蓝天燃气(605368):蓝天燃气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

时间:2022年08月05日 16:26:55 中财网
原标题:蓝天燃气:蓝天燃气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2-061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李新华持有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天燃气”)股票 33,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5%,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后,李新华累计质押数量为 33,400,000股,累计质押数量占其持有公司总股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6.75%。

? 截止本报告日,李新华一致行动人河南蓝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数量为 118,929,231股。蓝天集团一致行动人李国喜、李效萱、扶廷明、陈启勇、张先梅、王继光、李建未质押公司股份。蓝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数量为 152,329,231股,占蓝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1.63%,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0.78%。


2022年 8月 5日,公司收到李新华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通知,李新华将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1,340万股的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后重新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上述解除质押及质押于 2022年 8月 3日及 8月 4日办理了相关解除质押及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李新华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股)13,4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0.12%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71%
解除质押时间2022年8月2日
持股数量20,000,000
剩余质押股份总数(股)20,000,000
剩余质押股份总数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59.88%
剩余质押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4.04%
李新华完成本次解除质押的同时,将进行新的质押,具体见下表。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称是否为 控股股 东本次质押 股数是否为限售 股(如是, 注明限售类 型)是否补 充质押质押起始 日质押到期 日质权人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质押融 资资金 用途
李新华否,控 股股东 一致行 动人1340万股是,限售流 通股2022年7 月25日2023年 12月31 日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郑州分行40.12%2.71%为子公 司借款 担保
注:上表中质押起始日为质押合同签署日期,质押到期日为主合同到期日期,质押到期日具体以实际解除质押登记日期为准。


3、截止本报告日,控股股东蓝天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 例本次质押 前累计质 押数量本次质押 后累计质 押数量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 限售股份数 冻结股 量 份数量未质押股份情况  
        冻结股 份数量限售股份 数量冻结股份 数量
蓝天集团243,423,00049.19%118,929,231118,929,23148.86%24.03%118,929,2310124,493,7690
李新华33,400,0006.75%20,000,00033,400,000100.00%6.75%33,400,000000
李国喜5,796,0001.17%0000005,796,0000
李效萱829,0000.17%000000829,0000
扶廷明4,679,7000.95%00000000
陈启勇3,855,0000.78%00000000
张先梅1,0000.00%00000000
李建2,681,0000.54%00000000
王继光348,0000.07%00000000
合计295,012,70059.62%138,929,231152,329,23151.63%30.78%152,329,2310131,118,7690

4、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6,1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6%,对应的融资额为6.24亿元。除上述质押外,没有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投资收益及持有股份分红等,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5、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6、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不产生重大影响。

(2)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股权质押是限售流通股的质押,蓝天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实质性资金偿还风险。目前不会影响蓝天集团的控股股东地位,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产生影响。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蓝天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积极应对。公司将密切关注蓝天集团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3)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8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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