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金迪克(688670):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08月05日 16:33:03 中财网
原标题:金迪克: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670 公司简称:金迪克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金迪克688670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 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樊长勇谭华海
电话0523-862058600523-86200906
办公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郁金路12号江苏省泰州市郁金路12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1,648,408,667.311,754,489,818.27-6.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1,400,232,637.741,461,370,160.69-4.18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16,395,430.8432,094,226.23-48.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7,258,012.55-23,305,052.08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28,698,858.49-25,869,933.23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23,713,108.4769,322,947.23-65.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1.20-10.10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20-0.35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20-0.35不适用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150.3987.53增加62.86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5,93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 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包含转融通 借出股份的 限售股份数质押、标记或 冻结的股份 数量

       
余军境内自 然人30.7427,049,29127,049,29127,049,2910
张良斌境内自 然人30.7427,049,29127,049,29127,049,2910
张建辉境外自 然人4.614,057,3944,057,3944,057,3940
聂申钱境外自 然人3.843,381,1593,381,1593,381,1590
中信证券-中信银行 -中信证券金迪克员 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 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境内非 国有法 人2.482,183,1002,183,1002,200,0000
夏建国境内自 然人2.372,086,8652,086,8652,086,8650
泰州同泽企业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1.351,188,0001,188,0001,188,0000
泰州同人企业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1.351,188,0001,188,0001,188,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东方红恒元 五年定期开放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境内非 国有法 人0.79691,414000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 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0.68596,500596,50088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余军和张良斌为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余军为 泰州同泽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张良斌为泰州同人的执行事务合 伙人。余军、张良斌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 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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