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博通股份(600455):博通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08月05日 17:05:36 中财网
原标题:博通股份:博通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股票代码:600455 股票简称: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博通股份600455交大博通、*ST博通、ST博通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蔡启龙杜黎
电话029-82693206029-82693206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火炬路3号楼10层C座陕西省西安市火炬路3号楼10层C座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779,580,450.06875,709,778.04-10.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224,432,553.83213,747,401.315.00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116,012,336.71113,737,324.992.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10,685,152.5210,983,901.25-2.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489,265.9710,831,530.90-3.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78,089,161.52-59,434,941.47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87715.9787减少1.10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7110.1759-2.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7110.1759-2.73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9,73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 冻结的股份 数量 
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20.6012,868,06200
周宇光境内自然人3.982,488,0000未知 
黄凯凯境内自然人2.371,479,0740未知 
于亦春境内自然人2.141,337,0000未知 
顾春泉境内自然人1.731,083,5220未知 
顾萍境内自然人1.701,060,6000未知 
戚家伟境内自然人1.42888,8000未知 
黄永飞境内自然人0.93581,0260未知 
曾宪莲境内自然人0.76477,0000未知 
米文博境内自然人0.76475,6000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全体股东均为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即公司前十名股东与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相同。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与公司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 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黄凯凯、顾春泉、顾萍、黄永飞四名股东之间存 在关联关系,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 一致行动人。 本公司不知晓除黄凯凯、顾春泉、顾萍、黄永飞 四名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以及黄凯 凯、顾春泉、顾萍、黄永飞四名股东与公司其他前十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 明本公司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也无优先股 股东。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西安交通大学移交城市学院出资举办权及城市学院转设事项
西安市人民政府与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12月末签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转设协议书》,西安交通大学将所持有的本公司子公司城市学院 30%的出资举办权全部移交西安市人民政府,本公司持有的 70%股权保持不变。西安交通大学同意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学院由原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的意见;转设过渡期内双方共同履行好办学管理职责,确保学院平稳顺利过渡。

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城市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学校的议案》,综合考虑政策等各种情况以及城市学院自身具体情况,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独立学院转设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城市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学校,待完善办学条件、满足转设标准后,再向教育部上报学院转设申请报告。公司将与城市学院等各方共同认真学习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相关政策,本着城市学院发展、各方有利的原则,共同推进城市学院的转设工作。目前,城市学院的转设工作,正处于陕西省教育厅审核期间。

2、城市学院面临着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
城市学院为民办学校,办学性质为民办教育,面临着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的民办学校。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本次修改的核心是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2018年2月陕西省政府发布《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截至目前陕西省尚未出具体执行的政策文件。

民办学校面临着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对于城市学院和本公司的未来发展都有着重要影响,目前从公开信息查询,很少能够查询到高等教育类民办学校有做出该等选择登记,据了解民办学校大多仍然是在观望和研究。陕西省是高等教育类民办学校的大省,据了解对此政策也是很谨慎的,稳定发展是重要因素,截至目前陕西省对于“民办学校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还没有出具体执行的政策文件。公司将持续关注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最新政策,积极与政府、城市学院、其他举办方、审计机构等各方做沟通,按照陕西省后续所出的最新政策,慎重考虑城市学院选择何种登记类别后对于本公司和城市学院的综合影响,待相关政策、内容和事项明确后再做出选择决策,并做好相关风险应对措施,做好提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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