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龙化成(300759):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22-066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1,134,66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3.60%),计划在 2022年 8月 30日至 2023年 1月 2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27,75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3%)。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东名称、股份来源与股份性质、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股本的比例
(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均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入职的、持股年限大于 6年的、长期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的老员工,本次减持主要为落实对上述老员工的股权激励,满足员工自身资金需求,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2)满足实际控制人因股份上市及解禁纳税等资金需求。公司实际控制人持续坚定地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 (三)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四)减持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在 2022年 8月 30日至 2023年 1月 29日进行,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 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在 2022年 8月 30日至 2023年 1月 29日进行,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五)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六)上述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及履行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Boliang Lou、楼小强、郑北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锁定期满后,其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股东康龙控股、宁波龙泰康、北京多泰、龙泰鼎盛、龙泰汇盛、龙泰汇信、龙泰众盛、龙泰众信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Boliang Lou、楼小强、郑北及其持股主体康龙控股、龙泰众信、龙泰汇信、龙泰鼎盛、龙泰汇盛、龙泰众盛承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进行公告,与关联方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截至本公告日,亦无后续追加与股份锁定、减持相关的其他承诺。 (七)宁波龙泰康、北京多泰于发行人上市后修改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经公司于 2022年 1月 14日召开的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宁波龙泰康、北京多泰修改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中的部分自愿性承诺内容,修改后的承诺如下: 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向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和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减持股份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向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转让的,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则的规定。 同时,楼小强先生和郑北女士承诺承接宁波龙泰康和北京多泰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各项承诺。宁波龙泰康、北京多泰、楼小强先生和郑北女士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减持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8月 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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