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东睦股份(600114):东睦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08月05日 18:02:27 中财网
原标题:东睦股份:东睦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14 公司简称:东睦股份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东睦股份600114宁波东睦、G东睦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严丰慕唐佑明
电话0574-878410610574-87841061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 1508号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 1508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6,423,051,191.796,120,540,647.384.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20,211,828.792,581,315,138.40-6.24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1,783,682,857.501,734,390,531.062.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078,041.4360,654,954.54-20.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483,111.0156,343,516.94-28.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8,000,895.29136,494,044.5459.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42.28减少0.44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0.10-2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0.10-20.00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8,69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境外法人10.6265,467,2000质押35,000,000
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8.2951,111,0160质押30,000,000
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4.8629,968,0000质押7,800,000
湖州国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国赞价值6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未知4.7229,100,00000
上海一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 村投资弈鸣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未知2.5115,45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 澳周期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未知1.6410,108,05500
应伟国境内自然 人1.398,542,79600
广东莲花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莲花复利增长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未知1.227,489,6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 澳匠心臻选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未知1.126,900,35800
信达澳亚基金-北京诚通金控投 资有限公司-信澳诚通金控4号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未知0.945,800,38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截至报告期末,在上述股东中,已知宁波金广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湖州国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赞价值 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和上海一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村投资弈鸣6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均由公司部分骨干人员投资成立,四者 之间具有关联关系,但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 定,上述四方并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未知其 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 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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