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中望软件(68808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 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审阅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后,作出如下书面确认: 全体董事同意《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同意《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同意《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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