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力锂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时间:2022年08月07日 20:41:03 中财网

原标题:天力锂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 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 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 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 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Xinxiang Tianli Energy Co., Ltd. (住所:新乡市牧野区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园区新七街与纬七路交叉口东南角)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3,05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本次发行股 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 形。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2022年 8月 17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12,198.2307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22年 8月 8日



 重大事项 ,在作出投资 下事项。 老股转让事宜 政策及发行 及发行前滚存 三、本次发行后 。 读本招股意向 素,审慎作出 司财产造成损 降暴雨,公司 的河水倒灌影 。 失的风险 中,公司部分示 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 滚存利润的分配 润的分配,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 的股利分配政策”以及“五、本次 “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资决定,并特别关注其中的以下风 及影响生产经营的风险 七街厂区位于新乡市牧野区,临近 ,新七街厂区厂房和仓库进水,造 备及物资受洪水冲泡产生的资产损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预计损失金额损失内容
固定资产3,759.82 
其中:主要生产设备3,238.58窑炉、生产线系统、空压机、电缆工 程等损失
其他设备521.24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车辆、办公设 备、检测设备及研发设备等

    
存货1,182.28主要包括在产品、原材料以及备件等 存货损失 
小计4,942.10  
减:已收到的保险赔款135.33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转出200.35  
处置报废资产20.00  
税前损失4,586.42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减:所得税影响687.96  
净损失3,898.46  
 司 2021年净利润造成了不利 停产的风险 街厂区前驱体车间及三元材料 经营,短期内公司自有产能 方面做好安徽天力的产能安 能源等达成协议,委托其外 也增加了公司的生产成本。 复工复产,截至 2021年 11 能已经恢复,公司生产经营 工导致生产成本提高加大了公 区的交货受到影响,部分客户 受洪灾导致的交货延期均给 司的生产经营和市场形象造 节性亏损的风险 021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 7-9月2020年 7-9月 
    
 金额增长率金额
    
营业收入39,390.761.36%38,863.32
营业利润1,071.01-56.29%2,450.34
净利润-2,674.49-224.59%2,146.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54.87-56.93%1,984.95
受暴雨及洪水灾害影响,公司 2021年三季度计提了大额的存货毁损损失及设备维修支出,同时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也受到破坏,导致公司第三季度出现了季节性亏损。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秩序已经恢复正常,新七街厂区烧结生产线已经开始恢复生产。公司 2021年 3季度季节性亏损是暴雨及洪水灾害带来的一次性暂时损失导致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经审计,公司 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6.63亿元,同比增长 33.76%;实现净利润 8,485.00万元,同比增长 48.55%;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833.86万元,同比增长101.01%,公司仍保持较好的盈利能力。

2021年 3季度季节性亏损给公司带来了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上述风险。

(二)锂电池行业技术路线变化的风险
锂电池按照正极材料的不同,可以分为锰酸锂电池、钴酸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三元锂电池等类型。近年来,三元锂电池凭借其能量密度较高的优势在诸多应用市场,特别是新能源汽车领域呈现装配量快速提升的趋势,市场份额不断提高。如果未来锂电池行业技术路线发生变化,其他类型锂电池或者出现新的类型锂电池在安全、性能、环保、价格、市场接受度等方面更具有比较优势,将会对公司三元材料产品需求产生较大的冲击,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公司业绩大幅下滑甚至亏损,进而影响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动自行车锂电池领域,根据正极材料分类,电动自行车锂电池主要有三种技术路线:一是以星恒电源为代表,主要采用三元材料掺杂锰酸锂的技术路线;二是采用三元材料的技术路线;三是采用磷酸铁锂的技术路线。

上述三种技术路线各有优劣,其中锰酸锂价格相对更低、低温性能和安全性方面表现较好,三元材料优点在于能量密度高、倍率性能好,而磷酸铁锂则在循环寿命方面更具竞争优势。从发展趋势来看,未来三种技术路线将并存较长的一段时间,三种路线各有优劣。由于磷酸铁锂具有优异的循环性能,因此在更注重循环寿命的共享出行市场预期使用率较高;而三元材料由于具有能量密度高、倍率性能佳等特点,更多优势将体现在民用市场的高端电动自行车领域,且鉴于综合性能、安全性、成本等方面的优势,目前电动自行车领域三元材料以5系为主流产品。

未来若电动自行车锂电池技术路线发生重大变化、高端民用市场不及预期,将对公司三元材料市场需求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

(三)电动自行车领域政策变化及应用不及预期的风险
2019年 4月 15日,电动自行车新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正式实施。《新国标》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最高时速等参数指标,多地出台的道路车辆管理制度对电动自行车登记牌照及购买保险等事项也提出了要求。未来,若国家针对电动自行车出台新的安全技术规范或者其他标准,对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最高时速、回收、安全、充放电性能、牌照登记或者其他事项提出新的要求或者标准,有可能导致锂电池相对于其他类型的电池在电动自行车领域不再具有比较优势,会导致锂电池的市场需求出现下滑,甚至出现锂电池因政策变动被其他电池替代、淘汰的风险。

《新国标》实施后,锂电池在国内电动自行车市场的装配量逐年提升,已经在电动自行车领域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但受《新国标》过渡期安排及实施力度、价格敏感、安全性等因素的影响,2020年锂电池在电动自行车领域的渗透率约为 27%,尤其是在民用市场,锂电自行车渗透率仅为 16.2%,相对较低。锂电池在电动自行车领域特别是民用市场领域应用普及依然存在不及预期的风险,未来可能出现锂电池市场份额下滑、装配量下降以及增长率不及预期的风险,进而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四)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市场风险
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在电动自行车及电动工具领域。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公司已经成功向部分客户供货,并开发了星恒电源、蜂巢能源、中航锂电、横店东磁、鹏辉能源等重点客户。

公司聚焦于小型动力锂电池领域,除蜂巢能源外,电动汽车领域收入主要系联动下游小型动力锂电池客户切入新能源汽车领域取得,收入规模受下游客户相应新能源汽车板块业务的扩张和收缩波动较大。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在电动汽车领域的销售比例分别为 11.23%、1.72%和 7.75%。公司小型动力锂电池客户在新能源汽车领域近年来销售规模呈现下滑趋势,且整体销售规模较小。随着近年来新能源汽车锂电池领域寡头垄断竞争市场格局的逐渐形成,目前公司部分主要小型动力锂电池客户已经暂时退出新能源汽车领域,未来上述客户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实现大规模的收入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短期来看,公司在电动汽车领域稳定、持续的客户相对较少,仅有星恒电源、蜂巢能源两家。此外,公司产品主要应于新能源汽车低端市场。尽管公司与蜂巢能源签署了长期的供货协议,但销量占公司三元材料的比例仍然较低,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存在市场开拓、实现较大规模的收入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产品主要应用于低端市场、市场占有率持续较低的风险。

(五)新能源汽车的政策调整影响公司经营的风险
公司所在行业属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新能源汽车市场相关政策波动对公司的业务产生影响。

新能源汽车发展初期,行业投资规模大,新能源汽车成本高企,国家出台补贴及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行业发展,对于新能源汽车快速增加销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续航里程不断提高,规模效应得到逐步体现,新能源汽车价格开始下降,行业已经得到市场的广泛认可,政府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逐步退坡甚至取消是必然趋势。

2021年 12月 31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 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466号),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继续在 2021年的基础上退坡,同时明确政策终止日期,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于 2022年 12月 31日终止,2022年 12月 31日之后上牌的车辆不再给予补贴。

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1)补贴政策的调整会影响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直接客户,从而对公司的三元材料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客户的销售产生不利影响。(2)补贴政策的调整会影响新能源汽车的整体销售,从而制约三元正极材料的需求,对小动力领域三元材料的供求关系产生传导,间接影响小动力领域三元材料行业的供需平衡。

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为 352.1万辆,市场占有率为 13.4%,绝对数量已经达到较高水平,新能源汽车市场已经进入了市场及品牌推动阶段,对政策的依赖性越来越低。

目前,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补贴已逐步下降至较低水平,对新能源汽车的价格影响较小,新能源汽车发展已经进入了市场及产品推动阶段,对财政补贴的依赖性降低,未来财政补贴进一步退坡甚至取消对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的影响降低。但财政补贴退坡甚至取消仍然会对新能源汽车市场销售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六)小型动力锂电池领域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专注于小型动力锂电池领域多年,与下游多家专注于该领域的锂电池知名企业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三元材料产品出货量在此细分领域中处于行业领先地位。随着近年来国家对环保及新能源产业的大力推广,特别是《新国标》于2019年4月的正式实施,装配锂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市场需求持续向好。三元材料作为锂电池核心关键原材料,不断吸引新进入者通过直接投资、产业转型或收购兼并等方式参与竞争,三元材料上下游企业及其他领域的三元材料企业均存在进入小动力市场参与竞争的可能。

三元材料上游企业包括生产硫酸钴、硫酸镍等原材料及三元前驱体的厂商。

尽管前驱体和三元材料的生产工艺和核心技术不同,但前驱体生产企业具备进入三元材料领域的产业链优势。如具备金属回收资源的格林美,除了不断加大三元前驱体的投资外,还募集资金投资三元材料生产线。若更多的上游企业进入三元材料领域,将加大三元材料行业的竞争激烈程度。

在三元材料行业内部,公司专注于小型动力锂电池领域,与容百科技、长远锂科、当升科技等主要布局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三元材料厂商采取差异化的竞争方式,且短期内由于新能源汽车仍处于快速发展期,上述竞争对手预期仍会专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受新冠疫情及新能源汽车需求疲软影响,2020年新能源汽车领域三元材料企业开工率不足,部分企业如容百科技、当升科技已经开始进入电动自行车领域。尽管目前新能源汽车领域三元材料进入电动自行车领域的规模尚小,但不排除上述企业及其他企业未来加大进入电动自行车领域的力度和步伐,这将导致小动力三元材料领域,特别是电动自行车领域三元材料市场竞争更为激烈。

作为三元材料的下游锂电池企业也存在进入三元材料的可能,向上游延伸产业链,为锂电池制造提供原材料保障。如宁德时代2019年4月宣布拟由控股子公司在宁德市福鼎市生态合成革(龙安)工业园区投资正极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生产镍钴锰酸锂正极材料及前驱体。

三元材料为锂离子动力电池的核心关键材料,行业的上游企业及下游企业均存在进入三元材料行业的可能,这将加剧三元材料行业的竞争激烈程度;同时,在三元材料行业内部,主要经营新能源汽车三元材料领域的企业也存在转入小动力市场进行竞争的可能,这将导致小动力市场的竞争程度更加激烈。发行人未来面临竞争进一步加剧的风险。

如果公司在技术、产品、服务以及渠道上不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或者部分竞争性厂商实施恶性价格竞争等特殊竞争手段,公司未来存在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经营业绩增速放缓甚至下滑的风险。

(七)毛利率波动及持续保持较低水平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6.33%、11.67%及 13.45%。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较大,主要原因包括原材料价格波动加大、客户需求变化、下游行业价格传导、市场竞争加剧等。2020年度,受疫情及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政策叠加影响,导致三元材料行业需求不旺、行业整体产能利用率偏低,三元材料行业整体竞争加剧抑制了产品的销售价格,导致公司毛利率维持在较低水平。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星恒电源的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14.86%、8.28%及11.33%,2020年度受前述因素影响叠加星恒电源供应商体系内竞争激烈影响,公司对星恒电源的毛利率水平下降了 6.58个百分点。2021年上半年,受下游市场需求推动,公司整体毛利率以及对星恒电源的销售毛利率提升到较高水平;下半年的洪灾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导致毛利率受到不利影响。

未来公司若不能持续进行技术研发和产品迭代,不能及时适应市场需求变化,行业竞争状况进一步加剧或者产品销售价格和生产成本出现较大不利变化,将使公司面临毛利率发生大幅波动、持续保持较低水平甚至继续下滑的风险。若公司的重要客户受市场影响毛利率出现下滑,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将受到不利影响。

(八)客户集中度较高及客户流失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8.22%、63.71%和 53.54%,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似。公司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小型动力锂电池领域,客户相对集中与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有关。

公司客户已经覆盖了小型动力锂电池领域的主要厂商,包括星恒电源、天能股份、长虹新能源、海四达、横店东磁。如果公司与下游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客户流失,或者主要客户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变动导致采购量下滑,或者若未来行业格局发生变化,公司未能及时培育新的客户,将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的经营业绩出现下滑 50%以上甚至亏损的风险。

(九)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及发生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47,254.72万元、59,732.47万元和62,299.52万元。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增长较快,主要系销售规模增长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供求、资金状况以及客户的信用状况等因素所致。

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长虹三杰、横店东磁、星恒电源、银天新能源及海四达应收账款余额合计为 32,988.39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 52.96%。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及主要客户欠款金额较大均给公司经营带来了一定的风险。未来如果上述客户或者其他客户经营状况或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可能出现应收账款回款速度变慢或者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而形成坏账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锰、碳酸锂、氢氧化锂以及前驱体等。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2.39%、91.59%和 93.98%,占比均在 91%以上。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宏观政策环境、市场供求状况及大宗商品交易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产品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从而对公司的成本管理和销售定价造成一定影响。

假设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上升 1%,公司产品价格未能及时得到调整和传递,则成本上升将会影响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0.77、0.81、0.81个百分点,导致当期营业利润同比减少 9.56%、15.89%和 10.14%。

2017年下半年至 2018年 4月,鉴于当期硫酸钴价格出现了持续上涨,为了避免出现原材料短缺而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公司加大了硫酸钴的安全库存,导致 2018年 4月末硫酸钴的库存较大。随着硫酸钴价格的下降,三元材料产品价格也随着下跌,由于库存原料价格较高,导致公司 2018年三元材料毛利率出现了下降。

总之,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更高的挑战,若原料价格波动无法有效传递给下游客户,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四、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具体承诺事项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 附件”之“附件 3: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1年 12月 31日。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2020年修订)》,发行人会计师对公司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的财务状况、2022年 1-6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天健审〔2022〕10-38号”《审阅报告》。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如下: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公司总资产为 219,403.19万元,较年初增加 18.01%;总负债为 126,197.42万元,较年初增长 21.29%;2022年 1-6月实现营业收入143,802.87万元,同比增长 102.97%;2022年 1-6月实现净利润 11,339.68万元,净利润 10,835.36万元,同比增长 75.69%。

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上游原材料及三元材料产品价格出现上涨,综合毛利率较为稳定,产业政策、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更,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部分内容。

六、2022年 1-9月业绩预计情况
基于 2022年 1-6月经审阅的财务数据,结合市场供需情况以及公司自身的经营情况,公司预计 2022年 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 20.00亿元至 23.00亿元,较2021年 1-9月增长 81.42%至 108.63%;预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000万元至 18,000万元,同比增长 271.56%至 345.87%;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450万元至 17,450万元,较 2021年 1-9月增长105.78%至 148.50%。前述 2022年 1-9月财务数据系公司初步预计数据,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公司预计 2022年 1-9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81.42%至 108.63%,主要是由于新能源下游市场景气,三元材料价格同比大幅上涨,带动营业收入增长较快;公司预计 2022年 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271.56%至 345.87%,净利润的增长率大幅高于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一方面由于三元材料价格持续上涨,三元材料吨利润同比提升,盈利能力增强,带动当期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另一方面,公司 2021年 3季度受暴雨及洪灾影响,生产经营秩序遭到破坏,发生了大额损失。公司预计 2022年 1-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105.78%至 148.50%。



目 录
声 明............................................................................................................................ 1
发行概况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老股转让的具体方案 .......................................... 3 二、关于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 3 三、特别风险因素 ................................................ 3 四、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 11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11 六、2022年1-9月业绩预计情况 .................................. 12 目 录.......................................................................................................................... 13
第一节 释义 ............................................................................................................. 18
一、基本释义 ................................................... 18 二、专业释义 ................................................... 21 第二节 概览 ............................................................................................................. 23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23 二、本次发行概况 ............................................... 23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5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25 五、发行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 26 六、发行人的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 31 七、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32 八、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 32 九、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 33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4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34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35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关系的说明 ................................. 36 四、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日期 ................................... 37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8
一、突发洪水灾害对公司财产造成损失及影响生产经营的风险 ......... 38 二、技术风险 ................................................... 40 三、市场风险 ................................................... 41 四、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 43 五、经营风险 ................................................... 44 六、财务风险 ................................................... 48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51 八、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 51 九、成长性放缓的风险 ........................................... 52 十、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 52 十一、租赁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的风险 ............................. 53 十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业绩的风险 ....................... 53 十三、未为全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而可能造成的补缴风险 . 54 十四、发行失败风险 ............................................. 54 十五、股价波动的风险 ........................................... 55 十六、可能被股转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风险 ..................... 55 十七、投资机构特殊权利条款风险及业绩补偿的风险 ................. 55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57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 57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股本及股东变化情况 ........................... 60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113 五、发行人在其他交易场所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 125 六、发行人股权及投资结构图 .................................... 127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 128 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 131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 154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166 十一、员工股权激励或其他制度安排情况 .......................... 186 十二、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 187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199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199 二、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与竞争状况 ............................ 226 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312 四、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 372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415 六、发行人的境外经营情况 ...................................... 426 七、发行人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 426 八、发行人的质量控制与安全生产情况 ............................ 437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440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情况 ................................ 440 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440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情况 .................................. 442 四、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情况 ........................ 444 五、发行人协议控制情况 ........................................ 444 六、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 444 七、发行人最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445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资金和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 445 九、发行人存在的资金拆借情况 .................................. 445 十、独立持续经营情况 .......................................... 446 十一、同业竞争 ................................................ 447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 452 十三、关联交易情况 ............................................ 463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475
一、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 476 二、财务报表 .................................................. 478 三、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 .................................... 482 四、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 484 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485 六、主要税种及税收政策 ........................................ 511 七、分部信息 .................................................. 513 八、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513 九、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 514 十、经营成果分析 .............................................. 516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 ............................................ 574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649 十三、重大资本性支出分析 ...................................... 674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 .............. 674 十五、发行人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 674 十六、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674 十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678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682
一、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 68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的关系 ........ 683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简介 .................................. 684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影响 .................... 698 五、未来发展规划 .............................................. 699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702
一、投资者保护制度 ............................................ 702 二、本次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 705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706 四、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 ................................ 709 五、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709 六、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 710 七、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 ................ 711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712
一、发行人的重要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 712 二、对外担保 .................................................. 717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717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刑事犯罪或重大违法行为 719 第十二节 声明 ....................................................................................................... 720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72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721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722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725 五、审计机构声明 .............................................. 726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727 七、验资机构声明 .............................................. 728 八、验资机构声明二 ............................................ 729 第十三节 附件 ....................................................................................................... 731
一、备查文件 .................................................. 731 二、备查地点、时间 ............................................ 731 附件1:私募基金股东基本情况 .................................. 733 附件2:发行人三类股东及其管理人、投资人的具体情况 ............ 746 附件3: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 762


  
发行人、公司、 股份公司、天力 锂能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天力有限新乡市天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前身
新乡新天力新乡市新天力锂电材料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曾用名: 新乡市新天力电源销售有限公司
安徽天力安徽天力锂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四川天力四川天力锂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天力循环河南新天力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或章程现行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于公司上市后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王瑞庆、李雯、李轩
新材料基金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之一
富德新材河南富德高科新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之 一
农开裕新河南农开裕新先进制造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公司股东之一
九派长园湖北九派长园智能制造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 司股东之一
华安盈富新疆华安盈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之一
侨鹏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侨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之一
宝通辰韬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通辰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 东之一
宏润节能河南宏润节能环保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公司股东之一
淮北创业基金淮北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公司股东之一
捷煦汇通吉林捷煦汇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之一
璞达思创业/劲邦 投资杭州璞达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已更名为上海劲邦劲 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之一
允公投资新疆允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之一
淮北建投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为公司股东
   
啃哥一号北京新鼎荣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鼎啃哥新三板精选层一号私募 股权投资基金,公司股东之一
啃哥二号北京新鼎荣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鼎啃哥新三板精选层二号私募 股权投资基金,公司股东之一
道一泉 1号基金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道一泉三板 1号创业投资基金, 公司股东之一
中阅鸿利 3号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中阅鸿利 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司股 东之一
德丰杰龙升北京德丰杰龙升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之一
科万投资广州市科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之一
高飞上金武汉高飞上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之一
新兴 1号资管计 划广州证券-中信证券-广州证券新兴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公司 股东之一
礼瀚投资杭州礼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之一
博牛稳赢 1号广州博牛私募证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牛稳赢 1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公司股东之一
中阅鸿利 1号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中阅鸿利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司股 东之一
星恒电源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海四达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横店东磁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为 002056
天能股份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为 688819
天能帅福得天能帅福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天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天能电子电器有限公司,天能股份控股子公司
阳光电源新乡市阳光电源制造有限公司
骆驼能源骆驼集团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
长虹新能源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为 836239
长虹三杰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为长虹新能源的控股子公司
银隆新能源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格力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蜂巢能源蜂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鹏辉能源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为 300438
鹏辉电源河南省鹏辉电源有限公司,为鹏辉能源全资子公司
中航锂电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天新能源东莞市银天新能源有限公司
卓能新能源深圳市卓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卓能广西卓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奇鑫电源新乡市奇鑫电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博富能深圳市博富能电池有限公司
潍坊天泽潍坊天泽新能源有限公司
德朗能宁波奉化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哈尔滨光宇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明杨新能源无锡市明杨新能源有限公司
乾运新材山东乾运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中冶瑞木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华友钴业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为 603799
赣锋锂业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为 002460
帕瓦新能源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吉恩镍业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为 400069
河南帝隆河南帝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眉山顺应眉山顺应动力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当升科技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为 300038
容百科技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为 688005
长远锂科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为 688779
杉杉能源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为 835930
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为 688778
振华新材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为 688707
天茂能源新乡市天茂循环能源有限公司
新阳光新乡市新阳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淮北天茂淮北天茂循环能源有限公司
安徽博石安徽博石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聚能电池河南聚能电池有限公司
巨川热工新乡市巨川热工科技有限公司
五龙动力五龙动力(重庆)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五龙能源五龙能源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GGII/高工产研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专注于锂电池等新兴产业领域的专 业研究机构
保荐人、主承销 商、民生证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会计师、天 健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锦 天城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评估师、国融兴 华评估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A股或股票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报告期2019年、2020年及 2021年
最近三年2019年、2020年及 2021年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050万股 A股股票的行为
本招股意向书《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意向书》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 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系统、新三 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审核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GB17761-2018》
二、专业释义  
锂电池锂电池(Lithium battery)是指电化学体系中含有锂(包括金 属锂、锂合金和锂离子、锂聚合物)的电池。锂电池大致可 分为两类:锂金属电池和锂电池。锂金属电池通常是不可充 电,且内含金属态的锂。锂电池不含有金属态的锂,工作原 理是依靠锂离子在正负极之间移动来实现充放电。本招股意 向书中所称锂电池指锂电池
动力电池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工具等提供动力来源的电池, 本招股意向书中均指应用于电动汽车领域的锂电池
小型动力锂电池主要应用于电动自行车、电动工具等领域的动力锂电池
正极材料锂电池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正极材料性能直接影响了锂电 池的各项性能指标
前驱体经溶液过程制备出的多种元素高度均匀分布的中间产物,该 产物经化学反应可转为成品,并对成品性能指标具有决定性 作用
三元正极材料或三元材 料主要指以镍盐、钴盐、锰盐或镍盐、钴盐、铝盐为原料制成 的三元复合正极材料
三元动力电池正极材料为三元材料的动力电池
NCM/镍钴锰酸锂以镍盐、钴盐、锰盐为原料制成的三元材料
NCA/镍钴铝酸锂以镍盐、钴盐、铝盐为原料制成的三元材料
钴酸锂化学式为 LiCoO,是一种无机化合物,可以用作锂电池正极 2 材料
锰酸锂主要为尖晶石型锰酸锂,化学式为 LiMn O,可以用作锂电 2 4 池正极材料
   
磷酸铁锂化学式为 LiFePO,可以用作锂电池正极材料 4
3C计算机(Computer)、通信(Communication)和消费类电子 产品(ConsumerElectronics)三类产品的简称
电动自行车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 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锂电自行车或锂电池电 动自行车使用锂电池作为辅助能源的电动自行车
电动工具电钻、电动砂轮机、电动扳手、电动螺丝刀、电锤、混凝土 振动器、电刨等工具的统称
能量密度电池能量与电池质量或体积的比值,即单位质量或体积内能 够存储的电量
比容量比容量有两种,一种是重量比容量,即单位重量的电池或活 性物质所能放出的电量;另一种是体积比容量,即单位体积 的电池或活性物质所能放出的电量。电量可以以库仑计,也 可以以 mAh或 Ah计或法拉第计
倍率表征电池充放电能力的一项指标。电池的充放电倍率越高, 通常意味着电池功率越大,充放电速度越快
比表面积单位质量物料所具有的总面积
pH值表示溶液酸性或碱性程度的数值
电解液电解液是化学电池、电解电容等使用的介质(有一定的腐蚀 性),为他们的正常工作提供离子,并保证工作中发生的化 学反应是可逆的
隔膜主要是将电池正、负级板分隔开来,防止两极接触造成短路, 并且能使电解质中的离子通过
反应釜反应釜的广义理解即有物理或化学反应的容器,通过对容器 的结构设计与参数配置,实现工艺要求的加热、蒸发、冷却 及低高速的混配功能
注:本招股意向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 全文。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 司成立日期2009年 3月 5日
注册资本9,148.2307万元法定代表人王瑞庆
注册地址新乡市牧野区新乡化学与 物理电源产业园区新七街 与纬七路交叉口东南角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新乡市牧野区新乡化学 与物理电源产业园区新 七街与纬七路交叉口东 南角
控股股东王瑞庆、李雯、李轩实际控制人王瑞庆、李雯、李轩
行业分类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在其他交易场所(申 请)挂牌或上市的情 况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
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评估机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发行股数3,05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的比例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3,05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的比例25%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 量本次发行不涉及股 东公开发售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 的比例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 开发售股份
发行后总股本121,982,307股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市盈率:【*】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8.95元/股(以经审 计的2021年12月31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除以发行 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0.93元/股(按 2021年度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 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
发行市净率【*】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方式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 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 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开户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 名称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淮北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  
    
 新乡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万元,其中: 1、保荐及承销费用 ① 保荐费:1,800万元; ② 承销费:承销费=募集资金总额*9.5%-2,000万元,且承销费不 低于 3,000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用:1,190.19万元; 3、律师费用:867.92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04.21万元。 注:1、上述费用为不含增值税金额;2、发行手续费中未包括本次 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 0.025%,将结合最终发行情况计算并纳入发行手续费;3、各项发 行费用可能根据最终发行结果有所调整。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 期2022年 8月 8日  
初步询价日期2022年 8月 11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22年 8月 16日  
申购日期2022年 8月 17日  
缴款日期2022年 8月 19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指标 如下:  
项目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2019-12-31/ 2019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185,913.36150,553.23114,057.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81,866.1073,389.5369,964.6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1.10%48.71%38.93%
营业收入(万元)166,274.17124,308.03101,168.33
净利润(万元)8,485.005,711.917,140.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8,485.005,711.917,140.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万元)10,833.865,389.807,464.28
基本每股收益(元)0.930.620.88
稀释每股收益(元)0.930.620.8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93%7.97%14.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14,413.70-4,124.226,601.68
现金分红(万元)--2,287.06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96%3.13%3.36%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三元材料及其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一家具有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基于能量密度高、放电容量大、循环性能好、结构比较稳定等优势,三元材料已成为锂电池正极材料的重要发展方向,并被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工具及 3C等相关领域。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三元材料研发与生产的企业之一,拥有三元材料及其前驱体一体化研发与生产能力。公司产品包括 NCM333、NCM523、NCM622、NCM811等多种系列,几乎涵盖三元材料全部类型。公司专注于小型动力锂电池领域多年,下游客户包括星恒电源、天能股份、长虹新能源、海四达、横店东磁、阳光电源、鹏辉能源等国内锂电池领域知名企业。根据高工产研(GGII)统计数据显示,在电动自行车与电动工具锂电池领域,2019年及 2020年公司相关产品出货量居行业首位。

在主打小型动力锂电池领域的同时,依靠稳定的产品质量和性能,公司部分
产品已经进入 磁、鹏辉能源 报告期内能源汽车市场,向包 在内的重点客户供货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情星恒电源、蜂巢能 并已形成了一定的 如下:、中航锂电、横店 模。 单位:万   
产品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三元材料163,400.7299.65%123,435.2299.99%98,252.9199.22%
三元前驱体573.830.35%11.820.01%766.940.77%
其他0.920.00%0.460.00%2.260.00%
主营业务收入163,975.47100.00%123,447.50100.00%99,022.1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 99,022.12万元、123,447.50万元和 163,975.47万元,复合增长率为 28.68%。受益于国家的大力扶持和新能源产品具有的节能、环保等优势,下游市场对新能源产品的接受度越来越高,市场需求旺盛,推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保持快速增长。(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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