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融盛双盈一年封闭债券A : 中融融盛双盈一年封闭运作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时间:2022年08月08日 10:50:49 中财网
原标题:中融融盛双盈一年封闭债券A : 中融融盛双盈一年封闭运作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中融融盛双盈一年封闭运作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 中融融盛双盈一年封闭运作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募集的准予注册文件名称为:《关于准予中融融盛双盈一年封闭运作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89 号),注册日期为:2022 年 3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一年为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或日历年度中不存在该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含)止。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无需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转为开放式运作,基金名称变更为“中融融盛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办理申购、赎回业务。除此之外,本基金的基金费率、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等均不变。

3. 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A 类基金份额类别为在投资人认/申购时收取认/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的,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而不收取认/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在募集期开放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4.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5. 本基金的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 本基金自 2022 年 8 月 15 日至 2022 年 8 月 26 日止,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调整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8.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9. 本基金募集期内募集上限为 80 亿元人民币(不含募集期利息,下同), 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达到 80 亿元的,本基金提前结束募集。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首日)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累计认购申请金额超过 80 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人,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10.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以下简称“基金账户”)。办理注册基金账户业务的机构为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和其他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投资者可以凭该基金账户在所有销售本基金的网点办理认购。投资者在开户当天即可进行认购,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11. 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网上交易平台认购本基金时,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 元,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 元。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账户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 元,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3.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中融融盛双盈一年封闭运作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4. 非直销机构销售本基金的相关信息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5. 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如出现调整销售机构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在管理人网站上公示。

16.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服电话(400 160 6000 或 010-56517299)咨询详情。

17. 基金管理人可以综合各种情况依法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8.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属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证券品种,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基金参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港股通机制”)下港股通相关业务,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投资于港股的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的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会面临与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还可能面临与存托凭证发行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融融盛双盈一年封闭运作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融融盛双盈一年封闭债券
基金代码:中融融盛双盈一年封闭债券 A 代码:015477
中融融盛双盈一年封闭债券 C 代码:015478
基金类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一年为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或日历年度中不存在该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含)止。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无需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转为开放式运作,基金名称变更为“中融融盛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办理申购、赎回业务。除此之外,本基金的基金费率、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等均不变。

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二)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价格)
本基金的认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 1.00 元。

(三)基金份额的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A 类基金份额类别为在投资人认/申购时收取认/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的,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而不收取认/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在募集期开放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不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调整基金份额分类规则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五)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本基金募集期内,基金份额在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各个网点同时公开发售。

1. 直销机构: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2. 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机构名单见本公告“八、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部分。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增减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届时管理人将及时公示。

(六)发售时间安排
本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本基金的募集时间自 2022 年 8 月 15 日至 2022 年 8 月 26 日止。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调整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一)认购方式与费率结构
A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需缴纳的认购费用按认购金额的大小划分为四档,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适用固定金额费率的认购除外);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由投资人承担。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各项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若投资人多次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时,需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分别计算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认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 1.00 元。

基金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1)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的情形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2)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的情形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费用、净认购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 1:某投资人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则其所对应的认购费率为 0.60%。假定该笔认购金额在募集期内产生利息 5 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0.60%)=9,940.36 元
认购费用=10,000-9,940.36=59.64 元
认购份额=(9,940.36+5)/1.00=9,945.36 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的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假定该笔认购金额在募集期内产生利息 5 元,在基金发售结束后,其所获得的 A 类基金份额为 9,945.36 份。

例 2:某投资人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在募集期内产生利息 50 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50)/1.00=100,050 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获得的利息 50 元,可得到 100,050 份 C 类基金份额。

认购金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截位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二)认购的数额限制
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网上交易平台认购本基金时,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 元,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 元。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账户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 元,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本基金单一投资者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三、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个人投资者通过中融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和认购
1. 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包括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开立基金账户,开户时投资者需接受本公司认可的身份验证方式。

2. 认购流程
(1)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的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开立账户当日,使用开户证件号码登录即可认购本基金。

(2)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相关流程请参见本公司网站。

(3)交易日 17:00 后提交的认购申请将自动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
1. 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开户需提交如下材料:
(1)《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正反面复印件;
(3)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材料复印件(必须为储蓄卡或存折,不得使用信用卡);
(4)《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个人)》;
(5)《投资人权益告知书》;
(6)《远程委托服务协议》;
(7)如需登记与股东账号卡相关联的中登基金账户,需提供证券账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仅为非居民或既是中国税收居民又是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的投资者,须填写《CRS 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9)未成年人申请开立基金账户,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申请人年满 16 周岁未满 18 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需提供相关任职证明、收入证明、劳动关系合同等证明材料。

②其他未成年人需提供以下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并在账户业务申请表“实际控制人”及“代办人”处填写监护人信息:
A.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

B.《监护人认可未成年人投资行为声明》。

C.户口本复印件,其中监护人与申请人登记在同一本户口本中,且监护人与申请人为“父母与子女”关系,并加盖当地公安局户口专用章。

D.如不能提供户口本,或户口本中未能有效说明监护人与申请人之前关系的,或者监护人与被申请人关系不为“父母与子女”关系,则需提供以下能证明监护与被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之一:
a.证明监护与被监护关系的法院判决书;
b.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
c.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监护与被监护关系的证明原件(盖章);
d.指定监护的相关文件(如直销柜台不能判断,可由法律合规部协助审核)。

(10)在大陆工作、生活的外国人、港澳台居民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在境内工作、居住满一年,并提供居留证、就业证复印件,或提供在职收入证明原件、最近 6 个月完税证明或银行代发工资最近 6 个月对账单等证明材料;(11)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办理业务的,应提供投资者与代办人双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同时提供投资者本人与代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 认购本基金产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交易业务申请表》;
(2)申请认购当日交易时间内需提供有效的划款凭证或划款指定;
(3)个人投资者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通过远程委托办理业务的,需提供本人手持开户证件原件的照片;
(4)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办理业务的,应提供投资者与代办人双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同时提供投资者本人与代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机构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
1. 机构投资者以自有资金或自营账户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
(1)《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
(2)《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表》及相关业务资料;
(3)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4)银行信息材料复印件;
(5)《机构预留印鉴卡》,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6)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7)《机构授权委托书》;
(8)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9)《投资者权益告知书》;
(10)《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
(11)《远程委托服务协议》;
(12)《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13)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或以其他类型证件办理开户的机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4)如需登记与股东账号相关联的中登基金账户,还需提供证券账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5)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作为投资者的,还需提供开展金融相关业务资格证明;
(16)税收居民身份为消极非金融机构的投资者需填写《CRS 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既是中国税收居民又是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或仅为非居民的投资者,需填写《CRS 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17)机构为其管理的产品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时,除机构投资者开户所需资料外,还提供以下资料:
①《产品信息表》;
②产品成立或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

2. 认购本基金产品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交易业务申请表》;
(2)需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提供划款凭证或划款指令。

(四)直销柜台办理业务特别说明
1. 认购期直销柜台业务办理时间:每个交易日 9:30-11:30、13:00-17: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 投资者认购基金前,应通过汇款转账的方式将足够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直销账户:
工商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3419027305242
大额支付号:102100000345
3.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划款金额不得小于申请的认购金额。办理直销基金业务须使用本公司模板的表单,直销表单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直销柜台获取。

4. 注意事项
(1)直销柜台的认购业务受理截止时间为基金募集期交易日 17:00,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应在交易时间内将足额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账户,并将划款凭证或指令提交至直销柜台。若提交申请当天资金未足额入账,该笔申请将自动取消。提交划入直销账户的资金不计利息。投资者划款账户须为开户时预留的银行账户。

(3)基金募集期结束,仍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或开户失败的;
②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的;
③投资者划入的资金小于其申请认购金额的;
④在发行期截止日 17:00 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⑤本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的情形。

(4)投资提示
认购本基金的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直销柜台获取申请材料,按照要求办理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

(五)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开户与认购业务的流程与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清算与交割
(一)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五、退款事项
(一)基金发行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1. 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 已开户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
3. 投资者划入的认购资金小于其认购申请金额;
4. 投资者的资金晚于规定的资金最迟到账时间到账;
5. 登记机构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的情形。

(二)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投资者需填写《资金退出申请书》,申请将该笔认购无效资金划往投资者来款的银行账户。

(三)募集失败:在募集期结束后,如果本基金募集份额总份额小于 2 亿份,募集资金金额少于 2 亿元人民币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少于 200 人,则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六、发售费用
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各项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八、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 基金管理人
名称: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202、3203B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208 号中粮置地广场 A 座 11 层法定代表人:王瑶
电话:010-56517000
传真:010-56517001
联系人:肖佳琦
网址:www.zrfunds.com.cn
(二) 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日期:2009 年 1 月 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 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号
注册资本:34,998,303.4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三) 登记机构
名称: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202、3203B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208 号中粮置地广场 A 座 11 层法定代表人:王瑶
电话:010-56517000
传真:010-56517001
联系人:李克
网址:www.zrfunds.com.cn
(四)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名称: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202、3203B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208 号中粮置地广场 A 座 11 层法定代表人:王瑶
邮政编码:100011
电话:010-56517002、010-56517003
传真:010-64345889、010-84568832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徐冉、金璐
网址:www.zrfunds.com.cn
(2)中融基金直销电子交易平台
基金管理人直销电子交易方式包括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或移动客户端办理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基金管理人直销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trade.zrfunds.com.cn/etrading/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谷澍
客服电话:95599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服电话:95565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95548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亮
客服电话:4008-888-888 或 95551
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客服电话:95579
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28 层 A02 单元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客服电话:95517
7)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11 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客服电话:95351
8)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客服电话:400-651-5988
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服电话:95548
1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7 号大成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服电话:95321
1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客服电话:95525
12)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客服电话:95396
13)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客服电话:956088
1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服电话:95584/4008-888-818
1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18 层
法定代表人:李峰
客服电话:95538
16)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 栋 41 层
法定代表人:丛中
客服电话:95335
17)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客服电话:95582
18)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滨江大道 5129 号 N1 幢华福证券 8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电话:95547
19)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楼
法定代表人:祁建邦
客服电话:400-6898888
20)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 47 层 01 单元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与后海滨路交汇处滨海大道 3165 号五矿金融大厦(18-25 层)
法定代表人:黄海洲
客服电话:40018-40028
21)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1 栋 20C-1 房
法定代表人:俞洋
客服电话:95323
22)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21、22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21、22 层
法定代表人:吴小静
客服电话:95329
23)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彦
客服电话:95357
2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服电话:95310
25)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 23 甲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 23 甲
法定代表人:马功勋
客服电话:(024)95346
2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27 层 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16 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客服电话:400-166-1188
2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 10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400-920-0022
28)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 1501-1504 室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客服电话:400-918-0808
29)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 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30)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 号 18 层 03 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 号 18 层 03 单元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客服电话:400-711-8718
31)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707 号生命人寿大厦 32 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客服电话:021-50206003
32)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1 层 1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葛新
客服电话:95055-4
33)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08 号北美广场 B 座 12 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3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 4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3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7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3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3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3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电话:4008773772
39)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 2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服电话:400-818-8000
40)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400-921-7733
41)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层 5312-15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客服电话:400-021-8850
42)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客服电话:400-6099-200
43)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服电话:95177
44)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法定代表人:叶精一
客服电话:400-066-8586
45)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 号楼 10 层 1001 号 04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 号楼 10 层
法定代表人:聂婉君
客服电话:400-876-9988
46)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 弄 107 号 2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杨高南路 799 号 3 号楼9 楼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客服电话:4001019301 / 95193
47)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E 世界财富中心 A 座 11 层 1108 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D 座 401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48)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 1 号院 20 号楼 9 层 101-14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奥北科技园-国泰大厦 9 层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服电话:400-001-1566
49)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大望路金地中心 A 座 28 层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客服电话:400-8180-888
50)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六层 6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浦项中心 B 座 19 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客服电话:400-623-6060
51)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 单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1103 单元法定代表人:申健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52)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法定代表人:穆飞虎
客服电话:010-6267 5369
53)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服电话:400-673-7010
54)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33 号 8 楼
法定代表人:黄祎
客服电话:400-799-1888
55)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号楼 3 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服电话:400-118-1188
56)北京坤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8 号 B 座 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8 号 B 座 501
法定代表人:杜福胜
客服电话:400-818-5585
57)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 118 号 10 层 12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 118 号 10 层 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客服电话:400-004-8821
5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的太平金融大厦 1503-
1504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59)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 17-19 号环亚大厦 B 座 601 室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 17-19 号环亚大厦 B 座 601 室
法定代表人:陶捷
客服电话:400-027-9899
60)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61)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客服电话:400-684-0500
62)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A 座 5 层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客服电话:4008-909-998
63)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 号 17 号平房 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客服电话:95118
64)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 栋3 单元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B 栋 3 单元 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客服电话:400-9302-888
65)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服电话:400-159-9288
66)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服电话:400-817-5666
67)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 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 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服电话:95510
6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1301-1305 室、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加、更换其他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示。

(五)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六) 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文新报业大厦 2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文新报业大厦 25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晓荣(首席合伙人)
电话:021-52920000
传真:021-52921369
经办注册会计师:胡治华、江嘉炜
联系人:杨伟平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8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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