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艾华集团(603989):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8月08日 16:27:46 中财网

原标题:艾华集团: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989 公司简称:艾华集团 转债代码:113504 转债简称:艾华转债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艾立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松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龚妮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3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 章的半年度会计报表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司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艾华集团/本公司/公司/本集团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董事会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艾华转债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艾华投资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湖南艾华控 股有限公司更名前名称。
艾华控股湖南艾华控股有限公司,系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更 名后名称,本公司之母公司、控股股东。
绵阳资江绵阳高新区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
四川艾华四川艾华电子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
艾华富贤益阳艾华富贤电子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江苏立富江苏立富电极箔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新疆荣泽新疆荣泽铝箔制造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
新疆泽津新疆泽津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新疆荣泽 之子公司
新疆华湘新疆华湘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6月 30日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艾华集团
公司的外文名称HUNAN AIHUA GROUP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AIHUA GROUP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艾立华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艾燕杨湘
联系地址益阳市桃花仑东路(紫竹路南侧)益阳市桃花仑东路(紫竹路南侧)
电话0737-61838910737-6183891
传真0737-46882050737-4688205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湖南省益阳市桃花仑东路(紫竹路南侧)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无变更
公司办公地址益阳市桃花仑东路龙岭工业园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413000
公司网址www.aihuaglobal.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报告期内未变更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报告期内未变更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艾华集团603989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收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由欧阳刚先生和王耀先生变更为欧阳刚先生和李荣女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24日披露在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779,880,500.431,514,092,256.3117.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7,733,567.83231,938,269.922.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208,824,460.56183,705,228.2213.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9,328,023.48128,230,673.4916.45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144,129,573.763,049,147,219.053.12
总资产5,556,200,223.855,231,763,147.476.20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9370.58351.7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8840.57991.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52150.462112.85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659.26减少1.6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6.727.34减少0.62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11,327.92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 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 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9,671,773.62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 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16,949,833.85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 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 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 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6,926,875.68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  
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58,735.9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5,101,065.6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8,374.03 
合计28,909,107.27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业行业分类》,铝电解电容器制造属于电子元器件行业 中的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行业之“铝电解电容器”细分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 类指引》,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电极箔为铝电解电容器用关键原材料,电极箔制造根据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业行 业分类》属电子信息产品专用材料工业行业中的电子元件材料制造行业之“电容器用铝箔材料”。 根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的数据:预计2021 年全球铝电解电容器需求量约为 1,510 亿只,同比增长14.7%,到2025年将达1,730亿只,2020-2025年五年平均增长率约为5.6%。 2018年-2025年全球铝电解电容器市场需求量发展与预测
国内电容器制造行业经过几十年的不断精进努力,在这些年取得了突破性发展。主要核心原 材料和生产设备的持续国产化,让国内企业的优势进一步凸显,铝电解电容器国产替代渗透率出 现高速增长。而近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反复、主要原材料供应紧张、能源价格不断上涨的叠加影响, 铝电解电容器行业迎来洗牌,客户资源和世界产能不断向中国拥有规模保障、生产稳定、产品品 类多元化发展的制造商倾斜。 (二)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铝电解电容器、铝箔的生产与销售;生产电容器的设备制造;对外投资。 公司自设立以来即从事上述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根据产品外观结构,目前公司产品主要有焊针式、焊片式、螺栓式、引线式及垂直片式液态 铝电解电容器,引线式、垂直片式及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产品示例如下: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控制、光伏、车载、智能机器人、5G通讯、数据处理中心、电源、照明等多维度应用市场。

(三)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始终坚持“做世界级民族企业”的发展愿景,并构建了“设计+生产+销售”的公司经营模式。以其完整的产业链、规模化智能制造及差异化品牌力,获得全球高端市场及客户的肯定。

并在市占率上不断缩小与世界前三的距离,根据世界最大的被动电子元件行业市场研究和咨询服务商Paumanok Publication Inc 2019年公布的数据显示:公司从2013年的全球第八爬升到2018年的全球第四。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显著变化,具体请查阅 2021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信息,2022年全球铝电解电容器需求量约为 1620 亿只,同比增长 6.8%,到2025年将达 1730 亿只,2020-2025 年五年平均增长率5 .6%。尤其在新基建、新能源板块,随着国家的发展战略布局将进一步加深,公司积极对标国外同业,抢占入市先机,助推国产化进程。积极聚焦5G基站、数据中心、车载、光伏、工业控制、机器人、电网等领域,形成业务全域覆盖的态势,体现了公司战略布局与市场需求的高度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铝电解电容器产能超过65亿支,成为中国铝电解电容器规模最大的企业;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80亿元,同比增长17.55%;实现营业利润2.81亿,同比增长2.76%。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铝电解电容器、铝箔的生产与销售;电容器设备制造;对外投资。公司自设立以来即从事上述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1.铝电解电容器:
面对新基建、新能源等板块的强劲需求,在高品质全产业链支持下,公司的国产化替代优势进一步凸显,持续得到市场头部企业的认可。特别是固态、固液混合、叠层电容发展态势良好,工控类用电容订单数量和订单金额增速较快,同比增长104.07%,工控类牛角电容最大产能提升至2200 万只/月。

2.电容器用铝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稳定,公司自主铝箔满负荷生产,铝箔产线产能同比提升38%。

为了匹配公司供应链的进一步升级,铝箔业务正在积极扩产,保证材料安全供给的同时,有效应对了高端市场增量,助推国产化进程。

(二)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发展情况
1.技术储备
针对新基建、新能源、车载等市场,公司推出固态、固液混合、叠层等系列新品,打造技术壁垒。同时,开发新能源汽车专用牛角电容器、工业控制超高压牛角电容器及光伏风电专用小体积牛角电容器,并在铝箔等原材料上进行技术储备。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22项,保持了自主研发的基调。

2.品质管理
公司已完成CNAS实验室以及TS16949的认证,并与VDA QMC密切合作,提升了品质管理的高度,为产品优异表现提供了坚实支撑。收获了客户及市场的信任与肯定,成功打入新基建、新能源、车载等板块的头部供应链。

3.供应链提升
公司顺利完成产业升级,在报告期内已见成效。全供应链的布局深化下,面对新兴高端市场对原材料的精细要求,公司呈现了高效、安全、平稳的供应姿态。全供应链联盟的做大做实,为对接高端市场做了有力铺垫。

4.市场布局
公司充分考虑国家发展趋势和自身发展未来性,在新能源、新基建、车载三大方面全面铺开,目前已接收一批国际一线客户的需求。在头部客户订单上升的背景下,工业类牛角增速最快,另外固态、固液混合、叠层品发展趋势良好,成为未来新的增长点,实现了覆盖更全、市场先入的向优态势。

5.制造升级
为了满足市场更高端需求,公司积极推行制造层面的管理方法升级、设备升级及人员结构升级。采用先进的智能化制造方式,配套SAP、MES系统覆盖制造全过程。同时,已匹配可承载先进工艺的多样化智能设备,如连线一体机、AOI自动检测设备、AGV自动运输和包装设备。随着公司智能设备的大量投入,未来将大幅降低人工强度、实现生产效率和产品一致性的进一步优化,打造电容行业内的高智能化、高自动化、高标准化的智慧工厂。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779,880,500.431,514,092,256.3117.55
营业成本1,318,712,531.611,045,095,062.9126.18
销售费用59,125,546.6653,760,364.969.98
管理费用55,636,048.0772,131,698.31-22.87
财务费用2,509,119.6516,729,938.65-85.00
研发费用84,099,596.8292,210,296.50-8.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9,328,023.48128,230,673.4916.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2,592,177.82-243,600,926.3337.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83,348.08-132,758,252.1693.31
其他收益9,671,773.626,079,598.8659.0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6,926,875.6812,787,894.38-45.83
资产减值损失-711,009.29-2,507,163.92-71.64
资产处置收益211,327.9216,802,482.99-98.74
营业外收入586,542.931,283,177.96-54.29
少数股东损益2,938,870.981,885,004.6555.91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上升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银行贷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到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项目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受市场行情影响,本期理财产品预期收益有所下降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呆滞的存货减少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无大额资产处置,上期子公司处理房产、土地所致。

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减少所致。

少数股东损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立富盈利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 资产的比例(%)上年期末数上年期末数占总 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 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179,604,823.473.23178,045,011.243.400.88 
应收款项1,078,343,628.4919.41955,226,023.8618.2612.89 
存货875,696,807.2315.76802,181,559.0515.339.16 
长期股权投资20,252,560.850.3620,852,560.850.40-2.88 
固定资产1,275,517,846.2222.961,196,497,906.6222.876.60 
在建工程203,643,690.523.67183,743,264.253.5110.83 
使用权资产22,692,887.440.4124,943,773.770.48-9.02 
短期借款205,463,064.133.7051,485,081.250.98299.07主要系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合同负债13,780,251.820.2512,762,719.150.247.97 
租赁负债19,223,143.080.3520,733,155.730.40-7.28 
预付款项36,451,758.400.6622,173,083.040.4264.40主要系预付材料款与电费所致。
其他应收款38,885,240.800.7022,496,506.230.4372.85主要系资金拆借款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42,352,052.750.7615,502,819.960.30173.19主要系预付设备款所致。
应付票据861,450,000.0015.50613,780,000.0011.7340.35主要系银行票据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32,810,775.820.5925,268,338.520.4829.85 
库存股75,882,781.021.3752,633,014.471.0144.17主要系本期回购股份较上期增 加所致。

其他说明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期末账面价值(元)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855,190.00冻结
货币资金12,465.41营业执照更新,银行信息未变更
货币资金200.00办理ETC圈存金额
应收票据23,585,926.53江苏立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合 计24,453,781.94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6月8日,公司与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和实业”,股票代码603500)签订《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共同出资设立湖南祥和电子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公司拟与祥和实业在湖南益阳共同出资设立湖南祥和电子有限公司(暂定名),湖南祥和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公司以货币出资600.00万元,占股20%,祥和实业以货币出资2,400.00万元,占股80%。2021年7月9日,湖南祥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确定名,以下简称“湖南祥和”)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益阳市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2021年8月30日,公司已出资500.00万元。2022年2月,湖南祥和已正式投入生产。

2022年1月20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香港艾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艾华”)增资人民币163.52万元。香港艾华注册资本由155.5万美元增加至181.14738万美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搬迁扩产暨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决定将子公司绵阳高新区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资江”)搬迁至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兴镇。搬迁扩产项目投资总金额约为 1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搬迁扩产暨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 。

截至报告期末,绵阳资江搬迁扩产项目累积投入5,869.15万元(含税),资金来源为绵阳资江自有资金,项目如期推进,主体施工已完成,竣工验收及消防检测已完成,目前计划进行工艺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期末余额(元)期初余额(元)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1,222,314,254.151,175,487,815.03
其中:  
权益工具投资89,119,964.6489,119,964.64
理财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1,133,194,289.511,086,367,850.39
合 计1,222,314,254.151,175,487,815.03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持股比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
绵阳高新区资江电 子元件有限公司100%铝电解电容器的生产和销售,电子材料及整机 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 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 仪器仪表、机器设备、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 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 业务。2,600.0033,964.8320,584.3011,446.31737.93623.43
新疆荣泽铝箔制造 有限公司100%电极箔的研发、生产、销售。22,500.0066,857.6251,501.8648,378.278,894.377,547.97
四川艾华电子有限 公司100%制造、销售:铝电解电容器及相关电子材料。 销售:铝电解电容器整机。从事铝电解电容器 进出口业务。2,853.2434,636.5420,012.5519,496.701,967.751,712.42
益阳艾华鸿运电子 有限公司100%电容器及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500.001,767.35253.11555.3550.6850.19
香港艾华电子有限 公司100%铝电解电容器销售贸易。1,145.551,054.67106.70536.03-37.33-37.33
益阳艾华富贤电子 有限公司96.67%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的生产和销售及相关 电子材料销售。9,000.0031,152.9221,699.519,307.62836.45634.28
江苏立富电极箔有 限公司60%生产销售铝电解电容器配套用中高压电极箔。8,000.0015,277.069,454.588,030.14825.25618.82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汇率风险:国际化经营是本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未来人民币汇率的上升,将会给公司的收益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针对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不断上升的风险,公司逐步增加结算货币种类,避免因用美元结算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2.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铝电解电容器中,原材料成本占所有生产成本的比重较高。前国际市场中铝、铜、纸、包材、橡胶、化工材料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较大的背景下,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也呈现一定波动,将直接影响生产成本。公司在近年对原材料进行重点布局,逐渐对生产链从上至下全面集成掌控;公司持续关注原材料的价格走势和市场的供需状况,多家供应商比价控制采购价格,加强与战略供应商的合作,通过生产供应链管理提效、内部管理效率提升等方法,来消除原材料价格上涨所带来的风险。

3. 电力成本风险:公司电极箔生产过程中消耗的主要能源为电力,电费是影响电极箔价格和铝电解电容厂商生产成本的关键因素,在全球流动性增加叠加双碳政策的形势下,电力供应紧张,各地电价面临上调,如果电力的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将会对公司毛利率产生下行压力。公司通过保持与电力部门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技术升级、设备改造等方式降低设备能耗来降低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自有 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0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2021年10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99)。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350,743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9%,成交最高价为 34.289 元/股,成交最低价为 24.984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5,858,503.5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

2.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艾华转债”的议案》,鉴于当前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在未来三个月内(即 2022 年 6 月 23 日至2022 年 9 月 22 日),若 “艾华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公司以2022年9月23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艾华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艾华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利。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 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 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2022 年 4 月 2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 ( 公 告 编 号 : 2022-037)2022 年 4 月 29 日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3.《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4.《2021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5.《2021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6.《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7.《关 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 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情况的议案》8.《关于 2022 年度银行授信及授权的 议案》9.《关于公司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10.《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议案》11.《关 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议案》12.《关 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13.《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14.《关于修订<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5.《关 于修订<董事会工作细则>的 议案》16.《关于修订<监事会 工作细则>的议案》17.《关于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 议案》18.《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19.《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 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 大会2022 年 6 月 2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 ( 公 告 编 号 : 2022-059)2022 年 6 月 29 日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 东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
张中伟副总经理聘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0
每 10股转增数(股)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子公司江苏立富电极箔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立富电极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立富”)被列入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 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江苏立富上下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努力打造绿色工厂,追求持续发展。报告期内,江苏立富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未出现超标排放情况,未受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报告期内,江苏立富环保情况如下:
1)废水排放情况:达标排放
①废水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 PH、COD、氨氮
②排放方式:城市污水处理厂
废水经江苏立富污水处理站处理至纳管标准后进入通盛排水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③排放口数量及分布情况
江苏立富设立废水总排口1个,位于厂区西南侧厂界(厂界外侧,规范设立公众监督池、取样口,在线监测并联网数据上传生态环境部门)。

④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
报告期内,江苏立富共排放废水 15.175万吨。标排口的 COD平均排放浓度 6.31mg/l.,经通盛排水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排放环境的 COD 总量 0.9582 吨;标排口的氨氮平均排放浓度3.169mg/l,经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环境的氨氮总量为 0.4809吨。

⑤核定的排放总量
COD排放总量 37.31吨/年、氨氮排放总量 3.087吨/年。

⑥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现有厂区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纳管标准后排放污水管网送至通盛排水有限公司进行二级处理。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厂区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上述标准后纳管,其中 COD≤500mg/l,氨氮≤45mg/l;通盛排水有限公司的出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即 COD排放浓度为 50mg/l,氨氮排放浓度为 5mg/l。详见下表:
污水进管及排放环境标准 单位:mg/l (除 PH,PH为无量纲)
污染物PHCODCR氨氮
进管标准6--950045
排放环境标准6--9505
2)废气排放
①废气主要污染物: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
②排放方式:生产线废气收集后,进入废气处理塔(二级碱喷淋中和)处理达标后 15米高空排放。

③排放口数量及分布情况:江苏立富共设废气总排口 4个,均位于厂区内。

④核定的排放总量:江苏立富为非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废气污染物无总量控制。

⑤执行的排放标准:江苏立富执行废气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中二级标准,其中:氯化氢浓度限值 100mg/Nm3,速率限值 0.26kg/h;硫酸雾浓度限值 45mg/Nm3,速率 1.5kg/h;氮氧化物浓度限值 240mg/Nm3.速率 0.77kg/h。

(2)全资子公司新疆荣泽铝箔制造有限公司
新疆荣泽铝箔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荣泽”)被列入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 2022年重电子器材企业。报告期内,新疆荣泽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未出现超标排放情况,未受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报告期内,新疆荣泽环保情况如下:
1)废水排放情况:
①废水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 PH、COD、氨氮、总磷
②排放方式
全厂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进入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③排放口数量及分布情况
新疆荣泽设立废水总排口1个,位于厂区东南侧厂界(厂界外侧,规范设立公众监督池、取样口,在线监测并联网数据上传生态环境部门)。

④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
报告期内,新疆荣泽共排放废水33.0913万吨。标排口的COD平均排放浓度17.67mg/l,排放到天北新区污水处理厂的COD总量为5.462吨;标排口的氨氮平均排放浓度3.33mg/l,排放到天北新区污水处理厂的氨氮总量为1.101吨,标排口的总磷平均排放浓度1.84mg/l,排放到天北新区污水处理厂的总磷总量为0.609吨。

⑤核定的排放总量
COD排放总量40.44吨/年、氨氮排放总量7.03吨/年,总磷无排放总量指标。

⑥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现有厂区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排入天北新区污水处理厂。

2)废气排放
①废气主要污染物:氨气
②排放方式:生产线废气收集后,进入排气筒经中和处理后由 15米高空排放。

③排放口数量及分布情况:新疆荣泽共设废气总排口 1个,位于厂区内。

④核定的排放总量:新疆荣泽为非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废气污染物无总量控制。

⑤执行的排放标准:氨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1.5mg/m3)。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控股子公司江苏立富电极箔有限公司
江苏立富废水处理站设计能力为 2400m3/d;废气处理塔 4台(排风量 30000m3/h/台)。

报告期内,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未有超标排放。

(2)全资子公司新疆荣泽铝箔制造有限公司
新疆荣泽废水处理站设计能力为 3600m3/d;废气排气筒一个。

报告期内,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未有超标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控股子公司江苏立富电极箔有限公司
①铝电解用电极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6年6月6日获得南通市环境保护局批复,2008年 5月 22日通过南通市环境保护局验收。

②中高压腐蚀箔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 2010年 4月 15日获得南通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文号(通开放环复(表)2010130);2011年 2月通过南通市环境保护局验收。

(2)全资子公司新疆荣泽铝箔制造有限公司
①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新疆荣泽铝箔制造有限公司新疆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 2017年 8月 4日通过第七师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关于新疆荣泽铝箔制造有限公司新疆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师环审[2017]86号))。

②2021年 9月 1日,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过的《关于新疆荣泽铝箔制造有限公司荣泽铝箔第三期 20条化成箔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师奎天环发【2021】6号))。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1)控股子公司江苏立富电极箔有限公司
江苏立富建有完善的环保应急机制,制定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备案号 320609-2019-139-M,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2)全资子公司新疆荣泽铝箔制造有限公司
新疆荣泽建有完善的环保应急机制,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备案号 660708-2022-006-L ,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1)控股子公司江苏立富电极箔有限公司
江苏立富已编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在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备案编号:320609-ZXJC-2022-022),按照自行监测方案要求,对废水、废气、厂界噪声、雨水、土壤和地下水等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标排放。

(2)全资子公司新疆荣泽铝箔制造有限公司
新疆荣泽已编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在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备案,按照自行监测方案要求,对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等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标排放。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控股子公司江苏立富电极箔有限公司
江苏立富已向社会公众公示:①江苏立富危险废物种类、生产环节、治理措施、主管及分管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涉危废信息(公示牌见江苏立富大门北侧外墙);②大气重污染天气减产减排详情:何种大气污染指数、共有生产线数量、关停生产线数量、主管及分管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公示牌见江苏立富大门外北侧外墙);③江苏立富所有环评信息均在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官网上公示;④江苏立富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监测报告+隐患整改报告,在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网站公示;⑤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按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制定并通过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在网络公示 ;⑥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要求向社会公开的企业环境保护信息均在百度帖吧-江苏立富电极箔有限公司吧发布,公示时间为永久,公式方式为及时;⑦江苏立富电极箔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报告同步在江苏省排污单位信息发布平台(://218.94.78.61:8080/newpub/web/home.htm)发布,接受生态环境部门和公众监督。

(2)全资子公司新疆荣泽铝箔制造有限公司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按生态环境部门要求网络公示。

环评信息均在网上公示。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艾华集团
1)排污信息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华集团”)未被列入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 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艾华集团上下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努力打造绿色工厂,追求持续发展。报告期内,艾华集团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未出现超标排放情况,未受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报告期内,艾华集团环保情况如下:
①废水排放情况:
A.废水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 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悬浮物,主要为工业污水。

B.排放方式
废水经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然后排入益阳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C.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
报告期内,艾华集团共排放工业污水5.3万吨。标排口的PH值7.53无量纲,化学需氧量451mg/l,五日生化需氧量 242mg/l,氨氮检出量 3.64mg/l,总磷检出量 1.52mg/l,悬浮物 48mg/l,动植物油 0.38mg/l。

D.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报告期内,艾华集团污水排放标准参考《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② 废气排放
A.废气主要污染物: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

B.核定的排放总量:用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38-2017),对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3
总烃进行测定,检出限为 0.07mg/m。

C.执行的排放标准:
报告期内,艾华集团废气排放参考《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艾华集团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正常。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A.年产45亿支铝电解电容器项目于2007年6月30日获得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批复,2010年8月11日通过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验收。

B.年产15亿支全固态铝电解电容器项目于2015年4月28日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赫山分局批复,2017年9月23日通过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赫山分局验收,益赫环评验【2017】26号。

C.年产39亿支引线式铝电解电容器升级及扩产项目于2017年6月27日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赫山分局批复,2021年7月自主验收。

D.年产4800万支牛角式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于2017年6月27日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赫山分局批复,2021年7月自主验收。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艾华集团建有完善的环保应急机制,制定了《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1年11月9日在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赫山分局备案,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5)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2022年3月公司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公司:湖南精科检测有限公司对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噪音以及油烟进行了采样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完全达标。检测报告(JK2203094)。

1)排污信息
公司控股子公司益阳艾华富贤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华富贤”)未被列入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 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艾华富贤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未出现超标排放情况,未受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报告期内,艾华富贤环保情况如下:
①废水排放情况:
A.废水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 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悬浮物,主要为工业污水。

B.排放方式
废水依托于艾华集团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然后排入益阳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C.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
报告期内,艾华集团共排放工业污水5.3万吨。标排口的PH值7.53无量纲,化学需氧量451mg/l,五日生化需氧量 242mg/l,氨氮检出量 3.64mg/l,总磷检出量 1.52mg/l,悬浮物 48mg/l,动植物油 0.38mg/l。

D.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报告期内,艾华富贤污水排放标准参考《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

②废气排放
A.废气主要污染物: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

B.核定的排放总量:用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38-2017),对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3
总烃进行测定,检出限为 0.07mg/m。

C.执行的排放标准:
报告期内,艾华富贤废气排放参考《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艾华富贤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正常。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化项目于2011年12月28日获得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赫山分局批复,2016年12月23日通过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赫山分局验收,益赫环评验【2016】19号。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艾华富贤建有完善的环保应急机制,制定了《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1年11月9日在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赫山分局备案,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5)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2022年3月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公司:湖南精科检测有限公司对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噪音以及油烟进行了采样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完全达标。检测报告(JK2203095)。

1)排污信息
公司全资子公司绵阳高新区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资江”)未被列入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绵阳资江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未出现超标排放情况,未受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报告期内,绵阳资江环保情况如下: ①废水排放情况:
A.废水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如下:
生活废水:pH、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B.排放方式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经城市污水管网排入塔子坝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培江。

工业污水,经绵阳资江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城市塔子坝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C.排放口数量及分布情况
绵阳资江电子设立废水排口一个,位于厂区西南侧。

D.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
报告期内,绵阳资江电子共排放废水1.12万吨。

E.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报告期内,绵阳资江污水排放标准参考《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

F.核定的排放总量
根据固定污染源分类管理名录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的排污许可为登记管理制度。

②废气排放
A.废气主要污染物: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

B.核定的排放总量:用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对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进行测定,3
检出限为 0.07mg/m。

C.执行的排放标准:
报告期内,绵阳资江废气排放参考《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51/2377-2017)表5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常规控制污染物项目)(其他)。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绵阳资江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正常。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05℃高压长寿命铝电解电容器新建设项目于2004年10月20日获得绵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评审;并于2005年12月6日通过绵阳市环保局验收。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绵阳资江建有完善的环保应急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号:510701-2020-018-L。
5)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2021 年公司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公司:四川德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我公司的废水、无组织废气和厂界噪音进行了采样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完全达标。检测报告(DFJC (2021)HJ-0044、(DFJC (2021)HJ-0060。

6)环境信用评级信息
2022年5月公司完成了绵阳市2021年度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填报。

7)环境管理体系证书信息
2021年绵阳资江获得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号“ZRC20E0168R0M”,有效日期为2020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13日。

(4)四川艾华
1)排污信息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艾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艾华”)未被列入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四川艾华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未出现超标排放情况,未受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报告期内,四川艾华环保情况如下:
①废水排放情况:
A.废水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悬浮物,主要为生活污水。

B.排放方式
生活污水经四川艾华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城市污水管道集中处理。

C.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
报告期内,四川艾华共排放生活污水6,792吨。标排口的化学需氧量4.5mg/l,氨氮检出量0.0365mg/l,总磷检出量0.02mg/l,石油量0.08mg/l。

D.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报告期内,四川艾华污水排放标准参考《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

②废气排放
A.废气主要污染物: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

B.核定的排放总量:用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对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进行测定,3
检出限为0.07mg/m。

C.执行的排放标准:
报告期内,四川艾华废气排放参考《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51/2377-2017)表5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常规控制污染物项目)(其他)。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四川艾华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正常。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铝电解电容器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 2002 年 4 月 12 日获得罗江县环境保护局批复, 2004 年 6 月 17 日通过罗江县环境保护局验收(罗环建发〔2004]67 号)。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四川艾华建有完善的环保应急机制,制定了《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在德阳市罗江生态环保局备案,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5)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2022年3月四川艾华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公司:四川地风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四川艾华的废水、无组织废气和噪音进行了采样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完全达标。检测报告(地风升检字第HY20220211801)。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施村企联点共建,以“资金扶持+产业发展+艾上扫除美化环境”的方式,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2022年上半年,艾上扫除美丽乡村建设实施三个一:定点扶持一个村,文化走进一个区,艾上扫除工具捐赠一百套。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入乡干部的组织下,一百个乡村二百多名村干部走进公司参观学习艾上扫除文化。为助力乡村振兴,公司对一百个乡村捐赠一百套艾上扫除专用工具,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改善人居环境。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 期限是否有 履行期 限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 应说明未完成履 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 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股份限售控股股东艾华 投资、王安安1、湖南艾华控股有限公司和王安安拟长期持有公司 股票;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 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 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3、 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 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4、减持公司股份前, 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 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公司股份低 于5%以下时除外;5、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 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 理);6、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湖南艾华控股 有限公司和王安安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 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7、如果未履行上 述减持意向,湖南艾华控股有限公司和王安安持有的 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个月内不 得减持。承诺时间: 2015-5-15 期限: 长期有效  
 股份限售王安安、艾立 宇、殷宝华、 张建国、徐兵、 颜耀凡、朱勇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额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艾 华集团股份总数的25%;若从艾华集团离职,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艾华集团股份。承诺时间: 2015-5-15 期限: 长期有效  
 解决同业 竞争实际控制人艾 立华、王安安本人自身不会并保证将促使其他子企业不开展对与 发行人生产、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入,今后不 会新设或收购从事与发行人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子 公司、分公司等经营性机构,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 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发行 人业务直接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 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 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承诺时间: 2011-3-28 期限: 长期有效  
 解决同业 竞争控股股东艾华 投资本公司自身不会并保证将促使其他子企业不开展对 与发行人生产、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入,今后 不会新设或收购从事与发行人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 子公司、分公司等经营性机构,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 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发 行人业务直接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 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新 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承诺时间: 2011-3-28 期限: 长期有效  
 其他控股股东艾华 投资公司若违反招股说明书等募集文件公开承诺的,应在 违反承诺的事实发生后30日内将违反承诺所得的全 部资金上交发行人,如我公司未及时将违反上述承诺 所得的全部资金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 我公司现金分红中相应金额的资金。承诺时间: 2015-5-15 期限: 长期有效  
 其他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时间: 2015-5-15 期限: 长期有效  
 其他公司、控股股 东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承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承诺时间: 2015-5-15  
   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经相关监 管部门认定后:(1)如果公司股票已发行但未上市 的,自认定之日起30日内,发行人将依法按照发行 价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新股;发行人控股股东将依法按照发行价加计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2)如果公 司股票已上市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和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并按公开发行新股 与公开发售股份的比例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投 资者损失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通 过后公告实施,控股股东将回避表决。发行人及控股 股东将自该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完成赔偿对象认 定、申报确认、支付赔偿金等程序。期限: 长期有效    
与再融资 相关的承 诺解决同业 竞争控股股东艾华 投资为有效防止及避免同业竞争,控股股东艾华投资签署 《发行人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书》承诺:“本 公司自身不会并保证将促使其他子企业不开展对与 发行人生产、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入,今后不 会新设或收购从事与发行人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子 公司、分公司等经营性机构,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 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发行 人业务直接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 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 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承诺时间: 2018-3-2 期限: 2024-3-2  
 解决同业 竞争实际控制人艾 立华、王安安实际控制人艾立华、王安安出具《实际控制人避免同 业竞争承诺书》承诺:“本人自身不会并保证将促使 其他子企业不开展对与发行人生产、经营有相同或类 似业务的投入,今后不会新设或收购从事与发行人有 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经营性机构,不 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 营、发展任何与发行人业务直接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承诺时间: 2018-3-2 期限: 2024-3-2  
   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发行人的 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 争。”     
其他承诺其他控股股东艾华 投资鉴于湖南艾华控股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湖南艾 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华集团”)与艾 华新动力电容(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华新 动力公司”)在经营范围上存在互补可能,湖南艾华 控股有限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三年内,对 旗下控股子公司艾华新动力公司进行产业整合,在艾 华新动力公司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且经艾华集团 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后,将艾华新动力公司股权出 售给艾华集团。承诺时间: 2019-6-10 期限: 2022-6-9艾华新动力公司 未达到注入上市 公司条件相关承诺事 项延期履行, 并将艾华新 动力公司注 入上市公司 的条件予以 明确。
 其他控股股东艾华 投资湖南艾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 “艾华投资”)持有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市公司”或“艾华集团”)48.84%的股 份;持有艾华新动力电容(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艾华新动力”)65%的股份,同时为艾华集团与 艾华新动力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为保障艾华集团及 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作为艾华集团的实际 控制人,作出承诺:1、截至2019年6月6日艾华集 团与艾华新动力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之前, 双方未发生任何关联交易,不存在业务往来及利益输 送。2、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艾华集团与艾华新动 力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艾华集团与艾华新 动力公司同处被动元器件细分领域中的电容器行业, 但所生产产品种类不同。具体在主营业务、主要产品、 行业分类、客户、供应商、经营情况、人员及高管、 核心技术人员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3、本次交 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促使艾华新动力公司严格避免与 上市公司同业竞争,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 方式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上市公承诺时间: 2019-6-24 期限: 2022-6-23艾华新动力公司 未达到注入上市 公司条件相关承诺事 项延期履行, 并将艾华新 动力公司注 入上市公司 的条件予以 明确。
   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关系的业务或经济 活动,亦不会以任何形式支持上市公司以外的他人从 事与上市公司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4、若本公司或艾华新动 力公司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上市公司产生直接或者 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 司,将该等业务机会让与上市公司,并按照上市公司 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会。 5、于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的未来三年内,若艾华新 动力公司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艾华新动力资产的 注入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 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经艾华集团审议程序审 议通过后,公司会将艾华新动力公司股权按照具有证 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后的净资产为基础再加 上适当的资金成本出售给艾华集团。6、本公司或艾 华新动力公司若因违反前述声明、承诺而获得的收益 将由上市公司享有,如造成上市公司经济损失的,本 公司同意赔偿上市公司相应损失。     
 其他控股股东艾华 控股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的三年内,若艾华新动力实现未 分配利润为正,经艾华集团审议程序审议通过后,公 司(艾华控股)会择机将艾华新动力股权按照具有证 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后的净资产为基础再加 上适当的资金成本出售给艾华集团。承诺时间: 2022-6-9 期限: 2025-6-8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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