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立达信(605365):2022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8月08日 17:11:52 中财网

原标题:立达信: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5365 公司简称:立达信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李江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成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秀梅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中关于“(一)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3



备查文件目录(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 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报告期2022年上半年
本报告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本公司、 股份公司、立达 信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漳州光电子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漳州灯具漳州立达信灯具有限公司
智造绿能智造绿能有限公司
四川联恺四川联恺照明有限公司
遂宁海德信遂宁海德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照明厦门立达信照明有限公司
厦门光电厦门立达信光电有限公司
厦门赢科投资厦门赢科投资有限公司
厦门赢科光电厦门赢科光电有限公司
立达信国际立达信国际有限公司
立达信美国Leedarson America Inc.
深圳领恺深圳市领恺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领众深圳市领众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领恺香港领恺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春晖香港春晖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领众香港领众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斯维奥香港斯维奥科技有限公司
倍捷德倍捷德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点点深圳点点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吉达物联吉达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若无特别说明,均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
IoT、物联网Internet of Things的缩写,是指通过传感器、RFID及芯片等感知设备, 按照约定协议,连接物、人、系统和信息资源,实现对物理和虚拟世界 的信息进行处理并作出反应的智能服务系统。
LED照明即发光二极管照明,是一种半导体固体发光器件。
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的缩写,即自主设计制造商模式,系制造商 主要完成产品开发,并根据品牌商/渠道商订单进行产品生产,品牌商/渠 道商利用自身品牌和销售渠道进行产品销售的模式。
OBMOriginal Brand Manufacturer的缩写,即自主品牌制造商模式,系生产商 自主设计、开发产品,并以自主品牌进行销售。
智能硬件智能硬件是指具备信息采集、处理和连接能力,并可实现智能感知、交 互、大数据服务等功能的物联网终端产品。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立达信
公司的外文名称Leedarson IoT Technology Inc.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Leedarson IoT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江淮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夏成亮陈宇飞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 1511号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 1511号
电话0592-36682750592-3668275
传真0592-36682750592-3668275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7层701单元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公司办公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361006
公司网址www.leedarson.com.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不适用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不适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立达信605365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3,911,213,042.072,778,421,712.4940.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6,263,751.32177,840,074.2260.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264,602,017.40138,454,678.4591.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6,605,874.64-2,507,741.176,344.90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110,399,585.602,894,356,181.997.46
总资产6,097,750,739.375,679,492,895.127.36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730.40043.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730.40043.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0.5290.31070.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449.29增加 0.15个百分 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8.727.24增加 1.48个百分 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20,975.83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 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0,877,897.47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 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 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3,647,606.28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 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 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 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 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 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4,664,824.43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 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 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004,524.0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522,393.22 
减:所得税影响额4,358,509.0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8,930.23 
合计21,661,733.92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包含照明业务和物联网(IoT)业务两大板块。公司以智能照明为起点,进入物联网领域,致力于把物联网产品和解决方案带给家庭和校园,逐步构建万物互联的智能世界。公司在LED照明产品、控制与安防产品、智能家电以及软件和云服务等领域为广大客户和终端用户提供安全可信赖的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

(二)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包括代工和自主品牌经营;同时经营海外市场和国内市场,坚持“国际、国内双循环”的策略。

公司在海外市场以硬件产品为主(包含智能硬件),以代工模式为主,包含照明、控制与安防、家电等品类。

公司在国内市场以自有品牌“立达信”推进以Lexikos平台为载体的软硬件结合的智慧教育管理解决方案,以及以Arnoo平台为载体的软硬件结合的智慧生活解决方案。另有“朗睿”品牌和“海德信”品牌在珠宝照明和通用照明等不同领域为用户提供产品和服务。

(三) 行业情况说明
1. 照明行业情况
2021 年中国照明产业规模已达 6800 亿人民币,占全球比重已近三分之二。核心因素在于,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完备的基础设施,奠定了中国作为全球照明制造中心和供应链枢纽的地位。近几年受新冠疫情反复冲击的影响,海外供应链遭受破坏难以及时恢复,而中国作为已系统性遏制住新冠疫情的主要经济体,复工复产速度领跑全球。迅速复苏的中国制造进一步凸显了生产和供应链优势,有效弥补了全球因疫情造成的供给缺口,并在一定时期内替代了他国出口份额。

进入2022年,病毒新变种不断侵扰和区域地缘冲突局势拖累全球市场需求的修复。欧美等发达经济体今年步入货币紧缩周期,需求处于下行通道,同时通胀的居高不下也将抑制其需求。更多国家选择与病毒共存,带动市场消费需求从产品向服务转变,对照明产品这类耐用消费品的需求自然回落。海外客户去年同期基于对“缺芯少料”趋势的预判进而“超前超量”下单,以及疫情扰乱供应链和物流导致库存周转效率低下,所产生的大量积压库存对新订单采购有所遏制。特别是其他制造国进一步推动复工复产的进程,弱化了中国制造对外的“转移替代”效应和挤压照明产业链的外溢。照明行业的存量竞争时代已至。

未来相对有限的需求将更多自主地向在技术或市场上具备核心竞争力,同时拥有供应链掌控能力的优质产能集中。
在LED 照明时代,国际照明巨头在创新研发、设计制造、产品应用等方面的优势比之传统照明时代已不再显著。各大厂商近年来都面临深度调整,除少数巨头仍坚守阵地之外,其他大多数都在照明业务上进行了收缩、退出和转型。与此同时,中国照明企业发展迅速。中国照明产业的规模优势已凸显,未来以智能化、健康化、绿色低碳照明系统为主导方向的高质量发展将成为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以控制、传感、人工智能等技术为主导的智能照明技术发展,针对光对生物活动的影响的“光生物”和“光健康”的前沿研究,绿色低碳技术与先进制造装备的升级,专业精准的照明设计服务推广,都将为照明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必要的科技创新支持。

照明行业近年来呈现出的特点包括:
(1)产品结构优化
从照明产品品类来看,LED 产品对传统产品的替代循序渐进,LED 产品占比已进一步提升至总体增量的 75%。短期内光源类和灯具类产品市场需求均呈现成长,但中长期来看,光源类产品市场需求放缓。此消彼长之下,一体化灯具占比则进一步提升,目前占到整体产业的 70%以上。

同时替换需求下降和消费习惯越来越倾向于一体化灯具类产品,可以预见的是,一体化灯具类产品和智能照明设备的占比将稳步提升。

(2)照明产品应用不断细分不断拓展
从照明产品应用市场来看,照明产品搭载各类传感器和通讯模块,智能照明产品的普及率逐步提升。而全球为实现“双碳”目标,节能改造项目需求增多,未来商业、家居、户外和工业照明应用市场将会迎来新的成长机遇。另外在国家着重发展实体经济,鼓励扶持“专精特新”企业的背景下,具备相应基础的企业,开始拓展“与其更好,不如不同”的差异化发展思路。国内厂商将关注更多照明应用,如与光生物安全和视觉健康息息相关的教育照明领域;与粮食安全和农业工业化的发展进程相关的农业照明领域;顺应徒步、越野、露营等新消费需求,作为使用清洁能源,符合双碳目标的离网照明领域;新基建与智慧城市建设相关的智慧路灯领域等。

注1:上文行业数据及部分内容引用自中国照明电器协会“2020-2021 年中国照明产业发展白皮书” 2. 物联网(IoT)行业情况
从1999年物联网概念提出至今,物联网发展已历经二十年有余。当前,物联网设备的数量呈几何级上升,涉及到的各类细分市场逐步走向智能化,AIoT的发展呈百花齐放的状态。近日,工信部发布了《2022年1-5月份通信业经济运行情况》,数据显示,截止今年5月底,我国蜂窝物联网用户已达15.9亿户,相比去年底净增1.96亿户。毫无疑问,物联网应用已加速驶入发展快车道。迈入AIoT产业增长期后,随着5G、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技术逐渐成熟,物联网终端设备正在由单体智能向多设备智慧联动的方向持续演进。

当前物联网行业仍具有产业链庞杂、碎片化、生态难整合等特点。物联网长期发展呈现以下态势:
(1)智能化促进物联网部分环节价值凸显
一是端侧,随着物联网应用的行业渗透面不断加大,数据实时分析、处理、决策和自治等边缘智能化需求增加。据 IDC 相关数据显示,未来超过 50%的数据需要在网络边缘侧分析、处理和存储。边缘智能的重要性获得普遍重视,产业界正在积极探索边侧智能化能力提升和云边协同发展。二是业务侧,据 GSMA 最新预测显示,到 2025 年,物联网上层的平台、应用和服务带来的收入占比将高达物联网收入的 67%,成为价值增速最快的环节,而物联网连接收入占比仅 5%,因此物联网设备联网数量的指数级增加,以服务为核心、以业务为导向的新型智能化业务应用将获得更多发展。

(2)产业融合促进物联网形成“链式效应”
产业物联网的进一步发展对产品设计、生产、流通等各环节的互通提出新的需求,而“物联网+区块链”(BIoT)为企业内和关联企业间的环节打通提供了重要方式。链式效应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基于 BIoT 完成产品某一环节的链式信息互通,如产品出厂后物流状态的全程可信追踪。二是基于 BIoT 的更大范围的不同企业间价值链共享,如多个企业协同完成复杂产品的大规模出厂,其中涉及产品不同部件协同生产,包括设计、供应、制造、物流等更多环节互通。
针对物联网先天存在的碎片化问题,近年来巨头企业通过组建自有生态探索解决方式,然而受限于自身产品和合作企业的局限,难以建立具有竞争优势的物联网生态。针对这一情况,产业界出现多企业生态抱团、拓展群体智能的发展趋势。用户价值成为互联互通的核心,全屋智能、用户主动服务推送等围绕用户需求的互联互通模式开始出现。

综上所述,全球物联网正处于高速发展的关键期,市场潜力也被产业界广泛认可。

注2:上文行业数据及部分内容引用自中国信通院 “物联网白皮书”。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通过国际、国内多渠道布局,供应链深度合作以及持续不断进行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公司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能够为客户提供从核心部件到成品和解决方案的开发设计、交付、售后等一站式服务,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

(1)优质的客户资源和本地化服务优势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和众多国际知名的渠道厂商和品牌厂商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在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设有常驻机构,能够快速响应大客户的需求,具备本地化服务优势。通过与众多业内优质客户的长期合作,公司对不同客户的需求有着深入了解,能充分理解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同时也极大地提升了公司在产品开发、质量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为公司未来的市场开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优秀的体系化研发创新能力
公司以研发创新为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经过多年不断革新与发展,公司打造了一支对LED照明和物联网(IoT)技术和应用领域有深入理解的专业研发团队,并且公司持续多年保持高强度的研发投入,所开展的研发创新活动涵盖了光学结构设计、通信技术应用、算法开发、智能硬件开发、软件平台开发以及IoTOS等核心环节。在此基础上,公司搭建起成熟、高效的体系化技术创新平台,建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承担并完成了“国家火炬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等一系列国家级科研项目,拥有超过3,000项的授权专利,是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优秀的体系化研发创新能力为公司持续经营提供了有力保障。

(3)突出的工业设计能力
秉承“创新引领发展,设计创造价值”的理念,公司高度重视工业设计在产品开发中的价值。

公司建有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开发的产品在实用性、功能性和设计美学等方面能够具备较好的均衡性,满足了国内外客户的需求。近年来,公司的多款产品连续获得中国好设计奖、德国国家设计奖、德国iF设计奖、德国红点奖、美国《INTERIOR DESIGN》杂志年度最佳设计奖、法国Muuuz国际设计奖、日本G-MARK设计奖等多项国内、国际设计奖项,显示出公司具备业内较为突出的工业设计创新能力,有力地保障了在未来市场拓展的竞争力。
(4)稳定的规模化交付能力
在照明领域,公司生产规模位居行业前列,是国家工信部认定的LED照明领域“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在物联网(IoT)领域,公司以智能照明为切入点,近年来IoT硬件产品方面也实现了高速增长,建立起包含无线模组、驱动电源、结构件等重要零部件制造和产品总装、包装等在内完整的IoT产品制造供应链体系。

作为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公司通过将物联网技术与工业制造深度融合,打造了一套高度自动化、信息化的智能制造体系,能在较好地满足柔性生产、信息互联、定制服务等需求的同时,拥有突出的规模制造能力。在自动化生产设备研发和智能化改造、信息化生产管理体系等智能制造领域拥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应用能力。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9.1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0.77%。尽管面临着新冠疫情反复和俄乌冲突等原因导致全球需求收窄的严峻市场环境,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上半年公司国内外市场的业绩仍实现了稳步提升。

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客户需求稳定释放,上半年订单较为充裕
中国制造的生产和供应链优势,已成为全球照明产业的制造中心和供应链枢纽,短期内难以被他国替代,今年上半年出口业务仍然呈现增长态势。同时,公司稳定可靠的交付能力和产品的综合竞争力也推动了客户持续释放订单,总体而言,上半年的订单较为充裕。

(2)公司持续投入研发创新,产品竞争力有效提升
公司持续提升研发创新能力,纵深拓展产业链,在原有主要成熟产品领域深耕的同时,进一步丰富产品体系,在细分领域的市场销量持续提升。

(3)国内国外市场同时发力,战略布局成果初显
公司同时布局国内、国外市场。在国外市场,加强ODM客户的本地化服务,加大产品研发投入,促进ODM业务的增长。

在国内市场,加大自主品牌推广力度,开展产品的迭代创新,并加快新品研发,提升了产品的综合竞争力;与此同时,加深渠道布局;促进了国内市场的业绩增长。

2022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保持增长,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6 亿,较上年同期增长 60.9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65亿,对比上年同期增长 91.11%。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收入大幅增长带来毛利额的增长
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相应带来毛利额的增长,这是利润增长最主要的因素。

(2)受益于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贬值
公司外销产品主要以美元计价,如下图所示,从2021年1月末1美元兑换人民币6.4709元变动为2022年6月末的1美元兑换人民币6.7114元,汇率的波动,使得汇兑收益大幅增加。

尽管上半年获得了较好的开局,但在下半年至未来的较长时间内,公司所处的外部环境日趋复杂,面临着疫情反复,汇率波动剧烈、全球供应链动荡、需求收窄等因素的影响,挑战有增无减。

公司将沿着既定的发展战略,坚定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增强研发创新能力;坚持以细产品线竞争力为核心的大供应链策略,加深与供应商的伙伴合作关系。坚持代工与品牌共同发展,深化“国际、国内双循环”的发展策略,进一步提升中国市场的业务增长。同时,加快数字化建设,全面提升运营效率;加快人才团队建设,强化组织的战斗力。道阻且长,越是复杂的环境,越需要保持战略定力,一丝不苟扎实锻炼“内功”,持续保持创业的激情。公司管理层将勤勉尽责,继续带领团队努力奋斗,争取创造出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3,911,213,042.072,778,421,712.4940.77
营业成本2,994,722,134.942,071,292,420.4444.58
销售费用168,036,450.94124,580,040.3634.88
管理费用247,964,255.20204,292,414.0521.38
财务费用-111,323,218.4913,048,344.28-953.16
研发费用198,151,070.26194,638,803.841.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6,605,874.64-2,507,741.176,344.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164,667.5690,838,197.71-114.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134,021.52-5,657,607.271,056.84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依托稳定优质的客户群、坚实的研发能力及稳定高效的供应能力,获取了更多订单,营业收入增长幅度较大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营业收入增长,相应营业成本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加大自主品牌的投入,职工薪酬增加及宣传推广费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职工薪酬、福利费用增加及折旧摊销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主要系汇率波动引起的汇兑损益变动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加大研发投入力度,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较大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买、赎回理财产品产生的现金净流入同比减少,以及本期增加对厦门坚果矽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的投资款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增加短期借款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上年期末数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年期末变 动比例 (%)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991,073,101.0116.25708,662,034.5812.4839.85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增加
应收款项1,601,357,367.9726.261,223,197,260.1621.5430.92本期营收增 长导致应收 账款增加
存货1,208,994,986.5919.831,298,030,572.4022.85-6.86 
合同资产----- 
投资性房 地产----- 
长期股权 投资3,697,229.120.063,930,229.300.07-5.93 
固定资产690,861,423.8811.33652,716,081.4411.495.84 
在建工程107,529,878.051.7686,607,380.841.5224.16 
使用权资 产52,094,782.030.8559,566,251.291.05-12.54 
短期借款372,482,770.006.11241,281,381.754.2554.38本期增加银 行短期借款
合同负债42,864,244.790.7034,634,833.050.6123.76 
长期借款----- 
租赁负债33,490,007.280.5542,847,856.190.75-21.84 
其他说明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 2,031,423,445.7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33.31%。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境外资产名称形成原因运营模式本报告期 营业收入本报告期 净利润
境外子公司资 产经营发展贸易3,200,014,505.60-75,418,039.29

其他说明
公司的境外资产为境外子公司资产总和。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上年同期投资额(元)变动幅度
5,785,560.0010,805,880.00-46%
说明:报告期计划投资额涉及外币金额的,按照期末汇率进行折算。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2022年 6月 30日2022年 1-6月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793,989,399.62-10,409,995.14
其中:衍生金融资产3,244,978.22-16,933,483.41
银行理财及结构性存款790,744,421.406,523,488.27
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0,000,000.000
合计823,989,399.62-10,409,995.14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漳州立达 信光电子 科技有限 公司LED照明产 品及 IoT智能 产品的研发、 生产、销售50,000.00496,265.40237,521.12343,152.6433,955.17
四川联恺 照明有限 公司LED照明产 品的研发、生 产、销售2,000.0035,441.3417,630.2026,346.745,071.96
厦门立达 信照明有 限公司LED照明产 品及 IoT智能 产品的销售11,000.0025,807.7612,903.878,501.91-1,819.74
厦门赢科 光电有限 公司LED照明产 品、IoT智能 产品的销售5,000.0025,650.987,401.8716,369.842,707.98
漳州立达 信灯具有 限公司LED灯具、塑 件、五金件、 包材、电子组 件的研发、生 产、销售7,700.0041,143.8225,391.5729,126.47-1,285.65
遂宁海德 信光电科 技有限公 司LED照明产 品、IoT智能 产品的研发、 生产、销售1,500.008,311.853,554.7414,102.00462.16
立达信国 际有限公 司LED照明产 品、IoT智能 产品的销售50万美元135,233.78-64.38219,072.81-1,820.87
智造绿能 有限公司LED照明产 品及 IoT智能 产品的销售1,325万美元47,433.626,077.4884,255.17-247.99
深圳市领 恺科技有 限公司LED照明产 品、IoT智能 产品的销售1,000.008,672.99128.683,070.22-197.42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 日期会议决议
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2022-5-20www.sse.com.cn2022-5-21详见《立达信物 联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年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 号:2022-013)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0
每 10股转增数(股)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半年度不转增不分配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积极采取措施,对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方面加强管控,积极推动清洁生产和履行环境环保责任,加强生态保护。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为切实履行环境责任,节约能耗、减少碳排放,公司于 2019年末在漳州长泰制造基地设立了光伏电站。报告期内,该光伏电站总发电量为 198,611 KWh,折合节能减排二氧化碳:157.32 t/CO2-e。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 有履 行期 限是否及时 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 应说明未完成履 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股份限售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李江淮及米莉注 1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实际控制人之一致 行动人李永川注 1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实际控制人之一致 行动人李潇帆、李 潇宇、李春华注 1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股份限售股东李冬敏、杨进 美注 1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股份限售股东杨其龙、吴世 强、白双双注 1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李江淮及米莉注 2公司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 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其他股东李永川、李潇 帆、李潇宇注 2公司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 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其他公司注 3公司上市后三年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李江淮及米莉注 3公司上市后三年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李江淮、米莉、注 3公司上市后三年内不适用不适用
  李永川、林友钦、 夏成亮、张宇生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分红公司注 4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分红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李江淮及米莉注 4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分红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李江淮、米 莉、李永川、林友 钦、陈忠、刘晓 军、吴益兵、夏成 亮、张宇生、郭谋 毅、汤娴妍、陈金 星(离任)注 4承诺方作为公司董监高期间内 持续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解决同业 竞争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李江淮及米莉注 5承诺方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解决同业 竞争实际控制人之一致 行动人李永川、李 潇帆、李潇宇、李 春华注 5承诺方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 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李江淮及米莉注 6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李江淮及米莉注 7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注1: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江淮及米莉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及本人配偶持有的公司上
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人及本人配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及本人配偶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股份的锁
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3、本人及本人配偶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4、前述第1至2项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本人及本人配偶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本人及本人配偶分别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及本人配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李永川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
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3、本人在前述锁
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
整)。4、前述第1至2项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分别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本人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李潇帆、李潇宇、李春华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
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
月。3、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
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公司其他股东李冬敏、杨进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杨其龙、吴世强、白双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注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江淮及米莉承诺:“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本人及本人配偶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本人及本人配偶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1、减持条件:
本人及本人配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和招股说明书及本人、本人配偶出具的承诺函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本
人及本人配偶持有的公司股份。2、减持方式:本人及本人配偶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减持,具体
进行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及本人配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25%(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该等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本人及本人配偶在锁定期满两年后若拟进行股份减持,应提前将减持信息书面方式通知公司
,并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4、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
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5、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减持股份公告之日后的第四个交易
日起算),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若本人及本人配偶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
公司所有。”
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李永川、李潇帆、李潇宇承诺:“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本人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本人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1、减持条件:本人将严格遵
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和招股说明书及本人出具的承诺函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2、减持方式:本
人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减持,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
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3、减持数量: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所持
公司股份数量的25%(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该等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本人在锁定期满两年后若拟进
行股份减持,减持股份数量将在减持前予以公告,应提前将减持信息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4、
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
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
求;5、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减持股份公告之日后的第四个交易日起算),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
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注3: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公司承诺:“1、本公司认可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2、本公司将无条
件遵守《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江淮及米莉承诺:“1、本人认可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
股价的预案》;2、根据《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
,本人将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3、本人将无条件遵守《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规定,
履行相关各项义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江淮、米莉、李永川、林友钦、夏成亮、张宇生承诺:“1、本人认可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2、若公司触发需采取稳定股价的情形,本人承诺将督促公司履行稳定股价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公司召
开董事会对稳定股价做出决议时,本人承诺就该等稳定股价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3、本人将无条件遵守《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上
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
注4: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一、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具体方案时,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在
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坚
持现金分红优先这一基本原则,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
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重大资金支出或重大投资计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
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绝对值达到5,000万元。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
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况,按照《公司章
程(草案)》规定的程序,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原则上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本规划。若公司未发生《公司章程》规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形,可以参照最近一次制定或修订的股
东回报规划执行,不另行制定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股东回报规划。3、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
得随意变更,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重大投资计划需要等原因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
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征求独立董事及
监事会意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并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表意见。股东大会应当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4、公司因特殊情况
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以及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经独立董
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公司因特殊情况而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
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
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将详细论证并说明调整原因,调整时应
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
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
特别决议审议,公司应安排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充分反映股东的要求和意愿。

(六)监事会的监督
1、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2、监事会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
情形之一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1)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2)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3)
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七)与中小股东沟通措施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充分听取中
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除安排在股东大会上听取股东的意见外,还通过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
(八)公司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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