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财互联(002530):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至5%以下 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持有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895.98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8%,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状态发生变化。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出具的《关于大宗交易减持金财互联股份的告知函》,获悉其于 2022年 8月 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66.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7%。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此前未作出相关持股意向或承诺。 3、本次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状态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由持股 5%以上股东变为持股 5%以下股东,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提交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股东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出具的《关于大宗交易减持金财互联股份的告知函》;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 2022年 8月 5日《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和《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8月 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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