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嘉微(300474):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

时间:2022年08月08日 20:15:49 中财网
原标题:景嘉微: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2-067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
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1月 10日发布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计划自预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024,755股(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0000%。

公司于 2022年 3月 23日发布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减持公司股份 3,012,357股,累计变动达到 1%并达到减持计划数量过半。

公司于 2022年 5月 9日发布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公司于 2022年 5月 31日发布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以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301,237,7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 10股转增 5股,方案实施完成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36,786,300股,占公司转增后总股本的 8.1411%;同时公司目前存在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因素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反馈,按照公司 2022年 8月 5日的股本总数 453,797,909股计算,由于股份变动事项影响,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减持计划中的减持总股数调整为不超过7,550,336股。

截至 2022年 8月 6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届满,公司近日收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现将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减持来源:非公开发行股票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国家集成 电路产业 投资基金 股份有限 公司集中竞价2022年 3月 4日 -2022年 3月 22日109.423,012,3571.0000%
合计---3,012,3571.0000%
注:以上减持比例根据公司转增前的总股本 301,237,772股计算得出。

3、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当时总股本 比例股数(股)占目前总股本 比例
国家集成 电路产业 投资基金合计持有股份27,536,5579.1411%36,786,3008.106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7,536,5579.1411%36,786,3008.1063%
股份有限 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注: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2、股东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比按公司转增前的总股本 301,237,772股计算;3、公司于 2022年 6月 8日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减持后股东的持股数量相应调整,鉴于公司目前存在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因素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反馈,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公司 2022年 8月 5日的股本总数 453,797,909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1、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8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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