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宝丰能源(600989):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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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8月09日 16:02:0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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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宝丰能源: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989 公司简称:宝丰能源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刘元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东旭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因存在不确定性因素,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关于本公司所面临主要风险见“第三节、五、其他披露事项”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描述。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0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
财务会计报表 |
| 有董事长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公司所有文件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
公司、本公司、宝丰能源 | 指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集团、本集团 | 指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宝丰集团、控股股东 | 指 |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 |
东毅国际 | 指 | 东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东毅环保 | 指 | 宁夏东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宝丰商服 | 指 | 宁夏宝丰能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红四煤业 | 指 | 宁夏宝丰集团红四煤业有限公司 |
宝丰煤焦化 | 指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公司 |
烯烃二厂 | 指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烯烃二厂有限公司 |
宝丰煤基新材料 | 指 | 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
焦化二厂 | 指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焦化二厂有限公司 |
四股泉煤业 | 指 | 宁夏盐池县四股泉煤业有限公司 |
四股泉煤矿 | 指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股泉煤矿 |
马莲台煤矿 | 指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马莲台煤矿 |
丁家梁煤矿 | 指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丁家梁煤矿 |
甜水河井田 | 指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甜水河井田,拟并入丁家梁煤
矿合并开发 |
峰腾塑业 | 指 | 宁夏峰腾塑业有限公司 |
宁东加油站 | 指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宁东加油站有限公司 |
杞泰农业科技 | 指 | 宁夏杞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汇丰祥光伏 | 指 | 宁夏汇丰祥分布式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宝利新能源 | 指 | 宁夏宝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宝廷新能源 | 指 | 宁夏宝廷新能源有限公司 |
汇丰祥运营 | 指 | 宁夏汇丰祥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现代煤化工 | 指 | 指以煤为原料,采用先进技术和加工手段生产替代石化产品和
清洁燃料的产业(来源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制定的《现代
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 |
焦煤 | 指 | 国家煤炭分类标准中,对煤化变质较高、结焦性好的烟煤的称谓 |
1/3焦煤 | 指 | 国家煤炭分类标准中,对介于焦煤和气煤之间的烟煤的称谓 |
肥煤 | 指 | 国家煤炭分类标准中,对煤化变质中等、粘结性极强的烟煤的称
谓,炼焦煤的一种,炼焦配煤的重要组成部分,结焦性最强,熔
融性好,结焦膨胀度大,耐磨 |
气煤 | 指 | 国家煤炭分类标准中,对煤化变质较低的烟煤的称谓 |
气肥煤 | 指 | 挥发分和胶质层都很高的强粘结性肥煤类,炼焦性能介于肥煤
和气煤之间 |
烯烃 | 指 | 含有C=C键(碳-碳双键)(烯键)的碳氢化合物,属于不饱和
烃,分为链烯烃与环烯烃 |
煤制烯烃 | 指 | 又称煤基甲醇制烯烃,是指以煤为原料合成甲醇后再通过甲醇
制取乙烯、丙烯等烯烃的技术 |
低碳烯烃 | 指 | 分子中碳原子数较少的烯烃,最富有代表性的低碳烯烃是乙烯
和丙烯 |
聚烯烃 | 指 | 聚乙烯、聚丙烯 |
聚乙烯 | 指 | 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聚乙烯无臭,无毒,手感似
蜡,具有优良的耐低温性能,化学稳定性好,能耐大多数酸碱的
侵蚀 |
聚丙烯 | 指 | 丙烯聚合而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 |
烯烃产品 | 指 | 聚乙烯、聚丙烯及烯烃副产品 |
纯苯 | 指 | 纯苯又名安息油、净苯,在常温常压下为具有芳香气味的无色透
明挥发性液体 |
MTBE | 指 | 中文名为甲基叔丁基醚,一种有机醚类,可作为高辛烷值汽油添
加剂,常用于无铅汽油和低铅油的调合;也可以重新裂解为异丁
烯,作为橡胶及其他化工产品的原料;还可用于甲基丙烯醛和甲
基丙烯酸的生产 |
改质沥青 | 指 | 煤焦油加工产品,是煤焦油或普通煤沥青经深度加工所得的沥
青,主要用于电解铝行业,用作电极棒或电极粘结剂 |
蒽油 | 指 | 是制造涂料、电极、沥青焦、炭黑、木材防腐油和杀虫剂等的原
料, 主要用于提取粗蒽、苊、芴、菲、咔唑等化工原料 |
工业萘 | 指 | 是工业上最重要的稠环芳烃,可用于生产苯酐、染料的中间体、
橡胶助剂和杀虫剂 |
碳四、C
4 | 指 | 含有四个碳原子的烃类混合物 |
碳五、C
5 | 指 | 含有五个碳原子的烃类混合物 |
混合碳四、混合 C
4 | 指 | 指丁烷、丁烯(正丁烷、异丁烷、正丁烯、反丁烯、异丁烯等)
等四碳烃类含量达95%以上的混合物 |
混合碳五、混合 C
5 | 指 | 指以五碳烃类为主,含有少量其他组分的混合物 |
重碳四 | 指 | 是指本公司的碳四分离装置分离出来的重组分,主要包含顺反
丁烯,少量的1-丁烯和碳四烷烃等 |
MTO | 指 | 甲醇制烯烃 |
DMTO | 指 | 大连化物所的甲醇制烯烃专利专有技术 |
二期烯烃项目、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 | 指 | 用募集资金投资的焦炭气化制 60万吨/年烯烃项目,该项目主
要包括焦炭气化制220万吨/年甲醇装置(前段)、甲醇制60万
吨/年烯烃装置(后段) |
三期烯烃项目 | 指 | 已开工建设的宁东 5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包括 25万吨/年
EVA装置)和50万吨/年C-C综合利用制烯烃项目
2 5 |
内蒙项目、宝丰煤基新
材料 | 指 | 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4×100万吨/年煤制烯烃示范
项目 |
煤醇比 | 指 | 生产1吨MTO级甲醇消耗多少吨煤 |
醇烯比 | 指 | 生产1吨乙烯丙烯消耗多少吨精甲醇 |
双烯收率 | 指 | 投入1吨MTO甲醇生产多少吨乙烯丙烯 |
煤焦比 | 指 | 生产1吨焦炭消耗多少吨精煤 |
EVA | 指 | 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主要用于制造发泡材料、光伏胶膜、电
缆料、热熔胶等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宝丰能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Ningxia Baofeng Energy Group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BAOFENG ENERG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刘元管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750411 |
公司网址 | http://www.baofengenergy.com/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宝丰能源 | 600989 | 无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
内) | 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
楼 17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孙芳、吕乐 |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4,394,992,254.19 | 10,466,874,583.38 | 37.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014,741,624.01 | 3,733,494,266.82 | 7.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277,829,207.59 | 3,869,983,865.54 | 10.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97,852,447.41 | 3,517,124,218.89 | 13.67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2,628,012,801.57 | 30,689,964,563.86 | 6.32 |
总资产 | 51,477,224,726.66 | 44,373,765,410.12 | 16.01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5 | 0.51 | 7.8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5 | 0.51 | 7.8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 0.58 | 0.53 | 9.4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68 | 13.82 | 减少1.1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 13.46 | 14.29 | 减少0.83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3,956,591.00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 17,808,096.8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701,521.36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50,000,000.0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6,762,431.98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 |
合计 | -263,087,583.58 | /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
制造业(分类代码 C26);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细分行业属于初
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分类代码 2651)。
(二)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煤制烯烃,主要产品为聚乙烯(PE)、聚丙烯(PP)。在五大通用合成树脂
中,聚乙烯、聚丙烯的产销量分别位居第一位和第二位,占五大合成树脂总产量的 60%以上,是
国民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基础原材料之一。
(三)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聚烯烃(主要包括聚乙烯、聚丙烯)市场整体继续保持稳健发展的态势。但是,
由于国内新冠疫情防控的影响,聚烯烃下游企业开工不足,对聚烯烃产品的消费增速和市场价格
带来了不利影响。
1、从市场需求看, 聚烯烃市场需求继续保持增长态势。2022年上半年,我国聚乙烯、聚丙
烯产量2664.99万吨,同比增长8.29%;表观消费量 3406.83万吨,同比增长 1.86%;净进口量
741.84万吨,对外依存度21.78%。由于近两年国内聚乙烯、聚丙烯产能增长较快,对进口产品的
替代作用有所增强,对外依存度有所下降,但仍然保持较高水平。
2、从产品价格看,聚烯烃产品价格整体稳定,波动不大。以华东市场聚乙烯中具有代表性的线性低密度聚乙烯(LLDPE)价格为例,2022年上半年平均价格为 8916元/吨,同比上涨 7.37%,最高价为 9700元/吨,最低价为 8400元/吨。
3、从盈利能力看,煤制聚烯烃具有相对优势。据国内化工专业网站金联创《2022年 6月 PE
市场月报》、《2022年6月PP市场月报》数据,2022年6月,油制聚乙烯的成本区间为 10234-
11143 元/吨,利润空间为-726~-1576 元/吨;煤制聚乙烯成本比较稳定,全月为7515 元/吨,
利润空间 1289-1731 元/吨;油制聚丙烯利润平均值为-2384 元/吨,煤制聚丙烯利润平均值为
937元/吨。
4、从原料来源看,煤制聚烯烃原料价格相对稳定。我国煤炭资源丰富,从历史上看,煤炭价格长期保持相对稳定,仅个别时期因特殊因素叠加才导致煤炭价格异常波动,但由于我国煤炭生产供应能力相对较强,加上国家政策调控及时,一般在短期内市场价格即可恢复常态。在2021年下半年煤炭价格异常波动之前,前一次煤炭价格异常波动是在 2008年;同时期,石油价格超过120美元/桶的大幅波动就有3次。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今年上半年国内煤炭产量同比增长11%,
而占国内煤炭消费总量近 2/3的火电发电量同比下降 3.9%,煤炭供需趋于平衡,价格波动不大。
2022年下半年,随着国内疫情防控政策的改善,经济增长政策的加力,中美贸易关税的降低,下游企业开工率恢复,预计国内对聚乙烯、聚丙烯的需求增速将有所回升;加上高油价、高气价的支撑,聚乙烯、聚丙烯的价格也有望步入上行通道。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化工专业资讯网站-金联创)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区位优势
公司本部位于中国能源化工“金三角”之一的宁东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核心区,新投资建设的4×100万吨/年煤制烯烃示范项目位于“金三角”的另一核心区内蒙古鄂尔多斯乌审旗苏里格经济开发区,“金三角”地区煤炭资源非常丰富,产业链原料供给充足、便利,原料成本更低;内蒙子公司更加靠近华北、华东等主要产品销售区域,物流运输发达便利,运输成本更低。
(二)成本优势
投资成本优势。公司循环经济产业链一次性规划,集中布局,分期实施,形成了超大单体规模的产业集群,上下游生产单元衔接紧密,大幅降低了单体项目投资、公辅设施投资及财务成本。
与国内同期同规模投产项目相比,投资成本节约30%以上。
运营成本优势。公司产业链紧密衔接,使上一个单元的产品直接成为下一个单元的原料,有力保障了原料的稳定供应和生产的满负荷运行,大幅降低了能源消耗、物流成本、管理成本,运营成本比同行业同规模企业低约30%。
财务成本优势。公司有息负债规模较小,融资利率低;实行产销平衡的经营策略,流动资金占用少;采用先款后货的销售模式,资金周转效率高;长期保持生产平稳运行,资产周转率高。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6.62%,在行业中属于较低水平。
(三)管理优势
公司充分发挥规模优势和产业链集中优势,实行扁平化管理,企业管理人员占比少,人工成本低;实行规模化采购和集中销售,采取直采直销模式,采购、销售管理成本低;全面预算管理与绩效考核有效结合,目标达成率高;将企业文化理念融入到规章制度和日常管理中,员工积极主动性强,管理优势比较突出。
(四)营销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行产销研一体化,生产、销售、研发紧密衔接。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和市场变化,努力抢抓市场主动权。加大力度开拓优质大型终端工厂,扩大针对客户特殊需求的产品定制化生产。销售人员加强了同终端厂家的紧密沟通,实时掌握下游厂家生产经营动态。在做好销售服务的同时,加强对下游终端厂家的专业技术指导,通过产销研一体化及精细化营销管理,深耕市场,为公司提质增效、满产满销提供有力保障。
(五)技术优势
公司一期、二期、三期烯烃项目均集成了国际国内先进的技术和工艺。二期项目具备生产高端聚乙烯双峰产品、茂金属聚乙烯产品的能力,三期项目具备生产高端产品25万吨/年EVA的能力,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
(六)团队优势
公司高管团队中,硕博学位高层次人才10人;中高级管理团队中,职业经理人261人;专业化基层管理团队692人,专业化技术团队1,285人。40岁以下员工13070人,占87.82%;本科及以上学历占30%以上;引进储备985、211专业院校优秀毕业生300余人。高端化、专业化、年轻化的富有活力的优秀团队为企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综上,公司综合优势明显,在同行业中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上半年,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更加复杂,俄乌冲突加剧了大国之间的政治对抗,原有的国际经济秩序受到了严重冲击,导致全球基础能源、大宗材料、食品价格大幅上涨,通货膨胀加剧,市场需求减弱,经济增速下滑。国内新冠疫情对华东经济发达地区造成较大影响,经济增长出现阶段性下滑,对全国多个行业造成不利影响。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顺应大势、主动求变,用变革化解问题,用实干克服困难,安全生产平稳运行,能源消耗行业领先,环保达标超低排放,主要产品烯烃和焦炭产量双过半,收入与利润双提升,就业人数与职工薪酬双增长,第一批电解水制氢装置全部建成投产,迈向更高质量的绿色发展之路。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143.95亿元,同比增长 37.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2.78亿元,同比增长 10.5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98亿元,同比增长 13.67%。
(一)加强与供应商互利合作,提高原料保障能力
上半年,煤炭市场供应依然偏紧,煤炭价格依然偏高;公司新建焦化产能投产,原料煤需求有所增加。为了保障原料煤供应,合理控制采购价格,公司积极开拓新的供应渠道,协商签署长期供应协议,精心组织公路铁路联运,努力实现控成本保供应。
强化了以大型国有煤炭企业为主的供应商结构,合作国企达到19家公司45个矿点,开发新疆地区低价煤资源,实现了原料煤的稳定供应。
与多家重点供应商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争取量价优惠;主动把握市场变化趋势,适时签订锁价合同,因此降低采购成本约7000万元。
严格把控供货源头,强化运输过程监控,上半年原料煤到厂综合水分16.82%,同比下降2.22%。
引进两家大型物流公司,以集装箱门到门的方式实现运输,打通内贸(华北、华东、华南等内陆港)、外贸(东南亚外贸港)多式联运物流通道。
(二)加强客户关系和新市场开拓,始终保持产销平衡
优化聚烯烃定价机制和流程,区域投放比例以出厂价就高、运费就低原则,调整接单运输方式,增加高价区域销量占比。上半年聚烯烃产品华北高价区域销量占比 36.7%,同比增加 5.3个百分点;针对公路运费提高,加大铁路接单,上半年通过铁路发运焦炭 38.04 万吨,同比增加24.66万吨,增长184%;扩大运输单价较低的无车承运平台运量,聚烯烃产品网络平台运输占比45.96%,较上年同期的33.59%提升12.37个百分点。
针对三期焦化2022年上半年逐步达产,从市场规划、区域布局、渠道建设等多方面开展新增焦炭产品的营销规划。加强了与重点钢厂的稳定合作,上半年冶金焦直销比例达到 92.3%;结合自产煤产量,发挥定制化产品优势,上半年累计生产定制化焦炭87.52万吨。
出口业务量稳步提升。开通公司跨境电商E外贸平台,打通综合保税区异地通关模式,采取一单制一箱到底、多式联运等交货模式,大幅提高通关、交货效率。上半年聚烯烃出口12204吨,较2021年全年出口量增加10594吨,出口创汇1473万美元。
(三)加强技术工艺革新,降低原料能源单耗
烯烃一厂每吨烯烃甲醇单耗2.894吨,比上年同期的2.902吨降低0.008吨。
烯烃二厂通过试验实现利用地势高差自压输送甲醇至甲醇一厂,每月节约用电量约11万度;对 MTO装置富裕主风综合利用,替代聚烯烃空气压缩机掺混及粒料输送,每月节约电量约 15万度。
甲醇二厂每吨甲醇原料煤单耗1.3727吨(折5400千卡/千克煤),较上年的1.3742吨降低0.0015吨。
园区选煤厂通过工艺优化,磁铁矿粉平均单耗由上年的1.56千克/吨降至今年上半年0.95千克/吨,降低39%。
(四)继续加大科研投入,提升公司技术实力
加大科研投入,上半年研发投入资金9061万元,同比增加2671万元,增长41.8%。
积极关注行业前沿技术应用和成熟技术转化,有序推进项目研究、储备。完成14项产业规划专题研究报告,确定20项研发类科技攻关项目,完成10项新技术应用研究项目;评审专利申报材料41件,授权专利22件。
大力推进产品结构优化及新产品开发工作。上半年开发了 PP HP500L、LLDPE 9047、LLDPE 9047H、HDPE 5502S等四个聚烯烃产品新牌号,其中PP HP500L和LLDPE 9047H为出口定制产品。
开发了2个焦炭新品种,其中85焦(S1.25)为公司生产高强度冶金焦配方研发奠定了良好的技术支撑,86焦固定碳达到一级焦标准;开发新配方1个,新配方研发过程中申请一项发明专利《一种利用煤的灰熔融性指导炼焦配煤的方法》,目前已形成17种焦炭产品、21种配方库。
在提升公司技术与管理、优化公司经营与效益的同时,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强员工招聘与培训、人才引进与培养,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员工福利待遇,加大教育扶贫力度。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人数增加1768人,人均工资增长15%,慈善捐赠2.5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4,394,992,254.19 | 10,466,874,583.38 | 37.53 |
营业成本 | 8,640,129,949.61 | 5,066,835,511.51 | 70.52 |
销售费用 | 33,005,179.21 | 249,292,798.14 | -86.76 |
管理费用 | 314,153,714.69 | 280,072,890.93 | 12.17 |
财务费用 | 110,240,077.17 | 140,977,356.17 | -21.80 |
研发费用 | 90,607,369.94 | 63,893,474.80 | 41.8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97,852,447.41 | 3,517,124,218.89 | 13.6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70,482,480.69 | -2,324,098,147.99 | -83.7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50,639,752.29 | -2,000,654,500.07 | 197.50 |
(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439,499.23万元,同比增加人民币 392,811.77万元,增幅 37.53%。其中,烯烃产品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629,037.97万元,同比增加人民币 84,562.64万元,增幅 15.53%;焦化产品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649,206.52万元,同比增加人民币 255,714.36万元,增幅 64.99%;精细化工产品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57,261.62万元,同比增加人民币 51,173.32万元,增幅 48.24%。营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产品销量增加,产品价格上涨。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公司营业成本人民币 864,012.99万元,同比增加人民币357,329.44万元,增幅 70.52%。其中,烯烃产品营业成本同比增加人民币 130,526.60万元,增幅44.94%;焦化产品成本同比增加人民币 187,654.47万元,增幅 121.38%;精细化工产品成本同比增加人民币 38,046.68万元,增幅 64.38%。营业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产品产量增加,原料煤价格上涨。
(3)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销售费用人民币 3,300.5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21,628.76万元,降幅 86.76%。主要是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的明确要求,将外销产品配送产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在营业成本进行核算。
(4)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管理费用人民币 31,415.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3,408.08万元,增幅 12.17%。主要原因是管理人员薪酬上涨。
(5)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财务费用人民币 11,024.0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3,073.73万元,降幅 21.80%。主要是租赁负债规模同比下降,使未确认融资费用减少。
(6)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研发费用人民币 9,060.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2,671.39万元,增幅 41.81%。主要是持续推进科创成果转化与应用,不断增加研发投入。
(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 399,785.24万元, 同比增加净流入人民币 48,072.82万元,增幅 13.67%,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量、价格同比上涨,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
(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427,048.25万元,同比增加净额人民币-194,638.43万元,涨幅 83.75%,主要是报告期内三期烯烃项目建设支出的现金增加。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人民币195,063.98万元, 同比增加净额人民币 395,129.43万元,涨幅 197.50%。主要是报告期内为三期烯烃等项目建设筹备资金。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本期期
末金额
较上年
期末变
动比例
(%) | 情况
说明 |
货币资金 | 3,259,399,782.94 | 6.33 | 1,450,702,212.93 | 3.27 | 124.68 | / |
应收账款 | 8,369,010.66 | 0.02 | 38,334,917.78 | 0.09 | -78.17 | / |
应收款项融资 | 912,412,712.68 | 1.77 | 380,168,707.78 | 0.86 | 140.00 | / |
固定资产 | 25,534,448,533.87 | 49.60 | 23,630,171,726.14 | 53.25 | 8.06 | / |
在建工程 | 10,577,832,309.39 | 20.55 | 8,343,833,300.29 | 18.80 | 26.77 | |
其他流动资产 | 49,025,585.25 | 0.10 | 139,373,170.54 | 0.31 | -64.82 | / |
长期待摊费用 | 22,888,367.82 | 0.04 | 8,946,009.89 | 0.02 | 155.85 | / |
递延所得税资
产 | 22,025,076.14 | 0.04 | 15,662,494.06 | 0.04 | 40.62 | / |
其他非流动资
产 | 3,278,219,181.25 | 6.37 | 2,495,761,720.20 | 5.62 | 31.35 | / |
短期借款 | 200,211,111.11 | 0.39 | - | - | 100.00 | / |
应付票据 | 759,467,460.14 | 1.48 | 420,151,775.39 | 0.95 | 80.76 | / |
其他应付款 | 2,684,892,300.73 | 5.22 | 2,046,501,091.59 | 4.61 | 31.19 | / |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 1,779,666,620.00 | 3.46 | 3,019,315,099.40 | 6.80 | -41.06 | / |
长期借款 | 9,475,950,788.30 | 18.41 | 4,360,750,788.30 | 9.83 | 117.30 | / |
租赁负债 | 8,620,690.87 | 0.02 | 31,630,875.44 | 0.07 | -72.75 | / |
其他说明
本公司 2022年上半年末资产总额为 5,147,722.47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16.01%,主要是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资产增加;负债总额 1,884,921.19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37.75%,主要是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等负债增加;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36.62%。
详细变动如下: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 180,869.76万元,增幅 124.68%,主要是报告期内为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增加银行借款;
(2)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减少 2,996.59万元,减幅 78.17%,主要是报告期内加大应收账款回款力度;
(3)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增加 53,224.40万元,增幅 140%,主要是公司焦炭销量增加,价格上涨;
(4)固定资产较上年末增加 190,427.68万元,增幅 8.06%,主要是报告期内三期焦化项目转固;
(5)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加 223,339.90万元,增幅 26.77%,主要是报告期内投资三期烯烃项目;
(6)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 9,034.76万元,减幅 64.82%,主要是报告期内增值税留抵税额同比减少;
(7)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末增加 1,394.24万元,增幅 155.85%,主要是报告期内三期焦化项目投产,生产性待摊费用增加;
(8)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末增加 636.26万元,增幅 40.62%,主要是报告期内库存商品增加,存货未实现利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9)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 78,245.75万元,增幅 31.35%,主要是报告期内三期烯烃项目的预付设备款增加;
(10)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 20,021.11万元,增幅 100%,主要是公司报告内新增短期借款; (11)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增加 33,931.57万元,增幅 80.76%,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采购进口设备增加,信用证增加;
(12)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增加 63,839.12万元,增幅 31.19%,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期三期烯烃项目和三期焦化项目的应付工程款增加;
(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减少 123,964.85万元,减幅 41.06%,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租赁负债减少;
(14)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 511,520.00万元,增幅 117.30%,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用于三期烯烃项目建设的银行借款增加,同时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
(15)租赁负债较上年末减少 2,301.02万元,减幅 72.75%,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已还清部分租赁负债。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56,704,298.77 | 票据、信用证及借款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441,931,462.40 | 质押取得票据 |
固定资产 | 8,682,009,605.52 | 抵押借款 |
无形资产 | 1,300,363,907.01 | 抵押借款 |
合计 | 10,681,009,273.70 |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300万吨/年焦化多联产项目已于本报告期内全部投产。
2. 三期 100万吨/年煤制烯烃及 C -C综合利用制烯烃项目(含 25万吨 EVA)建设进程顺利,2 5
其中煤制甲醇项目计划于 2022年末具备投料试车条件。
3. 内蒙 400万吨/年(一期 30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前期建设与准备工作已经完成,项目审批已经进入最后阶段,待环评批复后即可办理开工建设事宜。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说明 |
应收款项融资 | 380,168,707.78 | 912,412,712.68 | 532,244,004.90 | / |
合计 | 380,168,707.78 | 912,412,712.68 | 532,244,004.90 | / |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有 8 家全资子公司,子公司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东毅环保 | 以焦炉气为原料,生产
甲醇 | 17,024.00 | 76,300.98 | 72,855.76 | 32,242.09 | 3,339.72 |
宝丰煤焦化 | 煤炭洗选、焦化相关产
品的生产与销售 | 250,000.00 | 908,098.52 | 680,381.49 | 811,492.24 | 166,147.59 |
红四煤业 | 煤炭开采、煤炭洗选、煤
炭及制品销售 | 10,000.00 | 392,753.37 | 27,623.12 | 39,774.15 | 9,594.69 |
宝丰商服 | 商务服务、会议及展览
服务、办公服务;现代物
流、停车场;住宿;国内
贸易及商业零售 | 1,000.00 | 2,293.41 | 912.02 | 16.80 | -60.10 |
烯烃二厂 | 烯烃生产及相关化工产
品的生产销售 | 10,000.00 | 3,000.90 | 2,999.88 | - | -0.02 |
宝丰煤基新
材料 | 高端煤基新材料(不含
危险品)生产及销售 | 100,000.00 | 269,572.71 | 84,280.95 | 200.24 | -353.71 |
四股泉煤业 | 煤炭开采、煤炭洗选、煤
炭及制品销售 | 50,200.00 | 109,428.58 | 95,216.18 | 27,439.21 | 8,039.82 |
焦化二厂 | 炼焦;煤炭洗选;煤炭及
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
售 | 200,000.00 | 333,873.61 | 251,535.66 | 63,814.89 | 7,939.82 |
宝丰煤焦化是公司重要的子公司,主要从事焦化及相关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易制毒品)的生产、销售。报告期内实现收入 811,492.24万元,其中对外销售焦炭产品实现收入 619,610.58万元,净利润 166,147.59万元。
公司于 2022年 5月注册成立焦化二厂,注册资本 20亿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资产为本公司已建成投产的 300万吨/年焦化多联产项目。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的化工产品生产及煤矿开采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现代煤化工产品生产方面仍存在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等不安全因素,在煤炭开采中也存在瓦斯、煤尘、水害、火灾等不安全因素。公司已经建立了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并注重结合实际情况不断改进,以减少安全事故对环境和人员的威胁。
2.产品和原料价格波动风险
由于俄乌关系导致俄美关系更加紧张,原有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受到冲击,可能导致全球石油、天然气价格继续大幅波动,对公司原料和产品价格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切实强化采购管理,紧密跟踪原料价格变化,适时开展低价锁定,多方寻找供应商,积极拓展新渠道,努力降低成本;加速工艺技术革新和应用,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转化率;加强营销团队建设,加大市场调研走访,及时掌握第一手市场信息,制定更加高效灵活的营销策略,以占领市场先机,实现效益最大化。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
度股东大
会 | 2022年3月
31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4月
1日 |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
及 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
案》;
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9.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 11月,公司依法取得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根据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最新要求,需按照行业逐步发放排污许可证,2017年 6月公司下属的动力公司取得了排污许可证,2017年 12月公司下属的宝丰煤焦化取得了排污许可证,2019年 3月公司下属的焦炭气化制烯烃项目动力站取得排污许可证,2020年办理完成宝丰能源及 5家子(分)公司 15个项目排污许可证,2021年 9月完成宝丰煤焦化排污许可证的续证。截止目前,公司所有生产项目均已依法申领了排污许可证。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2年6月底,公司环保设施均已正常运行,具体情况见下表:
防治
主体 | 主要环保设施 | 主体工艺 | 运行情况 |
宝丰
能源 | 锅炉烟气除尘、脱硫、脱硝装置 | 除尘:高效布袋除尘器除尘
脱硫:炉外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
脱硝:低氮燃烧加SCR脱硝 | 正常运行 |
| 甲醇硫回收装置 | 甲醇硫回收采用两级克劳斯+尾气
回收工艺对尾气进行处理,处理后
送动力脱硫系统处理达标排放 | 正常运行 |
| 甲醇罐区VOCs治理设施 | 碱洗+水洗 | 正常运行 |
| 苯加氢罐区VOCs治理设施 | 冷凝+吸附+焚烧 | 正常运行 |
| 3
B区一期550m/h污水处理装置 | 2
A/O工艺 | 正常运行 |
| 3
B区二期650m/h污水处理装置 | 2
A/O工艺 | 正常运行 |
| 3
B区450m/h清净下水回用装置 | 超滤+反渗透 | 正常运行 |
| 3
B区800m/h中水回用装置 | 超滤+反渗透 | 正常运行 |
| B区一期污水处理装置 | 负压收集,碱洗+水洗+焦炉焚烧 | 正常运行 |
| B区二期污水处理装置 | 负压收集,碱洗+水洗 | 正常运行 |
| A区450m3/h污水处理装置 | 生化处理:厌氧+好氧+沉淀 | 正常运行 |
| A区270m3/h清净下水处理装置 | 多介质过滤+超滤+反渗透 | 正常运行 |
| A区450m3/h中水回用处理装置 | 多介质过滤+超滤+反渗透 | 正常运行 |
| A区烯烃280m3/h污水处理装置 | 混凝沉淀隔油池+水解酸化+好氧生
物处理+MBR膜过滤 | 正常运行 |
| A区烯烃230m3/h清净下水处理装置 | 高密度澄清池+浸没式超滤+一级反
渗透+纳滤+浓水反渗透 | 正常运行 |
| A区水处理装置VOCs及异味处理装置 | 水洗+二级芬顿+丝网除沫器+活性
塔吸附 | 正常运行 |
| A区给排水车间异味处理装置 | 碱洗+二级芬顿+水洗+光催化氧化+
活性塔吸附 | 正常运行 |
| 3
150m/h零排放装置 | 多介质过滤+超滤+反渗透+纳滤分
盐+三效蒸发结晶 | 正常运行 |
宝丰
煤焦
化 | 焦化焦炉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 # #
5、6焦炉烟气经过SCR脱硝+余热
锅炉+双碱法湿法脱硫后排放;于
2018年10月建成投入运行 | 正常运行 |
| | # # # # # #
1、2、3、4、7、8焦炉烟气经过
SCR脱硝+余热锅炉+石灰石石膏湿
法脱硫后排放 | 正常运行 |
| | # # # #
9、10、11、12焦炉烟气经过CFB
半干法脱硫+布袋除尘+GGH换热器
+SCR脱硝后排放 | 正常运行 |
| 焦化地面除尘 | 除尘:布袋除尘 | 正常运行 |
| 化一VOCs治理设施 | 负压收集,碱洗+酸洗+焦炉焚烧 | 正常运行 |
| 化二VOCs治理设施 | 负压收集,碱洗+酸洗+焦炉焚烧 | 正常运行 |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所有已建成项目均通过了环评审批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并依法取得了排污许可证,在建项目均取得了环评批复。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22年结合组织机构及人员变动重新修订了《宝丰能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处置方案》;同时委托第三方编制了新建《300万吨/年煤焦化多联产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宁东生态环境局备案;上半年计划开展17次突发环境应急演练,实际开展17次,其中厂级11次,6次为车间级。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自行监测要求,公司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并报宁东管委会环保局备案。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自行监测方案》要求完成了上半年所有项目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符合国家标准。 监测结果在宁夏生态环境厅管网向社会公开。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经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查询,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不属于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各项污染物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宝丰能源深入践行绿色生产理念,坚持技术与管理并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实践,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控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面部署污染防治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减少废气、废弃物、废水排放,控制扬尘污染,着力推动绿色发展,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宝丰能源积极响应国家清洁能源发展战略号召,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本着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依托科技创新,立足源头治理,推动用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建设国家级“太阳能电解制氢储能及应用示范项目”。该项目采用单台产能1000标方/小时的高效碱性电解槽制氢设备,并配套相应的氢气压缩与储存设备。截止本报告期末,30台电解水制氢设备已投运。项目采用国际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装备,首创将“绿氢”“绿氧”直供化工装置,替代原料煤、燃料煤制氢和制氧,减少煤炭资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
为积极响应国家碳减排、碳达峰政策,组织成立了控碳工作小组,并邀请中环联合认证中心专家于5月25日对公司中高管及环保管理人员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委托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中环联合认证中心开展了宝丰集团的碳盘查,编制了《宝丰集团碳达峰碳中和项目研究报告》,确定2025年前实现碳达峰,2040年前实现碳中和。
宝丰能源致力做“碳中和”发展领跑者,将不断加大科技创新,加速新能源替代,力争用10年完成企业50%碳减排,用20年率先实现企业“碳中和”,积极为实现国家“双碳”目标、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 解决土地
等产权瑕
疵 | 党彦宝、
宝丰集团 | 自该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因使用该等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土地而导致宝丰
能源或其子公司后续遭受损失的,则宝丰集团及党彦宝将足额赔偿宝丰能源
或其子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 承诺时间:2018
年5月30日;
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党彦宝、
宝丰集团 | 除遵守作为董事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特作出
的承诺外,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
司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 承诺时间:2017
年12月13日;
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党彦宝、
宝丰集团 | 党彦宝及宝丰集团确保报告期届满以后,宝丰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未发生也
将不再发生向银行提供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交易合同获取受托支付贷款或受
托支付贷款金额超过实际交易金额的情况,如果宝丰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再
发生上述违规融资行为,党彦宝及宝丰集团将承担全部责任。如宝丰能源及
其下属子公司因报告期内与银行签订受托支付贷款合同的行为被有关部门给
予任何处罚或被任何第三方追究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党彦宝及宝丰集团承
诺承担处罚结果或责任,保证宝丰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
失。 | 承诺时间:2017
年7月29日;
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党彦宝、
宝丰集团 | 党彦宝及宝丰集团确保报告期届满以后,宝丰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未发生也
将不再发生开具融资性票据的情况,如果宝丰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再发生违
规票据融资行为,党彦宝及宝丰集团将承担全部责任。如宝丰能源及其下属
子公司因报告期内曾进行票据融资行为被有关部门给予任何处罚或被任何第
三方追究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本人及宝丰集团承诺承担处罚结果或责任,
保证宝丰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承诺时间:2017
年7月29日;
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
| 其他 | 党彦宝 | 《关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宜的承诺函》,确
认:“宝丰能源于2006年4月将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至21,700万
元。在此过程中,本人和党彦峰分别以4,000万元债权和1,600万元债权作
为出资缴付公司设立时承诺认缴注册资本的第二期出资4,000万元和1,600
万元;本人并以11,700万元债权作为出资缴付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1,700万
元。本人和党彦峰用于出资的上述债权真实、合法、有效。如因上述出资事
宜导致宝丰能源遭受损失的,本人将足额赔偿宝丰能源因此遭受的损失。” | 承诺时间:2017
年10月27日;
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党彦宝 | 若燕葆建材的原股东或任何债权人对公司历次股权转让及注销事宜提出异议
且为人民法院所支持,则其将无偿代凯威投资支付上述股权转让价款。 | 承诺时间:2018
年5月30日;
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党彦宝 | 若凯威投资任何债权人对公司历次股权转让及注销事宜提出异议且为人民法
院所支持,则其将无偿代宝丰集团支付上述股权转让价款 | 承诺时间:2018
年5月30日;
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党彦宝、
宝丰集团 | 《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函》,承诺:“如果未缴纳社会保险费
或住房公积金的宝丰能源及其子公司员工要求宝丰能源及其子公司为其补缴
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或者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宝丰能源及其子公司为员
工补缴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或者宝丰能源及其子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
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宝丰集团及本人将按照主管
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宝丰能源及其子公司补缴,毋需宝丰能源及其子公司
支付任何对价,并愿意承担由此给宝丰能源及其子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 | 承诺时间:2017
年7月29日;
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党彦宝 | 1.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
构要求就境外股权的持续情况、变更或调整情况真实、准确、及时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2.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需要对上述股权结构进
行调整,本人将严格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履行相应程序。 | 承诺时间:2018
年5月30日;
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
| 股份限售 | 宝丰集
团、党彦
宝、东毅
国际 | 如进行减持,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后,再实施减
持计划。减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减持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如以
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单位
/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单位/本人
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本人将向
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单位/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
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单位/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 承诺时间:2017
年12月13日;
承诺期限:自上
市之日起,长期
履行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
交易 | 党彦宝 | 《关于规范和减少与发行人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本人及本人近亲
属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宝丰能源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
免,本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宝丰能源《公司章
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
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相关批准手续;本人承诺不利用宝丰能源
实际控制人及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宝丰能源资金或其他资产,不损害宝
丰能源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宝丰能
源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
偿或补偿由此给宝丰能源造成的实际损失。 | 承诺时间:2017
年12月13日;
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
交易 | 董事、监
事、高级
管理人员 | 《关于规范和减少与发行人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本人及本人近亲
属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宝丰能源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
免,本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宝丰能源《公司章
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
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相关批准手续;本人承诺不利用担任宝丰
能源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宝丰能源资金或其他
资产,不损害宝丰能源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与保
证而导致宝丰能源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
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宝丰能源造成的实际损失。” | 承诺时间:2017
年12月13日;
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
| 解决关联
交易 | 宝丰集团 |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宝丰能源发生关联交易或
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宝丰能源《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
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
行相关批准手续;本公司承诺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宝丰能源
资金或其他资产,不损害宝丰能源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
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宝丰能源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公司愿意承
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宝丰能源造成的实际损
失。” | 承诺时间:2017
年12月13日;
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
交易 | 东毅国际 |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宝丰能源发生关联交易或
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宝丰能源《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
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
行相关批准手续;本公司承诺不利用宝丰能源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宝丰
能源资金或其他资产,不损害宝丰能源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如出现因本公司
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宝丰能源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公司愿
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宝丰能源造成的实际损
失。” | 承诺时间:2017
年12月13日;
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宝丰集团 | 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将不低于发行价。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
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4.若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
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 承诺时间:2017
年12月13日;
承诺期限:上市
之日起至2022
年11月16日
(由于触发第3
点承诺,锁定期
限已延长6个
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
| 股份限售 | 党彦宝 | 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
不低于发行价。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
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本人在
发行人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因离职等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履行本项
承诺。4.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
人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5.若
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
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 承诺时间:2017
年12月13日;
承诺期限:上市
之日起至2022
年11月16日
(由于触发第3
点承诺,锁定期
限已延长6个
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东毅国际 | 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将不低于发行价。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
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4.若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
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 承诺时间:2017
年12月13日;
承诺期限:上市
之日起至2022
年11月16日
(由于触发第3
点承诺,锁定期
限已延长6个
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刘元管、
高建军、
卢军、雍
武、周凤
玲、陈兆
元、王
敏、计永
锋、吴剑
峰、马元
坤 | 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
不低于发行价。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
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本人在
发行人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因离职等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履行本项
承诺。4.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5.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 承诺时间:2017
年12月13日;
承诺期限:上市
之日起至2022
年11月16日
(由于触发第3
点承诺,锁定期
限已延长6个
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
| 股份限售 | 夏云、柳
怀宝、何
旭 | 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3.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 承诺时间:2017
年12月13日;
承诺期限:上市
之日起至2022
年5月16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党彦宝 | 按照目前宝丰能源丁家梁煤矿采矿权办理的工作方案,丁家梁煤矿将2019
年投产,若后续宝丰能源无法取得丁家梁煤矿采矿权而使丁家梁煤矿无法按
期投产,并导致宝丰能源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足额赔偿宝丰能源因此遭受
的全部损失,或按照宝丰能源的要求由本人或宝丰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以不
低于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价格购买丁家梁煤矿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 承诺时间:2017
年7月29日;
承诺期限:2017
年7月29日至
该煤矿正式投产
之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党彦宝 | 《不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承诺》,承诺“1.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不存在资金被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贷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
的情形;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也不存在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
保的情形;2.本人未来不以任何方式或通过任何关联方变相占用发行人及其
下属企业的资金,也不会由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违规提供担保;3.如果违反
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并造成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经济损失的,本人将赔
偿发行人相应损失。” | 承诺时间:2017
年12月13日;
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
| 解决同业
竞争 | 党彦宝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
从事与宝丰能源相竞争的业务,且未直接或间接拥有从事与宝丰能源产生实
质性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拥有任何权益。本人
承诺在被法律法规认定为宝丰能源实际控制人以及在持有宝丰能源5%以上股
份期间:1.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宝丰能源
相竞争的业务;也不通过投资、持股、参股、联营、合作、技术转让或其他
任何方式参与和宝丰能源相竞争的业务;不向业务与宝丰能源相同、类似或
任何方面与宝丰能源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客户信息等商业
秘密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提供业务上的帮助;2.如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
业被认定与宝丰能源存在同业竞争,本人将把该涉嫌同业竞争的企业转让给
无关联第三方或由宝丰能源收购成为其一部分;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
商业机会与宝丰能源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宝
丰能源,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宝丰能源;3.本人承诺不以宝丰能源实际
控制人及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宝丰能源其他股东的权益。
4.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宝丰能源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
损害,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宝丰能源
造成的实际损失。” | 承诺时间:2017
年12月13日;
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
竞争 | 宝丰集团 | “本公司及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
宝丰能源相竞争的业务,且未直接或间接拥有从事与宝丰能源产生实质性同
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拥有任何权益。本公司承诺
在作为宝丰能源控股股东期间:1.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
或间接从事与宝丰能源相竞争的业务;也不通过投资、持股、参股、联营、
合作、技术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和宝丰能源相竞争的业务;不向业务与
宝丰能源相同、类似或任何方面与宝丰能源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
织提供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提供业务上的帮助。2.如本公
司或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被认定与宝丰能源存在同业竞争,本公
司将把该涉嫌同业竞争的企业或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或由宝丰能源收购
成为其一部分;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宝丰能源经营的业务
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宝丰能源,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
让予宝丰能源。3.本公司承诺不以宝丰能源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
益,进而损害宝丰能源其他股东的权益。上述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且本公司 | 承诺时间:2017
年12月13日;
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
| | | 为宝丰能源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本
公司承担因此给宝丰能源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 | | | | |
| 解决同业
竞争 | 东毅国际 | “本公司及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
宝丰能源相竞争的业务,且未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宝丰能源产生实质性同业竞
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拥有任何权益。本公司承诺在持
有宝丰能源5%以上股份期间:1.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
间接从事与和宝丰能源相竞争的业务;也不通过投资、持股、参股、联营、
合作、技术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宝丰能源相竞争的业务;不向业务与宝
丰能源相同、类似或任何方面与宝丰能源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提供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提供业务上的帮助。2.如本公司
或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被认定与宝丰能源存在同业竞争,本公司
将把该涉嫌同业竞争的企业或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或由宝丰能源收购成
为其一部分;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宝丰能源经营的业务有
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宝丰能源,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
予宝丰能源。” | 承诺时间:2017
年12月13日;
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