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南侨食品(605339):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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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8月09日 16:07:1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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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南侨食品: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5339 公司简称:南侨食品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陈正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向书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良彬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其他披露事项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20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2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2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3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4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4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44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
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
南侨食品、公司、本公
司、发行人 | 指 |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南侨开曼、控股股东 | 指 | NAMCHOW(CAYMAN ISLANDS) HOLDING CORP.、南侨(开曼岛)控股公司 |
南新国际 | 指 | 南新国际有限公司 |
南侨投控 | 指 | 南侨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其志、其志咨询 | 指 | 上海其志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Alfred & Chen | 指 | Alfred& Chen Partners Co.Ltd. |
Intro-Wealth | 指 | Intro-Wealth Partners Co.Ltd. |
侨祥投资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侨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侨欣投资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侨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天津南侨 | 指 | 天津南侨食品有限公司 |
广州南侨 | 指 | 广州南侨食品有限公司 |
上海南侨 | 指 | 上海南侨食品有限公司 |
天津吉好 | 指 | 天津吉好食品有限公司 |
广州吉好 | 指 | 广州吉好食品有限公司 |
重庆侨兴 | 指 | 重庆侨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武汉侨兴 | 指 | 武汉侨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皇家可口 | 指 | 皇家可口股份有限公司 |
泰南侨 | 指 | 泰南侨有限公司 |
南侨油脂 | 指 | 南侨油脂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
新加坡南侨 | 指 | 南侨贸易(新加坡)有限公司 |
其志企管文化 | 指 | 其志企管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南侨维京 | 指 | 维尔京群岛南侨有限公司 |
上海侨好贸易 | 指 | 上海侨好贸易有限公司 |
天津侨好食品 | 指 | 天津侨好食品有限公司 |
上海侨好食品 | 指 | 上海侨好食品有限公司 |
上海侨好企管 | 指 | 上海侨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宝莱纳 | 指 | 上海宝莱纳餐饮有限公司 |
南侨日本 | 指 | 南侨日本株式会社 |
侨和企业 | 指 | 侨和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其志企管文化 | 指 | 其志企管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南侨顾问 | 指 | 南侨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
华强实业 | 指 | 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侨富生技 | 指 | 侨富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点水楼 | 指 | 点水楼餐饮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南侨美食餐饮顾问 | 指 | 南侨美食餐饮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章程、章程 | 指 | 公司过往及现行有效的章程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烘焙食品 | 指 | 以面粉、酵母、食盐、砂糖和水为基本原料,添加适量油脂、乳品、鸡
蛋等,经一系列工艺手段烘焙而成的食品 |
烘焙油脂 | 指 | 供烘焙食品加工制造所需的油脂类原料产品 |
起酥油 | 指 | 经精炼的动植物油脂、氢化油或上述油脂的混合物,经急冷、捏合而成 |
| | 的固态油脂,或不经急冷、捏合而成的固态或流动态的油脂产品 |
淡奶油 | 指 | 以食用油脂及乳制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经乳化、
均质、灭菌、充填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一般做为蛋糕表面裱花等的制作
使用 |
稀奶油 | 指 | 从牛奶中提取的脂肪,打发成浆状之后可以在蛋糕上裱花,也可以加在
咖啡、冰淇淋、水果、点心上,甚至直接食用 |
乳制品 | 指 | 使用牛乳或羊乳及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制成的含乳制品 |
冷冻面团 | 指 | 以谷物粉、油脂、水为主要原料,食用酵母等配料为辅料,或同时配以
油脂、坚果类、果料等配料为馅料,经调制、成型、发酵或烘烤等最终
冷冻而成的主要用于生产糕点、面包、饼干的冷冻半成品面团 |
伴手礼 | 指 | 在探亲访友、赠别饯行时赠送的礼品。伴手礼并非价值不菲的名贵产品,
而是代表着人与人之间情感的联系,体现了送礼者心意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南侨食品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Namchow Food Group(Shanghai)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Namchow Foo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陈正文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1397号A栋12层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1397号A栋12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0233 |
公司网址 | www.ncbakery.com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1397号A栋12层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南侨食品 | 605339 | - |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 | 名称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8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冯亦佳、杨涯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
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 办公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
| |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黄学圣、王鹏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5月18日-2023年12月31日 |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425,958,698.11 | 1,362,171,163.92 | 4.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5,701,280.68 | 195,364,773.52 | -35.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 118,766,994.29 | 190,711,298.48 | -37.7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359,821.05 | 110,114,116.26 | -11.58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202,007,536.89 | 3,198,592,393.23 | 0.11 |
总资产 | 4,281,056,105.52 | 4,120,479,532.54 | 3.90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0.52 | -44.2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0.52 | -44.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8 | 0.51 | -45.1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85 | 8.85 | 减少5.0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63 | 8.64 | 减少5.01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变动比例(%) | 主要原因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5.66 | 主要因国际原料油价格上涨导致的营业成本增
加,导致本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7.72 | 主要因国际原料油价格上涨导致的营业成本增
加,同时本期收到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增加,导
致本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44.23 | 主要是本期归属上市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
同期下降以及本期股本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44.23 | 主要是本期归属上市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
同期下降以及本期股本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 -45.10 | 主要是本期归属上市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
同期下降以及本期股本较上年同期增加,同时本
期收到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3,222.11 | 按税前金额列示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 10,113,637.40 | 按税前金额列示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
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51,527.49 | 按税前金额列示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080,915.5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869.89 | |
合计 | 6,934,286.39 |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烘焙油脂相关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深耕烘焙应用油脂领域26年,并逐步将业
务拓展到淡奶油、乳制品、馅料等其他烘焙原料领域以及冷冻面团领域。公司始终秉持追求设备第一、
技术第一、品质第一、服务第一的目标和使命,服务广大烘焙食品消费市场。
公司旗下产品线丰富,产品品类众多,能够满足烘焙、餐饮、茶饮、咖啡、商超、便利店、团膳、
游乐休闲、食品工业等不同类型下游客户的多种需求。公司拥有于天津、广州、上海三地共四座生产工
厂,客户遍及中国主要城市。凭借先进的研发技术、丰富的产品品类、高端的品质管理、360度顾问式
全方位服务,加之多年的努力耕耘,公司已成为国内烘焙油脂市场的领军企业。
(二)公司的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的产品包括烘焙应用油脂、淡奶油、乳制品、冷冻面团、馅料等五大系列,产品范围涵盖
200 多个品种。 1、 烘焙应用油脂系列
烘焙油脂是烘焙食品最主要的生产原料之一,也是公司发展最早、最主要的产品系列。目前包括了南侨经典系列、南侨维佳系列、南侨澳仕系列、南侨欧仕系列、王牌系列、玉峰系列以及侨饼家汉饼专用油系等七大品类。产品品质高端、品类齐全,按照功能性又可分为搅拌类、裹油类、液态类、夹心类、汉饼类、油炸类等,能够充分满足烘焙、餐饮、食品工业等不同领域客户的多样需求。南侨烘焙应用油脂经过多年发展,在烘焙市场上有较高的知名度,是烘焙油脂领域头部品牌之一。
2、 淡奶油系列
主要产品为侨艺800淡奶油、侨艺淡奶油(蛋糕专用)、霜享JoyQ奶盖、霜艺奶浆等; (1)侨艺 800 淡奶油:是一款含乳脂冷藏型复合淡奶油产品。兼具稀奶油乳香醇厚和植脂奶油塑型能力强的优点,但相较稀奶油更具价格优势,相较植脂奶油更健康且口感更好,近年来市场需求增长较快。该产品奶香浓郁、细腻丝滑,同时耐酸性强,与酸性食材搭配时不会出水。不仅适用于蛋糕,也广泛应用于奶茶及蛋挞、慕斯等多种西点产品的制作。
(2)侨艺淡奶油(蛋糕专用):是公司报告期内推出的新品。看好近年来蛋糕市场的发展及消费者对于蛋糕品质更高的追求,公司于今年3月推出蛋糕专用的侨艺淡奶油。蛋糕专用版打发量高、化口性好、稳定性强、抹面顺滑,希望以此进一步提升侨艺系列的市场占有率。
(3)霜享JoyQ:是一款冷藏型奶盖奶油产品。针对近年来现制茶饮市场的蓬勃发展,公司推出霜享JoyQ,以“All in One”的强大功能性解决客户多种原料调制的繁琐过程。产品可用于饮品中的厚乳、奶盖、雪顶等多种用途,操作简单、打发即用,能够有效提升门店效率。后续公司还将推出包括基底乳、植物基奶油及植物基基底等多款此系列新品,利用差异化的产品满足不同类型茶饮、咖啡客户的需求。
(4)霜艺奶浆:是一款制作软冰淇淋的奶浆产品。随取随用、操作便利省时、口感温润绵密,可以服务于烘焙店、餐厅、游乐园、电影院等众多休闲娱乐领域具有冰激凌消费场景的客户。
3、乳制品系列
目前公司乳制品系列主要为欧洲进口的高端乳制品烘焙原料,包括米勒稀奶油系列、嘉瑞吉奶油芝士系列以及加得兰黄油、富比威黄油、嘉瑞吉片状黄油系列。公司未来计划开发更多乳制品烘焙原料,以应对国内烘焙行业更丰富多样的需求;
(1)米勒稀奶油系列:随着西式甜点、下午茶、网红蛋糕等高端烘焙热潮崛起,业界对于奶油的品质要求不断提高,进口纯乳脂稀奶油受到烘焙从业者及爱好者的大力追捧。公司从英国进口的米勒稀奶油系列口感细腻、乳香醇厚、定位高端,广泛应用于五星级酒店、高端烘焙店、网络蛋糕、私房烘焙等高端客户,也得到如新中式点心、茶饮等客户的青睐。其中蓝米勒更是国内目前最受欢迎的进口稀奶油品牌之一。
(2)嘉瑞吉奶油芝士系列:奶油芝士是制作芝士蛋糕、半熟芝士、轻乳酪蛋糕等芝士甜品的重要烘焙原料。随著国内饮食多元化趋势的发展,奶油芝士不只应用于烘焙,在奶盖饮料、咸食等领域也得到大量使用,奶油芝士的进口量也因此逐年增加。公司从西班牙引进的嘉瑞吉奶油芝士,具有质地柔软、口味清爽的差异化特色,为国内客户提供高品质进口奶油芝士的更多选择。
(3)加得兰黄油、富比威黄油、嘉瑞吉片状黄油系列:近年来黄油在国内餐饮和烘焙领域越来越受到欢迎,但由于国内黄油产能的限制,目前国内使用的黄油高度依赖进口。公司引进加得兰黄油、富比威黄油、嘉瑞吉片状黄油系列,希望服务于烘焙产品中有乳脂升级需求的客户。加得兰黄油来自英国北爱尔兰,金黄色泽、具新鲜牛乳风味;富比威黄油来自比利时,发酵工艺带来独特乳香风味;嘉瑞吉片状黄油来自西班牙,具有出色的可塑性,适合制作起酥产品。三款具有风味特色差异的黄油产品,能满足不断升级的烘焙客户需求。
4、 冷冻面团系列
冷冻面团是指在烘焙过程中完成部分或全部工序后进行冷冻处理得到的半成品,后续只需简单二次加工或加热便可完成烘焙成品的制作,从而节约使用者手工制作的成本和时间。公司冷冻面团产品种类包括:菠萝系列、可颂系列、丹麦系列、起酥系列、汤种系列、欧包系列、美点系列、多拿滋系列及基础面团系列等。客户囊括国内外烘焙业者、高端酒店、餐饮业者、新中式点心、茶饮、咖啡、商超量贩、空厨、公司、学校、团膳以及食品加工厂等众多不同业态。
在疫情常态化大背景下,冷冻面团在国内迎来爆发期。通过使用冷冻面团,除了可以解决客户研发难、生产技术人员短缺、人工成本增加、门店坪效低等问题,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高附加值的解决方案,更能因应消费者追求新鲜现烤烘焙产品的消费趋势。除了现有品类,公司团队还可以根据客户的不同现烤环境、设备与人力条件,为客户设计、供应不同工序所需的定制化产品,以提高客户粘性。鉴于上述因素,报告期内公司于上海厂增设继天津厂后第二个冷冻面团生产基地,以缓解目前供不应求的状况;同时提高周边地区配送效率,为客户提供更加及时和完善的服务。
5、 馅料系列
为了使烘焙客户能够一站式采购,公司开发焙可诗、焙可芯两个馅料系列,可作为夹心,内馅等搭配各种烘焙产品。焙可诗为即食奶油馅料,焙可芯为于焙烤前后皆可使用的卡仕达馅料。两者均有多种口味,易与公司各系列产品进行搭配。
(三)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工作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管理办法、采购控制程序、供应商评审程序等规章制度执行。
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原物料类采购计划、乳制品采购计划、供应商选定机制、供应商管理、询价、议价、采购以及物资到货验收等机制。每年根据各事业部年度销售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再由各子公司根据每月滚动三至六个月的供应计划进行实际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建立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销定产、计划性与机动性有效平衡的生产模式。生产部门根据年度计划作出费用预算、产销计划,并每月发出滚动三个月的预测,以便生产管理部门精确排程,根据各产线需求安排人力。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作业标准,以确保产品质量。不同批次油品分开储存,先进先出,可溯源。罐区采用自动化管理系统,控制收发油量、品种、批号、油温。
3、销售模式
(1)直销和经销的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营和经销两种模式。直营渠道主要以品牌知名度较高的连锁客户及食品工业客户为主。
公司为该类客户及时提供新烘焙产品的研发、技术支援、人员培训、门店营运管理咨询等附加服务,以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对于二、三、四线城市范围内以及物流配送不便的中小型客户,公司通过经销模式,借助经销商广阔的辐射网络和影响力扩大市场覆盖范围,同时进一步提升南侨品牌在烘焙市场的知名度。公司向经销商的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依据经销商销量、行为等进行考核,定期判定经销商等级。
此外,为了服务更多的烘焙业者,也为了触达青睐公司产品的C端消费者,公司于 2022 年1月在天猫平台开设南侨食品旗舰店,在线上开展零售业务。未来,公司也将继续努力研究、开拓新渠道,提高公司整体销售水平。
(2)国内和国外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在国内进行销售。
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包括销售烘焙油脂产品至马来西亚、越南等东南亚国家,并且尝试少量出口冷冻面团至日本和加拿大。但目前海外业务体量较小,销售收入占比不到1%;公司于2021年10月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南侨贸易(新加坡)有限公司(Namchow Trading Singapore Pte. Ltd.),将新加坡公司定位为开拓东南亚市场的中心。未来,公司将依托陆上丝绸之路及海上丝绸之路等跨国经济带,利用其贸易便利的条件积极拓展东南亚市场,加大力度覆盖渗透新加坡、泰国、缅甸、印度尼西亚、越南及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建立高品质、高标准的贸易渠道,从而释放业务潜能,提升品牌在海外的知名度及市场占有率。
(3)全方位顾问式服务
公司始终秉承“全方位顾问式”的服务理念,利用自身先进的研发技术和市场经验向客户提供关于产品、技术、门店等全面的指导和建议,与客户保持积极良性的互动,为客户创造特有的竞争优势,以此提高客户粘性。
公司于全国18个城市建立了客户服务中心,一方面可以为当地客户提供更快速、更便捷的售后服务,展现不同产品的应用优势,提供烘焙专业领域的辅导和技术培训课程。另一方面,还可以结合当地饮食文化特色自主创新,开发地域化的烘焙产品供客户参考和使用。
(四)公司所处行业信息
1、烘焙行业概况
国内烘焙食品行业起步较晚,于20世纪80年代由我国香港、台湾地区率先引入。2021年,随着我国人均 GDP 正式突破八万人民币大关,人均消费水平持续增长,我国居民饮食结构也逐渐发生变化,面包、蛋糕等烘焙食品不仅作为主食,也作为休闲食品越发成为消费者饮食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烘焙行业市场规模快速增长。
从整体消费层面上看,中国烘焙行业处于高速发展期。据美团发布的《2022烘焙品类洞察报告》,2016至2020年中国烘焙业年复合增速超11%,远高于全球烘焙行业市场规模增速。据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的食品行业研究中心统计,2021 年中国烘焙食品规模达到 2600 亿元,占整个休闲零食市场规模的21%。且预计能保持10%左右的增长率,2023年中国烘焙食品市场规模将达3000亿元。从人均消费量角度来看,尽管我国人均烘焙食品消费量逐年增长,但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未来仍然存在进一步提升空间。根据Euromonitor的数据,我国2020年人均烘焙食品消费量为7.7kg,不仅远低于意大利、德国等发达国家,也低于饮食习惯相似的日本、新加坡等亚洲国家。综上,我国烘焙食品行业未来仍较为乐观可期,发展潜力及空间依然较大。
2、 烘焙食品原料行业
公司所生产的烘焙油脂、淡奶油、馅料等是烘焙食品中重要的生产原料,位于产业链上游,面向烘焙食品加工企业、烘焙门店等中下游客户。近年来,下游烘焙企业的持续增长与蓬勃发展带动了上游烘焙食品原料的需求。总体来看,国内从事烘焙原料业务的除了规模化企业外,还存在大量中小企业,行业竞争格局仍较为分散,竞争激烈且同质化。在消费升级的大背景下,下游烘焙企业产品对上游价格的敏感性相对偏弱,未来品牌知名度高、研发能力强、提供更贴心定制化服务的头部企业将享有更大的营收提升空间。伴随着国内收入水平的提升、消费观念的转变,消费者更加看重烘焙产品的品质与口感,进一步影响了原料的选用,促使下游烘焙企业的需求变化,同时将推动烘焙油脂中高端市场占比提升;以我司为代表的少数具有较强成本控制力和原料掌控力、能够适应市场且可以不断调整产能、渠道和单品策略、兼具研发硬实力及终端服务软实力的专业优质企业,更能得到各界客户的信任,从而逐步提高市场份额。
3、 冷冻面团行业
近年来,商超烘焙区受到欢迎,新式茶饮、咖啡、餐饮等业态的烘焙需求不断涌现,烘焙门店租金及人力成本持续上升,以上多方面因素带来了冷冻面团爆发的契机,未来渗透率有望持续提升。冷冻面团食品具备产品稳定性好、安全、营运成本低、操作简便、易操作复制等较传统烘焙更具优势的特性,不仅能够为客户大幅优化场地利用、节约制作时间、解决人力问题、优化原料管理,还能以标准化生产替代人工生产,有较大的增长潜力。但生产冷冻面团入门门槛较高,从生产设备的预定采购、到安装调试、再到批量生产,需要较长的时间周期和较高的资金成本,存在一定技术壁垒、资金壁垒、营销网络和服务壁垒。综上原因,再加上由于我国冷冻面团食品起步较晚,目前行业参与者数量并不多。对标欧美市场40-70%的冷冻面团渗透率,中国冷冻面团的渗透率仅为10%左右,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发展前景广阔。
(五)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深耕烘焙油脂领域26年,是国内烘焙原料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在2021 年 Food Talks 全球食品特种油脂企业榜上位列全球11名,更为国内第一。同时公司秉持多元发展、求新求变的理念,持续发展淡奶油、乳制品、冷冻面团、馅料等多项烘焙相关业务,凭借在烘焙食品领域的综合实力、品牌知名度和行业地位,入选餐饮大数据研究与测评机构宝典选出的“2021 中国烘焙供应链 TOP10”榜单。
公司具有行业领先的研发实力,总部设有研发中心,同时在上海南侨、天津南侨、广州南侨、天津吉好、广州吉好分别设有研发部门。报告期内公司新增5项专利授权,截至2022年6月30日获得授权的专利共计 104 项,其中 15 项为发明专利,88项为实用新型,1 项为外观设计;同时,公司曾多次参加全国糖果和巧克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油料及油脂技术工作组、大陆商业联合会。公司研发部主管曾参与起草《饼店等级划分和评定》国家标准草案和植脂奶油行业标准。
在技术研发和专业水平上,公司始终走在行业最前沿。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品牌优势
公司在烘焙油脂领域耕耘20余年,在传承中不断创新,凭借着先进的研发技术、丰富的产品品类、严谨的品质管理、360 度顾问式全方位的服务,在烘焙油领域成功塑造备受下游客户认可的金字招牌。
南侨品牌在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及美誉度,与大部分的客户拥有十分长期且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研发优势
公司研发技术始终走在行业前沿,众多产品使用了国内革命性的技术。如“维佳夹心奶油”以良好的化口性大大提升了烘焙品的口感,开创了冷藏烘焙油脂时代;“侨艺800淡奶油”使用UHT超高温瞬时杀菌技术,为国内淡奶油市场带来观念性变革。公司的冷冻面团以含有酵母的起酥类产品为主,相较于行业内大部分不含酵母无需醒发的冷冻面团有更高的研发及生产技术门槛,建立了强大的竞争壁垒。
为了满足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健康的诉求,公司早在2007年就领先于行业开展无氢化油产品的开发。
在不使用氢化油的前提下,保留烘焙应用油脂一贯的操作性、稳定性、功能性,并且保持烘焙食品的风味口感,需要关键技术的突破。公司专注于油脂酯交换技术的研究,结合大量烘焙测试和稳定试验,成功建构无氢化油油脂生产工艺和产品组合配方。截至2020年12月,公司已达成全部油脂产品不使用氢化油脂的目标。
公司非常注重研发能力的积累,自1996年进入中国内地发展后,广纳优秀技术人才,拥有多位年资超过15年的资深员工,让南侨经验、技术薪火相传。天津、广州、上海三地的研究部门资源与技术相互共享,通过案例交流、人员轮调或实习,整合三地资源协同解决问题,促进研发技术的进一步提升。
(三)服务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全方位顾问式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从原料的选用操作、自动化生产线的设置调整、配方调整的建议,到门店的陈列、动线,店头宣传POP、人员话术等全方位指导。公司还可以为客户研发流行新品、定制化产品等,将公司产品与客户终端成品进行绑定,以此与客户建立长期信赖的合作伙伴关系,加强客户粘性,提高竞品竞争门槛。
为全方位贴近市场需求,公司打造了全国性服务中心网络,在全国18个城市设立了客户服务中心作为与客户沟通交流的平台,一方面可以为在地客户提供更快速更便捷的售后服务,及向客户提供烘焙市场的流行趋势和烘焙热点的最新资讯;另一方面还可以结合当地饮食文化特色自主创新,开发具有地域性的烘焙产品。其中公司还在15个城市建立具现代化配备标准的烘焙教室,旨在销售公司烘焙油脂相关产品的同时,充分体现产品的应用优势,并为客户提供烘焙专业领域的辅导和技术培训课程。公司计划未来在更多城市建立客户服务中心与烘焙教室,为客户提供全方面的产品技术服务与支持,进一步提高服务优势。
(四)产品质量及安全性优势
(1)公司以自主的制造技术和研发能力,以及高标准的产品质量要求,在食品安全、品质管理体系方面先后取得了各项 ISO 认证、FSSC22000、HACCP 及境内外清真认证、NSF 防疫认证、诚信体系认证、RSPO 全球棕榈油可持续发展等认证。天津、广州、上海工厂先后通过由美国焙烤技术研究所颁发的 AIB(American Institute of Baking美国焙烤协会)认证。AIB 被业界公认为食品世界最严苛的标准,印证公司高质量标准。
(2)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从原料的源头严格管控,以国际化的高标准实现自动化、科学化的生产管理。公司工厂对原料油按不同批次独立进行油槽存放,生产过程中不同批次原料油不混杂。储罐及进出油管线均使用食品级不锈钢制造,避免铁锈及涂料剥落造成食品安全隐患,标准远超国际现行的操作管理模式。公司出厂的产品从源头到生产到运输均按照严格的管理制度执行,保证所有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质量。
(五)产品多样化及个性化优势
(1)公司力求产品多元化以满足中高低档不同业态客户的多种需求。以冷冻面团为例,公司产品线非常齐全,从亚洲式面包、西式面包、中西式点心及创意融合中西特色的烘焙品,SKU 高达上百种。
公司将继续秉持研发精神不断创新,紧跟市场趋势来持续提升自身竞争力。
(2)为更好地满足不同客户以及不同地区对产品的差异化需求,公司致力于个性化开发。通过18个全国客户服务中心和 3 地研发部对各区域气候环境、消费习惯及客户经营模式等信息进行收集及研究,公司成功开发了针对客户定制的裹油类丹麦面包油脂、速层条状油、高保湿乳化型液态乳化油等多种新产品,为客户带来显着的效益及技术提升。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与讨论分析
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2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5.66%;报告期内,新冠疫情在全国范围内出现反复,地缘政治冲突的加剧导致上游原材料价格不断攀升。在上游成本及下游消费两端承压的严峻情势下,公司努力克服各种因素的不利影响,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努力化解成本攀升压力和产供销矛盾,维持了营收的增长态势。
采购方面,公司主要原材料棕榈油的采购价格在报告期内上升明显,进口运输成本也大幅上升,成本压力较大;公司通过对烘焙油脂、淡奶油、乳制品等产品进行调价,缓解成本上涨压力和供需矛盾。
展望2022年下半年,随着棕榈油价格从高位回落,公司成本压力有望趋于缓解,利润水平预计将较上半年有所回升。公司将继续紧盯年度经营目标,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进行反应应对。公司将始终深耕主业,与行业内优秀企业一起为打造国内高质量的烘焙市场而努力。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重点工作还包括:
1、产品发展
(1)冷冻面团系列
报告期公司积极对冷冻面团产品进行研发和创新,储备了多项冷冻面团新品,并结合不同业态自身的烘烤条件、终端客户需求等,有针对性的开发出了专供商超、餐饮、烘焙店等不同业态的定制化产品。
(2)淡奶油系列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侨艺淡奶油(蛋糕专用),以提高侨艺系列在蛋糕市场的占有率。此外公司已开发了基底乳、植物基奶油及植物基基底等多款霜享JoyQ系列新品,将于下半年推向市场,利用差异化的产品满足不同茶饮、咖啡客户的需求。
(3)乳制品系列
全新引进82%乳脂含量的嘉瑞吉片状发酵黄油,为高端客户带来制作可颂及丹麦类产品新选择。未来公司将积极开发更多高端乳制品烘焙原料系列,以应对国内烘焙行业更丰富多样的升级需求。
2、市场建设
(1)建立专职团队,深挖市场潜力
面对消费场景日益多元的烘焙市场,公司针对不同业态采取相对应的策略。报告期内公司成立了专门针对商超客户的销售团队,除了继续深耕公司已经进入的会员店及精品超市外,还将大力挖掘区域性商超的市场潜力。此外公司还成立了针对餐饮、茶饮、咖啡、休闲娱乐场所如游乐场、电影院等业态的销售团队,以自身多元化的产品服务不同类型客户。
(2)巩固一二线城市,深耕三四线市场
针对一、二线城市,公司加速销售网络细化及下沉工作,进一步开拓细分市场和销售渠道、挖掘市场潜力,引领新的消费需求,巩固和扩大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在满足不同客户的细分需求的同时,不断增加对重点客户的投入,提升服务质量。针对近年对于烘焙品需求量成长快速的三、四线城市,公司深挖、启动市场成长动能。通过树立城市标杆客户的方式,交流、分享烘焙经验,带动地方烘焙市场的发展。
3、产能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为了突破产能瓶颈、缓解热门产品特别是冷冻面团供不应求的情况,积极布局新产能。2022年1月6日,上海南侨二期冷冻面团项目正式投产,上海厂也成为继天津厂后的第二座冷冻面团生产基地,冷冻面团产能在原有产能基础上实现翻倍。同时公司也在积极筹划加大对天津、广州、上海生产基地的投资,包括冷冻面团的持续扩产。公司第四个生产基地的建设也在筹备中。
4、社会责任
(1)抗疫援助
报告期内疫情席卷上海市,公司上海工厂自3月28日开始实行闭环管理,得益于较高的工厂自动化程度,疫情期间上海两个工厂均实现正常生产。公司以保供优先,除保障已签有协议的商超量贩店外,生产余量全数保留给上海市的应急物资捐赠需求。整个疫情期间,公司共完成三波物资捐赠,包括进口黄油、鲜烤烘焙品等总计2万余件。
(2)环境保护
公司高度重视政府绿色产业政策,积极响应双碳目标,在“十四五”期间完善全国各厂绿能建设,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公司位于上海、广州、天津各厂的光伏发电工程,已于2022年6月25日完成全面阶段性建设。该项目投资金额约1400万元,利用厂房建筑物屋面安装太阳能发电装置,光伏电站建设面积约21600平米,可减少年度碳排放总量约1500余吨。公司在绿色减碳领域获得多项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致力于追求更高层次的经营成果和更高追求的企业责任。
(二)业绩驱动因素
1、十四五规划促进内循环经济,带动消费升级
在 2020 年 10 月 29 日,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通过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十四五”)。经过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改革开放全面深化、民生保障扎实有效、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十四五已然实现良好开局。国家对于国民食品安全保障与相关权益更为重视。同时高铁沿线发展经济、城镇化加速进行以及疫情促使产业结构变化、内循环消费的快速提升,加速了三四线城市烘焙、餐饮市场的蓬勃发展。随着人均收入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城镇人群有了足够的消费能力,消费观念进一步转变,对烘焙食品的认知度不断提升,加速了烘焙食品消费升级,将带动整个行业利润和收入的快速增长。
2、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带动经济增长,引领新方向
近年来,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取得了重要成果,使得区域内核心城市显著带动了区域整体其他城市的经济发展。公司计划按照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区、西部大开发区、长江经济带发展区、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协同发展区等5个经济发展区,于各发展区的核心城市:上海、重庆、武汉、广州、北京成立区域运营中心。区域运营中心的成立一方面可以将消费习惯、饮食习惯更相近的区域进行资源的整合;另一方面总部对各区的充分赋能与授权可以使各区更贴近市场、更快的掌握区域市场的发展与变化、更自主的做出决策,以提高各区的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3、冷冻面团渗透率加速提升
疫情常态化下,内循环消费持续增长,消费趋势改变,冷冻面团的应用场景迎来进一步提升: (1)头部高端会员店、精品超市近年提升对烘焙区的重视,运用现烤面包通过试吃引流、气味营销的方式成功实现了爆品的打造,使得商超烘焙区迅速崛起。加之疫情对消费习惯的改变,消费者更习惯“一站式购足”并追求健康新鲜的现烤烘焙,在超市购买烘焙品的机率大大提升。商超渠道由于自身不会自建烘焙中央工厂,同时烘焙后厨空间不足,其现烤产品主要自冷冻面团的现场再加工。冷冻面团为商超渠道提供了供应链整体能力的解决方案,随着越来越多的商超积极跟进设立现烤烘焙区,冷冻面团在商超渠道的应用率还将进一步提升。
(2)随着房租、人力等成本增加,前店后厂的烘焙店有急切的降本增效的需求,冷冻面团能有效为烘焙门店提供有效解决方案,预计将逐渐受到烘焙门店的欢迎。
(3)咖啡店、新式茶饮店的盛行也带来冷冻烘焙的需求。大部分咖啡店与茶饮店等后厨面积较小,不具备放置烘焙生产设备的条件,而随着茶饮+烘焙热潮的崛起,越来越多咖啡或茶饮店开始搭配烘焙产品,带来对冷冻面团的需求提升。
(4)冷冻面团目前在我国餐饮渠道应用程度较低,但在餐饮业集中度提升、连锁化、供应链社会化逐渐成为我国餐饮业的发展趋势的大背景下,冷冻面团产品预计将与冷冻米面、预制菜、调理包等标准化产品一样成为餐饮渠道的重要环节。
(5)疫情带来消费习惯改变,更多的消费者由外食聚餐转为居家烹饪,促使家庭烘焙日益风行。
冷冻面团能协助消费者在家中轻松动手,无需专业技术也能打造安心便捷的现烤烘焙美味,家庭烘焙渗透率具有一定的提升空间。
4、消费升级、产品结构改变,带动淡奶油和乳制品烘焙原料需求提升 过去的蛋糕产品大多为生日蛋糕,消费者需求频次低且对口感要求不高。如今随着消费升级的趋势,下午茶、甜品等休闲方式逐渐流行,蛋糕等烘焙品成为日常化消费;外加家庭烘焙通过互联网崛起,更提升了消费者对于奶油口感和品质的要求。含乳脂淡奶油或全乳脂稀奶油开始取代植物奶油成为主流,黄油和奶油芝士等其他乳制品烘焙原料应用也逐渐广泛,帮助公司的淡奶油和高端乳制品系列实现进一步提升需求空间。
5、新中式点心行业步入成长期
近年来民族意识觉醒、国潮盛行,新中式点心及国潮风烘焙受到广大消费者青睐;行业经过前两年的扩张已逐渐从资本投机期步入较为稳步成长的阶段。新中式点心产品结构以多种经典中式点心为主并加入时下热卖的西式烘焙品元素。其鲜明的IP形象、新潮的门店陈列和行销设计等,为烘焙产业注入多元面貌与旺盛活力,也与公司率先提倡的“汉饼复兴”、“一城一饼”的理念相互呼应。各类预包装老字号品牌也顺应趋势推出了国潮新品,公司也积极与这些品牌开展“一城一饼”的合作。新中式烘焙的客层遍布各个年龄段,进一步加强消费者对于烘焙品的认知和需求,从而推动上游烘焙原料的需求。
6、茶饮+烘焙饮品市场热潮持续
现制饮品行业和咖啡行业最近几年迅速崛起、蓬勃发展;在入局者增多竞争激烈的大背景下,茶饮、咖啡门店逐渐追求差异化经营,越来越多门店提供丰富多样的烘焙品以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消费与休闲需求,更直接推动烘焙原料行业的活跃与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425,958,698.11 | 1,362,171,163.92 | 4.68 |
营业成本 | 1,057,064,661.54 | 854,222,521.10 | 23.75 |
销售费用 | 109,220,090.77 | 147,800,564.83 | -26.10 |
管理费用 | 79,432,892.04 | 77,892,258.16 | 1.98 |
财务费用 | -19,325,113.25 | -6,422,546.21 | 200.89 |
研发费用 | 37,358,873.32 | 37,032,755.01 | 0.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359,821.05 | 110,114,116.26 | -11.5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207,784.98 | 8,600,283.82 | -358.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599,773.82 | 947,562,931.81 | -98.35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增加,主要是由于售价调涨及产品结构改变带来收入增加。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增加,主要是本期原材料采购单价上升以及销售费用中的运费重分类入成本。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下降,主要是销售费用中的运费重分类入成本所导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增加,主要是本期薪酬费用、折旧和摊销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增加,主要是本期利息收入增加。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增加,主要是研发活动增加所导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本期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回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而本期无相关投资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上期收到首发募集资金,但本期未发生该事项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
总资产的比例
(%)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
较上年期末变
动比例(%) |
货币资金 | 2,135,651,398.53 | 49.89 | 2,037,951,440.85 | 49.46 | 4.79 |
应收款项 | 182,898,625.31 | 4.27 | 218,576,039.16 | 5.30 | -16.32 |
存货 | 663,312,656.45 | 15.49 | 555,911,195.45 | 13.49 | 19.32 |
投资性房地产 | 7,979,650.17 | 0.19 | 8,351,758.23 | 0.20 | -4.46 |
固定资产 | 1,041,307,192.20 | 24.32 | 1,032,868,112.48 | 25.07 | 0.82 |
在建工程 | 29,423,436.39 | 0.69 | 42,506,559.05 | 1.03 | -30.78 |
使用权资产 | 77,980,294.64 | 1.82 | 81,156,542.50 | 1.97 | -3.91 |
短期借款 | 318,228,647.23 | 7.43 | 290,612,590.87 | 7.05 | 9.50 |
合同负债 | 65,932,549.13 | 1.54 | 68,411,171.20 | 1.66 | -3.62 |
租赁负债 | 68,828,328.39 | 1.61 | 71,241,166.49 | 1.73 | -3.39 |
其他说明
货币资金增加,主要是本期回款情况较佳所致。
应收账款减少,主要是本期回款情况较佳所致。
存货增加,主要是本期原材料和产成品余额增加。
投资性房地产减少,主要是本期折旧所致。
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本期从在建工程转入的机器设备增加。
在建工程减少,主要是本期上海南侨厂的冷冻面团生产线设备转入固定资产。
使用权资产减少,主要是本期折旧所致。
短期借款增加,主要由于本期增加信用借款所致。
合同负债减少,主要是本期预收货款减少所导致。
租赁负债减少,主要由于本期偿还本金和利息所导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670,315.08(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2%。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天津南侨 | 烘焙油脂制品生产
与销售 | 20,751 | 88,095 | 40,190 | 32,876 | 2,142 | 1,807 |
广州南侨 | 烘焙油脂制品生产
与销售 | 14,271 | 77,829 | 52,354 | 39,500 | 3,607 | 3,066 |
上海南侨 | 烘焙油脂制品生产
与销售 | 2300万
美元 | 105,515 | 25,079 | 19,402 | -345 | -388 |
重庆侨兴 | 烘焙油脂制品销售 | 2,000 | 38,153 | 22,162 | 52,616 | 2,503 | 2,200 |
天津吉好 | 烘焙油脂制品生产
与销售 | 3,316 | 19,321 | 16,714 | 8,894 | 681 | 514 |
广州吉好 | 烘焙油脂制品生产
与销售 | 10,000 | 20,770 | 15,378 | 12,266 | 2,385 | 1,788 |
武汉侨兴 | 烘焙油脂制品技术
服务 | 5,000 | 5,085 | 4,976 | 592 | 85 | 64 |
南侨贸易
新加坡 | 烘焙油脂制品销售 | 10万
美元 | 67 | 57 | 0 | -9 | -9 |
(七)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竞争剧烈风险
公司专注经营高品质油脂逾25年,获得广大客户、消费者支持,在细分市场中具较强优势。但随市场环境快速变化,国际知名公司等相继进入竞争,如不能长期保持竞争优势,将面临行业高度竞争的风险。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大豆油、棕榈油、椰子油等原料油。短期内,产品价格不会根据原材料价格变动作出调整。如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采购成本,将对生产成本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3、经销商管理风险
公司通过经销商对外销售产品的比例较大。通过经销商渠道,能加强终端客户的维护,快速回收货款、节省运输、储藏成本。通过与经销商的合同,对经销商进行规范和管理,如果经销商不能较好地理解公司的品牌理念和发展目标,或对其管理不到位,可能对公司品牌形象形成不利影响。同时,如经销商在运输存储过程中出现问题,可能会产生产品品质纠纷,进而影响公司声誉。
4、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复发风险
新冠肺炎疫情有可能持续、长期存在,有可能引致部分地区采取严格管控措施,从而可能对公司的产品需求、原材料供应、生产、货款回收等方面产生影响。
5、汇率风险
公司进口原材料、进口商品主要使用美元及欧元,受人民币汇率水平变化的影响。随着生产、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的原材料及商品进口金额、外汇结算量不断增加,如未来人民币贬值,公司的境外原材料及商品采购价格将受到影响,如果公司不能妥善规避汇率风险,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6、税收政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天津南侨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享有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公司子公司广州开发优惠政策,享有15%所得税优惠税率。如果未来企业优惠政策变化,或上述子公司不再符合申请的条件,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
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
月12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2年1月13日 | 详见临2022-002
南侨食品集团(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 |
2021年年度股
东大会 | 2022年6
月15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2年6月16日 | 详见临2022-035
南侨食品集团(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11
月1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分别审议通过《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
议案 | 2021 年 10 月 16 日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临2021-042)、《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6)、《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2021年11月2日披露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4) |
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 | 2021年11月13日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临2021-057)、《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2021-059)、《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 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0)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89名激励对象所购买的412.5万股
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2月15日在
中登公司完成登记 | 2021年12月17日披露的《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3) |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上海南侨、天津南侨和广州南侨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工作,各环保设备均正常有效运行,且按照要求进行环境监测,监测合格率为100%。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上海南侨、天津南侨和广州南侨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工作,各环保设备均正常有效运行,且按照要求进行环境监测,监测合格率为100%。
(五)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天津南侨利用厂房建筑物屋面安装太阳能发电装置,装机容量1MW;低压并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预估每年发电量102万度,预估减少CO2排放量600吨/年。
报告期内,广州南侨利用厂房建筑物屋面安装太阳能发电装置,装机容量0.6MW;低压并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预估每年发电量62万度,预估减少CO2排放量395吨/年。
报告期内,广州南侨启动冷凝水回收项目,即通过换热器与热井溢出的废水进行热交换,换热后的蒸汽冷凝水供冷却水塔补水。项目预估可减少软水消耗4200吨/年,减少污水排放4200吨/年,减少CO2排放5.3吨/年。
报告期内,上海南侨启动蒸汽冷凝水及热能回收利用方案,即通过新增1台换热器、1台泵,并配套相关管线及控制系统,使储罐内的蒸汽冷凝水与54个TD罐的夹套水进行换热。项目预估可节省蒸汽消耗300吨/年、减少废水排放300吨/年,减少CO2排放91.5吨/年。
报告期内,广州南侨、广州吉好及上海南侨均获得ISO50001:2018能源管理体系证书,ISO14064-1:2018温室气体核查证书,ISO14067:2018温室气体排放-产品碳足迹证书,天津南侨和天津吉好获得ISO50001:2018能源管理体系证书,ISO14064-1:2018温室气体核查证书。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南侨?支援抗疫工作
2022年上海新冠疫情防疫工作严峻,南侨作为上海市保供企业,提出《向城市守护者致敬》,在3-4月疫情高峰期,南侨上海一厂、二厂以闭环生产的方式,展开生产冷冻面团和烤焙协作,向日以继夜坚持在抗疫前线的医护工作人员及外省市援沪医疗队提供三波总计2万余件的烘焙品物资补给,在大疫之下竭尽有限库存、调配技术人力,向城市守护者表达企业关怀和崇高敬意。
(2)南侨?敦亲睦邻系列
2022年的敦亲睦邻项目,是《南侨公益》的重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于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街道开展“两阳关怀”活动:阳光之家及阳光心园。公司以携手做工艺、疫情关怀及欢度六一儿童节的方式进行走访及捐赠。
5月,公司西部营运中心与重庆小太阳心智障碍儿童康复托养中心携手举办“相信希望”慈善拍卖会暨跳蚤市场义卖,共同关怀自闭症儿童的康复教育,公司精心准备了爱心礼袋和跳蚤市场餐车,与现场百余位师生、家长、义工等分享美食,为院童带来五月天的小太阳。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及期限 | 是否有
履行期
限 | 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 | 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
与首次公
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陈飞龙、陈
飞鹏、陈正文、陈怡文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
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 约定的股
份锁定期
内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陈正文、陈
怡文 | 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约定的股
份锁定期
内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南侨开曼、控
股股东控制的公司股东
上海其志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六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发
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 约定的股
份锁定期
内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Alfred & Chen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股份;所持股票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六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二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
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 约定的股
份锁定期
内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外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勘
文、魏亦坚、林昌钰、周
兰欣、陈宙经、廖美惠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六个月;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
作相应调整。 | 约定的股
份锁定期
内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外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勘
文、魏亦坚、林昌钰、周
兰欣、陈宙经、廖美惠 | 在任职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 约定的股
份锁定期
内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监事汪时渭、吴智
明 | 在任职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约定的股
份锁定期
内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南侨开曼 |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将认
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
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
划。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丧失控股股东地位,且不违
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将存在对所持股份进行减持的可能性,但每年减持数
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5%。减持将采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
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等方式,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拟
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对发
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
低于5%以下时除外);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因减
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且本公司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对其予以处罚。减持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上海其志、
Alfred & Chen |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将根
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
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且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
将存在对所持股份进行减持的可能性,但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
的25%。减持将采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等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五个交
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
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
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因
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且本公司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对其予以处罚。减持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
交易 | 控股股东南侨开曼 | 本公司NAMCHOW(CAYMAN ISLANDS) HOLDING CORP.及本公司所控制的除南侨食品
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任何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如有)(以下简称“关
联方”)将尽量避免与南侨食品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在进行确属必要
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定价原则执行,关联交易的价格
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履行有关授权与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无市场价格可资比较或定价受
到限制的重大关联交易,按照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合理利润的标准予以确
定交易价格,以保证交易价格公允。本公司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遵循市场公
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不发生
损害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况。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如有)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
非法占用南侨食品的资金以及其他任何资产、资源,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南侨食品提
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上述承诺是无条件的,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南侨食品造成任何经济
损失的,本公司将对南侨食品、南侨食品的其他股东或相关利益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作
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在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如有)与南侨食品存在关
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将持续有效。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
交易 | 实际控制人陈飞龙、陈
飞鹏、陈正文、陈怡文 | 本人陈飞龙、陈飞鹏、陈正文、陈怡文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南侨食品及其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其他任何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如有)(以下简称“关联方”)将尽
量避免与南侨食品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在进行确属必要且无法规避的
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定价原则执行,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
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
行有关授权与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无市场价格可资比较或定价受到限制的重大
关联交易,按照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合理利润的标准予以确定交易价格,
以保证交易价格公允。本人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
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不发生损害所有股东利
益的情况。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如有)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南侨食品的
资金以及其他任何资产、资源,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南侨食品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上述承诺是无条件的,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南侨食品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对南
侨食品、南侨食品的股东或相关利益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在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如有)与南侨食品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将持续有效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
交易 | 除实际控制人以外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如有)(以下简称“关联方”)
将尽量避免与南侨食品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如果关联交易难以避免的,
交易双方将严格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遵循市场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与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交易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可资
比较或定价受到限制的重大关联交易,按照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合理利润
的标准予以确定交易价格,以保证交易价格公允。本人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合
理,不发生损害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如有)将不以任何理由
和方式非法占用南侨食品的资金以及其他任何资产、资源,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南侨
食品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上述承诺是无条件的,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南侨食品造成任
何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对南侨食品、南侨食品的股东或相关利益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作
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在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如有)与南侨食品存在关联关
系期间,本承诺函将持续有效。 | | | | | |
| 解决关联
交易 | 南侨投控和南侨油脂 | (1)不在除台湾地区外的任何区域,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
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直接或间接参与、经营、从事或协助从事任
何可能与南侨股份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2)不向与南侨食品从事竞争业务的其他公司或组织提供贷款、客户信息或其他
任何形式的协助;
(3)不在除台湾地区以外的任何区域,以任何形式争取与南侨食品业务相关的客
户进行或试图进行交易。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
交易 | 南侨投控 | 如果南侨油脂和南侨投控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或
运营主体现有经营活动可能在将来与南侨食品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与南侨食品发
生重大利益冲突,南侨食品、南侨投控和南侨油脂将采取以下任一措施:
(1)在符合中国及运营地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将拥有的、可能
与南侨股份发生同业竞争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或
主体,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南侨股份;
(2)在运营地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采取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经营、委托管理、租赁、承包等
方式)将可能与南侨食品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交由南侨食品经营以避免同业竞争。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
竞争 | 控股股东南侨开曼 | 本企业目前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南侨食品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相似或
在商业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及活动的情形。本企业将不会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
南侨食品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商业机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南侨食
品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本企业将立即通知南侨食品,并
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南侨食品及其控股子公司;本企业将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
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南侨食品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构成任何竞争的
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南侨食品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的权益。
本企业将促使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控股的除南侨食品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
(如有)履行本《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事项的承诺函》中与其相同的义务。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
竞争 | 实际控制人陈飞龙、陈
飞鹏 | 除南侨油脂外,本人目前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南侨食品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
相似或在商业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及活动的情形。本人将促使本人控制的南侨投资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南侨油脂履行其与南侨食品签署的《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本
人将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南侨食品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相
似或在商业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南侨食品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竞
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的权益,或在该经济实体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本人将不会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南侨食品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商业机会,如从任何
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南侨食品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
争,本人将立即通知南侨食品,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南侨食品。本人将促使本人
直接或者间接控股的除南侨食品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企业(如有)履行本《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事项的承诺函》中与其相同的义务。 | | | | | |
| 解决同业
竞争 | 实际控制人陈正文、陈
怡文 | 本人目前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南侨食品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商业
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及活动的情形;本人将不会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南侨食品
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商业机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南侨食品及其控
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本人将立即通知南侨食品,并尽力将该商
业机会让予南侨食品;本人将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南侨食品
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南侨食
品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的权益,或在该经济实体中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本人将促使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控股的除南侨食品及其控股
子公司外的企业(如有)履行本《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事项的承诺函》中与其相同的义
务。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
竞争 | 公司除实际控制人以外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 | 本人目前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南侨食品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商业
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及活动的情形。本人将不会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南侨食品
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商业机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南侨食品及其控
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本人将立即通知南侨食品,并尽力将该商
业机会让予南侨食品。本人将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南侨食品
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南侨食
品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的权益,或在该经济实体中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本人将促使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控股的企业(如有)履行本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事项的承诺函》中与其相同的义务。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 | (一)触发股价稳定方案的条件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出现连续二十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在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增持或回购公司股份等行为的规定的
前提下,将启动股价稳定方案如下:
1、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二)终止股价稳定方案的条件触发股价稳定方案时点至股价稳定方案尚未实施
前或股价稳定方案实施后,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
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三)股价稳定方案的具体措施
1、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触发启动条件,为稳定发行人股价之目的,
发行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获
得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需)、且不应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
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2)发行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之规定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上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发行人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
金的总额;
3)发行人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 1%;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回购股份
的数量不超过发行人股票发行后总股本的 2%。
(3)发行人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发行人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本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的,发行人董事会应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 3 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
购事宜。
(4)在发行人符合本承诺函规定的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发行人董事会
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股价的二级市场表现情
况、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认为发行人不宜或暂
无须回购股票的,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应将不回购股票
以稳定股价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南侨开曼、实际控制人陈飞
龙、陈飞鹏、陈正文、陈怡文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需)、且不应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
条件的前提条件下,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增持
公司流通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单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获得税后现金分红的 25%;
(2)单次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如上述第(1)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
执行;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上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
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如需),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 | | | | | |
| | | 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用于单次及/ 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上年度薪酬总和(税后)的 25%,但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的
薪酬(税后)的 75%。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公
司三年内新聘任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在
聘任合同中明确上述承诺并要求其履行。
(四)股价稳定方案的优先顺序触发股价稳定方案的条件后,发行人回购公司股
票为第一选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为第二选择,董事(不含独立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为第三选择。发行人所回购的股票数量达到承诺上
限后,公司股价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的,则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股票增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增持的股票数量达到承诺上限后,公司股价仍未满足“公
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
的,则由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股票增持义务。
(五)责任追究机制自股价稳定方案触发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应在五个交易日内
制订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
(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董事会不履行上述义务的,
全体董事以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为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发行人未能履行回
购公司股票的承诺,则发行人应向投资者公开道歉,且以承诺的最大回购金额为限承
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如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则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向投资者公开道歉,且不参与公司当年的现金分红,应得的现金
红利归公司所有。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承
诺,则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向投资者公开道歉,且当年从公司领
取薪酬的 25%归公司所有。2019 年 1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修
订稿)》。2019 年 2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
述议案。 | | | | | |
| 其他 | 公司 |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
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交易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
银行存款利息或有关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孰高者确定(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股及其派生股份。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
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
的法律法规执行。 | | | |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南侨开曼 |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
影响的,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新股。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
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
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
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陈飞龙、陈
飞鹏、陈正文、陈怡文 |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
响的,本人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股。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
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
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
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
响的,本人作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
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
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
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
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
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
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本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
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将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 | | |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南侨开曼 |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
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
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
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
(5)如果本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
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6)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7)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依法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
者利益。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陈飞龙、陈
飞鹏、陈正文、陈怡文 | 本人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
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
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
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5)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6)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
担连带赔偿责任。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
者利益。 | | | | | |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 本人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
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
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5)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
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6)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
者利益。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
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
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诺,承诺方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
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 | | |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 |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
述承诺,承诺方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
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方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一)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二)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
潜在纠纷等情形;
(三)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情形;
(四)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五)本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六)本公司提交本次发行上市申请前 12 个月内的新增股东层层穿透后的自然
人股东不存在担任公职人员或离职公职人员的情况,亦不存在较大负面争议的知名人
士的情况。
(七)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南侨开曼及实
际控制人陈飞龙、陈飞
鹏、陈正文、陈怡文 | 发行人已按法律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员工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等社会
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如发行人因未按时足额缴纳员工的社保和公积金等违法违规行
为遭受有关部门处罚给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股权激
励相关的
承诺 | 其他 | 公司 | 承诺不为激励对象获得的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
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激励对象 | 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
予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承诺公司在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或核准)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书面材料均真实
有效,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完全一致,保证本项投资是真实存在的,所有投资安排皆
出于真实商业需求,不存在洗钱、虚假投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如果以上陈述有任何误
导之处,同意将公司及本项投资决策人员纳入境外投资黑名单,录入全国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