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比依股份(603215):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
时间:2022年08月09日 16:57:20 中财网 |
|
原标题:比依股份: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215 公司简称:比依股份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闻继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小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小红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 其他披露事项”之“(一)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2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半年报全文和摘要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
公司/本公司/比依电器/比依股
份 | 指 |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初 | 指 | 2022年 1月 1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2年 6月 30日 |
报告期、报告期内 | 指 |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6月 30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A股 | 指 | 在中国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章程、公司章程 | 指 |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 | 指 |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比依集团 | 指 | 比依集团有限公司 |
比依香港 | 指 | 比依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比依企管 | 指 | 宁波比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远宁睿鑫 | 指 | 杭州远宁睿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西电天朗 | 指 | 宁波西电天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华桐恒越 | 指 | 宁波华桐恒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德石灵动 | 指 | 杭州德石灵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Philips/飞利浦 | 指 | 1891年成立于荷兰的飞利浦电子公司,拥有世界上最
大的电子产品品牌之一 |
NEWELL/纽威品牌 | 指 | 纽约上市公司 NEWELL Rubbermaid,包含美国 NEWELL、
Appliances&Cookware和 JCS等公司 |
SharkNinja/尚科宁家 | 指 | JS Global(1691 HK)子公司 |
SEB/法国赛博集团 | 指 | 法国赛博集团是一家法国大型炊具制造商 |
Pampered Chef/乐厨 | 指 | 乐厨,1980年成立于美国的 Panpered Chef公司,主要
通过销售顾问在家举行家庭派对烹饪秀的方式销售产
品,系美国厨具品牌公司与厨具直销公司,于 2002年
被巴菲特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收购 |
COSORI/晨北科技 | 指 | Cosori是一个厨电品牌,主产品线为空气炸锅等厨房电
器产品。Cosori品牌初创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以北美
市场为主要阵地,产品销往美国、加拿大、英国、德
国等数十个国家。 |
De’Longhi/德龙 | 指 | De'Longhi(德龙)是意大利主要的小家电生厂商之一,
始创于 1902年的意大利的特雷维索, 20 世纪 50 年
代,德龙集团正式成立。20 世纪 70 年代公司开始推
出自己品牌的产品,业务遍及全球 80多个国家。 |
RKW China/RKW 中国 | 指 | RKW中国,1989年成立的 RKW China公司,是欧洲家
用电器制造商 |
Asda/阿斯达 | 指 | 英国的阿斯达公司,1949年成立,英国第二大连锁零
售超市,1999年被沃尔玛收购 |
苏泊尔 | 指 |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
利仁科技 | 指 |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山本 | 指 | 浙江山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纯米 | 指 | 纯米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赛意 | 指 | 广东赛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ODM | 指 |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原始设计制造商,采购方
委托制造方提供从研发、设计到生产、后期维护的全
部服务,而由采购方负责销售的生产方式 |
OEM | 指 |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原始设备制造商,是
制造方按采购方之需求与授权,完全按照采购方的设
计来进行制造加工,由采购方负责销售的生产方式 |
OBM | 指 | Original Brand Manufacturer原始品牌制造商,制造商
自行创立产品品牌,生产、销售拥有自主品牌的产品
的生产方式 |
Intertek卫星计划 | 指 | Intertek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消费品测试、检验和认证
公司之一,“卫星计划”是 Intertek推出的一项将速度、
灵活性、成本效益以及认证标志无缝整合的革命性数
据认可计划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比依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ejiang Biyi Electric Appliance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BIYI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闻继望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俞赵江路8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1年3月11日公司住所由浙江省余姚市双河穴湖照山
桥旁变更为浙江省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俞
赵江路88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俞赵江路8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54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nb-biyi.com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比依股份 | 603215 | 不适用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720,095,308.45 | 759,944,272.11 | -5.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5,905,552.65 | 52,909,134.14 | 43.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 67,287,301.73 | 51,538,120.07 | 30.5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000,856.36 | -29,918,234.23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94,848,043.72 | 350,400,471.07 | 155.38 |
总资产 | 1,388,651,562.33 | 1,173,499,719.74 | 18.33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4 | 0.38 | 15.7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4 | 0.38 | 15.7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39 | 0.37 | 5.4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46 | 20.59 | 减少10.1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 9.27 | 20.05 | 减少10.78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 43.46%,主要系本期毛利率上升及汇率变动收益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 30.56%,主要系当期毛利率上升及汇率变动收益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增长 155.38%,主要系本期公司上市股本及股本溢价增加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增长 15.79%,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增长 15.79%,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3,504.27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
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651,342.1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
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
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
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
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
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
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90,975.93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
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
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4.5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0,451.3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520,889.7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 8,618,250.92 |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家用厨房电器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按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公司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
家用电器行业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覆盖面广且各细分行业差异较大。家电行业分类逻辑及
公司主要细分领域如下图所示: 2022年上半年,厨房小家电行业喜忧参半。就海外市场而言,欧美、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本身小家电产品普及率极高,但受到国际局势、欧美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上半年海外消费端略显疲软,市场相对承压。就中国市场来看,整体行业也出现下降趋势,据奥维云网(AVC)数据显示,2022H1国内厨房小家电(电饭煲、电磁炉、电压力锅、豆浆机、破壁机、空气炸锅等)但在低迷的行业背景之下,空气炸锅成为国内市场逆势突围的宠儿,增长趋势亮眼。据奥维
云网(AVC)数据显示,2022H1空气炸锅单品零售额突破 35亿元,线上线下实现同比增长 161%
及 107.2%,均占行业第一。 数据来源:奥维云网
相较于传统烤箱及油炸锅等产品,空气炸锅在健康理念、加热效率、易操作性、易清洗度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一方面,空气炸锅以 360°循环热空气代替食用油对食物进行炸制,保证了食物的健康与口感。另一方面,空气炸锅无需提前预热,烹饪效率更高,一体式设计便于清洗,搭配使用锡纸碗等配件,更可免于清洗。不同于其他单一功能的厨房小家电,空气炸锅目前已兼具空气炸、高温烘烤、低温烘焙、解冻等功能,迭代产品空气烤箱搭配不同配件满足不同体积食物的烹饪需求,外观设计历经传统锅体、180°正面可视及顶部可视、360°全域可视,更具人性化,同步加入释放水蒸汽、自动称重、APP互联等智能概念,成为厨房小家电行业的明日之星。
从单品类折射出的成长路径,未来的行业发展趋势也可窥见一二。
1、智能化趋势
互联网产业的发展推动了物联网的进程,随着科技不断进步,厨房小家电行业产品必将进行全面升级。在社会压力日益倍增、生活工作节奏加快的大环境下,更多人希望享受更高品质的生活,能否在有限的时间里解放双手,享受智能电器带来的高端生活体验,成为消费者购买小家电的重要决策因素。未来,通过设定电子菜谱、APP互联、自动控制、远程操控等一系列智能化的升级,厨房小家电的各类产品将在智能化的赛道上角逐锋芒。
2、功能集成化趋势
电炖锅、微波炉、煎烤机、电磁炉等产品受到单一功能的限制,不可避免地迎来负向增长。
如何在有限的厨房空间里满足日益丰富的饮食和烹饪需求,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随着使用场景的多元化细分,如按传统单一工具进行烹饪,从前期准备、中间制作至结束清理,整个过程的时间、空间消耗令部分用户望而却步。厨房整合蓄势待发,消费者对产品多功能叠加的需求,促使着厨房小家电行业朝着功能集成化方向发展。
3、个性化趋势
纵观时代发展,厨房也不再是充满油烟味的地方,随着更多年轻化用户的加入,赋予了厨房更多的社交属性。从趣味性的角度来看,产品逐渐倾向于将使用过程与用户体验相结合,通过可视化将食材的变化全程展现,更加贴合用户自发分享生活动态的需求,满足不同人群的社交存在感。从观赏性而言,外观的创意更容易吸引社交眼球,从中规中矩的样式迭代为萌系风、中国风、欧美风等,加上 IP联名等效应,使产品选择更具多样化。随着消费者对产品的外观设计越来越追求个性化、创意化,在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的情况下,如何避免同质化现象,走出差异化路线,是市场给行业发展带来的一个全新思考。
4、销售多元化趋势
在信息化时代,消费者通过线上方式接收产品信息的渠道日渐宽泛,销售与消费不再满足于
线下渠道。各大产品销售商也正通过电商平台直播、小程序推送、短视频投放等数字化营销方式,
与消费者形成良好互动。尤其是近几年线上平台的社交属性,在为消费者带来感官体验的同时,
促使了消费者自发地为喜爱的产品做开箱视频、开机录制等流量宣传,反向推动线上销售。据奥
维云网(AVC)数据显示,厨房小家电市场线上销售量及销售额占比逐年上升,对于新兴渠道抖
音,2022年上半年零售额占比到达 13%,也从不同角度带动厨房小家电行业的发展。 数据来源:奥维云网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以空气炸锅、空气烤箱、油炸锅、煎烤器等加热类厨房小家电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为核心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秉持着“美食每刻在一起”的理念,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针对不同人群的饮食需求,积极研发开拓健康厨房小家电品类。公司主营业务包括 ODM/OEM业务和“BIYI 比依”自主品牌 OBM业务,目前以 ODM/OEM为主要业务模式,逐步布局自主品牌 OBM业务。
公司业务起步于 ODM/OEM业务,外销方面,目前公司的外销客户主要集中在北美、欧洲、南美,部分客户分布在中东及南非。内销方面,随着国内以空气炸锅、空气烤箱为主的加热类厨房小家电市场需求的增加,公司逐步形成了与苏泊尔、利仁科技、山本、纯米等国内知名品牌商的合作,国内销量快速提升。
公司采用“以销定采+安全库存”的采购模式,采购部、计划部依据订单交货期限、数量制定生产计划,并根据生产计划制定物料需求计划。目前,公司以自主生产为主,外协加工为辅,根据客户的需求自主组织产品的生产,基于小批量零星部件、临时性产能不足或对部分技术含量较低的加工环节采用了外协加工的模式。
公司 ODM/OEM业务销售均为直接销售,根据品牌方客户的生产订单提供产品设计、生产和交付;自主品牌业务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直销主要通过公司直营线上店铺直接对终端消费者销售;经销则通过经公司授权的线上线下经销商进行买断式销售。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稳定优质的全球客户优势
目前公司业务以 ODM/OEM为主,公司客户主要为国际知名家电制造商、品牌商以及区域性领袖企业,核心客户在厨房小家电领域已经占据了主要的市场份额。公司通过在加热类厨房小家电 ODM/OEM领域二十余年的耕耘,研发和设计能力、产品质量把控能力、制造服务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专业售后服务等已能够满足全球客户需求,成为 Philips/飞利浦、NEWELL/纽威品牌、SharkNinja/尚科宁家、SEB/法国赛博集团、Pampered Chef/乐厨、COSORI/晨北科技、De’Longhi/德龙、RKW China/RKW中国、苏泊尔、利仁科技、纯米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的重要供应商。
(二)快速反应和订单交付优势
公司在与核心客户对接并为其实现 ODM/OEM的过程中,积累了需求分析、外观设计、产线规划等多方面的设计及生产能力,能够快速响应各类客户的新需求并实现量产。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金蝶 ERP企业资源管理系统和 MES生产管理系统,充分保障管理部门与产线、供应商、客户对接的时效性和有效性,能够快速响应各类客户的新需求并实现量产。公司能够快速实现从产品的宏观设计到产品落地,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产品快速设计及订单交付能力保障了公司在厨房小家电行业的稳健发展。
(三)自动化及规模化生产优势
公司采取高度自动化及规模化的生产战略,有效整合供应链,增强自我配套能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前道车间拥有 7条全自动冲压流水线,由 57台机器人操作;6条全自动喷涂生产线,由 8台 ABB全自动机器人操作;配置 167台海天注塑机并配套自动供料供水系统;在装配环节新增 4条半自动总装流水线,目前拥有 27条半自动总装线,配有 AI视觉温度检测,由机器人完成自动码垛等。目前,公司已在注塑、冲压、喷涂和装配等核心生产环节基本实现智能化生产,有效提高公司生产效率,保障产品质量,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智能化生产方面的核心竞争力。
(四)持续性研发设计优势
研发创新是企业持续发展的生命力。公司始终将研发端的技术创新、功能创新、设计创新作为公司核心源动力,通过公司总部研发基地、广东顺德研发中心及与浙江大学合作创立“比依智慧厨房家电创新中心”多地布局,从功能创新化集成化、设计人性化新颖化、产品智能化自动化等多维度出发,及时分解产品痛点,不断优化产品结构,能够始终贴近市场需求。报告期内公司推出全行业首款带称重功能的智能空气炸锅,能根据不同食物的重量精准烹饪,目前已在国内外市场接到大批量订单。公司新研发的系列化可视空气炸锅也已投放市场并取得不俗的销量,多功能蒸汽空气炸锅已进行到量产阶段。在与客户的不断深入合作中,能够精准剖析客户的品牌定位,配套设计符合客户理念、顺应市场趋势的产品,以先发的创新优势牢牢掌握行业生存的主动权。
(五)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优势
公司重视产品质量控制,已建立起健全、科学的现代化管理制度,建立了有效的产品管理体系。
同时通过了 ISO9001、ISO14001、ISO45001体系认证、BSCI(商业社会标准认证)以及核心客户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并加入了浙江制造品字标认证。在与国际客户合作的过程中,公司的品控能力得到进一步优化,产品均能够满足出口目的地的相应认证、各项化学品测试和食品等级测试标准。根据产品销售最终目的地国家的相关要求,公司产品分别获得了 UL、ETL、GS、CE、INMETRO、KC、Iram、SEC和 CCC认证,能够满足客户的 ODM/OEM需求。
(六)卓越的组织管理能力优势
公司组织结构完善、管理团队精干,各部门分工明确,信息传递及决策执行高效,能够及时反馈客户需求并快速在研发设计、产品生产及质量控制等各方面响应。公司核心管理团队从业 10年以上,长期贴近加热类厨房小家电市场并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核心管理团队与公司共同成长。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发展迎来了新的篇章。根据中国证券会 2022年 1月 18日核发的《关于核准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66.5万股,于 2022年 2月 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价格为 1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3,312,5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8,566,900元。成功登陆资本市场,是社会对公司历年奋斗和未来成长空间的肯定,为公司全体员工注入了一剂强心剂,同时也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了全方位强有力的支持。
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20亿元,同比下降 5.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590.56万元,同比增长43.4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728.73万元,同比增长30.56%。
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年度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全体员工真抓实干,持续提升ODM/OEM领域的竞争力,努力提高自有品牌影响力。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推进如下: (一)深挖新老客户,积极拓展新项目
公司立足于高品质厨房小家电领域,始终把市场需求和产品创新摆在首位。公司积极主动与合作客户进行密切沟通,通过与客户的不断交流,结合自身市场调研,配合设计不同型号产品供客户选择,增强客户粘性度。报告期内,公司与飞利浦合作推出两款空气炸锅新品并在国内市场上市销售,与苏泊尔合作研发了三款空气炸锅并上市销售,公司目前在研发的客户项目 15个,均将在下半年及 2023年初进行批量性生产。结合外观设计的观赏性程度、使用过程中人性化可视角度、烹饪的自动化替代程度和功能上的集成化程度等多种维度,不断尝试研发创新,紧密跟随市场趋势,积极深挖与合作客户的新项目。另一方面,公司加大力度开拓新客户和新市场,通过参加线上展会、电话营销等方式,不断拓宽客户梯队,其中 De’Longhi /德龙、Asda/阿斯达将有亮眼纯米确定战略合作关系,预计产品将在 2022年下半年开始量产销售,为公司拓展国内 ODM/OEM业务打响头阵。公司也计划利用现有的综合优势,实现公司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在小家电加热领域培育新品类和新业务,实施差异化竞争,不断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
(二)夯实研发创新优势,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
得益于市场优势和不断提升的企业竞争力,同时随着国内智能化热潮的兴起,公司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为实现智慧健康化厨房,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以总部研发中心为基础,发散布局广东顺德研发中心和浙江大学“比依智慧厨房家电创新中心”。其中,总部研发中心发挥一贯的基地优势,与客户形成紧密沟通机制,解决客户产品痛点,优化客户产品结构;广东顺德研发中心依托产业集成之便利,密切关注行业技术发展趋势,聚焦产品功能创新;浙江大学“比依智慧厨房家电创新中心”以全新视角调研市场品牌定位,寻找更适合国人厨房的产品调性,助力公司自主品牌走出差异化路线。报告期内,公司拥有授权专利 124项,其中发明专利 8项,实用新型专利 30项,外观设计专利 86项,并获得浙江省省级数字化车间、宁波市“专精特新”企业、宁波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领跑者综合 20强等荣誉。
(三)深化两化建设,巩固核心竞争优势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继续加大自动化和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报告期内,与广东赛意合作的第一期 MES系统已上线,通过 MES生产制造管理系统对装配车间生产环节进行高效管控;WMS仓库管理系统对仓库物流环节细化管理;QMS质量管理系统对来料检验、入库检验及产品的质量管控具有可追溯性和统一归档的提升。将 MES系统、WMS系统、QMS系统与ERP系统进行深度对接,不断深化从生产端至不同部门的协同合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操作流程,在企业信息管理、资源整合规范、无纸化办公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的进步。APS智能排程系统将于 9月份上线,至 9月份公司将完成信息化第一期建设。生产方面,持续采用高度自动化及规模化的生产战略增强自我配套能力,在注塑、冲压、喷涂等核心环节实现全自动化生产,装配环节半自动化,配套信息化系统实现生产过程全线排产与监测,有效整合公司人力物力资源,进一步提升两化水平。
(四)发力自主品牌,增强品牌影响力
秉承着“创造精品,报效国家”的使命,公司着力开展自主品牌建设,积极发力抖音电商等新渠道,截至报告期末,比依旗舰店抖音账号发布作品 200余条,直播场次 200余场,商品累计曝光次数达 509万次。同时,公司与品牌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已从品牌的定位、相应产品的设计、营销端的发力、渠道的铺设等全方位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多个研发中心的技术创新成果和市场调研,设计出更符合比依匠心精神、更契合国人智慧厨房的产品。后期,将配合一系列的全平台宣传渠道,集合线上运营、电商平台直播、渠道经销分销、线下零售等方式,为公司业绩增长带来贡献。
(五)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不断提升企业软实力
人才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布局、组织衔接起到关键的作用,公司的技术创新、现有优势强化、新项目的拓展和建设等都离不开人才。报告期内,公司 “比依商学院”组织开展第二届领导力修炼营、基层干部特训营、技能大赛、技能实战训练班、反诈及劳动法律知识普及、个税政策解读等一系列培训实操课程,努力打造学习型企业,以满足业务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同时,公司还通过举办员工生日会、比依好声音歌唱大赛、摄影大赛等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将企业文化与操作技能、专业知识等进行多元融合,极大地提升了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720,095,308.45 | 759,944,272.11 | -5.24 |
营业成本 | 608,203,002.90 | 645,806,571.23 | -5.82 |
销售费用 | 8,146,523.78 | 6,427,594.92 | 26.74 |
管理费用 | 21,282,085.45 | 16,629,160.64 | 27.98 |
财务费用 | -21,270,945.46 | 5,533,251.22 | -484.42 |
研发费用 | 24,479,058.62 | 25,285,094.63 | -3.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000,856.36 | -29,918,234.23 | 357.3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9,490,851.39 | -55,222,436.26 | -532.8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0,204,885.78 | 101,334,802.59 | 166.65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外销收入减少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外销收入减少,外销营业成本相对应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电商平台推广服务费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服务费及招待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汇率变动收益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支付其他费用类现金减少,及支付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共同影响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支付理财产品资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上市股本及股本溢价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年期末变
动比例
(%) | 情况说
明 |
货币资金 | 159,457,366.30 | 11.48 | 158,548,662.81 | 13.51 | 0.57 | |
应收款项 | 323,162,958.63 | 23.27 | 365,561,063.47 | 31.15 | -11.60 | |
存货 | 169,152,850.38 | 12.18 | 282,002,298.31 | 24.03 | -40.02 | |
合同资产 | | | | | | |
投资性房地
产 | | | | | | |
长期股权投
资 | | | | | | |
固定资产 | 212,382,086.14 | 15.29 | 202,917,577.97 | 17.29 | 4.66 | |
在建工程 | 1,888,951.86 | 0.14 | 7,219,560.36 | 0.62 | -73.84 | |
使用权资产 | 11,561,296.63 | 0.83 | 12,915,454.49 | 1.10 | -10.48 | |
短期借款 | | | | | | |
合同负债 | 8,071,651.31 | 0.58 | 8,119,845.92 | 0.69 | -0.59 | |
长期借款 | | | | | | |
租赁负债 | 2,350,740.35 | 0.17 | 7,606,521.65 | 0.65 | -69.10 | |
其他说明
应收账款:主要系信用期内外销收入相应减少,内销收入信用期相对较短所致; 存货:主要系报告期内订单量有所减少,原材料备库相应减少所致; 在建工程:主要系结转至固定资产所致;
使用权资产:主要系使用权资产摊销净值减少所致;
租赁负债: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 “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本半年度报告 “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2、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全球宏观经济变化风险
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影响着人们的收入水平,进而影响对产品的购买意愿。国际局势的动荡、通货膨胀的蔓延、疫情带来的经济不景气等都是制约宏观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厨房小家电尚属于弹性需求属性,如果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将间接影响产品的终端需求,对行业增长产生负面影响。
2、出口汇率变动风险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的不断推进,跨境资本流动性日益提高,这些都会影响人民币汇率的波动性。汇率波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汇率波动影响折算后人民币收入,进而影响毛利率水平,长远看来将影响产品出口的价格竞争力;另一方面,汇兑损益会造成公司业绩的波动。
如果人民币持续升值且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转移影响,则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电子元器件、塑料原料、包材、五金件及金属原料等。各类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会随宏观经济、市场供求等因素影响而波动,未来原材料的采购价格较难预测。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影响。同时,若公司的产品设计工艺、业务结构发生调整,将改变各类原材料的具体种类及相对比例,也会导致某一类型的原材料整体价格变动。上述原因所致的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将积极关注原材料市场波动,及时沟通,做好原材料的安全储备。
4、股票市场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的波动反映着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该种不确定性来源于全球宏观经济形势、国内外贸易政策、行业发展走向、资本市场环境、企业经营治理情况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各方面的因素,投射到资本市场最直观的表现,就是股票价格瞬息万变。目前,中国证券市场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伴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和投资者进入到资本市场,投资者更须综合考评上述风险因素带来的股票投资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
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
大会 | 2022年 4
月 11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2022年 4月
12日 |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 | 2022年 5
月 10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2022年 5月
11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 2021年年度报
告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1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1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关于确认公司董监高
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6.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
案》;
7.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8.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 |
| | | | 事规则>的议案》;
9.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 2022年度申
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 2022年度开
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12. 《关于公司聘请 2022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 《关于公司 2021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情况,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 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除公司上市前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宁波比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员工持股平台,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员工持股计划。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一贯倡导资源节约,引导员工节约用水用电,鼓励无纸化办公。目前,公司已在总部和分厂两个厂区建设完成全屋顶太阳能光伏项目,有效利用绿色能源。在全球能源短缺的大背景下,为节能减排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及期限 |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 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
与首次公
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 | 股份
限售 | 控股股东比依集
团及其关联方比
依香港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等,下同),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
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
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3、如本公司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愿意自动适 | 上市之日
起 36个月
内;锁定
期届满后
2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若本公司违反前述股份限售承诺,本公司因减持股份而
获得的任何收益将上缴给发行人;如不上缴,发行人有权扣
留本公司应获得的现金分红,还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
于继续执行锁定期承诺、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
有权部门的要求延长锁定期。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造成
发行人、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发行人、投资者
由此产生的直接损失。 | | | | | |
| 股份
限售 | 实际控制人闻继
望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等,下同),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
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遇
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本人持有的发
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3、如本人在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 上市之日
起 36个月
内;锁定
期届满后
2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则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
满后 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 25%。
5、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的,本人愿意自动适用
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若本人违反前述股份限售承诺,本人因减持股份而获得
的任何收益将上缴给发行人;如不上缴,发行人有权扣留本
人应获得的现金分红,还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继续
执行锁定期承诺、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
门的要求延长锁定期。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发行人、
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发行人、投资者由此产生的
直接损失。 | | | | | |
| 股份
限售 | 公司股东比依企
管、郭爱萍、远
宁睿鑫、西电天
朗、华桐恒越、
邵成杰、李优优、
张茂、蒋宏、李
春卫、沈红文、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本人愿意自
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
要求。 | 上市之日
起 12个月
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邬卫国、德石灵
动 | 3、若本企业/本人违反前述股份限售承诺,本企业/本人因减
持股份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上缴给发行人;如不上缴,发行
人有权扣留本企业/本人应获得的现金分红,还可以采取的措
施包括但不限于继续执行锁定期承诺、按照证券监管机构、
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的要求延长锁定期。如本
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发行人、投资者损失的,本企
业/本人将依法赔偿发行人、投资者损失。 | | | | |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比
依集团及其关联
方比依香港 | 1、本公司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
有的发行人股票,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股份流通限制
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
有的发行人股票。
2、如在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股票的,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经营发展的需要,
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将选择通
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持有的发行人
股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本公司将在首次减持
的 15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的,本
公司将提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 锁定期届
满后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4、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则减持股票
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给
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 | |
| 其他 | 公司股东比依企
管 | 1、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本企业将严格
遵守已作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
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2、本企业拟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发行人股票,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所持股份数量的 100%。减持股票时,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减持。
3、在持股期间,若股份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
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则减持发行
人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减持收益上交发行
人,则发行人有权在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时扣留与本企业应
上交发行人的减持收益相等的现金分红。 | 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比依股份 |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股价达到《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股票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 | 上市后三
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公司将遵守公司董事会作出的稳定股
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该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但不限
于回购公司股票或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
措施。
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新聘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
相应承诺。 | | | | | |
| 其他 | 控股股东比依集
团 | 如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股票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
定措施的具体条件,本公司将遵守发行人董事会作出的稳定
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该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但不
限于增持发行人股票、自愿延长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
或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稳定股价的
实施方案涉及发行人股东大会表决的,在发行人股东大会表
决时投赞成票;涉及董事会表决的,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提
名的董事投赞成票。 | 上市后三
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 | 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比依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规定,
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同时,本人将敦
促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后三
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关于股票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
地履行各项义务和责任。 | | | | | |
| 其他 | 控股股东比依集
团、实际控制人
闻继望 | 本公司/本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
人利益,切实履行对发行人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若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导致发行
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本人的现金
分红用于补偿或赔偿。 | 承诺方作
为公司控
股股东、
实际控制
人期间持
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 |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2、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
活动;
4、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发行人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行权条件将与发行人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导致发行人遭受
经济损失的,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的薪酬、津贴、现金
分红用于补偿或赔偿。 | 承诺方作
为公司董
监高期间
持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比依股份 |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
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自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存在欺诈发行
情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本公司董事会将召集股东大会审
议关于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A股股票的议案。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
回购公告日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若本公司股票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价
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如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 |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 | 本人承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
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失。 | | | | |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 本人承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
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 | 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将来被任何有权机构要求补缴历史上
全部或部分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或因此受到
任何处罚或损失,本公司/本人将代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担全
部费用,或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必须先行支付该等费用的情
况下,及时向其给予全额补偿,以确保不会给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造成额外支出或使其受到任何损失,不会对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
同业
竞争 | 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 |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发行人外,本公司/本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构成
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本人承诺不会直接或间
接的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或其他法律允许 | 承诺方作
为公司控
股股东、
实际控制
人期间持
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的方式)从事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
的业务或活动;
3、若发行人在现有业务基础上进一步拓宽经营范围,而本
公司/本人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对此已经开展生产、经营的,
本公司/本人届时将对该等企业的控制权进行处置,发行人及
其下属企业有权对该等企业的控制权进行优先收购,以避免
对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
4、若发行人在现有业务基础上进一步拓宽经营范围,而本
公司/本人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对此尚未开展生产、经营的,
本公司/本人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对发行人构成同
业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本公司/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
失承担赔偿责任。上述承诺在本公司/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 | | | | |
| 解决
关联
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 | 1、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
将尽量减少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2、本公司/本人与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
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进行关联交易时,本公司/本人与本人
控制的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人公司章程及
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审核程序,保证遵循公允性原则确定交
易价格,并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通过关联交易 | 承诺方作
为公司控
股股东、
实际控制
人期间持
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亦不通过关联交易为发
行人输送利益;
3、本公司/本人承诺不利用发行人控股股东地位,利用关联
交易谋求特殊利益,不会进行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利
益的关联交易。 | | | | | |
| 其他 | 比依股份 | 1、如公司未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
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
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公众投资
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
权益。
2、如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直
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4、公司将对未履行承诺事项或未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的股东
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截留其从本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等措施,
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 | 1、如本公司/本人未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体原因并向股东和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
承诺,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如因本公司/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造成损
失的,本公司/本人将就该等损失予以赔偿。
3、如因本公司/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
损失。
4、如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或未承担前述赔偿责
任,则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前述赔偿责任履行完
毕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公司所获分配的现
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 | | | |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 1、如本人未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
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尽可能
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发行人有权扣减应向本人
发放的薪酬,以用于执行本人未履行的承诺。同时本人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
3、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就该等损失予以赔偿。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4、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 | | | | |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