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新日恒力(600165):新日恒力2022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8月09日 17:52:20 中财网

原标题:新日恒力:新日恒力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165 公司简称:新日恒力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黄海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春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昌盛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无实施利润分配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查阅本报告“第三节_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本报告中所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_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一)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4



备查文件目录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 财务报表;
 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 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控股股东、上海中能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本公司、新日恒力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辉环保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恒力国贸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中科新材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更名后)
恒力新材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更名前)
黄河银行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博雅干细胞博雅干细胞科技有限公司
盛泰房地产宁夏恒力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正兴成石嘴山市正兴成新材料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夏天福宁夏天福活性炭有限公司
宁夏高院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产业基金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德运新材德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本报告期2022年 1月 1日——2022年 6月 30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新日恒力
公司的外文名称Ningxia Zhongke Biotechnology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NZB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海粟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全称由“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22年 7月 7日披露了《公司关于完成公司全称、经营范围工商变更并换领营业执照的公告》(具体详见:临 2022-022、2022-033、2022-039号公告)。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宝林张宝林、冉旭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 888-1号恒泰商务大厦18层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 888-1号恒泰商务大厦18层
电话0951-68980150951-6898221
传真0951-68982210951-689822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街
公司办公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888-1号恒泰商务大厦18层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750002
公司网址www.xinrihengli.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新日恒力600165宁夏恒力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 本报告 期比上 年同期 增减 (%)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475,302,254.8984,460,782.0081,706,711.20462.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08,642.42-26,670,058.31-11,218,631.70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063,316.15-27,502,318.91-12,050,892.30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82,324.12-48,997,800.987,246,190.71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 期末比 上年度 末增减 (%)
  调整后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75,275,969.41766,132,811.75913,444,901.151.19
总资产3,412,667,158.253,301,568,195.253,465,248,294.583.37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 减(%)
  调整后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3-0.039-0.016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3-0.039-0.016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9-0.040-0.018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56-2.829-1.180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787-2.917-1.268不适用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同期主要会计数据和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追溯调整,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于 2022年 1月 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号》(具体详见:临 2022-013号公告),根据解释要求,对 2021年 1-6月可比期间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影响营业收入275.41万元、营业成本 1,286.8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0.34万元,并追溯调整了主要财务指标。

2、因公司 2021年年报调整部分在建工程转固时点及范围(具体详见:临 2022-020号公告),故将公司 2021年 1-6月可比期间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影响营业成本 40.18万元、管理费用152.40万元、财务费用 457.4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4.81万元,并追溯调整了主要财务指标。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 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480,288.29主要为子公司华辉 环保收到的淘汰落后产 能补贴以及子公司中科 新材收到的大企业培育 及稳增长奖补资金等。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1,043,632.04主要为子公司中科 新材偿付供应商欠款产 生债务重组收益所致。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 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 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 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 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 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6,111.9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1,075.5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601,406.49 
合计2,845,326.27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生物基、淀粉基新材料制造——长链二元酸(生物法提取)(C2832) 1、行业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新材细分行业属于 C制造业——28化学纤维制造业——283生物基材料制造——2832生物基、淀粉基新材料制造——长链二元酸(生物法提取)(分类代码 C2832)。

长链二元酸,通常是指直碳链两端均为羧基的有机化合物,通常将碳链上原子数量超过十的二元酸称为长链二元酸。长链二元酸的生产方式分为化学法和生物法。传统市场多以化学法生产为主,核心生产技术掌握在美国、德国等少数发达国家手中,生产条件苛刻且环境污染严重。

我国自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在方心芳院士的带领下开展微生物发酵法生产长链二元酸的研究工作,经过三代科学家近五十年的努力,微生物发酵生产长链二元酸技术最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兴绿色化学产业,我国一跃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能够利用生物法规模化生产长链二元酸的国家。与传统化学法相比,生物法生产条件温和,常温常压生产,环境友好,无重大风险源,生产成本低。近年来,随着国内外对绿色发展要求的不断提高,生物法长链二元酸产品凭借生产工艺等优势已占据市场主导地位。

长链二元酸作为生物基新材料的主要产品之一,广泛应用于高端能源、新能源汽车、化工、轻工、农业、医药、液晶材料、军工、航空航天等数十个高新科技材料行业,其应用领域主要为生产长碳链聚酰胺,并适用于高档热熔胶、耐寒性增塑剂、表面处理剂、高级润滑油、合成香料等多个领域,长链二元酸下游衍生产品众多,消费结构呈多元化趋势。“十四五”时期,中国长链尼龙行业将围绕汽车轻量化、家电智能化、电子电气微型化等领域在轻量化、高透波、高强度、耐高温、密封等方面的要求,加大创新发展力度,推出符合行业快速发展的新产品、新技术。随着中美贸易战的不确定性,整个长链尼龙行业也将加大原材料加工及检测设备的国产化率,预计在“十四五”期间,相关原材料和设备的国产化率将显著提高,随着长链尼龙等行业的纷纷扩产作为长链尼龙的主要生产原材料之一,未来长链二元酸的市场份额处于持续增长趋势,整体市场需求量将进一步提升。

2、主营业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新材主营业务为长链二元酸的生产及销售,公司第三代生物法规模化生产长链二元酸技术的水相提取纯化工艺,生产过程无有机溶剂使用,避免了有机溶剂挥发对环境的污染及相应产生的碳排放量,符合国家技术、产业政策要求。目前产品处于市场培育和扩展阶段。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持续的技术研发和生产技术进步,不断根据用户的需求提高产品品质,进一步加强公司盈利能力。

(2)经营模式
①销售模式
采取直销、经销与代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产品销售区域分国内销售和国外销售两种。

②采购模式
中科新材设有专门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及流程。根据管理制度规定在主要原材料采购过程中选取三家或以上供应商进行询比价,择优采购,可有效控制成本并保持原材料稳定供应。

③生产模式
中科新材根据年度经营计划,生产部门结合实际产能、原材料库存及生产适应状况等因素制定月度生产计划组织生产。

④盈利模式
中科新材建立了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研发和客户服务体系,通过直销、经销、代销相结合的混合销售模式,利用不同销售模式的特点优势同时拓展国内外市场,为各应用领域客户提供产品。

(二)其他煤炭加工——煤质活性炭制造(C2529)
1、行业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控股子公司华辉环保细分行业属于 C制造业——25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252煤炭加工——2529其他煤炭加工——煤质活性炭制造(分类代码 C2529)。

目前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活性炭生产国,活性炭按材质可分为煤质活性炭、木质活性炭两大类。活性炭行业正朝着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行业发展。

活性炭是一种具有高适应性和高化学稳定性的优良碳基吸附材料,产品应用领域广泛,且短期内缺乏强有力的替代产品,如下游需求出现快速增长,本行业将会面临着较好的发展机遇。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环保意识的增强,活性炭行业的应用领域将会不断拓展,水处理、空气净化、汽车应用、溶剂与废气回收等领域对活性炭的需求将会有所扩大。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和要求日益提高,会进一步促进活性炭产品的需求。

2、主营业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辉环保是一家从事煤质活性炭生产及销售的企业,2012年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 5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华辉环保先后通过了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活性炭生产装置、特殊产品、节能技术等方面专利 37项。华辉环保通过自主研发,可生产净水活性炭、空气净化炭、溶剂回收炭、触媒载体炭、化学防护炭和脱汞炭六大类活性炭产品。主要用于水处理、气体处理、化工冶炼、催化、制药、汽车及溶剂回收、脱色精制等领域。

(2)经营模式
①销售模式采取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产品销售区域分国内销售和国外销售两种。

②采购模式原材料(洗精煤、焦油、沥青等)采购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模式;辅助材料(包装袋等)采购采用“以销定产,保持合理库存”的模式;能源采购采用“预付与先使用后结算相结合”的模式。

③生产模式主要采用订单式的生产模式。

④盈利模式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研发和客户服务体系,采取“以销定产”的订单式生产模式,依据自身销售能力拓展国内外市场,通过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进行产品销售,为各应用领域内的客户提供各类煤质活性炭产品。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生物基、淀粉基新材料制造——长链二元酸(生物法提取)(C2832) 中科新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三代生物法长链二元酸规模化生产技术,具有“新菌种、新原料、新工艺”的特点,独有的生产菌株和发酵控制技术,使发酵单元产酸效率达到了行业新的水平;独有的水相提取精制工艺,生产全程无有机溶剂污染,生产过程清洁环保;经验证水相提取纯化工艺能够生产满足用户需求的产品,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自主设计的发酵反映器工况条件满足新工艺、新技术放大生产后的工艺控制要求,并通过持续优化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产品成本,有利于提高产品竞争力。

(二)其他煤炭加工——煤质活性炭制造(C2529)
华辉环保通过自主研发,可生产净水活性炭、空气净化炭、溶剂回收炭、触媒载体炭、化学防护炭和脱汞炭六大类活性炭产品。其中车载油气回收炭和脱汞炭是华辉环保的专利技术。华辉环保还可根据产品及客户的需求来调整微孔、过渡孔(中孔)乃至大孔的分配比例,充分满足各类顾客对产品所提出的要求和服务。华辉环保的管理团队具有多年从事煤质活性炭的生产、技术、管理的丰富经验,华辉环保现有的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和发明专利技术在生产中得到应用。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生物基、淀粉基新材料制造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长链二元酸项目已正式投产,公司围绕发展战略,专注长链二元酸行业发展,不断加强核心竞争力,公司盈利能力逐步增长。核心生产单元生物发酵工序生产效率大幅提高,生产成本持续下降。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3.54亿元、净利润 2,584.01万元。

(二)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洗精煤、焦油等原材料价格居高不下,活性炭销售价格略有下降,毛利率下降,实现营业收入 1.21亿元、净利润-675.54万元。

(三)参股公司投资收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参股金融机构的投资收益为 1,229.51万元,投资收益同比增加 255.89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长链二元酸项目已建成投产,报告期内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占比已超过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以上,成为公司主营业务。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今后将依托独家买断的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三代生物法长链二元酸规模化生产技术,并与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深度合作,专注于长链二元酸的技术创新和下游产品的开发,不断提升企业自身的创新能力,加强以长链二元酸为基础的全产业链技术研发能力,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持续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475,302,254.8984,460,782.00462.75
营业成本407,403,374.7684,968,818.24379.47
销售费用2,391,973.811,998,904.7419.66
管理费用28,824,835.7516,847,147.2671.10
财务费用30,722,719.7816,051,284.4791.40
研发费用15,804,851.232,447,915.54545.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82,324.12-48,997,800.98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079,942.4546,202,546.65-204.0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357,397.91-2,724,526.74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中科新材销量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中科新材销量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中科新材在建工程转固,销售相关费用由管理费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中科新材在建工程转固,费用化薪酬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中科新材在建工程转固,费用化利息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中科新材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本年度无处置子公司产生的现金流入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长链二元酸及煤质活性炭的生产销售业务及贸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4.7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890.86万元,其中长链二元酸生产销售业务实现销售收入 3.5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227.89万元;煤质活性炭生产销售业务实现销售收入 1.2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50.42万元。长链二元酸生产及销售业务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占比已超过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以上,成为公司主营业务。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上年期末数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年期末变 动比例 (%)情 况 说 明
货币资金167,249,915.124.90110,953,015.213.2050.74 
应收票据89,000,000.002.61  100.00 
应收款项32,527,339.470.9519,526,701.880.5666.58 
应收款项融资3,087,912.510.092,214,001.010.0639.47 
预付款项5,172,167.690.153,512,022.860.1047.27 
其他流动资产2,113,340.870.0666,555,527.951.92-96.82 
投资性房地产44,285,290.301.3012,632,329.590.36250.57 
在建工程255,251,708.837.48865,054,837.0824.96-70.49 
无形资产81,429,724.902.3952,531,590.731.5255.01 
开发支出2,765,486.700.08  1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5,289,997.060.1631,735,999.240.92-83.33 
应付票据56,459,210.791.6531,389,284.740.9179.87 
合同负债19,298,567.960.5756,447,495.971.63-65.81 
应交税费7,872,659.490.234,780,828.510.1464.67 
其他应付款7,482,109.640.2216,997,782.640.49-55.9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46,833,826.314.3081,362,974.942.3580.47 
其他流动负债1,847,105.850.056,816,758.190.20-72.90 
递延收益17,190,382.250.5012,913,902.880.3733.12 
其他说明
货币资金增加,主要原因系取得银行借款所致。

应收票据增加,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中科新材收到货款所致,该承兑汇票已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托收承付。

应收款项增加,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华辉环保应收货款增加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增加,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中科新材期末收到以承兑汇票支付的货款所致。

预付款项增加,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中科新材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减少,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中科新材收到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所致。

投资性房地产增加,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中科新材房产出租所致。

在建工程减少,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中科新材部分在建工程转固以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号》将长链二元酸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进行追溯调整所致。

无形资产增加,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中科新材专利技术验收完成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开发支出增加,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中科新材购买研发设备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中科新材专利技术验收完成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应付票据增加,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中科新材支付工程款所致。

合同负债减少,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中科新材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应交税费增加,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华辉环保享受缓征税款税收优惠以及子公司中科新材在建工程转固计提房产税所致。

其他应付款减少,主要原因系预收长期借款保证金由其他应付款重分类至长期应付款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原因系一年内到期的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减少,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中科新材预收货款待转销项税减少所致。

递延收益增加,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中科新材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49,459,210.80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长期股权投资487,785,088.54质押借款
固定资产856,141,200.42抵押借款
在建工程654,688,333.90抵押借款
无形资产35,608,149.63抵押借款
合计2,083,681,983.29/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向广东鸿俊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总额人民币 50,000万元用于回购德运新材持有的中科新材 49%股权,并于 2022年 1月 2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后,公司持有中科新材股权比例由 31%提升至 80%。

报告期内,正兴成有意将其持有的中科新材 10%股权转让至公司,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公司受让中科新材 1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对中科新材持股比例将由 80%提升至 90%。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协议书之终止协议》、《股权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以子公司股权质押并签署《借款协议》的议案。公司向广东鸿俊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总额人民币 50,000万元用于回购德运新材持有的恒力新材 49%股权(具体详见临:2021-047、2021-049、2021-050、2021-052、2022-003号公告)。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石嘴山市正兴成新材料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正兴成有意将其持有的恒力新材 10%股权转让至公司,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公司受让恒力新材 10%股权(具体详见:临 2022-021、2022-023、2022-028、2022-033号公告)。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主营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持股比例
华辉环保生产销售活性炭制品36,912.2447,423.2133,219.7512,123.46-675.5537.07%
恒力国贸销售30,000.0036,697.0028,659.4818,771.46270.70100.00%
中科新材生产销售长链二元酸100,000.00221,347.9382,676.7335,493.422,584.0180.00%
参股金融 机构存贷款业务160,000.006,683,793.90703,176.6347,666.0013,940.048.82%
华辉环保实现净利润-675.55万元,主要原因系主要原材料价格居高不下,活性炭销售价格略有下降,毛利减少所致。

恒力国贸实现净利润 270.70万元,主要原因系贸易业务增加所致。

中科新材实现净利润 2,584.01万元,主要原因系长链二元酸项目正式投产,产销量大幅增加所致。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环境变化风险
公司产品长链二元酸及煤质活性炭存在产品外销的情形,外销地区包括北美、欧盟等地区,因中美贸易摩擦,关税等进出口政策及国际贸易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保证优质客户的稳定性,继续加大国内市场的开拓力度,调整产品品种结构,进一步提高利润空间较大产品的销售量。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长链二元酸及煤质活性炭随着国家环保政策要求的提高,主要原材料价格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原材料价格的变动将会对公司产品的毛利率造成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适时调整采购模式,适用合理科学的采购机制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3、财政补贴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从事长链二元酸及煤质活性炭的生产销售业务及贸易业务,享受的财政补贴一部分补贴具有持续性、一部分补助为一次性补助,政府补助资金的取得受限于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一旦相关补助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对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通过持续加强技术研发和生产技术进步,不断提高产品品质,进一步加强公司盈利能力。

4、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风险
报告期内,疫情在国内个别地区爆发,如未来疫情持续波动,有可能对公司物流运输、供应链管理等造成不确定性影响。欧洲、美国等国外地区疫情仍在持续,未来若国内疫情出现反复或国际疫情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坚持落实国家疫情防控措施,适度调整生产、销售措施,尽量规避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1年年度股 东大会2022年 5月 17日www.sse.com.cn2022年 5月 18日具体详见《公司 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2-019)
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 1月 17日www.sse.com.cn2022年 1月 18日具体详见《公司 2022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2-003)
202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 7月 1日www.sse.com.cn2022年 7月 2日具体详见《公司 2022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2-033)
202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 7月 18日www.sse.com.cn2022年 7月 19日具体详见《公司 2022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2-042)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
黄海粟董事长选举
李艳坤董事选举
李 滨董事选举
祝灿庭董事选举
林 超董事选举
胡春海董事选举
吴江明董事选举
岳修峰独立董事选举
周继伟独立董事选举
何 勇独立董事选举
王新灵独立董事选举
韩存在监事会主席选举
冉 旭职工代表监事选举
张金新职工代表监事选举
陈 瑞总经理聘任
张宝林董事会秘书聘任
董春香财务总监聘任
高小平董事离任
陈 瑞董事离任
祖向红董事离任
李宗义独立董事离任
吉剑青独立董事离任
张文彬独立董事离任
叶 森独立董事离任
勉 钊职工代表监事离任
韩金玮副总经理离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年 4月 18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勉钊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并于同日召开职工大会,增补张金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详见:临 2022-008号公告)。

公司于 2022年 6月 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具体详见:临 2022-021号公告)。

公司于 2022年 6月 15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具体详见:临 2022-028号公告)。

公司于 2022年 6月 13日召开公司职工大会,选举冉旭先生、张金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详见:临 2022-029号公告)。

公司于 2022年 7月 1日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韩存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关于增补董事、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详见:临 2022-033号公告)。

公司于 2022年 7月 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详见:临 2022-035号公告)。

公司于 2022年 7月 1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韩存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具体详见:临 2022-038号公告)。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0.00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0.00
每 10股转增数(股)0.0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 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2年 6月 16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刊登的《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摘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决议公告》(编号:临 2022-021)。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中科新材列入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公布的 2022年全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报告期内,中科新材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环境保护方针和政策,以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底线,投资近 4亿元建设环保“三废”治理系统设施,其中生物发酵尾气采用国内先进分子筛转轮浓缩+高温氧化燃烧技术,高盐废水二级蒸发浓缩+热解碳化技术回收冷凝水进行生产回用,减少废水排放,同时回收盐作为副产品外售。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设置了污染排放口并做到达标排放。建立了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确保具备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三废”排放符合有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环境问题,也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主要排放口共三个:100m烟囱(DA001)厂区北侧、60m烟囱(DA002)厂区西北侧、污水总排口(DW001)厂区东侧。

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二级标准、《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 2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主要污染物与总量:

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核定排放量(t/a)
废气SO 2119.94
 NO X154
废水COD478.94
 NH3-N41.91
目前企业产能尚未完全释放,实际排污量暂不稳定,需环保工程验收后进行排污总量测算。

排放方式:废气通过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通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至石嘴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链二元酸发酵尾气处理系统:旋风分离塔+水喷淋塔+除湿塔+分子筛吸附浓缩已建设运行。

长链二元酸干燥尾气处理系统:布袋除尘器+水浴除尘已建设运行。

长链二元酸精制、提取尾气处理系统: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已建设运行。

硫酸钠干燥尾气系统:布袋除尘器已建设运行。

生物肥尾气系统:水幕除尘+锅炉配风、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已建设运行。

锅炉尾气处理系统:电袋除尘、炉内喷钙+石灰石-石膏脱硫、低氮燃烧技术+SNCR+SCR脱硝、袋式除尘器已建设运行。

污水尾气处理系统:加盖收集+生物脱臭+送锅炉配风已建设运行。

全厂污水处理系统:调节池+混凝沉淀池+预处理+预酸化+IC厌氧+A/O池+二沉池+臭氧氧化已建设运行。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科新材于 2019年 3月 29日取得《关于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5万吨/年月桂二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石环函[2019]21号,于 2021年 5月 18日取得《关于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5000吨/年活性炭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石经开环表[2021]11号),于 2021年 1月 2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码:91640205MA76194X0A001P)。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中科新材已委托第三方对中科新材进行了环境风险评估,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并按照预案要求及预案内容定期对中科新材员工进行培训、演练,以便能够及时、准确的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中科新材已按照环评要求编制了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并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开展季度监测,调试期间各项排污指标均为合格,达标排放。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 诺 背 景承 诺 类 型承诺 方承诺 内容承诺 时间 及期 限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是 否 及 时 严 格 履 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 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 行应说明下一 步计划
收 购 报 告 书 或 权 益 变 动 报 告 书 中 所 作 承 诺其 他上海 中能 企业 发展 (集 团) 有限 公司1、本公司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其独资经营、通过 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从 事与新日恒力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公司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现有或将来 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它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从事 与新日恒力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3、如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 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新日恒力主营业务有竞 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新日恒力,并优先将该商 业机会给予新日恒力。 4、对于新日恒力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本公司保证不利用 控股股东地位损害新日恒力及新日恒力中小股东的利益。 5、不利用自身对新日恒力的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新日 恒力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6、不利用自身对新日恒力的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与新 日恒力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7、杜绝本公司及所控制的企业非法占用新日恒力资金、资产 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新日恒力违规向本公司及所控制的   
   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8、本公司及所控制的企业不与新日恒力及其控制企业发生不 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新日恒力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 的关联交易,保证:(1)督促新日恒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新日恒力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本公 司并将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2)遵 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 公允价格与新日恒力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新日 恒力利益的行为;(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日 恒力章程的规定,督促新日恒力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 报批程序。     
其 他 承 诺其 他公司根据公司与德运新材、恒力新材签订的《恒力新材投资协议书》 约定:各方同意,5万吨/年月桂二酸项目建设期为 2019年 3月至 2020年 3月,在项目建设期内,恒力新材不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 自 2020年 1月 1日开始,由恒力新材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在次 一年度 6月前对股东以现金形式进行分红。恒力新材的实际经营情 况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进行确认。 自 2020年 1月 1日开始,每一会计年度自恒力新材处获得的 现金分红应不低于德运新材向恒力新材实缴注册资本总额的 15%, 则:若德运新材在某一会计年度自恒力新材处获得的现金分红不足 德运新材向恒力新材实缴出资总额 15%的,则差额部分由公司予以 补足。 若德运新材在某一会计年度自恒力新材处获得的现金分红超 过德运新材向恒力新材实缴出资总额 15%的,则超出的部分应与公 司按照 7:3的比例进行分配,即德运新材获得超出部分 70%的现 金分红,公司获得超出部分 30%的现金分红。自 2020年 1月 1日 开始,德运新材连续 3年自恒力新材处获得的现金分红均超过其向 恒力新材实缴注册资本总额 15%的,则恒力新材不再负担每年向德 运新材支付的现金分红应不低于德运新材向恒力新材实缴注册资 本 15%的义务,公司亦不再负担相应的差额补足义务。2020 年至 2022 年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 《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 任公司投资协议书之终止协 议》、《股权转让合同》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于以子公司股权 质押并签署《借款协议》的议案。 公司向广东鸿俊投资有限公司 借款总额人民币 50,000万元用 于回购德运新材持有的恒力新 材 49%股权(具体详见:临 2021-047、2021-049、2021-050、 2021-052、2022-003号公告)。公司已履 行相关协议约 定回购德运新 材持有的恒力 新材 49%股权 并已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手 续。本次工商 登记完成后, 公司持有恒力 新材 80%股权 (具体详见: 临2022-004号 公告)。
 其 他公司根据公司与产业基金、恒力新材签订的《产业基金与公司关于 恒力新材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产业基金按照本条约定 的标准和时间计算和收取出资收益。出资期限内产业基金的平均年 化收益率为 6%。 公司和恒力新材承诺,产业基金每年通过现金分红、回购溢价 等方式取得的出资收益应为按照上述条款计算的出资收益。在每个 年度内产业基金应当获得的出资收益=该年度的出资收益+以前年 度内应得未得的出资收益。 产业基金实现出资收益的方式包括: 分红:各方同意,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恒力新材均应在每 年的 6月 20日前进行现金分红,以确保产业基金每年的收益;恒 力新材利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分配:恒力新材未分红或产 业基金当年度自恒力新材取得的现金利润分配达不到相关条款约 定的每年出资收益的要求,产业基金该年度剩余未实现的出资收益 应从公司当年度自恒力新材取得的现金利润分配中补足。 公司补足产业基金出资收益的义务:公司承诺,如恒力新材未 分红或产业基金每一年度实际自恒力新材所获得的现金收益低于 本合同约定的每年规定的出资收益,则公司应补足以确保产业基金 实现其预计的每一年的出资收益率目标。公司自恒力新材未按照约 定的时间支付出资收益后十个自然日内,补足产业基金当期的应得 未得的出资收益。 如产业基金自恒力新材当年度取得的分红超过出资款年化收 益率 6%的,超出部分分红归公司所有。自产 业基 金实 缴注 册资 本金 之日 起 730 日内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查询索引
公司于 2021年 9月 2日收到宁夏高院送达的《关 于公司诉许晓椿 2017年度、2018年度业绩补偿案 (2018)宁民初 1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许晓椿向 公司支付 2017年度业绩补偿款 420,476,200元,2018 年度业绩补偿款 156,560,000元;驳回被告许晓椿的反 诉请求;本诉案件受理费 2,926,981元,由被告许晓椿 负担,鉴定费用 1,277,500元,由被告许晓椿负担。 经最高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公司、上海中能与许晓 椿达成调解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2>最高法民终 48号)。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年 9月 4日、 2022年 6月 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刊登的《公司关于收到宁夏回族自 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编号:临 2021-034号公告)、《公司 关于博雅干细胞科技有限公司 80%股权 工商变更的公告》(编号:临 2022-031 号公告)。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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