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300070):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2-090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长文剑平先生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龙利民先生、张兴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分别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长文剑平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龙利民先生、张兴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长文剑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6,934,3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5%),计划以接受要约收购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三者相结合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3,245,7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4%)。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如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如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副总经理龙利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2,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计划以接受要约收购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两者相结合等方式减持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即不超过28,12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08%)。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4,4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计划以接受要约收购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两者相结合等方式减持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即不超过11,111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03%)。
(一)文剑平先生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 减持股份数量: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3,245,7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4%。 4. 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 减持方式:接受要约收购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三者相结合等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 减持价格及金额:接受要约收购方式的减持价格为要约收购价格,其他方式减持价格根据届时市场及交易情况确定。 (二)龙利民先生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股权激励。 3. 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即不超过28,12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08%。 4. 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 减持方式:接受要约收购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两者相结合等方式。 6. 减持价格及金额:接受要约收购方式的减持价格为要约收购价格,其他方式减持价格根据届时市场及交易情况确定。 (三)张兴先生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股权激励。 3. 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即不超过11,11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03%。 4. 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 减持方式:接受要约收购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两者相结合等方式。 6. 减持价格及金额:接受要约收购方式的减持价格为要约收购价格,其他方式减持价格根据届时市场及交易情况确定。 三、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 文剑平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就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做出以下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文剑平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 龙利民先生、张兴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文剑平先生、龙利民先生、张兴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 本次拟减持股东文剑平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龙利民先生、张兴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后续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 文剑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 龙利民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3. 张兴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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