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丰安股份(870508):2022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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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8月10日 17:27:0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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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丰安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
丰安股份
NEEQ : 870508
浙江丰安齿轮股份有限公司
Z J F A C L G F Y X G S
半年度报告2022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5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 7
第四节 重大事件 ...................................................................................................................... 15
第五节 股份变动和融资 .......................................................................................................... 15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 30
第七节 财务会计报告 .............................................................................................................. 32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 99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黄健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怀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怀源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 是或否 |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存在
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 □是 √否 |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 □是 √否 | 董事会是否审议通过半年度报告 | √是 □否 |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 | □是 √否 |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 □是 √否 | 是否审计 | □是 √否 |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 □是 √否 |
【重大风险提示表】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 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 技术升级风险 | 齿轮制造行业是技术及资本密集型行业,且产品属性、生产工艺
进步迅速。通过技术升级带来的产品升级和工艺优化需要企业
耗费一定时间和资源进行消化。不断迸发的技术革新特别是在
新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上的应用会削弱重资产企业的竞争能力,
并导致其收入和利润的下滑。 | 宏观经济风险 | 齿轮制造作为机械工业产业的配套,其市场供需情况与下游产业
景气度关系密切。宏观经济形势下行会导致行业下游机械设备、
运输工具等成品制造增速减缓甚至规模下滑进而影响齿轮制造
的产品需求和齿轮制造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 | 客户高度集中风险 |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
高,其中江苏沃得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占比最高,呈
现逐年上升趋势。尽管公司与前五大客户特别是沃得农机常年
合作,业务关系密切,然而客户高 度集中且依赖重大客户的风险
客观存在。公司可能因为主要客 户经营不善,出现公司业绩下滑
的情况。 | 应收账款无法收回风险 | 2022年 6月底应收账款余额为 93,716,418.90 元,这主要是由
公司销售模式和客户特点决定的。公司已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
及遵循,谨慎性原则计提了较为充分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但随 | | 着公司未来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还会逐年增加,公司仍存
在不可预见的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而 产生坏账的风险。 |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
是否存在被调出创新层的风险
□是 √否
释义
释义项目 | | 释义 |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丰安股份 | 指 | 浙江丰安齿轮股份有限公司 | 聚金丰安 | 指 | 浦江聚金丰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湖州安达 | 指 | 湖州安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公司参股企业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 指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会计师、天健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或章程 | 指 | 《浙江丰安齿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指 |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业务规则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 浦江恒兴 | 指 | 浦江恒兴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
第二节 公司概况
一、 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 浙江丰安齿轮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及缩写 | ZJFACLGFYXGS | | ZJFACLGFYXGS | 证券简称 | 丰安股份 | 证券代码 | 870508 | 法定代表人 | 黄健民 |
二、 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 | 吴怀源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浦江县恒昌大道 618 号 | 电话 | 0579-84113073 | 传真 | 0579-84113073 | 电子邮箱 | [email protected] | 公司网址 | www.pjgear.com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浦江县恒昌大道 618 号 | 邮政编码 | 322200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 www.neeq.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 | 公司董事会 |
三、 企业信息
股票交易场所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成立时间 | 1999年 1月 27日 | 挂牌时间 | 2017年 1月 24日 | 分层情况 | 创新层 |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 | C34-通用设备-制造业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 |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 汽车齿轮、变速箱、前后桥、飞轮及飞轮壳、拖拉机、柴油机、 茶
机、水泵、矿山机械与轴类制造、销售钢材、金属材料销售 | 普通股股票交易方式 | √集合竞价交易 □做市交易 | 普通股总股本(股) | 46,680,000 | 优先股总股本(股) | 0 | 做市商数量 | 0 | 控股股东 | 控股股东为(黄健民)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实际控制人为(黄健民),一致行动人为(张心安、黄刚敏) |
四、 注册情况
项目 | 内容 | 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72670455890XG | 否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浦江县恒昌大道618号 | 否 | 注册资本(元) | 46,680,000 | 否 | | | |
五、 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报告期内) | 浙商证券 |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 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号 |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 否 | 主办券商(报告披露日) | 浙商证券 |
六、 自愿披露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盈利能力
单位:元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营业收入 | 89,140,944.62 | 98,461,014.93 | -9.47% | 毛利率% | 34.13% | 34.14% | -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910,449.29 | 24,454,041.55 | -2.22%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 15,565,199.93 | 18,842,904.40 | -17.3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
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8.65% | 9.55%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
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计算) | 5.63% | 7.36%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51 | 0.52 | -1.92% |
(二) 偿债能力
单位:元
| 本期期末 | 上年期末 | 增减比例% | 资产总计 | 387,981,239.47 | 359,954,488.52 | 7.79% | 负债总计 | 94,727,990.12 | 91,364,822.06 | 3.68%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88,242,884.43 | 264,332,435.14 | 9.05%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6.17 | 5.66 | 9.01%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25.30% | 26.13%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24.42% | 25.38% | - | 流动比率 | 6.79 | 7.82 | - | 利息保障倍数 | 0 | 0 | - |
(三) 营运情况
单位:元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82,045.28 | -27,362,954.82 | 109.44%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1.14 | 1.42 | - | 存货周转率 | 1.13 | 1.33 | - |
(四) 成长情况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总资产增长率% | 7.79% | -0.17% | -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9.47% | 66.27% | - | 净利润增长率% | -2.22% | 28.54% | -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
销部分 | 10,963.4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267,950.70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92,319.84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
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394,180.3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9,917.98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1,210.29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9,826,706.64 | 减:所得税影响数 | 1,475,709.15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748.13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8,345,249.36 |
三、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四、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五、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六、 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销售自主研发和制造的齿轮产品获取收入并用于支付原材料、设备和员工工资等开支最终实现盈利。
公司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业务内容具体包括采购、研发、生产和销售。
(一)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和订单需求制定采购方案,面向市场独立采购各种原辅材料,并将原辅
材料入库管理,各生产单位和车间根据生产任务和计划进行领用。公司采购的原辅材料主要是齿轮用低
碳钢材、齿轮切割所需刀具、油料和五金件等,其中钢材采购主要依据钢材市场采购当日的市场行情确
定采购价格,根据生产需求每月下达采购订单。公司采购部门综合考虑产品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应
急响应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综合选择供应商,以保证各原辅材料供应及时、质量稳定,有效控制采购成本。
(二)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安全库存结合定制化产品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齿轮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针对不同
客户或者同一客户不同类型的整机,公司产品的尺寸、规格、型号均有不同。同时,对于部分通用型号
的产品以及长期合作客户的一些常规产品,为了满足交货期要求,公司会进行适当的安全库存备货。报
告期内,公司存在委外加工的情形,主要为单件重量超过 3KG 以上的齿轮锻造、毛坯件粗加工等非核心
工序。公司产品委外加工环节的技术含量较低且市场供给充分,将上述生产环节委托加工符合实际情 况
和行业惯例,不会对公司生产造成重大影响。
(三)营销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模式。公司营销部初步确定客户合作意向和产品要求后,牵头技术部和制造部等相关
部门确定合作的可行性,并会同财务部制定预算和报价。与客户达成共识后,与客户直接签订产品购销
合同,明确合同标的、质量标准、交货期限、结算方式等,并按照合同约定组织生产、发货、验收与结
算。公司与长期合作的客户企业每年签订框架协议,客户下订单后按月结算,由营销部完成货款的回收;
对于零散客户,公司按次签订合同,并采取“款到发货”的销售模式。
(四)研发模式
主要分为自主研发和销售研发两块。公司结合市场趋势制定产品开发计划,未来计划与浙江工业大
学合作开发相关产品和技术。因农用机械的产品设计和技术规格日新月异,作为其配套公司产品的各项
指标也不断变换。公司为完成销售订单,会先行对产品进行可行性分析,并结合客户给予的设计图纸规
划工艺流程。在不断优化工艺流 程和实际生产工作的过程中,也会会同客户对原有产品设计做出一定
的改良。
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是否有更新
□有更新 √无更新
七、 经营情况回顾
(一) 经营计划
2022 年半年度,公司管理层按照年度经营计划,坚持以开阔市场为导向,继续专注于主营业务的
稳健发展,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体系,公司总体发展保持良好态势。
本期末总资产 387,981,239.47元, 增长7.79%,收入为89,140,944.62,比上年同期下降9.47%,
净利润为 24,663.582.89 元,比上年基本持平。
(二) 行业情况
公司主营拖拉机、收割机等齿轮的生产销售。 报告期内,行业、市场没有发生重大改变。
(三) 财务分析
1、 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期末 | | 上年期末 | | 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
比重%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
比重% | | 货币资金 | 26,806,174.06 | 6.91% | 38,472,656.18 | 10.69% | -30.32% | 应收票据 | 95,000.00 | 0.02% | 0 | 0% | - | 应收账款 | 87,536,008.25 | 22.56% | 58,001,217.56 | 16.11% | 50.92% | 存货 | 46,970,962.78 | 12.11% | 50,040,631.42 | 13.90% | -6.13% | 投资性房地产 | 23,942,922.06 | 6.17% | 24,750,270.66 | 6.88% | -3.26% | 长期股权投资 | 41,474,651.67 | 10.69% | 40,279,277.09 | 11.19% | 2.97% | 固定资产 | 63,640,705.63 | 16.40% | 65,596,587.03 | 18.22% | -2.98% | 无形资产 | 19,353,866.44 | 4.99% | 9,236,918.15 | 2.57% | 109.53% |
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变动原因:主要系本中期购买募投项目土地、购置设备及支付较多原材料款所致。
应收账款变动原因:主要系客户回款受农机补贴发放的影响较大。按照行业惯例客户上半年回款较慢,
导致中期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无形资产变动原因:主要系本中期土地使用权增加所致。
2、 营业情况分析
(1) 利润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 上年同期 | | 本期与上年同期
金额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 | 营业收入 | 89,140,944.62 | - | 98,461,014.93 | - | -9.47% | 营业成本 | 58,718,854.53 | 65.87% | 64,848,456.20 | 65.86% | -9.45% | 毛利率 | 34.13% | - | 34.14% | - | - | 销售费用 | 1,301,531.41 | 1.46% | 2,424,946.39 | 2.46% | -46.33% | 管理费用 | 3,192,799.78 | 3.58% | 3,035,074.99 | 3.08% | 5.20% | 研发费用 | 4,519,078.76 | 5.07% | 5,030,244.47 | 5.11% | -10.16% | 财务费用 | -88,244.74 | 0.10% | 7,586.12 | 0.01% | -1,263.24% | 其他收益 | 1,809,832.64 | 2.03% | 289,699.54 | 0.29% | 524.73% | 投资收益 | 1,815,987.08 | 2.04% | 4,982,157.11 | 5.06% | -63.55% | 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 | 1,218,824.93 | 1.37% | 0 | 0% | - | 信用减值损失 | -1,572,211.29 | 1.76% | -2,192,707.01 | 2.23% | -28.30% | 资产减值损失 | -1,166,494.06 | 1.31% | -592,453.10 | 0.60% | 96.89% | 营业外收入 | 5,469,410.37 | 6.14% | 3,616,150.59 | 3.67% | 51.25% | 营业外支出 | 50,000.00 | 0.06% | 123,582.00 | 0.13% | -59.54% | 净利润 | 24,663,582.89 | 27.67% | 25,269,527.38 | 25.66% | -2.40% |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本中期销售收入同比下降,相应销售人员绩效奖金及质量三
包费用减少所致
其他收益变动原因:本期政府补助增加.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本期联营企业安达汽配按权益法确认的收益减少.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增加.
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主要系公司中期收到补助增加所致
(2) 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主营业务收入 | 81,849,078.31 | 91,200,302.99 | -10.25% | 其他业务收入 | 7,291,866.31 | 7,260,711.94 | 1.43% | 主营业务成本 | 52,944,568.57 | 63,975,323.67 | -17.24% | 其他业务成本 | 5,774,285.96 | 873,132.53 | 561.33% |
按产品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项目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
上年同期
增减% | 营业成本
比上年同
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
年同期增减 | 收割机齿轮 | 56,521,462.03 | 34,631,989.71 | 38.73% | 43.79% | 28.45% | 7.32% | 拖拉机齿轮 | 20,736,623.49 | 13,925,104.34 | 32.85% | -53.49% | -56.42% | 4.52% | 旋耕机齿轮 | 446,042.04 | 354,675.28 | 20.48% | -59.00% | -54.19% | -8.36% | 其他 | 4,144,950.75 | 4,032,799.24 | 2.71% | -33.33% | -5.86% | -28.39% |
按区域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
收割机齿轮收入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玉米收割机销售旺盛,导致齿轮产品的订单增多,
收割机齿轮收入增加。
拖拉机齿轮收入变动原因:
(1)2022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拖拉机整机厂主要供应商物资供应紧张,导致拖拉机生产困难,
进而影响拖拉机齿轮需求;
(2)因国际海运成本提升,我国拖拉机出口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导致客户对拖拉机齿轮的采购
需求有所降低。
综上,2022年1-6月拖拉机齿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3、 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82,045.28 | -27,362,954.82 | 109.4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41,168.90 | 42,542,660.82 | -134.6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7,358.50 | -25,346,000.00 | -99.30% |
现金流量分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变动原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且购买商品支付的
现金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变动原因:报告期内,理财产品赎回较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变动原因:报告期内未进行分红。
八、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一) 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
司
名
称 | 公
司
类
型 | 主
要
业
务 | 与
公
司
从
事
业
务
的
关
联
性 | 持
有
目
的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湖
州
安
达 | 参
股
公
司 | 汽
车
配
件 | 无
关
联 | 投
资 | 84,000,000.0
0 | 796,135,970.
42 | 310,231,610.
34 | 325,105,364.
16 | 202,628.61 | 恒
兴
传
动 | 子
公
司 | 齿
轮
加
工
销
售 | 关
联 | 配
套
加
工 | 1,000,000.00 | 13,638,317.1
5 | 11,134,144.2
6 | 4,829,432.06 | 1,673,630.2
1 |
(二)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三)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内是否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
□是 √否
九、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的说明
(一) 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关键审计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企业社会责任
(一) 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向慈善总会捐款5万元。
十二、 评价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不断加强员工队伍及管理体系的建设。公司业务、资产、人员、机构等完全独立,公司员工队伍稳
定,公司高管及技术人员队伍稳定,为公司自主、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公司持续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十三、 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齿轮制造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且市场较为分散。业内企业在技术水平、资金实力等多项竞争
要素较为薄弱的情况下只能通过产品价格等方式参与竞争。随着业内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先进生产工艺的
普及,越来越多的企业面临技术壁垒的逐渐瓦解,市场竞争将更多的集中在价格竞争上,从而使市场竞
争加剧且层次降低。
应对措施:公司将专注于农业机械配套齿轮的产品研发升级和制造工艺优化,在产品升级换代迅速
且工艺技术水平不断更迭的竞争环境中保持竞争力,且公司将保持具有竞争价值的专利技术并保持人员
稳定,扩大研发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
2、技术升级风险
齿轮制造行业是技术及资本密集型行业,且产品属性、生产工艺进步迅速。通过技术升级带来的产 | 品升级和工艺优化需要企业耗费一定时间和资源进行消化。不断迸发的技术革新特别是在新生产工艺和
生产设备上的应用会削弱重资产企业的竞争能力,并导致其收入和利润的下滑。
应对措施:公司注重产品的设计研发,将不断加快资金投入公司拥有多条齿轮生产线,可同时生产
多种型号不同参数的齿轮产品。公司高机械化的生产过程也保障了产品质量并降低了生产成本,进一步
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3、客户高度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高。尽管公司与前五大客户特别是
江苏沃得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常年合作,业务关系密切,然而客户高度集中且依赖重大客户的
风险客观存在。公司可能因为主要客户经营不善,出现公司业绩下滑的情况。
应对措施: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产品销量和价格上都有一定保障,客户在经营
过程中对于各零部件的质量要求高,并对到货的及时性、付款方式等方面提出了诸多要求。公司在保质
保量并保证供货及时性方面的出色表现为公司积累了大量的客户同时也巩固了市场地位和细分领域的
份额。 |
第四节 重大事件
一、 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 | 是或否 | 索引 | 是否存在诉讼、仲裁事项 | □是 √否 | 四.二.(一) | 是否存在提供担保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
源的情况 | □是 √否 | 四.二.(二) |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以及
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 √是 □否 | 四.二.(三) |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事项 | □是 √否 | |
二、 重大事件详情
(一) 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三)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承诺主体 | 承诺开始
日期 | 承
诺
结
束
日
期 | 承诺来
源 | 承诺
类型 | 承诺具体内容 | 承诺履行情
况 |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 2022年 3
月14日 | | 发行 | 限售承
诺 | 1、本人承诺自丰安股份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 | 正在履行中 | | | | | |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包
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全文同)的
公司股份,也不要求或提议丰安股份
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丰安股份进行
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
份发生变化的,就本人届时所持股份
本人仍将遵守本承诺函所提及的承
诺事项。同时,本人自丰安股份审议
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确定的股
权登记日次日起至本次发行上市完
成之日不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
公司股票;但本次发行上市终止的,
本人可以申请解除自愿限售。2、本
人承诺若丰安股份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丰安股份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指丰安股
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
果因丰安股份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
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丰安股
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6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则本人持有丰安股份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
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持有的丰安股份本次发行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要求或提议丰安股份
回购该部分股份。3、本人承诺,本
人在减持股份前,将按照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业务规则的方式进行减持
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如本人
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开发行并上
市前所持股份的,本人将明确并披露
未来 12 个月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丰
安股份持续稳定经营。4、本人承诺
在本人所持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限届
满后 2 年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
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前
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若丰安股份股票在此期间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进行调
整)。减持方式将采用包括二级市场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等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 | 其他(持股
5%以上股
东) | 2022年 3
月14日 | | 发行 | 限售承
诺 | 1、本人/本企业承诺自丰安股份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本企业已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
持有,全文同)的公司股份,也不要
求或提议丰安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因丰安股份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
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
化的,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丰安股
份的股票仍应遵守本承诺函项下的
承诺。同时,本人/本企业自丰安股
份审议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确
定的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本次发行
上市完成之日不转让或委托他人代
为管理公司股票;但本次发行上市终
止的,本人/本企业可以申请解除自
愿限售。2、本人/本企业承诺若丰安
股份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6 个
月内发生丰安股份股票连续 20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公开发行
的发行价格(指丰安股份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丰安股份
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
理,下同),或者丰安股份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
本企业持有丰安股份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
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持有的丰安股份
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丰
安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 正在履行中 | 董监高 | 2022年 3
月14日 | | 发行 | 限售承
诺 | 1、本人承诺自丰安股份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本人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包
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全文同)的 | 正在履行中 | | | | | | 公司股份,也不要求或提议丰安股份
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丰安股份进行
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
份发生变化的,本人届时所持股份仍
将遵守本承诺函所作承诺。同时,本
人自丰安股份审议本次发行上市的
股东大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次日起
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不转让或
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公司股票;但本次
发行上市终止的,本人可以申请解除
自愿限售。2、本人承诺若丰安股份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6 个月内
发生丰安股份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公开发行的
发行价格(指丰安股份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丰安股份上
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则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丰安
股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
行价,则本人持有丰安股份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
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要求或提议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3、本人承诺在本人任
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 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就
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所持有公司股份。4、本
人承诺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
限届满后 2 年内,若本人试图通过
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
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若丰安股份股票在此
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 | | | | | | |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进
行调整)。减持方式将采用包括二级
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
转让等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
方式。 | | 其他(实际
控制人的近
亲属) | 2022年 3
月14日 | | 发行 | 限售承
诺 | 本人承诺自丰安股份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本人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包括
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全文同)的公
司股份,也不要求或提议丰安股份回
购该部分股份,若因丰安股份进行权
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发生变化的,本人届时所持股份仍将
遵守本承诺函所作承诺。同时,本人
自丰安股份审议本次发行上市的股
东大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
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代为管理发行人股票;但本次
发行上市终止的,本人可以申请解除
自愿限售。 | 正在履行中 | 公司 | 2022年 3
月14日 | | 发行 | 关于填
补被摊
薄即期
回报的
措施及
承诺 | 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填补被摊薄即
期回报:1、增强现有业务竞争力,进
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2、完善管理
体制,提高管理效率;3、强化募集资
金管理;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
投资者回报机制。如违反前述承诺,
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
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
原因外,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正在履行中 |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 2022年 3
月14日 | | | 关于填
补被摊
薄即期
回报的
措施及
承诺 | 1、不越权干预丰安股份经营管理活
动,不侵占丰安股份利益;2、自本
承诺出具日至丰安股份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
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
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
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
监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
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
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
充承诺;3、切实履行丰安股份制定
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 | 正在履行中 | | | | | |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
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丰安股份或者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
对丰安股份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
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北
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
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
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 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
员) | 2022年 3
月14日 | | | 关于填
补被摊
薄即期
回报的
措施及
承诺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
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
本人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
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
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
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制定的
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5、本人承诺已公布
及未来拟公布(如有)的公司股权激
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
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北京证券交
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
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北京证券交
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
照中国证监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的
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
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
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
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
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
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
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
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
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
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
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
管理措施。 | 正在履行中 | 其他(公司
控股股东、 | 2022年 3
月14日 | | | 关于上
市后三 | 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个交易 | 正在履行中 | 实际控制
人、董事(不
含独立董
事)高级管
理人员 | | | | 年内稳
定股价
的承诺 |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
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以下简称“启动条件”,每股净资
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
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
份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因除权除
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
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
应做相应调整,下同),公司将采取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回购股份及公司
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股份等股价稳定措施。 | | 其他(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
人、董事(不
含独立董
事)高级管
理人员) | 2022年 3
月14日 | | | 关于规
范和减
少关联
交易的
承诺 | 1、本人/本企业不会利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占用丰
安股份及其子公司的资金,将严格执
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
规范关联交易的规定。本 人/本企业
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
量减少与丰安股份及其子公司的关
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
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
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
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2、本人/本企业及本
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严格
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利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谋
求不当利益,不损害丰安股份和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承诺函自出
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本人
/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
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
有违反并给丰安股份或其子公司造
成损失,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
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
人/本企业将在丰安股份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
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
原因并向丰安股份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 | 正在履行中 | | | | | | 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丰安股
份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直至按上
述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
时为止。 | |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 2022年 3
月14日 | | | 关于避
免同业
竞争的
承诺 |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
与丰安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
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将来亦不
会单独或与第三方共同从事与丰安
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经
营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不会支持第三方从事与丰安股份
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经营的
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自
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
制的其他企业如从第三方获得了与
丰安股份或其控制的企业经营的主
营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
争的业务机会(以下简称“竞争性新
业务”),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国家关于开发主体资格、条件等要
求的前提下,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将促使竞争性新业务机会优先
提供给丰安股份。本人或本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如有违反本承诺内容而给
丰安股份或其子公司、投资者造成损
失,本人承诺将依法赔偿丰安股份、
投资者损失。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
将在丰安股份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
丰安股份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
起,停止在丰安股份处领取股东分
红,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
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正在履行中 | 其他(控股
股东、持股
5%以上、董
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 | 2022年 3
月14日 | | | 不占用
上市公
司资金
的承诺 | (1)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所
控制的企业在与上市公司发生的经
营性资金往来中,将严格限制占用上
市公司的资金;(2)本企业/本人及
本企业/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不得要求
上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
本和其他支出;(3)本企业/本人及
本企业/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将严格控 | 正在履行中 | | | | | | 制以下列方式使用上市公司的资金:
①有偿或无偿地拆借上市公司的资
金;②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接
受上市公司提供委托贷款;③接受上
市公司的委托进行投资活动;④接受
上市公司开具的没有真实交易背景
的商业承兑汇票;⑤接受上市公司代
为偿还债务;⑥中国证监会或北京证
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方式。(4)若上
市公司因本次发行前与关联方直接
的资金占用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
的,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本企业/
本人承担。 | | 公司 | 2022年 3
月14日 | | | 对招股
说明书
真实
性、准
确性、
完整性
的承诺
书 | 浙江丰安齿轮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
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对招股
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若招股说明书
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
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
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则
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公
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1)证
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公司
招股说明书存在前述违法违规情形
之日起的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就
回购计划进行公告,包括回购股份数
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回
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加计同期存
款利息,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回购底价相应进行调整。(2)
公司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公司若
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公司将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
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 正在履行中 |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 2022年 3
月14日 | | | 对招股
说明书
真实
性、准 | 本人作为浙江丰安齿轮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丰安股份”或“发行
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阅
读丰安股份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 | 正在履行中 | | | | | 确性、
完整性
的承诺
书 | 明书中与本人相关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且不存在指使发行
人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使发行人
披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信息的情形。本人对招股说明书
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连带责任。若证券监督管理部
门、司法机关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
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
断丰安股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
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则本
人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人
在丰安股份上市后转让的本人在丰
安股份上市前所持的股份:(1)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公司招
股说明书存在前述违法违规情形之
日起的 10 个交易日内,本人应就回
购计划进行公告,包括回购股份数
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股
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 6 个月内完
成回购,回购价格为不低于发行价款
并加计同期存款利息。(2)丰安股份
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
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相关法律法规
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执行。(3)本人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
则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
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
形式予以认定的,本人将自愿按照相
应的赔偿金额冻结所持有的相应市
值的发行人股票,以为本人需根据法
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的投资者损
失提供保障。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
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 | 董监高 | 2022年 3
月14日 | | | 对招股
说明书
真实
性、准 | 丰安股份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已仔细审阅丰安股份招股说明
书,确认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正在履行中 | | | | | 确性、
完整性
的承诺
书 | 并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丰安
股份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相关法律
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
法规执行。本人若未能履行上述承
诺,则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
责任;同时,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
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
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本人将自愿
按照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所持有的
相应市值的公司股票,以为本人需根
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的投资
者损失提供保障。 | | 公司 | 2022年 3
月14日 | | | 未履行
承诺时
的约束
措施的
承诺 | 为保证浙江丰安齿轮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严格履行就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相关事项出具的承诺,如公
司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
期履行有关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
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
的,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
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
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以自有资金
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
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
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
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
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3、自本公
司完全消除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
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前,本
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
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
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证
券品种;4、在本公司未完全消除因
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
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 | 正在履行中 | | | | | | 任何形式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增加薪资或津贴。如本公司因不可
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
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
除后,本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
开说明造成本公司未能充分且有效
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
体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致歉。同时,本公司应尽快研究将投
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
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的
保护本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还
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
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
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并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 | |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 2022年 3
月14日 | | | 关于未
履行承
诺时的
约束措
施的承
诺 | 因不可抗力原因,本人违反就丰安股
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时所作
出的一项或多项公开承诺,应接受如
下约束措施,直至该等承诺或替代措
施实施完毕。1、在丰安股份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
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
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2、在承诺或替代措施
实施完毕前,暂不领取丰安股份分配
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3、如因
未履行相关承诺而给丰安股份、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丰安股份、
投资者损失;4、如本人就未能履行
特定承诺事项作出另行约束措施的,
应从严从重履行相关约束措施。二、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
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作出新的
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
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
毕: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将尽
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
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 | 正在履行中 | | | | | | 资者利益。 | | 董监高 | 2022年 3
月14日 | | | 关于未
履行承
诺时的
约束措
施的承
诺 | 本人将严格履行就丰安股份本次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所作出的所
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
督。一、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本人
违反就丰安股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时所作出的一项或多项公开
承诺,应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该
等承诺或替代措施实施完毕。1、在
丰安股份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北
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在承诺
或替代措施实施完毕前,暂不领取丰
安股份应支付的薪酬或者津贴;3、
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给丰安股份、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丰安股
份、投资者损失;4、如本人就未能
履行特定承诺事项作出另行约束措
施的,应从严从重履行相关约束措
施。二、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
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
作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
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
施实施完毕。(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
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2)将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
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
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正在履行中 | | | | | | | |
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无
第五节 股份变动和融资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 期初 | | 本期变动 | 期末 | | | | 数量 比例% | | | | | | | | | | 数量 | 比例% | | 无限售
条件股
份 | 无限售股份总数 | 22,259,217 | 47.68% | -11,702,756 | 10,556,461 | 22.62% |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 | 3,453,180 | 7.40% | -3,453,180 | 0 | 0% | | 董事、监事、高管 | 3,656,138 | 7.83% | - 3,656,138 | 0 | 0% | | 核心员工 | 548,450 | 1.17% | 0 | 548,450 | 1.17% | 有限售
条件股
份 | 有限售股份总数 | 24,420,783 | 52.32% | 11,702,756 | 36,123,539 | 77.38% |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 | 10,359,540 | 22.19% | 3,453,180 | 13,812,720 | 29.59% | | 董事、监事、高管 | 10,985,076 | 23.53% | 3,656,138 | 14,641,214 | 31.37% | | 核心员工 | - | - | 0 | - | - | 总股本 | 46,680,000 | - | 0 | 46,680,000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02 | | | | | |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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