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继峰股份(603997):继峰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继峰股份:继峰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997 公司简称:继峰股份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01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王义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思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贤亮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其他披露事项”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年初以来,国际局势动荡,受到缺芯和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加之国内新一轮疫情的影响,导致本报告期业绩受到影响。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内饰件及其系统,乘用车座椅以及道路车辆、非道路车辆悬挂驾驶 座椅和乘客座椅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的全球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公司建立了覆盖全球的生产和 营销网络,在全球20个国家拥有近70家控股子公司。公司持续在座舱内饰件领域上做深做强, 不断加强自身的专业能力,构建有竞争力的技术储备和国际运营能力,并结合汽车行业电动化、 智能化的快速发展及驾驶者和乘客对于座舱舒适度需求的提升,积极升级和扩展车内功能,拓展 业务中远期发展空间,为提升座舱内部的舒适性体验提供核心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2021 年度宁波市企业管理创新提升星级评价五星级企业”、“2021 年北仑区科学技术奖二等奖”、“2022年北仑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二层次”的奖项及荣誉称 号,全资子公司继峰科技还荣获“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荣誉称号。 1、公司的主要产品及解决方案 (1)乘用车座椅、内饰件产品及解决方案 公司可提供乘用车座椅、座椅头枕、座椅扶手、中控系统、隐藏式电动出风口、内饰部件、 操作系统及创新性的热塑解决方案,并充分利用丰富的行业经验,以客户实际需求为基础,为客 户提供深度定制化的产品及解决方案,持续引领乘用车座椅头枕、扶手、中控系统等乘用车内饰 件市场。 乘用车内饰件产品 (2)商用车座椅系统及解决方案 公司是商用车座椅系统行业标准的制定者,也是行业技术的领导者,可提供卡车座椅、非道 路车辆座椅部件(农业机械、牵引机、建设机械和叉车)、火车及公共汽车座椅部件、游艇座椅 部件、航空座椅部件等。 凭借持续多年深耕于行业的经验,公司能够快速掌握用户痛点,并在产品的舒适性、安全性、 人体工程学、用户友好等层面具备技术领先地位。公司的高端商用车和工程机械座椅均采用了悬 浮减震设计、人体工程学设计等,并且在座椅扶手上融合了智能化的人机交互功能,方便驾驶员 操控座舱。在强大的产品力基础上,公司还根据客户需求,对产品积极地进行定制化开发,按照 各个品牌车型的区别进行适应性改造,为客户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让座椅真正成为车辆的一部 分。 商用车座椅 2、公司的主要客户 在乘用车领域,公司客户涵盖中级、高级及顶级汽车制造商和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公司向客户提供世界领先的产品或高性价比的综合性解决方案。目前,公司已与全球主要整车厂商建立了产品开发和配套供应关系,客户包括奥迪、宝马、菲亚特克莱斯勒、戴姆勒、捷豹路虎、保时捷、大众、斯柯达、沃尔沃、通用、福特、凯迪拉克、特斯拉、本田、丰田、日产等国外主流厂商,以及一汽、上汽、东风、长城、红旗、比亚迪、吉利汽车、小鹏、蔚来、理想等国内优势汽车企业。 在商用车领域,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面向卡车、农业机械、建筑机械、叉车、公共汽车、火车、飞机开发并生产相应的驾驶员座椅和乘客座椅。卡车和房车座椅的主要客户有戴姆勒、福特卡车、MAN、帕卡、上汽集团、陕汽、陕汽商用、一汽解放、一汽青岛、福田等;农业机械和建筑机械座椅的主要客户有AGCO、卡特彼勒、CLAAS、CNH、迪尔公司、久保田、利勃海尔等;物料运输车和草坪车座椅的主要客户有皇冠、现代、永恒力、凯傲、曼尼通、丰田等;轨道交通和公共汽车座椅的主要客户有阿尔斯通、庞巴迪、大宇、德国联邦铁路、西门子、斯塔德勒等。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拥有完善的研发体系,成熟的研发流程,并基于多年的研发经验,于舒适性、安全性、人体工程学进行新产品的研发,使公司保持国际领先的技术研发优势。公司研发模式可分为同步设计和先行开发。 (1)同步设计 公司竞标成为客户供应商,并与客户签订长期技术合作协议和销售框架合同后,即进入项目同步设计阶段。研发中心制定技术方案和作出初步评审后,进行产品设计和开发,产品成型并经客户测试检验通过后,由项目部提交样品,在得到客户的修改反馈意见后,项目部进行产品和工艺的修正直至客户满意,随后由生产部组织进行小批量生产,项目部提交完整PPAP文件供客户认可,认可通过后,计划物流部即可根据客户发出的订单和预测编制计划由生产部进行大批量生产。 (2)先行开发 公司会根据市场需求或判断产品技术的未来趋势,以此系统化地进行创新项目研究开发。新产品立项后,研发中心制定技术方案和作出初步评审后,进行产品设计和开发。开发出样品后,由商务部推荐给客户,待客户认可后,获得新车型的项目定点。 基于市场需求,公司先行开发了睡眠式头枕,并推荐给德国大众,成功应用于迈腾车型。目前,汽车行业面临电动化、智能化发展所带来的大变局,格拉默自主研发了基于无人驾驶而使用的中控系统,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了前沿技术。 格拉默是商用车座椅标准的制定者,也是行业的技术领导者;公司乘用车头枕、座椅扶手、中控系统及内饰部件等产品也具有国际领先的技术优势。同时,公司拥有成熟的、体系化的创新流程,可以通过产品战略规划以及先进工艺的结合,在前期判断产品技术的未来趋势,并以此系统化地进行创新项目开发,使公司时刻保持国际领先的技术研发优势。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钢材、塑料粒子、化工原料、面料、注塑件、机电类等,主要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由公司采购部统一对外进行采购。公司采购部根据年度需求预测以及月度订单制定采购需求计划,并结合原材料库存采用持续分批量的形式向供应商进行采购。质量部负责对采购物资的质量检验和异常情况进行反馈,并对质量情况进行汇总;采购物资通过检验后由仓库管理专员对来料进行清点入库。 原材料采购是产品品质保证体系的首要环节,公司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供应商管理程序》等程序文件,建立了完善的采购管理程序和供应商管理体系。公司采购存在客户指定供应商采购及自行选择供应商采购两种。例如:面料主要由客户指定供应商供货,化工原料主要通过市场化方式选择供应商,钢管及塑料粒子等原材料由公司建立供应商调查表初步确定供货商名单,并经采购部、质量部、设计部现场审核、送样合格后,经批准纳入合格供应商。目前,公司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均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并能有效降低缺货风险。 3、销售模式 (1)乘用车内饰销售模式 由于乘用车内饰行业存在产品并非直接面向市场开发和生产,而是基于客户的规格展开业务这一特殊结构,乘用车内饰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一般以客户为导向而非以市场为导向,公司与主要乘用车整车厂之间具有长期合作关系。 在新车型的开发阶段,乘用车整车厂将邀请乘用车内饰供应商就其供应的组件和系统进行投标。乘用车零部件供应商是否受邀投标取决于其研发和技术能力、知名度以及与整车厂间的客户关系。基于此类邀请,公司提供相应的投标文件。 在投标文件的基础上,经过一轮或多轮选择,整车厂将通过提名信的方式提名公司为研发及后续系列订单的供应商,公司最终是否能够取得系列订单取决于是否满足提名信中列出的具体目标:技术规格、满足既定的截止日期(包括原型生产,生产测试,试生产和投产)、定价和质量等。除了提名信中的规定外,能否成为系列生产的供应商还基于整车厂的采购规定以及单独的物流和质量协议。一般而言,开发阶段通常持续两到三年。后续系列订单的持续期则根据项目及合作情况而不同,一般覆盖对应车型的生命周期。 乘用车销售和营销活动以客户为导向。对于每个具体客户,项目管理和研发都整合到客户管理领域。销售活动由全球营销活动予以支持。 (2)商用车座椅系统销售模式 商用车领域全新车型的开发一般是整车厂发出RFQ文件给体系内的供应商,由体系内的供应商针对RFQ提交各自的产品匹配方案,在符合技术要求的情况下,根据价格的高低选择供应商。 由于终端市场对座椅的喜好有倾向性,所以整车厂在选择供应商的时候也需要综合考虑座椅的品牌终端市场接受度,中高端车型一般选择好品牌的座椅,低端车型选择价格实惠的座椅。经过一轮或多轮选择,整车厂将通过签署开发协议的方式确定最终的供应商。全新车型的开发一般会持续2-3年,旧车型改版升级项目一般在12个月以内完成。 座椅的交付以签订的供货协议为基础,并存在匹配的质量和物流协议,根据签订的份额持续供货。商用车领域的销售活动基本上是根据市场、客户(整车厂由大客户经理提供服务)或销售渠道(售后市场或制造商)来予以组织。 商用车整车厂是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市场上对车型的需求开发牵引车、载货车、自卸车以及特种车辆,同时针对终端客户个性化的需求,开发不同区域的车型版本,以提高终端客户满意度为销售方向。一般整车的生命周期很长,产品车型短期升级变化比较多。 4、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分为新产品开发后生产和成熟产品生产。新产品生产需要进行开发验证后转移至生产工厂进行批量生产,存在一系列严格的认证程序,从而保证新产品开发的成功率。新产品项目开发需要经过研发设计、模具开发制作,产品试制及模具改进,产品检测并经过客户 PPAP认可之后,方可进行产品的批量生产。成熟产品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客户在项目开发前期与公司商务部签订框架合同,确定购销意向,并每年度和公司商务部签订采购合同来执行销售行为。通常,长期合作的客户向公司提交年度采购计划预测,并且每月发出下月采购计划和后三月滚动预测计划。计划物流部根据销售合同、下月采购计划滚动预测及每月实际收到订单的情况,按照订单缓急程度制定发货时间表;计划物流部汇总后结合成品库存情况滚动编排生产月计划书、周计划书、日计划书,并下发至生产部组织生产。 (三)行业情况说明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部分的内容。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近年来,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已发展成为国内少数能同时为欧系、美系、日系、自主品牌等整车生产厂家提供配套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2019年,公司完成了对格拉默的收购,使公司在全球的生产、销售和研发网络布局趋于完善,细分市场的龙头地位更加稳固。 1、国际化及领先的研发能力 公司在收购了具有百年历史并在德国上市的格拉默之后,研发和创新能力获得了质的飞跃。 目前,公司已拥有一支开发经验丰富的研发设计团队,其中大部分是来自国外的高端技术人才。 公司在全球建有中国、印度、美国、墨西哥、巴西、比利时、德国、捷克、土耳其等多个研发中心,形成了覆盖全球的研发网络。 全新的、一流的国际化研发平台,使得公司能够预判产品技术的未来趋势,并以此系统化地进行创新项目的同步开发和超前开发。 (1)在乘用车领域,公司基于多年的经验和技术积累,以客户为中心,贴近市场需求,为用户提供各类座椅、座椅头枕、座椅扶手、中控系统及内饰部件,满足用户不同的配置需求,同时进行独立或者和主机厂合作开展前瞻性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功能的创新性研发。 (2)在商用车领域,格拉默是商用车座椅系统的行业标准的制定者,也是行业的技术领导者,在产品的舒适性、安全性、人体工程学、用户友好等层面具备技术领先地位。随着商用车领域智能化、无人化的加速推进,公司加大了在相关产品的前瞻性研发投入,能够为用户提供更加全面的创新应用解决方案。 2、完善的全球营销网络及多层次的营销布局 公司建立了覆盖全球的营销网络,能够帮助新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快速实现从研发到销售的转化。同时,贴近客户的销售网点能够提高公司对客户的响应速度,降低物流成本。截至目前,公司在全球20个国家拥有近70家控股子公司,为多个国家的主机厂客户、一级供应商客户提供汽车内饰件及其系统,以及道路车辆、非道路车辆悬挂驾驶座椅和乘客座椅等汽车零部件。同时,来自全球市场的销售也将增强公司抵御个别地区下游整车厂销售波动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的持续与稳定。 3、先进的产品制造及成本管控能力 公司拥有较为完整的产品生产链,产品自制率高,生产成本在行业内处于相对较低水平。为提高公司产品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更好地控制生产成本,公司用于头枕支杆及座椅扶手骨架、钣金件生产的冲压模具和用于头枕及座椅扶手泡沫制造的发泡模具全部自主设计和制造,并通过模具的标准化,降低模具生产、更换、维修的难度和成本。公司拥有先进的发泡工艺和配方技术,可根据客户要求自行配制生产所需的头枕泡沫配方,原材料采购相对较为灵活,采购价格相对较低。另外,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成本管理制度,设有成本考核专员,在进行成本考核工作的同时,持续完善各岗位、各工种的成本考核制度,有利于公司生产成本的下降。 2020年3月,公司与格拉默签订了联合采购协议,在程序上保证了联合采购的全面落地。公司将在模具、支杆、泡沫发泡料等生产资料和物料上的优势赋能格拉默,大大降低公司和格拉默的采购成本,从而提高双方的成本控制能力。 4、优质客户资源的持续积累能力 随着汽车厂商与零部件供应商的相互依存度在逐步加强,整车厂商愈加重视供应商的研发与创新能力、成本控制能力、质量把控能力、服务响应速度以及售后服务能力等。零部件供应商在正式纳入整车厂商全球采购体系前,必须通过严格的资格认证,而该认证程序需要耗费合作双方大量的时间和成本。同时,零部件企业正在逐渐承担起更多的研发任务,需要与整车厂商一起进行新产品的同步研究设计和开发。因此,整车厂商和其供应商在确立了供销关系后,其合作关系将保持相对稳定。 经过多年的客户积累,公司拥有稳定、优质的国内外客户群体(具体参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中“公司的主要客户”介绍)。 公司与全球范围内知名客户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推动了公司新项目的拓展和产品品质的提升,并具备与这些整车厂同步开发创新性产品的能力。良好的合作关系也保证了公司销售回款的安全性。此外,丰富的配套经验和同步开发能力,使得公司在新项目的投标中具有先发优势。 5、专业化的实验检测能力 公司建有多个国际领先水平的头枕/扶手动态冲击测试、商用车座椅测试、原材料级测试、人机工程学测试等专业化实验室。目前公司测试中心多数检测项目已经取得了德国宝马、德国大众、德国奥迪、吉利汽车、神龙汽车的实验检测资质,并获得了国家认可委的CNAS实验检测资质认可。 头枕、扶手、座椅等安全件项目在产品开发、验证阶段,需要经过多轮次的实验检测,这些检测均需委托整车厂认可的实验检测机构进行,且检测费用高、周期长。公司的检测中心能够大幅缩短检测周期,降低产品研发成本和风险,更好、更快地满足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6、精细化的管理能力 公司多年来致力于汽车内饰件及其系统,以及道路车辆、非道路车辆悬挂驾驶座椅和乘客座椅的设计、生产和销售,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营管理经验,对各系列产品的理解较为深入。公司结合客户先进管理体系,形成了与公司业务相适应的管理模式,高效、简洁、专业性强,能够更好地适应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同时,公司还通过系统管理不断革新,实行精益生产方式,完善限额领料制度、控制内部损失成本指标、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减少生产过程中人为因素造成的报废、返工引起的产品报废损失和工时损失,提高了产品合格率和生产效率。收购格拉默后,公司持续推进精细化运营,通过有效激励措施及经验分享,强化降本增效管理。 7、长效的人才培养与激励体系 公司视人才培养为重中之重。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岗薪人”循环匹配,以岗位体系、绩效体系、人才评估体系、薪酬福利体系、职务晋升体系为基础,有效识别公司的各类人才,并逐步建立公司“管理、技术、专业”三条线路的人才发展通道,同步完成人才结构和数量的盘点调整,建立有效的人才继任计划和核心关键人才档案。伴随体系搭建完成及逐步深入应用,将有效促进公司从人才引入、人才识别、人才应用、人才培养、人才业绩验证、人才激励的全流程管理,为员工打造一个目标明确、路径清晰、过程透明、奖惩公平的职业发展环境及路径。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上半年,国内外环境变得更加严峻,更具挑战性:俄乌冲突带来的全球范围内的冲击;国内疫情防控导致的长时间停工停产;原材料价格高位继续上涨;汽车芯片的短期问题依然未能解决。各种不利影响明显加大,为全球经济的复苏带来了冲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最近发布最新一期《世界经济展望》报告,将2022年全球经济增速预期下调至3.2%(去年预期为6.1%);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2.5%,低于之前2022年全年GDP增长5.5%的预期。 MarkLines市场咨询机构的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全球轻型车销售3263万辆,同比下降10.1%;中汽协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中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11.7万辆和1205.7万辆,同比下降3.7%和6.6%。 2022年上半年,公司主要在如下几个方面展开工作:1)全力以赴、积极拓展乘用车座椅业务,为公司长期成长打下坚实的战略基础。合肥工厂的厂房建造如期完工;获得新主机厂未来主力车型的定点;2)稳步、持续推进公司对子公司格拉默的整合。上半年完成了格拉默监事会的重组,更换了首席执行官。这使得格拉默和公司在战略协作上更加紧密,降本增效措施落实更加到位;3)各种外部因素,尤其是原材料涨价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因此在上半年,公司在跟客户协商补偿方案时,加大了力度,加快了速度,取得的积极效果在下半年将逐步体现。 一、2022年上半年,受疫情、芯片短缺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出现亏损 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33亿元,同比下降3.3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8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亏损。公司2022年上半年亏损的主要原因如下: 首先,国内新冠疫情封控政策导致部分区域出现长时间停工停产,尽管在6月份开始全面恢复生产,但是依然对公司半年度业绩冲击巨大。 其次,由于公司战略新兴业务--乘用车座椅业务的高速发展,在2022年上半年发生了较大的费用性支出,也对公司半年度业绩也带来较大影响。 第三、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上涨,由此带来的成本端的快速上升对公司业绩冲击巨大。同时,由于跟客户协商的补偿方案的落实相对滞后,也带来一定影响。 第四、俄乌冲突带来的各种不利影响,全球范围内汽车芯片持续短缺,物流运输费用居高不下,海外能源成本大幅度上升都带来不小的负面冲击。 二、新兴业务步入正轨,多点开花 2022年上半年,公司根据之前的战略部署,大力整合内部资源,完善产业结构,推进新兴业务发展。目前,新业务步入正轨,其发展欣欣向荣,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在市场开拓方面:2022年上半年,公司乘用车座椅业务再下一城,显示了主机厂对公司在乘用车座椅产品开发设计、技术质量、生产保障能力认可;商用座舱升级2.0版本,并获得重卡售后市场的订单;隐藏式电动出风口稳步上量,后续增长空间巨大。 在技术研发方面:公司不断完善新业务的研发体系、创新流程,加大对新业务的研发投入力度,获得了较好的成果。截至2022年6月30日,乘用车座椅业务,累计申请和已授权专利6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商用车座舱业务,累计申请和已授权专利20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公司隐藏式电动出风口业务累计正在申请及已授权专利36个,其中发明专利7个。 新业务的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1、乘用车座椅快速成长,再次获得客户定点 在去年实现从0到1的突破之后,2022年上半年,公司乘用车座椅业务再获新主机厂的座椅总成项目定点。两个不同的新能源汽车主机厂对公司的认可,凸显了公司在乘用车座椅领域的快速成长、显示了主机厂对公司在乘用车座椅产品开发设计、技术质量、生产保障能力认可。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获取更多的订单,同时也增加了公司与其他主机厂建立良好业务关系的机会。 对公司乘用车座椅总成业务持续、快速发展具有重大的积极意义。 2、商用座舱升级2.0版本,业务进入售后市场 紧跟重卡家居化趋势,并利用格拉默全球在商用车座舱领域的领先优势,公司研发出具有高单车价值的重卡智能家居式座舱。目前,公司对于原重卡智能家居式座舱进行了升级,开发出了2.0版本,并完成个别客户的样车试装,待路试等后续验证。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汇兑收益较同期增加。
其他说明 注1:主要系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支出较上期增加所致。 注2:主要系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所致。 注3:主要系客户较少使用票据支付货款所致。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资产受限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的内容。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余额为917.78万元,较年初上升0.11%,主要由于报告期确认投资收益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报告期内无新增长期股权投资。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行业,其生产和销售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产业发展与宏观经济的相关性明显。全球经济和中国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都将对汽车生产和消费带来影响。因此,公司作为汽车零部件的供应商,也将受到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 2、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汽车零部件产品价格与配套车型销售价格密切相关。一般情况下,新车型销售价格较高,以后随着销售规模扩大和竞争车型的更新换代,销售价格将呈下降趋势。由于整车厂商处于汽车产业链顶端,对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因此会将降价部分传导至上游零部件供应商,导致与其配套的汽车零部件价格也需逐年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在产品质量、技术实力和成本控制等方面形成的竞争优势,巩固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不断加大业务开拓力度,并通过降低成本、增进自身运营效率等措施来应对产品价格下降对公司盈利的不利影响。但就长期而言,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销售收入增幅逐步放缓,以及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客户对公司产品降价幅度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对公司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3、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例约为70%,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成本影响较大。 公司产品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管、塑料粒子、化工原料、各类面料和机电类材料等。受国际金融形势等因素影响,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也呈现较大幅度波动,显著增加了公司产品生产成本管理难度。若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将不利于公司生产成本控制,进而影响公司盈利的稳定性。 4、技术风险 近年来,为了适应消费者需求,汽车制造企业广泛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已成为汽车行业的未来趋势,与此配套的汽车零部件产品也必须进行相应的技术更新和产品升级。同时,公司所在市场具有技术快速更新,客户及终端客户需求及偏好不断变化,新产品不断涌现,行业标准不断发展等特点。公司未来能否复制当前的成功表现主要取决于能否继续改进现有产品,以及能否及时研发、推广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新产品需要能够满足客户杂而不停变化的需求、技术的进步及不断变化的行业准则。如果竞争者以更低的价格提供质量相当或更好的产品,公司将受到相应影响。 公司作为全球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十分注重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并根据行业发展动态和客户要求,不断进行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开发,以巩固公司在细分市场的技术领先优势。但是公司的技术研发需要资本投入、资金运筹、人事开支及大量的筹备时间,如果公司由于技术、法律、资金或其他方面原因不能适应市场条件或客户需求的变更,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将受到相应的影响 5、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产品在全球市场面临着来自同行业对标的竞争,具体而言既有定价、产品质量领域的竞争,亦存在研发及新产品的市场推广领域之竞争。在研发、市场推广和批量生产领域的高投入均可能加剧该等销售风险。公司在诸多业务板块均面临成本及质量领域的竞争。如果竞争者相对公司而言有着更充裕的资本和融资资源,可能能够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竞争对手的新研发成果将对公司造成影响。如果某一竞争者以较有竞争力的价格提供相对更具科研技术含量的产品,公司有可能失去目前的市场地位,进而可能在相关地区面临销售额下降的风险。 6、汇率风险 公司收购格拉默后,公司主要收入来自海外,汇率波动将对公司财务数据稳定性造成一定的影响,面临各个子公司所在国家本位币不同导致的汇率波动风险。 7、整合风险 公司于2019年收购了格拉默,双方虽同处于汽车零部件行业,但在经营模式和企业内部运营管理系统等方面存在差异,需要在战略规划、资源配置、管理等层面进行融合,这可能会为日后整合带来一定难度。公司与格拉默之间能否顺利实现整合、发挥协同效应具有不确定性。 8、汽车芯片供应短缺的风险 根据AFS的数据,2021年由于芯片短缺,全球汽车市场累计减产量约为1,020万辆。2022年,汽车芯片供应仍有一定程度紧张,目前在全球范围内仍有整车厂减产,甚至停产。汽车芯片短缺将间接影响公司的产能,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存在汽车芯片供应短缺的经营风险。 9、新冠肺炎疫情的风险 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的反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汽车行业的复苏,并对汽车产业链的稳定造成影响。根据2022年3月1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权威发布:“新冠肺炎不可能在短时间消失,与新冠的斗争是长期的。”公司作为汽车零部件供应商,2022年存在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根据2022年5月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排污信息 公司项目通过宁波市北仑区环境保护局的竣工验收,其中脱模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并经活性炭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 15 米高空排气筒达标排放,符合国家环保的要求。2022 年上半年,公司新增注塑废气吸附脱附处理设备,对注塑产生的 VOCs 进行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米高空达标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与危险废弃物分类统一收集存储后由宁波市内资质单位转移处理,符合国家环保的要求。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防污治污设施安装了在线电力监控系统,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取得宁波市北仑区环保局竣工验收批复。2022年上半年,公司报送了新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且获得北仑区环保局环评批复。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向宁波市北仑区环境监察大队备案,并已取得备案登记表。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每年一次进行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的定期检测,均符合国家标准,并依据生态环保部的规定进行排污登记且取得排污登记回执。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相关管理制度。公司定期对废水、废气、厂界噪声进行检测,减少生产过程中危险废弃物的产生,保护周边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报告期,公司新安装了注塑废气吸附脱附设备,用于收集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的注塑废气,并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减少了挥发性有机物的无组织排放。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承诺与上市公司保持人员独立,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在其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此承诺中简称“下属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下同)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会在其下属企业领薪。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会在其下属企业兼职。 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其及其下属企业占用的情形。 3、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其及其下属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其及其下属企业兼职。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其及其下属企业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 2)保证上市公司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其及其下属企业分开。 3)保证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职能部门独立运作,不存在与其及其下属企业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5、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承诺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保持业务独立,不存在且不发生实质性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注2: 1、本次重组完成后,承诺方及承诺方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此承诺中简称“下属企业”)所从事的主营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所从事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2、本次重组完成后,如承诺方及承诺方下属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商业机会,而该等新业务可能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的,承诺方及承诺方下属企业将优先将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提供给上市公司进行选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的商业机会具备转移给上市公司的条件。 3、如上市公司放弃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承诺方及承诺方下属企业可以自行经营有关新业务,但未来随着经营发展之需要,上市公司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仍将享有下述权利: 1)上市公司拥有一次性或多次向承诺方及承诺方下属企业收购上述业务中的资产、业务及其权益的权利; 2)除收购外,上市公司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亦可以选择以委托经营、租赁、承包经营、许可使用等方式具体经营承诺方及承诺方下属企业与上述业务相关的资产及/或业务。 注3: 1、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不对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承诺方及承诺方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此承诺中简称“下属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包括其下属全资、控股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的关联交易。 2、本次重组完成后,对于上市公司与承诺方及承诺方下属企业之间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方及承诺方下属企业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将基于交易公允的原则制定交易条件,经必要程序审核后实施,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3、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方将对前述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向其进行赔偿。 4、上述承诺在承诺方及承诺方下属企业构成上市公司关联方的期间持续有效。 注4: 承诺方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承诺方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本次重组结束后,承诺方基于本次重组而享有的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承诺。 如承诺方基于本次重组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则承诺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注5: 承诺方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及该等可转换债券实施转股所取得的普通股,自可转换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可转换债券初始转股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可转换债券初始转 股价的,则该等对价可转换债券的锁定期将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承诺方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自可转换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债券到期日止可以根据约定进行转股。 注6: 承诺方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如在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时承诺方用于认购该等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满12个月,则该等股份自其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如不满12个月,则自其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本次重组结束后,承诺方基于本次重组而享有的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承诺。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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