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华录(300212):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原标题:易华录: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1年 11月 2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764号文核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8亿元(含 8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为本次债券的第一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不超过 5亿元(含 5亿元)。 一、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45.75亿元(2022年 3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8.67%,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4.76%;发行人追溯调整 2019年及 2020年会计数据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01亿元,追溯调整 2019年及 2020年会计数据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91亿元,预计均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倍。 二、评级情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对本期债券的主体评级为 AA,债项评级为 AA+。根据相关监管法规和联合资信有关业务规范,联合资信将在本次债项信用评级有效期内持续进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联合资信将密切关注发行人的经营管理状况、外部经营环境及本期债项相关信息,如发现有重大变化,或出现可能对发行人或本期债项信用评级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时,联合资信将进行必要的调查,及时进行分析,据实确认或调整信用评级结果,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并按监管政策要求和委托评级合同约定报送及披露跟踪评级报告和结果。 评级报告中揭示的主要风险如下: 务规模主动收缩,数据湖业务投资放缓,叠加疫情影响,2019-2021年,公司营业总收入分别为 37.44亿元、28.06亿元和 20.20亿元,呈逐年下降趋势。 (二)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规模大,对运营资金形成占用。公司业务具有单体项目金额大、建设周期久、回款周期偏长等特点,截至 2021年底,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27.65%和 60.54%,对运营资金形成占用。 (三)债务负担较重,短期偿债压力较大,对外融资需较大。近年来,随着传统业务和数据湖项目不断落地,公司债务规模持续增长,截至 2021年底,公司全部债务 63.16亿元,其中短期债务占 77.12%,全部债务资本化比率 58.17%,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四)商誉减值风险。承诺期内,国富瑞数据系统有限公司未能完成业绩承诺,且公司尚未全额收到业绩补偿款。未来若经营仍不达预期,公司存在一定商誉减值的风险。 三、涉及调整债券偿付期限或利率的含权条款 本期公司债券约定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条款以及回售选择权条款,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末上调或者下调本期债券后 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个交易日,在深交所网站专区向专业投资者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或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或下调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相关条款的设立可能会缩短投资者持有债券的期限或影响投资者的或有收益,对发行人未来的资金使用计划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期债券通过保证担保方式增信,由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374,390.36万元、258,702.60万元、202,010.97万元和 59,081.88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逐年下降,主要系相关业务所属产业政策变动、公司业务转型及会计政策变更所致。如果未来相关产业政策进一步发生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业务受到冲击,并给公司的经营和利润增长带来不确定的影响。 六、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 23,084.12万元、13,808.86万元、-9,987.96万元和 2,038.77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主要受集中建设期采购金额较大、项目回款波动及新冠疫情影响。未来公司若不能做到对现金流的有效管理,可能导致资金流紧张或进一步加大对外融资的依存度,影响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故存在一定因经营活动现金流下降引起的风险。 七、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900,687.13万元、1,118,185.86万元、984,899.74万元和 1,002,874.27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9.79%、72.39%、68.44%和 68.67%,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负债规模呈波动态势。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公司负债增长较快的原因是随着近几年发行人业务的快速发展,在资产总额增加的同时公司负债的也出现增长。未来伴随公司的资本支出计划,公司债务预计仍将持续增长,发行人存在债务规模增长较快的风险。 八、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336,423.47万元、273,005.59万元、245,472.35万元和 239,956.20万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2,737.91万元、29,630.45万元、22,886.92万元和 27,446.04万元。尽管发行人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构成中,账龄在 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占比最大,但未来仍存在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不能收回的可能。 九、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投资性净现金流为-121,251.92万元、-164,547.83万元、-111,168.96万元和-4,184.67万元。公司投资活动净现金流净流出较大,主要系公司重点发展的数据湖业务所致,由于该业务由投资带动,需要在项目所在地投资建设数据湖项目,故未来公司投资现金流会持续支出,且增长幅度可能会高于经营性现金流回流速度,公司存在投资活动净现金流持续为负的风险。 十、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336,423.47万元、273,005.59万元、245,472.35万元和 239,956.20万元;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0.00万元、573,651.90万元、537,445.78万元和 546,677.67万元。发行人业务具有单体项目金额大、建设周期久、回款周期偏长等特点,截至 2022年 3月末,发行人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0.25%和 26.45%,规模较大,对公司营运资金形成占用。 十一、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 29,178.21万元、29,178.21万元、29,178.21万元和 29,178.21万元,在总资产中占比分别为 2.26%、1.89%、2.03%和 2.00%。发行人商誉主要为购入国富瑞数据系统有限公司(简称“国富瑞”)股权形成。国富瑞 2019年度、2018年度和 2017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为 8,032.64万元、6,792.56万元和 6,851.90万元,2018年度和 2019年度国富瑞未完成承诺净利润,存在业绩不达预期的情况。发行人对国富瑞资产组在 2021年 12月 31日后预计所产生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了测试,未发现商誉存在减值,因此公司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若未来由于行业不景气或者被收购公司自身因素导致被收购公司未来经营状况远未达预期,则发行人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发行人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十二、最近三年,发行人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 57,529.07万元、87,460.01万元和 41,295.81万元,占同期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 23.94%、59.29%和 33.24%;发行人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228,027.07万元、184,076.09万元和 127,235.51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0.91%、71.15%和 62.98%。最近三年,发行人关联交易金额占比较高,未来若发行人关联交易金额或占比大幅上升,或相应关联方资信状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有可能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十三、最近三年,发行人第一大供应商为中国华录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简称“华录松下”),发行人主要向华录松下采购蓝光存储设备产品。最近三年,发行人向华录松下采购金额分别为 46,007.45万元、62,382.11万元及 15,146.01万元,占总采购额比例分别为 19.15%、40.72%和 12.19%。发行人对单一供应商采购金额较大、占总采购金额的比例较高,未来若出现华录松下对发行人蓝光设备供应不足的情况,可能对公司的数据湖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十四、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政企数字化板块毛利率分别为 12.64%、19.57%、20.42%和 28.55%,数据运营服务板块毛利率分别为 47.98%、50.07%、43.39%和 46.03%,数字经济基础设施板块毛利率分别为 53.98%、56.49%、51.06%和 32.27%,发行人政企数字化和数据运营服务板块毛利率波动较大。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受行业政策、同业竞争、项目所在区域及回款安排的影响较大,可能会造成营业毛利率波动较大的风险。 十五、发行人合同资产项目回款主要来源于项目公司自身经营、融资资金以及政府财政资金。受项目公司融资进度、政府财政审计安排及拨款程序影响,收入确认时点及回款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发行人合同资产部分项目存在结算和回款延期情形。发行人合同资产涉及客户主要为政府部门和具有政府背景的数据湖项目公司,处于建设期的工程项目组合因尚未完工,信用风险较低,发行人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处于建设期的工程项目组合的合同资产按 0.5%计提减值准备。合同资产项目结算和回款延期对发行人资金形成一定占用,影响资金周转效率,如后续结算及回款不及时,将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并可能对发行人债券本息偿付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六、为了能够给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企业会计信息,基于谨慎性原则,发行人决定对与联营企业之间顺流交易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处理方式进行变更。将权益法核算视同一项合并报表方法,即在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不足抵消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时,确认为递延收益,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予以全额抵消。发行人于 2022年 2月 2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对与联营企业之间顺流交易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会计处理方式进行了变更。据此,公司对 2018-2020年这三年的相关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根据发行人 2022年 4月 20日公告的《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发行人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追溯调整情况如下:
十七、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3.84亿元、5.61亿元、-1.67亿元和 0.34亿元,发行人 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20年减少 7.28亿元,降幅为 129.70%,主要原因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下降,导致结转毛利减少,同时,2021年公司专注于轻资产数据运营业务的开拓发展,加大了在超存云业务、数据运营及“数据银行”等业务的相关投入,公司研发投入及销售费用有较大增幅,导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降。发行人 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降是由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阶段因素造成,不会对发行人经营、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预计未来随着数据湖业务的正常运营及项目款项回笼,公司的利润及现金流状况将逐步恢复到正常水平。 十八、期后重大事项说明 本期债券新增增信措施,由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人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和担保函等已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六节 增信机制”中补充披露。本期债券的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新的评级报告,将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确定为 AA+,该级别反应了本期债券的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及转让条件,上述事项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九、重要投资者保护条款 (一)行为限制承诺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拟实施下列行为的,应当先召开持有人会议并经持有人会议同意: 1、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2、转让、委托管理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 30%以上的子公司)或变更、解除委托管理协议等,导致上述重要子公司不再纳入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3、新增明显无合理对价的重大债务承担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4、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如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确需实施上述行为的,发行人应提前将拟实施的行为与受托管理人及债券持有人等进行沟通,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形式取得债券持有人的同意。会议召开方式及议案的决议比例等根据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执行。 发行人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实施违反承诺的行为的,发行人将及时采取措施以在 90个自然日恢复承诺相关要求。 发行人违反行为限制承诺、发生或预计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相关事项的,发行人应按照规定及时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违反行为限制承诺且未在约定期限(90个自然日)内恢复承诺的,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本章约定采取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二)资信维持承诺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不发生如下情形: 1、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特定子公司发生合并、一个自然年度内减资超过原注册资本 20%以上、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等可能致发行人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 2、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 30%以上的子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等可能致发行人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 3、发行人存在重大市场负面传闻未合理澄清,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 4、导致发行人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的其他情形。 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内,出现违反资信维持承诺情形的,发行人将及时采取措施以在 90个自然日内恢复承诺相关要求。 当发行人发生违反资信维持承诺、发生或预计发生将影响偿债能力相关事项的,发行人按照规定及时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违反资信维持承诺且未在约定期限(90个自然日)内恢复承诺的,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本章约定采取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三)交叉保护承诺 发行人承诺,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及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 30%以上的子公司)不能按期偿付本条第 1项金钱给付义务,金额达到第 2项给付标准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将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金钱给付逾期状态: 1、金钱给付义务的种类: 除本期债券外的公司信用类债券。 2、金钱给付义务的金额: 金额达到 2亿元,且占发行人母公司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 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内,出现违反交叉保护承诺情形的,发行人将及时采取措施以在 90个自然日内恢复承诺相关要求。 当发行人触发交叉保护情形时,发行人按照规定及时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违反交叉保护条款且未在约定期限内(90个自然日)恢复承诺的,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本章约定采取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二十、投资者适当性条款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二十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的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其约束。 二十二、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交、协商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二十三、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债券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由于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未来市场利率波动,可能会使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水平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十四、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 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评级 AA+,本期债券不满足通用质押式回购条件。 目录 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目录 ............................................................................................................................. 12 释义 ............................................................................................................................. 14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16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6 二、认购人承诺 ......................................................................................................... 19 第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 21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21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3 三、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 23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5 一、发行人概况 ......................................................................................................... 25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 26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 31 四、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 ......................................................................................... 35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 39 六、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46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 52 八、媒体质疑事项 ..................................................................................................... 82 九、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 82 十、发行人发展策略以及经营方针 ......................................................................... 82 十一、报告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资金占用和发行人为该等企业提供担保情况 ............................................................................................. 84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 85 一、发行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 85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 91 三、报告期内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 93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 101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2 六、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 145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146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 162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 165 第五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166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 ................................................................... 166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166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167 第六节 增信机制 ................................................................................................... 170 一、保证担保基本情况 ........................................................................................... 170 二、保证函的主要内容 ........................................................................................... 17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77 一、备查文件内容 ................................................................................................... 177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及查询网站 ....................................................................... 177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1、2021年 6月 9日,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同意发行人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及或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的公司债券,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2021年 6月 30日,发行人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的议案》,同意发行人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及或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的公司债券,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相关人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 3、发行人于 2021年 11月 2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4号),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含)8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总规模不超过 5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年期,附第 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末上调或者下调本期债券后 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个交易日,在深交所网站专区向专业投资者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或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或下调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 本期债券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配售规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网下配售原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年 8月 17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债券认购单位:投资者认购的债券金额为人民币 100万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人民币 1,000万元。 付息方式:按年付息。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3年至 2027年每年的 8月 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年至 2025年每年的 8月 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7年 8月 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年 8月 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有息债务。具体募集资金用途详见“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不可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的日期:2022年 8月 12日。 发行首日:2022年 8月 16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2年 8月 16日至 2022年 8月 17日,共 2个交易日。 网下发行期:2022年 8月 16日至 2022年 8月 17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证监会出具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4号),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含 8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5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的有息债务,具体明细如下: 表 募集资金偿还有息债务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在公司到期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以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偿还房地产相关债务或政府隐形债务。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发行人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将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发行人将依照《公司债管理办法》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安排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进行持续的监督等措施。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 为了加强规范发行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22年 3月 31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公司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 5亿元;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5亿元计入 2022年 3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5亿元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5)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在 2022年 3月 31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表 本期债券发行对公司合并口径财务报表的影响情况
本期债券如能成功发行且按上述计划运用募集资金,公司财务报表的流动比率将由发行前的 1.12增加至发行后的 1.20,短期偿债能力有所提高。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未发行过公司债券。 三、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发行人承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300212 法定代表人:林拥军 注册资本:66,581.43万元 设立日期:2001年 04月 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802085421K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 165号院 1号楼 1001室 联系电话:010-52281213 传真:010-52281188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 165号中国华录大厦 B座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颜芳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010-52281160 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数据处理;软件服务;智慧城市、智能交通项目咨询、规划、设计;交通智能化工程及产品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交通智能化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自行开发的产品、通讯设备;承接工业控制与自动化系统工程、计算机通讯工程、智能楼宇及数据中心计算机系统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维护;产品设计;生产存储设备(限在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网址:www.ehualu.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历史沿革信息 2001年 4月 30日,发行人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登记,设立时的股东为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录集团”),自然人张庆、林拥军、邓小铭。其中华录集团以货币出资 5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5%;张庆以货币出资 12万元,以非专利技术出资 167.2万元,共计出资 179.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2.4%;林拥军以货币出资 5万元,以非专利技术出资 51万元,共计出资 5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邓小铭以货币出资 3万元,以非专利技术出资 41.8万元,共计出资 44.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6%。2001年 4月 30日,发行人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工商登记。 2007年 11月,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增加到 3,600万元。 2008年 9月 18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出中天运【2008】验字第 2500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资确认。 2008年 9月 28日,经发行人股东会决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 2008年 6月 30为改制基准日,以基准日发行人账面净资产为基础,按照 1:0.70788的比例进行折股,整体变更后,公司股本为 5,000万股。 整体变更后,公司的股权比例为: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527.78万股,持股比例为 50.56%,28名自然人股东持股 2,472.22万股,持股比例为 49.44%。 2011年 4月 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1】561号文《关于核准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 1,700万股新股。 2011年 4月 28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出中天运【2011】验字第 0041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1年 4月 28日止,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17,8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7,031,954.8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0,788,045.18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17,000,0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463,788,045.18元。截至 2011年 4月 28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00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 67,000,000元,其中: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的股东股本 5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 74.63%;社会公众普通股(A股)股东股本17,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 25.37%。 2011年 5月 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深证上【2011】136号文《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同意发行人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易华录”,证券代码为“300212”。 2012年 3月 29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 2011年度分配预案,决定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 6,7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转增十股,共计转增 6,7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3,400万股。 2012年 4月 23日,发行人召开 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利安达验字(2012)第 1050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了验资确认。 2013年 3月 26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 2012年度分配预案,决定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以 13,4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转增十股,共计转增 13,4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6,800万股。 2013年 4月 19日,发行人召开 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中天运(2013)验字第 90011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了验资确认。 2014年 3月 21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 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决定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26,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转增两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2,160万股。 2014年 4月 15日,发行人召开 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天运(2014)验字第 90005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了验资确认。 2014年 12月 18日,发行人召开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5年 8月 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核准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138,166.18万元,新增股份 48,186,157万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 36,978.6157万股。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天运(2015)验字第 90040号《验资报告》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验资确认。 2017年 11月 7日,经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发行人拟向 16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5,916,579股,增加注册资本 5,916,579股。 2017年 12月 28日,发行人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8年 2月 9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18)第 110ZC0048号《验资报告》,对上述股权激励进行了验资确认。 2018年 2月 26日,公司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向 144名激励对象授予 5,719,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3.86元/股,授予日为 2017年 12月 29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8年 2月 28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69,786,157股增加至 375,505,157股。 2018年 4月 8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总股本 37,550.515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转增两股,共计转增 7,510.10314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45,060.6188万股。 2018年 5月 4日,发行人召开 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2018年 12月 19日,公司披露《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实际向 42名激励对象授予 1,458,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1.20元/股,授予日为 2018年 11月 12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8年 12月 21日。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50,606,188股增加至 452,064,188股。 2019年 1月 23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司 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 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164,4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1.425元/股,公司已于 2019年 1月 23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52,064,188股变更为 451,899,788 股。 2019年 4月 12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 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 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10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51,899,788股变更为 451,797,788 股。 2019年 4月 12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总股本 451,797,7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转增两股,共计转增 90,359,55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542,157,345股。 2019年 5月 23日,发行人召开 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2019年 12月 25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司 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 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45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于 2019年12月 24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42,157,345股变更为 541,707,345股。 2020年 8月 12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司 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 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217,536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金额为2,030,869.20元,公司已于 2020年 8月 12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41,707,345股变更为 541,489,809股。 2020年 8月 18日,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年 6月 30日召开的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 541,489,809股为基数,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7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9,205.33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拟以总股本 541,489,809股为基数,每 10股转增 2股,共计转增股本 108,297,961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649,787,770股。 2020年 12月 12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 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 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142,847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649,787,770股变更为 649,644,923股。 2021年 3月 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1年 5月 19日,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 16,345,210股,共筹得人民币 499,999,973.90元,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2,524,853.97元(不含税),净筹得人民币 497,475,119.93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6,345,210元,余额人民币 481,129,909.93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为 665,990,133股。 2021年 8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 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在公司内或在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内任职的激励条件,董事会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175,824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0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86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于 2021年 12月 20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公司回购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为 175,824股,回购资金总额为 1,343,568.56元,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665,990,133股变更为 665,814,309股。 (二)重大资产重组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一)股权结构 1、发行人股本结构 截至 2022年 3月 31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665,814,309股,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表 截至 2022年 3月 31日发行人股本结构
截至 2022年 3月 31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截至 2022年 3月 31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2年 3月 31日,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 34.41%的股份,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中文名称: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欧黎 成立日期:2000年 6月 18日 注册资本:183,600.83万元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七贤岭华路 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视听、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开发应用、技术咨询、销售、技术服务;系统工程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项目投资及管理;文化信息咨询;经营广告业务;物业管理;房屋出租;机械电子产品开发、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华录集团是为建设中国基础视听电子产业应运而生的大型电子信息企业。 1992年 6月,在国务院和中央领导同志的直接关怀下,中国华录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录”)成立,中国华录的录像机产业开始形成。“中国第一录”阶段。1994-1996年,中国华录主要从事录像机关键件及整机的生产,是世界上唯一实现从关键件到录像机整机生产的企业。正式投产后,中国华录具备 200万台/年的产能,占据国内市场 70%以上的销售量。短短两年时间,中国华录就完成了中国录像机产业“一条龙”的建设,并有着“中华第一录”的美誉。“世界 DVD工厂”阶段。2000年 6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中国华录电子有限公司对原有投资和业务进行了重组,在大连高新园区注册成立了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 2.56亿元。2002年 5月 9日,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决议:增加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国家拨给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的 1999年、2000年、2001年 1-6月退税款 5,571.38万元转增公司注册资本,增资后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2.56亿元变更为 3.11亿元。 2004年,华录集团完成了债转股工作。通过债转股,华录集团注册资本增加至10.02亿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成为股东,分别持股 39.11%、30.94%和 29.95%。1998年至 2005年,华录集团对产业链建设进行了投资布局的探索,及时调整产业结构,在保留了原有录像机关键件整机产品线的同时,扩展到 DVD数字影碟机、液晶投影仪等一系列消费类电子产品,产品结构也由模拟时代全面迈入数字时代。当时全球范围内,每 10台 DVD中有 1台是华录集团生产;每 6台 DVD就有 1台使用华录集团生产的机芯,每 4台 DVD就有 1台使用华录集团生产的激光头。DVD游戏机机芯的全球市场占有率高达 15%。产品销往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一度成为美国市场的主导产品。“数字音视频国家队”阶段。2005年开始,华录集团根据行业向“高清、移动、网络、互动”转变的发展趋势,制定并实施了“十一五”发展规划,对产业链进一步丰富和扩充,形成以音视频关键件为核心的音视频终端制造、信息服务、文化传媒三个业务板块的“软硬”结合、制造加服务的产业布局,形成从高清内容制作、编辑、光盘复制、出版发行为主要内容的“软”的产业链和以关键件为支撑的整机生产、销售的一条龙的“硬”产业链,走出了软硬结合的产业发展之路。2010年,为支持华录集团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并解决债转股遗留问题,国务院国资委单方面对华录集团公司进行了增资。增资后,注册资本增至 15.40亿元,股权比例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 60.38%;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 20.1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 19.49%。这一阶段,是华录集团单纯的硬件设备商转变为软硬结合的数字音视频产业集团公司的过程。进入“十二五”规划阶段,通过不断转型发展,一个以信息技术为依托的文化产业集团正在形成并发展壮大。华录集团服务产业子公司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集智能交通应用、专业从事核心软件开发、数据处理与决策支持、智能交通及安防专业产品、系统集成与运营服务于一身,2011年 5月 5日在创业板上市后一直保持强劲增长势头。华录集团文化产业子公司华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下属的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录百纳”)拍摄制作发行的影视剧多次获得“五个一工程”、“飞天奖”、“金鹰奖”、“白玉兰奖”、“澳门国际电视节”、“东京国际电视节”、“首尔国际电视节”等海内外各级各类奖项,于 2012年 2月 9日上市后成为国有影视企业第一家上市公司。通过资本运作,集团在文化内容产业和服务产业规模逐年壮大,利润结构逐年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的成果已经显现。“科技与文化融合”阶段,华录集团的终端制造、信息服务、文化传媒三大板块经过几年的积累和发展,已经在各自的产业领域产生了足够的影响力和控制力。目前已经形成了以两家上市公司为代表的智慧城市、影视剧制作与发行新的产业集群和成长性公司,不断培育成长“智慧城市”、“智慧旅游”、“智慧教育”、“数字出版”、“4D院线”、“智慧云亭”等科技与服务文化深度融合的产业亮点。2013年初,华录集团又完成了对中国唱片总公司整体重组。2018年 5月,华录集团完成华录百纳控股权转让,华录集团合并资产、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规模将有所收缩,整体债务负担仍处于适宜水平,同时股权转让款的到账亦增加了公司资产流动性。华录集团作为中央直属企业,目前已形成多元化业务格局,其终端制造板块保持“中国高清第一品牌”的市场地位,为公司提供稳定的盈利来源。 截至 2021年末,华录集团资产总额为 2,338,402.41万元,负债总额为1,264,029.45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 527,412.76万元,净利润为 4,790.75万元。 截至 2022年 3月末,华录集团资产总额为 2,400,326.16万元,负债总额为1,320,869.70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 104,922.20万元,净利润为 5,083.51万元。 截至 2022年 3月 31日,华录集团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被司法冻结的情形。 四、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情况 1、发行人合并范围内重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 2022年 3月 31日,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12家,基本情况如下: 表 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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