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世茂能源(605028):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世茂能源: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5028 公司简称:世茂能源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李立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爱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爱华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拟以160,000,000股普通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次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32,000,000 .0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该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情况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是以生活垃圾和燃煤为主要原材料的热电联产企业,主要产品是蒸汽和电力,为客户提供工业用蒸汽并发电上网。世茂能源以“提供清洁、高效、稳定、可靠的综合能源服务”为宗旨,通过焚烧处置将生活垃圾转变为清洁能源,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D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行业,及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大类下的“热电联产”(分类编码:D4412)。 1、全国电力行业及绿色电力发展情况 2020年9月我国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开启了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新征程。我国二氧化碳排放体量大,从碳达峰到碳中和仅有30年时间,任务艰巨复杂。其中,能源电力的低碳转型是实现“双碳”目标的主战场。 目前,我国能源燃烧占全部二氧化碳排放的88%左右,电力行业排放占约41%,电力行业不仅要加快行业自身的低碳转型,还要助力工业、建筑、交通等终端用电部门实现更高的电气化水平。落实“双碳”目标,加快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是重中之重。2021年 11月,《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两份纲领性文件发布,要求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2025年、2030年、2060年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20%、25%、80%。随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多次提出大力发展新能源的相关要求。在电力供给侧,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12亿千瓦以上。在电力消费侧,研究构建推动“双碳”的市场化机制,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完善电价形成机制。在大力推动新能源规模化发展的政策激励下,202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历史性突破 10亿千瓦,水电、风电装机均超3亿千瓦,海上风电装机规模跃居世界第一。 2022年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 该意见将“探索开展绿色电力交易”单列于“构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机制”项下,指出应引导有需求的用户直接购买绿色电力,做好绿色电力交易与绿证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的有效衔接。该意见强调了绿电交易在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地位以及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市场价值,也为绿电交易市场赋予了“碳中和”时代的特殊意义,为绿电交易市场提供了新的发展路径。2022年1月18日,为全面促进消费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7部门发布《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发改就业〔2022〕107号)。方案指出,要引导用户签订绿色电力交易合同,并在中长期交易合同中单列,加强高耗能企业使用绿色电力的刚性约束,且明确提出了建立绿色电力交易与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挂钩机制。这一方案的公布给予了绿电交易市场新的活力,即绿电中长期交易合同与对高耗能企业使用绿电的刚性约束将一定程度地保证我国绿电交易市场规模;而一旦允许用户通过购买绿电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将进一步有效刺激用户参与绿电交易市场的积极性。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2年1-6月全国发电量稳步提高,绿色清洁能源发电持续增长。截至2022年6月底,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合计约11.35亿千瓦,占电力总装机容量的比重提高到46.50%。2022年1-6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409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5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第二产业用电量274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第三产业用电量69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61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6%。 2、热电联产行业发展情况 热电联产指利用锅炉产生的蒸汽对外供热,同时在供热过程中利用汽轮发电机产生电能的生产方式,是热能与电能的联合高效生产。热电联产企业主要焚烧原材料为燃煤,此外还包括燃气等其他化石能源。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循环经济,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国家鼓励对工业、生活废弃物如垃圾、污泥、煤矸石等低热值燃料进行综合循环利用。2017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生物质能供热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综合效益,依托当地热负荷,为具备资源条件的县城、建制镇提供民用供暖,以及为中小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我国提出了“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中长期目标,在全球都在推动绿色低碳经济的氛围下,近期能源的合理利用被多次写入国家相关政策当中。热电联产作为一种仍在大力推进的清洁能源发电、供热方式,同样受到国家重视。 2021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称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在园区发展方面,积极利用余热余压资源,推行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系统应用,推动能源梯级利用,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 2025 年底前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同时,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的资源化利用,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鼓励园区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建材绿色化。因此,我国正不断鼓励热电联产行业向集中化、绿色化发展,以更高效地利用能源,并减少污染。 3、垃圾焚烧处理行业发展情况 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2019年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底46个重点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25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应环境保护和能源利用的双重要求,垃圾焚烧发电供热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青睐和垃圾处理的首选方式。 (1)垃圾焚烧处理行业基本情况 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填埋、焚烧和堆肥三种形式。其中填埋和堆肥是中国长期以来最主要的两类处理方式,虽然处理成本和技术难度相对较低,但不能很好的达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要求,并会带来一定污染,垃圾再利用的比例很低,资源浪费严重。 相较于卫生填埋、堆肥等处理方式,垃圾焚烧具有处理效率高、对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等优点。垃圾经焚烧处理后仅产生少量的炉渣和飞灰,其中炉渣经过处理后还可用于制砖等其他用途,此外,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热量用于发电或供热,将进一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效益。因此,垃圾焚烧是目前较为实用,发展前景较大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 (2)垃圾焚烧处理发展情况 随着我国城市人口逐年增加,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对垃圾的处理需求将持续旺盛。 在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推动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垃圾收运体系日趋完善,处理设施数量和能力快速增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显著提高。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以焚烧处理为主,根据国务院发布《“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65%左右。”随着政府大力推进生活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能力的建设,我国垃圾焚烧处理行业的未来发展空间较大。 2022年1月,国家发改委等4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目标:“生活垃圾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 70 万吨/日左右,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 80 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60%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比重达到 65%左右”。 4、推动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 经过多年发展,垃圾焚烧发电已经成为较为成熟的产业,大部分垃圾焚烧处理企业一般采用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的模式。2021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务院发布《关于因地制宜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城镇集中供热价格和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政策文件,积极推动清洁能源热电联产发展,鼓励加快生物质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生物质发电补贴也优先支持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推动垃圾发电企业向热电联产方向发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双碳”目标、产业转型等多种因素制约的条件下,给公司周边客户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因素。面对外部复杂多变的不利情况,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环保成本加大,原料之一煤的价格高位波动,公司在股东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的指导下,合理调度生产,积极开拓新客户,依托中意(宁波)生态园的不断发展,努力实现业绩稳步增长。 1、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热、以热定电”的经营模式,在优先保证园区供热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锅炉产汽量及汽轮机配置,蒸汽进入汽轮机推动其进行发电并排出蒸汽用于供热。公司的供热价格采取煤热联动的市场化定价机制,上网电价由国家发改委统一规定。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主要原材料包括燃煤和生活垃圾,燃煤由公司自行采购,生活垃圾则由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运输提供,无需采购。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动力煤。公司运行管理部和物资采购部每月初根据燃煤库存情况预估当月采购数量,并由物资采购部安排采购。物资采购部向长期良好合作的供应商进行询价,采购价格参考秦皇岛港动力煤市场价格作为依据,通过对供应商报价的对比,最终确定供应商。燃煤到货后由技术研发部的综合分析室进行抽样化验,检验成分是否满足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入库。公司所需原材料的市场供应充分,采购量保持稳定。公司在保证生产需求的基础上维持合理库存,以满足生产需求。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热,以热定电”的生产方式。公司24小时不间断生产蒸汽,并根据客户实时用热需求安排实时蒸汽的产量,并在供热过程中,通过汽轮发电机组产生电能并上网。如锅炉生产的蒸汽量大于下游客户的蒸汽需求量时,则通过抽凝机组发电来消化冗余蒸汽。公司的实时供汽量根据热用户的蒸汽需求量的变化而变化,该过程主要通过安装在供热管道的流量计、温度压力变送器的实时参数来对锅炉的投料量、负荷进行调节控制。 (3)销售模式 公司所生产的蒸汽以直销的模式供给客户,工业蒸汽以吨计量,按月结算,公司每月以客户端热计量表上的客户蒸汽使用量及当月汽价制作确认表,待客户签字确认后,以上述金额作为收入确认依据。蒸汽销售采用煤热联动的市场化定价,公司根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合理制定供热销售价格,具体供热销售价格标准及确定办法如下:供热销售价格=煤热联动价格+脱硫脱硝热价+其他。公司每月将编制完成的《蒸汽价格调整通知单》发送给用热客户,以通知本月汽价变动情况。新增用热客户向公司提出用热申请,双方经协商后签订供热协议,明确供热参数如用汽量、蒸汽压力和温度等要素。公司根据新增客户的预计用汽需求情况,收取一定金额的开口费,并负责安装铺设供热主干管路到热用户厂区,由用热客户承担其厂区内的管线建设。 b、电力销售 根据公司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签署的《购售电合同》,公司所生产的电全部并入宁波电网,销售给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实现上网后再由国家电网销售到电力终端用户。根据《循环经济促进法》、《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发电标杆电价为每千瓦时0.65元(含税),并按实际上网电量予以并网结算。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世茂能源是以生活垃圾和燃煤为主要原材料的热电联产企业,主要产品是蒸汽和电力,为客户提供工业用蒸汽并发电上网。主要采用“以销定热,以热定电”的生产方式。公司24小时不间断生产蒸汽,并根据客户实时用热需求安排实时蒸汽的产量,并在供热过程中,通过汽轮发电机组产生电能并上网。报告期内公司业绩保持稳定增长的趋势,主要由于煤炭价格较上年同期明显上涨,受煤热联动价格影响,蒸汽销售价格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从而保持了公司业绩稳定增长;另一方面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合理调度生产,公司的盈利能力有所提升。 (四)市场地位 公司是余姚地区唯一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中心,余姚各街道、乡镇的生活垃圾除厨余垃圾中进行生化或堆肥处理的部分、可回收垃圾中进行资源再利用的部分及有害垃圾外,均由公司负责焚烧处理。同时,公司不断扩展公司的固废处理经营业务范围,已取得污泥焚烧处理项目备案,并中标中意宁波生态园垃圾填埋场治理项目,负责处理填埋场的垃圾。通过上述努力,公司作为当地主要固废处理中心的地位得以巩固。考虑到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属于邻避项目,周围公众接受程度不高,选址困难,且在筹建时即考虑了建设规模与当地生活垃圾产生量的匹配程度,并为未来生活垃圾的增长预留了改扩建空间,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在一个地区投资建设后,缺少再筹建第二个的动力和垃圾来源,因此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具有显著的先发优势,公司作为余姚地区唯一的垃圾焚烧处理中心和主要固废处理中心,区域独占地位具有可持续性。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 1、区位优势 公司位于余姚市滨海新城,作为区域性热电联产企业向中意宁波生态园,及周边电镀、食品园区提供集中供热。根据2018 年5 月公布的浙江省大湾区建设战略,包括中意宁波生态园在内的宁波前湾新区是浙江湾区经济的重要布局。中意宁波生态园是浙江省唯一、全国仅有的8个国际合作生态产业园之一。中意宁波生态园总规划面积40平方公里,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及新材料产业基地、节能环保产业基地等功能区块。公司作为该区域唯一的热源点,随着园区规模的不断扩大,园区内企业的不断增多,公司集中供热未来发展潜力较大。 2、先发优势 公司于2009年完成一期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设,并开始扩建二期垃圾焚烧项目,于2011年完成建设投产,成为国内较早进入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领域的企业之一。公司垃圾焚烧项目投产后,余姚各街道、乡镇的生活垃圾除厨余垃圾中进行生化或堆肥处理的部分、可回收垃圾中进行资源再利用的部分及有害垃圾外,均由公司负责焚烧处理。一般情况下,一旦在一个县市区已经建立了垃圾焚烧项目,后续其他企业将难以进入该地区。这主要是由于两方面原因:(1)一个地区的生活垃圾数量虽然每年有所增加,但基本稳定,垃圾焚烧处理企业的建设规模往往与该地区的生活垃圾数量相匹配;(2)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属于邻避项目,一旦当地已有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建设新项目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公司在余姚地区具备固废处理的先发优势,也为公司发展成为余姚地区的静脉产业园创造了优良条件。 3、管理优势 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长期服务于公司,在十余年的经营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垃圾焚烧、燃煤热电联产行业管理经验,建立了一套科学的系统化技术标准和运营模式。公司获得“垃圾焚烧厂无害化等级评定A级”,并多次被评为 “环保良好企业”。公司已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构建5S 现场管理体系,并建立了完善、高效的内部管理制度,且严格地运用在企业运行的各个方面,以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目前,公司已上线管控一体化信息系统,初步实现了生产经营的全程数字化管理。 4、技术优势 公司坚持以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为主导,建立了成熟的技术研发体系,并培养了行业内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公司目前拥有3项发明专利,48项实用新型专利,并在环保和节能方面形成了自己的优势。公司成立至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及具备较为完备的技术和人才储备。公司曾荣获“宁波节能先进单位”、“余姚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 等称号,并通过了“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等审核。此外,公司积极与同行业公司开展技术交流,不断提高本公司的生产技术水平,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种因素制约的条件下,给公司周边客户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因素。面对机遇和挑战,在董事会及公司经营层的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真抓实干、开拓进取,把“抓好安全生产、保证客户供热”作为年内总体目标,全力以赴保障安全生产运行,全面有序推进经营管理,紧抓安全环保生产,合理调度生产,加快项目及技术设备改造建设,完善内控制度,引进多元化人才,积极开拓新客户,依托中意(宁波)生态园的不断发展,努力实现业绩稳步增长。报告期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及环保处罚事件发生,得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22年上半年度主要经营工作如下: (一)报告期内生产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0,078.81 万元,同比增长 9.32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7,025.42万元、同比增长7.38%;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9,567.4万元,同比增幅 14.77 %;报告期末总资产规模 120,716.0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108,096.2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业绩保持稳定增长的趋势,主要由于煤炭价格较上年同期明显上涨,受煤热联动价格影响,蒸汽销售价格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从而保持了公司业绩稳定增长;另一方面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合理调度生产,公司的盈利能力有所提升。 (二)公司上半年主要经营工作情况 1、结合5S现场检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公司在生产运行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管理要求,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一是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执行安全例会制度,制定月计划,汇报月度安全工作;加大安全员的考核管理和监督工作。完成《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手册》的编制。二是安全管理教育更加扎实。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多项不同内容和主题的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2022年度安全培训及考试,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专题安全培训,对施工单位和安装单位开展项目进场前的安全培训教育等确保相关工作人员的施工和操作安全。组织员工进行了防疫演练、有限空间应急救援演练、消防演练,提升员工应急处置事故的能力。坚决杜绝各类违章违规作业,全面落实生产责任制。三是安全责任落实更加高效。对公司内工作环境进行5S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检查、曝光、整改、考核力度,以大力实施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工作,对重点工程项目和重点危险源加强现场监管,坚决杜绝各类违章违规作业,及时整治查处的一般隐患及采取措施有效管控较大风险,闭环台账建档管理。报告期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及环保处罚事件发生,得到了较好社会效益。 2、精细化管理保障生产高效运行 报告期内生产部门严格监控生产中的各个环节,严谨记录生产中的各项数据,在生产中做到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细致化和数据化,使生产中的各个组织单元精确、高效、协同和持续运行,做到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处理等。上半年生产部门通过完成3#机煤价变化带负荷经济性测算工作,形成经济效益表,实时切换执行经济运行方式;配合完成渗滤液站沼气入炉流量计安装、流量统计工作;实现一、二烟道自动切换功能等技术改进工作提高了公司的经济效益。同时,通过完成每天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建立班前班后会制度,落实班前巡检,垃圾入库量及质量的跟踪协调,垃圾燃烧变化的跟踪,设备缺陷的处理跟踪等把精细化管理落实到生产的各个环节为公司降本增效。 3、加强技术研发确保设备持续运行 公司坚持把技改项目建设作为保增长、增效益的重要手段,强化项目管理、优化协调服务、推动技改实施,加强重点技改项目的跟踪检查。2022年上半年公司研发部共完成16项技改,如3#炉旧捞渣机改造,3#、6#炉蒸汽吹灰改造等。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逐步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及设备,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以达到资源充分合理地利用。另外公司积极投入新项目的研发,让创新为公司注入新的活力,2022年上半年度新获得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9项,截止6月30日,公司拥有3项发明专利,48项实用新型专利。2022年上半年,公司共投入研发费用626.81万元,同比增长10.45%。 4、不断完善公司内控管理制度 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还需要有与之相匹配的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规范化有助于增强员工的主动性和认识上的统一性。今年上半年,公司引入了新的绩效管理体系,提升了人力资源的管理决策能力,促进了员工的职业发展,企业的管理职能显著加强。另外,2022年上半年公司完善了多项管理制度,如《年度目标管理制度》、《人力资源作业指导书》、《绩效考核制度》、《廉政管理制度》、《制度流程与文件管理办法》等,保障公司运作的有序化、规范化、降低企业经营运作成本,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5、抓紧推进各个项目有序开展 三期募投项目是公司新一轮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克服困难,根据计划积极高效有序推进三期募投项目建设。第一、综合配套的化水站、综合水泵房两个单体已经完工,室内外管沟建设完成,并进行了防腐处理,已经进入设备安装阶段,预计下半年建设完成投入使用;第二、高温高压发电机组土建工程开始建设,完成主体设备及辅机招议标定标、合同与技术协议的审核与会签工作,锅炉本体渣坑及支柱至0.00米层施工结束,B-C除氧跨0米至4.2米二楼平台支撑架施工,主控楼8米平台、1#汽机基础施工至-1.5米,安装公司已定标,计划7月20日开始接锅炉钢架。 第三、配套热网管线及其他辅助工程抓紧建设中,及时满足客户用汽要求。 在积极抓紧推进募投项目同时,公司日处理500吨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已于2022年5月20日收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日处理500吨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甬环建〔2022〕20号,同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公司正在设备采购及工程建设准备。 6、面对疫情不利因素积极开拓新客户 公司肩负了中意宁波生态园及小曹娥电镀园区用户的供热重任,根据客户需求先后完成了相关管线改造工程,网管线工程部分改迁进一步向外延伸,及时满足客户的需求。同时,面对国内外疫情的不利因素,周边客户生产销售受到一定不利影响,公司积极拓展新客户,上半年新增热用户5家,并已正常供汽2家。服务是部门的永恒主题,优化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热网管道的巡查和保养力度,确保管道、仪表无故障,各供热管道安全平稳运行。 7、引进人才提升员工素质 在企业的发展中,人才的重要性越来越得到管理层的普遍认同,2022年上半年,公司针对人才现状,做好人才储备工作,建立管培生培养计划。上半年引进专业性管理人才和高技术人才各1人,专科(本科)学历及以上人员增加26人,同比增长14%。公司建立了多层次、多方面的员工培训机制,特种(设备)作业员工外培训考证、运行部门组织的一线员工操作技能的培训,参与生产运行新进的员工定期组织理论考试和现场的实操考试等,让新员工能够快速融入到自己的工作岗位中,让老员工能够保持与时俱进,与公司同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系本期销售招待费用减少。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系报告期内现金流充裕,从而银行存款增加,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系报告期内募投项目建设,固产投资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系本期发放分红款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主要受限资产情况为:1、货币资金9,501,739.04元,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8,501,739.04元和保函保证金1,000,000.00元;2、固定资产12,181,511.82元,用于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抵押。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为推动公司参股公司甬羿光伏业务开拓,保障未来可持续发展,本着“优势互补、务实合作、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与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前湾发展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同步增资甬羿光伏新增的注册资本金4,600 万元。本次增资后,甬羿光伏注册资本金由2,200 万元变更为 6,800 万元,公司按18%股权比例向其新增注册资金人民币 828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向甬羿光伏认缴的注册资本金为1,224万元。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9)。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三期募投项目: 三期募投项目是公司新一轮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克服困难,根据计划积极高效有序推进三期募投项目建设。第一、综合配套的化水站、综合水泵房两个单体已经完工,室内外管沟建设完成,并进行了防腐处理,已经进入设备安装阶段,预计下半年建设完成投入使用;第二、高温高压发电机组土建工程开始建设,完成主体设备及辅机招议标定标、合同与技术协议的审核与会签工作,锅炉本体渣坑及支柱至0.00米层施工结束,B-C除氧跨0米至4.2米二楼平台支撑架施工,主控楼8米平台、1#汽机基础施工至-1.5米,安装公司已定标,计划7月20日开始接锅炉钢架; 第三、配套热网管线及其他辅助工程抓紧建设中,及时满足客户用汽要求。 (2)炉排炉改扩建项目: 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垃圾处理要求,实现资源循环利用,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公司日处理500吨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于2022年5月20日收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日处理500吨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甬环建〔2022〕20号,同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内容详见公司《世茂能源关于日处理500吨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7)。目前炉排炉改扩建项目已签订设计合同、炉排炉与余热锅炉设备采购合同,项目正积极推进中。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投资者在对公司的股票进行投资价值判断时,应特别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政策风险 (一)产业政策风险 公司是以生活垃圾和燃煤为主要原材料的热电联产企业,受产业政策的影响较大: 1、根据国家发改委于2012年3月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规定,公司目前垃圾焚烧发电的上网电价为0.65元/度;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公司资源综合利用产生的电力、热力产品享受增值税100%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公司垃圾处理处置劳务享受增值税70%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3、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提高生活垃圾焚烧补贴标准的复函》(余政办函〔2017〕133号)文件,政府向公司支付生活垃圾焚烧补贴,单价为60元/吨。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5月11日出具的《关于调整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费的复函》(余政办函[2020]54号),以及余姚环卫与世茂能源于2020年6月24日签署的《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生活垃圾焚烧补贴改名为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费,标准由60元/吨调整为64元/吨。 未来如果相应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如政府降低或取消垃圾发电价格补贴、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费,则对公司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二)环保政策风险 公司是以生活垃圾和燃煤为主要原材料的热电联产企业,相关业务受国家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严格监管。近几年来,政府一方面出台了支持环保行业快速发展的有利政策,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对环保行业的监管力度。公司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有关要求运营,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受到环保处罚。 然而,燃煤和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灰渣、噪音等,尤其是垃圾焚烧所排放的烟气中含有二氧化硫、氯化氢、氮氧化物、二噁英等物质若处置不善或未达标排放,可能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因此相关生产过程受到环保部门的严格监管和公众舆论的密切关注。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政府对环保工作的日益重视,国家和各地方政府将制定和实施更为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并提高现有的环保标准。这会导致公司的环保投入将随之增加,对公司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三)税收政策风险 为推动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公司垃圾焚烧炉生产所用原料为生活垃圾,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以下称《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公司资源综合利用产生的电力、热力产品享受增值税100%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公司垃圾处理处置劳务享受增值税70%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若未来该项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出现变化,则发行人可能无法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从而导致公司的盈利水平受到较为明显的影响。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关于宁波市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45号),公司于2020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有效期三年(2020年至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3310087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未来,如果公司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或者国家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导致公司不能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将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将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生活垃圾供应的风险 生活垃圾是公司主要生产原材料之一,生活垃圾的供应量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处理的生活垃圾由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运送至公司,其供应量主要受到余姚地区的垃圾收运体系和人口数量及生活习惯的影响。现阶段,公司是余姚地区唯一的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生活垃圾供应量稳定增长,但不能排除随着垃圾分类政策的推行、余姚地区居民人口数量或生活习惯的变化,导致生活垃圾供应量下降,使得公司生产成本上升,影响经营业绩。 同时,虽然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的选址艰难,是典型的“邻避”项目,但不能完全排除政府投资新建其他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的可能,从而导致公司的生活垃圾来源被分流,影响经营业绩。 (二)业务地域集中的风险 公司从事热电联产行业,其中热力业务主要面向工业用户供应所生产的蒸汽,下游客户需求强度与余姚经济的活跃程度紧密相关。报告期内,公司是中意宁波生态园以及周边电镀、食品园区供热的唯一热源点,中意宁波生态园还处于发展起步状态,随着园区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规划中的前湾新区的建设,公司业务覆盖区域内的工业企业将不断增多,未来能源需求也将不断增加,为公司能源供应业务的发展创造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与此同时,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区域集中在宁波余姚地区,该地区经济发达,人民生活水平较高,政府对环保的要求较高,为公司业务发展创造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如中意宁波生态园及前湾新区的建设进度不及预期,将给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及业绩的持续增长带来不利影响。同时,余姚经济波动将对电力、热力行业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影响。当余姚经济处于上升阶段时,工业生产活跃,蒸汽需求增长;当余姚经济处于下降阶段时,工业生产放缓,蒸汽需求下降。目前,余姚整体经济水平稳定增长,若未来受到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影响,蒸汽供需形势变化,政策、销售价格及燃料价格走势等发生不利变化,则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安全生产风险 热电联产企业安全生产体现在设备连续、安全、可靠的运行。如果因自然灾害及运行、维护不当发生事故,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供热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主要是指热水锅炉运行时的风险,高温热水锅炉在运行中,如果出现违章操作、安全附件失灵等特殊情况,可能出现超压、超温、汽化、爆管等事故,如处理不当会引起锅炉爆炸。高温热水锅炉在密闭状态下运行,当压力超过设备承受压力时,可能会造成事故。 因此,安全生产管理一直是公司日常运行的工作重点,公司认真接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公司各部门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制定了追责制度,建立了全员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并且通过了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采用具有高安全标准的设备,并对锅炉压力、温度、管道设施压力等关键指标进行实时监控,安装自动报警装置,对危险源建立了巡视排查制度,同时对锅炉相关岗位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岗前安全培训,确保工作人员遵守规章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出现重大供热安全责任事故,未因安全生产原因受到处罚。尽管公司在供热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建立了严格的内控制度,但一旦出现未严格执行的情况,仍然存在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可能,从而对公司运营造成较大的损失。 三、公司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及人才不足的风险 公司已经培养和积累了一批具有管理经验的核心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已建立了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但是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资产规模、人员规模、管理机构都将迅速扩大,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亦将趋于复杂,对技术和管理人才需求较高,使公司经营决策和风险控制的难度大为增加,未来伴随行业竞争加剧,同时受个人职业规划、工作环境、家庭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管理人员流失的可能,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及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此外,如果内部人才储备、外部人才引进未能与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同步,在市场人才供应不足的情况下,可能对公司新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不利影响。面对不利因素,公司及时调整、完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积极引进人才,努力降低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按时实施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主要投资于“燃煤热电联产三期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包括厂房建设及装修、设备采购及安装等一系列系统性工作,项目的整体实施会受到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设备采购及安装等诸多关键环节的影响,募投项目存在不能按时实施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募投项目投产后,将明显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可行性经过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讨论及审议通过,但募投项目投资是基于目前的市场环境及对未来市场需求趋势的分析,项目的盈利能力还要受未来的产业政策、市场需求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公司的募投项目存在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效益分析仅为预测性信息,请投资者特别注意上述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世茂能源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2年1月7日下午在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产业园广兴路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立峰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 人,代表股份114,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所有议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世茂能源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4月1日下午在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产业园广兴路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立峰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108,07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所有议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5月,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小平先生因年龄及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位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涉及的污染物主要由废气、废水、固废。燃煤炉废气主要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废水主要是脱硫废水,固废主要是煤灰、煤渣、脱硫石膏、布袋除尘器废布袋;垃圾炉废气主要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氯化氢、一氧化碳、重金属以及二噁英,废水主要是垃圾渗滤液,固废主要是飞灰、炉渣、布袋除尘器废布袋;另外公用系统废水还有化学水处理废水、生活废水;全厂无组织废气主要是硫化氢、氨气、粉尘和臭气浓度。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燃煤炉已建设废气治理工艺为:SNCR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湿式电除尘。 脱硫废水治理工艺为:酸碱中和+絮凝沉淀+氧化,煤灰、煤渣和脱硫石膏为一般固废,均外卖综合利用。 垃圾炉已建设的废气治理工艺:(3#炉)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SCR脱硝,(6#炉)SNCR脱硝+P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SCR脱硝,(4#炉)SNCR脱硝+P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 渗滤液治理工艺:厌氧+生化+超滤+纳滤+反渗透。 飞灰治理工艺:螯合稳定化,炉渣为一般固废,外卖综合利用;煤炉与垃圾炉的废布袋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公用系统的化学水处理废水治理工艺为:酸碱中和。 全厂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工艺:垃圾仓以及进垃圾仓通道密闭处理,入口设置风幕,锅炉一、二次风机吸风口设置在垃圾仓中,使垃圾仓形成负压,防止臭气外溢,灰库、石灰仓等设置仓顶除尘器。 以上所有防治污染设施全部正常运行。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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