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星湖科技(600866):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星湖科技: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866 公司简称:星湖科技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陈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军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艳娟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业务规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可能面对的风险的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2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2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的规定,追溯调整 2021 年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试生产产出的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将原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影响固定资产成本的净额,调整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根据解释第 15 号的相关规定,对 2021 年度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影响项目进行重述。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食品添加剂行业情况 食品添加剂被广泛运用在食品加工中,其在食品的保鲜,以及提升食品营养价值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是现代食品工业不可缺少的重要原料。食品添加剂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升级的消费需求,为食品工业繁荣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食品添加剂产业链中,上游为食品添加剂原料,主要分为绿色天然成分及化工精细类原料,中游为各类食品添加剂生产制造厂商,下游被广泛应用于各类食品、饮料、调味品中。在食品添加剂行业的快速发展过程中,随着社会对食品安全日益重视以及国家对企业环保监管力度不断加大,部分规模较小、经营不规范的企业将逐渐被淘汰,优势企业发展将更加迅速,行业整合将进一步加速,市场集中度将不断提高,企业规模化经营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公司在食品添加剂方面具有先发优势和技术优势,是国内最早研发、生产、销售核苷酸添加剂产品,公司研发呈味核苷酸二钠是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研发成果当时属填补国内空白的产品,曾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公司食品添加剂的主要产品有:食品添加剂系列—呈味核苷酸二钠(I 加 G)、肌苷酸二钠(IMP)、玉米发酵物等产品。2022年上半年公司食品添加剂销售收入4.42亿元,同比增加21.49%,占主营业务收入的71.58%。 (二)化学原料药及中间体行业情况 化学原料药处于医药产业链上游,是保障药品供应、满足我国居民用药需求的基础。医药中间体是医药化工原料至原料药或药品这一生产过程中的一种精细化工产品,化学药物的合成依赖于高质量的医药中间体。医药中间体行业的下游行业主要是原料药生产行业,而原料药与制剂处于上下游产业链的关系,下游制剂药物的消费需求将直接影响原料药的需求。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老龄化程度攀升,药品的需求量在很长一段时间呈上升态势,因此,从成品药传导至整个中间体及原料药行业的发展。近年由于受原料药产量急剧下降影响,原料药价格上升趋势明显,抬升了处于下游的化学制药企业生产成本。制剂企业先后通过自建原料药生产线或兼并收购原料药生产企业形成制药行业产业链的上下游对接,加大了国内原料药产业的竞争。 公司同时拥有生物发酵和化学合成方面的核心技术,在生化原料药、医药中间体方面具有技术优势和生产优势。公司化学原料药及中间体主要产品有:医药系列—肌苷、利巴韦林、脯氨酸、鸟苷、腺苷、腺嘌呤、艾滋病药物中间体、丙肝药物中间体、糖尿病药物中间体、镇痛药物中间体、心血管药物中间体、癌症病药物中间体等。2022年上半年公司化学原料药及中间体销售收入1.76亿元,同比减少22.12%,占主营业务收入的28.42%。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行业领先优势 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属于高科技的生物发酵与化学合成产业,该产业前期投资规模大,发酵过程操作的技术性很强,存在投资与技术双重门槛。公司已在该行业积累了数十年经验与资源,拥有先进的工艺水平、自动化装备等,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的生产技术优势。公司的呈味核苷酸二钠、肌苷酸二钠、鸟苷酸二钠是填补国内空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民族品牌的国家重点新产品;公司“呈味核苷酸二钠关键生产工艺技术”研发项目于2005年1月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呈味核苷酸二钠(简称 I+G)高活性酶法转化清洁生产新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技术水平,授权发明专利“一种磷酸转移酶基因PHOC(I)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取得2020年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大赛(决赛)的“最具投资潜力奖”;公司参与制定了呈味核苷酸二钠、鸟苷酸二钠等产品的国家标准,且已于2016年由国家卫计委发布实施;公司多个原料药产品在国内及国际市场均具有较明显的领先优势。 (二)技术和质量优势 星湖科技三十多年深耕于生物发酵和化学合成为核心技术的食品、医药产品领域,微生物制造行业管理经验十分丰富,储备了一支高水平的企业生产管理和技术人才队伍。建立了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东省肇庆星湖重点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氨基酸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微生物制造健康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黑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四川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拥有发酵、提取小试、中试先进设备,为公司食品添加剂及健康食品相关产品的研发提供了平台。报告期内,公司整合本部及子公司研发机构,组建成立星湖中央研究院,统筹创新资源,调动创新积极性,提高创新效率,加快成果落地。 公司拥有优秀的技术研发团队,并与多所知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公司建立了产品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从原料控制、技术保障、生产过程控制、销售环节控制等各个环节加强质量控制与保证。在原料药方面,公司建立并实施完善的GMP质量管理体系;医药CMO业务方面,具有一系列在业内领先的生产工艺,使产品质量稳定,成本优势明显。在食品、食品添加剂方面,公司依据相关法规和客户的要求建立适合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了ISO9001、FSSC22000、KOSHER、HALAL等体系认证,主要产品质量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其中“粤宝牌”原料药通过了国家GMP认证,利巴韦林通过了美国FDA及澳大利亚TGA认证,执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 。 (三)品牌声誉优势 公司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以及供货的及时性,在下游客户中具有较高的品牌影响力。公司主营产品“星湖牌”食品添加剂系列、“粤宝牌”医药系列等主要产品的生产规模、市场占有率均居国内前列,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品牌美誉度和知名度。 (四)营销网络优势 公司的营销网络优势主要表现在产、供、销及研发等方面获得较佳的规模经济效应和产品协同效应优势,并依托规模优势、优质的服务及稳定的产品质量,在成熟的销售网络下拥有了稳定的高质量客户群,包括在食品、饲料、医药等领域都已拥有成熟的工业客户,公司与国内外大型企业建立起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同时,公司营销队伍能力突出、机制完善,有利于开展多品种产品销售,且多品种的投放也能更加完善品牌和渠道,降低公司的营销费用。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班子带领全体员工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认真贯彻落实部署要求,“跟着干、想着干、帮着干”,以“稳中追赶”工作总思路,狠抓重点工作举措,全员同心协力、拼搏奋斗。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同时,尽最大努力克服原材(燃)料大幅涨价、用电用气受限等困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严峻挑战中经受了考验,生产经营持续健康稳定发展。2022年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6.31亿元,同比增加3299万元,增幅5.52%;实现净利润7844万元,同比增加1380万元,增幅21.36%。 1.肇东升级改造项目达标达产,实现降本增效,强化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实力。 肇东公司以达标达产为新起点,坚持苦练内功,加强精细化管理,推动技术进步,实现稳产高产,深化成本管控,低成本优势有效显现。2022年上半年,肇东公司通过技术进步,使产品收得率均同比有所提升,产量同比有较大幅度提升,为公司创造效益发挥重要作用。 2.深耕市场,抢份额增销量。 认真策划做好市场布局,加强市场开拓和策略销售,积极参与客户采购的招投标争夺订单,抓大不放小。面对上半年疫情的重大挑战,针对华东等地停工停摆、物流受阻、市场消费餐饮疲软、需求下滑等严重影响,销售部门密切联系客户和市场跟踪,强化销售服务,全力稳市场。深化拓展各方合作关系,积极制定促销激励政策,着力稳客户、拓市场、增销量、促效益。 3.加强研发攻关,提高创新效果。 统筹技术力量,加强与专业研发机构的合作,推进氨基酸原料药新产品研发攻关,争取取得突破性成果。加快新产品从中试到大生产的技术攻关突破,优化原有产品生产工艺,强化现有医药产品技术上水平、降成本的攻关,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防风险保安全,维护安全稳定大局。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主体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护网。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深化“一线三排”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防安全树标”、“消防安全风险化解”、“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等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岗位安全“明白卡”,夯实基础管理,提升本质安全。不断优化环保治理,提升治理质量,持续推进清洁生产、绿色低碳发展,切实强化各类风险管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6月20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新集团、伊品集团等股东持有的伊品生物99.22%之股份,并拟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2022年6月2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1556)对本次重组的申请材料予以受理。2022年6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暂时中止审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项目。2022年6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221556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本次重组的中止审查申请。经2022年8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次重组事项尚需获得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审查、批准或核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上述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审批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若能取得相关核准并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的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等有重大影响。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医药中间体和玉米发酵物产品销售下滑,以及去年同期试生产的核苷酸类产品成本偏高,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号)的规定将销售的试产产品进行追溯调整后增加去年同期营业成本,使本报告期营业成本同比下降。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销售差旅费用减少。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新增了并购费用,但因绩效工资和停产费用减少,综合影响后同比变化不大。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汇兑收益同比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减少。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对产品的研发投入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肇东公司收到进项留抵返还3,389万元以及支付的绩效工资同比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肇东公司发酵产业园项目建设完成投产,项目建设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同时去年同期收到健康产业公司土地处置价款2,287万元,综合影响后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比仍有所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借款规模减少。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3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与广东省五金矿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以1元价格转让公司持有的参股子公司新材料公司46.43%的股权。公司对新材料公司的初始投资成本为 1.56 亿元,从 2013 年 8 月起,公司对新材料的持股比例从 51%下降至 46.43%,自此,新材料公司不再纳入公司的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与此同时,公司对新材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由成本法变为权益法,按投资比例确认新材料的经营亏损。至2015年12月起公司对新材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已减记至0元。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详见公司2022年3月29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22-020)。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久凌制药:注册资本为2,303.03万元,截止报告期末,总资产31,736.84万元,本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经营范围为:医药中间体、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学原料药研究开发(含中小规模试剂)、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创新药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自营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2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6,368.47万元,占星湖科技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10%,实现净利润635.81万元,占星湖科技2022年上半年净利润的比例为8.11%。 2、肇东公司:注册资本为56,00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总资产98,736.79万元,本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经营范围为:生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化工产品、复合肥料等。2022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1,875.04万元,占星湖科技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0.53%,实现净利润5,486.61万元,占星湖科技2022年上半年净利润的比例为69.95%。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面对的风险 ①原材料价格和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原材料为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重要构成部分,而玉米淀粉占公司原材料比例较高,对公司产品成本影响较大。并且,玉米淀粉价格受全球市场供需、产品景气周期、全球气候变化等因素影响较大。未来,若玉米淀粉等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升,将直接导致公司采购成本相应提高,从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及经营业绩。 国际疫情蔓延对世界经济产生严重冲击,影响产业链及供应链,市场变化导致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产品将面临需求减少、资金回笼慢的严重挑战。若未来疫情进一步恶化导致海外市场受限、海外航运中断或成本增加,也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②安全生产及环保处罚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医药化工领域,对生产操作的要求较高,如存在生产环节操作不当或管理、维护措施不到位的情况,可能引发员工工伤、化学用品泄露甚至爆炸、火灾等安全事故。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通过相关制度的严格执行,保障公司安全生产活动。但是,由于生产工艺流程繁复,对设备操作要求较高,未来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仍不能完全排除因设备故障、工艺操作不当乃至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所导致的安全风险。 此外,公司的生产过程中均会产生废水、废气等污染物,如果处理方式不当,可能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并可能受到环保部门相关监管措施,从而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并积极投入、完善环保设施,但如果未来国家及地方政府进一步提高环保监管要求,或因公司日常经营中对排污监控管理不善,可能因此受到当地环保部门的处罚,从而对公司持续经营或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③产品质量安全与使用风险 公司有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自成立以来亦未发生食品和药品安全方面的责任事故,但若发生行业系统性的食品、药品安全质量等不可预计的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的信誉度、市场形象、终端销售等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并产生赔偿风险。另一方面,公司的产品不是最终消费者直接使用的产品,作为终端消费品行业的上游企业,其提供的产品需要依赖下游企业的正确使用。一旦下游终端生产企业存在违规违法的情况,例如有些企业不遵守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说明或规则,在食品中添加不适,则可能带来安全风险,影响添加剂企业在公众眼中的形象。 ④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外销产品主要以美元标价及结算,人民币汇率的波动,随着公司出口业务规模的增长及波动的加剧,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大幅升值,将有可能给公司带来汇兑收益或汇兑损失并在一定程序上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⑤商誉减值风险 2019 年公司完成了对久凌制药股权的收购,久凌制药受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限制性要求,长江支流岸线规定范围内不予新建、扩建化工厂及化工项目等因素影响,使久凌制药新产品环评受限,对久凌制药的未来新产品的扩展造成较大的影响。 久凌制药受单一客户依赖度和新产品推出不达预期的影响,若未来久凌制药经营业绩未达到预期水平,公司将面临计提商誉减值的风险。 ⑥专利诉讼风险 CJ第一制糖株式会社认为公司的 I+G产品和 IMP产品侵犯其专利(专利号为: ZL200910266085.7),因此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2019年10月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出具的《传票》、《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案件已经一审开庭审理,目前尚未收到判决结果。公司自1999年开始生产、销售上述诉讼涉及的I+G和IMP产品,是国内最早研发、生产、销售该等产品的企业之一,其中,公司研发的 I+G 产品是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属填补国内空白的产品,于2005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报告期间,上述涉诉案件已开庭审理,公司高度重视上述诉讼,已通过聘请专业知识产权律师等方式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然而,未来若公司败诉,则将面临停止生产、销售前述产品以及承担赔偿(原告起诉要求赔偿的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等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鉴于该诉讼案件尚在法院一审审理阶段,尚未判决,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等待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 2、应对的措施 ①科学规划各产业基地发展布局,抓好各产业基地的优化、统筹、协调,促进产能充分释放,确保满负荷生产运行,降低整体运行成本,实现公司高质量、差异化、集约化发展。 ②充分发挥公司各研发平台的整合功能,加强企业技术进步,加快产学研合作的进度,加强关键技术攻关,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进一步加快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应用和产业化转化能力,促进新产品落地并出效益。 ③进行一步落实聚焦数字赋能,围绕企业战略和业务目标,推动数字化转型,通过引入数字化管理手段,搭建一个高效、敏捷的流程化管理平台,形成“一总部多基地(1+N)”的数字化管控模式,更好地落实高效一体化运作模式,为企业创造价值,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④进一步抓好引、用、选、育、留,拓宽招才引起智渠道,扎实做好人才工程引育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⑤加强环保安全治理,结合公司现有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完善安全、环保合规性运行的制度保障和措施手段,确保企业安全健康运行。 ⑥开展财务共享中心建设,打通产、销、存各个环节,全力打造价值型财务管理体系,提高公司财务管控能力。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上无否决议案、无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形。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4月8日,王立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详见公司于4月8日披露的《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临2022-024)。 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选举高上、周磊为公司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详见公司于 4月 15日披露的《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临2022-026)。 经2022年5月6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高上、周磊为公司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详见公司于5月7日披露的《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2-037)。 2022年7月5日,赵谋明因连续任职已满六年、刘令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详见公司于7月7日披露的《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临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刘艳清、刘衡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详见公司于7月22日披露的《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临2022-056)。 2022年7月29日,李洁群因届法定退休年龄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详见公司于7月30日披露的《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退休离任的公告》(临2022-058)。 经2022年8月8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刘艳清、刘衡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详见公司于8月9日披露的《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2-060)。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公司下属的生物工程基地和星湖生化制药厂属于国控污染源重点单位。相关单位排污信息如下: 公司生物工程基地、星湖生化制药厂使用天然气锅炉,肇东公司使用燃煤锅炉,其外排废气中主要污染物包括烟尘、SO2和NOx,外排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氨氮等。四川久凌使用天然气锅炉,外排废气中主要污染物包括烟尘、SO2、 NOx,外排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包括CODcr、氨氮等。广安一新不设锅炉,园区供应蒸汽,生产工艺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VOCs,外排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包括CODcr、氨氮等。公司2022年上半年外排污染物均可稳定达到行业及国家标准,其中:生物工程基地外排污染物中烟尘浓度控制在10mg/m3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20mg/m3;SO2排放浓度控制为 0.3mg/m3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 50mg/m3,SO2排放量为 0.028t,允许排放总量为5.5296t/a;NOx排放浓度控制在44mg/m3左右,执行排放标准150mg/m3,NOx排放量为4.034t,允许排放总量为41.396t/a;CODcr排放浓度控制在22mg/L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100mg/L,CODcr排放量为60.61t,允许排放总量为226.24t/a;氨氮排放浓度控制在1.6mg/L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10mg/L,氨氮排放量为4.651t,允许排放总量为22.624t/a;星湖生化制药厂外排废气中烟尘浓度控制在5.5mg/m3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20mg/m3;SO2排放浓度控制在3mg/m3左右,执行排放标准50mg/m3,SO2排放量为0.27t,允许排放总量为4.77t/a;NOx排放浓度控制在18mg/m3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150mg/m3,NOx排放量为1.7t,允许排放总量为18.6t/a;废水中CODcr排放浓度控制在49mg/L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120mg/L,CODcr排放量为21t,允许排放总量为480t/a;氨氮排放浓度控制在11.9mg/L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35mg/L,氨氮排放量为5t,允许排放总量为140t/a。 肇东公司外排废气中烟尘浓度控制在 5mg/m3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 30mg/m3,烟尘排放量为2.82t,允许排放总量为19.76t/a;SO2排放浓度控制在30mg/m3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100mg/m3,SO2排放量为17.46t,允许排放总量为65.87t/a;NOx排放浓度控制在52mg/m3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100mg/m3,NOx排放量为27.87t,允许排放总量为65.87t/a;CODcr排放浓度控制在130mg/L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300mg/L,CODcr排放量为66.37t,允许排放总量为218.56t/a;氨氮排放浓度控制在5mg/L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25mg/L,氨氮排放量为2.39t,允许排放总量为20.84t/a。 四川久凌老厂外排废气中NOx排放浓度控制在73mg/m3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150mg/m3,NOx排放量为0.46t。CODcr排放浓度控制在37mg/L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100mg/L,CODcr排放量约为0.38t,允许排放总量为4.87t/a;氨氮排放浓度控制在5.5mg/L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20mg/L,氨氮排放量为 0.05t,允许排放总量为 0.73t/a。四川久凌新厂外排废气中 NOx排放浓度控制在101mg/m3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150mg/m3,NOx排放量为0.34t。CODcr排放浓度控制在107mg/L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400mg/L,CODcr排放量约为1.31t,允许排放总量为6.57t/a;氨氮排放浓度控制在2mg/L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35mg/L,氨氮排放量为0.02t,允许排放总量为1.09t/a。 广安一新外排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控制在13mg/m3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60mg/m3,VOCs排放量为 0.804t,允许排放总量为 7.889t/a;CODcr排放浓度控制在 113mg/L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320mg/L,CODcr排放量为2.615t,允许排放总量为10.914t/a;氨氮排放浓度控制在1.9mg/L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25mg/L,氨氮排放量为0.037t/a,允许排放总量为0.853t/a。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环保方面的号召,坚持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以经济与环保同步发展、共同提升为宗旨,着力于打造一个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企业,实现社会、环境及利益相关者的和谐共生。公司建有较为完善环保治理设施,并保证环保设施运行完好率100%,在清洁生产方面,持续开展节水、节能、减排技改,实现清洁生产目标。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设施稳定运行,生物工程基地、星湖生化制药厂、肇东公司、四川久凌、广安一新均安装了废水、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进行联网,可实时监控公司外排污染物情况,各排污口均进行了规范化设置。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政策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公司下属国控污染源重点单位均按照要求持有排污许可证。公司按照国家环保政策要求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监督员制度等,并配备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对环保专业化管理。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为提高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并确保突发性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及时、有序、高效的组织应急救援工作,紧急疏散人员,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展影响到周围环境,将事故损失和社会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结合公司的生产情况、基础设施、地理位置、交通情况等基本情况,生物工程基地、星湖生化制药厂、肇东公司、四川久凌及广安一新均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分别当地环保部门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综合预案、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液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其他危化品泄漏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废水处理设施专项应急预案等。核心是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联络、应急人员和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体系,应急预案中规定了事故的报告方式和内容,对环境污染事故现场实施有效的应急处置,以降低环境事故损失和影响。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生物工程基地和星湖生化制药厂作为国控污染源重点单位均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81号)等要求规定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对厂区内的废水定时进行监测。监测数据采用在线分析仪进行连续自动检测和手动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自行监测信息于每次监测完成后的次日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众网上的“广东省重点污染源综合管理平台”中的“企业自行监测信息报送平台”上公布。公布内容和频次:废水中的 pH、CODcr和氨氮实时公布(每两小时一次),悬浮物、总磷等指标每季度一次,工艺废气每半年一次,噪音每季度一次。同时,针对突发环境事故制定了应急环境监测方案,第一时间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应急监测,掌握第一手监测资料,并配合地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应急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环境污染事故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咨询专家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环境污染事故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决策的依据。 肇东公司、四川久凌及广安一新均属于市级污染源重点单位,根据污染物技术方法进行自行监测,不定期的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废水、废气、噪声等方面的监测。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星湖科技下属单位所有外排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排放量满足当地环保部门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环保方面持续加大污染物治理力度,检视环境存在的问题,攻坚克难,谋划绿色发展思路。报告期内对生化药厂噪声治理进行提质改造;对生物工程基地发酵尾气防治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对废水处理系统的收集池废气由无组织该有组织处理后排放,大幅改善了厂区周边环境质的收集治理并规范取样平台建设等,持续推行科学发展和循环经济,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从严从细落实好各项任务,确保在保护周边生态环境方面担负起了应尽的责任。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1、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通过完善制度,实施“跑冒滴漏”等专项整治,强化考核等认真统筹部署。 2、加强宣传和业务培训,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提升减碳管理能力。 3、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目标。到2022年上半年公司下属所有生产企业均取得清洁生产企业,按清洁生产企业要求,持续实施。 4、实施节能减碳项目,筑牢降碳基础。如生化药厂锅炉燃生物质改天然气、基地新线发酵尾气处理进行升级改造、基地环保车间现有罗茨鼓风机更换为节能风机等,取得了良好的节能减碳效果。 5、倡导绿色办公、低碳生活。公司号召每位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均应做好标杆、当好表率,养成绿色办公、低碳生活的好习惯。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身边的人,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肇庆市委组织部、肇庆市乡村振兴局有关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五大提升核心任务,2022年上半年公司乡村振兴工作重点在深入调研、抓好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做好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开展宣讲活动、有序推进重点帮扶项目、抓好乡村产业发展和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经费筹集等七方面,会同牵头和组团单位,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6月20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新集团、伊品集团等股东持有的伊品生物99.22%之股份,并拟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详见临2022-049《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年6月2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1556)对本次重组的申请材料予以受理。2022年6月29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暂时中止审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项目。2022年6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221556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本次重组的中止审查申请。相关事项进展详见临2022-059《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对伊品生物财务报告的加期审计和对申请文件的相关数据的更新工作,经2022年8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详见编号为:临2022-065的《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