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生材(688203):海正生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2年08月14日 16:11:04 中财网

原标题:海正生材:海正生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海正生材 证券代码:688203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HISUN BIOMATERIALS CO.LTD.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工人路 293号 301-07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五日
特别提示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生材”、“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2年 8月 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科创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首日跌幅限制比例为 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 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 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

科创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公司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20,267.8068万股,上市初期,因主要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 24个月,部分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个月。公司本次上市的无限售流通股为 46,207,17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2.80%。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归属于“C28 化学纤维制造业”,截至 2022年 8月 2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化学纤维制造业(C28)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1.52倍。公司本次发行市盈率为:
1、71.88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75.13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95.84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00.18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公司本次发行后摊薄的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要事项及风险因素:
(一)下游市场的拓展对政策存在依赖的风险
目前,国内的聚乳酸行业仍处于发展初期,虽然聚乳酸的生产工艺和技术不断改进,但聚乳酸的市场价格仍明显高于传统不可降解塑料。根据降解塑料专委会披露的 2021年市场平均成交价格数据,聚乳酸的市场价格在 2.5-2.9万元/吨,而传统塑料 PE、PS、PP的市场价格在 0.8-1.4万元/吨。因此,公司下游塑料制品行业受材料价格因素驱动自发采用聚乳酸替代传统不可降解塑料的动力较低,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特别是“禁塑、限塑”相关政策)仍是目前国内推动聚乳酸替代传统不可降解塑料的主要因素,具体情况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二、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二)所属行业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之“3、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尽管目前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但是如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对聚乳酸应用的支持力度减弱,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际执行力度不及预期,则会导致公司所处的政策环境不利于公司发展,对公司拓展下游市场,消化产能造成不利影响,也可能导致市场供需情况发生变化而对公司产品价格及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公司打通了“乳酸—丙交酯—聚乳酸”全工艺产业化流程、掌控了从材料合成到市场应用各环节关键技术、实现聚乳酸规模化生产和销售,并积极扩大产能。

随着国内外环保政策趋严以及“限塑禁塑”时间表的稳步推进,国内聚乳酸行业逐步完成了从“两头在外”的局面向“内外双循环”格局的转变,国内外聚乳酸产品下游市场迅速扩大,公司现有竞争对手均有增加聚乳酸产能的计划,同时也有部分企业不同程度地掌握了聚乳酸的生产工艺,并已着手新建聚乳酸产能。

关于上述企业掌握聚乳酸“两步法”工艺量产技术的情况及其产能情况,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二、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三)行业发展情况及趋势”之“2、聚乳酸行业发展情况及发展态势”之“(2)聚乳酸行业的发展情况”之“② 聚乳酸的供应情况”。

目前,除公司外,已完整掌握“两步法”工艺并已实现稳定量产的企业为NatureWorks、TCP和丰原生物,已部分掌握“两步法”工艺并实现该部分工艺环节量产的企业为金丹生物、中粮生物,其他企业尚未实现“两步法”工艺稳定量产。

在国内,即使将中粮科技的 3万吨聚乳酸产能(丙交酯投料)考虑在内,聚乳酸的年产能也不超过 17.5万吨。未来三至五年,随着国内新建产能陆续完工并投产,国内聚乳酸的产能将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若上述新建产能均按计划建设并投产,到 2025年,国外聚乳酸总产能将有可能从现有的 22.5万吨增至超过 40万吨,国内聚乳酸总产能将有可能从现有的不超过 17.5万吨增至超过 100万吨。国内外聚乳酸产能的大幅提升可能改变目前聚乳酸市场供求局面,导致聚乳酸行业的市场竞争加剧,使公司面临来自国际传统巨头和国内新进企业的双重竞争,也可能导致聚乳酸的市场价格出现下降。

如果公司不能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持续技术创新,拓展下游市场,降低生产成本,则会面临盈利能力下滑的风险。

(三)原材料价格上涨或无法及时供应的风险
在原材料价格方面,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高光纯乳酸,目前制造乳酸所用的发酵原料以玉米等农作物为主。玉米价格的波动会传导至聚乳酸行业。玉米的价格一方面受种植面积、生产效率、玉米品质、农药化肥价格、气候等影响,另一方面受国际市场玉米行情、燃料乙醇行业的发展、国际油价等影响,价格形成机制较为复杂。从实际情况来看,近几年玉米收购价格总体呈现上升趋势,使得乳酸价格有所上升。此外,公司生产需使用的高光纯乳酸在发酵工艺及精馏工艺等方面的要求比普通乳酸更高,目前国内高光纯乳酸的供应商较为集中,且金丹科技、丰原生物正在自建下游丙交酯或聚乳酸生产线。随着以海正生材为代表的国内聚乳酸企业规划生产线的陆续建成投产,国内聚乳酸企业对高光纯乳酸的需求量将进一步增加。若未来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上涨,将导致公司生产成本随之增加;此外,原材料价格波动向终端消费市场传导,将不利于聚乳酸下游市场的拓展,限制聚乳酸行业规模的增长,对公司的盈利造成不利影响。

在原材料供应方面,作为生产聚乳酸的关键原料,高光纯乳酸及丙交酯的供应情况对聚乳酸行业具有较为明显的影响。具体情况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二、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三)行业发展情况及趋势”之“2、聚乳酸行业发展情况及发展态势”之“(2)聚乳酸行业的发展情况”之“③ 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情况对聚乳酸行业的影响”。2019-2020年,全球范围内的丙交酯持续性断供对国内聚乳酸的产能造成负面影响,导致国内聚乳酸的供应方短期内向国外企业集中,国内聚乳酸市场被进口聚乳酸抢占。2021年以后,以海正生材为代表的国内聚乳酸行业已经逐步摆脱对进口丙交酯的依赖,且国内聚乳酸企业对高光纯乳酸的需求能够得到满足,但是国内聚乳酸的产量仍受到高光纯乳酸供应量的制约。随着以海正生材为代表的国内聚乳酸企业规划生产线的陆续建成投产,国内聚乳酸企业对高光纯乳酸的需求量将进一步增加,若高光纯乳酸的供应量无法得到保证,将对公司聚乳酸的产量造成直接的负面影响,导致公司单位生产成本增加,销售规模受到限制,收入增长不及预期,盈利能力下降。

(四)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2019-2021年度,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 16.73%、25.98%和 15.07%,其中,2021年度,公司的毛利率有所下降,一方面系该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乳酸的价格高位运行,产品成本有所上升;另一方面,受新冠疫情影响,国际航运费大幅上升,挤压了公司出口业务的毛利率空间,同时,由于公司产品销售给境内客户后,制成的下游产品有较大比例最终出口,因此国外疫情对聚乳酸制品终端市场的负面影响沿产业链向上游传导,对公司产品的国内销售价格和销量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下,公司 2021年度的毛利率有所下降。

综上,公司的毛利率受产品供需关系、市场竞争情况、产品运输费用、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员工薪酬水平、产能利用率以及新冠疫情等事件的影响。如上述因素发生持续不利变化,公司无法持续依靠技术优势保持产品和服务的较高附加值,将可能导致公司的毛利率下滑,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五)募投项目调整相关风险
根据与当地政府沟通,目前台州市正在引进大型工业项目,政府将对相关工业园区进行规划调整,需要公司相应调整、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用地。2021年 10月,考虑到募投项目用地可能会发生调整,为避免建设资金的浪费,公司暂停了位于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的工程施工。2021年 12月,公司取得了台州市人民政府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向公司出具的《确认函》,政府同意对海创达募投项目因项目用地置换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进行全额补偿。2022年 3月,公司完成了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用地的调整、置换工作。

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土地调整事项对公司的造成风险具体如下:
1、项目推迟建设,存在市场份额被竞争对手抢占的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 2021年 6月在原计划用地处动工建设,并计划于2023年 5月投料试产。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调整,公司须重新履行项目建设必要的审批和备案程序,包括办理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并重新取得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调整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预计将于 2024年 6月竣工并完成投料试产(以提交试生产报告时间为准),较原计划时间推迟一年。

目前,全球多家企业已陆续规划了新建聚乳酸生产线的项目,未来三至五年,国内聚乳酸的产能将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因项目建设用地调整,公司年产 15万吨聚乳酸项目的建设投产较原计划时间预计推迟一年,从而导致公司产能扩张速度可能不能最大程度满足市场需求,聚乳酸市场份额存在被竞争对手抢占的风险。

2、公司已投入建设资金被占用,影响盈利能力的风险
2021年 10月,考虑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可能发生调整,为避免建设资金的浪费,公司暂停了位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计划用地的工程施工。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公司已在原计划用地处投入建设经费共计 7,307.63万元,包括土地出让款、设计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工程支出等。

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向发行人出具的《确认函》,政府会对海创达募投项目因项目用地置换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进行全额补偿。但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调整,公司已投入建设资金被占用的时间将有所延长。因此,公司投入项目建设的资金被占用,将降低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对盈利能力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的风险
公司部分产品销往海外市场。2019-2021年度,公司向境外客户销售产品产生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3.14%、17.97%和 20.24%。目前,海外的新冠疫情尚未结束,会导致海外市场对聚乳酸产品的需求降低,这一方面会影响聚乳酸整体的下游需求;另一方面,由于国内目前新冠疫情控制较好,市场需求受影响程度相对较小,NatureWorks、TCP等国外聚乳酸生产巨头将会更加注重在中国市场的客户开发与产品销售,导致聚乳酸进口增加、国内聚乳酸供应量上升,使得公司面临的竞争压力增加;此外新冠疫情还会导致交通运输效率降低,提高运输成本。若新冠疫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则可能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风险
公司在报告期内已持续盈利,但由于前期亏损较多,导致最近一期仍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未弥补亏损为 711.54万元。根据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享。因此,公司未来一定期间可能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将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已于 2022年 3月 3日经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于 2022年 4月 24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7号)注册同意。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 A股股票科创板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24号)批准。公司 A股股本为 20,267.8068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其中4,620.7172万股于 2022年 8月 16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海正生材”,证券代码为“688203”。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
本公司股票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
上市时间为 2022年 8月 16日。

(三)股票简称
本公司股票简称为“海正生材”,扩位简称为“海正生物材料”。

(四)股票代码
本公司股票代码为“688203”。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
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 20,267.8068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5,066.9517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4,620.7172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
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15,647.0896万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在本次发行中获配 239.8081万股。除此之外,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情况如下:

股东股份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海正集团7,856.006151.68%
中石化资本1,568.627410.32%
中启洞鉴1,045.75166.88%
长春应化科技920.00006.05%
苏州玮琪812.00005.34%
椒江工联784.31375.16%
椒江创雅264.00001.74%
椒江城发261.00001.72%
台州国投258.14631.70%
陈志明248.00001.63%
椒江创和234.00001.54%
陈学思212.00001.39%
椒江创友204.01001.34%
台州创熠201.00001.32%
椒江基投200.00001.32%
边新超82.00000.54%
庄秀丽50.00000.33%
15,200.8551100.00%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战略配售部分,保荐机构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实际跟投数量为 239.8081万股,限售期为 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获配的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 10%账户(向上取整计算),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 6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摇号结果,本次发行网下配发行总量的 7.12%,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4.28%,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4.07%。该等股票的锁定期为 6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
本公司股票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
本公司股票上市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所选择的上市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16.68元/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20,267.8068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市值为 33.81亿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规定的上市标准(一)所规定的“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1338号),公司 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 58,500.51万元,2020-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2,951.88万元和 3,374.61万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规定的上市标准(一)所规定的“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及“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

综上所述,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达到了相应的上市标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股权结构 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海正集团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出资额(万元)
椒江国资19,966.00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5,034.00
25,000.00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椒江国资间接持有发行人 43.64%股份,并通过其子公司海正集团控制发行人 51.68%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1)基本情况

  
  
  
  
  
  
  
  
  
  
)股权结构 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椒江国资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出资额(万元)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11,973.391823
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330.376869
13,303.768692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 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名。


姓名本公司职务任期提名人
蒋国平董事长2020年 9月 30日 -2023年 9月 29日海正集团
陈志明董事2020年 9月 30日 -2023年 9月 29日海正集团
薛藩董事2020年 9月 30日 -2023年 9月 29日长春应化 科技
雷加强董事2021年 2月 25日 -2023年 9月 29日海正集团
任波董事2021年 2月 25日 -2023年 9月 29日中石化资 本
乜君兴董事2021年 2月 25日 -2023年 9月 29日中启洞鉴
石晓海董事2021年 2月 25日 -2023年 9月 29日董事会
王建祥独立董事2021年 2月 25日 -2023年 9月 29日董事会
邱妘独立董事2021年 2月 25日 -2023年 9月 29日董事会
彭松独立董事2021年 2月 25日 -2023年 9月 29日董事会
刘冉独立董事2021年 2月 25日董事会
  -2023年 9月 29日 
事会成   
姓名本公司职务任期提名人
徐伟监事会主席2021年 2月 25日 -2023年 9月 29日台州国投
顾瑜监事2021年 2月 25日 -2023年 9月 29日苏州玮琪
叶海燕职工代表监 事2021年 2月 23日 -2023年 9月 29日职工代表大会
级管理人员   
姓名本公司职务任期 
陈志明总经理2020年 9月 30日 -2023年 9月 29日 
阮召炉副总经理2020年 9月 30日 -2023年 9月 29日 
梁伟副总经理2020年 9月 30日 -2023年 9月 29日 
张本胜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2021年 5月 8日- 2023年 9月 29日 
技术人员   
姓名   
陈志明   
阮召炉   
梁伟   
马高琪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债券的情况
1、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职务是否 核心技术人员股份数量(万 股)持股比例  
董事、总 经理248.001.6315%  
接持有发 本上市公 行前间接行人股份 书签署日 有公司股    
职务是否核心 技术人员    
  通过台 州创熠通过椒 江创和通过椒 江创友通过中启 洞鉴[注]
副总经理0.0789%0.3421%--
副总经理0.0395%0.1447%--
财务负责 人、董事 会秘书--0.0133%-
海诺尔总 工程师0.0132%0.2960%--
董事---0.0046%
注:公司董事乜君兴持有天津行道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9.09%出资份额,天津行道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中启洞鉴有限合伙人持有中启洞鉴 0.73%出资份额,因此乜君兴通过中启洞鉴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人员中,阮召炉、梁伟、张本胜和马高琪的限售期限,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之“(七)承诺人:高级管理人员——阮召炉、梁伟、张本胜”及“承诺人:核心技术人员——马高琪”。乜君兴的限售期限,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之“(三)承诺人:申报前 12个月内新增股东——中石化资本、中启洞鉴、椒江工联、椒江城发”。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五、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及限售安排
为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推进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并实施了员工持股计划。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成立了台州创熠、椒江创和、椒江创友三个员工持股平台,其分别持有公司 1.32%、1.54%、1.34%的股权。

(一)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1、台州创熠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台州创熠的基本情况为: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台州创熠的出资结构为:

合伙人姓名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郑颖2.510.50普通合伙人
丁君燕105.2320.90有限合伙人
吴东50.119.95有限合伙人
张景鑫40.097.96有限合伙人
谢普照35.086.97有限合伙人
阮召炉30.075.97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姓名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曹靖30.075.97有限合伙人
朱荣华20.043.98有限合伙人
向玉20.043.98有限合伙人
解椒17.543.48有限合伙人
梁伟15.032.99有限合伙人
徐军国15.032.99有限合伙人
陈礼彬15.032.99有限合伙人
曹伦燕15.032.99有限合伙人
李海娟15.032.99有限合伙人
陈伟15.032.99有限合伙人
王良波10.021.99有限合伙人
柯仙顺10.021.99有限合伙人
马高琪5.011.00有限合伙人
李伟5.011.00有限合伙人
李伟民5.011.00有限合伙人
曾茂鑫5.011.00有限合伙人
任巨涛5.011.00有限合伙人
罗狄5.011.00有限合伙人
顾海东5.011.00有限合伙人
裴承度5.011.00有限合伙人
潘丹2.510.50有限合伙人
503.60100.00  
    
    
    
    
    
    
    
    
    
    
    
    
截至本上市告书签署,椒江创和的出资结
合伙人姓名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丁君燕0.07660.0042普通合伙人
阮召炉398.288922.2222有限合伙人
马高琪344.673119.2308有限合伙人
吴东245.024313.6709有限合伙人
梁伟168.50689.4017有限合伙人
向玉91.91285.1282有限合伙人
林云84.25344.7009有限合伙人
陈礼彬76.5944.2735有限合伙人
王良波76.5944.2735有限合伙人
张景鑫76.5944.2735有限合伙人
卢明齐61.27523.4188有限合伙人
徐军国53.61582.9915有限合伙人
李伟民45.95642.5641有限合伙人
张晴晴30.63761.7094有限合伙人
朱荣华30.63761.7094有限合伙人
宋辉斌7.65940.4274有限合伙人
1,792.2999100.00  
    
    
    
    
    
    
    
    
    
    
    
    
截至本上公告书签署日,椒江友的出资结构为:
合伙人 姓名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吴东0.07660.0049普通合伙人
郑颖291.147018.6265有限合伙人
解椒252.838216.1757有限合伙人
董开岳122.58827.8428有限合伙人
任巨涛91.94125.8821有限合伙人
罗狄68.95594.4115有限合伙人
曾茂鑫61.29413.9214有限合伙人
柯仙顺61.29413.9214有限合伙人
罗加升61.29413.9214有限合伙人
曹靖45.97062.9410有限合伙人
陈伟45.97062.9410有限合伙人
朱文峰38.30882.4509有限合伙人
庞焕斌38.30882.4509有限合伙人
曹伦燕30.64711.9607有限合伙人
张希满22.98531.4705有限合伙人
曹强强22.98531.4705有限合伙人
张本胜15.32360.9803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 姓名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叶仙友22.98531.4705有限合伙人
聂福斌15.32350.9803有限合伙人
雷勤江15.32350.9803有限合伙人
郭涛15.32350.9803有限合伙人
高寅锋15.32350.9803有限合伙人
庞冰清15.32350.9803有限合伙人
李伟15.32350.9803有限合伙人
杨春林15.32350.9803有限合伙人
沈彬斌15.32350.9803有限合伙人
叶静恩15.32350.9803有限合伙人
冯岿15.32350.9803有限合伙人
高燕军15.32350.9803有限合伙人
张茂俤15.32350.9803有限合伙人
徐黄聪15.32350.9803有限合伙人
陶敏杭7.66180.4902有限合伙人
金挺7.66180.4902有限合伙人
柯影兰馨7.66180.4902有限合伙人
王莺7.66180.4902有限合伙人
裴承度7.66180.4902有限合伙人
汪伦合7.66180.4902有限合伙人
施海国7.66180.4902有限合伙人
毕文斌7.66180.4902有限合伙人
王亚丽7.66180.4902有限合伙人
1,563.0765100.0000  
注:2021年 10月,原椒江创友有限合伙人李姣(公司原研发中心研发人员)将其持有的 0.4902 %的财产份额转让给裴承度。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其他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的情况,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已实施完毕,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未授予股份的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限售安排
关于上述员工持股计划的限售安排,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之“(九)承诺人:员工持股平台——台州创熠、椒江创和、椒江创友”。

六、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5,200.8551万股,本次发行股数 5,066.9517万股 A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00%,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 20,267.8068万股。本次发行未使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前后亦不存在境外上市股份。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856.006151.68%7,856.006138.76%
1,568.627410.32%1,568.62747.74%
1,045.75166.88%1,045.75165.16%
920.00006.05%920.00004.54%
812.00005.34%812.00004.01%
784.31375.16%784.31373.87%
264.00001.74%264.00001.30%
261.00001.72%261.00001.29%
258.14631.70%258.14631.27%
248.00001.63%248.00001.22%
234.00001.54%234.00001.15%
发行前 发行后 
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
212.00001.39%212.00001.05%
204.01001.34%204.01001.01%
201.00001.32%201.00000.99%
200.00001.32%200.00000.99%
82.00000.54%82.00000.40%
50.00000.33%50.00000.25%
--239.80811.18%
--206.42641.02%
15,200.8551100.00%15,647.089677.2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620.717222.80%
--4,620.717222.80%
15,200.8551100.00%20,267.8068100.00%
次发行后公 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 股数量前十名股情况 股东情况 
股东股份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海正集团7,856.006138.76% 
中石化资本1,568.62747.74% 
中启洞鉴1,045.75165.16% 
长春应化科技920.00004.54% 
苏州玮琪812.00004.01% 
椒江工联784.31373.87% 
椒江创雅264.00001.30% 
椒江城发261.00001.29% 

   
台州国投258.14631.27%
陈志明248.00001.22%
14,017.845169.16% 
八、本次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第十八条规定确定本次跟投的股份数量和金额,本次跟投的股份数量为 239.8081万股,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4.73%,跟投金额为 39,999,991.08元。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此之外,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 5,066.9517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 16.68元/股。

三、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为 1元/股。

四、发行市盈率
本次发行市盈率为 100.18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 2.41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 0.17元(按 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较低者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6.93元(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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