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东鹏饮料(605499):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08月15日 17:21:34 中财网
原标题:东鹏饮料: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499 公司简称:东鹏饮料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〇二二年八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之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执行了审阅工作并出具了审阅报告。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东鹏饮料605499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丽华王皓星
电话0755-269801810755-2698018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珠光北 路142号众冠红花岭工业西区3 栋1楼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珠光北 路142号众冠红花岭工业西区3 栋1楼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9,647,529,939.767,790,491,158.9823.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4,392,740,317.624,238,125,540.703.65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4,291,273,997.063,682,261,754.3416.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754,629,776.92675,826,130.4411.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714,651,540.44660,034,328.948.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713,155,874.811,179,185,148.78-39.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17.4926.26减少8.7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1.88651.84322.35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1.88651.84322.35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8,35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 结的股份数量 
林木勤境内自 然人49.74198,967,411198,967,4110
天津君正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9.0036,000,00000
深圳市鲲鹏投资发展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境内自 然人6.4425,759,23425,759,2340
林木港境内自 然人5.2220,885,86620,885,8660
林戴钦境内自 然人5.2220,885,86620,885,8660
蔡运生境内自 然人2.329,282,6079,282,6070
陈海明境内自1.746,961,9556,961,9550
 然人     
李达文境内自 然人1.285,105,4345,105,4340
深圳市东鹏远道投资发展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1.184,730,0004,730,0000
陈义敏境内自 然人0.893,573,8043,573,804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前十名股东中,林木勤,林木港,林戴钦为东鹏 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股东林木勤与林木 港系兄弟关系,股东林木勤、林木港与林戴钦系叔侄关系; 3、股东鲲鹏投资的有限合伙人林煜鹏系控股股东林木勤 之子,股东陈海明、股东鲲鹏投资的有限合伙人陈焕明、 股东东鹏远道的合伙人陈韦鸣系兄弟关系,陈海明、陈焕 明、陈韦鸣系股东林木勤之配偶陈惠玲之兄弟;4、除上 述以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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