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芯能科技(603105):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8月15日 18:31:13 中财网

原标题:芯能科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105 公司简称:芯能科技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张利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震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炫丽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因存在不确定性因素,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已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中“(一)可能面对的风险”详细描述,敬请投资者查阅。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6
第四节 公司治理........................................................................................................................... 20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2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2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3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3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3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39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 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报告期、本期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6月 30日
公司、本公司、芯能科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章程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正达经编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股东
乾潮投资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股东
盐城芯能盐城芯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东芯能广东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亳州芯能亳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吉安芯能吉安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西斯迈达江西省斯迈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台州芯能台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能发电子嘉兴能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桐乡科联桐乡科联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嘉兴科洁嘉兴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海宁茂隆海宁茂隆微电网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MW兆瓦,功率单位,1兆瓦等于 1000千瓦
GW吉瓦,功率单位,1吉瓦等于 1000兆瓦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芯能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Zhejiang Sunoren Solar Technolog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SUNOREN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健董雄才
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9号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9号
电话0573-873930160573-87393016
传真0573-873930310573-8739303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9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公司办公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9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314400
公司网址www.sunorensolar.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不适用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不适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芯能科技603105-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94,260,822.13212,810,847.2338.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254,585.9460,102,337.5033.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80,704,163.2456,455,170.4742.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8,103,662.5494,469,669.24183.80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53,950,114.721,608,695,528.782.81
总资产3,408,613,657.993,139,661,799.458.57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60.12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60.1233.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160.1145.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873.86增加1.0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4.893.62增加1.27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165,332.1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6,592,629.74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七、合并财务报 表项目注释”第84项-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本期摊销610,130.58元;与收益相关, 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 府补助共计5,982,499.16元。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 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2,900,427.9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入和支出-278,893.20 
减:所得税影响额-1,302,446.25 
合计-449,577.30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说明
公司是一家以分布式光伏为核心的清洁能源服务商,主营业务包括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及服务(开发+EPC+运维)、光伏产品生产销售、充电桩投资与运营,其中以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为主。

1、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
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主要是自持并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通过销售电站所发电量,从中获得稳定的发电收入。根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原则,公司与屋顶资源业主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以业主需求为导向,在电站建成运营后,所发电量优先供应屋顶资源业主使用, 给予屋顶资源业主一定的电价折扣或者支付屋顶资源业主一定的租赁费用。若电站所发电量供屋顶资源业主使用后尚有余电,则余电全额上网。其中,按照设计、施工和安装方式的不同,分为 BAPV (在现有建筑上安装光伏组件)与 BIPV (光伏建筑一体化)两种形式,以上两种形式皆是利用屋顶资源开发分布式光伏电站实现光伏发电。在公司的自持电站中,BAPV数量及装机规模相较 BIPV占比较高。自 2017年至今,公司累计已建成、并网 BIPV项目装机 规模达 39MW,具备成熟的 BIPV方案实施经验。 分布式光伏电站按应用场景,可细分为工商业屋顶光伏、渔光互补光伏、农光互补光伏、林光互补光伏、 户用光伏等类型光伏电站。按消纳模式可分为“全额上网”与“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两种模式。渔光、农 光、林光、户用等类型分布式电站由于就地消纳能力有限,“自发自用”电量占比较低,几乎等同于“全额 上网”分布式电站。公司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皆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商业分布式电站,该模式电费 收入=屋顶资源业主自用电量×大工业电价×折扣+余电上网电量×脱硫煤标杆电价,“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 工商业分布式电站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盈利能力强,收入、利润弹性大 由于“自用”部分的电费结算价格参照大工业电价与屋顶资源业主(用电主)结算,与大工业电价具备同 步变动的特点,故综合度电收入远高于“全额上网”电站,投资回报率更可观,且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持续 推进,具备较强的收入、利润弹性。 (2)资源质量要求较高,开发难度较大 在筛选屋顶资源时,既要对屋面情况、屋顶承重等有所要求,又要对屋顶资源业主的用电量、信用情况、 经营情况有所要求,以保证高自用比例及电费的稳定收取,对屋顶资源的质量要求较高,屋顶资源开发难度 较大,相对“全额上网”来说,较不易实现电站规模的快速扩张。 (3)客户粘性强,可深度挖掘资源价值 光伏电站依托于屋顶资源业主的工商业屋顶建设,需根据业主需求及条件量身设计电站,电站建成后所 发电量“自用”部分电费向屋顶资源业主持续收取 20年,具有极强的客户黏性,融洽、紧密的合作关系能为 后续拓展充电桩、工商业储能等分布式新应用提供业务空间,实现资源价值的深度挖掘,其他参与者、竞争 者不易介入。 公司自持“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电站运营示意图
2、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及服务业务(屋顶开发+EPC+运维)
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及服务业务主要包括以下三项业务:一是 EPC业务,电站投资方负责提供屋顶资源及所需资金,公司根据投资方需求提供 EPC服务实现收入,EPC承包范围可涵盖屋顶整理、电站设计、施工安装、自产组件供应、配件采购、试运行、并网支持等多环节,以快速度、高质量地完成工程实施并交付电站。随着“整县推进”项目的逐步落地,该项业务收入有望进一步增加;二是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及服务业务,该业务与 EPC业务不同之处在于屋顶资源由公司开发,通过工程实施并交付电站,以“组件+服务”的形式实现收入。在每年屋顶资源开发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公司所获取的优质屋顶资源优先用于建设自持电站,在满足自持电站业务需求前提下,若有余力将合理发展此项业务;三是电站运维业务,公司通过多年的电站运维积累,已具备成熟的运维体系、丰富的运维经验,能够为电站持有方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运维服务实现运维收入。随着“整县推进”项目的逐步落地,项目分布更加呈现零散化、碎片化的特征,电站持有方对运维需求放大。公司在运维方面具备较强优势,能够与电站持有方形成优势互补,预计该业务收入有望增长。

3、光伏产品生产销售业务
公司光伏产品生产销售业务主要为光伏组件的生产销售,公司组件生产规模较小,其定位是在优先满足电站业务对光伏组件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市场行情及订单情况生产销售光伏组件。

4、充电桩投资与运营
公司充电桩投资与运营业务主要依托现有分布式光伏屋顶资源企业主,在业主产业园区及网点投资、铺设并持有、运营直流快充充电桩。充电桩对外部运营车辆及企业员工提供充电服务,并根据电网购电价格向电动车主收取相应的充电电费及服务费。

公司在投资充电桩时,按“收益优先,稳步推进”的原则,通过车流量监测、辐射半径内其他充电桩充电情况调研等方法,预估平均有效充电小时数,优先在分布式客户所在园区铺设充电桩。相较于其他充电桩投资商,公司具备以下两个突出优势:一是获取资源成本低。公司在分布式领域已先后为近千家企业提供服务,优质的服务使公司获得了客户的充分认可和信任,形成了较强的客户黏性,充电桩业务能够依托现有分布式客户资源进行拓展,有效降低资源的获取成本;二是投资成本较低。公司在充电桩建设过程中,可以利用分布式业务客户相关电力设施的冗余资源,降低充电桩的投资成本,形成较强的成本优势。

经测算,公司已稳定运营的充电桩平均每日有效充电小时数可达 2小时,投资回收期约为 3-4年,该项业务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随着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的增加,有效充电小时数有望持续提高,这将为充电桩业务带来更高的边际贡献,增强充电桩投资与运营业务的的盈利能力。

(二)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所属行业为光伏产业,所在行业细分领域是分布式光伏领域,且公司聚焦的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区别于“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的主要特点是利用分散闲置的屋顶资源建设电站,实现光能与电能的转化,具备清洁环保、所发电量就地消纳等优点,在给公司提供稳定的发电收入的同时也能满足屋顶资源业主用电需求并降低其用电成本,实现公司与屋顶资源业主之间的互利共赢。

公司自成立以来,秉承 “让天更蓝,水更清,生活更美好”的企业愿景,围绕“以太阳能分布式为核心,向客户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智慧的清洁能源综合服务”的使命,多年来专注于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深耕于太阳能分布式发电这一细分领域,立志成为“碳达峰、碳中和”宏伟目标的先行者、示范者、领跑者。作为国内领先的专业从事分布式光伏的清洁能源服务商,公司凭借优质的服务,在行业内赢得了良好声誉,并迅速在分布式光伏细分领域内积累了众多的案例和丰富的经验,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先后为近千家企业提供绿色环保方案,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及分布式光伏开发及服务项目总规模已超 1GW,年发电量可达 10亿度,年节约标准煤约 40万吨,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00万吨、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3万吨,为实体经济年节约能源成本超1亿元。未来公司将继续扩大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规模,通过众多分布式光伏项目,加速推进降碳减排,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及节约实体经济成本持续贡献力量。

(三)行业情况
1、“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光伏行业迎来能源转型的历史发展契机 “双碳目标”的提出为国家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指明了发展方向,即大力发展风光发电为主的非化石能源,以非化石能源电力逐步替代传统燃煤电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在此趋势下,光伏发电作为原来能源消费的增量补充,将跃升为能源电力消费增量的主体之一,在能源转型过程中起到主导性作用。根据《中国能源统计年鉴》统计,近十年来国内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由 8%提升至 16%,提升比例近8%,其中光伏发电从无到有,异军突起,为其占比提升贡献近 3%。但反观现有能源静态占比,当前化石能源仍以84%比例占据绝对主导地位,为实现2025年及2030年非化石能源比重达20%及25%的目标,任重而道远,加速能源转型已势在必行。作为能源转型“主力军”之一的光伏发电,其装机规模预计将大比例提升,而东中部高耗电、高购电等经济发达地区将是未来分布式光伏规模的重要增长区域。伴随着未来全国用电量的持续增长,2030年风、光发电总装机规模1200GW目标仅仅只是下限,预计产业的内在需求将远超这一数值,在加速能源转型背景下光伏行业迎来历史发展契机。

2、推进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光伏、储能承担着主要任务 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将推动新能源向主体能源转变,而化石能源将作为调节性电源为新能源提供辅助,形电等非化石能源受资源、站址,安全性的约束,建设逐步放缓,而光伏、风电以其安全可靠、建设资源丰富、建设周期短、相关产业链及技术完整成熟等诸多优势承担着新能源规模增长的主要任务。未来随着光伏、风电装机规模及发电量的不断增加,全国用电需求的刚性增长,发电侧出力不稳定与用电侧峰谷差将对电力系统造成较大冲击,亟需相关调节性资源作为支撑、辅助以构建清洁高效、安全稳定的新型电力系统,推进新型储能将是一种有效平抑新能源出力波动的解决方案,也是完善消纳体系的关键。当前储能系统成本相对较高尚未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未来随着技术的革新、上下游产业链的配套升级,储能的系统成本将逐步降低,结合分时电价政策的出台拉大峰谷价差,提高储能的投资回报率,逐渐具备的大规模商业化条件将为新型储能打开广阔的市场空间。

3、“分时电价”“能耗双控”政策驱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业务发展受益 2021年下半年全国绝大部分省份陆续出台分时电价政策,调整峰谷电价及峰谷时段,其中以江苏、广东、浙江为例的经济发达省份率先、多次调整,峰谷价差有较大幅度的扩大,尖、峰时段也有不同程度的延长,大工业平均用电价格提高。与此同时,各地“能耗双控”政策频出,部分企业被通过停产、限电的方式控制能耗以完成年度能源“双控”目标。在此背景下,“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作为能从供给侧贯穿至消费侧实现零碳排放的清洁能源,迎来了发展的新机遇。首先,对电站投资方来说,大工业平均用电价格提高意味着“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电站综合度电收入相应提高,存量和新增的分布式电站项目收益率将提高;其次,对业主来说,其使用光伏电不仅能降低用电成本,还能缓解所存在的限电压力,且所用光伏电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能帮助自身更好地完成能耗考核,可谓一举多得。业主出于降本增效的目的,安装光伏电站的意愿大大增强;最后,对分布式光伏行业来说,在“双碳目标”顶层设计下,降碳控能的意识深入人心,市场对“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接受度大大提高,屋顶资源的开发效率明显提升。

4、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下,EPC及运维服务业务的市场空间进一步打开 “整县推进”政策的出台旨在鼓励分布式光伏宜建尽建,应接尽接,通过开发学校、医院、写字楼等闲置、低效的分布式屋顶资源,以提高分布式光伏渗透率及屋顶资源利用率,实现降碳减排。“整县推进”背景下,有较多的企业纷纷涌入分布式光伏中,客观上加剧了屋顶资源的竞争,但它另一方面也促使闲置的屋顶资源得到进一步释放,为行业内企业创造了更多合作共赢的机会:一方面,由于分布式光伏是利用闲散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其需要根据不同的应用场景定制高度个性化的解决方案,属于非标产品。许多参与者对分布式光伏稍显陌生,缺乏实施经验和技术优势,无法兼顾设计、采购、安装施工、并网等诸多环节,他们需要于与具有高度专业、丰富经验、成熟技术的工程承包商合作。在此形势下,对于已在分布式光伏市场崭露头角的企业,包括系统集成商、EPC企业将迎来新契机,EPC业务的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打开;另一方面,落地的电站项目分布零散,极度碎片化,较难自主地形成系统性、规范性的运维体系。许多参与者因缺少运维团队和运维经验,需要与那些能够提供优质运维服务的企业开展合作,对于已在运维服务方面深耕多年,享有良好口碑,拥有专业运维团队和经验技术,成熟、完整的运维体系,能够提供高效、智能、数据化运维服务的企业,其竞争力将进一步提升,运维业务的市场空间也将进一步打开。

5、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正式开启,光伏发电具备潜在收益空间
当前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主要有两种交易产品,分别为碳排放配额(CEA)及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CEA交易对象主要为重点排放单位获配的碳排放额,CCER的交易对象主要是通过实施项目削减温室气体而取得的减排凭证,主要涉及风电、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企业。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在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正式启动,碳排放配额(CEA)为首个上线交易的碳排放权产品。随着 CEA交易的活跃,交易价格的稳中有升,将有望加速推进CCER的上市交易,碳市场也将逐步渗透至各个高排放、高洁能行业及企业。后续随着全国碳排放总量的逐步收紧,碳交易价格上涨将是长期趋势。光伏发电作为清洁能源的典型代表,光伏电站将成为 CCER重要的绿色“生产线”,光伏发电企业可通过 CCER上线交易、CCER质押等多种形式,从碳交易市场、金融市场取得额外收益,享受融资便利,进而提高投资收益率,激发投资热情,推动光伏发电规模的不断扩大。由此可见光伏发电具备较大的潜在收益空间。

6、技术进步驱动光伏发电成本下降,加快能源结构清洁化步伐
光伏产业通过不断技术革新推动行业发展。硅片制造方面,182/210mm大尺寸硅片技术、硼镓共掺技术、金刚线切割等技术的大规模应用,大大降低了硅片的单位生产成本;组件方面,随着电池片环节HJT技术、TOPCon技术的应用,大幅提高了组件的光电转化效率,同时,先进激光切割技术、多主栅组件技术、半片组件等技术的应用,大幅提高了组件发电功率。近两年来,随着全国光伏发电规模的高速增长,下游应用端对光伏组件需求持续扩大,对上游原材料的需求相应放大,而当前硅料产能尚有不足,且硅料产线的投运周期较长,产能爬升缓慢,形成上下游供需不平衡致使光伏产品价格短时间内出现波动,但随着生产技术的不进步也将继续推动光电转化效率不断提高,行业整体仍呈现降本增效的长期趋势,光伏发电仍将保持高规 模增长,进而加快能源结构清洁化步伐。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在行业细分领域是分布式光伏领域,聚焦的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电 站的投资运营。在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要构成部件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上,公司采取“紧跟产品技术”的战略, 采用最成熟、可靠的技术工艺路线,其他部件如逆变器、电缆皆采购华为、阳光电源、上上电缆等一线品牌, 通过系统集成建设光伏电站。相较于技术竞争力而言,分布式光伏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关键体现在屋顶资源 的获取能力上。“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客户更加关注实施方的案例经验,能否根据屋顶条件尽可能 多地安装光伏组件;能否在电站建成后提供优质的运维服务。公司经过多年业务积累,具备丰富的实施经 验,拥有高效、专业的运维团队,塑造了良好的品牌口碑,能够与客户需求高度匹配,由此形成了公司强大 的屋顶资源获取能力。公司的具体竞争优势如下: (一)强大的优质工业屋顶资源开发能力及由此获取的庞大客户群 屋顶资源的获取是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所需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在行业发展初期,国内掌握屋顶 资源的业主对分布式电站开发模式尚显陌生,行业市场仍在培育过程中。对于屋顶业主来说,电站开发后的 电费折让受益程度、屋顶建筑耗损、发电可靠性、电量计量准确性与电站安全等因素是其决定是否开发建设 屋顶分布式电站的主要顾虑。经过多年的市场教育叠加现如今“双碳目标”的提出以及能耗双控政策的出 台,市场对分布式光伏的认可度和屋顶资源业主的装机意愿相比以往大大提高。 公司在筛选屋顶资源和用电业主时,优先考虑高耗电、高购电的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海内外知名企 业等优质企业,这类企业用电量大、经营稳定、信用良好、存续期长,自持电站所发电量有较高的比例被企 业消纳,平均度电收入和项目投资回报率较高,也能保障后期电费稳定、及时的收取,坏账风险较小。公司 在获取屋顶资源过程中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1、组建团队,普及推广 设立了专门的屋顶资源开发部门,并组建专业的技术团队,通过一对一走访的形式,以及组织专业的上 门宣讲、对已竣工电站案例参观、业务推广活动等方式,向潜在的屋顶资源业主进行关于分布式电站的业务 普及和技术培训,从多角度、多方面打消屋顶资源业主对于在屋顶建设分布式电站的顾虑,并最终通过屋顶 分布式电站的开发,实现投资方、建设方以及屋顶资源业主等多方的共赢。 2、未雨绸缪,提前布局 对于拟建而未建的部分大型工业项目,因其具有较大规模的潜在屋顶资源,公司屋顶开发团队在该类项 目立项阶段即开始介入进行推介,甚至参与厂房设计,做到未雨绸缪,提前布局。及早介入工业项目开发一 方面有利于公司先于竞争对手及时锁定屋顶资源,同时也有利于确保目标屋顶满足和适应未来建设分布式 光伏电站的各项设计和施工标准。 3、优质服务,赢得口碑 在屋顶资源开发的过程中,公司通过为众多屋顶资源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赢得了越来越多客户的信 任,在行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在此基础之上,公司逐渐形成了强大的屋顶资源获取能力。截至2022年 6月30日,公司已累计获取屋顶资源超1000万㎡,涉及工业企业861家,年发电能力可超10亿度,在“自 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继续保持较高市场占有率。上述企业客户中不 乏娃哈哈、中国巨石、桐昆股份、立讯精密、华孚时尚、敏实集团、联鑫集团、利欧股份、珀莱雅、雅戈尔、 索菲亚、火星人、飞利浦、法国赛峰集团、晨丰科技、景兴纸业等海内外知名优质企业。 经过多年经营积累,公司现拥有GW级以上的优质分布式客户资源,优质的服务使公司赢得了客户的充 分认可和信任,形成了较强的客户黏性和品牌效应,为后续电站规模再扩大、推进充电桩和工商业分布式储 能业务提供了有利条件,也为后期进一步拓宽分布式新应用场景,深度挖掘客户潜在价值提供了可能性。 (二)品牌及经验优势 分布式光伏电站根据屋顶资源业主屋顶屋面状况、变压器容量等参数进行电站设计、建设,具有个性化 特点,属于非标产品,案例经验对建成优质电站至关重要,行业存在一定程度的品牌和经验壁垒。公司是目 前国内较早从事分布式光伏开发的企业之一,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芯能”品牌已经在行业内形成了较高的 知名度。具体如下: 1、相对于行业内其他企业,公司进入分布式光伏发电服务行业较早,在屋顶资源整合、电站材料供应、 并网服务以及电站运维等领域均已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经验和技术实力,为以后新业务开拓和实施奠定了坚 实的基础; 2、由于已成功实施了众多项目,公司在分布式光伏发电投资方、地方电网、屋顶资源业主方面均享有 较好的声誉,有较强的客户黏性,已经形成随客户业务发展向外地辐射的业务发展趋势,如敏实集团、中国 巨石、华孚时尚、娃哈哈等案例; 3、自公司 2014年开始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及服务业务以来,公司已对该行业和业务模式有了更为深 刻的理解和洞察,对行业的深入理解是公司未来能够抓住新业务机会的前提条件。 (三)优质的电站运维服务和突出的电站设计、并网支持能力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电站服务的对象是众多工商企业,各个电站分布零散,各地的气候、环境、情况各异,需要配置足够专业的运维人员和设备,提供优质的运维服务才能降低电站的故障率,提高发电效率和发电寿命,不断提升客户体验感和满意度。

公司设立了专门的电站运维部,组建了专业维护检修团队,开发了光伏电站、储能、充电桩三合一智能监测运维平台,现已具备了丰富的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运营维护经验。公司目前投资运营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通过通信装置接入公司智能监测运维平台,该平台具有以下几大优势:(1)全天候的实时智能化监测:对各个电站的运行情况进行连续不间断的监控,随时掌握各电站当日当月发电量、日照辐射强度等数据;(2)故障的及时发现、定位并排除:通过私有云端大数据智能处理分析,能够及时的检测出电站故障、逆变器故障、太阳能光伏组件故障及通信故障,并迅速定位进行排除;(3)大数据分析优化能力:能够记录历史运行数据,通过大数据对比分析,帮助运维人员优化运维方案,提高电站综合运行效率,同时也为后期电站项目的设计与建设优化提供数据支撑。公司后续若大规模对外承接电站运维业务同样可接入此系统。此外,公司还使用多种技术手段进一步提升运维效率。通过安装摄像头实现可视化监控,实时了解当地雨雪、台风情况,第一时间判断当地自然灾害的破坏性,及时制定处理方案;通过自动清洗机器人,按照设定频率参数或远程遥控操作对电站组件表面灰尘、积雪进行清洗,提高发电效率。

公司通过多年来的项目经验积累,具备突出的电站设计能力,可根据各类屋顶的情况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例如能够处理柔性屋面,解决有关屋面防水性、连续性等疑难问题,进而保障项目实施后的电站质量和屋顶寿命,也可根据业主屋面情况灵活设计、实施BIPV光伏电站,有效提升屋顶资源利用率,节约建材成本,降低建筑能耗。同时公司拥有无边框双玻组件、微型逆变器等多类产品应用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实践应用中不断优化方案,为后续新项目的实施提供案例参考。

公司的并网支持能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公司协助相关方将并网时间缩短;另一方面,由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个性化程度高,技术方案复杂,受屋顶面积、地方标准、电站规模等多种因素影响,导致并网服务仍具有较高的技术难度。公司能够协助并网方在较短时间内高质高效的解决上述并网难题,保证了电站及早发电,从而为电站投资者和屋顶资源业主创造更多效益。

(四)具有较为完整的分布式光伏产业链
公司自持电站投资成本低于行业平均,投资成本在业内具备明显优势,主要原因是公司拥有GW级以上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实施经验,具备较为完整的分布式光伏产业链,能够迅速、高效、自主地完成屋顶资源获取、电站设计、施工监理、组件供应、电站备案并网等多个环节的作业,有效降低电站的投资成本,同时保证电站的建设质量和稳定运营。

当前自持电站投资的组件成本占比超过50%,公司拥有自建的光伏组件生产线,公司自持电站所用组件通过自产的方式,在严格把控组件质量、保证自持电站发电寿命和发电效率的基础上能够对成本进行较好的控制。目前,公司组件厂已获得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以及SGS、TUV、CQC、IEC61215、IEC61730、“浙江制造”产品认证。

公司光伏产品生产销售业务将优先满足公司电站业务对光伏产品的需求,为公司目前持续加大自持分布式电站规模奠定了坚实基础,有助于公司保证所供应产品的质量和稳定的供货周期,提升电站开发的效率和可控性。

(五)人才及技术优势
公司拥有具备逆变器研发能力的分布式光伏专业管理团队。在技术方面,该团队具备扎实的技术基础,曾深度参与头部光伏逆变器企业新产品的研发与设计,产品围绕公司自持电站项目展开研究和试用,从而获取应用效果的真实反馈,通过项目与产品高度结合,助推光伏逆变器产品的迭代创新和效率提升;在管理经验方面,通过不断的项目积累,不断总结项目的执行与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经验,形成了公司自有的项目数据资源,进而能够在后续业务开展过程中加以合理推广。经过多年的摸索,公司在分布式光伏领域已逐步建立起涵盖研发、生产、财务、市场营销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现代科学管理体系,在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营管理经验。

公司通过多年在光伏领域积累,在分布式电站开发、电站运维、光伏产品生产销售、充电桩和分布式储能等分布式光伏新应用场景等领域均形成了较强的技术优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专利117项,其中实用新型专利102项,发明专利15项,另有软件著作权5项,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浙江省省级研发中心、嘉兴市企业技术中心;公司与浙江大学共建浙江大学硅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芯能科技科研工作站,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科研实力。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上半年,公司坚定贯彻“聚焦自持分布式电站业务,紧跟产品技术发展,围绕主业拓展分布式新应用领域”业务发展战略,以发电业务为核心,依托分布式光伏电站屋顶资源业主布局“充电、储电”新应用领域。分布式电站业务方面,持续扩大高毛利率的自持分布式电站业务规模,增厚发电业务收入及收益,不断提升公司经营的可持续性和抗风险能力;拓展分布式新应用领域方面,以分布式客户为基础,结合充电桩、储能、微网等技术的应用场景,布局电动汽车充电桩业务,稳步推进工商业储能运营业务,同时加快户用储能产品的研发与制造,不断拓宽分布式新商业模式。作为以分布式光伏为核心的清洁能源服务商,公司以提供清洁、安全、高效的绿色能源为己任,未来将继续扩大自持分布式电站规模,为企业源源不断输送绿色电力,助力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宏伟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9,426.08万元,同比增加 38.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25.46万元,同比增加 33.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8,070.42万元,同比增加42.95%。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并网容量约662MW,较期初并网容量增加约57MW,另有在建、待建和拟签订合同的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约 167MW,公司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规模继续以稳定的增长态势向GW级迈进。

(一)上半年整体经营情况
1、光伏发电业务实现量、价、利齐升,盈利能力显著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实现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光伏发电业务收入及毛利大幅增加。本期实现光伏发电业务收入24,315.30万元,同比增加27.16%,发电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83.67%。光伏发电业务毛利15,954.47万元,同比增加38.95%。毛利率达65.61%,较上年同期提升5.57个百分点。光伏发电业务收入、毛利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
(1)大工业电价同比上调,光伏发电业务收入、利润进一步增厚
公司自持电站的消纳模式皆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自用部分电费在与用电业主结算时,结算价格根据业主当地大工业实时电价的基础上给予用电业主一定折扣,故光伏发电的度电收入紧扣大工业电价而同步变动。受“分时电价”、“电力市场化”政策驱动,自2021年下半年至今,全国绝大部分省份陆续上调大工业电价,其中公司自持电站广泛分布及重点开发的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等诸多东中部经济发达省份电价上调尤为明显。电价上调的积极影响在本期得到体现,公司光伏发电业务的综合度电收入及利润进一步增厚。经测算,本期综合度电收入(不含补贴)较上年同期增加约0.1元/度,同比增加约22%。大工业电价的上调使得未来新增电站项目的投资回报率空间进一步打开,同时也体现了“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光伏电站相较于“全额上网”光伏电站的优势所在。

(2)自持电站规模持续扩大,光伏发电量稳步增加
得益于公司坚定贯彻“聚焦自持分布式电站”的发展战略,公司自持电站规模持续扩大,光伏发电业务体量实现稳步增长。本期自持电站实现光伏发电量 30,877.36万度,较上年同期 26,731.96万度,同比增加4145.40万度,光伏发电业务收入随着发电量的增加而同步提高。

2、EPC和充电桩业务稳步推进,进展符合预期
在“整县推进”背景下,公司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央、国企实现优势互补。报告期内,公司陆续承接央、国企EPC项目,实现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服务业务(开发+EPC+运维)收入1,645.05万元,同比增加387.07%;在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放大的背景下,公司按照“收益优先,稳步推进”的原则,围绕现有分布式客户资源铺设充电桩。报告期内,充电桩业务实现收入167.06万元,同比增加101.91%。虽然业务收入和利润规模目前相对较小,但呈现出良好的增长态势,公司将继续稳步推进EPC、充电桩业务。

3、光伏组件对外销售规模扩大,产能利用率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在优先满足自持电站组件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市场行情扩大了光伏组件对外销售规模,产能利用率进一步提升。本期实现光伏产品(组件)销售收入2,932.94万元,同比增加154.03%。

4、现金流较好,为业务的拓展提供较强的资金支持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并网的自持电站总装机容量约662MW,在排除长时间阴、雨、雪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条件下,以报告期末大工业用电执行价格进行测算,该部分电站未来实现全年发电,预计年发电收入将提高至约5.2亿元(不含税),毛利提高至约3.4亿元,毛利率可达65%左右,持续15-20 年。发电业务电费收入每月结算、收取,坏账风险低,能够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流,有效支撑自持电站规模的再扩大,实现复合式增长,同时也将为工商业储能及户用储能产品研发与制造等相关多元化业务拓展提供资金支持。

(二)下半年工作重点
2022年下半年,公司将紧紧围绕年度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秉持稳健经营的原则,按照“聚焦自持分手电站项目按计划建设并网,同时向全国高耗电、高购电等经济发达地区稳步扩张,不断储备优质屋顶资源,进一步提高分布式光伏市场占有率,巩固在分布式领域的行业地位,保持发电业务收入和利润的稳定增长,实现全年经营业绩稳步高质量提升。另一方面积极抓住市场机会,围绕不断扩大的分布式客户资源布局电动汽车充电桩业务,加快推进公司储能业务,构建“工商业储能运营+户用储能产品研发与制造”双轮驱动的储能业务发展格局,谋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1、立足本省,辐射全国,加速光伏发电业务向省外布局
公司经过多年的业务积累,光伏发电业务已覆盖浙江省绝大部分地区,自持电站中约90%集中在浙江省。

在公司业务发展初期,由于浙江省经济发达,工业用电需求大,光伏产业链完备,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回报率较高,故浙江省为公司前期业务开拓的重点省份。在光伏补贴退坡直至完全取消补贴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已实现平价上网,对于项目的筛选和投资已无需考虑补贴,那些电价高、用电量大、光照条件好、优质企业多、符合公司投资收益要求的经济发达地区皆是公司的目标市场。近年来公司立足本省辐射全国,加速省外布局,已开拓江苏、广东、江西、安徽、湖北、天津等地的市场。截至本期末,省外已建、在建、待建的电站装机规模约 92MW。未来将继续推进发电业务向全国布局,省内、省外装机规模将持续扩大。

2、稳步推进工商业储能运营业务,加快户用储能产品的研发与制造,谋求新利润增长点 (1)工商业储能运营业务:随着光伏、风电装机规模及发电量的不断增加,推进新型储能以平抑新能源出力波动是大势所趋。其中,工商业储能贴近于工商业用户侧进行谷充峰放,可实现分布式“虚拟电厂”功能,有效缓解电力系统压力,并获取相关峰谷价差收益及电网需求响应补贴,是一种多方受益的商业模式。但另一方面,当前储能系统成本相对较高,该模式尚未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公司前期已实施的多个“网荷光储充智能微网”示范项目,通过项目储备了扎实的技术基础和丰富的实施经验,现已正式对外开展工商业用户侧分布式储能聚合业务,并优先向分布式客户进行推广、应用、渗透,争取在本年度促成一定规模的储能项目落地。未来,随着技术的革新、上下游产业链的成熟完善,储能系统成本将逐步降低,公司将视收益情况有序、灵活推进该业务,实现分布式资源价值的深度挖掘,与客户合作关系的再升级。

(2)户用储能产品研发与制造业务:随着国际争端的加剧,能源危机推动化石能源成本高涨,各国对新能源逐步替代化石能源的决心更加坚定,储能产品作为新能源不可或缺的配套产品,近年来海外对户用离网、离并网和便携式储能等产品需求急剧放大,全球市场保持高速增长。公司前期已进行大量市场调研并对户用储能产品的开发进行了技术储备,现已设立户用储能产品研发中心,完成了产品规划、目标市场筛选和产品试制。后续将对试制产品进一步打磨、优化使其具备市场竞争力,同步加快海内外市场渠道建设,争取早日实现批量化生产与销售。

3、以收益优先为原则,稳步推进充电桩业务
近年来随着电动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充电需求与充电桩设施存在较突出的供需矛盾,电动汽车充电领域存在巨大的市场空间。公司将依托现有分布式客户资源,在保证充电桩有效充电小时数及投资回报率的基础上,继续增加充电桩规模和数量,扩大充电桩覆盖范围,稳步推进该业务。

高毛利率、抗风险能力强的自持电站业务是公司营收、利润的主要增长点,也是公司发展的基本盘,公司将继续做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规模,进一步巩固该细分领域的品牌和经验优势,夯实业绩“安全垫”。另一方面,积极开拓EPC、运维业务,围绕不断扩大的分布式客户资源布局电动汽车充电桩业务,稳步推进工商业储能运营业务,加快户用储能产品的研发与制造,不断拓宽分布式新商业模式,以形成新的营收、利润增长点。公司未来整体将保持稳健经营、稳中有进的发展节奏,力争实现收利双增的发展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294,260,822.13212,810,847.2338.27
营业成本131,049,339.0899,545,564.9131.65
销售费用315,869.36487,258.46-35.17
管理费用22,831,869.6525,377,782.74-10.03
财务费用38,114,778.3734,179,751.7211.51
研发费用4,923,623.764,523,098.698.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8,103,662.5494,469,669.24183.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4,332,969.24-113,235,170.9436.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390,716.50107,555,657.34-72.67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受益于大工业电价上调,光伏发电综合度电收入提高,同时随着自持电站规模的扩大,光伏发电量增加,光伏发电业务实现量、价齐升,营业收入增加。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EPC业务、光伏组件销售以及光伏发电业务收入增加,与业务相关的成本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与光伏产品销售相关的运杂费计入产品成本,相应销售费用减少。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持续加强内部管理,控制成本费用,相应管理费用减少。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自持电站规模增加,项目银行借款余额增加,相应的利息支出增加。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逐步加大了储能、微网、充电桩、充电场等领域的研发投入,研发费用相应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光伏发电业务收入增加相应收到的电费增加及收到增值税留抵税的税费返还。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与购建自持电站相关的现金支出增加以及新建产业园区的相关建设支出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更多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自持电站,与自持电站项目相关的新增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相应减少。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上年期末数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年期末变 动比例 (%)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301,431,000.798.84113,182,810.263.60166.32主要系本期发电收 入增加相应收到的 电费增加,同时收到 增值税留抵税的税 费返还所致。
交易性金 融资产3,926,972.070.126,705,384.250.21-41.44主要系本期所持交 易性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及出售交 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应收款项113,733,052.823.3461,203,287.491.9585.83主要系本期发电收
      入增加,应收的电费 增加所致。
应收款项 融资15,615,501.010.461,000,000.000.031,461.55主要系本期应收票 据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11,062,917.980.323,286,767.540.10236.59主要系本期与材料 采购相关的预付款 增加所致。
合同资产1,309,743.630.04210,999.600.01520.73主要系本期与 EPC 工程相关的合同应 收款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 资产28,910,568.400.85183,246,318.565.84-84.22主要系本期增值税 留抵税退税,增值税 留抵税减少所致。
在建工程177,106,181.895.20121,729,226.833.8845.49主要系本期末在建 自持电站规模较期 初增加以及新建产 业园区所致。
其他非流 动资产1,953,652.870.06552,284.070.02253.74主要系本期预付与 建设自持电站相关 的款项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243,990,164.417.16146,160,134.304.6666.93主要系本期以票据 方式结算的材料采 购款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72,511,193.462.1353,623,848.701.7135.22主要系本期应付的 材料采购款增加所 致。
预收款项19,451.840.00158,704.150.01-87.74主要系本期末预收 房屋租赁费较期初 减少所致。
应付职工 薪酬3,332,100.460.1013,820,256.830.44-75.89主要系本期发放上 年度奖金所致。
应交税费22,954,478.600.678,065,663.770.26184.60主要系本期子公司 部分电站项目享受 所得税优惠政策陆 续到期,应付企业所 得税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 负债123,605.610.0039,449.600.00213.33主要系本期末待转 销项税额较期初增 加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期末账面价值(万元)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1,542.67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1,305.91万元、户用电 站农户贷款项目保证金236.76万元。
固定资产196,418.52为本公司及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投资性房地产1,741.97 
无形资产937.49 
合 计210,640.65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对外投资设立全资项目子公司情况:

序 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所属 省份/直辖市注册资本 (万元)主要从事业务
1盐城芯能2022/1江苏省1,000.00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
2广东芯能2022/5深圳市500.00(同上)
3亳州芯能2022/6安徽省1,000.00(同上)
4吉安芯能2022/6江西省1,000.00(同上)
2、报告期内对全资项目子公司增资情况:

序 号公司名称增资时间注册地所属 省份/直辖市增资前注 册资本 (万元)增资金额 (万元)增资后注 册资本 (万元)主要从事业 务
1江西斯迈达2022/3江西省200.00800.001,000.00分布式光伏 电站的投资 运营
2台州芯能2022/5浙江省1,500.001,500.003,000.00(同上)

以上新设立或增加注册资本的子公司均属于全资项目子公司,其主要业务均为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新设立全资子公司可以加快公司在分布式光伏领域的市场布局,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可以增强全资子公司的资本实力,为其拓展、壮大业务规模提供资金支持。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3,926,972.07元,较期初6,705,384.25元减少2,778,412.18元,主要系本期所持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海宁茂隆桐乡科联嘉兴科洁能发电子
注册地浙江省海宁市浙江省桐乡市浙江省嘉兴市浙江省桐乡市
法人代表张利忠张利忠钱鹏飞张利忠
主要从事业务分布式光伏电站 的投资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 的投资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 的投资运营光伏组件的研发和 制造
注册资本(万元)15,00026,0005,0005,000
持股比例(%)100.00100.00100.00100.00
报告期末资产总额 (元)349,158,568.95345,143,296.28229,915,080.13123,331,780.06
报告期末净资产 (元)148,473,478.04156,277,590.1357,704,068.8752,468,078.50
报告期末营业收入 (元)27,269,265.6528,011,648.5796,123,150.9052,069,119.88
报告期末净利润 (元)9,112,311.3110,969,794.293,942,040.18-2,890,533.85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开拓风险
公司位于浙江嘉兴海宁,浙江嘉兴是全国分布式光伏的示范区,且浙江省本身工业用电需求大、基础好,分布式光伏发展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公司经过多年的业务积累,具备了较强的经验、技术优势,并通过成功实施的众多项目,以优质的服务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和较强的客户粘性,公司分布式光伏业务已拓展到浙江省的绝大部分地区,也开拓了江苏、江西、安徽、天津、广东等地的市场,并积极推进业务向全国范围发展。但在“碳达峰、碳中和”及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的背景下,公司在未来业务拓展过程中,将面临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各地区可能相异的地方产业政策,如果缺乏当地营销网络资源或受到到地方保护主义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市场拓展的难度将增加,公司存在一定的市场开拓风险。

虽然存在一定的市场开拓风险,但 “双碳目标”的提出以及能耗双控政策的出台,让闲置的屋顶资源进一步释放,同时随着各个省份大工业用电价格的陆续上调,公司“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电站的投资回报率进一步提高,满足投资条件的屋顶资源更多,许多电价上涨前未达公司投资收益目标而被舍弃的屋顶资源,随着投资回报率的提高,具备“重拾”起来再投资的可能。公司自持“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市场空间仍无比巨大。

公司将充分发挥在分布式领域深耕多年所形成的品牌、经验和技术优势,利用成熟的分布式电站项目实施经验和优质的运维能力和服务等,在保证自持电站投资收益的前提下给客户提供尽可能好的项目体验感和满意度。

2、屋顶租赁稳定性风险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将持续扩大自持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规模。公司通过提供电价折扣或者支付固定租金的方式租用屋顶资源业主的闲置屋顶来投资建设自持电站。由于屋顶租赁通常租赁年限较长,一般20年左右,在此过程中,可能发生企业经营不善、建筑物征拆、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等致使屋顶不能继续存续的情况,因此,可能使公司持有的分布式电站资产面临一定的屋顶租赁稳定性风险。

虽然存在一定的屋顶租赁稳定性风险,但公司现有自持电站的屋顶资源业主普遍都是经营风险低、信用风险低、用电量大、经营稳定的优质上市公司和海内外知名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前也已根据政府城建规划等评估了后续企业被政府征拆的风险,同时已为电站资产购买了保险,公司出现屋顶租赁稳定性风险导致公司整体业绩遭受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公司会继续通过选择经营稳定的优质企业合作、合同约定违约责任、选择法律上安全性高的建筑物、分散布局屋顶自持电站、为自持电站投保等一系列措施来规避或者降低屋顶租赁稳定性风险。

3、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公司自持“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电站所发电量的平均度电收入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自发自用部分的由屋顶资源业主支付的电费,二是余电上网的由电网收购支付的电费。公司需要每月定时与企业、电网进行电费结算并收取,随着自持电站规模的持续扩大,发电收入和应收账款规模将增加,可能存在客户违约或内部控制未能有效执行等情形,公司存在一定的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虽然存在一定的应收账款坏账风险,但多年来公司以行业领先的优质运维服务,赢得了屋顶资源业主的充分认可和信任,已形成了融洽、紧密、共赢的合作关系,从过往历史经验来看,基本不存在电费收取困难的问题。同时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具有小而分散的特点,个别电站屋顶资源业主经营存在困难对公司整个自持电站投资收益影响非常有限。

公司将严格按照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并继续采取筛选优质的分布式客户进行投资、与屋顶资源业主签订条款周密、清晰、有效的能源管理合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以优质的服务增强公司美誉度等多种措施降低电费收取所带来的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4、电价下调导致收益率下降风险
公司自持“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核心收益来源于电费收入。电站所发电量业主自用部分在跟用电业主结算电费时,不是约定一个固定的度电价,而是参照资源所在地工商业用电价格给予一定折扣,该方式既能给予客户电价优惠,又能使公司售电价格更具弹性。在工商业用电价格上涨的时候,公司的综合度电收入将提高,从而增加发电收益。而若用电价格下降的时候,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收益率将会出现下滑。在当前电价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工商业电价存在一定的波动性,公司自持分布式电站业务存在一定的电价下调导致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虽然存在一定的电价下调风险,但是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工商业企业用能方面,能耗双控政策更趋严格,传统能源使用受限,但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因其自发自用经济性强成为工商业主更经济的用能选择,有利于拉动工商业装机需求。同时电价市场化改革后,目录电价被取消,电力被还原商品属性,电价随供需形势变动。现阶段一般工商业、大工业交易电价整体处于上行趋势,代理购电电价也较此前目录电价有所上涨。另一方面,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总量及占比的提高,配套新型储能将是一种有效平抑可再生能源出力波动的解决方案,而电价上行以拉大峰谷电价差是驱动新型储能大规模、商业化应用的有效途径。预计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可再生能源发电不足,电力供需仍然趋紧,且为推动新型储能的应用,电价大幅下调的可能性较小,预计电价将在当前位置上合理波动。

公司将实时跟踪工商业电价变动情况,同步测算公司拟建待建分布式项目收益率水平,保证公司新增“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电站项目的经济性。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 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 期会议决议
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2022年5月16日http://www.sse.com.cn/2022年5月17日详见《浙江芯 能 光伏科技 股份 有限公 司 2021年年 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2022-017)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8、《关于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董事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10、《关于监事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听取了《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
陈晓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离任
潘程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陈晓女士于2022年1月因个人原因申请从公司离职,相应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补选潘程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选举新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1)。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0
每 10股转增数(股)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经核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目前均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出现因环保问题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让天更蓝,水更清,生活更美好”的企业愿景,围绕“以太阳能分布式为核心,向客户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智慧的清洁能源综合服务”的使命,多年来专注于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深耕于太阳能分布式发电这一细分领域。公司通过大力开展分布式光伏业务,实现了闲置屋顶的资源利用、发电就地消纳。经过多年经营,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先后为近千家企业提供绿色环保方案,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及分布式光伏开发及服务项目总规模已超1GW,年发电量可超10亿度,年节约标准煤超40万吨,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超10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超3万吨,为实体经济年节约能源成本超1亿元。未来公司将继续扩大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规模,通过众多分布式光伏项目,加速推进降碳减排,为实现“碳中和”战略目标及节约实体经济成本持续贡献力量。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 诺 类 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 及期限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是 否 及 时 严 格 履 行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未完 成履 行的 具体 原因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下一 步计 划
与首次公 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解 决 同 业 竞 争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张利忠、 张文娟、张震豪本人及本人持有权益达 50%以上、或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单位(公司 除外,以下统称为“附属公司”)截至目前所从事的经营业务、主要产品, 与公司目前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及所实际经营业务、主要产 品均不存在任何同业竞争,彼此之间也不存在任何正在履行的关联交易。 本人及附属公司目前也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公司及其持有权 益在 50%以上或实际控制的主体(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营业执照上所 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或实际从事的业务发生利益冲突或在市场、资源、地 域等方面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本人及附属公司在今后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 营、合资或联营且均在其中处于控股或控制地位的)参与或进行与公司及公 司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与公司合作 开发除外)。凡本人及附属公司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 能会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及附属公司会将上述商业机 会优先让予公司。 如本人直接或间接参股的公司、企业从事的业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有 竞争,则本人将作为参股股东或促使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参股股东对此等事 项实施否决权。不适用  
   本人不向其他业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 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的专有技术 或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本人将充分尊重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公司的公司章程,保证 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本人将积极并善意地履行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公司股份 持有人的义务,并承诺不利用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公司股份 持有人的地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 或资产,或以任何形式与公司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实际经营业务上的竞争,或 故意促使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本人及附属公司从事同业竞争所 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人及附属公司放弃此类同业竞争,如导 致公司损失的,本人同意就公司的实际损失给予全额赔偿。 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处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 东地位且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为止。 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可被视为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的声 明、承诺和保证。”     
 解 决 同 业 竞 争股东正达经编本公司及本公司持有权益达 50%以上、或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或单位 (公司除外,以下统称为“附属公司”)截至目前所从事的经营业务、主要 产品,与公司目前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及所实际经营业务、 主要产品均不存在任何同业竞争,彼此之间也不存在任何正在履行的关联交 易。 本公司及附属公司目前也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公司及其持有 权益在 50%以上或实际控制的主体(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营业执照上 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或实际从事的业务发生利益冲突或在市场、资源、 地域等方面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本公司及附属公司在今后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自营、合资或联营且均在其中处于控股或控制地位的)参与或进行与公司及 公司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与公司合 作开发除外)。凡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 何可能会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会将上述 商业机会优先让予公司。 本公司将充分尊重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公司的公司章程,保 证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不适用  
   本公司将积极并善意地履行作为公司股份持有人的义务,并承诺不利用 作为公司股份持有人的地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 用公司的资金或资产,或以任何形式与公司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实际经营业务 上的竞争,或故意促使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的决议。 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从事同业竞 争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同时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放弃此类同业竞 争,如导致公司损失的,本公司同意就公司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不再处于公司持股5%以上 股东地位为止。 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可被视为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的声 明、承诺和保证。”     
 解 决 同 业 竞 争股东戴建康本人及本人持有权益达 50%以上、或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单位(公司 除外,以下统称为“附属公司”)截至目前所从事的经营业务、主要产品, 与公司目前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及所实际经营业务、主要产 品均不存在任何同业竞争,彼此之间也不存在任何正在履行的关联交易。 本人及附属公司目前也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公司及其持有权 益在 50%以上或实际控制的主体(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营业执照上所 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或实际从事的业务发生利益冲突或在市场、资源、地 域等方面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本人及附属公司在今后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 营、合资或联营且均在其中处于控股或控制地位的)参与或进行与公司及公 司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与公司合作 开发除外)。凡本人及附属公司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 能会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及附属公司会将上述商业机 会优先让予公司。 如本人直接或间接参股的公司、企业从事的业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有 竞争,则本人将作为参股股东或促使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参股股东对此等事 项实施否决权。 本人不向其他业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 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的专有技术 或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本人将充分尊重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公司的公司章程,保证 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不适用  
   本人将积极并善意地履行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公司股份 持有人的义务,并承诺不利用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公司股份 持有人的地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 或资产,或以任何形式与公司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实际经营业务上的竞争,或 故意促使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本人及附属公司从事同业竞争所 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人及附属公司放弃此类同业竞争,如导 致公司损失的,本人同意就公司的实际损失给予全额赔偿。 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处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 东地位且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为止。 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可被视为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的声 明、承诺和保证。”     
 解 决 同 业 竞 争股东杭州鼎晖新 趋势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本企业及本企业持有权益达 50%以上、或本企业实际控制的企业或单 位(公司除外,以下统称为“附属公司”)截至目前所从事的经营业务、主 要产品,与公司目前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及所实际经营业 务、主要产品均不存在任何同业竞争,彼此之间也不存在任何正在履行的关 联交易。 本企业及附属公司目前也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公司及其持有 权益在 50%以上或实际控制的主体(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营业执照上 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或实际从事的业务发生利益冲突或在市场、资源、 地域等方面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本企业及附属公司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 合资或联营且均在其中处于控股或控制地位的)参与或进行与公司及公司子 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与公司合作开发 除外)。 本企业不向其他业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 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的专有技 术或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本企业将充分尊重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公司的公司章程,保 证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本企业将积极并善意地履行作为公司股份持有人的义务,并承诺不利用 作为公司股份持有人的地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 用公司的资金或资产,或以任何形式与公司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实际经营业务不适用  
   上的竞争,或故意促使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的决议。 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本企业及附属公司从事同业竞 争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企业及附属公司放弃此类同业竞 争,如导致公司损失的,本企业同意就公司的实际损失给予全额赔偿。 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企业不再处于公司持股5%以上 股东地位为止。 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可被视为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的声 明、承诺和保证。”     
 解 决 关 联 交 易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张利忠、 张文娟、张震豪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于关 联交易的有关制度的规定行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权利,杜绝一切非 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要求公司违规为本人提供 任何形式的担保,本人将不利用在公司中的控股股东地位及实际控制人地 位,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在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 正当利益。 本人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 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 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依法签订协议,切实保护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 若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限期内采取有效措 施予以纠正,造成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不适用  
 解 决 关 联 交 易股东正达经编“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 于关联交易的有关制度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公司资金、 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要求公司违规为本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 保,本公司将不利用在公司中的股东地位,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 企业(如有)在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本公司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 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 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依法签订协议,切实保护不适用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 若违反前述承诺,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限期内采取有效 措施予以纠正,造成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 责任。”     
 解 决 关 联 交 易股东戴建康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于关 联交易的有关制度的规定行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权利,杜绝一切非 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要求公司违规为本人提供 任何形式的担保,本人将不利用在公司中的控股股东地位及实际控制人地 位,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在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 正当利益。 本人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 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 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依法签订协议,切实保护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 若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限期内采取有效措 施予以纠正,造成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不适用  
 解 决 关 联 交 易股东杭州鼎晖新 趋势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 于关联交易的有关制度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公司资金、 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要求公司违规为本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 保,本企业将不利用在公司中股东地位,为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 业(如有)在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本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 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 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依法签订协议,切实保护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适用  
   若违反前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限期内采取有效 措施予以纠正,造成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赔偿 责任。”     
 其 他芯能科技“本公司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其他申请文件以及向各上 市中介机构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若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 影响的,本公司将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相关处罚决定之日起30个 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公司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方案 (包括回购价格、完成时间等,回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加算截至回购日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提交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后实施。本公司应在股份回 购义务触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回购事宜。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若因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 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 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 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 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及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限期内继续履行 前述承诺,同时因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中国证监会、司 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不适用  
 其 他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张利忠、 张文娟、张震豪“发行人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其他申请文件以及向各上 市中介机构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若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不适用  
   影响的,本人将投票同意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方案, 且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回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加算截至回 购日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 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若因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人将本着 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 三方与投资者调解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不包括 间接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 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具体原因及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限期内继续 履行前述承诺,同时因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中国证监会、 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本人以当年度以及以后年度发行人利润分配方案中享有的利润分配作 为履约担保,且若未履行上述赔偿义务,则在履行承诺前,所持的发行人股 份不得转让。”     
 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其他申请文件以及向各上 市中介机构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若因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人将本着 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 三方与投资者调解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不包括 间接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 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具体原因及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限期内继续不适用  
   履行前述承诺,同时因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中国证监会、 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当年度以及以后年度在公司所获薪酬作为 上述承诺的履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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