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微电(688385):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A股证券代码:688385 证券简称:复旦微电 公告编号:2022-036 港股证券代码:01385 证券简称:上海复旦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复旦微电”)股东上海圣壕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14,74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810%;上海煜壕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9,01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06%;上海煦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6,24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766%;上海壕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5,17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636%。前述四家合伙企业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5,1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318%。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自身资金需求,四家合伙企业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16,262,2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997%),且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24,407,2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997%),且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 以上两种方式的最终实际减持比例,将根据市场价格自主确定,四家合伙企业合计计划减持复旦微电股份不超过 32,552,250股,不超过复旦微电总股本的3.997%。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四个员工合伙平台自复旦微电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竞价交易减持的减持时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2022年9月6日至 2023年3月6日);大宗交易减持的减持时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 2022年8月19日至 2023年2月19日)。 2、四家合伙企业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6,262,2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997%),且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24,407,2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997%),且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以上两种方式的最终实际减持比例,不超过32,552,250股,不超过复旦微电总股本的3.997%。 3、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相关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上海圣壕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煜壕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壕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煦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在以下三个日期孰晚之日届满前:A.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B.或自本合伙企业认购复旦微电子内资股完成工商变更之日(即2019年3月13日)后36个月;C.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导意见规定的其他本合伙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上市后的限售期,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合伙企业持有的上述股份。 (1)四家合伙企业将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并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于四家合伙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承诺。 (2)四家合伙企业在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预期不低于首发上市的价格,并按照相关的交易规则的要求进行减持。如果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和减持股份数量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四家合伙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在四家合伙企业实施减持发行人股份时且仍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家合伙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按照相关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5)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届时若修改前述减持规定的,四家合伙企业将按照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定依法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员工 IPO前员工持股平台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是基于员工激励而实施的减持。本次减持有利于阶段性的达成激励目标,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四家合伙企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如涉及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股的,依据有关规则减持。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二)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督促相关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照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并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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