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菱动力(30073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二次修订稿)
原标题:西菱动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二次修订稿) 股票简称:西菱动力 证券代码:300733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hengdu Xiling Power Science&Technology Incorporated Company (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 298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二次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募集说明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重大风险提示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风险”。其中,特别提醒投资者应注意以下风险: (一)部分厂房未取得产权证书的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西菱部件部分厂房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但未发生过权属纠纷或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西菱部件正在推进产权证书的办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预计按照程序办理不存在障碍,但仍提请投资者关注办理不能的风险。 (二)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冲突导致被搬迁的风险 西菱部件“大邑三期生产基地第三期厂房工程”项目已于 2020年 12月取得土地对应的《不动产权证书》,但该项目的建设用地目前与成都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 2021年 7月发布的《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21版)中的规划轨道交通 S8线大树村停车场用地冲突。虽然规划轨道交通 S8线不属于国家批复的近期建设规划项目,暂不具备开工建设条件,不影响企业当前正常经营和使用,且该线网规划方案尚在调整中,大邑县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大邑县正在调整轨道交通 S8线的规划方案并拟提交市级主管部门审批,以保证园区企业不受影响,但若未来最终确定的规划方案依旧与项目建设用地冲突,西菱部件“大邑三期生产基地第三期厂房工程”项目、部分募投项目均存在被相关主管机关因用地规划冲突而要求拆迁/拆除的风险;尽管相关主管部门确认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情况,会出台相应拆迁补偿及/或土地补偿政策,积极协调其他工业用地供西菱部件使用,以防公司遭受损失,且公司实控人已出具补偿承诺,但拆迁结果仍有可能会对公司及/或西菱部件产生一定的损失。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涡轮增压器扩产项目契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可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当前产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虽然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政策、技术可行性、市场前景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及论证,但由于项目建成至全面达产需要一定时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市场环境、技术、管理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项目的实施。因此项目实际建成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产品的市场接受程度等都可能与发行人的测算存在一定差异,从而影响预期投资效果和收益目标的实现。 (四)募投项目产能消化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产能将相应提升。本次募投项目是根据近年来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和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对行业未来发展的分析判断、客户提供的计划采购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公司2022年上半年客户涡轮增压器实际采购量为5.65万台,根据客户提供的计划采购量预计 2022年、2023年客户涡轮增压器实际采购量分别为 35万台和 65万台,产能增加规模合理。由于行业特点,公司一般根据客户实际装机量进行结算,客户提供的计划采购量并不构成客户的采购义务,与实际采购量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新能源汽车产业得到快速发展。虽然新能源汽车中的大多数混合动力汽车仍有配备涡轮增压器需求,但纯电动驱动的新能源汽车无需配备内燃机,亦无需配备涡轮增压器。如若未来纯电动汽车的配套基础设施、电池技术等方面取得有效突破,纯电动汽车的产销量快速增长,将对本次涡轮增压器扩产项目产能消化造成冲击。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需要一定时间,如果后续产业政策、市场需求、竞争格局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市场开拓能力不足、市场空间增速不及预期、客户提供的计划采购量与实际采购量差异较大等,则公司可能面临新增产能无法消化、募投项目实施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 (五)研发项目产业化过程中市场开拓不及预期的风险 国内氢燃料电池汽车目前处于产业化的初期阶段。根据思瀚产业研究院统计数据,2021年,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790辆和1,596辆,而新能源汽车2021年产销量分别为354.5万辆和352.1万辆。总体而言氢燃料电池汽车在新能源汽车中的渗透率仍然较低,其产业化进程滞后于纯电动汽车。 当前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受到关键技术不成熟、燃料电池成本较高以及氢能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等多个方面的影响,导致我国加氢站建设推广进度较慢,进而导致现阶段终端用户实际用氢成本较高。因此,本次“研发中心项目”中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产品在成功完成技术研发后,依然可能在探索产业化道路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和障碍,且目前氢燃料电池空气压缩机及氢气循环泵市场国产化率提升,国内市场参与者不断增加,公司未来进入该市场不具有先发优势,产品存在市场开拓与推广不及预期的风险。 (六)募投项目研发进度与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结合未来战略规划及研发需求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研发中心项目”,本项目中的氢燃料电池空气供给系统项目和氢气循环泵研发项目是公司围绕汽车零部件主业、充分发挥涡轮增压器项目的成功研发经验和对氢燃料电池市场前景广阔的预期而进行的前瞻性研究,公司将依托此项目,把握燃料电池技术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虽然本项目已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论证,但研发项目对公司项目人员、技术储备以及各阶段的研发管理能力等方面要求较高,且项目周期较长,同时,公司作为新进入该行业的企业,技术上没有完整成熟的生产、测试和质量控制体系可以参照,有可能导致该项目研发进度与效果不及预期。 (七)募投项目折旧摊销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折旧摊销费用也将相应增加。募投项目投产后新增年均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的折旧摊销对公司未来年度利润有一定影响。尽管本次募投项目预期效益良好,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效益将可以消化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影响,但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若因募投项目实施后,市场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新增长期资产的折旧摊销将对公司未来的盈利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八)存货跌价的风险 多且呈上升趋势。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2020年 12月 31日、2021年 12月31日和 2022年 3月 31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4,609.71万元、16,101.94万元、31,091.23万元和35,721.1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88%、26.62%、35.56%和 39.14%,金额及占比均较高。如果市场环境发生剧烈波动、客户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的采购组织和存货管理不力,公司存货将面临跌价损失的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九)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 2022年 1-3月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2,500.71万元、51,317.33万元、74,994.38万元和 22,489.63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2,117.69万元、714.74万元、2,107.62万元和 3,006.6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呈现波动趋势,系公司所处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受宏观经济状况、产业政策、汽车整车生产销售水平等因素影响较大所致。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在 2021年有所回升,系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及地方政府对新购汽车消费不断推出刺激政策,汽车产业消费需求回暖,带动汽车零部件市场底部回升以及公司优化客户结构、新增航空零部件业务收入等所致。公司的生产经营业绩将受下游市场需求、市场竞争状况、原材料成本等多种因素以及其他无法预知或控制的内外部因素的共同影响,因此未来公司存在经营业绩继续波动的风险。 (十)汽车行业技术变革风险 我国积极推动国内的绿色发展,为全球可持续发展贡献大国力量。2020年 9月中国正式向国际社会做出 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碳排放承诺。汽车作为综合性的重要产业,将全面贯彻低碳发展理念,实现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为减碳行动贡献汽车行业力量。《“十四五”汽车产业发展建议》指出,“十四五”期间,将积极开展新技术创新研发应用,推动节能技术进步和新能源技术发展,逐步实施汽车行业碳达峰行动计划。公司目前的核心技术主要面向汽车发动机零部件,虽然涡轮增压器技术符合行业节能减排发展趋势,但如果未来汽车节能技术和新能源技术出现较大变革,而公司未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未能及时实现新技术突破和产品转型,则公司的经营将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十一)涉诉相关风险 2021年 8月,原告玄泽投资以其为被告西菱动力、鑫三合提供媒介服务和交易机会从而促成西菱动力收购鑫三合的交易事项,但被告并未支付中介费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 11月,一审法院判决驳回玄泽投资全部诉求。随后玄泽投资上诉,主张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西菱动力及鑫三合向其支付 782.25万元以及以此为基数按月利率 2%支付逾期付款利息。2022年7月,二审已开庭审理,但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二审尚未宣判,该诉讼案件尚未判决,最终判决结果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能排除公司后续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进而对公司当期利润造成一定不利影响的可能。 二、其他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需要通过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在通过深交所审核与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本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发行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名(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 172,123,019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51,636,905股(含本数)。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股票数量有最新的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3,6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的限售期及限售期届满后转让股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八)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断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现有的《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 体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之“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名词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目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释 义............................................................................................................................ 9 一、普通术语 ......................................................................................................... 9 二、专业术语 ....................................................................................................... 10 目录.............................................................................................................................. 12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5 一、基本信息 ....................................................................................................... 15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5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7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56 五、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情况 ........................................................... 71 六、公司核心技术情况 ....................................................................................... 77 七、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84 八、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 87 九、财务性投资情况 ........................................................................................... 90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92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92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96 三、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 97 四、募集资金投向 ............................................................................................... 99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100 六、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100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有关部门批准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100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102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 102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 113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 118 四、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关系 ......................... 121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122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24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 124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125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 126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 126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形,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 126 第五节 历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127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 127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 128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129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 136 第六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风险 ..................................................... 137 一、审批及市场风险 ......................................................................................... 137 二、政策风险 ..................................................................................................... 138 三、业务及经营风险 ......................................................................................... 139 四、财务风险 ..................................................................................................... 141 五、项目风险 ..................................................................................................... 143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 147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47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148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149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151 五、审计机构声明 ............................................................................................. 152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153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engdu Xiling Power Science&Technology Incorporated Company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 298号 注册资本:172,123,019元 股票简称:西菱动力 股票代码:300733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成立时间:1999年 9月 30日 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 298号 法定代表人:魏晓林 联系电话:028-87078355 传真号码:028-87072857 公司网址:http://www.xlqp.com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机电产品、涡轮增压器、叶轮、涡轮、精密铸件;批发零售钢材、塑料制品;货物进出口、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航空器零件、部件、地面设备、航海装备零部件、橡胶塑料制品、其他机械零部件及模具的研发、制造、销售、维修、技术服务;机电设备、电子元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技术及管理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 2022年 3月 31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17,212.3019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截至 2022年 3月 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魏晓林直接持有公司 38.39%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配偶喻英莲持有公司 21.41%的股份,其子魏永春持有公司 0.07%的股份,魏晓林、喻英莲、魏永春三人合计持有公司 59.87%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魏晓林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至 1992年于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2车间任工人;1992年至 1999年创办成都市青羊区成飞人武汽车配件厂,任厂长;1999年起创办西菱有限,任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喻英莲女士: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至 1992年于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检测员;1992年至 1999年创办成都市青羊区成飞人武汽车配件厂,任检验员;1999年起创办西菱有限,历任监事、财务部副部长,于 2013年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时不再担任监事职务,2015年初开始已不在公司财务部任职,2015年至今担任公司企管办副主任。 魏永春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至 2004年于云南蒙自军分区部队参军;2004年起在公司历任销售员、销售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所属行业 发动机是机械设备的动力来源,是机械设备的核心零部件之一。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凸轮轴总成、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成以及涡轮增压器等属于发动机的关键零部件。从终端应用行业来看,目前发行人产品主要用于汽车制造业,可归属为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属于汽车零部件产业的一部分。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主营业务归属于“汽车制造业”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代码为 C3670。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主营业务归属于“汽车制造业”,细分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业,行业代码为 C36。 公司加工的航空零部件产品主要包括航空结构件、钣金件、系统件、轴类件等,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航空零部件业务所属行业为“C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之“C3741飞机制造”。 (二)行业监管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发行人所属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改委”)、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信部”)、中央军事委员会装备发展部(简称“装备发展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简称“国防科工局”)和中国民用航空局(简称“民航局”)。 国家发改委负责本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规划、核准审批等行政管理职能。工信部负责本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的制定、实施等行政管理职能。装备发展部负责全军武器装备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对全国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监督管理;履行全军装备发展规划计划、研发试验鉴定、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职能。国防科工局负责国防科技工业计划、政策、标准及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以及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实行资格审批。民航局负责提出民航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与综合运输体系相关的专项规划建议,按规定拟订民航有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市场监管责任;负责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活动有关许可管理工作;组织民航重大科技项目开发与应用,推进信息化建设。 发行人所属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有中国汽车工业协会(CAAM)、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CICEIA)和中国航空学会(CSAA)。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和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以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维护行业整体利益、振兴中国汽车及内燃机工业为己任,反映行业愿望与诉求、为政府和行业提供双向服务为宗旨,以政策研究、信息服务、行业自律、国际交流、会展服务等为主要职能,并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和修订行业标准、组织国际交流等。中国航空学会成立于 1964年 2月,是由航空航天科学技术工作者和航空及相关领域的单位自愿结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的法人社会团体,主要职责包括推广先进技术,推动航空技术在其它领域应用,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促进产学研结合;接受委托承担科技项目评估、科技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资格认证、工程教育认证、参与制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等。 2、监管法规 (1)汽车行业相关法规政策 近些年来,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制订并颁布实施涉及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如下:
(2)航空零部件行业相关法规政策 军用航空零部件制造业务所涉及的主要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等,对相关企业的保密资质管理、行业准入、军品质量管理、国防科研管理等方面做出了相关要求。 民用航空零部件制造业务所涉及的主要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和《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等,其对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的型号合格审定、生产许可审定和适航合格审定,及相关证件的申请、颁发和管理做了相关规定,并重点明确了民用航空产品的质量控制系统要求,材料、零部件等的设计和生产的批准以及对相关证件持有人的管理。 航空零部件为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的行业,相关产业政策及指导规划如下:
1、汽车行业发展概况 (1)全球汽车行业发展概况及趋势 ①汽车工业进入成熟期 汽车行业因其具有产业链长、覆盖面广、上下关联产业众多的特点,在国民经济中起到支柱型产业的作用。全球汽车行业经历 100多年的发展和演变,已然进入成熟期,在国民经济和居民日常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根据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的统计数据,2011年到 2017年,全球汽车销量保持增长,由 2011年的 7,817万辆持续增长至 2017年的 9,566万辆,年复合增长率为 3.42%。在经历了2011-2017年的持续增长后,全球汽车销量在 2018年、2019年出现小幅下滑,回落至 9,506万辆和 9,042万辆,同比分别下降 0.63%和 4.87%。受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影响,与 2019年相比,2020年全球汽车销售减少 1,245万辆、生产减少 1,417万辆,产销量数据与 2011年相当。2021年,随着全球疫情形势趋缓,全球汽车产业逐渐复苏,2021年全球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 8,015万辆和 8,268万辆,较去年同期增长了 3.25%和 6.05%。受疫情反复及汽车芯片短缺影响,2021年行业整体产销量水平尚未恢复至疫情前期。 2011年至 2021年,全球汽车产量和销量如下: 2011-2021年全球汽车产销量 数据来源: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 ②部分制造活动及消费市场向发展中国家转移 从全球汽车销售区域分布来看,欧洲、北美和亚太地区是汽车消费的主要市场。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及欧洲、北美等发达国家汽车消费市场趋于饱和,发展中国家由于其较快的经济增速和居民消费结构的升级换代,汽车产业发展较快,汽车消费增长较快。 从地域分布来看,全球汽车产量主要分布于亚洲地区,且占比逐年提高。2011年亚洲地区汽车产量为 40,576,318辆,占全球总产量的 50.80%,而到 2021年,亚洲地区汽车产量 46,727,394辆,占比达到 58.3%,在全球汽车生产市场中的地位愈发重要。汽车作为重要工具的需求量也在不断提高,汽车工业仍然有较大的增长空间。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欧洲、北美等发达国家汽车消费市场趋于饱和,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亚太地区的发展中国家,由于其较快的经济增速和居民消费结构的升级换代,改善性需求不断提高,汽车作为改善居民出行的重要工具,其需求量不断增长,推动着亚太地区汽车产业快速发展。 目前,以中国为代表的亚太地区已经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汽车生产和消费区域之一。2021年我国汽车销售数量占据全球市场份额的 31.78%,远高于位居第二③汽车节能技术应用广泛 随着各国排放标准不断升级,节能减排已经成为汽车行业发展趋势,推动汽车节能技术的快速发展。近几年世界主要汽车生产大国大力推进节能汽车的研发和推广,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的推广。内燃机的技术进步是实现汽车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如废气涡轮增压技术,利用发动机排出的废气惯性冲力来推动涡轮室内的涡轮,涡轮又带动同轴的叶轮,叶轮压送空气进入气缸,提高发动机进气量,从而提高发动机的功率和扭矩,提高汽车动力和加速性,减少整车燃料消耗和尾气排放,在汽车行业应用越来越普遍。 (2)我国汽车行业发展概况及趋势 ①国内汽车市场进入调整期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和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7年以前我国汽车产销量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增长水平。但从 2018年开始,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我国汽车行业在宏观经济增速回落和制造业整体处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也处于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受中美经贸摩擦、环保标准切换、新能源补贴退坡等因素的影响承受了较大的压力,产销量出现下滑。2020年,中国全年汽车生产 2,532.5万辆,销售 2,531.1万辆,同比下降 1.37%、1.77%。 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全国各行业停工停产,为减少新冠疫情对经济的冲击,2021年国家出台政策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随着我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持续取得积极成效,市场信心趋于增强。在此背景下, 2021年国内汽车产量及销量分别达到了 2,608.20万辆和 2,627.50万辆,分别同比增长3.40%和 3.81%。 2011-2021年中国汽车产销量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②我国人均汽车保有量仍处于较低水平,消费需求仍有提升空间 近年来,我国人均 GDP持续上行,从 2011年的 3.63万元上升至 2021年的8.10万元,人均 GDP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 8.36%。与此同时,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我国汽车拥有量数据,2021年中国汽车千人保有量 213辆,目前发达国家千人汽车保有量总体在 500-800辆的水平,考虑到人口规模、区域结构和资源环境的国别差异,未来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消费不断升级,城市化逐步推进,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仍然存在较大的增长空间。一方面,随着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每年更新消费量就有可能从现在的 900万辆左右逐步增加到 2,000万辆以上。另一方面,我国三线以及三线以下城市汽车消费潜力比较大,这将成为未来我们国家汽车消费新的增长动力。 中国千人汽车保有量(辆)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③新能源车产销量快速提高 近年来,受国家政策的扶持鼓励、绿色环保的经济发展和生活理念影响,我 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保持着波动上升的趋势。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 336.10万辆,销量达到 350.72万辆,同比增长 154.81%、165.10%。在新能源汽 车主要品种中,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量均呈增长趋势,表现均 明显好于上年。 2016-2021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2020年 9月,我国在联合国大会上宣布,我国 CO排放力争于 2030年前达2 到峰值,争取 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同时政府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等政策助力我国新能源汽车进一步发展。 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虽然给燃油汽车行业带来一定压力。但是,新能源汽车仍处于发展初期,续航能力、安全性、充电便捷性及充电速度等消费者关心的核心问题仍需较长的时间予以解决。当前及未来一定时期内,燃油汽车仍将是汽车市场的主流产品,掌握汽车发动机关键部件核心技术、具有成本优势和快速响应能力并且能生产顺应汽车行业节能减排部件的发动机部件生产企业,将会在竞争中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同时在新能源汽车发展过程中,过渡阶段中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市场需求的增长,依然为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加工制造企业带来机遇。 2、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概况 汽车零部件是汽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处于整个汽车产业链的中上游。汽车零部件数量众多,按照功能划分,通常分为以下类别:
(1)全球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概况 ①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整零厂商合作不断深化 为了适应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降低成本、提高核心竞争力,整车制造商逐渐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整车的研发和装配上,大幅度减少零部件自制,提高向专业零部件供应商的系统性采购比例。专业的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也正通过生产规模、研发实力和整体技术水平不断提升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随着综合实力的增强,汽车零部件公司正通过独立化、规模化、多系列的发展来进一步改变整零厂商之间的组织关系,全球汽车零部件行业已从最初的简单供应零散配件发展到系统供应整件和总成系统,产业规模逐步壮大,产业链条逐渐丰富,产业实力显著增强。未来进一步深化专业化分工,发挥整车和零部件厂商各自比较优势,提高整个供应链的整体竞争力,已成为汽车行业不可逆转的趋势。 ②产业链加速向新兴国家市场转移 如今,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汽车消费市场已经日趋饱和,而中国、印度等新兴汽车市场由于起步较晚,依然是世界上最具发展空间的消费市场之一,同时这些国家人力资源丰富且成本相比发达国家具有优势,并且劳动力的素质也逐渐向欧美看齐。随着汽车产业的优化以及零部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为了开拓新市场,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企业都加速向中国、印度等新兴国家进行转移。 (2)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概况 ①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市场规模整体呈增长趋势 随着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逐步实现结构优化和产品升级,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主营业务收入 2021年已达到 40,667.65亿元。2010年至 2017年,行业营收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4.58%,整体处于高速增长状态。2018年由于汽车行业整体不景气,当年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有所下降,然而随着中国经济和汽车内需的复苏以及汽车零部件附加值的提高,2019年以来行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有所增长,2019年至2021年,汽车零部件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分别为5.98%、1.55%和 12.00%。 中国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企业收入 数据来源:Wind资讯 ②综合实力不断增强,逐步进入国际供应链体系 从技术方面来看,汽车零部件行业通过企业自主研发、合资合作及技术人才引进等方式,持续加强技术攻关和创新体系建设,在部分领域核心技术逐步实现突破。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已具备乘用车及商用车零部件系统的产业化能力,并实现产品的全面覆盖,在各专业细分领域出现了一些国内竞争优势明显、并具有一定全球竞争力的零部件制造龙头企业。我国汽车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全球最大市场,不仅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持续加大投资、开展技术升级,跨国零部件供应商也纷纷在国内建立合资或独资公司。 由于汽车零部件产业具有技术密集和劳动密集的特点,国外整车厂商为降低生产成本纷纷采取整车生产全球分工协作战略和零部件采购全球化战略,加之国内汽车零部件制造工艺和技术水平的提高,近年来国内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来自于国外整车厂商的订单持续上升,正逐步进入国际整车厂的采购体系。 ③国际竞争力逐渐增强,在全球汽车零部件供应链中占据重要地位 目前,全球汽车零部件巨头主要集中在美国、德国、日本等工业强国。依据《美国汽车新闻》(Automotive News)发布的 2021年度全球汽车零部件配套供应商百强榜(Top 100 global OEM parts suppliers),上榜前百的企业中,日本企业共有 23家,占据第一,美国企业 22家,德国企业 18家,位列二、三名。 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在产业规模、产业链协同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国际竞争力逐渐增强,逐步在全球配套市场占据重要地位。2021年度全球汽车零部件配套供应商百强榜上,中国共有 8家企业上榜,较去年多一家,在上榜国家中位列第四名。且上榜中国企业的名次较去年均有所上升。 3、汽车发动机行业发展概况 (1)发动机的概念 发动机是把某一种形式的能量转变成机械能的机器。现代汽车所使用的发动机多为内燃机,内燃机是把燃料燃烧的化学能转变成热能,然后又把热能转变成机械能的机器,并且这种能量转换过程是在发动机气缸内部进行的。 (2)发动机分类 内燃机的分类方法很多。按照所使用燃料的不同,可以分为汽油机、柴油机和其他燃料发动机。其中汽油机使用汽油为燃料,柴油机使用柴油为燃料。 按照下游应用设备的不同,可以分为汽车发动机、工程机械发动机、船舶发动机、发电机组用发动机等。 按照气缸数目不同,可以分为单缸发动机和多缸发动机。仅有一个气缸的发动机称为单缸发动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气缸的发动机称为多缸发动机,如双缸、三缸、四缸、五缸、六缸、八缸、十二缸等都是多缸发动机。现代车用发动机多采用四缸、六缸、八缸发动机。 按照气缸排列方式不同,可以分为单列式(直列式)和双列式(V型)等。 单列式发动机的各个气缸排成一列,一般是垂直布置的,但为了降低高度,有时也把气缸布置成倾斜的甚至水平的;双列式发动机把气缸排成两列,两列之间的夹角<180°(一般为 90°)称为 V型发动机,若两列之间的夹角=180°称为对置式发动机。 (3)发动机的基本构造 发动机由大量的零部件构成,包括气缸、曲轴、凸轮轴、连杆、皮带轮、活塞、曲轴瓦、凸轮轴瓦、连杆瓦正时齿轮、气门挺柱、气门推杆、机油冷却器、进排气门、增压器、机油泵、汽油泵、化油器、电喷系统(EFI)、柴油滤清器、 高压油泵(喷油泵)、喷油器(喷油嘴)等。 发动机具体构成如下图所示: 根据各零部件的功能和作用,可以将发动机分为若干个模块。其中汽油机通常由曲轴连杆机构、配气机构、燃料供给系统、润滑系统、冷却系统、点火系统和起动系统,两大机构和五大系统组成。柴油机则没有点火系统,只有曲轴连杆机构、配气机构、燃料供给系统、润滑系统、冷却系统、起动系统,两大机构和四大系统。 一般按使用对象分类,可将汽车发动机市场分为向汽车整车制造商供货的主机配套市场和用于汽车零部件维修、改装的售后服务市场。发行人主要产品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成、凸轮轴总成都是耐用件,在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极少损坏,市场需求主要体现在主机配套市场领域,其细分市场的行业周期与汽车行业基本一致。 (4)汽车发动机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汽车发动机是汽车的核心部件,是决定汽车主机厂市场地位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外购发动机的成本高,整车的匹配性易受到影响,汽车主机厂拓展发动机业务,提高自身竞争力,逐步摆脱对外购发动机的依赖。中国汽车发动机的自配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中国汽车企业采用自配发动机的生产方式,以保证整车的性能,摆脱其他厂家的制约,保证行业地位。中国汽车发动机行业有以下特点: ①乘用车发动机以外资、合资和自主品牌为主。中国乘用车发动机技术极大的依赖进口技术,目前,行业仍处于技术引进消化再吸收的阶段。以自主品牌中研发水平较高的汽车主机厂吉利为例,其引进了日本丰田公司的技术并进行转化。奇瑞汽车采用自主正向研发的方式,从德国、意大利引进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的汽车发动机生产线,制造了一系列发动机产品。 ②商用车发动机以自主品牌为主。中国商用汽车发动机的制造水平较乘用车制造水平高。目前,在中国商用车发动机市场,约 97%的发动机由自主品牌供应。 商用车企业,如东风、上柴、锡柴等发动机技术已处于世界领先水平,这些企业在行业中具备领导地位。 2007至 2017年间,中国汽车发动机市场规模(按销量计)由 2007年的 882.8万台增长至 2017年的 2,629.86万台,年复合增长率为 11.53%。2018年国内汽车销量为 2,808.1万辆,同比下降 2.8%,受此影响内燃机市场进入阶段性调整阶段,2018年及 2019年,国内汽车发动机销量分别为 2,409.17万台和 2,209.33万台,同比分别下降 8.39%和 8.29%。2020年国内汽车发动机销量止住下跌趋势,当年实现销售 2,236.83万台,同比增长 1.24%。虽然中国汽车行业处于转型调整期,行业产销量增长遇到一定压力,但是汽车发动机是汽车的核心配套资源,中国汽车发动机制造能力逐步提升,伴随着中国汽车工业的发展,技术升级及环保政策等因素对产品更迭的作用,各细分产品市场仍具有广阔发展空间。 中国汽车发动机产量(万台)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年鉴 (5)汽车涡轮增压器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涡轮增压器具有提高内燃机的功率、提升燃烧效率、降低燃油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效果。主要应用于商用车、纯燃油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HEV)、混合动力汽车(HEV)。随着我国节能减排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涡轮增压器的配置率不断提升。根据盖世汽车研究院预测,到 2025年,内燃机车型的涡轮增压器配给率将达到 71%左右,混动车型的涡轮增压器配给率则将达到 88%左右。 从全球市场来看,涡轮增压器市场已形成寡头竞争局面,存在五大巨头:Honeywell(霍尼韦尔)、Cummins(康明斯)、BorgWarner(博格华纳)、MHI(三菱重工)、IHI(石播),这五大跨国公司占据了全球大多数的市场份额。 而在中国国内涡轮增压器市场中,我国本土的涡轮增压器生产企业无论是技术研发能力还是产能规模,仍与提前进入中国市场的国际垄断企业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国内市场仍然处于外资企业垄断的局面,其中由于博格华纳更早进入中国市场,产品定位更加贴合,成为当前国内涡轮增压器市场的主导者。 依据贝哲斯咨询(Global Market Monitor)提供的数据,2019年全球涡轮增压器销售量为 4,891万个,较 2018年同比增长 5.32%;中国国内 2019年涡轮增压器销售量为 1,196万个,较 2018年同比增长 7.55%。根据立鼎产业研究院的数据测算,全球涡轮增压器市场 2020-2025年将以 4.7%的复合年均增长率实现平稳增长,预计到 2025年全球涡轮增压器销售量将达到 7,600万个。这其中, 中国涡轮增压器市场 2020-2025年将以 9.8%的复合年均增长率实现较快发展, 预计 2025年中国涡轮增压器销售量将达到 2,251万个,约占全球涡轮增压器销 售量的 29.62%。 中国涡轮增压器销售量(万个) 资料来源:贝哲斯咨询 虽然当前我国涡轮增压器企业与国际巨头之间仍存在一定差距,但近年我国涌现出多家涡轮增压器及其部件供应商,在国内涡轮增压器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掌握核心技术、具备较高的产品质量以及较快的生产响应速度的涡轮增压器企业将会充分受益。 4、航空零部件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航空产业的发展 航空工业是保护国家安全、支撑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性产业。随着国家持续加大对国防事业的投入以及航空运输业市场需求的快速扩大,我国航空工业正迎来重大的发展机遇,国家出台了系列政策鼓励和扶持航空工业及其配套产业的跨越式发展。《中国制造 2025》提出:加快大型飞机研制,适时启动宽体客机研制,鼓励国际合作研制重型直升机;推进干支线飞机、直升机、无人机和通用飞机产业化;《“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实现航空产业新突破,全面构建覆盖航空发动机、飞机整机、产业配套和安全运营的航空产业体系;《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1年版)》等国家产业政策也都大力支持航空工业发展。 (2)航空零部件制造市场前景广阔 我国军用飞机在代际上与美国等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我国空军装备换代升级迫在眉睫。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测,未来10年我国军用飞机新增需求3,580架,市场规模 12,760亿元。民用航空领域,当前我国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民用飞机市场。根据中国航空工业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商飞市场预测年报(2020-2039年)》,预计 2020-2039年我国新增民航飞机数量将达 8,725架,价值约 1.3万亿美元。且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自主飞机谱系建设初具雏形。 目前,我国已成功研制和生产的支线飞机包括新舟系列(MA60、MA600、MA700)和涡扇支线飞机 ARJ21;国产干线飞机 C919已于 2017年实现首飞,国产干线飞机 C929也正在研制中。持续扩大的军民用国产航空制造需求,为包括公司在内的航空零部件制造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市场空间。 (3)智能制造是航空零部件行业发展的必然方向 航空零部件结构复杂,应用的材料范围广,零部件种类多、数量大,相互之间的装配协调关系复杂且精度要求高。基于新一代信息和人工智能技术,实施智能制造升级,是适应行业发展的最新趋势和动态。提高飞机产品性能、研制质量,缩短制造周期,降低制造成本,是航空零部件行业发展的必然方向。国家亦出台了系列政策鼓励航空工业智能制造升级,《中国制造 2025》《“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文件明确需加快航空等行业生产设备的智能化改造,提高精准制造、敏捷制造能力;在航空、航天等制造领域,开展智能车间/工厂的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 (四)行业进入壁垒 1、技术壁垒高 (1)发动机零部件是制造发动机的基础,其中涡轮增压器、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成、凸轮轴总成都是影响发动机性能的关键零部件,因此这些零部件对产品质量和可靠性要求非常高,具有很高的技术壁垒。 首先,不同的发动机机型和设计形式,对发动机零部件的生产、设计要求各品的开发设计,并选择合适的原材料进行定制化生产。其次,涡轮增压器、曲轴扭转减振器、连杆总成、凸轮轴总成等发动机关键零部件对产品的精度要求非常高,这些产品的生产涉及到锻造、铸造、热处理、机加工等多项工艺技术。因此企业必须具有雄厚的专业制造技术及丰富的制造经验,才能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 (2)航空零部件制造属于高技术含量的精密制造领域,其原材料大多为专用的钛合金、铝合金、不锈钢和高强度耐热合金等,需要加工成各种结构复杂的零件,如飞机肋类、梁类、框类、接头类等结构件,其结构复杂,加工难度大,加工精度和产品质量可靠性要求高。一批航空零部件先入企业通过对先进设备的操作使用和工艺技术研究,在长期对高精度零部件的加工制造过程中,聚集和培养了大量的专业技术人才,积累了专业的工艺技术和研发能力确保了产品制造的安全性和良品率。因此,进入航空零部件制造领域,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人才、技术储备和研发实力。 2、资金及规模要求高 (1)汽车零部件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发动机关键零部件对生产设备要求较高,具有较高的资金投资要求。尤其是高端零部件产品的生产,由于国内生产设备在部分关键工序上达不到加工要求,因此部分关键加工和检验环节的设备需要从国外引进。这些进口设备价格都比较昂贵,组建生产线需要的资金量也较大。 与此同时,企业规模已经成为发动机零部件乃至整个汽车零部件行业中企业发展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随着汽车工业专业化分工的深入发展,汽车零部件需要生产企业具有较大的生产规模才能有效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单位成本,并且满足汽车整车制造商(或上级零部件供应商)对零部件产品大量采购的需求。 较高的资金投入也迫使零部件生产企业必须扩大生产规模、提高资金利用率,才能实现资金的快速回收。另一方面,随着汽车行业的发展成熟,汽车市场逐渐进入买方市场,汽车整车市场价格不断下降,整车制造商也开始压缩零部件采购成本;近年来劳动力成本和原材料价格又不断上涨,进一步增加了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的成本压力。因此,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必须扩大生产规模,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和规模效应,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 (2)航空零部件的加工制造工艺复杂,对所需设备要求高,设备价值昂贵,需较大的资金投入购置先进生产设备,以达到生产工艺技术水平,方能满足生产需要。同时,航空零部件制造行业各层级分包、转包的模式导致其收款周期较长,对流动资金也有一定要求。因此进入航空零部件制造领域需要一定的资金规模。 3、持续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1)发动机零部件生产企业进入主机配套市场必须通过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并具备发动机主机厂商认可的技术研发能力、质量保证能力、设备生产能力、成本控制能力等多方面的能力。汽车产品相关的质量体系认证包括 ISO/TS16949、ISO9001、QS-9000等。发动机零部件生产企业要实现产品对主机厂商配套供应,必须不断提高工艺管理和流程控制水平,通过并持续符合上述质量体系认证要求。 (2)航空零部件制造必须严格控制其工艺规程,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严格控制零部件的制造质量,进入该行业的企业需要有一套完整的质量控制体系才能够满足用户的质量要求。AS9100航空质量管理体系评审、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是行业内普遍认可的质量认证体系;同时,零部件制造企业通常还需通过具体客户的供应商综合能力评审才能为其提供产品和服务。 4、客户粘性较强 (1)发动机零部件是发动机制造的基础,发动机主机厂商为保证其整机产品的质量和供货的时间要求,通常会与得到其认可的零部件配套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这种稳定关系的建立至少需要数年的时间。发动机主机厂商如果打破原有的零部件供应商合作关系,就需要重新考察和检验零部件生产企业,造成高昂的供应商体系转换和重构成本。因此,通常情况下,发动机主机厂商不会轻易更换零部件供应商。主机厂商和零部件供应商之间的这种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给新进入的零部件企业设置了很大的障碍。(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