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嘉必优(688089):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08月16日 16:56:45 中财网
原标题: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089 公司简称:嘉必优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已就相关风险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与揭示,敬请查阅。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嘉必优688089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易华荣王芳
电话027-67845289027-67845289
办公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999号未来科技城C2栋504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高新大道 999号未来科技 城C2栋504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1,564,121,065.871,448,490,893.747.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1,397,029,597.371,381,023,990.591.16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171,148,120.98163,108,902.464.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50,023,996.9067,566,742.60-25.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35,892,316.0946,860,881.53-23.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90,455,918.1540,618,997.36122.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3.575.16减少1.59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420.56-2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420.56-25.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8.577.06增加1.51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48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 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包含转融通 借出股份的 限售股份数 量质押、标记或 冻结的股份 数量 
武汉烯王生物工程有 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44.2553,100,00053,100,00053,100,0000
贝优有限公司境外法10.6312,751,000000
       
易德伟境内自 然人1.391,665,2691,665,2691,665,2690
工银资管(全球)有 限公司-客户资金 (交易所)其他1.151,375,178000
刘国永境内自 然人0.931,110,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鹏华新兴产业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901,085,254000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社保基金17031 组合其他0.901,079,144000
王华标境内自 然人0.861,026,732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鹏华信用增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851,022,021000
杜斌境内自 然人0.72868,845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易德伟先生系武 汉烯王生物工程公司董事长,杜斌先生与易德伟先生系连襟关 系。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上述股东有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协议的声明;2、公司未知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中规定的一 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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