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股份(688403):汇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汇成股份:汇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汇成股份 股票代码:688403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Union Semiconductor(Hefei)Co., Ltd. (合肥市新站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2022年8月17日 特别提示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股份”、“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2年 8月 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提醒投资者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的涨跌幅比例为 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12个月至 36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 24个月,除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之外的其他战略配售投资者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个月。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 83,485.3281万股,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的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 11,598.2605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3.89%。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 2022年8月 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7.66倍。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42.27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63.14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52.83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78.92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公司本次发行后摊薄的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公司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以下所述“报告期”指 2019年、2020年和 2021年。 (一)实际控制人借款金额较大,存在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稳定性的风险及相关方出具的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前,实际控制人郑瑞俊、杨会夫妇合计共同控制发行人 38.78%的表决权,本次公开发行后控制比例将进一步下降。公司所处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固定资产投入规模较大,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瑞俊为支持公司发展、为员工持股平台支付增资款以吸引优秀人才和维持团队稳定,以及受让股东持有的部分股权,资金需求较大,存在以个人名义对外借款的情形。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瑞俊存在多项未到期的大额负债,借款本金超过 3亿元,负债到期时间为 2025年 1月至 2026年 9月不等。 自发行人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后或大额负债到期后,如实际控制人不能按期偿还借款,则届时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能被债权人要求冻结、处置,存在对公司实际控制人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就上述对外负债事项,实际控制人及债权人已分别出具承诺,具体如下: 1、实际控制人关于大额负债相关事项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优先使用除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以外的其他资产偿还对外负债,不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为其个人负债设置质押或其他类似担保措施。 2、债权人黄明端、童富、张兆文关于借款相关事项的承诺 债权人黄明端、童富、张兆文已分别出具承诺自汇成股份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均不会要求郑瑞俊归还上述借款或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亦不会采取任何司法手段等强制性措施要求郑瑞俊承担还款责任。 (二)收入来源结构单一的风险 自成立以来,发行人一直专注于显示驱动芯片领域,由于公司目前阶段投资能力有限,尚未正式开展其他领域业务。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7,001.73万元、57,504.79万元和 76,593.90万元,均来源于显示驱动芯片的封装测试服务,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93.86%、92.91%和 96.26%,收入来源结构较为单一。 如果发行人在显示驱动芯片领域客户订单流失或议价能力下降,未能及时完成显示驱动芯片封测领域新的封测技术,以及 CMOS图像传感器等其他芯片封装工艺的研发及产业化,将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波动较大,且未来毛利率增长不可持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91%、19.41%和 29.62%,毛利率波动较大,呈快速上涨的趋势,主要原因系:1、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鼓励、显示面板产业链向大陆转移加速以及终端应用领域的需求提升,显示驱动芯片封测服务需求持续增长;2、随着合肥 12吋封测基地产能利用率快速攀升、产量持续提高产生规模效应,公司产品单位固定成本下降;3、随着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及经验曲线效应显现,公司适时筹划人员优化,有效降低单位人力成本;4、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不断提高封测服务质量与生产良率、降低生产成本,吸引客户导入高端产品,以提供高附加值服务。 如果未来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显示驱动芯片封测需求下滑,伴随着显示驱动芯片封测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可能无法获取充足的客户订单形成生产规模效应,以及公司生产及管理能力水平若无法适应未来发展,造成人力成本过高,将使得公司封测服务的单位成本处于较高水平;或者公司研发未来受限于资金规模,不能持续有效地实施业务发展规划,保持技术与服务的领先性,提供高附加值服务,均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无法保持较高水平。因此,公司未来毛利率增长存在不可持续的风险。 (四)市场竞争加剧及公司综合竞争力相对行业头部企业较小的风险 近年来,集成电路封装测试行业竞争日趋激烈,显示驱动芯片封测领域资本不断涌入。一方面,境内行业龙头企业不断拓展产品线,如通富微电 2017年立项研究 12吋晶圆金凸块制造技术,进军显示驱动芯片封测领域。另一方面,外资与合资封装测试企业进一步布局中国境内市场,如同兴达 2021年宣布与日月光半导体(昆山)有限公司以项目合作模式共同打造“芯片金凸块(Gold Bump)全流程封装测试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37,001.73万元、57,504.79万元及76,593.90万元,相比显示驱动芯片封测行业头部企业颀邦科技、南茂科技等,公司业务规模仍存在较大差距。颀邦科技、南茂科技发展历史较为悠久,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指标均高于公司,研发费用和研发涉及领域等研发指标均大于公司。 公司起步较晚,受资金、规模等方面的限制,综合竞争力亟待提升。在业务快速扩张的过程中,如果公司不能很好地应对同行业龙头企业竞争中的规模优势,将可能导致公司业务发展受阻;此外,境内外龙头企业的双重竞争态势愈发激烈,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可能使公司的业务受到一定冲击。 (五)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前五大客户的主营业务收入合计分别为 30,483.40万元、43,824.32万元和 56,284.5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2.38%、76.21%和 73.48%,客户集中度较高。如果未来发行人的主要客户生产经营出现问题,导致其向发行人下达的订单数量下降,或发行人无法持续深化与现有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与合作规模、无法有效开拓新的客户资源,将可能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额合计分别为 17,621.61万元、21,303.97万元和 28,053.53万元,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9.92%、83.14%和 83.79%,原材料供应商集中度较高。如果公司主要供应商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交付能力未能满足公司要求,或与公司业务关系发生变化,公司在短期内可能面临原材料短缺,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区域贸易政策变化导致的风险 集成电路封装测试行业对原材料和设备有较高要求,发行人报告期内 80%以上生产设备与 40%以上原材料均采购自中国境外(以日本为主,具体以设备与原材料原产地为统计口径);同时,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亦为境外企业(以中国台湾地区为主),报告期内,公司对境外客户(以直接客户注册所在地为统计口径)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在 70%以上。 如果未来相关国家或地区与中国的区域贸易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限制进出口或提高关税,公司可能面临生产设备、原材料短缺和客户流失等情形,进而导致公司生产受限、订单减少、成本增加,对公司的业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八)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风险 截至 2021年末,公司经审计的累计未弥补亏损为-22,400.72万元,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形尚未消除,主要系所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及技术密集型行业,要形成规模化生产,需要进行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及研发投入。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若公司短期内无法弥补累计亏损,将导致缺乏向股东现金分红的能力。 发行人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年 6月 15日出具《关于同意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6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28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 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A股股本为 83,485.3281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其中 11,598.2605万股将于 2022年 8月 18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汇成股份”,证券代码为“688403”。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2年 8月 18日 (三)股票简称:汇成股份,扩位简称:汇成股份 (四)股票代码:688403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83,485.3281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6,697.0656万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1,598.2605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71,887.0676万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4,477.6623万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扬州新瑞连、汇成投资、杨会、香港宝信、合肥芯成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Worth Plus(仅针对其于 2020年 11月增资取得的发行人股份)、Strong Lion、道银投资、国耀汇成、海通新动能、华登基金、惠友豪创、康启一号、昆桥基金、旗昌投资、十月吴巽、拾岳禾安、鼎祥基金、蔚华电子、语音基金、杨绍校、刘汉滨、旭鼎一号限售期为取得发行人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其他股东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1)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所持 6,678,826股股份限售期 24个月;富诚海富通汇成股份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持 14,566,805股股份限售期 12个月,北京集创北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产投高成长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所持23,530,992股股份限售期 12个月。(2)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根据摇号结果,本次发行参与网下配售摇号的共有 3,610个账户,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对应的账户数量为 361个。所有中签的账户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 6个月。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6,211,428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7.17%,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5.08%。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上市标准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 74.13亿元,公司 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79,569.99万元,满足在招股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标准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条第(四)项的标准: “(四)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综上所述,发行人满足其所选择的上市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后,扬州新瑞连持有发行人 17,410.3622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20.85%,系发行人控股股东,扬州新瑞连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郑瑞俊、杨会系夫妻关系。 本次发行后,郑瑞俊持有汇成投资 70%的股份,为汇成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并通过汇成投资间接控制发行人 4.52%的股份;郑瑞俊持有香港宝信 44.64%的股份,为香港宝信第一大股东,且香港宝信其他股东持股较为分散,故郑瑞俊为香港宝信的实际控制人,通过香港宝信间接控制发行人 1.50%的股份;郑瑞俊担任合肥芯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合肥芯成的实际控制人,并通过合肥芯成间接控制发行人 1.33%的股份。 本次发行后,杨会直接持有发行人 2.83%的股份;同时,杨会担任扬州新瑞 连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扬州新瑞连的实际控制人,通过扬州新瑞连间接控制发 行人 20.85%的股份。 综上,郑瑞俊、杨会夫妇合计共同控制发行人 31.02%的股份表决权,同时 郑瑞俊担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重大决策及经营管理具有决定性影响, 郑瑞俊、杨会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郑瑞俊先生,中国台湾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 0070****。 杨会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41127198205******。 (二)本次发行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1、董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发行人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人,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发行人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人,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 5名,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标准为:在公司产品相关的技术领域有对口的专业背景和深厚的技术基础,长期从事公司产品领域的技术工作;有一定的技术开发组织管理能力;所从事技术领域的产品对公司的营收贡献较大。根据认定标准,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共 4名,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1、直接持股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除上述情形外,不存在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限售安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限售安排(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况。 四、发行人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 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 (一)本次发行前已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 1、员工持股平台的人员构成 (1)合肥芯成
在合肥芯成合伙人中,合肥宝芯持有其 79.30万元出资额,占合肥芯成出资总额的 15.86%。合肥宝芯的基本情况如下:
在合肥芯成合伙人中,合肥汇芯持有其 68.04万元出资额,占合肥芯成出资总额的 13.61%。合肥汇芯的基本情况如下:
(4)香港宝信
根据《证券法》及《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计算股东人数的相关规定:“1、依法以公司制企业、合伙制企业、资产管理计划等持股平台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在计算公司股东人数时,按一名股东计算。2、参与员工持股计划时为公司员工,离职后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章程或协议约定等仍持有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人员,可不视为外部人员。3、新《证券法》施行之前(即 2020年 3月 1日之前)设立的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包括少量外部人员的,可不做清理,在计算公司股东人数时,公司员工部分按照一名股东计算,外部人员按实际人数穿透计算。”
2、员工持股计划的限售解除安排及人员离职后的股份处理 (1)限售解除安排 合肥芯成、合肥宝芯、合肥汇芯、香港宝信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离职后的股份处理 发行人于2019年12月实施的股权激励未就本次股权激励事宜制定任何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激励计划或类似文件,对激励对象离职后的股权处理不存在特殊规定。 发行人于 2020年 12月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离职时,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有权要求激励对象将其持有的激励股权无偿转让给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主体,该等主体的范围不应超出公司或其下属企业的在职员工。 3、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方面的影响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在提升公司价值的同时为员工带来增值利益,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将持股对象利益与股东价值紧密联系起来,使持股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状况无重大影响,公司控制权未因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而发生变更。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经制定并将于上市后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不存在本次发行前已经制定并将于上市后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三)股份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员工持股平台的方式对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员工等进行股权激励,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2019年股份支付 (1)合肥芯成 合肥芯成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2019年 12月,实际控制人杨会将其通过合肥芯成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100万元股权以零对价转让给施周峰,由于本次股权激励未设定服务期,因此未进行分期摊销,公司参考最近引入外部投资者入股价格 2.50元/注册资本,于 2019年度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250.00万元。 (2)香港宝信 香港宝信系发行人境外员工持股平台。2019年 12月,实际控制人郑瑞俊将其通过香港宝信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1,250万元股权以零对价转让给萧明山等公司员工,其中转让给萧明山的 430万元股权系预留未来员工激励股权,实际授予被激励对象 820万元股权。由于本次股权激励未设定服务期,因此未进行分期摊销。 公司参考最近引入外部投资者入股价格 2.50元/注册资本,于 2019年度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2,050.00万元(不含预留未来员工激励股权)。 2、2020年、2021年度股份支付 2020年 12月,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员工股权激励办法,通过合肥芯成、合肥宝芯、合肥汇芯、香港宝信四个主体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根据员工股权激励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或上市后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解除锁定前,相关员工不得直接、间接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其持股平台的出资份额;如果员工因离职等原因离开公司,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有权要求激励对象将其持有的激励股权无偿转让给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主体,该等主体的范围不应超出公司或其下属企业的在职员工。 公司预计于 2022年 12月 31日前完成发行上市工作。 (1)合肥芯成 2020年 12月,实际控制人杨会将其通过合肥芯成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282.50万元股权以零对价转让给姜红涛等公司员工。公司股份支付分摊计算时预计上述员工的服务期为 61个月。 公司参照最近引入外部投资者入股价格 5.50元/注册资本,计算转让给姜红涛等公司员工股权公允价值为 1,553.75万元,从 2020年 12月起按 61个月进行摊销。2020年度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25.47万元;2021年度正常摊销 305.66万元,冲回当期离职人员股份支付费用17.00万元,实际确认股份支付费用288.66万元。 (2)合肥宝芯 合肥宝芯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2020年 12月,实际控制人杨会将其通过合肥宝芯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145.00万元股权以零对价转让给徐伟等公司员工。 公司股份支付分摊计算时预计上述员工的服务期为 61个月。 公司参照最近引入外部投资者入股价格 5.50元/注册资本,计算转让股权公允价值 797.50万元,从 2020年 12月起按 61个月进行摊销。2020年度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13.07万元;2021年度正常摊销 156.89万元,冲回当期离职人员股份支付费用 4.92万元,实际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151.96万元。 (3)合肥汇芯 合肥汇芯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2020年 12月,实际控制人杨会将其通过合肥汇芯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145.00万元股权以零对价转让给涂可嘉等公司员工。 公司股份支付分摊计算时预计上述员工的服务期为 61个月。 公司参照最近引入外部投资者入股价格 5.50元/注册资本,计算转让股权公允价值为 797.50万元,从 2020年 12月起按 61个月进行摊销。2020年度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13.07万元;2021年度正常摊销 156.89万元,冲回当期离职人员股份支付费用 23.44万元,实际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133.44万元。 (4)香港宝信 2020年 12月,实际控制人郑瑞俊将其通过香港宝信间接持有的发行人395.00万元股权以零对价转让给钟玉玄等公司员工。公司股份支付分摊计算时预计上述员工的服务期为 61个月。 公司参照最近引入外部投资者入股价格 5.50元/注册资本,计算转让股权公允价值为 2,172.50万元,从 2020年 12月起按 61个月进行摊销。2020年度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35.61万元;2021年度正常摊销 427.38万元,冲回当期离职人员股份支付费用 8.20万元,实际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419.17万元。 (四)员工持股平台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 上述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五)员工持股平台的股份锁定承诺 合肥芯成、合肥宝芯、合肥汇芯与香港宝信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承诺具体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66,788.2625万股,本次发行 16,697.0656万股新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20.00%,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老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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