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针(300803):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时间:2022年08月16日 22:11:30 中财网

原标题:指南针: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证券简称:指南针 股票代码:300803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42号院2号楼1单元501室)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二年八月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发行的审批风险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虽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方可实施。能否取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国内国际政治经济形势、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此外,本次发行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且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完成,在此期间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风险。

(三)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资全资子公司网信证券,以支持发行人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推动战略规划的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由于募集资金使用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该期间股东回报主要依靠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若公司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存在下降的风险。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依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规划,在充分考虑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现有业务经营现状,经过充分的规划分析和可行性论证后进行的决策。但在该等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公司可能面临产业政策变化、证券市场景气程度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从而可能导致项目的投资成本、投资收益率偏离预期效果,因此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无法为公司带来预期经济效益的风险。

二、发行人经营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监管政策变化的风险
目前,国内对证券期货信息经营业务实行许可经营制度,未经证券交易所或期货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期货交易即时行情。对于业务经营中所使用的证券交易信息,公司已与上证信息公司、深证信息公司等授权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均取得了相关信息发布的授权,并按期提出展期或者换发许可证的申请,确保持续获取各项证券期货信息经营资格。若未来国内关于金融信息经营许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的政策发生变化,出现公司当前证书失效后无法继续取得该类许可的情形,则可能直接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经营。

此外,公司进行金融产品创新也会面临一定的法律监管风险。互联网技术创新和金融产品创新,是促进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推动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创新的主要动力。当前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金融创新产品层出不穷,导致监管体系及相应的政策制定可能出现一定的滞后,从而出现部分业务领域缺乏明确法规进行规范的情况,由此可能引发包括公司在内的金融信息服务企业所从事的部分业务存在法律监管风险。

(二)市场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以证券工具型软件终端为载体,以互联网为工具,向投资者提供及时、专业的金融数据分析和证券投资咨询服务。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及国家政策的推动,国内证券市场发展迅速,投资者队伍不断壮大,也为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广阔的空间。该业务的经营情况与证券市场的发展和景气程度密切相关。未来,若证券市场出现长期低迷、市场交投不活跃等情况,或证券市场出现大幅波动、投资者对金融信息及咨询等服务的需求可能出现下降或发生较大变化,从而引起公司产品销售和服务收入的下滑最终导致公司盈利能力的波动。

(三)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和经营,已形成技术、产品、用户、服务及平台等多方面的竞争优势,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实力。但是,由于互联网技术、金融产品的创新速度较快,国内同行业企业均在不断增加资金、技术的投入,国际知名企业也在不断进入国内市场,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行业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随着投资者对金融信息的需求不断增加,对相关产品的数据处理能力、安全性、系统可扩展性的要求不断提高。如果公司不能适时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及时进行产品升级和新产品开发,或出现决策失误、市场开拓不力等情况,则将面临不利的市场竞争局面。

(四)技术及产品创新滞后的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依托互联网和移动通讯网提供金融信息服务,新产品的推出不仅需要互联网、数据挖掘及整理等 IT技术的保障,还需要融合证券分析、金融工程及用户行为分析等方面的技术,对公司技术创新的要求较高。由于互联网技术、软件技术及数据处理技术发展迅速,金融工具创新速度不断加快,而客户对金融信息的需求也日益多元化、个性化。在此情况下,若公司未来不能紧跟技术更新步伐、准确掌握用户需求,则可能出现技术及产品创新滞后的情形,从而可能对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五)经营业绩全年分布不均衡的风险
公司的产品和服务以“体验式”销售模式开展,绝大多数付费客户,均是从公司免费版产品试用开始,经过一段时间体验后,公司根据用户需求向其推荐低端版本(博弈版)付费产品,并逐渐升级使用中端版本(先锋版/擒龙版)付费产品,最终到高端版本(私享家版)产品。公司的注册用户从免费版逐步升级至高端版本的体验周期需要半年至一年时间。因此,公司各版本的销售并非全年连续不间断进行,而是依据当时市场情况和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进行有节奏、有规律的销售:公司的低端版本(博弈版)销售根据阶段性的免费版客户的数量累计和体验情况,全年各月基本常态化销售;中端版本(先锋版/擒龙版)产品则根据低端版本(博弈版)用户数量累积和体验情况,每年安排 3次左右集中销售;而高端版本(私享家版)则根据中端版本(先锋版/擒龙版)用户数量累积和体验情况,通常每年只安排 1次集中销售。

受上述产品和服务销售模式及销售周期的影响,公司在部分月份实施中高端产品集中销售,对应相关月份及所属季度所实现的销售收入和净利润会大幅增长;而在未实施中高端产品集中销售的月份所实现的销售收入和净利润基数会相对较小,甚至出现个别月份或季度亏损的情形。

(六)专业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属于技术密集型企业,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工作依赖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流失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带来重大影响。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人才的培养,拥有一支技术过硬、人员稳定的技术团队。报告期内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稳定,未出现技术人员重大流失的情形。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不排除专业技术人员流失的可能,从而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七)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不断进行产品和技术创新。目前公司拥有多项软件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非专利技术,并已将其成功应用于公司的现有产品及服务,该等无形资产现已成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若公司的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或者非专利技术失密,则可能会削弱公司业务的核心竞争力,从而给公司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八)规模扩大引致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资产规模、人员规模快速扩大,在此过程中实施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性也越来越高,未来公司在机制建立、战略规划、组织设计、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管理水平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如果公司未能及时调整经营观念和管理手段,将面临企业规模扩张所带来的管理风险。

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2
一、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2
二、发行人经营面临的主要风险......................................................................... 3
目 录............................................................................................................................ 6
释 义............................................................................................................................ 8
一、一般释义......................................................................................................... 8
二、专业释义......................................................................................................... 9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1
一、公司基本情况............................................................................................... 11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1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14 四、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28
五、业务经营许可情况....................................................................................... 42
六、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44
七、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48 八、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50 九、财务性投资................................................................................................... 55
第二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60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60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62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概要........................................................................... 63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65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66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审批程序............................................................... 66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67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67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70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可行性................................................... 71 四、公司历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72
五、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的联系....................................................... 79 六、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79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80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预计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8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81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81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81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82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83
一、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83
二、发行人经营面临的主要风险....................................................................... 84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91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91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94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 95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96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99
六、审计机构声明............................................................................................. 100
七、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101

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指南针/发行人/公司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募集说明书《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 的方式发行不超过 121,499,999股(含本数)、募集资金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亿元(含本数)的 A股股票
A股在中国境内发行并在境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以人民 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是境内 上市内资股
广州展新、控股股东广州展新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天一星辰天一星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及时雨上海及时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创投上海指南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指南针保险经纪北京指南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指南针技术服务北京指南针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康帕思商务北京康帕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指南针广东指南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指北针广东指北针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畅联北京畅联天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博赢深圳市博赢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创风深圳市创风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康帕思沈阳康帕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指南针软件北京指南针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网信证券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万游联动北京万游联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中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保监会/银保监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银监会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证信息公司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深证信息公司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公司监事会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细则》《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重整计划》《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
网信证券备考财务报表网信证券 2021年 12月 31日、2022年 3月 31日的备考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2022年 1-3月的备考合并 利润表以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报告期/报告期内自 2019年 1月 1日起至 2022年 3月 31日止的期间
报告期末2022年 3月 31日
报告期各期,最近三年及 一期2019年、2020年、2021年以及 2022年 1-3月
报告期各期末2019年 12月 31日、2020年 12月 31日、2021年 12月 31日和 2022年 3月 31日
元/万元/亿元除非文中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释义

IDCInternet Data Center的英文缩写,即互联网数据中心,是凭 借高度集中化、标准化的网络基础资源,向入驻单位提供的 设备维护和管理、机房设施、带宽应用等服务
Http超文本传输协议,是一个客户端和服务器端请求和应答的标 准,是一种详细规定了浏览器和万维网服务器之间的通信规 则,通过因特网传送万维网文档的数据传送协议
FTP文件传输协议,可实现文件、数据在计算机终端之间的传输 和共享
Syslog系统日志协议,是一种用来在互联网协议的网络中传递记录 档讯息的标准
Socket计算机专业术语,用于描述 IP地址和端口,是一个通信链 的句柄,可以用来实现不同虚拟机或不同计算机之间的通信
流媒体一种采用流式传输的方式在互联网上播放的媒体格式。商家 用一个视频传送服务器把节目当成数据包发出,传送到网络 上并由用户通过解压设备对这些数据进行解压后即可播出
分布式分布式网络存储技术,即采用可扩展的系统结构将数据分散 地存储于多台独立的存储服务器上,利用多台存储服务器分 担存储负荷以解决传统集中式存储系统中单存储服务器的 瓶颈问题,同时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可用性和可扩展性
三网融合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通信网的相互渗透、互相兼容, 并逐步整合成为统一的信息通信网络
专线封闭式的点对点的数据传输通道,支持交易所与公司数据中 心的直接传输,保持公司行情和交易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安 全性
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Compass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股票简称指南针
股票代码300803.SZ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资本人民币404,999,999元
法定代表人冷晓翔
成立日期2001年4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263410239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42号院2号楼1单元501室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技术培训;设计、 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会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 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企业策划、 设计、公共关系服务、教育咨询(不含中介服务);零售书报刊、电 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 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 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经营电 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零售书 报刊、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 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 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 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注: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深市)》记载,因员工股票期权行权导致股本变动。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发行人股本增加至 406,889,899股。注册资本等工商登记事项尚未进行变更。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的股本结构
1、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截至 2022年 3月 31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股份184,402,57545.53%
股份性质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一)国家持股--
(二)国有法人持股--
(三)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165,626,53640.90%
境内自然人持股18,776,0394.64%
(四)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220,597,42454.47%
(一)人民币普通股220,597,42454.47%
(二)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三)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四)其他--
股本合计404,999,999100.00%
2、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2年 3月 31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股份数量 (股)持股 比例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股)股份状态 
      质押或冻结数量(股
1广州展新通 讯科技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165,626,53640.90%165,626,536-
2陈宽余境内自然人13,723,9633.39%13,723,963-
3隋雅丽境内自然人12,318,3763.04%--
4马燕黎境内自然人7,011,4001.73%--
5李宬境内自然人6,600,0001.63%--
6张春林境内自然人5,858,5771.45%-质押804,300
7挚盟超弦5号 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其他5,350,0001.32%--
8华夏行业景 气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其他4,783,0391.18%--
9孙鸣境内自然人3,395,3480.84%2,546,511-
10熊玲玲境内自然人2,993,9210.74%--
合计 227,661,16056.22%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广州展新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展 新的主要出资人黄少雄、徐兵。 截至 2022年 3月 31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 系如图所示: 2、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 2022年 3月 31日,上市公司总股本 404,999,999股,广州展新持有公司股份 165,626,5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90%,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广州展新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广州展新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民营企业
注册地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068号 2108房自编之二(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徐兵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 7月 1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58376656A
股权结构黄少雄持股 35.50% 徐兵持股 25.00% 陈锋持股 15.00% 熊明宇持股 8.80% 聂澎持股 7.40% 常承持股 3.40% 刘炳海持股 3.40% 朱曦持股 1.50%
经营范围广告业;企业形象策划服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 发;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3、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 2022年 3月 31日,指南针控股股东广州展新持有指南针 40.90%股份,指南针控股股东广州展新的主要出资人黄少雄、徐兵基于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并从保证广州展新稳定发展、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出发,于 2010年 11月 29日签署了《协议书》,约定双方在广州展新存续期间作为一致行动人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其重大决策。黄少雄、徐兵合计持有广州展新 60.50%的股权,对广州展新具有绝对控制权,为指南针的实际控制人。

4、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及权属纠纷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J69其他金融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属行业为“金融信息服务(J6940)”。

(一)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体制和行业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与管理体制
公司提供的金融信息服务业务,需要同时满足国内关于软件和信息技术行业以及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相关管理要求。

(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我国政府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的管理采用法律约束、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主要的政府主管部门为工信部、各地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及通信管理局。其中,工信部的主要职责为统筹推进国家信息化工作,制定信息化发展的总体规划,提出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拟定具体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通信管理局等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信息产业发展的具体工作,履行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能。

(2)证券投资咨询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公司从事的金融信息服务业务主要通过向投资者提供金融资讯、数据分析结果以获取经济利益,属于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范围。根据相关规定,从事该类业务的企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许可,并获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目前,国内包括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在内的证券行业均已被纳入中国证监会统一监督管理体系,并形成了以中国证监会集中统一监督管理为主,证券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自律性组织对会员实施自律管理为辅的管理体制。其中,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主要负责拟定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等各类业务牌照管理及持牌机构监管的规则、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对包括证券投资咨询从业人员在内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执业证书进行管理。

(3)其他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针对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开展过程中,涉及参与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证券类节目,或对提供证券信息的软件、终端等证券信息类产品发布广告的,由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 61号)以及《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切实加强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管理的通知》(广发〔2010〕59号)等法规进行管理。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近年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从政策层面引导行业向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2020年 3月起新《证券法》正式实施,逐步全面推行注册制,提高证券市场违法成本,加强投资者保护,为打造更为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的资本市场打下了坚实基础。监管部门通过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监管制度和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等多项措施加强金融信息服务业的管理。

短期来看,强有力监管可能给行业业务创新带来一定规范制约,从长远来看,监管力度的加强将规范行业健康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使真正具有创新优势和规模效应的企业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1)软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目前国内现行有效的监管法规体系中,涉及软件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如下表所示:

实施 时间文件名称出文单位主要内容
2006年《国家中长期科学 和技术发展规划纲 要(2006-2020年)》 (国办函[2006]30 号)国务院 办公厅贯彻“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方针,以市 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利用国内外 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努力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积极扩大出口。依 靠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加大人才培养力 度,推进结构调整,壮大产业规模,提升国 际竞争力,逐步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 件产业体系,实现我国软件产业的跨越式发 展。
2009年《软件产品管理办 法》(工业和信息化 部令第 9号)工信部确定了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的认证、登记办 法,建立了以软件行业协会为执行单位,信 息产业主管部门和税务部门为监督审批单 位的双软认定机制。
2011年《进一步鼓励软件 产业和集成电路产 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国发[2011]4号)国务院继续实施“《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 产业发展若干的政策》国发[2000]18号”的 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相 关营业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 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免征营业税。重点支持 基础软件、面向新一代信息网络的高端软 件、工业软件、数字内容相关软件等关键应 用系统的研发以及重要技术标准的制订。
 《互联网信息服务 管理办法》(国务院 令第 588号)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 类。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 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 制度。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工信 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 经营许可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 有关规定,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 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及互 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 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 审核同意,并取得相关许可证。
2013年《计算机软件保护 条例》(国务院令第 632号)国务院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开发的软 件,不论是否发表,均享有著作权。软件著 作权人可以向国家版权局认定的软件登记 机构办理登记,以证明其享有著作权。
2015年《国务院关于积极 推进“互联网+”行 动的指导意见》(国 发[2015]40号)国务院充分发挥我国互联网的规模优势和应用优 势,坚持改革创新和市场需求导向,大力拓 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 深度。
2016年《“十三五”国家 信息化规划》国务院提出了集成电路、基础软件、核心元器件等 关键薄弱环节要实现系统性突破的目标。发 挥资本市场对技术产业的积极作用。
实施 时间文件名称出文单位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信条例》(国务院 令第 666号)国务院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 行许可制度。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本条 例的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 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 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 务经营活动。电信业务分为基础电信业务和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增值电信业务,须取得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移动互联网应用 程序信息服务管理 规定》国家互联网 信息办公室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信息服务的, 应当依法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遵 守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关于印发《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发展 规划(2016-2020年)》 的通知(工信部规 [2016]425号)工业和信息 化部提出到 2020年,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技 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备,产业有效供给能力大 幅提升,融合支撑效益进一步突显,培育壮 大一批国际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的龙头企 业,基本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生态 体系。
 《关于印发国家规 划布局内重点软件 和集成电路设计领 域的通知》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 会;工业和 信息化部; 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规定了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领域包括 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和服务、信息安全软件 产品研发应用、数据分析处理软件及服务、 移动互联网软件、高技术服务软件、语言文 字信息处理软件及云计算。
 《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办法(2016修 订)》(国科发火 [2016]32号)科学技术 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规定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认定 标准、程序和申请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2017年《促进新一代人工 智能产业发展三年 行动计划(2018-2020 年)》工信部以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为主线,推 动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的产业化与集成应 用,发展高端智能产品,夯实核心基础,提 升智能制造水平,完善公共支撑体系。
 《电信业务经营许 可管理办法》工信部明确了信息产业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 信管理局是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审批管 理机构。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 数据安全法》全国人大常 委会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 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十四五”规划 和二〇三五年远景 目标纲要》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提出了将新一代人工智能列于前沿科技攻 关方向之一,促进专用芯片研发、深度学习 框架等开源算法平台构建,学习推理与决 策、图像图形、语音视频、自然语言识别处 理等领域下创新。
 《“十四五”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发展规划》工信部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产业化规模化应用,持续 培育数字化发展新动能,全面支撑制造强 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
目前国内现行有效的监管法规体系中,涉及金融信息服务业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如下表所示:

实施 时间文件名称出文单位主要内容
1998年《关于加强证券期 货信息传播管理的 若干规定》(证监 [1997]17号)中国证监 会、新闻出 版署等 6部门证券期货市场具有高风险性,信息传播的规 范十分重要。传播证券期货信息,必须遵守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坚持客观、准确、 完整和公正的原则。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 造和传播证券期货市场虚假信息。
 《证券、期货投资咨 询管理暂行办法》 (证委发[1997]96 号)中国证监会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应取得中国 证监会的业务许可。
2001年《关于规范面向公 众开展的证券投资 咨询业务行为若干 问题的通知》(证监 机构字[2001]207号)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从事证券 投资咨询活动必须客观公正、诚实信用,不 得以虚假信息、内幕信息或者市场传言为依 据向客户或投资者提供分析、预测或建议。
2006年《关于规范证券投 资咨询机构和广播 电视证券节目的通 知》(证监发 [2006]104号)中国证监 会、国家广 播电影电视 总局咨询机构只能参与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办的证券节目。
2010年《关于切实加强广 播电视证券节目管 理的通知》(广发 [2010]59号)国家广播电 影电视总局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参与证券节目的咨 询机构和人员严格把关。要按照有关规定, 向证监部门详细核实咨询机构和人员的资 质、资格、合规经营、业务投诉等,并在节 目中明确公示相关信息。
2011年《证券投资顾问业 务暂行规定》(证监 会公告[2010]27号, 2020年修订)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 顾问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 定,加强合规管理,健全内部控制,防范利 益冲突,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发布证券研究报 告暂行规定》(证监 会公告[2010]28号, 2020年修订)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发布证券研究 报告,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 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审慎原则,有效防 范利益冲突,公平对待发布对象,禁止传播 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禁止从事或者参 与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活动。
2013年《关于加强对利用 “荐股软件”从事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监管的暂行规定》 (证监会公告 [2012]40号)中国证监会向投资者销售或者提供“荐股软件”,并直 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属于从事证券 投资咨询业务,应当经中国证监会许可,取 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2017年《证券期货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30 号])中国证监会一是形成了依据多维度指标对投资者进行 分类的体系,统一投资者分类标准和管理要 求;二是明确了产品分级的底线要求和职责 分工,建立层层把关、严控风险的产品分级 机制;三是规定了经营机构在适当性管理各
实施 时间文件名称出文单位主要内容
   个环节应当履行的义务,全面从严规范相关 行为;四是突出对于普通投资者的特别保 护,向投资者提供有针对性的产品及差别化 服务;五是强化了监管自律职责与法律责 任,确保适当性义务落到实处。
2018年《金融信息服务管 理规定》国家互联网 信息办明确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主体责 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建 立信息内容审核、信息数据保存、信息安全 保障、个人信息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 规范。
2019年《信息安全技术-金 融信息服务安全规 范》国家市场监 督管理总 局、国家标 准化管理委 员会标准规定了金融信息服务提供商提供金融 信息服务时的基本原则、服务过程要求、技 术要求和管理要求。
2020年《个人金融信息保 护技术规范》中国人民 银行规定了个人金融信息在收集、传输、存储、 使用、删除、销毁等生命周期各环节的安全 防护要求,从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两个方 面,对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提出了规范性 要求。
(二)行业发展概况
1、行业发展历程
中国金融信息服务业起始于上世纪 90年代,至 2005年之前处于行业初创与市场培育期。由于受到资本市场规模、金融交易品种以及企业自身资本规模、技术水平的限制,这一时期行业内的企业总体规模偏小,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以股票行情软件和简单资讯为主,种类较为单一,各企业的产品和经营模式高度同质化。

自 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启动至今,中国金融信息服务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期。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和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日益完善,我国证券市场近年来获得了长足的发展,投资者参与证券市场的意愿不断增强,其投资能力也在不断提高。与此同时,国内软件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普及率稳步上升。在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国内软件行业技术水平不断革新,软件行业高级技术人才不断积累,中国金融信息服务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期。

在证券市场快速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日益升级的背景下,涉及上市公司经营情况、相关行业新闻动态等方面的信息量越来越大,投资者对于信息获取的及时性、全面性要求也越来越高。同时,国内证券市场参与者以个人投资者为主,大多数投资者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对于金融数据深度挖掘的付费金融信息服务的需求和认同度逐渐提高。

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国内居民财富逐步增加,投资理念日趋成熟,投资者对于金融产品创新的需求逐步增加,创新性金融产品的出现将进一步促进用户需求的多元化、差异化发展。在资本市场繁荣发展和互联网技术日益成熟的背景下,中国金融信息服务业的业务规模迅速扩大,产品品种不断增多,行业的主要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基本成型,业内出现了一批代表性的企业。

2、行业市场容量
根据智研咨询发布的研究数据显示,中国金融信息服务业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经过多年的发展,行业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基本成型,发展状况良好。2020年中国金融信息服务市场规模为 380亿元,较 2019年的 315亿元同比增长20.63%。

3、行业经营模式
按照经营模式划分,我国金融信息服务行业主要分为金融数据终端服务、证券行情交易系统服务和网络财经信息服务三种类型。

(1)金融数据终端服务
金融信息终端类产品和服务是中国金融信息服务业中产品销售规模比重较大、技术含量较高的业务类型。金融信息终端服务分为金融资讯及数据 PC终端服务和金融资讯及数据移动终端服务。金融资讯及数据 PC终端服务的主要商业模式为:服务提供商依托于互联网,以 PC终端软件为载体为用户提供金融资讯和专业数据的查询及分析等服务,并向用户收取信息终端使用费。金融资讯及数据移动终端服务的主要商业模式为:服务提供商依托于电信运营商的无线网络,以移动终端软件为载体为用户提供金融资讯查询及委托交易等服务,并向用户收取信息终端使用费。

根据赛迪顾问研究数据显示,2019年至 2021年面向终端投资者的信息增值服务产品收入是中国金融信息服务市场收入的主要来源,并且收入占比保持逐年(2)证券行情交易系统服务
证券行情交易系统服务的主要商业模式为:服务提供商依托于互联网,以软件终端为载体,为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证券行情委托交易系统、资讯发送系统、网络安全应用等系统并提供日常维护等服务,提供证券行情及资讯查询、委托交易及客户资源管理等综合服务,并向金融机构收取软件终端定制、使用及维护费用。该模式对系统的容量、运行速度、稳定性、安全性等方面要求较高,存在较高的技术壁垒。

(3)网络财经信息服务
网络财经信息服务的主要商业模式为:通过财经网站或门户网站的财经频道或论坛等渠道,向用户提供各类财经资讯、新闻浏览、金融资讯查询或资料下载等服务,并依靠网站的流量、访问量和点击率,吸引广告,并通过收取网络广告服务费方式盈利。该模式进入门槛不高,竞争较为激烈,但专业的内容服务需要通过较长时间的积累,同时新进入企业难以在短期内形成一定的用户规模。

4、行业技术情况
金融信息服务行业的技术主要体现在数据处理和软件开发两方面。

数据处理运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和金融工程技术来采集、挖掘并集中处理海量的金融数据和资讯,并通过互联网相关数字压缩、传输、展示技术和软件技术,开发出可供使用的信息形式,满足投资者的即时性、深度化的信息需求。各公司的技术开发通常以金融工程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融合为基础,以满足客户的需求为目标,以安全、快速、准确的数据传输和发布能力为前提,以海量的数据处理能力为核心。

软件开发的技术水平在用户终端表现为稳定性、安全性、数据完整性、数据访问处理速度、功能工具以及用户体验等方面,而这些终端性能则取决于系统后台的开发语言、技术架构、数据库、算法逻辑、交易服务器、托管机房条件、网络环境等情况。由于相关企业进入行业时间有先后,研发及资源投入不同,因此行业内企业技术水平存在一定的差别。

5、所处行业与上下游的关联性
发行人位于金融信息服务行业产业链的中游。

在金融信息服务行业的产业链中,位于产业链上游的是各类基础信息提供商,主要包括各交易所专属的信息发布机构和专业的资讯机构,例如上证信息公司、深证信息公司等。上游机构的主要业务为将自有或整理、编辑得到的数据、资讯和报告提供给中下游的信息使用机构,在整个金融信息服务产业链条中扮演原始信息提供商的角色。

位于产业链条中游的是各种类型的金融软件与信息服务提供商,包括发行人及大智慧、同花顺、东方财富、麟龙股份、益盟股份等企业。中游机构的主要业务为开发各类行情交易、证券分析、金融资讯等软件,将从上游机构处获得的原始数据及采编的各类金融财经信息进行再加工,并通过自身的软件产品传递给下游的各类客户,在整个产业链条中扮演原始信息加工商和信息服务提供商的角色。

位于产业链条下游的是各类金融信息软件和服务的用户,其中既包括基金公司、资产管理机构、私募投资基金、期货公司等机构投资者,也包括个人投资者。

用户通过下载安装相应的软件来获得各类金融信息服务,部分客户还会选择付费来获得更专业或者更优质的增值服务。

6、行业竞争格局和进入壁垒
(1)行业竞争格局
随着软件和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普及和国内证券投资者数量的快速增长,中国的金融信息服务业在近二十年间获得了快速发展。目前国内市场主要由发行人、东方财富、大智慧、同花顺等起步较早、用户规模较大的企业占有。近年来,包括汤森路透、彭博资讯等国际知名金融信息服务公司在中国市场的人员、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增加,试图抢占国内市场份额,对国内企业带来了较大的挑战,行业竞争将更加激烈。

除发行人外,国内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内的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1)东方财富(300059.SZ),成立于 2005年,是国内领先的互联网财富管理综合运营商,主要业务有证券业务、金融电子商务服务业务、金融数据服务业务等,涵盖互联网证券和互联网基金销售等多个细分领域。2010年 3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构建以“东方财富网”为核心的互联网财富管理生态圈,通过网站平台提供专业的、及时的、海量的资讯信息,旗下的主要网站有东方财富网、股吧、天天基金网等。2015年 9月东方财富收购同信证券并开始从事证券业务,2016年以来其证券业务收入占比不断提升,截至 2021年已达 58.70%,成为其收入的主要来源。2021年,东方财富实现营业收入 1,309,432.06万元,净利润855,292.77万元。

2)同花顺(300033.SZ),成立于 1995年,是国内产品类别较为全面的金融信息提供商之一,产品及服务覆盖产业链上下游的各层次参与主体,为各类机构客户提供软件产品和系统维护服务、金融数据服务、智能推广服务,为个人投资者提供金融资讯、投资理财分析工具、理财产品投资交易等服务。2009年 12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主要产品包括同花顺免费版、基础版、决策版、股指期货版等金融资讯及数据 PC终端服务系统和同花顺手机炒股、爱基金、股市教练等移动端软件产品。2021年,同花顺实现营业收入 350,986.48万元,净利润191,120.46万元。

3)大智慧(601519.SH),成立于 2000年,是国内领先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提供商之一,公司打造了集资讯、服务、交易为一体的一站式、智能化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系统,向广大投资者提供各类基于互联网应用的金融信息产品和服务。公司的主要业务聚焦在证券信息服务、大数据及数据工程服务和境外业务三大板块。2011年 1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主要产品包括大智慧金融交易终端机构版/专家版、新一代高速行情 level-2等金融资讯及数据 PC终端服务系统和大智慧手机超赢专业版、免费版等移动终端服务系统,以及证券公司综合服务系统等产品。2021年,大智慧实现营业收入 81,866.16万元,净利润 1,604.95万元。

4)益盟股份(832950.NQ),成立于 2002年 7月,主要从事证券信息软件研发、销售及系统服务,以软件终端为载体,以互联网为工具,向投资者提供及时、专业的金融数据分析和证券投资咨询服务。2014年 7月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基于 PC端与移动端的金融平台和投资顾问业务及在线投资教育业务。2021年,益盟股份实现营业收入 57,177.62万元,净利润 18,143.30万元。

5)麟龙股份(430515.NQ),成立于 2002年 1月,主要从事证券软件及系统研发、销售,向投资者提供金融数据、数据分析服务及证券投资咨询服务。2014年 1月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主要产品为麟龙选股决策系统系列软件、麟龙如来神涨科技经典版系列软件、龙周刊、财咨道 App等。2021年,麟龙股份实现营业收入 49,464.78万元,净利润 19,049.83万元。

(2)行业进入壁垒
1)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准入壁垒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业务,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未经核准,不得为证券的交易及相关活动提供服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接受客户委托,按照约定向客户提供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的,属于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应当经中国证监会许可,并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目前,国内相关企业提供的金融信息终端类产品和服务虽然在盈利模式上存在差异,但大多属于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范围,因此相关企业应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并符合相关监管要求。考虑到中国证监会在审批和发放《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的过程中对于申请企业的资质、业务能力等方面审核标准较高,相关资质已成为金融信息服务行业的进入壁垒。

2)人才和技术壁垒
金融信息服务行业是信息技术与金融工程技术的融合,对企业人才和技术的要求较高。金融信息服务提供商需要具有强大的技术研发能力,能够建立并维护全国性的高速、大并发量、大信息量的实时行情信息技术平台,还要对金融信息服务行业特有的业务规则、业务特征、用户需求有深刻理解,能够不断开发并推出全面、便捷的软件产品和信息服务。行业技术人员需要掌握多项跨学科专业技术知识,需要长期的实践经历从而积累相应的研发经验和能力。目前这些经验丰富的高水平技术人员大多集中在行业领先企业中。因此能否拥有高水平且行业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已成为金融信息服务行业的进入壁垒。

3)资金壁垒
金融信息服务分析软件的研发、测试、数据中心的建立、市场开拓、用户积累及运维网络形成等方面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资金投入也成为金融信息服务行业的进入壁垒。

4)品牌及用户壁垒
金融信息服务产品的品牌重要性较高,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和名誉才能取得用户信任。中国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已有数个一线品牌,该等企业经过多年积累掌握了相关的核心技术,能够较为精准地把握金融服务行业发展方向和用户需求,拥有较大规模的稳定客户群;而较大规模的用户群是形成一定数量的收费用户群并产生规模效应、保障企业盈利水平的基础。行业新进入者难以在较短时间内获得足够市场声誉及可观用户规模,因此面临进入壁垒。

另一方面,金融信息服务产品的功能和服务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培养客户的操作习惯,使客户形成一定的依赖性。客户粘性一旦形成,客户在后续想转而使用其他企业的产品时将不可避免地付出一定的学习成本和时间成本,从而为新企业的进入设置壁垒。

(三)行业发展趋势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呈现繁荣发展态势,有力推动了金融信息服务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助推证券业健康发展
2021年,在新冠肺炎疫情进入常态化防控、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背景下,中国经济稳中有进,在迈向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资本市场深化改革,锻造出强大韧性。北交所顺利开市并平稳运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顺利合并,科创板增量改革,京沪深交易所形成互联互通、错位发展的格局。随着各项基础制度持续完善,市场功能得到有效发挥,股票发行注册制也将全面实行,我国资本市场将迎来新的发展篇章。

2021年,我国证券市场整体保持稳健运行。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A股市场总成交 257.21万亿元,日均成交 1.06万亿元,均超过 2015年的牛市,创下历史新高。特别是 2021年下半年开始,单日万亿成交额已成常态,沪深两市曾连续 49个交易日成交额超过万亿,刷新历史记录。而受益于注册制改革的深入推进,A股 IPO常态化运行,上市公司队伍不断扩容。2021年 A股有 524只新股上市,同比增长 19.9%;募资总额 5,437.73亿元,同比增长近 13%,IPO数量和募资规模均实现连续三年正增长。资本市场深化改革,促进中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也促进金融信息服务的需求提升。

2、居民资产配置迎来拐点,金融信息服务需求提升
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中国居民的整体收入水平、资产结构及财富增值方式也相应得到提升和改变。近年来国家宏观政策的持续调控,居民资产结构中占比较高的房地产进入平稳发展期,增值预期日渐理性;国内经济发展速度进入新常态,资金成本进入低利率时代。国家对资本市场持续不断的改革措施成效显现,居民资产配置也逐渐迎来拐点,我国居民对投资品种的多样化配置需求和对金融信息行业的服务需求持续提升。根据奥纬预测,我国个人可投资资产规模(剔除房产投资的可投资金融资产)未来几年的复合增速预计将达到 10%,绝对规模有望从 2019年的 160万亿元提升至 2025年的 287万亿元,其中权益资产占比有望提升,个人投资者金融资讯与数据服务需求旺盛。

3、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呈多元化业务形态,日益满足投资者多样化需求 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不断创新,人工智能、物联网、5G等应用也在日益成熟。数字技术改变了社会生产和人们的生活方式,也为金融信息数据服务商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机构及个人投资者的交易习惯逐渐由PC端向移动 APP端转移,各类金融信息数据服务商紧密结合用户需求,适时推出差异化的产品及服务,形成当前国内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多元化的业务形态。同时,个人投资者对于行情、资讯、交易、社交等需求的提升,也推动了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快速发展。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规模、品种不断增加,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处于高速发展态势,并呈现出规模扩大化、技术专业化、产品丰富化、用户成熟化、行业集中化等发展趋势。

(1)规模扩大化
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金融信息服务业从无到有,行业规模迅速扩大。随着中国经济的稳步增长、居民可支配收入的逐步增加以及全民理财观念的广泛普及,投资者数量和群体不断增加和丰富,国内证券市场及产品范围逐步扩大,进而拉动金融信息服务的规模持续扩大。

(2)技术专业化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各市场关联性的不断增强,用户对金融信息的需求日益增长。金融信息服务商需要不断完善数据交换和压缩技术,以实现海量数据的远距离传输。同时,各公司需要不断提升数据分析与存储技术,以满足对海量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处理的需要。此外,为了将庞大的数据更为及时、准确地推送到用户终端,服务提供商还需要不断完善数据传输技术。总体而言,未来行业发展所需的各项技术将会更趋复杂化和专业化,综合技术水平将不断提升。

(3)产品丰富化
经过多年的发展,行业内已出现相当数量的专门提供金融信息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开发出的产品在形式上包括 PC终端、手机终端、财经网站等众多类型,在内容上包括多个金融市场及多种金融投资产品的信息。随着 5G网络、移动互联网通信技术的发展以及“三网融合”的推行,未来行业内将涌现出更多的创新型产品,产品结构将进一步丰富化。

(4)用户成熟化
伴随着金融产品种类的增加和金融交易的复杂化,用户对于金融信息服务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金融信息产品和服务的价值渐趋显著。在积累了更多金融信息产品使用经验的同时,用户对于自身需求将有更为清晰、深刻的认识,变得更为成熟和理性。各类用户将会基于自身的使用需求、预期效果、经济承受能力和使用习惯甄别、挑选产品,并且为金融信息服务付费的意愿也会逐渐提升。

(5)行业集中化
经过多年发展,行业内的企业在经营规模和市场地位方面逐渐分化,优势企业将会利用自身的产品优势、规模优势和品牌优势不断扩大与行业内其他企业的四、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主要产品和服务及用途
发行人主要经营的业务包括金融信息服务业务、广告服务业务和保险经纪业务。各项业务的具体介绍如下:
1、金融信息服务业务
主要以公司自主研发的证券工具型软件终端为载体,向投资者提供及时、专业的金融数据分析和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等。公司的金融信息服务已布局 PC端和移动端,面向个人投资者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公司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即直接向客户提供包括金融资讯及数据的 PC终端等产品及服务。公司的主要客户群体为专业的个人投资者,自主研发的证券工具型软件主要包括全赢博弈系列和财富掌门系列产品等。其中,全赢博弈系列包括:
(1)全赢博弈智能操盘系统(以下简称“免费版”);
(2)博弈版(全赢博弈系列低端产品);
(3)先锋版/擒龙版(擒龙版系先锋版升级并更名而来,定位均为全赢博弈系列中端产品);
(4)私享家版;
(5)全赢决策系统智能阿尔法版。

上述前 4档产品在售价和功能上逐步递增,全赢决策系统智能阿尔法版为发行人于 2022年 2月新推出的产品,与私享家版同属于全赢系列的高端产品。各种价位和功能的产品能够满足不同类型投资者的产品需求。

财富掌门系统在功能上侧重于证券投资风险管理,与全赢博弈系列在定位上各有侧重,主要面向管理资金规模较大的专业投资者。

(1)全赢博弈智能操盘系统(免费版)
免费版的目标客户为初次尝试使用公司金融信息终端的投资者,产品终身免费使用。

在功能方面,免费版产品是一套提供行情显示、行情基础分析并进行信息即时接收的证券投资辅助决策平台,相比于公司其他高端产品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操作简单,与业内传统产品的界面和操作方式相似,方便投资者的上手使用,无需其他特别维护;
二是提供较强的分析功能,虽然为免费版本,但该产品仍提供包括估值空间分析、牛熊判市、慧眼关注等高级分析功能。

(2)全赢博弈版
博弈版的目标客户主要为证券市场中对金融信息有较为强烈需求的中小个人投资者。

在功能方面,博弈版产品除提供基础数据产品的行情及资讯查询功能之外,还可以提供多项特色的分析工具与决策指标,例如:提供资金、媒体、股民积极关注的榜单 TOP50、舆情监控指标、操盘训练系统等功能。在技术方面,该产品主要采用了实时行情数据采集和处理技术,实现了大流量数据的快速搜集、处理、分析、传输及分发。

(3)全赢博弈先锋版/擒龙版
先锋版/擒龙版为公司全赢系列的中端产品,目标客户主要为中端专业投资者。

在功能方面,先锋版/擒龙版产品提供包括行情数据及资讯信息等各类技术指标以及多项具有特色的深度分析工具在内的辅助决策功能,是私享家版的简化版,主要特色功能模块包括先锋策略平台 2.0、操盘策略、结构性牛市、变频资金等。在技术方面,该产品能够实现大流量数据的快速采集、处理、分析、传输及分发。

发行人先锋版/擒龙版产品包括 1年期、2年期、3年期三个版本,相比于 1年期版本,2年期版本包含“研报监控插件”功能,3年期版本包含“研报监控插件”、“重组监控插件”和“信号旗插件”功能,上述插件功能的具体介绍如下:

插件名称插件功能
研报监控插件依托于机构研究报告的相关信息,通过数据勾稽,长期跟踪分析师 在上市公司中的评级变化,并对不同机构、不同分析师的评级信息 进行汇总统计。
重组监控插件根据上市公司公开信息,分别对上市公司回购、重组等重要事件类 信息进行汇总统计分析。
信号旗插件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信息,从预增、预盈、扭亏、高送转等多 个维度进行分类汇总。
(4)全赢博弈私享家版 全赢博弈私享家版为发行人全赢系列的旗舰产品,是一款具备基础及高级功能的多模型分析平台,目标客户主要为资金管理规模较大的专业投资者。

该产品的功能和特色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提供多市场、多品种的行情信息及资讯,除大盘、板块、个股、基金、股指期货等基础信息之外,还立足于数据挖掘整理、模型算法拟合以提供包括主力资金动向、游资动向、高管交易、大宗交易等特色信息的查询;二是提供用来辅助用户进行投资决策分析的多项决策指标与深度分析工具,包括成本均线、多头能量、承接因子、趋势指标等决策指标和基因平台等深度分析工具。

该产品的关键技术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高速行情数据的采集与处理技术,对多个市场的海量数据进行高效采集与处理,为产品提供稳定、及时、准确的数据资源;2)多维数据的分析与建模技术,将采集到的大批量数据按照不同的功能模块进行分发处理与数据建模;3)信息资讯的高速收集、传输和展示技术,将收集并分析处理过后的结果及时呈现到用户终端上,大大提高时间效率,增加单位时间内的资讯发送量。

发行人私享家版产品包括 1年期和 4年期两个版本。其中 4年期产品包含“倚天 100插件”和“Ukey私密插件”两个插件,相比于 1年期产品功能更加全面。“倚天 100插件”和“Ukey私密插件”功能的具体介绍如下:
插件名称插件功能
倚天 100插件通过向用户提供沪深 A股组合配置及仓位控制管理,计算形成配置型指数, 并同时与随机买卖、上证指数等在任意区间范围内进行指数收益的比较。
Ukey私密 插件包含机构仓位系列指标,这一系列指标重点反映的是上市公司股东持股的离 散程度及趋势变化,同时,使用者可通过相关指标的排序等功能实现个性化 的筛股需求。此外,该类数据在使用时需对软件者进行身份认证,并且为了 有效杜绝盗版,身份认证时需通过硬件 UKey加密技术完成。
(5)全赢决策系统智能阿尔法版 全赢决策系统智能阿尔法版为公司于 2022年 2月份推出的全赢系列的高端产品,是一款基于机器学习的股票智能策略系统。

该产品的功能和特色主要体现在:对全市场股票进行大数据分析,从多角度选取多个特征,利用算法递归分区实现模型的智能构建及智能优化,最终将个股及其所属的行业和市场分别划分成不同的策略。本系统展示优选策略的数据统计结果,并对指南针特色指标进行实时监控。智能阿尔法策略功能主要包括:指标监控、历史评测及指标解析三个部分。

该产品的关键技术主要体现在:利用基本面类、资金类、技术类、事件因子等多因子进行组合,利用大数据的评价体系及归因分析方法,实现模型构建。同时,对个股及其所属的行业和市场,划分成不同的策略等级,用户可根据条件范围,自行选择策略方案。

(6)财富掌门 DPFMRAII系统
财富掌门 DPFMRAII系统为公司于 2019年推出的新产品,包括标准版和高富掌门系列产品在功能上更注重于证券投资的风险控制管理,与全赢系列的高端产品之私享家版在功能上各有侧重,因此财富掌门系列并非私享家版的替代产品,而是属于公司产品序列中高端产品的延伸。

财富掌门产品从风险控制角度将投资管理过程进行模块化切分,分为选股评级、选时评级、滤网分级、行情评级等功能模块,通过对上述模块的独立评级,能够将各模块的投前预测结果和投后管控方法直观呈现给投资者,便于投资者对投资过程进行条理化的评价与纠正,从而达到控制投资风险的既定目标。

2、广告服务业务
发行人广告服务业务利用公司金融信息服务积累的客户资源和流量入口优势,与证券公司进行深度合作,通过在金融信息服务产品中投放广告等方式,吸引投资者在合作的证券公司开户、交易,从而向证券公司收取相应广告服务费用。

公司的客户群体中专业投资者基数大,与证券公司的目标客户群重合度较高,通过广告服务业务合作,发行人能够以相对较小的成本提升自身品牌价值和高端用户粘性,并向合作的证券公司收取相应广告服务费用,同时证券公司亦可以快速扩大其客户群体规模,实现双赢。

3、保险经纪业务
发行人保险经纪业务由主业金融信息服务业务衍生协同而来,基于金融信息终端,利用金融信息服务业务积累的客户资源、流量入口优势及营销优势,与保险公司合作向相关用户开展保险产品的宣传与推介业务,提供办理投保手续、保全变更、理赔咨询等服务,并向合作保险公司按照约定收取经纪费用。

保险经纪业务主要通过子公司指南针保险开展。指南针保险拥有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在全国区域内主要经营人身保险业务。指南针保险运用专业的大数据分析整合技术,在深入了解现有金融信息服务付费客户需求的基础上为其提供相关保险方案和资产配置方案,并在与保险公司的谈判中积极维护客户利益,协助提供保全变更及理赔咨询服务,为客户提供贴合个性化需求的产品服务及保障服务。

除上述三项业务以外,发行人于 2021年 9月报名参与网信证券破产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和遴选,后通过债权人会议表决被确定为网信证券重整投资人。沈阳中院于 2022年 4月 29日裁定通过《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 称“《重整计划》”),并终止网信证券重整程序。依据《重整计划》,网信证券 原股东在网信证券中的出资人权益被调整为零,公司已按照《重整计划》取得重 整后网信证券 100%股权。2022年 7月 21日,网信证券取得了沈阳市沈河区市 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沈 03)登字[2022]第 2022003753号《登记通知书》和新 《营业执照》,网信证券 100%股权已经变更登记至发行人名下,标的资产已完成 过户登记。发行人未来将会在确保当前主营业务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通过全资子公 司网信证券逐步开展证券业务。 (二)主要产品和服务的流程图 1、金融信息服务业务 2、广告服务业务 3、保险经纪业务 (三)主要经营模式
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模式为以投资者金融信息及数据分析的需求为导向,以证券工具型软件终端为载体,以互联网为工具,向投资者提供及时、专业的数据分析及投资咨询等服务。

1、采购模式
(1)行情数据和金融资讯信息的采购模式
作为金融信息服务提供商,发行人日常经营采购的产品及服务主要包括各大交易所的行情信息、服务器、服务器托管及专线服务,由公司产品部、运维部负责具体采购。

多年来,发行人已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其中:①对于行情数据和金融资讯信息的采购,发行人主要通过与各大交易所的金融信息提供机构签署合同并获得其数据授权及使用许可,采购对象主要包括上证信息公司、深证信息公司、上海金融期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②服务器的采购由发行人的采购人员从服务器代理商处进行采购,合同签订后由服务器代理商将服务器配送至公司总部或服务器托管单位;③服务器托管及专线的采购由发行人与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主流运营商签订服务合同,供应商根据合同提供服务器托管服务及专线服务。

(2)广告投放的采购模式
发行人与主流互联网公司、网络媒体平台及专业推广机构合作,采用内容分享、舆情引导、品牌曝光、效果营销等方式通过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对潜在客户进行引流来获取用户资源。同时,公司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客户行为和需求进行分析,从而综合评价各种流量入口的价值,持续优化广告投放供应商结构。

2、产品研发模式
在金融信息服务产品的研发模式上,发行人依托自行研究、逐步成型的数据深度挖掘技术,在采集、整理并深度挖掘证券交易所的行情数据和金融资讯的基础上,根据投资者的实际需要开发出数据分析和函数运算等衍生功能,设计出直观、实用而又符合投资者使用习惯的软件界面和信息工具,并最终将上述内容整合到相应的信息终端软件中提供给用户使用。发行人的产品研发可分为初次开发和后期迭代开发两个过程:
在初次开发过程中,公司产品部根据客户需求分析结果,提出产品总体设计构想,形成相应文档后提交开发部;公司开发部对所开发产品进行设计论证并形成产品雏形,雏形产品经过内部测试及模拟线上运行环境测试合格后,形成正式产品并对外销售。

发行人会定期或不定期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变化与用户反馈情况进行持续的产品升级与改进开发,即后期迭代开发过程。在此过程中,由公司产品部通过产品培训平台等渠道获得用户反馈后,会同公司开发部人员针对用户反馈分析用户需求,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进行产品升级与功能优化,升级后的产品在经过多次测试通过后,形成正式产品对外销售。(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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