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双林股份(300100):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双林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028 2022-08-18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邬建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黎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田小平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存在的风险因素主要集中在宏观形势及政策风险、原材料价格风险、汽车零部件产品价格风险等领域,有关内容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十部分“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的措施”予以详细描述,敬请查阅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0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原件。 四、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 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行业概况 2022年上半年,我国汽车行业面临供给冲击、需求收缩、预期转弱三重压力,车企正常生产经营遇到了较大的挑战。 行业各方面通力协作,共同推动我国汽车产业走出低谷,目前汽车产销已全面恢复到正常水平。 上半年汽车生产供给受到了芯片短缺、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影响,特别是 3月中下旬以来吉林、上海等地区新冠 疫情的多点暴发,对我国汽车产业供应链造成严重冲击。3月中下旬至 4月,汽车产销出现断崖式下降,对行业稳增长 带来了严峻的挑战。5月中下旬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连续通过了一系列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的举措,其中购置税减半 政策更是极大的激发了市场活力,加之多个省、市、地区出台了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行业企业也积极作为,加大了市 场推广和营销力度。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汽车行业已经走出 4月份的最低谷,6月产销表现更是好于历史同期。2022年 1-6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11.7万辆和1,205.7万辆,同比分别下降3.7%和6.6%。 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6,748.98万元,同比下降 4.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36.49万元,同比下降44.04%。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计,2022年下半年,在国务院出台的《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有关促进消费的 细则持续落地见效的激励下,我国宏观经济将保持稳定增长,市场消费信心也将明显恢复,购置税减半政策的效果还会 持续显现,乘用车市场回暖势头也会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汽车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势头。综合研判,全年预计保持稳定 增长。 (二)公司概况 公司是一家从事汽车部件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的专业智造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汽车内外饰系统零部件、轮毂轴 承、精密注塑零部件、座椅系统零部件、变速器、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等。公司分别在上海、宁波、襄阳、临沂、苏州、 重庆、柳州、芜湖、青岛、天津、荆州、沈阳等地设有全资、控股子公司 28家,分公司 6家。通过与 OEM厂商就近配 套,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有效满足了客户需求。各事业部积极提升技术研发能力、拓展客户市场、提高营运效率、优化 管理效能等,各种资源得到有效配置。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原材料主要由塑料粒子、钢材、化工材料、以及磁钢、外购件、标准件辅助材料构成。塑料粒子和钢材占 成本比重最高,塑料粒子主要包括 PP、ABS、PA66等。 公司采购部门通过信息化平台及商务谈判等方式,建立合格供应商清单,持续扩展潜在供应商资源,并根据项目和 订单需求,与技术中心、质量中心联合开展审核评估工作,持续优化供应商资源,进而提升公司的交付及成本控制能力。 为了最大程度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采购中心根据销售中心和各个分子公司的滚动需求预测和周排产计划,及 时与外部供方调整供货计划,辅之以适量的核心物料安全库存,高效柔性的保障客户的交付需求。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在获得客户订单后,销售部门将客户订单输入公司 SAP系统,产品生产工厂通 过 SAP系统对订单进行评审,物流部门与客户沟通确定最终的日、周、月度滚动生产计划。各工厂组织产品的生产按订 单编制的出货计划组织发运。 在生产管理上,公司按照产品系列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原则,以工厂为单位组织产品生产。各生产工厂均涵盖 从原材料采购、加工(冲压、辊压、注塑、机加工、喷涂、装配)、检验包装、入库、发运的所有工序。该模式使得各 生产单位在各自负责的产品技术及其标准的理解上更加深刻,有利于生产制造技术的经验积累及其持续改进;有利于生 产设备的有效配置,并不断提高设备综合效率(OEE);有利于产品生产效率的持续提高、生产过程的废品率不断降低, 实现产品生产成本的持续降低,增强产品质量、价格竞争力。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主要采取直销模式,客户主要为整车厂商与整车厂一级供应商。销售中心获取订单后,公司对主要大 客户派遣质量专员进行现场服务。质量专员跟踪产品使用,及时向公司质量中心、研发中心反馈产品问题并迅速解决产 品问题。计划物流科还负责统计客户的产量、计划以及财务对账结算等事项,有利于公司第一时间掌握市场数据,快速 准确把握市场走向。 产品交付客户后,客户初步验收并向公司出具暂存凭条或签收单。根据公司对客户的信用分级管理,部分客户现款 现货。 4、研究与开发模式 一直以来,公司注重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加大研发力度和研发投入,在巩固现有产品格局的前提下,逐步提升研 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公司设有五个研发中心,主要负责汽车轮毂轴承、汽车变速箱和汽车零部件的研发与设计。根据新 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形势和国家的产业政策,公司加大汽车电机和电控系统的研发。公司产品研发过程包括:市场调查与 技术调研、概念提出与批准、项目策划、技术方案的制定、产品的设计开发与验证、过程的设计开发与验证、产品与过 程的确认与批准、产品的量产与持续改进。销售中心配合研发中心协调客户资源,确保项目顺利开发。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本公司是一家致力于以自主创新、产品研发、模具开发为基础,实现汽车零部件模块化、平台化供应的专业智造企 业,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先后获得 2021年中国机械 500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宁波市先进博士后科研 工作站,宁波市院士科研工作站,第一批制造业“云上企业”、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省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省重点骨干企业等荣誉称号,并获得宁波市科技进步二等奖、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 省内首台(套)产品等多项省市级科技奖项。 1、成熟的汽车部件模具设计和制造能力 汽车类模具是汽车制造业重要的工艺基础。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双林模具有限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中国模 具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模具工业协会认定的中国精密注塑模具重点骨干企业、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等。建有独 立的模具研发中心,配有试模中心、联合创新实验室。双林模具在汽车注塑模具行业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年模具加工能 力 1000余套,检具 200余套,在汽车门板、保险杠、仪表台、天窗、长玻纤门基板、大型双色模等内外饰产品以及塑料 齿轮、安全气囊、供油系统、水室气室等精密注塑模具领域具有较强的开发能力。 2、较强的汽车零部件研发创新能力及成熟的制造能力 在汽车行业智能化、电动化、网联化和轻量化的发展趋势之下,公司研发团队借助省级企业研究院和博士后科研工 作站研发平台,持续投入大量物力和人力。在高精密齿轮蜗轮蜗杆产品设计制造、中大型内外饰模具和产品技术、高强 度钢材和铝材的冲辊压技术、激光和弧焊等焊接技术,高光和多色注塑模具技术,直流永磁微电机的设计及加工技术等 方面具备完全的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公司注重校企产教融合,是省产教融合试点企业,通过充分依托高校资源进行技 术创新,成果显著。目前已成功引进郑州大学、宁波大学两名博士后进博士后工作站,并计划后续将继续引进,进一步 加强引才力度,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在汽车电动座椅关键零部件、内外饰注塑件和安全件、车窗升降系统结构件、中大型高强度辊压件等领域内已经形 成了较大的规模和影响力,得到了客户和主机厂的广泛认可和肯定。整个研发团队将配合客户对产品模块化供货要求提 供整体设计、开发、生产及配套的全方位、系统性的技术和服务。公司生产的座椅驱动器产品配套包括佛吉亚、李尔等 座椅企业,主供车型包括玛莎拉蒂、英菲尼迪等车型,以及国内包括奥迪 Q3/Q5、Tiguan、广汽 Fiat、长城 H6等车型, 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在汽车内外饰系统零部件领域,公司在柳州、重庆、青岛、宁波、上海等地建立了生产基地,主要配套上汽通用五 菱、上海大众、重庆长安等整车厂。近年来,公司与上述客户合作较为紧密,在项目类型、产品结构等方面均取得进一 步发展。 在汽车精密注塑零部件领域,公司主要生产汽车安全气囊盖、油桶、点火线圈、精密齿轮、发动机周边精密零部件、 汽车冷却系统等产品。公司通过不断技术改进,使得公司汽车精密注塑件已经得到国外众多知名一级配套商和整车厂商 的认可,分别获得多家客户核心供应商、最佳质量奖等荣誉。 3、先进的轮毂轴承研发和制造能力 全资子公司湖北新火炬,主要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轴承、轿车轮毂轴承单元,是国家科技部首批 91家国家级创新 型企业、商务部首批 160国家级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企业、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 新示范企业、湖北省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湖北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拥有湖北省精密轿车轮毂轴承单元技 术研究中心、湖北省汽车轮毂轴承单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湖北省博士后产业基地、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拥有 45项国 家专利、3项国家级重点新产品,3项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参与起草与修订轴承国家/行业标准 10余项。公司“高刚 度长寿命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获得湖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019年公司新建成第三代轮毂轴承智能化、 数字化工厂,新增多条智能化生产线;境外投资新火炬科技(泰国)有限公司,新建 4条高端轮毂轴承生产线,已基本 实现量产, 公司汽车轴承及轿车轮毂轴承产能得到大幅提升。具有年产 1600万套轮毂轴承及单元的生产能力,是我国 轮毂轴承行业的龙头企业,在中国乘用车轮毂轴承及单元这个细分市场技术国内领先。2021年新增 3条高端售后轮毂轴 承生产线正在建设中,打造专业外贸高端产品制造工厂,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通过不断开发东风日产、通用五菱、上汽大众、长安汽车等多家主机厂客户,公司轮毂轴承产品在国内主机厂市场 份额快速提升,出口产品远销北美,欧洲及东南亚市场。高质量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得到国内外客户的好评,多次获得 长城汽车、东风乘用车,通用五菱、长安汽车及北美 AD等公司的嘉奖,AAP客户颁发2021年度最佳合作伙伴奖、“高 刚度长寿命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荣获湖北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第五届襄阳市长质量提名奖等。 4、变速器开发和制造能力 公司是一家集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跨国公司。公司设立上海技术中心、澳洲研发中心及国内生产基地, 以客户为中心,多维度服务客户。2018年以来,公司战略转型,将业务重点放在轻型商用车市场,开发出纵置 6AT变速 箱,并以其质量可靠,价格低廉等优点,获得国内主机厂普遍认可。目前首个变速器产业 6AT纵置项目江淮瑞风 M4已 经量产,长城某车型也即将在 8月底量产,同时有意向的客户有上汽大通,江淮,北汽制造等,预计后期公司在变速器 业务营业收入将有较好表现。 5、新能源汽车电机和电控研发和制造能力 专注于新能源电动汽车电驱动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一体化电桥、VMS等,致力于打造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最佳解决方案,努力成为国内中小功率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的领导者,公司新能源业务包括电机、 电桥、控制器。 公司已经有电机和减速器二合一电桥产品,同时公司正在积极布局电机、减速器、电机控制器三合一的产品,预计 明年可以推向市场。公司现有 155电机平台产能 50万套,同时正在积极布局 180扁线电机平台和三合一电桥平台,未来 两到三年,总体产能会持续增长。 公司就电驱动项目与五菱的合作已于 2018年初启动,目前已有多个项目正在开展,截止 6月底累计出货 25万余台。 公司与五菱新开发的新一代电驱动平台 GSEV(即 E50MCE车型)已于 2022年 1月量产。公司后续将与五菱就 50KW 的项目展开合作。 2021年 6月,公司电驱动中标长安、奇瑞等新能源汽车项目。奇瑞冰淇淋项目已于 2021年 11月开始逐步量产;长 安 A158(糯玉米)项目已于 2022年 5月量产,其中,长安 Lumin(糯玉米)续航 155KM及 210KM的 2款车型公司订 单份额占比约 60%;续航 310KM的车型公司订单份额 100%,截止 6月底累计供货 3,000台。公司积极开拓新客户,目 前新能源电驱动业务陆续中标奇瑞天劲项目、一汽奔腾、长安、山东鸿日等客户项目。奇瑞天劲项目预计将于 2022年 8 月量产。 6、合理的战略布局和制造能力,持续满足客户需求 公司已经建立了合理的战略布局,在上海、宁波、苏州、重庆、柳州、芜湖、天津、沈阳、襄阳、荆州、青岛、临 沂、济宁等地布局了生产、研发或售后服务基地,使得公司更好服务整车厂客户,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有效满足客户 需求。 7、稳定的优质客户资源,实现产业间的客户资源共享 公司已拥有稳定的优质客户群体。产品用户包括佛吉亚、联合电子、博泽、奥托立夫、马勒、采埃孚、李尔、博格华 纳、安道拓、麦格纳、法雷奥等全球知名零部件一级配套供应商和上汽通用五菱、大众、长安、日产、一汽、长城、福 特、北京现代、东风等主流整车厂。同时随着外延式发展,公司客户及产品协同效应明显。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适用 ?不适用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一)公司面临的风险 1、宏观经济形势及政策风险 汽车工业提升了我国经济的整体实力,起着重要的支柱作用,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先导型产业, 也是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因素。但汽车行业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若未来全球经济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恶化, 汽车产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济、政治、社会状况、政策及法律变动,包括国家制裁、更严厉的环保法规、自然灾害、 配套客户销售下降、疫情反复和病毒变异等,将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前景。为此,公司将加大技术创新, 加强组织管理,构建双林新文化,确保稳健发展。 2、原材料价格风险 公司汽车零部件主要原材料是塑料、钢材等,汽车零部件行业则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给公司的制造成本控 制带来了一定影响,同时价格上涨导致公司原材料采购占用较多流动资金,从而加大公司运营资金压力。公司将加强采 购管理和供应链管理工作,深入分析行业政策影响,持续跟踪价格走势,建立战略合作伙伴,采取有效的金融手段,规 避原材料价格波动过大对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 3、汽车零部件产品价格风险 随着各车企竞争加剧,各汽车品牌均推出了不同程度的降价促销活动。而汽车零部件产品价格与下游整车价格关联 性较大,汽车整车制造厂商处于汽车产业链的终端,对零部件厂商具有较强的议价地位,因此可以将降价因素传导给其 上游的汽车零部件厂商。在当前整车行业整合加剧及产业转型升级的阶段,势必会对零部件厂商带来新的不确定影响。 (二)管理层所关注的公司发展机遇和挑战 公司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认真分析相关政策变化对公司业务的影响,提升应对 和应变能力,提高把握市场机遇的能力,积极应对各种挑战。 一方面,对内有效整合公司各项业务资源,对外积极整合行业资源,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充分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 互补,深入开展降本增效工作,有效提高生产效率,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另一方面,面对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大趋势,加快推进产品研发进度,从而有效满足市场客户的不同需求,提高 电驱动产品在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占有率; 最后,公司需要在重铸自身发挥优势回避短板,控制成本费用支出,提高效率,积极面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压力及机 遇,在深化全球供应链等环节做好布局。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一)2022年 4月 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 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2年 4月 18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 相关公告。 (二)2022年 4月 19日至 2022年 4月 2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具体内容详见 2022年 4月 29日公司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 编号:2022-017)。 (三)2022年 5月 9日,公司召开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实施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2年 6月 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2年 6月 1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33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5.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2年 6月 15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 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关于向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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