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长海股份(300196):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股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1、2020年 11月 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其子公司的议案》。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原建材二五三厂)经营管理需要,为整合资源,优化治理结构,减少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拟以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原建材二五三厂)为主体吸收合并常州海克莱化学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原建材二五三厂)存续经营,常州海克莱化学有限公司独立法人资格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人员及业务由天马集团依法承继。2022年 4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终止吸收合并其子公司的议案》,常州海克莱化学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事项进入实施阶段后,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的调整,考虑到常州海克莱化学有限公司业务需求及其产品品牌的延续能力,更好的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合并双方共同决定终止本次吸收合并事宜。具体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终止吸收合并其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2、2021年 5月 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6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并经过 2021年 6月 1日召开的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满足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产能布局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从原丝生产、制品加工到复材制造一体化的玻纤生产产业链,增强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公司拟投资建设 6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本项目总投资634,698.46万元:固定资产投资 596,698.46万元;流动资金为 38,000万元。本报告期内,公司已竞得拟实施该投资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该投资项目尚未开始建设。 3、2022年 4月 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天马集团年产 8万吨高端高性能玻璃纤维及特种织物高端化技改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了进一步扩充产能,优化和提升产品性能,完善公司的产业链布局,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原建材二五三厂)拟将原有的一条年产 3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升级改造为一条年产 8万吨高端高性能玻璃纤维及特种织物生产线,该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 8万吨高端高性能玻璃纤维及高性能特种织物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 59,949.22万元;固定资产投资 50,949.22万元(含铂铑合金投资 12,147.38万元);流动资金为 9,000万元。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上述投资项目尚未开始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4月 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天马集团年产 8万吨高端高性能玻璃纤维及特种织物高端化技改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4、公司曾于 2021年 7月 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继续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出售部分闲置的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用贵金属铑粉不超过 100kg,授权期限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已出售部分闲置贵金属铑粉。鉴于上述交易事项前次授权期限期满,公司于 2022年 8月 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继续出售公司部分贵金属资产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充分盘活存量资产,同意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条件下,根据贵金属市场情况,继续对外择机出售不超过50kg闲置贵金属铑粉。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交易方式、交易时间、交易数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8月 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继续出售公司部分贵金属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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