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奥 特 迅(002227):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奥 特 迅:2022年半年度报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年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廖晓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云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涛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1)政策风险 公司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电力和新能源电动汽车等行业。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的发展不仅取决于国民经济的实际需求,也受到国家政策的较大影响。 近年来中央与各级地方政府先后出台了各种扶持政策,鼓励新能源电动汽车、智能电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但随着宏观经济、国内外形势、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状况等情况的变化,未来存在政府调整扶持政策或减小扶持力度的可能性,这将对新能源汽车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加强对国家电力行业及新能源产业发展政策的研究和预测,根据公司对产业政策变化的研判,及时调整生产经营策略和产品开发策略,保持并巩固公司在细分行业的领先地位。 (2)技术革新风险 公司目前拥有的产品和技术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但电力电源技术更新快、研发周期长、市场需求多变,相关产品、技术的生命周期逐步缩短。如果公司不能持续保持技术创新,不能及时准确把握技术、产品和市场的发展趋势并实现技术和产品升级,将削弱已有的竞争优势,从而无法及时的进行技术和产品的升级换代,现有的技术和产品将面临被淘汰的风险,对公司的经济效益及发展前景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已建立并不断完善技术创新制度,通过广泛的市场调研,收集市场需求和技术动态信息,及时了解市场对新产品新技术的需求;一方面,在人力和财务上保持对产品开发的投入,进一步加强研发实力;另一方面,加大与业内知名的企业、高校、研究机构等合作的力度,加快产品开发的步伐。 (3)市场竞争的风险 随着新能源汽车充电行业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以及新基建展示的广阔前景,该领域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势必将吸引更多的竞争对手进入,所以行业内生产企业可能面临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风险。另外,电力设备行业近年来发展前景看好,吸引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竞争,尤其在电力自动化领域,已存在实力强劲的竞争对手。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会对公司已有的竞争优势以及电力自动化电源产品的竞争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公司在进行市场开拓时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和地域发展水平的匹配程度,合理布局相关业务;持续优化公司现有的营销方式及销售网络。同时,公司还将继续投入资源提高公司的技术装备水平,扩大现有产能,从而提升公司应对市场竞争的能力。 (4)经营管理的风险 随着公司相关业务的持续开拓,公司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公司目前下设多家子公司,业务覆盖面及区域不断延展。公司规模的扩大对企业组织治理、管理制度、运营体系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带来一定程度的挑战。 如果公司在全局管理上不能及时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速度,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组织结构,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和业务流程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特别是对子公司的管控,使公司的集团化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努力达到降本增效,凝聚合力,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新的助力。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9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3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释义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 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分为电力自动化电源业务、电动汽车充电业务和电能质量治理业务三大类 1、电力自动化电源业务: 电力自动化电源是输变电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发电建设和电网建设还是技术改造都必须同时伴随电力自动化电源的建设,这给电力自动化电源设备制造企业带来稳定的市场空间。公司首创将高频开关技术引入直流操作电源,成果广泛应用于三峡水电站、白鹤滩水电站、田湾核电站、南水北调和西电东送等数百个大型国内外水电、变电及核电项目。2021年投产发电的重点工程——“乌东德水电站”是金沙江下游四个梯级电站(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向家坝)的第一梯级,是中国第四座、世界第七座跨入千万千瓦级行列的巨型水电站。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和向家坝电站共同组成 21世纪标志性的世界最大绿色能源工程基地。其“白鹤滩水电站”是装机规模全球第二、在建规模全球第一的水电工程。国内单体容量最大的海上风电项目——江苏如东 800MW海上风电项目;世界上电压等级最高、输送容量最大的柔性直流背靠背输电工程——渝鄂柔性直流工程;近年来新开建的核电工程——辽宁徐大堡核电站、浙江三澳核电站、海南昌江核站……在这些重点工程中,都少不了奥特迅的踪迹。鉴于高端工业电源市场容量有限,工程或项目建设周期长。2018年起,公司将高端工业电源技术的应用下沉进入民用及市政电源,开启了高端工业电源技术民用化的市场应用。如:紧凑型景观组合电气柜、分布式储能、电力用直流守护电源系统等。在电池储能领域储备了大量技术和产品,包括:高压直挂式电池储能系统、低压分布式储能系统、交/直流微电网系统集成等。新的市场需求在不断涌现,但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公司作为电力自动化电源领域的龙头企业,将继续坚持以市场为龙头,以技术为核心,保持人才及研发创新能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受国际宏观经济形势及国内能源转型的影响,传统火电项目投资审批受到限制,其他业务多点突破;继续推进了与国网、南网、三峡集团、中核、中国电建、国内大型发电集团等企业的合作。 报告期内,公司研制的“电力用直流守护电源系统”产品取得新产品技术鉴定证书,电力用直流守护电源系统是在不改变现有电力用直流电源系统的主接线方式、运行模式的前提下,通过引入蓄电池分组管理技术和充电模块高、低电压穿越技术,有效地提高了直流电源系统的智能化程度和供电可靠性。鉴定委员会认为:“该产品关键技术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同意通过产品技术鉴定,可以投入生产。建议加强经验积累。” 2、 电动汽车充电业务 2009年,奥特迅将积累多年的电源技术民用化,正式进入电动汽车充电领域,是国内最早进入电动汽车充电领域的厂商之一,奥特迅开发的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电动汽车智能充放电机及电动汽车柔性充电堆已广泛应用于全国各类电动汽车充电站,总装机功率超过 300MW。 全国首个面向社会运营的公共充电站—大运中心充电站、全国首个加油充电综合服务站—中石化深圳上步加油充电站、全国首个加油加气充电综合服务站—中石油成都乐园加油充电站、全国功能最全的光储充智能微网系统—深圳国际低碳城智能微网系统、全国首个泊车式充电站示范项目—深圳大运会新能源车充电网络、全国首个基于充电堆技术的充电站—奥特迅电力大厦充电站等,均有奥特迅的产品在运行。 公司是电动汽车充电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制定者,曾担任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的电动汽车充电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目前是深圳最大的公共充电运营商,也是全国唯一拥有成熟的兆瓦级充电堆运行经验的设备供应商。2018年起公司已在全国各地陆续投资、建设及运营了 100多座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示范站,分布在深圳、北京、广州、上海、东莞、成都、厦门、西安、雄安、福州、南宁、肇庆等多个城市,充电设备装机功率利用率较传统固定功率充电设备提升 30%以上。在充电时间提升方面,奥特迅是国内最早开展大功率充电技术研究的企业之一,是国家能源局批准的三家电动汽车大功率充电试点单位之一和四家电动汽车大功率充电示范运营单位之一,已经成功研制了基于电动汽车柔性充电堆的 ChaoJi充电系统,将单个充电端口的最大输出能力提升至 600kW(1000V/600A),理论上可以实现充电 10分钟,续驶 400公里,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奥特迅已经在深圳、广州、上海、成都、东莞、福州、厦门、南宁及肇庆等城市成功升级了22座具备ChaoJi充电功能的充电站,并成功与广汽埃安纯电动汽车进行了大功率实车充电实验。公司积极推进电动汽车欧标产品的认证工作,公司的欧标产品已经形成了实际的销售合同,在海外已有应用案例,公司的欧标充电堆产品得到行业内的高度关注,该产品通过CE认证后,会对公司海外市场的拓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公司已经建设了可覆盖全国、支持百万级设备接入的“迅充网”充电网络运营服务平台,可为全国各地充电站的运营管理、监控提供云平台支撑。 随着电动汽车的渗透率加大,电动汽车将成为电网中的一类重要负荷,电动汽车与电网双向互动也将是未来电动汽车的一种典型应用,奥特迅在奥特迅电力大厦建设了电动汽车充(放)电机与电网双向互通工程实验室,并先后启动了储能变流器、电动汽车 V2G充放电机、EVCS站级监控系统、微电网综合能量管理系统等关键设备的研发,建设了统一的充电运营监控云平台,开发了手机 APP、“迅充网”公众号及“迅充电”小程序,并将持续开展电动汽车与电网双向互动技术的研究,为电动汽车与电网的协同发展,提供可靠的技术解决方案。 3、电能质量治理业务 负责电能质量业务的子公司西安奥特迅电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电能质量产品为基础,依托在电力电子功率变换和控制领域的雄厚研发实力,积极拓展特种电源产品、储能变流器、储能系统、电力电子变压器、微电网等相关领域的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基于CHB-DAB的电力电子变压器、30kW高频隔离型充放电模块(V2G)的研发,为拓展新能源微网领域进一步夯实技术基础。集成了公司众多自主知识产权新产品的奥特迅工业园新型数字配用电生态系统成功投运,致力于打造安全、智慧、绿色、高效的园区配用电系统,为践行“双碳”目标、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二)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奥特迅始终秉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独创行业换代产品”的战略思想,依托强大的研发实力和技术储备,持续多年进行高强度研发投入,加强对新一代智能化电源、电动汽车充电、电能质量及智能微网关键设备研发,精确识别并积极引领用户需求,按照“生产一代、储备一代、开发一代、规划一代”进行新产品布局,同时积极开展与高校、研究机构及企业的协同研发,带动产业链的全面发展,不断完善创新成果转化机制,不断推动技术向产品、产品向市场的转移,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2、生产模式 为更好地响应市场需求的迅速变化,以及时的方式响应产品品种变化的适应能力。公司以销定产为主,快速且需要满足客户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使公司生产的产品向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短周期的柔性生产模式方向发展,导致产品实现过程的复杂度和多变性,也必然带来企业整个生产模式(需求—设计—制造—销售与服务)的变革,使之具有高效率和高柔性的功能。公司生产系统的管理对产品的品种与产量能做到快速而灵活的调整。 3、 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订单来源多为参与市场公开招投标,少量订单来自于单一来源招投标,电力行业众多知名企业的信赖,及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极大的强加了与客户的粘度。此外,还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从前期咨询、规划设计、解决方案、实施、安装调试;到售后服务、运营维护、系统优化等等,与客户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持续创新优势 奥特迅秉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独创行业换代产品”之理念,以创新作为企业的发展动力,奥特迅研发的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系统、核安全级直流电源系统及电动汽车矩阵式柔性充电堆、电力用直流守护电源系统等多项产品均填补了国内空白,极大地推动了行业的发展。 奥特迅同时建立了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取得了大量国内领先的研究成果,参与了大量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工作。奥特迅以建成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为引擎,整合“系统实验室”、“电源实验室”、“电磁兼容实验室”、“环境实验室”、“深圳市电动汽车与电网双向互通实验室”五大工程实验室的资源,加强新一代智能化电源、电动汽车充电、电能质量及智能微网关键设备研发,精确识别并积极引领用户需求,按照“生产一代、储备一代、开发一代、规划一代”进行新产品布局,积极探索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模式等新模式,加强与高校及科研机构的合作,既能适度保持行业技术的先进性,又能将用户的要求快速转化为产品,抢占市场先机。公司在电力电子功率变换和控制领域拥有雄厚研发实力,并成功应用于电能质量监测及治理、储能及特种电源等领域。 2020年 6月,国家电网联合中电联、日本 CHAdeMO协议会、日本东京电力共同发布《电动汽车ChaoJi传导充电技术白皮书》,全面阐述 ChaoJi充电系统设计思路、通信协议及连接组件技术方案,启动中国国家标准制定、修订与 ChaoJi产业发展路线研究,标志着新一代充电技术迈向标准制定和产业应用新阶段。ChaoJi充电技术自 2016年起由国家电网主导研究,目前已形成完整快捷、安全兼容、经济高效的充电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支持高达 500千瓦的充电功率,未来可实现充电 10分钟续航 400公里的快速充电目标。 2、标准制定优势 奥特迅十分重视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积极参与多项国际、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推动并引领行业发展。奥特迅正在参与制修订的标准包括:IEC61851-23: Electric vehicle conductive charging system - Part 23 DC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station、NB/T XXXXX 电动汽车大功率非车载充电机技术规范、NB/T XXXXX 电动汽车大功率非车载充电机检验试验规范、GB/T27930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的通信协议、GB/T18487.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 1部分通用要求等。 3、产品优势 奥特迅持续聚焦于新一代电力自动化电源、电动汽车充电和电能质量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先后成功研制了多项填补国内空白的产品,引领了行业发展,如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微机控制高频开关直流电源系统、核电站 1E级高频开关电源及配电柜、电动汽车矩阵式柔性充电堆、电力用直流守护电源系统等,2019年度,奥特迅研制的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 27.5kV大功率铁路功率融通装置顺利通过现场验收。2019年奥特迅研制和生产的高压取能电源应用于张北柔性直流输电工程,该工程于 2020年正式投运,我司提供的高压取能电源运行效果良好;2020年成功中标如东海上风电柔性直流输电工程柔直换流站用高压取能电源,于 2021年完成交付并顺利投运。2022年 1月,公司研制的“电力用直流守护电源系统”产品进行了技术鉴定,取得了新产品技术鉴定证书,该产品是在不改变现有电力用直流电源系统的主接线方式、运行模式的前提下,通过引入蓄电池分组管理技术和充电模块高、低电压穿越技术,有效地提高了直流电源系统的智能化程度和供电可靠性。在核安全级电源方面,奥特迅是国内唯一拥有核安全级高频开关直流电源供货资质的企业,公司的核安全级电源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大亚湾、田湾、岭澳等核电站。 奥特迅在 2015年推出的兼容现在、达济未来的专利产品——矩阵式柔性充电堆(奥堆),具有“功率融合 动态分配”特点,其将充电站所有功率融合在一起,能自动适应不同车型和同一车型在不同充电阶段的差异化充电需求,大幅提升充电设备利用率,并能解决随着电池技术不断进步带来的超大功率充电需求,可避免充电设施因充电平均功率的上升而重复撤建,是大功率充电时代下充电基础设施的完美解决方案。中电联团体标准 T/CEC 365-2020《电动汽车柔性充电堆》已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告于2020年 10月 1日开始实施。奥堆的主要竞争优势在于:1、充电堆实际融合功率超过了 1MW(兆瓦),能够达到更好的运行效果;2、一百多套充电堆产品已经在现场长期稳定运行,验证了充电堆产品的技术成熟度;3、已经建成了基于充电堆技术的大功率充电试点,单充电口最大输出功率达到了 600kW。 4. 品牌和质量优势 业内领先的质量控制体系和售后服务能力为公司产品赢得了良好口碑。奥特迅已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和广东省著名商标,“奥特迅”已成为行业知名品牌,获得了客户高度认可;公司自主研发的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微机控制高频开关直流电源系统是填补国内空白产品,在我国 500kV及以上变电站、大型发电厂、三峡工程等高端市场已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全国首个特高压 1000kV变电站(国家电网晋东南-南阳-荆门特高压交流示范工程)、全国首个特高压 750kV变电站(青海官亭变电站)均采用了该产品。公司产品交付的变电站充电装置市场占有率稳居国网、南网第一。“奥特迅”已成为行业主导品牌。“奥特迅”的品牌优势,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品质控制方面,公司通过了 ISO9001、ISO14001质量体系认证,并建立了完善的中试、老化及试验验证体系,具有较强的产品性能及可靠性验证能力,是产品质量保障的重要方面。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电能质量设备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75.57%,主要是因为该类设备收入规模较小,未形成一定的市场效应, 销售订单同期减少。 2、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12.94%,一方面是市场中电动汽车用量增加;一方面是因为公司 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陆续投运且公司不断调整市场营销策略使得充电量大幅提升所致。 3、其他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46.19%,主要是因为奥特迅电力大厦办公楼出租收入增加。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为办理兴业银行项目贷款,公司将奥特迅工业园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该宗土地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工业区(邦凯路与汇业路交汇处南侧),面积29,206.83 平方米,使用年限50年。截至报告期末,该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12,123,443.46 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办理资产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因土地使用权抵押导致地上建筑物资产受限,截止本报告期末涉及金额377,947,449.58 元,其中在建工程 285,148,372.21 元,固定资产 92,799,077.37 元。 2021年,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为扶持南山区优质企业推出与高新投合作的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公司为拓宽融资渠道,五项专利分别是矩阵式柔性充电堆及动态分配功率的充电方法(专利号:201510124712.9)、一种直流电源系统(专利号:201720728029.0)、具有宽输入电压范围的电路、高频开关电源(专利号:201821065989.4)、一种电池相对健康状况的判断方法及电池组供电系统(专利号:ZL201710147184.8)、蓄电池组在线维护方法及系统(专利号:ZL202010101042.X)。截至报告期末,五项专利权账面价值为1,351,917.17 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号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截至报告期末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930,427.49 元,保函保证金为416,781.50 元。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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