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奕帆(301023):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
|
时间:2022年08月18日 17:11:05 中财网 |
|
原标题:江南奕帆:关于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2-049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陈渊技先生、龚建芬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一帆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持有公司股份6,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500%)的股东陈渊技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者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25%)。持有公司股份6,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500%)的股东龚建芬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者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25%)。持有公司股份1,2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00%)的股东无锡一帆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一帆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30,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22%)。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陈渊技先生、龚建芬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一帆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超过1%的告知函》,自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17日,陈渊技先生、龚建芬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一帆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方式合计转让公司股份1,14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陈渊技、龚建芬 | | |
住所 |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无锡一帆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 |
住所 |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明都大厦1-1202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17日 | | |
股票简
称 | 江南奕帆 | 股票代码 | 301023 |
变动
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114.00 | 2.04% | |
合 计 | 114.00 | 2.04%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它 □(请注明)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 1386.00 | 24.75% | 1272.00 | 22.7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98.00 | 7.11% | 284.00 | 5.07%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988.00 | 17.64% | 988.00 | 17.64%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2022年8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管、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司董
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陈渊技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公告之日起3个交
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1,5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龚建芬
女士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或者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75,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2.81%)。龚建芬女士的一致行动人一帆投资计划自
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公
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830,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
陈渊技先生、龚建芬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一帆投资自2022
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方
式合计转让公司股份1,14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4%。
本次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
未履行完毕。 |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龚建芬女士于2022年8月10日因操作失误导致违规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票2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0.04%,违反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须于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的相关规
定。
本次违规减持行为发生后,龚建芬女士对此进行了深刻的
反省,主动向公司报告并检讨,并对本次违规减持行为给公司
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今后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
理,谨慎操作,加强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
并严格遵守,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公司已经进一步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
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 是□ 否? | | | |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4.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