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绿田机械(605259):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绿田机械: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5259 公司简称:绿田机械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罗昌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裕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邱德林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本报告分析了公司面临的一般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其他披露事项(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43.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50.61%,主要系本期美元升值影响汇兑收益增加,以及因货币资金增加影响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系本期存货及经营性应收减少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为通用动力机械产品(主要包括发电机组、水泵机组和发动机)和高压清洗机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C34)。 公司制定了全球化营销渠道策略,客户网络覆盖了欧洲、南美、北美、非洲、中东、东南亚等上百个国家和地区。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取经销模式,通过与各国家和地区的知名经销商贴牌和自主品牌销售相结合以及为国际知名品牌商提供代工生产的经营模式进行市场开发和渗透,凭借公司可靠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售后服务,公司已与众多境外品牌商和经销商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针对国内市场,公司销售网络已覆盖全国绝大多数城市和地区,聚集了一批具有忠诚度和信任度的经销商客户。 1、通用动力机械产品 公司生产销售的通用动力机械产品,具体为: (1)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配套应用于发电机组、农业机械、园林机械、小型工程机械等通用动力机械终端产品。 (2)水泵机组:广泛应用于农业灌溉、园林浇灌、应急抽、排水等领域,与农林畜牧、水利工程、城镇化建设等国民经济发展和民生生活密切相关。 (3)发电机组:普遍作为备用电源被用于家庭、医院、银行、机场、宾馆、通信等场所的应急发电,还可以作为移动电源,为需要户外作业的如船舶用电、石油开采、工程抢修、军事等领域提供电能。 2、高压清洗机产品 公司生产销售的高压清洗机按应用领域可分为家用高压清洗机和商用高压清洗机;按动力来源可分为电机驱动高压清洗机(主要包括交流电驱动的家用高压清洗机和锂电池驱动的家用高压清洗机)、汽油发动机驱动高压清洗机和柴油发动机驱动高压清洗机。 (1)家用高压清洗机 家用高压清洗机对压力、流量的要求相对较低,具有节水经济、携带轻便、移动灵活、操作 简单等特点,主要用于居民庭院、屋顶、墙面、阳台、窗户、泳池或私家车辆的轻度和中度清洁。 (2)商用高压清洗机 商用高压清洗机对压力、流量参数要求更为严格,且使用次数频繁,因此对使用寿命要求更高,一般用于专业汽车清洁美容、建筑物清洗、城市道路清理、公共设施清洁(如医疗机构、娱乐场所、体育设施)、食品加工场所、养殖场地清洗等,可对汽车表面、建筑物、绿化带、路基、管道、加工车间等去除污垢、油渍及特殊表层附着物,达到除垢、消毒、环保的目的。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一直将“努力,让客户感动”作为发展经营宗旨,围绕客户需求、用户体验和行业发展要求,不断改进产品制造工艺、研发新产品系列和提高售后服务能力。凭借准确的市场定位、精细化的生产和专业的技术服务,公司在行业内具备了较强的竞争优势。 (1)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通用动力机械产品及高压清洗机的自主研发和创新,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绿田发电设备与清洗机械研发中心”是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近二十年来的发展经营过程中,公司依托专业实验室、先进检测设备以及精益的制造工艺,对市场需求进行成套化、模块化、智能化研究和开发,积极寻找产品解决方案,不断丰富了产品系列并扩大了市场份额。 ①通用动力机械产品方面 公司经过多年研发积累,充分掌握了排放控制技术、噪音控制技术、轻量化技术、热平衡技术、变频技术等核心技术,并根据产品设计、过程设计、验证及 PLT一致性控制的需求组建了包括排放标准检测、安规测试、性能测试、耐久测试等在内的国际化水平实验室,在紧跟国际标准提升产品环保、节能、安全性能方面具有较强自主研发能力。2013年公司“便携式环保型发电机”通过浙江省重点技术创新专项,2015年公司“节能减排型涡流式单缸风冷柴油机”取得国家火炬计划项目证书。 ②高压清洗机方面 公司充分掌握了高压泵流体控制技术、水冷机芯技术、节能高效控制技术、无负载起动和关枪停机组合技术、易拆卸连接技术和智能化控制技术等核心技术,并建立了包括耐久实验室、防水实验室、温升实验室、冷热水交替实验室、高低温实验室、电机实验室、附件实验室、内燃机动力高压清洗机综合实验室等在内的国际标准化质量检验实验室,确保新产品的研发设计在寿命、防水、整机效率、承压等方面都能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2)生产工艺优势 公司凭借多年的生产经营积累和技术研发创新,通过工程设计、工艺优化、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持续跟踪,同时积极推进“机器换人”和“两化融合”,引进先进的自动化加工中心、生产流水线、检测设备,采用全自动超声波清洗、自动拧紧、自动检漏、自动对接测功、红外线防错、机器人码垛、条码管理等生产管理体系,实现了生产制造的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发展。 (3)质量控制优势 公司综合制定了严格的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并配备了先进的质量检验设备,实行研发、采购、生产全流程、可追溯的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并在关键工序设置了首检、巡检、互检和终检环节,强有力的保证了规模化生产中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公司取得了 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通过了 GS认证、CE认证、CSA认证、CB认证、ROHS认证、欧 V认证、EPA认证等,产品质量和性能获得了客户的普遍认可和信赖。 (4)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制定了全球化营销渠道策略,客户网络覆盖了欧洲、南美、北美、非洲、中东、东南亚等上百个国家和地区,通过与各国家和地区的知名经销商贴牌和自主品牌销售相结合、为国际知名品牌商提供代工生产的经营模式进行市场开发和渗透。公司始终贯彻“流程简易、响应及时、服务周到”的原则,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售后服务,在全球范围内与众多客户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针对国内市场,公司销售网络已覆盖全国绝大多数城市和地区,聚集了一批具有忠诚度和信任度的下游客户。 (5)品牌优势 公司自开展出口业务以来,专注于打造通用动力机械产品和高压清洗机自主品牌,产品获得了客户广泛认可和市场影响力。公司“Lutian”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浙江出口名牌,“绿田”被授予浙江省知名商号,Lutian?发电机被认定为浙江名牌产品。 (6)生产规模优势 公司系国内实现通用动力机械和高压清洗机规模化生产的企业之一,具有较为明显的规模优势。在原材料采购方面,通过批量采购提高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在生产方面,规模化生产有利于摊薄制造成本,降低单位产品生产成本;在资源配置方面,规模化有助于公司实现更为高效的资源利用,从而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使公司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上半年国际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受俄乌冲突、通货膨胀、国内外疫情多发散发等因素影响,对全球经济带来超预期扰动,海内外需求阶段性低于预期,公司生产经营受到了一定波及。 面对复杂的经营环境,公司坚定信心,坚持以主营业务为核心,以夯实内部管理为基础,始终聚焦自身能力的成长,力争发挥公司研发创新、行业理解、营销网络、生产制造、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相对优势,精细化管控以降本增效、严控资金及经营风险,持续推进公司的稳健发展。 2022年 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59,395,507.8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3,910,825.2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3.87%。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存货及经营性应收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建设项目投入变化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同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一、市场风险 (一)全球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通用动力机械产品(主要包括发电机组、水泵机组和发动机)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抢险救灾等多个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的领域,高压清洗机广泛运用于车辆、市政道路清洗,商业橱窗、物业小区、医院和学校等建筑外墙清洗,食品加工厂场地、养殖场地清洗,设备、化工生产线、化工管道清洗等领域,均与全球宏观经济水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密切相关。如果国内外宏观经济发生重大变化、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或出现周期性波动,而公司未能及时对行业需求进行合理预期并调整公司的经营策略,将可能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导致业务增速放缓,产品市场需求下滑。 (二)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的核心产品为通用动力机械产品及高压清洗机。公司作为国内通用动力机械及高压清洗机行业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企业,已具备一定的品牌、技术、产能规模、营销渠道和客户资源优势。但是通用动力机械产品稳定的市场需求及高压清洗机行业良好的市场前景和投资收益可能会吸引更多潜在竞争对手进入该行业,使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开展产品技术创新及提高生产成本管控能力,将存在竞争力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基础原料,如漆包线、矽钢片、铝锭、塑料粒子等,以及零部件,如电机、曲轴、高压管、轴承、飞轮、水泵、油箱、消音器等。公司材料成本占产品营业成本的比重较高,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受宏观经济周期、产业政策调整、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波动,从而导致公司营业成本相应发生变化。若公司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发生大幅波动,而公司不能通过合理安排采购来降低价格波动带来的负面影响或及时调整产品销售价格,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二)人力资源风险 近年来,我国劳动力人口扩张明显放缓,劳动力市场招工难、用工贵、短工化的趋势日益突出,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人力成本有所增加。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对各类生产和管理员工的需求将进一步扩大。如果公司在产能扩张的同时不能及时弥补人力资源缺口或采取“机器换人”等措施降低用工成本,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业务增长的持续稳定性与盈利水平。 三、出口业务相关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若人民币升值幅度较大,不仅会给公司美元资产造成汇兑损失,还会使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性价比优势受到一定程度削弱,进而影响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并最终影响公司产品的出口销售业绩和盈利水平。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公司逐步加大了采用人民币结算方式的规模、在人民币兑美元持续升值的情况下提高美元销售价格以及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等措施。未来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出现大幅波动,亦会导致公司因上述远期结售汇业务产生一定损失,最终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二)出口贸易政策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出口国中,其中部分国家存在 CE认证、ROHS认证、SONCAP认证等关于产品安全、环保方面的市场准入门槛,部分国家存在政治、经济环境动荡或一定程度的外汇管制,若这些进口国相关产品市场准入政策、国家政治经济环境或外汇管控等金融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亦或与公司产品相关的产业政策、贸易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影响公司产品的出口,从而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较大影响。 四、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随着公司产销规模的扩大、产品系列的增加以及零部件自制率的提高,公司对主要原材料保持了适当的备货水平,期末存货规模较大。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或市场竞争加剧,将可能导致存货积压或减值等情形,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公司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业务规模、资产规模和人员规模不断扩大,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建成,公司净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对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快速适应整体规模扩张,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不能及时调整和完善,各类人员不能及时招聘到位并胜任工作,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力将会受到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年 1月 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总经理罗昌国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夏小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照内部污染物排放相关管理制度,进行污染物的监控和管理,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污染物的监测及妥善处理,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公司通过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获得 ISO50001 能源体系认证。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掌握了通用汽油机和柴油机的排放控制技术。 (1)汽油机方面:通过精确标定汽油机的空燃比、充气效率、配气相位和点火提前角,对缸内流场进行计算并用流体动力学 CFD 数值模拟进排气过程,有效的匹配汽油机各工况点燃气效率,改善了发动机的燃烧过程,使燃料燃烧更加充分、合理;通过对调速系统的升级优化,将传统的机械调速改变到电子智能调速方式,数字化、程序化精准的控油门在不同工况下的节气门开度,使得发动机的转速稳定,同时还设置 ECO节能模式,使得汽油机的空燃比得到有效的控制,确保燃烧更加的充分,在相同的排量下,CO(一氧化碳)、HC(碳氢化合物)+NOx(氮氧化合物)、燃油耗、排放控制耐久期等均明显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从而大幅降低了发动机运行的碳排放值并同时获得了理想的动力指标,延长了使用寿命。 (2)柴油机方面:借助流体动力学对柴油机燃烧过程模拟仿真计算,确立柴油机减排技术方向。采用燃油高压喷射技术、精确掌握喷射时点、速率、喷束、喷角,配合缸内涡流比,有效控制了 CO2(二氧化碳)、CO(一氧化碳)、HC(碳氢化合物)的低排放、同时也降低燃油消耗率,实现柴油机低碳排放。 2、公司使用国际通认、行业内先进的日本精密的排放检测系统设备检测控制,使发动机的排放一致性得到有效的控制。汽油机已符合美国环保署 EPA 非道路第三阶段排放法规要求,柴油机符合欧盟非道路第五阶段排放法规要求。 3、公司不断提高产品的能耗来减少碳排放,除了优化提升有刷电机的转化效率外,同时开发无刷永磁变频电机,通过电控技术,对整机产品起到智能、绿色的功效。 4、公司通过实施光伏发电、峰谷用电计划、LPG和 CNG等替代燃料技术、节能空压机运行、节能高效生产设备替换、原材料替代等节能改造项目,对高能耗工艺进行淘汰,大力开展多种类型的节能环保创新活动,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昌国承诺:(1)本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但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后,经本人申请并经交易所同意,可豁免遵守前款承诺;(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 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个月;(3)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4)上述锁定及流通限制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5)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 公司股东潘新平承诺:(1)本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股东邵雨田、施服彪、黄维满、庄冰心、陈宇波、罗军澄承诺:(1)本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应银荷、陈小华、蔡永军、陈裕木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 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3)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4)上述锁定及流通限制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5)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 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备注二: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当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出现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每股净资 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相应调整)情形时,本人将采取下述措施: (1)本人将在 5个交易日内将增持计划递交至公司并予以公告,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0个交易日内实施增持计划,本人连续十二个月用于增持 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如有)及税后薪酬(如有)之和的 30%(由于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预 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且合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本人为稳定股价所增持股票的限售期限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本人实施增持计划的 30个交易日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1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则停止继续实施增持计划。若合计增持股份数 量未达到上述(1)所述要求,亦可按照本项执行。 本人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按本承诺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完整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本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本人仍不履 行的,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补偿: 现金补偿=(公司股份总数的 2%-实际增持股份数量)×每股净资产 若本人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将未来应向本人分配的现金分红归为公司所有直至达到现金补偿金额为止。本人若多次未提出增持计划和/或 未实际完整实施增持计划的,现金补偿金额将累计计算。 若公司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涉及公司股票回购事宜需经过股东大会决议的,本人承诺将就该事宜的审议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2、公司承诺 当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出现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每股净资 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相应调整)情形时,公司将采取下述措施: (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公司董事会应在 10个交易日内召开会议,依法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并予以公告: 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法实施增持股票行为时; 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票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每股净资产。 关于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予以公告,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2)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应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3)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总额将根据公司资金状况、行业所处环境、融资成本等情况,由股东大会最终审议确定,但应遵循 以下原则: ①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②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 (4)公司实施回购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连续 1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即可停止继续回购股票。 若公司未按《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并予以公告,公司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 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公司承诺将确保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新聘任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并签署相应的承诺。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当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出现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每股净资 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相应调整)情形时,本人将采取下述措施: (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本人应在 10个交易日内将增持计划递交至公司并予以公告。本人将在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0个交易日内实施增持计划。 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法实施增持股票行为,且公司回购股票无法实施或回购股票的决议未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票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或公司回购股票行为已完成,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每股净资产。 (2)本人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低于其上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的 30%。 (3)本人为稳定股价所增持股票的限售期限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4)本人实施增持计划的 30个交易日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1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即可停止继续实施增持计划。若用于增持股票 的资金未达到上述第(2)项所述要求,亦可按照本项执行。 若本人未按《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完整实施增持计划的,且经公司要求仍未履行的,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补偿: 现金补偿=本人上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的 30%-实际增持股份数量×每股净资产 若本人未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将未来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归为公司所有直至达到现金补偿金额为止。若本人多次未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 完整实施增持计划的,现金补偿金额将累计计算。 备注三、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昌国承诺:(1)本人将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股份锁定的承诺,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 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2)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 年减持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上年末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的 25%,并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最低减持价格和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3)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至少提前 15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4)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发行的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5)本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 的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6)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 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7)如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直接和间接持有的绿田机械股份并导致本人不再具有绿田机械 大股东身份的,本人承诺在相应情形发生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第(3)条、第(4)条承诺;(8)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 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股东邵雨田承诺:(1)本人将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股份锁定的承诺,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 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2)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公司股票数 量不超过上年末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的 25%,并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最低减持价格和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3)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至少提前 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向证券交易所 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4)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在任 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5)本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在任意连 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6)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单个受让方 的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7)如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直接和间接持有的绿田机械股份并导致本人不再具有绿田机械大股东身份的,本人 承诺在相应情形发生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第(3)条、第(4)条承诺;(8)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 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备注四、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承诺 为降低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通过加强产品研发投入和市场开拓力度、加强对募投项目监管、加 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等措施,从而提升资产质量,提高销售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 展,以填补回报。具体措施及相关承诺如下: (一)加强产品研发投入和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公司主要从事通用动力机械产品(包括发电机组、水泵机组、发动机)及高压清洗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发展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 险、经营风险、出口业务相关风险等,为了应对风险,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自身核心技术的开发和积累,同时与现有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 系,通过不断深入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提高市场开拓力度,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 (二)加强对募投项目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董事会针对首次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通过设立专项账户的相关决议,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款专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并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三)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能有效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募集资金 到位前,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 (四)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投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此外,公司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及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五)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 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约定,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以上是公司为降低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即期回报被摊薄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但公司制定填补回报的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承诺 1、为保障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实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否则,本人依法承担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的赔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 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为保障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实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公司目前并无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事项,此后如若适用,将按此 承诺履行)。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 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备注五、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公司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二)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首次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及其负责人、经 办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负责人、经办注册会计师,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办注册评估师,不存在直接或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备注六、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补救措施 (一)公司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严格履行就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本公司将要求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2、如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等渠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 3、如本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定、决定,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定、决定。 4、本公司将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将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 者的权益。 5、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对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并承诺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严格履行就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本人将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将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 的权益。 4、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本人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 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并承诺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严格履行就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本人将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将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 的权益。 4、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本人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 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股东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股东承诺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并承诺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严格履行就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本人将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将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 的权益。 4、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本人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 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七、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罗昌国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与公司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活动,亦没有在任何与公司 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公司或企业拥有任何权益。 2、本人保证及承诺不会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3、如拟出售本人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它资产、业务或权益,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 且该等交易价格按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 4、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绿田机械及其控股企业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绿 田机械,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绿田机械。 5、本人将依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定向公司及有关机构或部门及时披露与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权益的详情,直至本人不 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止。 6、本人将不会利用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进行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7、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人违反首次公开发行时已作出的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 的原因;(2)向绿田机械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绿田机械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5)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备注八、公司采取的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供应、销售系统,生产经营上不存在依赖关联方的情形。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公司依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及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将通过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基本原 则、决策程序、回避制度、信息披露等措施来规范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了有效措施降低了关联交易,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除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罗昌国担任董事的路桥农商行发生日常存贷款、购销少量产品用于银行积分兑换业务产生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交 易。 为进一步保障公司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昌国出具了《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函》,承诺如下: “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公司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人事项的关联 交易进行表决时,继续严格履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义务;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公司向本人提供任何形式 的担保;尽量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并依法签订协 议,按照《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给予的与其在 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独立第三方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人违反首次公开发行时已作出的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 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给投资者 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5)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年 5月 23日召开了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测 2022年度将与以下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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