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特宝生物(688278):特宝生物: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08月18日 20:57:01 中财网
原标题:特宝生物:特宝生物: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278 公司简称:特宝生物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 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有关内容敬请查阅 2022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特宝生物688278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孙志里刘培瑜
电话0592-68891180592-6889118
办公地址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翁角路330号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翁角路330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总资产1,534,305,058.101,424,174,930.077.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54,234,527.871,161,260,410.298.01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714,867,789.45469,238,549.0752.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654,117.5872,104,655.3985.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150,937,683.0091,358,617.3965.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1,858,545.13100,731,036.6950.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946.98增加3.9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30.188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30.1883.3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1.9314.77减少2.84个百分点

2.3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8,66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 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包含转融通借 出股份的限售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 结的股份数量 
杨英境内自然人33.94138,077,266138,077,266138,077,2660
通化东宝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16.0365,200,114000
孙黎境内自然人8.0032,539,23732,539,23732,539,2370
广州厚宝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其他5.0420,500,000000
青岛鼎兴启光 医疗产业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其他5.0020,350,000000
郑善贤境内自然人2.9111,832,13000质押7,500,000
蔡智华境内自然人2.8111,428,12111,428,12111,428,1210
左仲鸿境内自然人1.646,658,20100质押3,500,000
国金证券-招 商银行-国金 证券特宝生物 高管参与科创 板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其他0.984,000,000000
李一奎境内自然人0.843,430,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杨英、兰春(系本公司董事,目前直接持有 公司 0.38%的股份)和孙黎,上述三人为一致行动人,杨英和兰春 系夫妻关系;孙黎和蔡智华系夫妻关系,杨英、兰春之女与孙黎之 子为夫妻关系;除上述说明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大股东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 持股数量的说明公司不存在优先股股东情况。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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