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中炬高新(600872):中炬高新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中炬高新:中炬高新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872 公司简称:中炬高新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年8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何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弼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斌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详见本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面临风险的描述。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6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2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较前期有所恢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主要财务指标均有所增长。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1、调味食品行业 调味品行业是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必选消费行业,受益于经济发展及人口红利等因素,行业多年来持续稳定发展。各经营主体充分竞争,行业正处于产品不断细分、各种新型的销售业态迅猛开拓、市场渠道多向发展阶段。近几年,受经济环境及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影响,行业需求有所下降,但行业整体稳定向好的大方向没有改变;未来,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品牌和企业间的竞争将更加的激烈,呈现出加速分化的发展态势。 2、国家级开发区建设管理及城市综合开发 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承载着“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天然使命。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过近30年的持续开发,已形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包装印刷及装备制造等行业完善的产业链。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山将定位为湾区高端制造基地,公司管理的国家级产业开发园区将找准定位,以高端制造为抓手,通过建设孵化集聚区,大力扶持企业创新发展,可望迎来发展的新征程。 近年,中国坚持“房住不炒”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商品房销售增速继续下降,城市调整分化渐趋明显。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珠江口西岸重要的枢纽城市,重要的高端制造基地,随着大湾区建设的深化,中山房地产相关产业仍有发展空间。长期来看,房地产作为人居生活的主要载体,承载产业、居住、商务、学习、消费等多元需求,拥有种类庞大的服务消费场景。房地产企业正从过往单一的房地产开发,向产城融合、社区消费、生活服务、产业链投资、资产持有运营等领域延伸发展。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过硬的产品品质 100多年来公司始终专注于调味品的研究和开发,始终遵循一贯的品质要求和口味追求,坚持传统酿造技艺精华和现代工艺科技相融合,经过岁月沉淀,成就非凡品质。公司积极推行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建立并实施了从原料到成品的全流程食品安全保证体系,在行业内形成了独具美味鲜特色的品控体系,即“高标准、重源头、抓过程、严出厂、建溯源”。公司产品研发创新、质量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处于国内甚至国际同行先进水平。 (二)深入人心的品牌知名度 “厨邦酱油美味鲜,晒足180天”的超级口号深入人心,其绿格子标识“超级符号”简单、醒目,品牌获得了消费者的广泛认可。公司根据品牌的不同消费群体,围绕多品类发展规划,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持续传播厨邦价值内涵,不断提升厨邦品牌美誉度。 (三)与时俱进的产品布局 公司是最早布局高鲜酱油市场的调味品企业之一,享受高鲜酱油放量增长的红利;公司以高端产品为主的产品布局,满足了消费者不断增长的品质化消费需求。目前,公司正积极布局各品类产品的系列化延伸,以进一步满足不同消费群体、不同渠道、不同场景的多方面需求。 (四)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 美味鲜公司所生产酱油采用南派酱油酿造工艺,晒露酿造,自然发酵而成。南派工艺需要自然晒制,通过日晒夜露酿造出来的酱油风味复杂浓郁,酱香独特,颜色较好,所以,酱油的酿造对地理位置的选择要求非常高。美味鲜公司的中山生产基地与阳西生产基地皆位于北回归线以南,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日照时间长,阳光辐射强度大,热量丰富,气候温暖、空气湿润,毗邻南海,季风气候在此交替,空气清新无污染,在此环境下酿造的酱油色泽呈天然的红褐色,且口味醇香,品质优良。 (五)日趋完善的营销网络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经销商数量已超过1,800家,在全国地级市开发率达93.47%,区县市场累计开发率66.25%,是为数不多的拥有全国性网络的调味品企业之一。公司正积极利用已形成的行之有效的经销商开发体系,大力拓展营销区域,进一步向区县下沉,向社区下沉。与此同时,公司电商平台、出口外销等直营业务也快速发展,全力构筑全方位的立体营销网络。 (六)业内领先的研发水平 公司先后建立了省级技术中心、省级工程中心、微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认可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厨邦食品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及研发平台。并先后与众多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科研合作关系,开展了众多前沿课题的研究,创新领域做了大量的储备。 (七)人才优势 公司遵循“人才第一、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讲究用人之道,为人才的培养和成长营造合适的土壤,开展“3333人才工程”,确保人才发展支撑企业的经营目标,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一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个人成长目标与企业发展目标相辅相成,确立了企业利益的共同体,有效地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上半年国内疫情多点爆发,产业链供应链受到较大冲击,投资、消费、贸易等均承受巨大下行压力。同时,国际上不稳定因素增多,疫情持续蔓延,部分国家可能陷入粮食困境、能源困境和债务困境,中国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有持续恶化风险。然而,国内经济发展韧性强、前景广阔,支撑经济运行的有利因素和条件比较厚实,市场信心有所回升,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上半年,公司根据形势,调整策略,多措并举,坚持“1+N”产品发展战略,发挥渠道龙头的带动作用,加快布局多品类产品结构,聚焦实干精耕细作拓市场,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2022年上半年累计营业收入26.5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36亿元,增幅14.52%,2022年上半年预计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3.13亿元,同比增加3,331万元,增幅为11.91%。 2022年上半年美味鲜公司营业收入24.64亿元,同期增额2.26亿元,同期增幅10.09%;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86亿元,同比减少7.09%。 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发挥规模优势、品类优势和渠道优势,夯实市场基础和推动市场转型创新双管齐下,从市场存量中抢夺增量,力争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上涨及产品销量增加,影响本期营业成本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美味鲜销售人员数量增加影响本期薪酬支出增加,电商费用支出同比增加影响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管理人员薪酬增加以及美味鲜各厂区间物资调拨运费支出增加影响。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减少。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部分研发项目计划在下半年开展,影响研发相关的材料及其他费用支出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子公司美味鲜原材料采购单价上涨,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加,影响公司本期增值税及附加税支出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大额存单、银行理财等投资业务减少影响。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股权回购支出同比减少影响。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注2:美味鲜本期末应收第三方平台及超市售货增加影响。 注3:主要是公司总部、中汇合创本期结转商品房销售成本影响。 注4:主要是计提摊销影响。 注5:主要是公司总部本期确认联营企业天骄稀土投资损失影响。 注6:主要是在建工程转固及本期计提折旧影响。 注7:主要是美味鲜技、创新科技资产投资增加及在建工程转固综合影响。 注8:主要是公司总部本期摊销使用权资产影响。 注9:美味鲜本期发货,结转预收货款影响。 注10:公司总部支付租金及重分类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影响。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募集资金,也没有前次募集资金延续到报告期内使用的情况。期内公司对阳西基地、中山厂区技改项目继续增加投资,历年累计总投入资金达到22.86亿元。 2、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厨邦(广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3、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厨邦(深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继续实施厨邦公司阳西生产基地工程建设。 报告期内,厨邦公司阳西生产基地投入建设资金0.56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厨邦公司阳西生产基地建设工程累计投资14.53亿元。 2、根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7年5月完成阳西美味鲜食品生产项目土地购置,9月起,正式启动该项目的建设。报告期内,阳西美味鲜食品生产项目投入建设累计投资0.25亿元,截止报告期末,阳西美味鲜食品生产项目累计投资4.99亿元。 3、根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0年正式启动中山厂区技改扩产项目建设。报告期内,中山厂区技改扩产项目投入建设累计投资0.93亿元,截止报告期末,中山厂区技改扩产项目累计投资2.25亿元。 4、中炬高新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中炬高新食品科技产业孵化集聚区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2019-046号)。报告期内,孵化集聚区项目投入资金1,674万元,截止报告期末,食品科技孵化集聚区项目累计投资11,165万元。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中汇合创房地产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中汇合创 89.24%的股权,挂牌起始价为111.69亿元,详见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出售房地产子公司股权的公告》(2021-095号公告),本议案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的中炬高新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9月,公司收到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山中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2020)粤20民初109号、(2020)粤20民初109-1号、(2020)粤20民初110号、(2020)粤20民初110-1号]、诉讼保全情况告知书[(2021)粤20执保50号、((2021)粤20执保51号]。 中山中院共查封冻结公司持有的中汇合创26.53%股权,详见公告《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及诉讼保全情况告知书的公告》(2021-101号)。 2021年11月,公司收到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山一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2020)粤2071民初26738号之二)、《诉讼保全情况告知书》 ((2021)粤2071执保7045号)。中山一院冻结了公司持有的广东中汇合创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合创”)的73,665,260.67元出资额的股权(占中汇合创股权比例的6.91%),详见公告《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及诉讼保全情况告知书的公告》(2021-121号)。 上述总计33.44%中汇合创股权被查封将对公司出售中汇合创89.24%股权产生不利影响。目前,案件处于一审中,尚未判决。公司将根据案件实际进展,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解除上述股权被冻结造成的不利影响。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总资产44.00亿元,净资产29.11亿元,本公司实际持股比例100%。主营:生产、销售各类调味品。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4.64亿元,比上年增加2.26亿元,增幅10.09%;归母净利润2.86亿元,同比减少7.09%。 2、广东中汇合创房地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65亿元,总资产12.67亿元,净资产12.25亿元,本公司合计持股比例89.239%。主营房地产开发。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312万元;亏损15万元。 3、中山中炬精工机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总资产7,486万元,净资产5,367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50%。主营业务为生产汽车、摩托车配件,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930万元;实现净利润86.24万元。 4、中山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实收2,400万元),总资产5.58亿元,净资5.45亿元,本公司持股比例100%。主营业务:科技项目投资开发及配套服务;设备租赁及技术咨询。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78.87万元。 5、中山市中炬高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总资产540万元,净资产480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100%。主营业务:园区物业管理。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96.60万元;实现净利润145.31万元。 6、中兴(科技)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6,390万元,净资产6,384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100%。主营贸易、投资。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87.51万元;亏损1.53万元。 7、中山市天骄稀土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总资产1,718万元,净资产1,649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28.5%。主营加工销售稀土系储氢材料、稀土新材料。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73万元,亏损71万元。 8、中山市中炬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总资产9,420万元,净资产9,393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20%。主营小额贷款业务。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94.03万元,亏损35.82万元。 9、中山东凤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本公司持股比例10%。主营存、贷款业务。因该公司大股东为上市公司并且未披露财务报告,暂不披露经营数据。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城市综合开发业务风险因素 公司在中山市岐江新城片区,中山站北侧拥有未开发商住地约1,600亩。公司的城市开发业务拥有巨大的空间和优势。2021年10月21日,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公布实施《中山市岐江新城P、S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21)》,导致土地闲置的政府原因已消除,下一步,公司需根据相关规定加快土地开发,否则,将面临闲置土地处罚,甚至没收土地的风险。 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中汇合创房地产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中汇合创 89.24%的股权,挂牌起始价为111.69亿元,详见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出售房地产子公司股权的公告》(2021-095号公告),2021年9月23日召开的中炬高新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本事项由于公司所持部分中汇合创股权被司法冻结,存在推进较为困难的风险。 2、调味品业务风险因素 (1)市场风险 虽然公司调味品业务取得持续增长,但仍存在市场分布不平衡、渠道发展不平衡、产品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公司已经在发展中注意上述问题并努力修正,但仍有可能因为三个不平衡问题不能有效解决而造成后续增长放缓甚至竞争优势被削弱等风险。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黄豆、面粉、白糖、食盐等农产品及玻璃瓶、塑料瓶和纸箱等包装物,受宏观因素的影响,2021年度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如2022年原材料价格进一步上涨,将对产品毛利率水平产生更大不利影响。 (3)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安全是食品加工企业最为关注的风险。公司已在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经营环节执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定了具有自身特点的品控体系,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情况良好。同时,公司已建立应对机制,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安全的威胁。尽管如此,公司仍然存在质量安全风险。 (4)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带来的风险 虽然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但与此同时, 疫情依然严峻,疫情的反复与海外疫情的严峻,给我国疫情防控带来严峻的挑战,公司面对疫情防控的任务依然艰巨,若出现疫情反复,公司将面临出货量被动放缓与生产停摆的风险。 3、有关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出现资金流动性问题,且控股股东目前质押率偏高,有可能出现逾期等情况导致股份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公司第二大股东于2022年7月增加了一致行动人,目前与控股股东的持有股份数相差较少,有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炬高新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费用的议案 2、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何华女士、黄炜先生、曹建军先生、周艳梅女士、余健华先生、万鹤群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秦志华先生、甘耀仁先生、李刚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宋伟阳先生、郑毅钊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中炬高新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议案。 4、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调整外部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的中炬高新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现有两座污水处理站,总设计处理能力为3500m3/日,24小时稳定运行,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城市污水管网排入中山市火炬水质净化厂。厂内建设3台锅炉,燃料为清洁能源天然气,排放烟气达到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后,再经55 m烟囱排放。 广东厨邦食品有限公司现有一座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2500m3/日,24小时稳定运行,处理后的废水满足接管标准(严于三级标准)后排入阳江市(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阳江港区海域。锅炉采用洁净煤—水煤浆,烟气经过处理后,达到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后,再经60m烟囱排放。 阳西美味鲜食品有限公司现有一座污水处理站已完成基建建设,设计处理能力为3000m3/d。 2019年年底已完成一阶段环保验收,依据环评批复内容,生产废水(污水量<500m3/d)排入临近的广东厨邦食品有限公司污水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阳江市(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阳江港区海域。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3月完成了国家排污可证申请核发工作,并取得国家排污可证;2022年5月完成了中山厂区技术升级改造扩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环境在线监测系统新规范升级的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编制有环境风险评估报告,评定公司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为一般环境风险等级(L)。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指导性文件,公司于2017年编制了《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了环保备案。2020年公司根据“三年一修订修编”的要求,开展了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修编项目,并于2020年 8月4日在中山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442000-2020-0196-L。日常运营中,公司按预案要求开展了应急演练,提升了公司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广东厨邦食品有限公司编制了《广东厨邦食品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已于2018年10月17日在阳西县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441721-2018-007L。2021年公司根据“三年一修订修编”的要求,开展了广东厨邦食品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修编项目,并于2021年12月27日在阳江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441721-2021-0023-L。 日常运营中,公司按预案要求开展了应急演练,提升了公司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阳西美味鲜食品有限公司编制了《阳西美味鲜食品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已于2021年4月在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西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441721-2021-0006-2。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根据中山市环境保护局要求,已设置了COD 、pH值、氨氮、总磷、流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的在线监测系统,并依照国家排污许可证要求与中山市环保监控平台联网实时监控。公司根据规定频率,定期委托经中山市环境监测站认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污染检测。 广东厨邦食品有限公司据阳江市环境保护局要求,已设置了COD、pH、氨氮、流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的在线监测系统,阳江市生态环境局监控平台实时联网监控。公司根据规定频率,定期委托经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污染检测。 阳西美味鲜事食品有限公司根据阳江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已设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的在线监测系统并与阳江市生态环境局监控平台实时联网监控。公司根据频率,定期委托有监测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污染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说明:中山润田未按计划完成增持,主要原因是中山润田及其关联方出现资金流动性问题,未能履行相关增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发布的 《中炬高新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结果的公告》(2022-047号)。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9月至2020年10月,中山火炬工业联合有限公司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三起诉讼,分别要求本公司按双方于1999年至2001年期间签订的三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及相关补充合同的约定将三块面积为1,043.8251亩、1,129.6675亩及797.05315亩的土地使用权交付并办理不动产权证给中山火炬工业联合有限公司。 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发布的《中炬高新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2020-035号)与2020年10月12日发布的《中炬高新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2020-036号)。 2021年9月,中山火炬工业联合有限公司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共冻结公司持有的26.53%中汇合创股权。 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发布的《中炬高新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及诉讼保全情况告知书的公告》(2021-101号) 2021年11月,公司收到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山一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2020)粤2071民初26738号之二)、《诉讼保全情况告知书》 ((2021)粤2071执保7045号)。中山一院冻结了公司持有的广东中汇合创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合创”)的73,665,260.67元出资额的股权(占中汇合创股权比例的6.91%),详见公告《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及诉讼保全情况告知书的公告》(2021-121号)。 2021年12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将中汇合创作为上述案件的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发布的《中炬高新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21-126号)与2021年12月18日发布的《中炬高新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21-127号)。 2022年6月,中山火炬工业联合有限公司就其中两起诉讼提交增加备位诉讼请求的申请,要求我公司承担不能交付土地的违约责任,返还已经支付的土地转让款合计65,654,038元及截至2022年6月23日的利息80,017,756.06元,并按市场价格赔偿合计2173.4926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溢价经济损失5,151,177,462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发布的《中炬高新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2022-45号)。 截止2022年6月30日,上述案件案件仍处于一审审理阶段。本公司账面不存在上述三块土地使用权,与中山火炬工业联合有限公司亦无与案件相关往来余额。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1、中山润田公司 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润田”)执行案件情况如下: (1)因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等16 家公司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长城国兴金融租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山润田作为该债务1.64 亿元的担保人,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其持有的557 万股中炬高新股票作为抵押品。目前,长城国兴已申请强制执行,已冻结557 万股中炬高新股票。 (2)因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汽车有限公司、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公证债务文书一案,鈊渝金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山润田作为该债务2.6 亿元的担保人,以其持有的6765 万股南玻A 股票作为抵押物。 (3)因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与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宝能控股(中国)有限公司、姚振华公证债权文书一案,粤财信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山润田作为该债务7.2 亿元的直接借款人,以其持有的2655 万股中炬高新股票作为抵押。目前,该股票已被粤财信托冻结及轮候冻结。截至2022年6月30日,中山润田持有中炬高新的股票仍再被动减持中。 (4)因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山润田作为该债务本金10.5亿元的借款人,合肥市宝汇置业有限公司、合肥市宝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正大(深圳)发展有限公司及姚振华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因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润田、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姚振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法院裁定查封查封、冻结被执行人钜盛华、宝能集团及姚振华的财产5.41亿元,并冻结中山润田质押给重庆信托的2200万股中炬高新股票。 目前重庆信托已申请强制执行,已冻结2200万股中炬高新股票。 2、姚振华先生 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姚振华先生个人执行案件情况如下: (1)因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绍兴宝瑞置业有限公司、宝能城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凯粤投资有限公司及姚振华先生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被平安信托申请强制执行,姚振华先生对该债务4.2亿元本金及利息等负连带担保责任。 (2)因国民信托与深圳鑫奥贸易有限公司信托借款纠纷事宜,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姚振华先生等签署了相关担保合同,判令深圳鑫奥贸易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2.9亿元及相关利息、诉讼费用,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姚振华先生等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因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宝能汽车有限公司金融借债事宜,其向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该事宜进行的相关公证申请强制执行。由于姚振华先生对此借款业务提供担保,签署相关公证文件,对10.48亿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因昆仑信托有限公司与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能世纪有限公司、正大(深圳)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宝能控股(中国)有限公司及姚振华先生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姚振华先生对该债务13.1亿元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5)因广州新华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被执行人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姚振华先生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姚振华先生作为保证人,签署相关公证文书,对该债权6亿元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 (6)因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事宜,被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该借款本金21.6亿元的担保人,签署了相应的《担保合同》,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7)因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与被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纠纷事宜,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该借款的担保人,签署了相应的《担保合同》,对该债务7.2亿元承担连带责任。 (8)因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宝能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宝骏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债纠纷事宜,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该借款的担保人,签署了相应的《担保合同》,对该债务20.63亿元承担连带责任。 (9) 因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宝能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建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债纠纷事宜,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该借款的担保人,签署了相应的《担保合同》,对该债务8.36亿元承担连带责任。 (10)因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宝能房地产有限公司、宝能控股(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姚振华先生公证债权文书一案,被长安信托申请强制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该债务的担保人,对该债务 9.25 亿元承担连带责任。 (11)因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宝能房地产有限公司、宝能控股(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姚振华先生公证债权文书一案,被长安信托申请强制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该债务的担保人,对该债务11.17亿元承担连带责任。 (12)因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宝汇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宝能置地有限公司、姚振华先生公证债权文书一案,被民生信托申请强制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该债务的担保人,对该债务42.07亿元承担连带责任。 (13)因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正大(深圳)发展有限公司、合肥市宝汇置业有限公司、合肥市宝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姚振华先生公证债权文书一案,爱建信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该债务的担保人,对该债务4.17亿元承担连带责任。 (14)因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宝能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事宜,重庆国际信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该债务的担保人,对该债务21.86亿元承担连带责任。 (15)因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与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姚振华先生公证债权文书一案,被民生信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该债务的担保人,对该债务4.96 亿元承担连带责任。 (16)因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与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姚振华先生一案,被民生信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该债务的担保人,对该债务22.38亿元承担连带责任。 (17)因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领道汽车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腾冲宝能房地产有限公司、浙江锦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腾冲市北海湿地生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姚振华先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中航信托向法院申请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该债务的担保人,对该债务9.84亿元承担连带责任。 (18)因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宝能地产有限公司、宝能城有限公司、腾冲市北海湿地生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姚振华先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中航信托向法院申请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该债务的担保人,对该债务5.63亿元承担连带责任。 (19)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第壹空间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姚振华先生、宝能城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法院申请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该债务的担保人,对该债务34.33亿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宝能城有限公司、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宝能控股(中国)有限公司、姚振华先生、深圳六金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费执行一案,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借款合同纠纷的担保人,对因该借款合同纠纷产生的诉讼费1392.08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21)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宝能城有限公司、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宝能控股(中国)有限公司、姚振华先生、深圳六金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法院申请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该债务的担保人,对该债务55.62亿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2)因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姚振华先生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被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该债务的担保人,对该债务5.41亿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3)因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拉萨宝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一案,姚振华先生、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费承担连带责任,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借款合同纠纷的担保人,对因该借款合同纠纷产生的诉讼费418.67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24)因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拉萨宝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一案,姚振华先生、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借款合同纠纷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姚振华先生作为借款合同纠纷的担保人,对因该借款合同纠纷产生的8.29亿元承担连带责任,目前该款项已还清。 (25)因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诉宝能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宝能城发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宝能控股(中国)有限公司、姚振华一案,姚振华先生作为该债务的担保人,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对该债务21.21亿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1、中山润田公司 截止至2022 年6 月30 日,所负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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