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重庆水务(601158):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重庆水务: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158 公司简称:重庆水务 债券代码:163228 债券简称:20渝水01 债券代码:188048 债券简称:21渝水01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郑如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祥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屈文学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面对的主要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 其他披露事项”中“(一)可能面对的风险”的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主要原因:去年同期公司所属市自来水公司转让重庆市主城区西部槽谷地区供水资产而本期无此因素影响收益减少。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及主要经营模式 1、供水业务 本公司于2007年被重庆市政府授予重庆市主城区城市范围供水特许经营权,期限30年。本公司从事自来水业务的非主城区全资子公司拥有重庆市有关区政府所授予的当地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供水业务特许经营权。公司供水业务主要包括本集团下属水厂以长江、嘉陵江为主要水源,按照自来水常规(或深度)处理工艺对原水进行处理,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自来水通过输配水管网输送到终端用户的全过程。本公司下属企业生产的自来水主要用于满足本集团在已被政府所授权的供水特许经营区域内的生活用水、工商业用水及其他用水的需要。本公司享有向愿意并且已经接受本公司供水服务的用户直接收取水费的权利,水费价格的调整按照一定的程序,经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2、污水处理业务 本公司于2007年被重庆市政府授予排水特许经营权,期限30年。本公司下属在重庆市内从事污水处理业务的5家主要全资子公司也同时拥有本公司排水业务特许经营权实施方案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污水处理业务包括本公司下属主要污水处理企业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所收集的生活污水、工商业污水、初期雨水及其他污水进行物理、化学及生化处理,达到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后排放入相应受纳水体的全过程。本公司下属企业所从事的污水处理业务主要用于满足本集团在重庆市政府所授权的特许经营区域内的污水处理,使之符合环保要求,保护长江上游及三峡库区的水体安全。本公司享有在特许经营期限和特许经营区域内提供了充分、连续和合格污水处理服务的条件下向政府收取合理服务费用的权利。公司污水处理业务主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并支付费用的方式,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由政府相关部门每3年核定一次。此外,本公司在重庆市璧山区、大足区及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湖北省安陆市等地的污水处理项目亦享有当地政府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 3、污泥处理处置业务 本公司所属的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湿污泥进行处理处置的相关业务,通过运用污泥好氧发酵制营养土、污泥协同烧制陶粒、污泥热电联产、污泥热干化等各种工艺技术使污泥经单元工艺组合处理,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目的。公司污泥处理处置业务主要采取政府(或使用者)购买服务并支付费用的方式,主要服务范围涉及重庆市中心城区、永川区、垫江县、万盛区及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云南省昆明市主城区等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运营管理的污泥处理处置项目的设计能力达1,992吨/日。 4、工程施工和其他业务 除上述业务外,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还经营: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房屋建筑等工程施工业务;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务;给排水设备制造业务等。 本公司其他业务包括材料销售、管道安装、水表安装等。 (二)行业情况说明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作为考核“十四五”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生态文明建设正加力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力度持续加大,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这就对绿色低碳发展、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水务行业发展迎来了重要战略机遇期、深度变革调整期,政策监管趋严,排放标准提高,市场化改革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成为新的趋势。水务产业的发展逐步向城乡供水一体化、厂网河湖一体化治理转变,由“重水轻泥”向“泥水并重”“泥水一体”转变,强调提升企业生产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伴随供水阶梯水价政策导向的节水行动、污水资源化利用导向的环保行动,以及再生水工艺成本持续下降,未来国内再生水运营市场有望迎来高速发展。水务企业利用数字化、智慧化,沿产业链纵横拓展提供综合解决方案,智慧水务迎来发展黄金阶段,在追求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蓬勃发展。 系列政策措施陆续出台。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环境基础设施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进民生福祉的基础保障,是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撑。到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加快补齐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短板弱项,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到2030年,基本建立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印发《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成本分担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覆盖所有城镇、适应水污染防治和绿色发展要求的污水处理收费长效机制,更好地促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面对新发展形势,公司将积极参与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动主营业务高质量发展。 地方层面,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编制,重庆市委市政府审定并印发了《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规划总结分析了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成效和面临的形势,提出“十四五”时期全面开启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新征程的目标;明确了六方面具体举措,包括以碳达峰碳中和为总抓手引领绿色转型、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提出工程项目和规划实施的制度保障。 总体来看,传统供水市场趋于饱和,利润空间有限,市场进一步下沉,新市场集中于县城及其带动的城乡一体市场,虽然投资信号趋强,但商业模式尚未成熟。污水市场方面,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建设和提标后,排水“厂网一体”、乡镇污水、污泥处置以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将成为新的市场增长点,未来国内再生水运营市场有望迎来高速发展。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及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与水务行业的不断融合,智慧水务发展如火如荼。另外,供水收费不断规范、相关制度不断完善,将合理界定政府、企业、用户的权利义务,进一步深化公用事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竞争性环节的市场化,提升对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有效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 本公司经营区域主要为重庆市。公司享有重庆市政府授予的供排水特许经营权,截至2021年末,公司占有重庆市主城区约54%的自来水市场和重庆市约83%的污水处理市场;公司及合营联营企业共同占有重庆市主城区约 86%的自来水市场和重庆市约 92%的污水处理市场,在重庆地区供排水市场具有区域领先优势。在做好重庆市域内的建设、运营项目同时,公司面向全国的四川、云南、湖北、河南等省市水务环保行业进军,正围绕打造国内一流水务综合服务商的战略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强化市场意识,抢抓市场机遇,积极拓展市内外供排水及相关产业市场,加快实现跨区域化发展。 (三)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报告期内供排水产能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1自来水供应板块 (1)各地区平均水价、定价原则及报告期内调整情况
(2)各客户类型平均水价、定价原则及报告期内调整情况
(3)自来水供应情况
2.2污水处理板块 3 主要水价标准、定价原则及报告期内调整情况 (单位:元/m)
2.3主要采水点水源水质情况 本集团下属自来水厂主要集中在重庆市主城区,其水源主要来源于长江、嘉陵江。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定期发布的《重庆市国家考核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显示,2022年1-6月集团所属 14 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的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特许经营优势。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排水特许经营权的批复》(渝府〔2007〕122号)文件,本公司及受本公司控制的供排水企业在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的30年特许经营期间,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独家从事供排水服务,授权公司在特许经营区域内对向政府提供的污水处理服务和向用户提供的供水服务享有直接收费的权利,并自动享有在重庆实施并购与新建供排水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本公司在非主城区从事自来水业务的部分全资子公司拥有重庆市有关区政府所授予的当地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供水业务特许经营权。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排水特许经营权区域范围的批复》(渝府[2020]53号),公司市内污水处理特许经营范围进一步扩大,污水处理服务范围扩大至重庆市全部区县,本地污水处理市场占有率稳居第一。公司为重庆市最大的供排水一体化经营企业,具有厂网一体、产业链完整的优势。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供水企业的制水系统(水厂)25个,3 生产能力312.15万 m/日;排水企业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有106个,污水处理业务日处理能力3 为425.855万 m/日;污泥处理系统(含投资新建、受托/租赁运营等)8套,日设计污泥处理能力1,992吨。 2.经营方式和盈利模式优势。本公司所从事的污水处理业务主要采取"政府特许、政府采购、企业经营"的模式,按照“渝府〔2007〕122号”文及《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制定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核定办法的通知》(渝财建〔2009〕607号)的有关规定,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的制定以公司污水处理业务获得合理利润为基础,结算价格标准每三年核定一次,确立了本公司作为污水处理服务提供商与政府作为采购者的市场经济主体关系,也用市场经济规则保证了本公司污水处理服务长期且稳定的合理利润。 3.财务结构优势:资产负债率较低,财务结构稳健,现金流稳定,具备争取相对较低融资成本的条件,能够为公司发展配合提供较好的资金支持。 4.运营管理及技术/设备优势。公司致力于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供排水服务,坚持实施精细化管理、专业化运营,形成了集约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智能化的运营管理体系。公司生产工艺成熟,供水和污水处理能力持续增长,供排水水质全面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公司立足运营管理实际,拥有一套不可复制、因地制宜的高效管理模式。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强化科技支撑,持续推动技术创新,着眼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积极推进以大数据、云计算为手段的“智慧水务”建设。公司完善了设备全寿命管控模式,设备可靠性和利用率均有效提高。 公司进一步理顺专业中心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水质检测、教育科技、远通电子、给水设计、客户服务等5个专业子(分)公司的专业化优势,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5.人才优势:公司从事供排水业务多年,具有一支较高专业技术及丰富管理经验的稳定供排水管理团队。坚持从成功实践中选拔干部的同时,通过进一步深化公司引进及培养人才制度的改革力度,为公司发展储备了大批具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的经营管理人才及掌握自来水供应、污水处理、生物技术等方面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同时,公司积极进行人才职业发展规划体系建设,通过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空间和路径,引导员工发展与公司发展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出人才的基础支撑作用。 6.坚持科技兴企战略,在致力于提升公司自身科研能力的同时,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及环保设备企业的合作,研究行业发展趋势和集团供排水企业的发展需要,推动适宜本地和集团的相关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应用与成果转化,依靠科技进步打造公司技术竞争力。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1-6月,公司经营业绩保持稳定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4.52亿元,同比增加8.61%;实现净利润 9.36亿元(不含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减少 11.27%,每股收益 0.19元,同比减少13.64%,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公司所属市自来水公司转让重庆市主城区西部槽谷地区供水资产而本期无此因素影响收益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46亿元,同比增加9.3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0.18元,同比增加12.50%;总资产288.33亿元,较上年末减少1.41%;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161.08亿元,较上年末减少1.9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68%,同比减少 1.04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13%,同比增加0.20个百分点;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3.83%,较上年末上升0.26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经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共同努力,生产运行总体平稳,供排水水质持续稳定达标,供排水业务持续增长,市场拓展取得成效,项目建设快速推进,经营业绩呈现稳定增长态势,市域内的供排水市场领先优势得到巩固,财务结构及资产状况继续保持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自来水售水量及污水处理服务结算水量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自来水生产量、污水处理服务处理量增加及折旧摊销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银行借款余额增加影响利息支出增加2,695万元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到期收回理财产品同比增加 49,805万元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一是债务性融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23,839万元 ;三是偿还债务及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7,738万元。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注1.主要原因:一是本期收回上年四季度污水处理服务费减少余额9.38亿元;二是本期确认对重庆中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应收股利1亿元。 注2.主要系二季度污水处理量暂未经有权部门核定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与长江环保集团共同设立重庆水务集团排水管网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亿元,公司与长江环保集团分别持股60%、40%,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出资600万元、长江环保集团已出资4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安宁市渝宁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资本金出资890万元,其他股东资本金出资11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向联营企业中州水务控股有限公司增资12,565.26万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56,336.56万元,从事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 604,328.93万元,净资产 400,304.94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总收入54,694.99万元,净利润9,261.68万元。 2.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26,220.96万元,主要从事污水处理厂的营运管理及相关业务。报告期内,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主要在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从事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业务。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 496,200.73万元,净资产232,156.23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总收入38,471.48万元,净利润0万元。 3.重庆中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重庆中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26,500万美元,主要经营供排水项目及其相关业务投资,本公司持有其 50%的股权。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 563,955.99万元,净资产 290,251.47万元(含少数股东权益);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80,313.86万元,净利润11,639.07万元(含少数股东损益)。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原材料的供应风险: 本公司下属的各水厂的原水主要取自长江和嘉陵江,水源水质达到国家颁发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二类水质标准。但重庆市一年四季雨量分配不均,洪水期和枯水期都将增加取水成本和水体净化成本。除此之外,极端天气及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对以原水为主要原材料的本公司也将构成一定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源水水质预警,同时积极制定和完善源水"水源互调、两江互济"方案,并加强工艺调控,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 2.水价不能及时调整的风险:因物价水平上升导致公司供水成本上升,而不能达到供水企业合理利润水平时,公司可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自来水价调整申请,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水价的调整依照法定程序,由本公司事先提出调价申请,履行听证程序后,由政府批准执行。因此,公司存在供水业务成本上升而水价不能及时得到调整的风险。 公司污水处理服务的主要结算模式可概括为"政府特许、政府采购、企业经营",由重庆市财政局采购本公司污水处理服务的结算价格每3年核定一次,前五期污水处理结算价格分别为:3.433 3 3 3 3 元/m→3.25元/m→2.78元/m→2.77元/m→2.98元/m,公司存在未来结算价格向下调整而导致的经营和效益风险。同时,每个价格核定期满前,结算价格原则上不得进行临时性调整,除非因特殊原因并得到市政府的正式批准。因此本公司存在污水处理服务成本上升而污水处理服务价格不能在各价格核定期中及时得到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衔接,密切注意成本上升对公司效益的影响,及时启动价格调整申报工作。 3.供排水水质标准及规划调整的风险:我国自来水行业目前的整体技术标准接近和达到国际发达国家的水平,自来水质量标准也与 WHO、日本和美国等标准相当。目前本公司各水厂的出厂水质全面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随着市民对水质需求的提高和环境保护标准加强,本公司仍然面临产业技术升级而增加改造投资、处理成本上升风险的风险;同时,本公司面临因地方政府对自来水厂规划布局进行调整而相应进行新建扩建水厂、关停部分小水厂、取水头部迁移、管网互联互通优化建设而增加投资的风险;此外根据海绵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要求,本公司面临管网改造、信息化技术设施建设而增加投资的风险。 国家对水环境管理、水生态环境安全,包括饮用水水源安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目标和行动措施,落实长江大保护的要求,水污染防治计划、黑臭水体治理、“两江四岸”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对长江、嘉陵江等重要流域水体范围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提出更高要求,对污水处理厂及其周边的环境影响要求也更严格。公司现有污水处理业务特许经营区域内,厂网河一体化水污染治理模式的推进,存在管网新建及改造、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堤岸建设、提标改造及环保附属设施等新项目投资机会,也面临众多社会投资者争夺市场份额的风险。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实施后,本公司面临污水处理成本上升风险;此外,公司还面临污泥最终处置不及时而导致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超标的风险。公司将积极面对国家及地方政策变化,在争取保持现有的区域市场竞争优势的基础上,积极参与长江大保护、厂网河一体化治理、城乡供水一体化等相关项目的市场竞争,拓展业务范围,提升产能;同时公司将合理安排技术更新改造资金,确保供排水水质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要求。 4.汇率波动风险: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拥有两类外币借款,其中日本海外经济协力基金贷款转贷7,313,664,000.00日元,法国政府贷款转贷4,718.90欧元。2020年、2021年及2022年 1-6月外币借款因汇率波动给本集团带来的汇兑净收益分别为 6,271,529.03、61,780,813.57、46,245,043.06元。人民币兑换上述外币汇率的波动所产生的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财务费用及利润总额产生影响。 5.环保风险: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日趋完善,环保督查不断强化,环保执法更为严格,污水处理企业确保达标排放责任加大,公司可能面临增加经营成本或违法成本的风险。为此公司将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加快相关供排水项目建设,加强运营管理和质量控制,做好突发性事件应对工作,提升供排水安全保障能力,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防范和控制环保风险。 6.税收风险:《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第 40号),纳税人从事《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2.15“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项目、5.1“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5.2“污水处理劳务”项目,可适用本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也可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已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按财税〔2021〕40 号文“已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警告、通报批评或单次10万元以下罚款除外)的,自处罚决定作出的当月起6个月内,不得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如纳税人连续12个月内发生两次上述处罚,自第二次处罚决定作出的当月起 36个月内不得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公司可能存在因不符合财税〔2021〕40 号公告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或者免征增值税的相关条件,无法完全享受到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风险。公司将加强经营管理,强化风险管控,竭力规避税收风险。 7.供水行业收费政策调整风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供水企业的部分用户工程项目收费将会被取消,由供水企业自行建设并纳入企业经营成本。“通知”中要求“加快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公司将积极配合供水价格主管部门尽快建立供水价格机制,同时将按照“渝府〔2007〕122号”文的相关规定,适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水价调整申请。 8.污泥处理处置的风险:因水泥协同处置企业频繁错峰停产及重庆市污泥处置能力建设滞后于快速增长的污水处理规模,导致部分污泥暂存于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内无法外运处置,可能导致公司所属污水厂的水质安全存在较大隐患。公司将积极通过下列措施尽量消除对公司的不利影响,一是积极对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解决污泥处置缺口问题;二是积极推进珞璜污泥处置中心二期扩建等项目的建设,提升污泥处理处置能力。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6项议案,并听取了《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项议案的表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2-016)》。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 7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运营管理的共计 76个污水处理厂被列入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上述重点排污单位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梁滩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等排放要求,其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已通过公司网站http://www.cncqsw.com/中“环保信息”板块公开披露。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重点排污单位主要分布于重庆市各区、县,污水处理项目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可研批复、项目核准,并依法实施建设;项目投产前均按规定申办排污许可证,按照许可证核定的污染物种类、控制指标和规定的方式排放污染物。所属重点排污单位中66个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GB18918-2002)一级A标。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重点排污单位主要分布于重庆市各区、县,项目投产前均通过第三方咨询机构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获得了当地环保部门的批准。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重点排污单位均已对其运营管理的污水处理设施编制有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应急预案均已在各单位所在市(区、县)主管部门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设有水质中心作为水质检测及质量管理部门。水质中心拥有国家级计量认证证书和实验室认可证书,已具有通过国家认监委认可的生活饮用水、水源水、污水、污泥、水处理剂和水处理滤料等总计300余项指标的检测能力。公司建立有三级(厂级化验室、公司中心化验室、水质中心)全过程水质监控体系,采用人工定期取样检测与在线连续监测的方式,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用户终端水进行全过程水质监控,对污水厂出水常规9项指标及石油类、重金属等非常规指标进行检测,全面保障供水安全优质和污水达标排放。同时,公司所属重点排污单位均制定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对污水、臭气、噪声等进行定期监测。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接受供水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卫生监督部门对水质的年度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公司所属重点排污单位排放口安装了COD、NH-N、总磷、总氮等在线监测仪表,主要污染物3 在线监测数据实时接受环保主管部门监督;同时每月按时上传检测结果到国家生态环境部污染源监控中心的“重点排污单位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中接受国家监督管理。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目前,公司所属单位其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已通过公司网站http://www.cncqsw.com/中“环保信息”板块公开披露。 公司所属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行业的法律法规, 报告期内未出现因环境问题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供排水企业运营维护管理,实行精细化、标准化的管理措施,确保厂、网的正常稳定运行;实行最严格的水质管理,建立三级水质监管机制,确保水质持续稳定达标;探索推进“供排一体化”、“城乡一体化”、“厂网一体化”、“泥水一体化”等运营模式改革,竭力提升运维服务质量;积极推进提标改造,逐步提升出水水质,实现污水处理厂一级B标向一级A标的跨越,积极推进重点流域“准四类”标准提升,逐步扩大再生水产能和利用率。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污水资源化利用途径,污水处理厂内中水回用、再生水利用、尾水发电、水源热泵,广泛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居民生活、生态补水,从污水中提取资源和能量。 公司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采用热电联产模式,利用珞璜电厂高温蒸汽,通过干化处理降低污泥含水率,与燃煤掺烧发电。 公司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等相关规定,积极探索建筑节能措施、可再生能源利用,不断提高设施设备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用能需求。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桥头镇长沙村水厂工艺改造,继续派驻石柱县桥头镇长沙村第一书记1人,驻巫溪县天元乡万春村工作队员1人,采购石柱县中益乡扶贫农副产品3,300元,投入15万余元定点采购扶贫企业消费产品。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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