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重庆水务(601158):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8月19日 17:06:55 中财网

原标题:重庆水务: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158 公司简称:重庆水务 债券代码:163228 债券简称:20渝水01 债券代码:188048 债券简称:21渝水01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廖高尚工作安排原因郑如彬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郑如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祥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屈文学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面对的主要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 其他披露事项”中“(一)可能面对的风险”的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9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本公司、公司、重庆水务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集团、重庆水务集团本公司及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
水务资产公司、水务资产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重庆水务环境集团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德润环境公司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九龙公司九龙县汤古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公司重庆公用事业建设有限公司
渝南水司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
市自来水公司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长江环保集团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汇凯成都汇凯水处理有限公司
成都汇旋成都汇旋水处理有限公司
渝星公司昆明市五华区渝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COD化学需氧量
NH -N 3氨氮
20渝水 01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
21渝水 01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3 m立方米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重庆水务
公司的外文名称Chongqing Water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Chongqing Water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郑如彬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吕祥红陈涛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龙家湾1号重庆市渝中区龙家湾1号
电话023-63860827023-63860827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龙家湾1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公司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龙家湾1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400015
公司网址http://www.cncqsw.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龙家湾1号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重庆水务601158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3,451,995,552.843,178,455,104.608.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5,684,404.391,054,547,816.95-11.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45,862,194.07773,546,132.909.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85,039,783.53833,391,769.0518.20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107,794,357.2816,434,352,469.36-1.99
总资产28,833,183,562.0229,244,789,287.61-1.41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90.22-13.6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90.22-13.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0.180.1612.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686.72减少1.0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5.134.93增加0.20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主要原因:去年同期公司所属市自来水公司转让重庆市主城区西部槽谷地区供水资产而本期无此因素影响收益减少。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6,376,265.00七、73、74、7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7,497,405.57七、67、74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7,021,404.11七、6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 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 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070,138.89七、70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1,413,034.7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4,586,765.37七、74、75
减:所得税影响额15,873,710.3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28,815.16 
合计89,822,210.32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涉及金额原因
污水处理服务增值税返还1,764,738.56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享受的政府补助
污泥处理处置补助1,699,161.32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
再生水处理服务增值税返还171,373.07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享受的政府补助
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增值税返还9,009.02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享受的政府补助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及主要经营模式
1、供水业务
本公司于2007年被重庆市政府授予重庆市主城区城市范围供水特许经营权,期限30年。本公司从事自来水业务的非主城区全资子公司拥有重庆市有关区政府所授予的当地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供水业务特许经营权。公司供水业务主要包括本集团下属水厂以长江、嘉陵江为主要水源,按照自来水常规(或深度)处理工艺对原水进行处理,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自来水通过输配水管网输送到终端用户的全过程。本公司下属企业生产的自来水主要用于满足本集团在已被政府所授权的供水特许经营区域内的生活用水、工商业用水及其他用水的需要。本公司享有向愿意并且已经接受本公司供水服务的用户直接收取水费的权利,水费价格的调整按照一定的程序,经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2、污水处理业务
本公司于2007年被重庆市政府授予排水特许经营权,期限30年。本公司下属在重庆市内从事污水处理业务的5家主要全资子公司也同时拥有本公司排水业务特许经营权实施方案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污水处理业务包括本公司下属主要污水处理企业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所收集的生活污水、工商业污水、初期雨水及其他污水进行物理、化学及生化处理,达到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后排放入相应受纳水体的全过程。本公司下属企业所从事的污水处理业务主要用于满足本集团在重庆市政府所授权的特许经营区域内的污水处理,使之符合环保要求,保护长江上游及三峡库区的水体安全。本公司享有在特许经营期限和特许经营区域内提供了充分、连续和合格污水处理服务的条件下向政府收取合理服务费用的权利。公司污水处理业务主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并支付费用的方式,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由政府相关部门每3年核定一次。此外,本公司在重庆市璧山区、大足区及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湖北省安陆市等地的污水处理项目亦享有当地政府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

3、污泥处理处置业务
本公司所属的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湿污泥进行处理处置的相关业务,通过运用污泥好氧发酵制营养土、污泥协同烧制陶粒、污泥热电联产、污泥热干化等各种工艺技术使污泥经单元工艺组合处理,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目的。公司污泥处理处置业务主要采取政府(或使用者)购买服务并支付费用的方式,主要服务范围涉及重庆市中心城区、永川区、垫江县、万盛区及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云南省昆明市主城区等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运营管理的污泥处理处置项目的设计能力达1,992吨/日。

4、工程施工和其他业务
除上述业务外,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还经营: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房屋建筑等工程施工业务;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务;给排水设备制造业务等。

本公司其他业务包括材料销售、管道安装、水表安装等。

(二)行业情况说明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作为考核“十四五”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生态文明建设正加力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力度持续加大,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这就对绿色低碳发展、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水务行业发展迎来了重要战略机遇期、深度变革调整期,政策监管趋严,排放标准提高,市场化改革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成为新的趋势。水务产业的发展逐步向城乡供水一体化、厂网河湖一体化治理转变,由“重水轻泥”向“泥水并重”“泥水一体”转变,强调提升企业生产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伴随供水阶梯水价政策导向的节水行动、污水资源化利用导向的环保行动,以及再生水工艺成本持续下降,未来国内再生水运营市场有望迎来高速发展。水务企业利用数字化、智慧化,沿产业链纵横拓展提供综合解决方案,智慧水务迎来发展黄金阶段,在追求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蓬勃发展。

系列政策措施陆续出台。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环境基础设施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进民生福祉的基础保障,是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撑。到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加快补齐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短板弱项,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到2030年,基本建立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印发《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成本分担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覆盖所有城镇、适应水污染防治和绿色发展要求的污水处理收费长效机制,更好地促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面对新发展形势,公司将积极参与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动主营业务高质量发展。

地方层面,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编制,重庆市委市政府审定并印发了《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规划总结分析了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成效和面临的形势,提出“十四五”时期全面开启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新征程的目标;明确了六方面具体举措,包括以碳达峰碳中和为总抓手引领绿色转型、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提出工程项目和规划实施的制度保障。

总体来看,传统供水市场趋于饱和,利润空间有限,市场进一步下沉,新市场集中于县城及其带动的城乡一体市场,虽然投资信号趋强,但商业模式尚未成熟。污水市场方面,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建设和提标后,排水“厂网一体”、乡镇污水、污泥处置以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将成为新的市场增长点,未来国内再生水运营市场有望迎来高速发展。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及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与水务行业的不断融合,智慧水务发展如火如荼。另外,供水收费不断规范、相关制度不断完善,将合理界定政府、企业、用户的权利义务,进一步深化公用事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竞争性环节的市场化,提升对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有效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

本公司经营区域主要为重庆市。公司享有重庆市政府授予的供排水特许经营权,截至2021年末,公司占有重庆市主城区约54%的自来水市场和重庆市约83%的污水处理市场;公司及合营联营企业共同占有重庆市主城区约 86%的自来水市场和重庆市约 92%的污水处理市场,在重庆地区供排水市场具有区域领先优势。在做好重庆市域内的建设、运营项目同时,公司面向全国的四川、云南、湖北、河南等省市水务环保行业进军,正围绕打造国内一流水务综合服务商的战略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强化市场意识,抢抓市场机遇,积极拓展市内外供排水及相关产业市场,加快实现跨区域化发展。

(三)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报告期内供排水产能情况

板块3 产能(万m/日)3 变化额(万m/日)
自来水供应312.159.6
污水处理425.8551
2.销售信息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板块销售收入同比变化成本同比变化毛利率同比变化
自来水供应82,929.532.73%61,104.857.16%26.32%减少3.05个百分点
污水处理206,725.8012.62%102,809.079.53%50.27%增加1.40个百分点

2.1自来水供应板块
(1)各地区平均水价、定价原则及报告期内调整情况

地区平均水价 3 (元/m)定价原则报告 期内 调整 情况调价机制(如有)
重庆 市主 城区2.7379《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规范主城区 城市供水价格分类管理的通知 (渝价〔2015〕278 号)》及《重 庆市物价局关于建立主城区居民 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渝价 〔2015〕279号)》因物价水平上升导致公司供水 成本上升,而不能达到供水企业 合理利润水平时,公司可向政府 主管部门提出水价调整申请,并 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水价的 调整依照法定程序,由本公司事 先提出调价申请,履行听证程序 后,由政府批准执行。
重庆 市合 川区2.9756《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关于实施调整合川城区自来水 价格改革的通知(合川发改发 〔2017〕122号)》同上
重庆 市万 盛经 济技 术开 发区2.8388《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发 展改革局关于万盛城区居民用水 价格调整及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 格制度的通知(万盛发改价发 [2015]27号)》及《重庆市万盛 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于 调整非居民用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万盛发改价发〔2015〕 19号)》同上
重庆 市江 津区3.0400江津区发改委文件《关于规范江 津区自来水公司自来水销售价格 的通知》(津发改委〔2018〕 70 号)、《关于建立城镇居民用水 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津发改 委〔2016〕89号)文件同上

(2)各客户类型平均水价、定价原则及报告期内调整情况

客户 类型平均水价 3 (元/m)定价原则报告 期内 调整 情况调价机制(如有)
居民 用水2.5410公司的自来水业务主要集中在 重庆市主城区及重庆市合川区、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津区, 其定价原则详见上表。因物价水平上升导致公司供水成 本上升,而不能达到供水企业合 理利润水平时,公司可向政府主 管部门提出水价调整申请,并接 受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水价的调 整依照法定程序,由本公司事先 提出调价申请,履行听证程序后, 由政府批准执行。
非居 民生 活用 水3.2606同上同上
特殊 用水 (含 转供 水)2.5658同上同上

(3)自来水供应情况

3 生产量(万m)同比变化(%)3 销售量(万m)同比变化(%)产销差率(%)
36,282.583.4730,752.843.9515.24

2.2污水处理板块
3
主要水价标准、定价原则及报告期内调整情况 (单位:元/m)
地区客户水价定价原则报告期 内调整 情况调价机制(如有)
重庆 市重庆 市财 政局2.98根据(渝府〔2007〕122号)文及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核定重庆水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服务结 算价格的实施办法》(渝财建〔2009〕 607号)的有关规定核定。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 格标准由重庆市财政 局或其受托机构每三 年核定一次。
成都 市青 白江 区成都 青白 江区 水务 局2.326按照成都市青白江区水务局与成都 汇凯所签订《特许经营权合同》及 《污水处理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 核定按照《特许经营权合 同》及《污水处理服务 协议》的相关规定,距 上次调价两年以上(含 两年)或污水处理可变 成本上涨(或者下降) 超过 6%的,可申请调 整。
重庆 市大 足区重庆 市大 足区 财政 局3.86按照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大足府 〔2016〕12号文批复同意的《重庆 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 理特许经营权实施方案》及《重庆 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 理服务结算价格实施办法》执行。根据《重庆市大足区清 溪水务有限公司污水 处理特许经营权实施 方案》及《重庆市大足 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 格实施办法》规定,污 水结算价格每三年核 定一次。第二期核价于 2019年11月完成,核 定结果为污水结算单 3 价3.86元/ m。
重庆 市两 江新 区重庆 两江 新区 建设 管理 局2.98根据《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 产业园污水处理政府购买服务协 议》《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污 水处理政府购买服务协议》《重庆 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污水处理政府 购买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政府 方采购服务费用由两部分组成,即 基础服务费和特殊服务费。其中, 基础服务费按照重庆市财政局核定 的其采购本公司在重庆市范围内 (不含本协议特许范围)提供生活 污水处理服务的综合结算期价格执 行,按季支付;特殊服务费为本公 司污水项目提供的处理工业污水等 特殊服务在基础服务价格基础上加 收的服务费用部分,按“特殊服务污水处理服务费结算 价格参照《重庆市财政 局关于制定重庆水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污 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 核定办法的通知》(渝 财建〔2009〕607号)文 件规定,由重庆两江新 区建设管理局委托中 介审计机构每3年核定 一次价格,首期价格核 定期为协议签订前三 个年度。
   新增成本(包括但不限于新增工艺 设施的折旧、修理费和新增药耗成 本)+税费+合理利润(按本公司提 供特殊服务新增投资的投资收益率 10%核定)”的50%确定,按年支付, 补贴时限暂定三年(三年后另行协 商确定特殊服务费价格)。2021年 3月,本公司与重庆两江新区建设 管理局签订《重庆两江新区鱼复、 龙兴、水土园区污水处理政府购买 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新协议), 新协议明确本公司获得水土污水处 理厂、复盛污水处理厂、果园污水 处理厂在两江新区提供污水处理服 务特许经营权并依据此项特许经营 权向重庆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提供 污水处理服务,购买服务期限自本 协议生效之日(以上一轮购买服务 终止时间次日生效)起至“渝府 〔2007〕122号”文规定的乙方特 许经营权期限届满之日止。污水处 理服务费结算价格参照《重庆市财 政局关于制定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核定 办法的通知》(渝财建〔2009〕607 号)文件规定,由重庆两江新区建 设管理局委托中介审计机构每3年 核定一次价格,首期价格核定期为 协议签订前三个年度,重庆两江新 区建设管理局在签订协议后6个月 内应完成首期价格核定。污水处理 费按季度支付,如当期污水处理服 务结算价格未核定,则参照最近一 期执行的结算价格支付,差额于当 期结算价格核定之日起 60日内补 齐或扣还。对于结算期内本公司缴 纳的未纳入结算价格的企业所得 税、增值税及附加,重庆两江新区 建设管理局审定后据实予以补足。 自按新协议结算之日起,公司与重 庆两江新区所属水土高新技术产业 园、鱼复工业园、龙兴工业园分别 签订的《污水处理政府购买服务协 议》终止。  
重庆 市璧 山区重庆 市璧 山区 财政 局2.77按照《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 授予重庆市璧山区碧清水务有限公 司污水处理、再生水、垃圾渗滤夜 特许经营权的批复》(璧山府〔2018〕 92号)文批复,污水处理服务费用 应覆盖公司污水处理业务的合理成价格每3 年核定一次。 首期污水处理(即自碧 清公司取得特许经营 权之日至2021年12月 31日)结算价格(不含 污泥及运输处置费用)
   本+税金和(或)法定规费+合理利 润。其中,合理利润为碧清公司提 供污水处理服务所应获取的合理收 益,包括该等业务的净资产收益及 通过效率管理等措施所实现的盈 利,净资产收益率按7%核定。 按现行市财政局采购 本公司污水处理服务 3 结算价格 2.77元/ m 执行。第二期及以后各 期结算价格按所确定 的核价原则核定。

2.3主要采水点水源水质情况
本集团下属自来水厂主要集中在重庆市主城区,其水源主要来源于长江、嘉陵江。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定期发布的《重庆市国家考核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显示,2022年1-6月集团所属 14 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的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特许经营优势。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排水特许经营权的批复》(渝府〔2007〕122号)文件,本公司及受本公司控制的供排水企业在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的30年特许经营期间,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独家从事供排水服务,授权公司在特许经营区域内对向政府提供的污水处理服务和向用户提供的供水服务享有直接收费的权利,并自动享有在重庆实施并购与新建供排水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本公司在非主城区从事自来水业务的部分全资子公司拥有重庆市有关区政府所授予的当地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供水业务特许经营权。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排水特许经营权区域范围的批复》(渝府[2020]53号),公司市内污水处理特许经营范围进一步扩大,污水处理服务范围扩大至重庆市全部区县,本地污水处理市场占有率稳居第一。公司为重庆市最大的供排水一体化经营企业,具有厂网一体、产业链完整的优势。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供水企业的制水系统(水厂)25个,3
生产能力312.15万 m/日;排水企业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有106个,污水处理业务日处理能力3
为425.855万 m/日;污泥处理系统(含投资新建、受托/租赁运营等)8套,日设计污泥处理能力1,992吨。

2.经营方式和盈利模式优势。本公司所从事的污水处理业务主要采取"政府特许、政府采购、企业经营"的模式,按照“渝府〔2007〕122号”文及《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制定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核定办法的通知》(渝财建〔2009〕607号)的有关规定,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的制定以公司污水处理业务获得合理利润为基础,结算价格标准每三年核定一次,确立了本公司作为污水处理服务提供商与政府作为采购者的市场经济主体关系,也用市场经济规则保证了本公司污水处理服务长期且稳定的合理利润。
3.财务结构优势:资产负债率较低,财务结构稳健,现金流稳定,具备争取相对较低融资成本的条件,能够为公司发展配合提供较好的资金支持。

4.运营管理及技术/设备优势。公司致力于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供排水服务,坚持实施精细化管理、专业化运营,形成了集约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智能化的运营管理体系。公司生产工艺成熟,供水和污水处理能力持续增长,供排水水质全面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公司立足运营管理实际,拥有一套不可复制、因地制宜的高效管理模式。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强化科技支撑,持续推动技术创新,着眼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积极推进以大数据、云计算为手段的“智慧水务”建设。公司完善了设备全寿命管控模式,设备可靠性和利用率均有效提高。

公司进一步理顺专业中心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水质检测、教育科技、远通电子、给水设计、客户服务等5个专业子(分)公司的专业化优势,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5.人才优势:公司从事供排水业务多年,具有一支较高专业技术及丰富管理经验的稳定供排水管理团队。坚持从成功实践中选拔干部的同时,通过进一步深化公司引进及培养人才制度的改革力度,为公司发展储备了大批具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的经营管理人才及掌握自来水供应、污水处理、生物技术等方面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同时,公司积极进行人才职业发展规划体系建设,通过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空间和路径,引导员工发展与公司发展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出人才的基础支撑作用。

6.坚持科技兴企战略,在致力于提升公司自身科研能力的同时,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及环保设备企业的合作,研究行业发展趋势和集团供排水企业的发展需要,推动适宜本地和集团的相关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应用与成果转化,依靠科技进步打造公司技术竞争力。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1-6月,公司经营业绩保持稳定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4.52亿元,同比增加8.61%;实现净利润 9.36亿元(不含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减少 11.27%,每股收益 0.19元,同比减少13.64%,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公司所属市自来水公司转让重庆市主城区西部槽谷地区供水资产而本期无此因素影响收益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46亿元,同比增加9.3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0.18元,同比增加12.50%;总资产288.33亿元,较上年末减少1.41%;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161.08亿元,较上年末减少1.9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68%,同比减少 1.04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13%,同比增加0.20个百分点;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3.83%,较上年末上升0.26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经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共同努力,生产运行总体平稳,供排水水质持续稳定达标,供排水业务持续增长,市场拓展取得成效,项目建设快速推进,经营业绩呈现稳定增长态势,市域内的供排水市场领先优势得到巩固,财务结构及资产状况继续保持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3,451,995,552.843,178,455,104.608.61
营业成本1,925,495,857.591,780,549,910.058.14
销售费用58,733,587.7757,438,829.522.25
管理费用396,674,627.40407,375,036.85-2.63
财务费用27,613,033.352,327,594.641,086.33
研发费用808,458.41912,504.63-11.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85,039,783.53833,391,769.0518.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5,963,174.34-936,509,482.84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7,128,834.57545,630,816.50-251.59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自来水售水量及污水处理服务结算水量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自来水生产量、污水处理服务处理量增加及折旧摊销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银行借款余额增加影响利息支出增加2,695万元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到期收回理财产品同比增加 49,805万元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一是债务性融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23,839万元 ;三是偿还债务及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7,738万元。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 期末 数占 总资 产的 比例 (%)上年期末数上年 期末 数占 总资 产的 比例 (%)本期期 末金额 较上年 期末变 动比例 (%)情 况 说 明
货币资金2,322,479,955.778.052,664,259,579.629.11-12.83 
应收款项1,104,596,406.593.831,859,203,137.866.36-40.59注1
存货555,214,598.221.93553,691,038.781.890.28 
合同资产1,326,656,112.344.60222,044,113.950.76497.47注2
投资性房地产140,389,141.980.49143,180,171.990.49-1.95 
长期股权投资2,289,050,512.647.942,199,183,899.177.524.09 
固定资产14,595,251,608.1650.6215,033,439,069.4151.41-2.91 
在建工程1,990,267,162.786.901,645,080,853.995.6320.98 
使用权资产89,313,894.650.31123,211,663.000.42-27.51 
短期借款300,000,000.001.04300,000,000.001.030.00 
合同负债744,300,349.312.58737,346,788.252.520.94 
长期借款2,455,476,491.558.521,983,514,520.526.7823.79 
租赁负债22,065,231.380.0822,069,606.390.08-0.02 

其他说明
注1.主要原因:一是本期收回上年四季度污水处理服务费减少余额9.38亿元;二是本期确认对重庆中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应收股利1亿元。

注2.主要系二季度污水处理量暂未经有权部门核定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与长江环保集团共同设立重庆水务集团排水管网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亿元,公司与长江环保集团分别持股60%、40%,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出资600万元、长江环保集团已出资4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安宁市渝宁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资本金出资890万元,其他股东资本金出资11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向联营企业中州水务控股有限公司增资12,565.26万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 券 简 称初始投资成本 (元)报 告 期 内 购 入报 告 期 内 售 出期末账面值 (元)投资收益 (元)公允价值变动 (元)资 金 来 源
光 大 银 行10,501,120.400017,830,358.071,190,665.117,329,237.67自 有 资 金
中 国 银 河1,945,423.000018,812,240.41 16,866,817.41自 有 资 金
重 庆 农 商 行200,000,000.0000462,500,000.0031,562,500.00262,500,000.00自 有 资 金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56,336.56万元,从事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 604,328.93万元,净资产 400,304.94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总收入54,694.99万元,净利润9,261.68万元。

2.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26,220.96万元,主要从事污水处理厂的营运管理及相关业务。报告期内,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主要在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从事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业务。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 496,200.73万元,净资产232,156.23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总收入38,471.48万元,净利润0万元。

3.重庆中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重庆中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26,500万美元,主要经营供排水项目及其相关业务投资,本公司持有其 50%的股权。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 563,955.99万元,净资产 290,251.47万元(含少数股东权益);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80,313.86万元,净利润11,639.07万元(含少数股东损益)。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原材料的供应风险: 本公司下属的各水厂的原水主要取自长江和嘉陵江,水源水质达到国家颁发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二类水质标准。但重庆市一年四季雨量分配不均,洪水期和枯水期都将增加取水成本和水体净化成本。除此之外,极端天气及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对以原水为主要原材料的本公司也将构成一定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源水水质预警,同时积极制定和完善源水"水源互调、两江互济"方案,并加强工艺调控,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

2.水价不能及时调整的风险:因物价水平上升导致公司供水成本上升,而不能达到供水企业合理利润水平时,公司可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自来水价调整申请,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水价的调整依照法定程序,由本公司事先提出调价申请,履行听证程序后,由政府批准执行。因此,公司存在供水业务成本上升而水价不能及时得到调整的风险。

公司污水处理服务的主要结算模式可概括为"政府特许、政府采购、企业经营",由重庆市财政局采购本公司污水处理服务的结算价格每3年核定一次,前五期污水处理结算价格分别为:3.433 3 3 3 3
元/m→3.25元/m→2.78元/m→2.77元/m→2.98元/m,公司存在未来结算价格向下调整而导致的经营和效益风险。同时,每个价格核定期满前,结算价格原则上不得进行临时性调整,除非因特殊原因并得到市政府的正式批准。因此本公司存在污水处理服务成本上升而污水处理服务价格不能在各价格核定期中及时得到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衔接,密切注意成本上升对公司效益的影响,及时启动价格调整申报工作。

3.供排水水质标准及规划调整的风险:我国自来水行业目前的整体技术标准接近和达到国际发达国家的水平,自来水质量标准也与 WHO、日本和美国等标准相当。目前本公司各水厂的出厂水质全面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随着市民对水质需求的提高和环境保护标准加强,本公司仍然面临产业技术升级而增加改造投资、处理成本上升风险的风险;同时,本公司面临因地方政府对自来水厂规划布局进行调整而相应进行新建扩建水厂、关停部分小水厂、取水头部迁移、管网互联互通优化建设而增加投资的风险;此外根据海绵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要求,本公司面临管网改造、信息化技术设施建设而增加投资的风险。

国家对水环境管理、水生态环境安全,包括饮用水水源安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目标和行动措施,落实长江大保护的要求,水污染防治计划、黑臭水体治理、“两江四岸”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对长江、嘉陵江等重要流域水体范围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提出更高要求,对污水处理厂及其周边的环境影响要求也更严格。公司现有污水处理业务特许经营区域内,厂网河一体化水污染治理模式的推进,存在管网新建及改造、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堤岸建设、提标改造及环保附属设施等新项目投资机会,也面临众多社会投资者争夺市场份额的风险。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实施后,本公司面临污水处理成本上升风险;此外,公司还面临污泥最终处置不及时而导致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超标的风险。公司将积极面对国家及地方政策变化,在争取保持现有的区域市场竞争优势的基础上,积极参与长江大保护、厂网河一体化治理、城乡供水一体化等相关项目的市场竞争,拓展业务范围,提升产能;同时公司将合理安排技术更新改造资金,确保供排水水质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要求。

4.汇率波动风险: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拥有两类外币借款,其中日本海外经济协力基金贷款转贷7,313,664,000.00日元,法国政府贷款转贷4,718.90欧元。2020年、2021年及2022年 1-6月外币借款因汇率波动给本集团带来的汇兑净收益分别为 6,271,529.03、61,780,813.57、46,245,043.06元。人民币兑换上述外币汇率的波动所产生的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财务费用及利润总额产生影响。

5.环保风险: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日趋完善,环保督查不断强化,环保执法更为严格,污水处理企业确保达标排放责任加大,公司可能面临增加经营成本或违法成本的风险。为此公司将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加快相关供排水项目建设,加强运营管理和质量控制,做好突发性事件应对工作,提升供排水安全保障能力,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防范和控制环保风险。

6.税收风险:《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第 40号),纳税人从事《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2.15“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项目、5.1“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5.2“污水处理劳务”项目,可适用本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也可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已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按财税〔2021〕40 号文“已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警告、通报批评或单次10万元以下罚款除外)的,自处罚决定作出的当月起6个月内,不得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如纳税人连续12个月内发生两次上述处罚,自第二次处罚决定作出的当月起 36个月内不得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公司可能存在因不符合财税〔2021〕40 号公告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或者免征增值税的相关条件,无法完全享受到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风险。公司将加强经营管理,强化风险管控,竭力规避税收风险。

7.供水行业收费政策调整风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供水企业的部分用户工程项目收费将会被取消,由供水企业自行建设并纳入企业经营成本。“通知”中要求“加快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公司将积极配合供水价格主管部门尽快建立供水价格机制,同时将按照“渝府〔2007〕122号”文的相关规定,适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水价调整申请。

8.污泥处理处置的风险:因水泥协同处置企业频繁错峰停产及重庆市污泥处置能力建设滞后于快速增长的污水处理规模,导致部分污泥暂存于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内无法外运处置,可能导致公司所属污水厂的水质安全存在较大隐患。公司将积极通过下列措施尽量消除对公司的不利影响,一是积极对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解决污泥处置缺口问题;二是积极推进珞璜污泥处置中心二期扩建等项目的建设,提升污泥处理处置能力。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 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 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1年年度股 东大会2022-4-27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2022-4-28详见“股东大 会情况说明”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6项议案,并听取了《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项议案的表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2-016)》。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 7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运营管理的共计 76个污水处理厂被列入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上述重点排污单位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梁滩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等排放要求,其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已通过公司网站http://www.cncqsw.com/中“环保信息”板块公开披露。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重点排污单位主要分布于重庆市各区、县,污水处理项目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可研批复、项目核准,并依法实施建设;项目投产前均按规定申办排污许可证,按照许可证核定的污染物种类、控制指标和规定的方式排放污染物。所属重点排污单位中66个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GB18918-2002)一级A标。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重点排污单位主要分布于重庆市各区、县,项目投产前均通过第三方咨询机构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获得了当地环保部门的批准。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重点排污单位均已对其运营管理的污水处理设施编制有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应急预案均已在各单位所在市(区、县)主管部门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设有水质中心作为水质检测及质量管理部门。水质中心拥有国家级计量认证证书和实验室认可证书,已具有通过国家认监委认可的生活饮用水、水源水、污水、污泥、水处理剂和水处理滤料等总计300余项指标的检测能力。公司建立有三级(厂级化验室、公司中心化验室、水质中心)全过程水质监控体系,采用人工定期取样检测与在线连续监测的方式,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用户终端水进行全过程水质监控,对污水厂出水常规9项指标及石油类、重金属等非常规指标进行检测,全面保障供水安全优质和污水达标排放。同时,公司所属重点排污单位均制定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对污水、臭气、噪声等进行定期监测。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接受供水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卫生监督部门对水质的年度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公司所属重点排污单位排放口安装了COD、NH-N、总磷、总氮等在线监测仪表,主要污染物3
在线监测数据实时接受环保主管部门监督;同时每月按时上传检测结果到国家生态环境部污染源监控中心的“重点排污单位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中接受国家监督管理。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目前,公司所属单位其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已通过公司网站http://www.cncqsw.com/中“环保信息”板块公开披露。

公司所属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行业的法律法规, 报告期内未出现因环境问题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供排水企业运营维护管理,实行精细化、标准化的管理措施,确保厂、网的正常稳定运行;实行最严格的水质管理,建立三级水质监管机制,确保水质持续稳定达标;探索推进“供排一体化”、“城乡一体化”、“厂网一体化”、“泥水一体化”等运营模式改革,竭力提升运维服务质量;积极推进提标改造,逐步提升出水水质,实现污水处理厂一级B标向一级A标的跨越,积极推进重点流域“准四类”标准提升,逐步扩大再生水产能和利用率。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污水资源化利用途径,污水处理厂内中水回用、再生水利用、尾水发电、水源热泵,广泛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居民生活、生态补水,从污水中提取资源和能量。

公司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采用热电联产模式,利用珞璜电厂高温蒸汽,通过干化处理降低污泥含水率,与燃煤掺烧发电。

公司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等相关规定,积极探索建筑节能措施、可再生能源利用,不断提高设施设备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用能需求。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桥头镇长沙村水厂工艺改造,继续派驻石柱县桥头镇长沙村第一书记1人,驻巫溪县天元乡万春村工作队员1人,采购石柱县中益乡扶贫农副产品3,300元,投入15万余元定点采购扶贫企业消费产品。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 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是 否 及 时 严 格 履 行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未完 成履 行的 具体 原因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下一 步计 划
收购 报告 书或 权益 变动 报告 书中 所作 承诺解决 同业 竞争重庆 德润 环境 有限 公司德润环境公司于2015年11月出具《重庆德润环境有 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截至本 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以任何形式 从事或参与与重庆水务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 务或活动;本次收购后,本公司及下属公司(除重庆 水务外):1、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重庆水务及下属 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的业务; 2、如本公司及下属公司 (除重庆水务外)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 机会与重庆水务及下属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 存在竞争,本公司将立即通知重庆水务,并尽力将该 商业机会让渡于重庆水务; 3、若该商业机会未让渡, 则一定是本公司及下属公司(除重庆水务外)利用自 身品牌、资源、财务等优势,代为培育符合重庆水务 业务发展需要但暂不适合重庆水务实施的业务。本公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德润环境公司 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对 于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确实不能 履行或需要作出调整的承诺,德润环境公司与 本公司将提前向市场公开做好解释说明,充分 披露承诺需调整或未履行的原因,并提出相应 处置措施。  
   司及下属公司(除重庆水务外)将在上述业务成熟后 择机将其以公允价格转让给重庆水务,重庆水务在同 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4、本公司及下属公司 (除重庆水务外)若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 诺,给重庆水务造成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全额承担 该等经济损失; 5、本公司在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方 面所做各项承诺,同样适用于本公司下属除重庆水务 及下属公司以外的其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本公 司有义务督促并确保本公司其他下属公司执行本文 件所述各项事项安排并严格遵守全部承诺。”     
 解决 关联 交易重庆 德润 环境 有限 公司德润环境公司于2015年11月出具《重庆德润环境有 限公司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及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 承诺函》承诺:“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及下属公 司(除重庆水务外)将继续规范与重庆水务及下属公 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 司及下属公司(除重庆水务外)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水务《公司章程》、《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并遵循公 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公平操作,不会利用该等关 联交易损害重庆水务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德润环境公司 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对 于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确实不能 履行或需要作出调整的承诺,德润环境公司与 本公司将提前向市场公开做好解释说明,充分 披露承诺需调整或未履行的原因,并提出相应 处置措施。  
 其他重庆 德润 环境 有限 公司德润环境公司于2015年11月出具《重庆德润环境有 限公司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及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 承诺函》承诺:“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保 持重庆水务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使其拥有 独立的知识产权,保持其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 及机构方面的独立,保证其独立面向市场的经营能 力。”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德润环境公司 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对 于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确实不能 履行或需要作出调整的承诺,德润环境公司与 本公司将提前向市场公开做好解释说明,充分 披露承诺需调整或未履行的原因,并提出相应 处置措施。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解决 同业 竞争重庆 水务 环境 控股根据2007 年10 月12 日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2021年 5月起更名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 重庆水务环境集团承诺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不会,并2007年 10月 12日重庆水务环境集团与本公 司签署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长期有效,除 发生以下情形(以较早为准):(1)重庆水务 环境集团及其任何下属企业直接或间接拥有  
关的 承诺 集团 有限 公司 (原 重庆 市水 务资 产经 营有 限公 司)促使该公司之参股企业不会与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发 生竞争,并赋予(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的优先交易 及选择权、优先受让权、政府投资项目优先收购权等。 在重庆水务环境集团与本公司签署的《避免同业竞争 协议》有效期内,一旦“保留业务”项目正式投入运 行达到市场化运行条件后,将在三个月内启动程序注 入本公司,避免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本公司的股本权益而可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 行使或控制行使的投票权低于30%,或(2)重 庆水务环境集团不能控制本公司董事会的大 部分成员,或(3)本公司股份终止在中国境内 证券交易所上市。    
其他 承诺股份 限售重庆 德润 环境 有限 公司德润环境公司2015年10月29日就拟受让重庆市水 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及重 庆苏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 出具公开承诺,承诺自标的股份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 记至德润环境公司之日起的 6个月内,德润环境公 司不会以任何形式转让该等标的股份;自标的股份办 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至德润环境公司之日起的 6个 月后,德润环境公司对标的股份的处置按照届时中国 证监会的最新规定执行。承诺时间:2015.10.29; 承诺期限:详见承诺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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