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晨光新材(605399):晨光新材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晨光新材:晨光新材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5399 公司简称:晨光新材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丁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建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凡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一)可能面对的风险”中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70.31%,主要系因为销售单价提升与销量增加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增长153.54%、165.26%,较营业收入增长率70.31%要大,主要原因系本期产品综合销售毛利率较上年同期要高出13.37个百分点,其中本期综合毛利率为48.22%、上年同期为34.85%。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63.95%,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50.00%、150.00%、164.62%,主要系因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5、2022年6月,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向在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3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184,810,000股增加至240,253,000股,公司总股本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原因发生变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按照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2021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调整前为 0.88元/股,调整后为0.68元/股。2021年上半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调整前为0.85元/股,调整后为0.65元/股。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属于“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硅基新材料一直是国家重点发展的行业,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予以扶持和鼓励:2021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正),将“苯基氯硅烷、乙烯基氯硅烷等新型有机硅单体,苯基硅油、氨基硅油、聚醚改性型硅油等,苯基硅橡胶、苯撑硅橡胶等高性能硅橡胶及杂化材料,甲基苯基硅树脂等高性能树脂,三乙氧基硅烷等系列高效偶联剂”、“四氯化硅、一甲基氯硅烷、三甲基氯硅烷等副产物综合利用”列入“鼓励类”。2021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版)》,将“有机硅新型下游产品开发与生产”、“硅橡胶”、“胶粘剂及密封胶”等纳入“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1月18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发布了《石化绿色低碳工艺名录(2021年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鼓励企业在技术改造、项目建设中积极采用绿色低碳工艺,提高石化化工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公司“干式回收利用副产氯化氢气体的3-氯丙基三烷氧基硅烷生产工艺”作为绿色低碳工艺入选《石化绿色低碳工艺名录(2021年版)》。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硅烷基础原料、中间体及成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始终将创新研发作为企业发展的动力源,将安全环保作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重视产品的质量与技术的升级,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在以氯化氢循环经济产业链为特色的功能性硅烷平台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全产业链的研发、应用和产业化。公司产品系列按照不同的功能基团,已经形成了含氢硅烷、氯丙基硅烷、烷基硅烷、氨基硅烷、乙烯基硅烷、原硅酸酯、含硫硅烷、环氧基硅烷、甲基丙烯酰氧基硅烷、水性防水剂及各类硅烷聚合物等较为丰富的产品品种。 总体上看,2022年上半年,功能性硅烷的需求延续了景气态势,产品平均价格高于去年同期,公司的生产和销售情况良好,因此在2022年上半年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业绩增长,特别是,受光伏行业需求拉动,三氯氢硅价格在2022年上半年出现了价格明显上升的情形,因为三氯氢硅是公司产品的基础原材料,三氯氢硅价格的上升一定程度上对功能性硅烷的价格也形成了一定支撑作用。 功能性硅烷在涂料、复合材料等领域的需求比较稳定,在气凝胶领域的需求快速增长;在建筑行业应用较多的室温硫化硅橡胶领域,景气度有所下降;受疫情影响,部分下游厂家的开工率不足,物流一定程度上也受到影响。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技术与工艺优势 公司以“绿色化学”为依托,沿着创新驱动的发展方针,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增加研发投入,扩大研发队伍,坚持产学研高效结合,重视新技术的研发与升级。公司通过开展对功能性硅烷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优化产品结构,丰富产品矩阵。同时,公司也通过持续的技术改进,不断优化现有产品的生产工艺,开拓新旧产品的应用场景研究,以功能性硅烷产业链为依托,向上下游延伸新产品,助力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并形成公司的技术与工艺优势。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拥有与功能性硅烷生产相关的有效授权专利39项,其中:13项发明专利、26项实用新型专利,11项技术(工艺)被江西省科学技术厅确认为“江西省科学技术成果”。目前公司拥有硅氢加成反应高效催化技术、连续自动化生产技术、氯化氢气体干法直接回收技术等功能性硅烷核心生产技术,并在催化剂开发、自动化连续反应工艺、水处理循环利用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在长链烷基硅烷、新型含硫硅烷、六甲基二硅氮烷等产品方面完成了开发工作并具备了产业化的条件,芳香基硅烷开发成功,使公司在技术、产品储备方面继续保持领先地位,确保公司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 (二)循环经济和全产业链发展优势 公司始终践行“绿色环保、循环发展”的经营理念,在功能性硅烷生产过程中实现了氯化氢封闭循环工艺及装置的大规模应用,并进一步利用循环经济的优势,在原有的产品基础上扩大产能和增加新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新签订投资协议建设“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在强化硅基新材料的同时,延伸到钴基新材料领域,持续优化产品结构。2022年4月,公司新签订投资协议建设“年产30万吨硅基及气凝胶新材料项目”,生产三氯氢硅、正硅酸乙酯、乙烯基硅烷、苯基硅烷和气凝胶材料,公司产业链横向、纵向扩张,进一步丰富产品矩阵,扩大市场版图。在循环经济理念的推动下,公司凭借三氯氢硅配套以及氯循环产业链优势,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工艺改进,完善从功能性硅烷基础原料、中间体到成品的全产业链特色发展路径,并向着成为国内功能性硅烷行业产品最为丰富、产业链最长的生产厂商的方向继续前进。 目前,公司同时推进三个基地的建设,铜陵基地30万吨功能性硅烷项目在加强现有优势品种的基础上,推出新的硅烷产品。江西基地,从硅烷延伸到气凝胶等新材料,进一步拓宽产品矩阵。宁夏基地,完善公司硅基新材料及气凝胶产业链布局,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基于已有产业链,利用循环经济的优势,根据行业环境变化和市场需求以及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实施产业链的横向及纵向延伸,扩大市场版图,建设完备的产业链条,为公司打下价值扩增的基础。 (三)客户与渠道优势 公司依托多年来在质量、技术、信誉、服务等方面优势及累积的行业资源和技术整合能力,得到了市场的广泛认可和选择,为涂料、胶黏剂、轮胎、新能源及复合材料等行业的新老客户提供专业可靠的功能性硅烷产品,形成了稳固的市场地位和全球品牌效应。公司的产品不仅销往国内各个省份,同时也远销欧美、日韩、中东等地区,具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和销售渠道,国内、国外销售局面同时打开,为将来产品走向全球营造了良好开端。客户或产品使用者包括功能性硅烷产品下游知名国内制造商和国际知名化工、建材、轮胎制造企业。多年来,公司通过为全球不同地区不同需求的行业客户提供满足个性化需求的高品质产品,为客户提供售前、售中、售后全方位服务,在功能性硅烷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用户口碑与品牌形象,与大量下游建立了长期稳定、多品种合作关系,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上半年,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着企业发展战略,秉持“绿色、专业、创新”的发展理念,持续加大技术研发的投入,重视人才梯队的搭建,优化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积极推进各项目的建设,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管理层的带领下,公司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实现了整体生产经营情况稳中向好,治理水平稳步提高,战略发展布局稳步铺开的态势,并持续深化落实生产、销售、安全环保、项目建设、管理提升、技术研发等方面的工作。报告期内,功能性硅烷市场需求良好,主要产品平均价格高于上年同期,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积极把握市场机遇,充分发挥公司全产业链优势,保障产品的稳定、高效、安全、环保生产,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开拓市场,促进经营业绩有效提升。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9,535.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0.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939.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53.5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279.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65.26%;每股收益 1.7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50.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 1.7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64.6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22.24%,较上年同期增加 8.88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43%,较上年同期增加 9.55个百分点。 具体工作如下: (一)销售和市场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公司进一步加强了营销团队的建设,坚持以“专业、高效”的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专业、及时的服务。在新产品方面,公司优化了营销团队的队伍结构和职能,加大对新产品推广、新老产品在新兴行业应用场景等的关注,及时洞察上下游行业动态,深入了解市场的需求,基于“循环经济”工艺优势,推动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在团队培养方面,持续完善公司的培养体系,为新入职的员工提供特色化、专业化的技能培训以使他们尽快进入角色,对已入职的员工积极展开“销售训练营”的培训,建立“销售之星”的激励体系,利用良性竞争,提升销售团队的整体业务水平,更好的服务于客户。在客户管理方面,以客户为核心,加强客户管理体系的建设,保障核心客户正常的生产运行,并与生产部门、PMC部门建立协同工作体系,持续完善快速应对市场变化的产品销售定价机制,对国内市场的开拓和稳定产生了积极影响,为公司的稳定运营提供了良好的助力。报告期内,公司营销团队抓住市场机遇,利用全产业链产品的优势,进一步加大海内外优质大客户的开发力度,优化客户结构,增加客户粘性,完善海内外渠道销售体系,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依托公司在功能性硅烷行业内树立的良好用户口碑与品牌形象,客户的依赖和信任程度持续提高。 (二)项目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公司积极推进各个项目建设,在强化功能性硅烷的领先地位的基础上,切入新赛道拓宽产品矩阵。报告期内,公司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中,“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已完成安评、能评、环评等审批手续。公司新签“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该项目团队制定了周密且有针对性的计划,正在按照既定计划稳步实施,办理项目立项、环评、安评和能评等前期手续,公司将以此项目为依托,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扩大规模。 2022年 5月 27日,公司与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签署“年产 30万吨硅基及气凝胶新材料项目”,进一步完善公司硅基新材料及气凝胶产业链布局。2022年上半年,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求和规划,基于“循环经济”优势,纵向横向布局产业链,积极开展项目建设,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合理安排、组织人力、物力,保障各项目稳定推进。 (三)研发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公司继续增加研发投入,引进研发人才,加强研发团队的建设,纳入新的考核机制,持续完善从研发到应用完整技术的研发体系,并继续加强上海和九江研发中心的建设。 其中,上海研发中心主要承担功能性硅烷应用研发工作,九江研发中心主要承担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进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以客户为中心,加强了销售团队和研发团队基于市场信息的协同工作模式,将有关产品性能、质量差异及市场需求状况等信息更及时准确地传递到研发团队,对改进产品性能和新产品开发方向的准确定位提供帮助,以提高研发转化率。报告期内,公司正在持续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高技能的研发团队,通过持续研发创新,为公司发展提供新动能。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材料成本单价提升与销量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销售费用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对授予限制性股票在等待期内确认 553.35万元费用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资金管理收益与外币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大了研发投入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项目建设投资支出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支付的现金股利金额增加所致。 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营业毛利增加,导致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到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远期外汇合约业务,在交割日按会计准则确认的投资收益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远期外汇合约,在资产负债表日按会计准则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非流动资产报废及对外捐赠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合计4,218,562.38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590,478.16元、应收票据质押(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2,628,084.22元。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对外股权投资主要如下: 1、2022年5月24日设立“宁夏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持股比例100%,至2022年6月30日尚未实际出资。 2、2022年2月18日设立“丹阳市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全资子公司江苏晨光偶联剂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7%,至2022年6月30日尚未实际出资。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披露了《晨光新材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公司拟投资建设“13.5万吨硅基新材料及2.5万吨钛、钴基新材料项目”(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在发改部门备案为准)。2022年4月11日公司经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登记为“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项目统一代码为:2204-360429-04-01-417584)。 2022年4月8日公司披露了项目进展情况《关于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项目已购置土地312亩,土地使用权原值金额为4,044.94万元,目前该项目在按照既定计划有序推进。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江苏晨光偶联剂有限公司,经营范围:KH-550有机硅偶联剂、KH-560有机硅偶联剂、硅烷偶联剂DL-602、Si-69及其系列产品制造,一般危化品:硅酸四乙酯、乙烯三乙氧基硅烷、正硅酸甲酯的销售(不得储存),普通货运(本公司自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518万元,持股比例 100%,至 2022年 6月 30日江苏晨光的总资产 134,449,421.48元,报告期净利润7,284,520.72元。 2、安徽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化工产品(除危化品)生产、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除危化品)制造、销售,合成材料(除危化品)制造、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固体废物治理,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化工原料及产品、新材料、工业自动化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10,000万元,持股比例100%,至2022年6月30日安徽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总资产2,932,245.32元,报告期净利润为-498,650.00元。 3、宁夏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固体废物治理;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非食用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 10,000万元,持股比例 100%,至 2022年 6月 30日宁夏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总资产999,673.45元,报告期净利润为-326.55元。 4、九江联悦氢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2,000万元,持股比例49%,至2022年6月30日九江联悦氢能有限公司的总资产1,355,300.90元,报告期净利润为-179,875.05元。 5、丹阳市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电池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耐火材料生产;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于2022年2月18日,注册资本5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晨光偶联剂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7%,至2022年6月30日的总资产为0元,报告期净利润为0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新冠疫情反复、宏观经济波动与市场需求变动的风险 公司主营功能性硅烷基础原料、中间体和成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功能性硅烷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用途非常广泛的助剂,能提高材料性能和增加粘结强度,广泛应用于复合材料、橡胶加工、粘合剂、塑料、涂料及表面处理等领域。功能性硅烷行业发展与宏观经济和下游建筑材料、电子、汽车、纺织、玻璃纤维等行业发展状况密切相关。功能性硅烷的生产、经营,受行业产能和下游需求影响较大。当受新冠疫情影响和宏观经济处于下行阶段,下游需求降低,产能过剩时,行业发展随之放缓,整个功能性硅烷行业的盈利水平将受到不利影响,公司功能性硅烷产品市场需求减少,公司经营业绩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安全和环保的新政策不断出台以及对绿色环保、高性能材料需求的不断提升,功能性硅烷行业格局不断改变。近年来,特别是 2021年,由于功能性硅烷产品需求增长,产品价格逐渐走高,总体毛利率提高,行业内企业迎来了快速发展阶段,部分国内主要有机硅生产企业已经开始涉及有机硅下游深加工产品功能性硅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未来将会与公司在功能性硅烷产品领域产生竞争。已有部分企业发布了扩产计划,也有部分企业将新建功能性硅烷产能,公司一方面面临因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的行业整体产能大幅增加,供过于求形成不良竞争,进而导致公司难以保证销售稳步增长的风险,另一方面也会出现客户资源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占公司生产成本比重较高,若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而公司不能有效地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到客户或不能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抵消成本上涨的压力,又或在原材料价格波动过程中未能做好存货管理,都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原材料为危险化学品,且部分工序存在高温或高压生产环境,存在一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定了安全生产制度,购建了安全生产设施,在生产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安全生产经验,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尽管公司一向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制订了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但如果员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温度、浓度及压力等指标不符合生产工艺控制指标,或者因设备老化失修,可能会发生安全事故,从而对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5、国际贸易摩擦和地区冲突带来的风险 公司的境外客户主要集中在北美、欧洲、东亚等区域。若中国未来与西方国家产生贸易摩擦升级或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产生贸易摩擦,并直接涉及公司出口的主要产品,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欧洲等部分地区出现的地区冲突,导致了几方阵营的政治对立,从而影响了国际贸易,可能会影响结算、海运运输等,可能会导致公司产品往部分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受到不利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方面,公司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要求,保证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废气治理设施各装置前端有冷凝+多级洗涤吸收,末端采取二级洗涤吸收+活性炭吸附工艺。同时公司按环评及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要求,进一步落实 VOCs现状治理措施,定期开展 LDAR(泄漏与修复检测)检测、厂界废气检测。对污水处理站、各生产车间尾气收集设施进行修补完善,确保废气集中收集的效果。废水治理工艺根据公司工艺产生废水的实际情况,采取前端预处理(铁碳微电解+芬顿中和)、生化处理、末端(芬顿+混凝沉淀)污水处理工艺。固废管理方面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相应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建立相关台账。废气与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公司委托专业第三方单位进行维护,确保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有效性、正确性。 报告期内公司废气洗涤塔、洗涤循环泵、污水处理设施、废水与废气在线监测等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态正常,固废储存设施完好有效、固废收集处理及时,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开展项目建设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对新、改、扩建项目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及时获取了环评批复,同时将评价文件中的环保设施措施,落实在具体工程施工中。新项目建成投产时,公司组织对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开展竣工验收,确保建设项目的合法生产。公司根据《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申领了排污许可证,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经核算在许可范围之内,做到持证排污、合法合规排污。 报告期内,公司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已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环评批复(九环评字[2022]47号)。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方面,公司一方面强化安全、环保管理,特别是设计、工艺安全、危险源辨识与管控措施等,从源头上避免安全、环境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在报告期内公司按要求演练计划,及时组织开展了蒸馏残液(危废)泄漏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演练、三氯氢硅泄漏事故综合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来检测预案可行性。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江苏晨光偶联剂有限公司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方案内容包括: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频次、执行标准限值、监测方法、监测仪器等。公司严格按照监测方案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定期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积极做好帮扶政策、机制的接续工作,研究助力乡村振兴的具体措施,分类调整优化,确保新阶段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帮扶湖口县大珑乡(马步村、王斯村);流泗镇(竹涧村、江山村、西塘村);双钟镇(钟山社区);均桥镇(高塘村、均桥村、罗珑村、文新村、象山村);付珑乡(凰山村、徐凤村);舜德乡(兰新村);流芳乡(沙港村、流芳村);凰村乡(花园村);张青乡(刘瑞村、程山村),马影镇(海山社区)以上各村脱贫、扶贫产业、乡村振兴、农村环境治理、村部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活动场所等建设。 另外为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支持湖口县慈善事业,公司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慈善公益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公司向湖口县养老院一次性捐赠人民币2万元整和口罩1万个。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方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期 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3)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4)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附注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荆斌、徐国伟、葛利伟、徐达理、孙志中、乔玉良、虞中奇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方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担任董事的荆斌、徐国伟和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乔玉良、虞中奇承诺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 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 作除权除息处理),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3)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4)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附注三: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建丰投资、香港诺贝尔、皓景博瑞承诺: (1)本方作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在本方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 本方减持公司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 转让方式等。本方在 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本方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 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本方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 势及公开信息、本方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减持;本方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由公司在减持前 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计划; 本方通过除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以外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由公司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计划,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 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方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方持有公司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方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附注四:公司控股股东建丰投资、实际控制人丁建峰、虞丹鹤、丁冰、丁洁、梁秋鸿承诺: (1)本方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中,不存在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 (2)本方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相同或相似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 并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主要业务有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3)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方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 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新的业务领域有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 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4)若本方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出现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相同或相似的经营业务情况时,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权以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 式将相同或相似的业务集中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 (5)本方承诺不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的权益。 (6)如因本方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而导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方同意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承担相应 的损害赔偿责任。 附注五:公司控股股东建丰投资、实际控制人丁建峰、虞丹鹤、丁冰、丁洁、梁秋鸿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香港诺贝尔、皓景博瑞承诺: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