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用友网络(600588):用友网络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08月19日 18:22:37 中财网
原标题:用友网络:用友网络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88 公司简称:用友网络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用友网络600588用友软件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齐麟管曼曼
电话010-62436838010-6243683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68号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68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22,441,986,99817,329,343,7702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10,995,453,8976,987,455,44957.4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3,536,800,2573,176,949,9301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255,769,383215,054,324-21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206,294,339-81,428,7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1,122,520,341-688,212,3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2.323.13减少5.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080.07-214.3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080.07-214.3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47,929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北京用友科技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26.82921,161,6300质押286,000,000
上海用友科技咨询有限公 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11.42392,069,275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其他7.26249,306,47400
上海益倍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3.73128,080,0000质押1,500,000
北京用友企业管理研究所 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2.98102,322,5060质押26,000,000
刘世强境内自 然人1.9868,000,000 0
葛卫东境内自 然人1.4650,159,7806,259,780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其他1.4549,767,91100
共青城优富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1.3746,911,27100
HHLR管理有限公司-中国 价值基金(交易所)境外法 人0.9131,298,90431,298,904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北京用友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用友科技”)、上海用友科 技咨询有限公司(简称“用友咨询”)和北京用友企业管理 研究所有限公司(简称“用友研究所”)因受相同控股股东 控制而存在关联关系,上海益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 “上海益倍”) 执行董事与共青城优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简称“共青城优富”) 执行事务合伙人因同 时担任用友研究所的董事而与用友研究所形成关联关系。 上海益倍与共青城优富因受不同控股股东控制而不存在关 联关系,与用友科技因受不同控股股东控制也不存在关联 关系。上述五家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 公司不了解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是一致 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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