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西大门(605155):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西大门: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5155 公司简称:西大门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柳庆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莉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芳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二)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2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遮阳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提供功能性遮阳材料产品及各类成品配件。功能性遮阳材料具有遮阳、节能、环保等特点,相比传统遮阳窗饰产品具有防霉、抑菌、阻燃、隔音、隔热等功能,更适合作为现代化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新材料行业。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主要为建筑遮阳行业。 1. 建筑遮阳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功能性遮阳材料主要产品包括阳光面料、涂层面料和可调光面料等。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消费者对遮阳产品的选择偏好将逐渐从注重装饰性的布艺窗帘转向注重功能性的遮阳产品,我国建筑节能产业规模快速扩大,行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十三五”期间,我国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事业取得重大进展,建筑节能标准不断提高,绿色建筑呈现跨越式发展态势。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建筑用能结构逐步优化,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建设发展方式,为城乡建设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在加强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方面,要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力争到2025年,全国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超过1亿平方米。同时,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5亿平方米以上。 并重点提高建筑门窗等关键部品节能性能要求。我国将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进建材等行业绿色化改造,推广绿色建材,高端绿色建材市场将迎来广阔增长空间。 建筑遮阳行业需求与建筑节能产业发展息息相关。当绿色建材成为建筑行业的一种趋势,建筑节能概念的不断深入,以及消费市场的持续增长和升级,将带动建筑遮阳行业的快速发展及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 (二)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基本情况 公司是一家长期专注于功能性遮阳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主要应用于商务、行政办公大楼、展馆展厅、图书馆、体育馆、酒店、暖房、玻璃房、实验室、影院以及私人别墅豪宅的庭院、露台、阳光屋、居室的窗户或者商业步行街、咖啡吧、茶坊等公共场所。 是国内领先的功能性遮阳材料生产企业。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阳光面料、涂层面料和可调光面料等,并逐步向功能性遮阳成品拓展。基于自主的技术与独特的生产工艺,公司产品的功能性、环保性、创新性、精致度等多项优势广受下游客户认可;公司产品品类齐全、品种多样、品质优越、定制化能力出色、综合供应及服务能力强,获得全球众多客户的信赖。公司客户有综合采购的需求,即在同一家供应商处采购多种功能性遮阳材料,以降低谈判、运输及售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而公司所掌握的核心技术也有利于产品种类的横向延伸。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品牌优势 公司始终以成为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功能性遮阳产品生产商为目标,凭借雄厚的技术实力、先进的生产工艺、卓越的产品品质和优质的一体化服务,在功能性遮阳材料领域赢得了良好的客户赞誉度,建立了较为突出的行业品牌优势。公司历年来不断挖掘全球各地不同层次客户的产品需求和使用习惯,深度调整与打磨自身工艺技术,持续提升产品质量,使产品的性能和效果均能满足客户的要求,保持了较高客户忠诚度与品牌认可度。经过多年发展,公司产品远销世界各地,与全球六大洲七十余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型优质客户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产品差异化竞争优势 公司产品结构丰富、种类齐全,凭借自主掌握的核心技术和工艺实现能力,针对不同地域、不同层次客户的需求特点,开发出丰富的产品系列,先后研制推出四大类、百余种系列、千余种产品,是行业内产品品类、规格最为齐全的生产厂商之一。拥有丰富齐全的产品种类和出色的产品定制化能力,使得公司能够快速满足客户多样化的产品需求,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采购服务。 公司始终坚持特色化的产品路线和差异化竞争策略,通过研发并生产高性价比产品,并针对不同市场、不同客户定制配套的销售政策,使得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 3、核心技术与研发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把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放在首位,公司的研发中心被评为“浙江省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作为行业内较早开始自主研发的功能性遮阳材料企业,公司拥有一支技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专业经验丰富的设计研发团队,团队成员具有多年的工艺开发研发经验、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前沿的设计敏锐性。公司拥有完善的自主研发体系,在自主研发的基础上,公司注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积极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在材料改良、性能改善、工艺优化、设备改进等多个方面拥有较强的核心技术,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应用推动了公司的发展,提高了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此外,公司所使用的生产设备主要为国外进口的行业内领先的设备,包括德国进口的多尼尔剑杆织机和卡尔迈耶整经机、法国进口的史陶比尔提花龙头、韩国进口的美光涂层机等设备和生产线。除设备技术外,公司亦具备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包括阻燃抗菌改性粒子配方技术、高氧指数改性粒子配方技术、抗紫外线改性粒子配方技术、抗紫外线隔热涂层配方技术和阻燃环保涂层配方技术、镀铝技术和涂层厚度控制技术等。 4、一体化生产优势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生产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制造工艺产业链体系逐步趋于完善,整体制造工艺在行业内处于先进水平。公司已形成集造粒、单丝包覆、织造、涂层、热处理、成品组装于一体的生产链,具有将初级原材料经多道工序一体化加工成各类遮阳材料及遮阳成品的能力。一体化生产通过将外部市场活动内部化,加强资源的统筹和协调,在有效降低人工成本和材料耗用的同时,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成品率,最大程度地实现成本优势、提高效益。 公司的一体化生产经过多年积累,各项工序经过长期调整与磨合,产品的性能和效果均能较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公司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在一体化生产的各环节实施全程的品质控制,保证产品达标且性能如一、品质如一;此外,产业链后端在对前端产品的进一步加工过程中能够快速、及时地验证、反馈,以提高前端工序质量。完整的一体化生产链搭配严格、长效的质量管理使公司产品长期保持稳定的高品质,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5、服务全球客户的经验与能力优势 公司销售区域广泛,积累了大量的全球客户资源,客户遍布全球六大洲七十余个国家和地区,以亚洲、欧洲、美洲客户为主。分布广泛的销售区域有利于公司在与客户的合作中吸纳全球各地遮阳产品的特点和优势,捕捉全球各地遮阳产品的新趋势和创新点。公司根据客户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产品开发和市场拓展,具有服务全球客户的经验和能力优势。 公司始终以追求高品质、创新性及定制化遮阳产品的优质客户为营销重点,经过多年发展,发掘并培育了全球稳定的客户资源。在此基础之上,公司凭借服务全球客户的经验和能力优势,进一步赢得了 Hunter Douglas、Vertilux等国际知名客户的认可,并与之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6、区域优势 公司所处的长三角地区,是我国最大的化纤产业基地之一。产业集群效应不仅使公司拥有品类齐全、保障完善的供应与产业配套,并在市场信息、产品研发、技术创新以及市场拓展等方面具有显著的区域优势。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上半年,面对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和新冠疫情反复,公司稳中求变,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寻求创新,突破自我。全力以赴扩大销售、提高生产效率,持续为提升经营业绩和管理效益努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2,725.49万元,同比增长 9.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72.18万元,同比下降 10.5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20.08万元,同比下降 8.88%;基本每股收益 0.30元,同比下降 35.53%。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功能性遮阳材料销售。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推进了以下几点工作: 1.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体系的构建,充分发挥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重要作用,促进公司规范、高效、科学运作。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公司积极应对,调整战略发展目标,快速优化组织结构和部门职责以适应生产需求及环境变化。同时,持续收集整理证券市场最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通过不同形式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2.在疫情影响下,公司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制定特殊时期工作方案,根据疫情期间客户需求端及供应商供给端的变化,灵活排定生产计划,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库存管理以及非生产物资的使用上来实现降本增效。从控制人工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改进生产工艺等方面来提高生产效率。公司注重产品品质及绩效管理,定期召开质量会议,各个生产部门共同商讨解决问题,提高了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使生产更加高效。 3.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研发与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动力,加大研发投入,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推进技术升级,促进工艺优化,提高产品质量。公司研发人员的能力不断提升,队伍逐渐发展壮大。公司未来将继续增强核心技术优势,持续不断地提升产品质量。 4.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销售部门及业务人员灵活调整目标和计划,采取业绩维稳、团结客户的战略方针,加强了与核心客户的紧密度,实现了风险可控,取得了相对稳定的成果。通过细分市场,准确定位,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坚持产品创新和营销创新,加大新品开发,同时加强营销体系建设与推广力度,扩展产品的销售渠道,提高业务技能水平,不断解除客户隐忧,强化对客户的保障体系,持续提升公司的销售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材料成本及制造费用等上涨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规模的扩大,运输费用及广告投入等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汇兑收益、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研发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同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数额较多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发行费用减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所处的功能性遮阳材料行业竞争较为充分,国内外厂商众多,市场集中度相对较低、竞争激烈。尽管本公司定位于中高端产品市场,避免了低端市场的激烈竞争,但随着我国功能性遮阳材料企业技术水平、产品档次的逐步提高,国内外功能性遮阳材料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本公司的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盈利水平有可能受到影响。此外,国外遮阳企业也正利用技术和资本优势进入我国,公司将面临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不断通过技术研发,开发高附加值的产品,提升产品竞争力,并进一步深化与优质客户的合作,积极开拓新兴客户,提高市场占有率。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的功能性遮阳材料的主要原材料为聚酯纤维、水性丙烯酸乳液和 PVC等,原材料价格的变动对产品成本影响较大。公司上述主要原材料属于石化产品,其价格受石油价格波动影响,而石油价格波动涉及全球政治、经济等因素。近年来,国际原油价格呈总体上涨的趋势,受此影响各类聚酯纤维、PVC价格亦总体上升,而公司通过调整相应产品价格将风险转移到下游客户存在滞后性,从而导致公司需要承担一部分由原材料价格上涨所带来的风险,对公司产品成本控制造成一定压力。 (3)产品外销风险 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公司产品外销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4.72%、66.69%和 64.31%,对境外市场的依存度较高,而国际政治经济环境、贸易政策、国际供求关系、国际市场价格等公司不可控因素对产品外销影响较大,上述因素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成果,虽然报告期内国外市场需求较为稳定,但仍存在未来国际市场需求降低的风险。 (4)人力资源风险 遮阳行业的产品设计、生产、销售等核心技术环节,需要大量的专业性人才,建立多领域的专业人才团队是企业盈利与发展的重要基础。由于我国的遮阳行业发展已经进入成长中后期,行业竞争愈加激烈,获取专业化人才、保持人才队伍的稳定已经成为保持行业领先优势的重要竞争策略。因此,如果公司核心管理与技术人员出现流失,将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与持续发展,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风险 全球多个国家仍存在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由于公司产品远销全球各地,因此疫情的流行可能会影响公司产品在全球市场的销售情况,从而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技术风险 (1)产品不能持续保持领先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紧密把握下游遮阳产品的发展趋势,密切跟踪客户个性化需求的变动,开发出一系列差别化的功能性遮阳材料。然而差别化、功能性产品具有一定的个性化特征,不同客户对产品的要求不尽相同,新产品的更新速度较快。虽然公司对市场需求趋势变动的前瞻能力和把握能力较强,新产品研发技术力量雄厚,但由于新产品受技术含量、产品品质、市场定价、客户认知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面临产品不能持续保持领先的风险。 (2)技术工艺流失风险 由于功能性遮阳材料的特殊性,制造各类功能性遮阳材料及相关产品的工艺流程为公司的核心技术。公司从设立以来,便非常重视技术的开发与保护,重视对核心技术人员的培养、凝聚。 虽然公司建立和完善了一整套严密的技术管理制度,与研发、设计人员签署了保密协议,防止核心技术外泄,并采取了多项激励措施保证了研发与设计队伍的稳定。但如果发生技术泄密现象或研发与设计队伍流失,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3.募投项目风险 (1)募投项目建设风险 公司发行股票得到的募集资金用于“建筑遮阳新材料扩产项目”、“智能时尚窗帘生产线项目”、“智能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全部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由于项目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时间较长,涉及的环节也较多,如果受到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影响,使工程进度、投资额与预期出现差异,将可能对项目的完成进度和投资收益产生一定影响。 (2)产能大幅扩张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预计新增年产 1,650万平方米遮阳新材料和 200万平方米遮阳成品的生产能力,产能扩张速度较快。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的分析论证主要是基于公司目前的产能瓶颈以及对未来市场需求的预期。但公司项目实施完成后产生的经济效益、产品的市场开拓与接受程度、销售价格等都有可能与公司的预测发生差异,并可能导致部分生产设备闲置、生产能力无法充分利用,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3)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固定资产 39,601万元。根据本公司的折旧政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每年增加固定资产折旧 2,816万元。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则公司存在因为固定资产折旧大量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4)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大幅度增加。由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建成并达产有一定的周期,产生预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将面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但随着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实施并正常运行,公司主营业务的规模优势将日益显现,预计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会在募集资金到位 2-3年后得到有效提升。 4.财务风险 (1)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2022年公司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 15%的优惠政策。若公司不能保持持续技术创新和持续的开发投入,不能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评定要求,不能复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便无法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变动对经营业绩带来一定风险。2020年、2021年和 2022年 1-6月,公司因上述优惠政策而依法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48%、8.40%和 8.65%;但如果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在税收优惠期满后未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2)出口退税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自营出口外销收入按照“免抵退”办法核算,2017年至 2018年 4月、2018年5月至 2019年 3月、2019年 4月至 2022年 6月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分别为 17%、16%、13%。如果未来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发生变化,如下调公司产品出口退税率,并因此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上升,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因此,公司存在出口退税政策变化而影响盈利能力的风险。 (3)人民币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销往海外市场,外销收入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2020年、2021年和 2022年 1-6月,公司出口收入分别为 22,852.09万元人民币、30,882.27万元人民币和 14,516.88,由于人民币汇率波动而形成的汇兑损益分别为 398.51万元人民币、186.37万元人民币和 693.22万元。 虽然公司在销售定价时合理考虑了人民币汇率变动影响,但是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波动较大,仍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5.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柳庆华、王月红持有公司 61.41%的股份,处于绝对控股地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能够通过行使表决权的方式,对本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构成、经营决策、投资方向及股利分配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施加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决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处行业为建筑遮阳行业,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范围。 公司已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330621143010433H001W),有效期自2020年8月2日至2025年8月1日。公司将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采取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环境污染事 故。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多年来认真推行、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自成立以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标准;公司根据功能性遮阳产品的生产特点,采取积极的环境保护措施,不断引进新的设备和技术、优化改进工艺设计、加强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注 1:本人将努力保持公司股价的稳定,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情形时,本人将切实履行相应职责,启动股价稳定方案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注 2: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3.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5.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6.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7.本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注 3: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2.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售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调整);5.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6.本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注 4: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2.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注 5: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2.自上述 36个月限售届满之日起,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依法进行减持;3.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公司股份;4.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西大门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西大门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股票的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个月,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所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 6:本人承诺未来不占用公司资金、资产,不滥用控制权、实际控制人的权利侵占公司资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不以公司资金、资产为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投资的其他企业、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等成本费用和其他支出。2.不以下列方式将公司资金、资产直接或间接地供给本人及关联方使用:有偿或无偿的拆解公司的资金给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投资的其他企业、关联方使用;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投资的其他企业、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委托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投资的其他企业、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为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投资的其他企业、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代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投资的其他企业、关联方偿还债务;有关部门和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方式。3.本人以占用或者明显不公允的关联交易等非法手段侵占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利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追究本人责任。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该等人士控制或投资的企业也应遵守上述承诺,如因违反承诺而导致公司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 7:1.本人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占用公司的资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在公司认定是否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关联交易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关的董事股东代表将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回避,不参与表决。3.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利用本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注 8: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将全力支持和配合公司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讨论或拟定关于约束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制度和规定。同时,本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要求约束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填补回报的要求;支持公司董事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在推动公司股权激励(如有)时,应使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或实施细则后,若公司内部相关规定或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制定新的内部规定或制度,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或要求;7.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并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或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2)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3)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人所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注 9: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包括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本公司或本人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下同)未在中国境内及境外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下同)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西大门目前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未拥有与西大门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组织的权益,亦未存在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组织的控制权。2.在未来的业务中,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不与西大门业务产生同业竞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的从事、参与、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西大门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3.本人及本人目前与未来控制的下属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及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除西大门以外的他人从事与西大门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4.如西大门认定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现有业务或未来产生的业务与西大门业务存在同业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将在西大门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该业务。5.在西大门认定是否与本人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有关的董事、股东代表将按西大门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表决。6.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不损害西大门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被证监会、上交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公司实施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9,6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840.00万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3,440.00万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实施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9,6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3,440.00万股,使得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由 0.41元下降至 0.30元,每股下降 0.11元,每股净资产由 11.35元下降为 8.11元。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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