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聚力文化(002247):2022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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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8月19日 19:46:2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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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聚力文化:2022年半年度报告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年 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炳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锡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锡琦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公司关于未来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北京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起诉天津点我、美生元及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天津点我向北京腾讯支付尚欠款项261,032,468.74元及违约金,美生元应对天津点我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应对美生元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认为深圳中院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为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了上诉。基于该案件的事实,经征求律师等专业人员意见,公司目前未就该案件计提相关损失和负债。二审法院尚未对本案作出判决,敬请广大投资者及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中对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进行了陈述,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6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1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6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聚力文化 | 指 |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帝龙新材料、帝龙新材料公司 | 指 | 浙江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临沂帝龙、帝龙临沂公司 | 指 | 帝龙新材料(临沂)有限公司,为帝龙新材料全资子公司 |
北京帝龙文化 | 指 | 北京帝龙文化有限公司,曾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0年 6月
18日起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
美生元、苏州美生元公司 | 指 | 苏州美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北京帝龙全资子公司 |
天津点我、天津点我公司 | 指 | 天津点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美生元全资子公司 |
苏州齐思妙想 | 指 | 苏州齐思妙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美生元全资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监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6月 30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聚力文化 | 股票代码 | 002247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聚力文化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Zhejiang Juli Culture Development Co.,Ltd.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Juli Culture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炳毅 |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
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473,268,539.14 | 563,308,413.26 | -15.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153,622.76 | 50,496,180.65 | -56.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 18,877,019.96 | 47,927,734.25 | -60.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6,411,318.50 | -36,799,909.14 | 1.0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6 | -5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6 | -5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17% | 7.98% | -4.81%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1,079,025,948.27 | 1,041,391,727.15 | 3.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10,199,989.47 | 688,046,366.71 | 3.22%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24,027.2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
助除外) | 3,051,177.5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 2,277,608.34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48,1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114.2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495,797.7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56,626.72 | |
合计 | 3,276,602.8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信用减值损失及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中高端建筑装饰贴面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三聚氰胺装饰纸(印刷装饰纸和浸渍纸)、高性能装饰板(装饰纸饰面板)、PVC装饰材料(PVC家具膜和 PVC地板膜)等。产品主要应用于地板、家具、橱卫、门业、装饰装潢等领域并能满足客户同一领域不同材质、不同环境的建筑装潢需求,为客户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公司所需大宗原材料根据生产要求和存货情况采购,临时用料和特殊用途的物资按照实际需求采购。
各下属子公司的主要原材料采购由新材料业务总公司直接参与,统一进行投标、议价。由于客户需求的个性化,生产具有多品种、小批量的特点,公司产品的生产模式基本为“以销定产”方式。公司产品的销售模式为:装饰纸、PVC装饰材料采用直销模式,高性能装饰板产品针对不同销售对象,采用不同的销售模式:大部分产品针对下游生产厂商,采用直销模式;少量针对终端消费市场,一般采用经销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装饰贴面材料业务及经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是装饰纸细分产业的龙头企业,产品主要定位于中高端市场,在品牌影响力、设计研发能力、产品品质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公司的装饰纸系列产品被浙江省经信厅列为 2021年度浙江制造精品。建筑装饰贴面材料是建筑装饰行业的细分行业,房地产、家具、木门、地板、厨柜等行业是建筑装饰贴面材料产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量,上游原纸、三聚氰胺等原材料的价格波动也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要影响。目前,建筑装饰贴面材料行业集中度偏低,未来行业整合、优胜劣汰会加速,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是未来最可能的发展趋势。随着居民收入水平提高,追求舒适感、美感同时对住宅装修在设计创意、智能化、现代化上提出了更高要求,住宅精装修房成为消费新增长点,高档次、个性化装饰需求占比会逐步扩大;根据《“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低碳、绿色、环保、高性能也是装饰装修材料未来的重要发展方向。公司将努力抓住产业整合与集中的大趋势不断夯实产业龙头地位。
2022年开始,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326.85万元,较 2021年上半年下降 15.98%。2022年上半年,公司主要产品原材料的价格较 2021年下半年下降幅度不明显,与 2021年上半年原材料的价格相比仍处于高位;公司主要产品本报告期的毛利率水平继续下降,较去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订单量下降导致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量减少,公司主要产品单位成本中负担的固定费用摊销增加,也对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水平产生了不利影响。公司报告期内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随着营业收入的减少也相应减少。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 2,215.3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56.13% 。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仍未恢复,下半年能否恢复仍需进一步观察;如市场需求不能尽快恢复,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的价格目前仍处于高位,后期原材料价格能否下降至合理水平尚不明确。面对前所未有的外部环境和竞争局面,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响应速度、加快决策效率,努力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提升竞争能力,巩固行业龙头地位。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装饰纸细分产业的龙头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和积累,在品牌、技术、装备、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具备较强的综合竞争优势。
(一)公司建筑装饰贴面材料业务长期以来将产品主要定位于中高端市场,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市场认可度高;近年来,随着“TOP”等高端系列产品的持续推广,公司中高端产品在市场上的影响力不断提升;公司的装饰纸系列产品被浙江省经信厅列为 2021年度浙江制造精品。
(二)公司建筑装饰贴面材料业务拥有完善的研发体系和强大的研发团队,建有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每年充足的研发投入确保公司持续拥有核心技术,公司的设计能力、技术工艺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均居领先地位,为保持行业龙头地位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公司建筑装饰贴面材料业务对生产线和质量检测设备进行持续更新和完善、生产装备和质量检测设备一直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产品品质及稳定性不断提升。
(四)公司建筑装饰贴面材料业务不断改进管理模式、持续提升管理和运营水平,核心管理团队和关键技术人员持续保持稳定。
(五)公司建筑装饰贴面材料业务不断完善健全业务风险管理体系,订单签订、合同履行、回款管理等各环节均能够及时监测和管控,保障了公司合同履约效率,销售回款率多年来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
公司建筑装饰贴面材料业务自公司上市以来从未出现过亏损,已保持了多年的稳定经营。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473,268,539.14 | 563,308,413.26 | -15.98% | 主要原因系本期市场需求减少,订单量下降
所致。 |
营业成本 | 388,346,322.18 | 433,937,303.23 | -10.51% | 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入下降导致成本相应下降
所致。 |
销售费用 | 13,349,393.60 | 15,453,233.34 | -13.61% | 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入下降导致与销售相关的
差旅、展会等费用下降所致。 |
管理费用 | 34,102,759.22 | 38,860,127.92 | -12.24% | 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入下降导致相应行政管理
费用下降所致。 |
财务费用 | -960,349.22 | 329,510.92 | -391.45% | 主要原因系受外币汇率波动的影响,本期汇
兑损益变动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3,350,285.26 | 10,594,576.46 | -131.62% | 主要原因系(1)本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
减少相应减少当期所得税的计提;(2)本期
递延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对
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回预缴企
业所得税所致。 |
研发投入 | 18,419,389.87 | 19,452,626.37 | -5.31% | 无重大变化 |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36,411,318.50 | -36,799,909.14 | 1.06% | 无重大变化 |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133,721,352.95 | 2,207,233.18 | 5,958.32% | 主要原因系本期投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金额
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 -54,531,928.00 | 100.00% | 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公司承担了担保产生的
连带清偿义务,本期无此项支出所致。 |
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净增加额 | 98,150,964.00 | -89,636,974.61 | 209.50% | 主要原因系是随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变动所致。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本报告期 | | 上年同期 |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473,268,539.14 | 100% | 563,308,413.26 | 100% | -15.98% |
分行业 | | | | | |
建材行业 | 473,268,539.14 | 100.00% | 563,308,413.26 | 100.00% | -15.98% |
分产品 | | | | | |
装饰纸 | 218,277,845.03 | 46.12% | 258,385,126.24 | 45.87% | -15.52% |
浸渍纸 | 110,816,888.36 | 23.42% | 139,231,368.35 | 24.72% | -20.41% |
PVC 装饰材料 | 67,583,865.48 | 14.28% | 78,565,064.05 | 13.95% | -13.98% |
装饰纸饰面板 | 70,004,026.72 | 14.79% | 81,104,541.50 | 14.39% | -13.69% |
其他业务收入 | 6,585,913.55 | 1.39% | 6,022,313.12 | 1.07% | 9.36% |
分地区 | | | | | |
内销 | 396,727,985.39 | 83.83% | 482,687,388.12 | 85.69% | -17.81% |
外销 | 76,540,553.75 | 16.17% | 80,621,025.14 | 14.31% | -5.06%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
分行业 | | | | | | |
建材行业 | 473,268,539.14 | 388,346,322.18 | 17.94% | -15.98% | -10.51% | -5.03% |
分产品 | | | | | | |
装饰纸 | 218,277,845.03 | 168,867,573.86 | 22.64% | -15.52% | -7.31% | -6.85% |
浸渍纸 | 110,816,888.36 | 97,325,581.48 | 12.17% | -20.41% | -14.13% | -6.43% |
PVC 装饰材料 | 67,583,865.48 | 55,641,004.22 | 17.67% | -13.98% | -11.02% | -2.74% |
装饰纸饰面板 | 70,004,026.72 | 63,185,974.06 | 9.74% | -13.69% | -12.29% | -1.44% |
分地区 | | | | | | |
内销 | 396,727,985.39 | 326,146,735.93 | 17.79% | -17.81% | -12.28% | -5.18% |
外销 | 76,540,553.75 | 62,199,586.25 | 18.74% | -5.06% | 0.10% | -4.18%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投资收益 | 2,277,608.34 | 12.11% | 理财产品利息收入产生的投
资收益 | 理财产品利息收入会随资
金变化而变动 |
营业外收入 | 388,697.50 | 2.07% | 保险赔款及确认无法支付的
款项等 | 否 |
营业外支出 | 64,569.48 | 0.34% | 对外捐赠、罚款支出等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8,305,281.52 | -44.17% |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计提以及对银行担保
计提预计负债 |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
账随资产变化而变化,对
银行担保计提预计负债不
具可持续性 |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 上年末 |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
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
比例 | | |
货币资金 | 266,153,820.63 | 24.67% | 172,602,684.84 | 16.57% | 8.10% | 主要原因系本期投资理财产
品到期赎回所致。 |
应收账款 | 218,901,622.21 | 20.29% | 83,348,402.68 | 8.00% | 12.29% | 主要原因系公司按惯例于年
末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催收
清理,年初对信用良好的客
户继续给予较为宽松的信用
政策所致。 |
存货 | 114,520,275.47 | 10.61% | 123,225,782.45 | 11.83% | -1.22% | 无重大变化 |
投资性房地产 | 23,143,973.76 | 2.14% | 23,387,692.47 | 2.25% | -0.11% | 无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308,683,919.38 | 28.61% | 312,624,818.53 | 30.02% | -1.41% | 无重大变化 |
在建工程 | 8,025,723.68 | 0.74% | 11,442,765.10 | 1.10% | -0.36% | 主要原因系本期在建工程完
工转固定资产所致。 |
合同负债 | 5,242,448.73 | 0.49% | 9,246,507.61 | 0.89% | -0.40% | 主要原因系预收货款较期初
减少所致。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8,416,741.70 | 银行存款 553,890.65被冻结,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保函保证 200,000.00
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37,662,851.05元,使用受限。 |
固定资产 | 76,016,307.77 | 抵押担保 |
无形资产 | 31,683,604.09 | 抵押担保 |
合计 | 146,116,653.56 | |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
司
名
称 | 公
司
类
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帝
龙
新
材
料 | 子
公
司 | 三聚氰胺
装饰纸、
高性能装
饰板、装
饰材料印
花的生
产、销售
等 | 60,000,000.00 | 1,361,084,742.75 | 1,033,325,361.83 | 473,268,539.14 | 28,175,173.36 | 31,849,586.64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帝龙新材料的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贴面材料业务。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诉讼风险
北京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腾讯”)起诉天津点我、美生元及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一审判决天津点我向北京腾讯支付尚欠款项261,032,468.74元及违约金,美生元应对天津点我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应对美生元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依据相关规定,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应当同时具备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以及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结果。公司与全体下属各级控股子公司的所有资金往来均清晰记载,往来资金有偿使用、计算利息并定期开具发票,公司与美生元之间的资金往来并非财产混同行为。公司前期为支持文化娱乐业务发展,向美生元及其子公司提供了大量借款,至今仍有巨额资金未能收回,公司前期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公司为美生元向银行借款提供过担保,已本着诚信守法的原则向相关银行支付了巨额的连带清偿责任款;公司从未就美生元及其下属子公司银行借款以外的债务提供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公司与美生元之间的资金往来也从未造成美生元无法清偿案涉债务、严重侵害北京腾讯利益的结果,不符合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要件。
为证明上市公司与美生元财产独立,公司向一审法院提交了 2016年度至 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及公司与美生元往来款情况的专项报告,上述报告足以证明公司与美生元财产独立。但一审判决认为上述报告仅能初步证明美生元财务报表编制规范、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无法证明公司与美生元之间财产相互独立,不能达到公司的证明目的。公司认为深圳中院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不符合《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纪要》确定的此类案件“在审理案件时需要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进行综合判断,既谨慎使用、又当用则用”的精神实质。为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了上诉。
基于该案件的事实,经征求律师等专业人员意见,公司目前未就该案件计提相关损失和负债。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通过增强律师团队力量、组织律师和相关专家补充证据材料等积极进行了应对。目前,二审法院尚未做出判决,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调整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地板、家具、橱卫、门业、建筑工程等装饰装潢领域,产品的市场需求与国家行业政策导向密切相关。建筑装饰行业与政府的投资力度及国民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国民经济周期性波动、房地产行业调整等将影响到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进而影响收入和盈利能力的稳定。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及相关行业政策的变化情况,努力提升企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原纸、三聚氰胺等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原材料价格的显著变化将加大公司存货管理、采购管理及成本控制的难度,进而影响公司经营和盈利的稳定。公司将持续提升综合实力,努力保持行业龙头地位,通过与上下游建立和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努力保持经营和盈利稳定。
4、市场竞争的风险
装饰纸行业部分产品投资起点不高、同质化竞争明显,市场竞争激烈。装饰纸行业集中度偏低,未来行业整合、优胜劣汰会加速。公司将以持续的研发投入、技改投入、管理提升等夯实内功为基础,优化客户结构、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在行业集中度提升的过程中努力增大存量市场份额;努力提升市场敏感度和机制灵活度,通过准确判断和把握行业、产品的发展方向,抢占个性化定制和住宅精装修带来的增量市场。
5、国际形势变化对产品出口影响的风险
前期受国外疫情等影响,汇率变化、海运费上涨等对公司出口产品的毛利率产生了影响。当前国际形势不稳定因素增多,出口业务风险加大,公司将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持续关注形势变化情况,谨慎决策,做好风险应对。
6、其他风险
公司于 2021年 8月 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认定美生元 2016年至 2018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和应收账款,导致公司 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公司和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公司已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公司将在保持关键岗位人员稳定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投资者诉讼有关事宜。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28.83% | 2022年 05月
16日 | 2022年 05月
17日 |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2022-018)刊登于《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林凯 | 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 05月 16日 | |
刘宇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2年 05月 16日 | |
陈敏 | 监事会主席 | 被选举 | 2022年 05月 16日 | |
余晓霞 | 监事 | 被选举 | 2022年 05月 16日 | |
张海峰 | 监事 | 被选举 | 2022年 05月 16日 | |
王炳毅 | 总经理 | 聘任 | 2022年 05月 16日 | |
毛时法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 05月 16日 | 任期届满 |
徐民 | 监事会主席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 05月 16日 | 任期届满 |
杜雪芳 | 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 05月 16日 | 任期届满 |
陈智剑 | 副总经理 | 任期满离任 | 2022年 05月 16日 | 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职
务,仍担任公司董事长。 |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公司或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污
染物及
特征污
染物的
名称 | 排放方
式 | 排放
口数
量 | 排放口分布
情况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染
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
量 | 核定的排
放总量 | 超标排
放情况 |
帝龙新
材料 | 废水、
废气 | 废水经
污水站
处理后
纳管排
放;废
气收集
处理后
进排气
筒高空
达标排
放 | 13个 | 装饰纸 5
个、浸胶 3
个、包覆纸
1个、饰面
板 2个、锅
炉 1个、废
水排放口 1
个 | 化学需氧量
100mg/L、
氨氮
8mg/L、二
氧化硫 20
mg/Nm3、氮
氧化物
35mg/Nm3、
非甲烷总烃
25mg/Nm3 | 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
准 GB16297-
1996;锅炉大
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
GB13271-
2014;污水
综合排放标
准 GB8978-
1996 | 小于核
定的排
放总量 | 化学需氧
量 4.187
吨,氨氮
0.204吨,
二氧化硫
0.797吨,
氮氧化物
1.993吨、
VOCs62.21
吨 | 无 |
临沂帝
龙 | 废气 | 废气经
处理后
经 15米
排气筒
高空达
标排放 | 5个 | 浸渍纸 2
个、制胶 1
个、装饰纸
1个、燃气
锅炉 1个 | 二氧化硫
4.8mg/m3、
氮氧化物
70mg/m3;
VOCs
0.4mg/m3;非
甲烷总烃
12.71mg/m3 | 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
准
DB37/2801.4-
2017、
GB16297-
1996;锅炉
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
DB37/2374-
2017 | 小于核
定的排
放总量 | 二氧化硫
5.107t/a,
氮氧化物
6.12t/a,
VOCs
33t/a | 无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设立行政中心环安部,由部门经理统一负责管理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建立二级污水处理站,经过化
学沉淀和生化处理,达标纳管排放;车间废气科学收集,集中通过废气处理设施,利用生物法喷淋和RTO处理工艺有效
处理、达标排放,并安装废气在线监控,与环保部门联网,实时监控废气排放情况。同时公司制定了完善环保安全管理
和考核制度,各污染防治设施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定期巡查,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安全相关台账。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所有项目均进行环境评价并通过验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新版排污许可证的要求,
实行重点管理。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向当地环保部门登记备案,并定期开展预案演练。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公司编制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公司与第三方检测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按照要求开展
自行监测,并及时公开。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
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 | - | - | - | - | -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无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新上燃烧环保处理设施(RTO),淘汰了原有催化燃烧环保处理设施(RCO);同时改造了车间废气收集设施,提高了废气排放的处理效率和车间废气的收集效率。公司始终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三废”治理工作,实
施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清洁管理,不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完善环保管理体制并加强监督考核,
认真贯彻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坚持通过清洁生产等项目做到持续节能减排,从源头上减少和控制污染物的产生,
切实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为实现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在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坚持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
效益并重,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积极创建和谐的企业发展环境。
(1)股东和投资者权益保护
2019年 12月公司董事会改选后,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
体系、规范公司运作,按照监管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关于北京腾讯起诉公司、美
生元及天津点我合同纠纷一案,公司认为一审判决与事实不符,已及时提起上诉;公司通过增强律师团队力量、组织律
师和相关专家补充证据材料等积极进行应对,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关怀员工,重视员工权益保护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将人才战略作为企业发展的重点之一,尊重和依法维护员工的合法个人权益。公司不断改进人
事管理制度,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置竞
争机制,选择符合岗位胜任条件、具备实干精神的各层次人才,持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持续进行人才培育,
通过持续的内外部结合的方式开展员工发展与深造计划,提升员工素质、能力,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增加企业凝
聚力。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关注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持续改善
员工工作环境。公司在员工通勤、住宿、用餐等方面努力为员工提供便利,根据企业发展水平适时进行调整,持续提升
员工的满意度。公司关注员工生活,在员工遇到困难之际会及时提供帮助,公司工会定期慰问员工及家属,让员工感受
到集体的关怀和温暖,共同构建和谐企业氛围。
(3)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关系权益保护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秉承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构建和发展与供应商、客户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注重与
各相关方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构筑信任与合作的平台,切实履行公司对供应商、客户和债权人的社会责任。公司与供应
商和客户合同履约良好,各方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了应有的保护,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促进了公司平稳、可持续发展。
(4)环境保护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实施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清洁管理,努力实现绿色发展,不断完善环保制度并
加强监督考核,认真贯彻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深入贯彻清洁能源、节能减排、环境和谐的发展理念。
(5)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
公司严格履行纳税人义务,依法合规纳税。公司与注册地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队保持着持续的沟通互动,努力创
造良好的公共关系。公司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创造条件为社会残疾人士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公司坚持每年向慈善
机构进行捐赠,为社会慈善事业做出贡献。
公司报告期内暂未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 余海峰、苏
州聚力互盈
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
伙)、火凤天
翔科技(北
京)有限公
司 | 股份限售
承诺 | 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向其
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在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时解除限售:①自股
份上市之日起满 36个月;②上市
公司委托的审计机构在盈利预测补
偿期满后就标的公司出具减值测试
专项报告;③按《现金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履行完毕相关
利润补偿义务(如有)。 | 2015年
12月 18
日 | | 余海峰尚未完成利
润补偿义务,其持
有的 116,436,363
股股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已被司法拍卖
并完成过户。苏州
聚力互盈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尚未完成利润补偿
义务,其所持全部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尚未解除限售。火
凤天翔科技(北
京)有限公司尚未
完成利润补偿义
务,其持有的全部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已被司法拍卖并完
成过户。 |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 余海峰、苏
州聚力互盈
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
伙)、火凤天
翔科技(北
京)有限公
司、天津乐
橙企业管理
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
伙) | 业绩承诺
及补偿安
排 | 美生元在 2015年度、2016年度、
2017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美生元因
股份支付而产生的损益[包括:A.
美生元已实施管理层激励确认的股
份支付费用;B.美生元对火凤天
翔、杭州哲信的股份支付处理产生
的无形资产摊销,即利润补偿期间
每年摊销金额 433.33万元])分别
不低于人民币 18,000万元、人民币
32,000万元、人民币 46,800万元。
如未能完成,需按《现金及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利
润补偿义务。 | 2015年
12月 18
日 | | 超期未履行 |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 天津紫田企
业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 规范关联
交易的承
诺 | 在本次交易后不会占用标的公司的
资金或要求其为承诺人及承诺人下
属企业提供担保,否则,应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 2015年
12月 18
日 | | 履行完毕 |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 杭州哲信信
息技术有限
公司;火凤天
翔科技(北
京)有限公
司;霍尔果斯
水泽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 | 规范关联
交易的承
诺 |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本公司/本
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包括美生元在
内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公司
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
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
易,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遵循市
场化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包括回避表 | 2015年
12月 18
日 | | 苏州聚力互盈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2019年占用
美生元合并报表范
围内控股子公司资
金 900万元。其他
承诺方已不再是公
司的关联方,本项
承诺已履行完毕。 |
| 伙)
;宁波杰宇涛
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
限合伙);深
圳前海盛世
融金投资企
业(有限合
伙);苏州聚
力互盈投资
管理中心
(有限合
伙);天津乐
橙企业管理
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
伙);余海峰;
袁隽
;肇珊;周团章 | | 决等合法程序,不通过关联关系谋
求特殊的利益,不会进行任何有损
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
易。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及本人/本
公司/本企业的关联企业将不以任
何 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
其包括美生元在内的合并报表范围
内各级控股公司的资金、资产,亦
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包括美生元在
内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公司
为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及本人/本公
司/
本企业的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
失的,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依法
作出赔偿。 | | | |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 余海峰 | 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
诺 | 本人在上市公司(包括上市公司、
美生元及下属子公司,以下同)任
职期间及本人自取得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的股份后,除通过上市公司
工作之外,不拥有、管理、控制、
投资、从事其他任何与上市公司所
从事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任何业务或
项目,亦不参与拥有、管理、控
制、投资其他任何与上市公司从事
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任何业务或项
目,亦不谋求通过与任何第三人合
资、合作、联营或采取租赁经营、
承包经营、委托管理、顾问等方式
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竞
争的业务。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
的,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上市公
司的竞争:A、停止经营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B、将相
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来经
营;C、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
关联的第三方;或采取其他经上市
公司认可的必要措施予以纠正;同
时本人同意违反本承诺所得收入全
部收归上市公司或美生元所有。 | 2015年
12月 18
日 | | |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 苏州聚力互
盈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
合伙)、天津
乐橙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
合伙) | 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
诺 | 本企业自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的股份后,不拥有、管理、控制、
投资、从事其他任何与上市公司所
从事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任何业务或
项目,亦不参与拥有、管理、控
制、投资其他任何与上市公司从事
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项目,亦
不谋求通过与任何第三人合资、合
作、联营或采取租赁经营、承包经
营、委托管理、顾问等方式直接或
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业
务。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的,将
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上市公司的竞
争:A、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业务;B、将相竞争的 | 2015年
12月 18
日 | | |
| | | 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来经营;C、
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
三方;或采取其他经上市公司认可
的必要措施予以纠正;同时本企业
同意违反本承诺所得收入全部收归
上市公司或美生元所有。 | | | |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 公司股东浙
江帝龙控股
有限公司、
姜飞雄、姜
祖功、姜丽
琴 | 避免同业
竞争方面
的承诺 | 公司股东浙江帝龙控股有限公司、
姜飞雄、姜祖功、姜丽琴在公司上
市前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函》。 | 2007年
10月 25
日 | | 正常履行中 |
其他对公
司中小股
东所作承
诺 | 姜超阳;姜飞
雄;姜丽琴;姜
筱雯;姜祖功;
浙江帝龙控
股有限公司 | 股东一致
行动承诺 | 公司股东姜飞雄、姜祖功、姜丽
琴、姜筱雯、姜超阳及浙江帝龙控
股有限公司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
议书》。 | 2016年
05月 12
日 | 2018年
05月 12
日 | 承诺到期,根据相
关规定,目前姜飞
雄、卜静静、姜祖
功、姜丽琴、姜筱
雯及帝龙控股仍互
为一致行动人。 |
承诺是否
按时履行 | 否 | | | | | |
如承诺超
期未履行
完毕的,
应当详细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及下一步
的工作计
划 | 1、公司于 2019年 4月 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对公司及美生元 2017年度业绩进行了更正。本次更正后,美生元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累计净利润(扣除美生元因股份支
付而产生的损益)不足承诺净利润数,未完成业绩承诺。公司前期要求相关净利润承诺方进行履行业绩补偿
义务,相关净利润承诺方未予反馈。公司前期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了
仲裁申请,请求裁决余海峰、天津乐橙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聚力互盈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聚力互盈")、火凤天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仲裁庭认为基于现
有证据材料公司主张被申请人方承担利润补偿义务的条件未成就,裁决驳回公司的全部仲裁请求。2021年 8
月 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美生元 2016
年度、2017年度存在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的情况,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进行追溯调整并经注
册会计师鉴证后,净利润承诺方应补偿金额为 1,198,763,507.74元,按照股份方式补偿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为
121,087,223股,同时需将应补偿股份在补偿前累计获得的现金分红 20,584,827.91元一并补偿给公司。公司通
过拨打电话、发送短信、发送电子邮件、寄送书面通知等方式尝试联系上述净利润承诺方、向其发送要求履
行补偿义务的通知,但未能联系上上述净利润承诺方,寄送的书面通知均被退回。鉴于以上情况,公司于
2021年 10月 27日在中国商报上公告了要求上述净利润方履行补偿义务的通知,同时要求上述净利润承诺方
自通知登报公告之日起 30日内联系公司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至公司要求上述净利润承诺方联系公司
的期限届满,上述净利润承诺方均未与公司联系。公司会持续寻找净利润承诺方的财产线索,如后期发现具
备执行条件的财产线索,公司将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余海峰持有的 116,436,363股公司股票已被司法
拍卖并完成过户;其目前仍持有的 14,000,000股公司股票已全部被质押和司法冻结。火凤天翔科技(北京)
有限公司所持的 20,606,060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0年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聚力互盈持有的 28,195,959股公
司股票中已被质押 28,190,000股、司法冻结 10,000,000股。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能否获得净利润承诺方按照
《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应补偿的股份或从业绩承诺方获得其他补偿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深圳证券
交易所已对余海峰、天津乐橙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聚力互盈、火凤天翔科技(北京)有限公
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2、余海峰、聚力互盈、宁波启亚天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存在未履行其公开作出的增持公司股份承诺
的情况,公司在前期的年度报告中对有关内容进行过详细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余海峰、聚力互盈、宁
波启亚天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 | | | |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
会对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1.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详细情况
公司认为无须对北京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起诉天津点我、美生元和公司的诉讼事项(诉讼标的为 26,413.05万元
本金及违约金)计提相关损失。由于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的影响,年审会计师对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
见。上述事项在 2021年仍未解决。
2、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进展情况
基于该案件的事实,经征求律师等专业人员意见,公司认为与美生元之间不存在财产混同,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公司不应对美生元在本案的涉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已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了上诉并获得受理,已通过增强律
师团队力量、组织律师和相关专家补充证据材料等积极进行了应对,目前未对该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
该案件二审尚未判决,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案件进展情况,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取在二审取得公平、公正的判决
结果,尽快消除保留事项及其影响。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
情况 | 涉案金额
(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
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
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北京腾讯文化传
媒有限公司起诉
公司、美生元及
天津点我合同纠
纷一案 | 26,413.05 | 否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
民法院已做出一审判
决。公司认为一审判
决认定事实错误,已
提起上诉,坚决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 一审判决天津点我应于本判决生效
之日起十日内向北京腾讯支付尚欠
款项 26,103.25万元及违约金;美生
元应对天津点我的上述债务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聚力文化应对美生元
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
司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已
提起上诉;基于该案件的事实,经
征求律师等专业人员意见,公司未
就该案件计提预计负债。 | 公司认为一
审判决认定
事实错误,
已提起上
诉,目前二
审尚未出具
判决结果。 | 2020年 10月
23日 |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
告》(2020-066)刊登于《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石嘴山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银川分
行起诉苏州齐思
妙想及公司、余
海峰金融借款纠
纷一案 | 3,000 | 自 2020年 6月 18
日起,公司不再
将北京帝龙文化
纳入合并范围,
并根据估计的可
能承担的损失、
依据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计提了
预计负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
人民法院已做出二审
判决。 | 一审判决苏州齐思妙想于本判决生
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石嘴山银行银
川分行借款本金 3000万元及利息;
聚力文化、余海峰对上述债务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聚力文化、余海峰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苏州
齐思妙想信息追偿;驳回石嘴山银
行银川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审
判决维持原判。该诉讼事项不会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
影响。 | 已出具二审
判决,目前
尚未执行。 | 2022年 07月
06日 |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
告》(2022-022)刊登于《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
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聚力文化仲裁案件 | 2,183.53 | 否 | 已出具仲裁结果 | 裁决对方向公司支付 1941.02
万元及违约金、律师费、利
息。 | 尚未执行到款项。 | | |
帝龙新材料诉讼事项 | 2,678.41 | 否 | 已出具判决并生效 | 判决对方支付诉讼所涉款
项。 | 已通过强制执行回款 139.67
万元。 | | |
帝龙新材料其他纠纷 | 388.61 | 否 | 合计 8.88万元的两
项诉讼已胜诉;
182.33万元的一项
诉讼已调解。 | 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业绩
产生重大影响 | 合计 8.88万元的两项诉讼
已胜诉,目前在执行过程
中;182.33万元的一项诉讼
已调解,对方履行中。 | | |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