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宁波联合(600051):宁波联合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宁波联合:宁波联合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051 公司简称:宁波联合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李水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庆慈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董庆慈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及其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一)可能面对的风险”的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务、房地产业务、批发业务。 分别概述如下: 1、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务 全资子公司热电公司拥有4炉4机的生产规模,总装机容量45MW,供热能力约400T/h。供电区域覆盖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区域,拥有110KV变电所一座及10KV供电线路60公里;供热范围覆盖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区域、青峙化工区及江南出口加工区等周边区域,热网管线长72公里,热用户逾100家。其水煤浆分公司主要从事水煤浆的制造、受托加工及销售业务。 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的冲击以及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区域经济承压下行,用能需求增长乏力。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做好环保设施升级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是本业务持续发展的基础。坚持“保存量、拓增量”的经营方针,充分挖掘市场潜能;合理调节运行方式,充分发挥设备性能;深化售电业务板块建设,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是本业务持续发展的关键。 2、房地产业务 公司的房地产业务主要包括传统住宅、文化旅游地产和特色商业地产。传统住宅开发主要在宁波、苍南和龙港等地;文化旅游地产开发主要在嵊泗和苍南,分别为以嵊泗天悦湾景区为依托的海滨度假村海景公寓,和以苍南马站镇雾城渔寮沙滩景区为依托的半山半岛旅游综合体;特色商业地产包括梁祝天地休闲广场项目和苍南瑞和家园的商业综合体项目。公司作为区域性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宁波、苍南、龙港、嵊泗等地具有丰富的开发经验,形成了独特的竞争优势。公司在宁波曾开发的天一家园、天水家园、天合家园、逸家园等项目,均具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但目前受到外来大型龙头房地产企业的市场挤压,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本土中小型房地产企业的整体市场占有率逐年下降;公司在苍南县和龙港市开发的怡和城市家园、天和家园、瑞和家园、银和望府、新天和家园、天和景园等“和”系列住宅项目,引领了当地房地产发展,整体开发规模位居当地房地产企业前列,成为当地的行业标杆。 报告期内,房地产行业“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定位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未变。受2021年年中以后疫情及持续趋紧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等因素影响,房地产市场形势渐陷低迷。2022年上半年全国各地房地产政策层面逐步回暖,先后出台了增贷、降息、放松限购等措施;尤其二季度,房地产调控政策松绑力度增大,信贷更加宽松,土地市场逐渐启稳,房地产市场总体渐趋平稳。但市场需求端尚未见明显回暖,公司新投项目的销售受到一定影响。公司将继续积极关注房地产市场动态变化,合理安排建设周期,适时调控销售节奏,努力降低存量资产,不断巩固并提高公司房地产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3、批发业务 公司的批发业务主要是子公司进出口公司的进出口贸易,其经营模式是自营并为中小企业提供通关、退税、外汇、物流、信保等外贸综合服务和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其进出口商品主要包括煤炭、纸张、化工产品、服装、纺织品等,业绩主要来自自营的买卖差价及提供综合服务的买卖净额或所赚取的服务佣金。 报告期内,新冠肺炎疫情和国际环境更趋严峻复杂,外贸企业仍面临一些不稳定不确定因素。 子公司进出口公司继续利用品牌、服务和政策优势稳定老客户;积极参加网上贸易展会拓展新市场;通过出口信保业务减少收汇风险;在控制经营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拓展进口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均未发生重要变化。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务 (1)区域优势。全资子公司热电公司的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务在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区域具有相对垄断的竞争优势,且拥有多年的区域电网、热网经营管理经验。报告期内,该公司秉承“保存量、拓增量”的经营方针,认真研判政策动态,优化产能布局;推进电网、热网技改升级,降低两网损耗,提升运行经济性。截至本报告期末,区域竞争优势保持稳固。 (2)设备优势。全资子公司热电公司现有的3台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7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台12MW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6MW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和 1 台 15MW 高温高压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均已按照环保政策要求完成了脱硫、脱硝、低氮燃烧和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其整体经济效能和环保排放优势明显,电、热供应的保障与灵活调度能力显著提高。 2、房地产业务 (1)扎实的内部管理和稳健的经营风格。本报告期,公司继续强化对各房地产项目在前期定位、设计优化、成本管理、市场营销、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等方面的管控力度。与此同时,通过加大市场调研,进行项目前期科学定位;通过以目标成本为纲,进行限额设计、限额采购全过程的项目成本动态管理;通过市场有效宣传推广,尤其是与销售代理公司及各类创新型营销平台的合作,拓宽营销渠道,加大营销力度;通过落实现场施工质量管理办法,尤其是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项目的施工质量状况实施巡检,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上述一系列举措,使公司房地产业务的内部管理更为扎实,管控能力不断提高。历年来公司秉承稳健经营的理念,合理使用资金杠杆,使公司在面对剧烈的行业波动和政策调控时能保持平稳发展的局面。 (2)优质的项目资源。公司现有储备或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具有资源或区位优势。公司嵊泗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紧邻天悦湾景区2.8公里长的南向天然沙滩,具有一线海景优势;位于苍南和龙港的房地产项目均坐落于当地城市发展的新区或优质旅游景区,该等区域的发展和住房需求具有较大潜能,位于苍南的马站镇雾城半山半岛旅游综合体项目,地处苍南县政府重点打造的滨海旅游基地,拥有良好的山海景观资源。 (3)优秀的经管团队。公司已从事多年房地产开发经营,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房地产开发和运作经验,拥有一支敬业、精业且较为稳定的专业人员队伍和经验丰富的经营管理团队。 (4)优良的品牌效应。历年来,公司在宁波、嵊泗及苍南、龙港等地所开发建设的各个楼盘均以良好的工程和居住品质受到广大业主的认可,打造了公司在开发项目当地的品牌效应。 3、批发业务 本报告期,子公司进出口公司进一步优化内控制度及其流程设计,在业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拓展相关业务,共实现出口额9,479万美元,进口额3,409万美元,继续保持浙江省外贸综合服务示范企业的地位。 本报告期,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88,272万元,较上年减少14.9%,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进出口公司进口煤炭销售收入减少;营业利润 13,947 万元,较上年增加 141.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595 万元,较上年增加 44.9%,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所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上升致使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务 本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热电公司完成发电量13,286万度,比上年同期减少24.1%;完成区内售电量15,801万度,比上年同期增长1.3%;完成售热量69万吨,比上年同期减少22.5%;实现营业收入38,26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9%;净利润4,3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5%。 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多轮冲击和宏观经济下滑的影响,区域经济承压下行,用户产能缩减,用热需求大幅减少,区域用电需求也增长乏力。受此影响,热电公司设备产能无法有效释放,发电量联动减少,是导致报告期各项生产指标下滑的原因;报告期内,受煤炭价格上涨推动,汽价及水煤浆售价联动上涨,是营业收入增长的主因;滨江新城热网搬迁补偿增厚了公司报告期利润。 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热电公司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内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推进双预防体系建设,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做好环保排放监管与环保设施运维管理,确保达标排放;根据市场负荷情况,做好生产运行方式的精细、动态调整,发挥设备效能;落实热网、电网的技改升级,推进各项节能改造;进一步加强企业人才梯队建设;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 2、房地产业务 本报告期,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销售收入2.0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7.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温州银和公司和子公司和晟公司商品房销售收入增加。报告期内施工总建筑面积51万平方米,其中苍南县灵溪镇江南新区B-24地块和欣丽园项目新开工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子公司温州银联公司、子公司温州银和公司、子公司温州和晟公司、子公司龙港和立公司和合营公司温州和欣公司按计划有序推进各公司项目的工程建设和各项经营工作。 截至本报告期末:子公司温州银联公司天和家园二期签约面积 6.46 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7.53万平方米);瑞和家园(住宅及住宅底商)签约面积11.45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11.46万平方米);瑞和家园(商业)签约面积0.42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1.64万平方米)。子公司温州银和公司银和望府签约面积7.88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7.89万平方米);银和新天和家园一期签约面积7.75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7.78万平方米);银和新天和家园二期签约面积5.57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5.68万平方米);泰和云栖项目工程建设局部主体结构结顶并已顺利开盘预售,签约面积0.50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2.24万平方米)。子公司温州和晟公司的雾城半山半岛旅游综合体一期、二期和三期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其中:一期项目的度假公馆完成竣工验收;二期酒店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并试运行;三期一、二、三标段项目逐步工程收尾并陆续准备各项报验工作,一、三期商品房签约面积 0.26 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1.77万平方米)。子公司龙港和立公司的天和景园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局部主体结构结顶,签约面积0.32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2.07万平方米)。合营公司温州和欣公司完成和欣丽园项目的前期报建工作,顺利开工后已完成项目桩基工程施工。 (2)全资子公司嵊泗公司继续做好天悦湾滨海度假村A区的商品房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截至本报告期末,天悦湾滨海度假村A 区商品房签约面积3.49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5.03万平方米)。为优化经营结构,降低运营成本,自2022年7月1日起,公司将位于浙江省嵊泗县天悦湾滨海度假区的安梵酒店及配套别墅等资产整体出租,租赁期间公司不再自营上述酒店业务。 (3)全资子公司梁祝公司继续做好逸家园一、二期住宅及住宅底商的尾房销售工作。截至本报告期末,一期住宅及住宅底商签约面积6.30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6.41万平方米);二期住宅及住宅底商签约面积8.66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9.18万平方米)。为优化经营结构,降低运营成本,自2022年1月起,梁祝公司将梁祝文化园资产进行了整体出租,租赁期内梁祝公司不再自营梁祝文化园景区经营业务。 (4)全资子公司建设开发公司所持有的位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开发区域的存量土地,其开发的前期工作仍努力推进之中。此外,存量房产的处置工作仍继续推进。 3、批发业务 本报告期,子公司进出口公司完成出口额9,479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3%;进口额3,409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7.8%,主要系煤炭进口量减少所致。报告期内,子公司进出口公司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努力减少新冠疫情国际形势对本业务的不利影响。本报告期的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幅为48.7%,主要系煤炭进口量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减少主要系子公司进出口公司进口煤炭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减少主要系子公司进出口公司进口煤炭销售收入减少,其成本相应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减少主要系子公司温州和晟公司和龙港和立公司上年同期支付的广告宣传策划费较多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减少主要系子公司温州和晟公司上年同期其温德姆酒店的开办费较多。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减少主要系利息收入增加所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温州和晟公司应计对合营公司温州和欣公司财务资助借款利息。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子公司进出口公司预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子公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子公司进出口公司上期归还贸易融资款较多,及子公司温州银和公司分配股利减少共同影响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其他业务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租赁业务利润减少所致; 2、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共同减少所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温州和晟公司和龙港和立公司上年同期支付的广告宣传策划费较多,以及子公司温州和晟公司上年同期支付的开办费较多共同影响所致; 3、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子公司进出口公司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补助增加所致;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票市值增加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其他应收款所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所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增加; 6、资产减值损失系本报告期期初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价值于本报告期又得以恢复所致; 7、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全资子公司热电公司确认热力管网搬迁补偿收益所致; 8、营业外净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子公司温州和晟公司代理商违约赔款增加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公司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主要源自于公司期末持有的“中科三环”(000970)股票。公司期末持有该公司股份数量 625 万股,其中期初股份数量为 500 万股,期初账面价值8,025万元,期初收盘价16.05元,本期购入股份数量125万股,购入股份初始投资成本832万元,期末收盘价18.78元,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2,881万元,占本期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比例为93.1%,占本期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20.5%。该项变动致使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其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均上升,进而对本期利润增加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其他说明 (1)货币资金减少主要系子公司温州和晟公司、温州银和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龙港和立公司房地产项目建设工程款支付和子公司进出口公司预付采购款增加共同影响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末所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上升所致。 (3)应收票据增加主要系全资子公司热电公司期末持有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4)预付款项增加主要系子公司进出口公司预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5)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系子公司温州和晟公司向合营公司温州和欣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借款增加所致。 (6)长期股权投资增加主要系子公司温州和晟公司支付合营公司温州和欣公司投资款所致。 (7)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增加主要系全资子公司热电公司受让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8)在建工程增加主要系全资子公司热电公司招宝山大桥北仑侧接线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按其进度投入所致。 (9)无形资产减少主要系全资子公司梁祝公司部分自用土地转为出租所致。 (10)短期借款增加主要系子公司进出口公司贸易融资增加所致。 (11)预收款项减少主要系全资子公司梁祝公司和子公司温州银联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温州和茂公司确认跨期租金及物业费共同影响所致。 (12)长期借款增加主要系子公司温州银和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龙港和立公司房地产开发抵押借款增加,和子公司温州和晟公司装修抵押借款增加共同影响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891,295.18(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1%。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放在境外的资产均系子公司存放在香港的货币资金。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仅子公司主要资产存在被抵押、必须具备一定条件才能实现的受限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该等资产的占有和收益未受到限制,只是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按揭等保证金需在履行了相关义务后方能自由使用;银行融资抵押的存货、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需在还清了相应贷款后方能自由处置,子公司部分主要资产的此等受限,乃子公司业务之常态,诚然,公司及子公司将一如既往地关注主要资产受限情况,切实履行相关义务,确保子公司对上述资产享有所有权。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19,043万元,比期初增加11,020万元,增幅137.4%。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17、长期股权投资”相关内容。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①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报告期内申购取得的160股,每股成本19.25元,期末收盘价27.72元。 ②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报告期内卖出申购取得的新股产生的投资收益总额元35,929.14元。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主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公司本报告期处置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4)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的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经营业绩同比出现大幅波动的子公司情况及变动原因分析 1)子公司温州银联公司净利润增加主要系子公司温州银和公司新天和家园一、二期商铺和车位于本期集中交付所致。 2)子公司嵊泗公司减亏主要系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共同减少所致。 3)子公司进出口公司净利润减少主要系进口煤炭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4)全资子公司梁祝公司净利润减少主要系商品房及车位销售量减少所致。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务:1)政策风险:国家对热电联产项目的新建及改造升级,均有严格的限制与要求,这对本业务的产能扩张和发展壮大形成了制约;本业务的发展同区域产业的规划和发展紧密相关,产业政策的变化或调整,将在影响供应区域电热需求的同时,联动影响本业务的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为此,公司将实时关注宏观政策变化,跟进区域产业动态,全面做好与防范和化解政策风险相关的各项工作。2)环保风险:在国家环保政策严格监管的新常态下,公司的环保投入及其运营维护成本会随之增加,从而影响到本业务的获利能力。公司将继续做好污染物超低排放等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继续做好碳排放交易等环保政策的跟踪与应对,积极落实环保基建和节能改造工作。3)电价风险:随着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售电业务日渐放开,供应区域售电市场的价格竞争日趋激烈,同时,电价的市场化及用户议价能力的提高,均会对公司电力业务的收入和获利产生不利影响。4)市场风险: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的多变,势必给公司电、热用户的生产经营带来诸多不确定性,从而引起其电、热需求的波动,进而影响到本业务的稳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电、热用户的生产动态,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力求营造合作共赢局面,确保存量市场的稳定。在此基础上,挖掘和开发潜在市场,积极拓展新用户,同时根据区域发展规划完善和优化业务布局。5)技术风险:目前,全资子公司热电公司的生产设备及输送管网均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能效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因此,本业务所面临的主要技术风险是技术替代风险。公司将持续密切地关注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的更新和取代情况,与时俱进地做好本业务的技术改造与升级工作,确保热电生产和供应技术的先进性。 2、房地产业务:1)政策风险:国家层面的调控政策以及地方层面的调控措施均会对房地产行业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将加强对国家宏观政策及地方性房地产政策的研究,因势利导,前瞻性地根据政策的变化调整房地产开发节奏和销售策略,加速回笼资金,最大程度地降低政策变化对公司房地产业务的经营管理和未来发展所造成的不利影响。2)经营风险:随着房地产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公司取得开发土地的难度不断加大,使得公司保持和提高房地产业务盈利规模面临挑战,同时,房地产宏观形势的波动,也对购房者的心理预期和交易行为产生强化效应,对公司把握拿地、开发和推盘时点的能力带来挑战。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和地方的房地产政策变化及其趋势,把握好项目开发节奏,尽力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盈利水平。此外,公司已从单一的传统住宅开发转向住宅、文化旅游地产、特色商业地产等多业态发展,对公司在房地产策划、开发、销售、招商、运营等方面的要求不断提高。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不断增强房地产项目的投资把控能力、营销策划能力和营运盈利能力,提高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水平和获利水平,确保经营目标的实现。3)财务风险: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一旦市场转冷,以及银行信贷政策的趋紧,均会对公司房地产业务的拓展和现有项目的开发造成困难,而文化旅游地产项目和特色商业地产项目占用资金较多、投资回收期较长,增加了公司房地产开发资金有效供给的难度。公司将稳步加快项目开发节奏,加速售房资金回笼;努力创新商业地产的盈利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探索合作投资开发模式,降低资金周转压力,同时加强与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积极尝试多元化的融资方式,以满足现有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和房地产业务土地储备的资金需求,努力防范财务风险。 3、批发业务:1)经营风险。新冠肺炎疫情和国际环境更趋严峻复杂,加大了公司进出口业务的经营风险;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外贸新业态,也使传统外贸发展压力进一步增大。公司将借助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的优势,强化服务,稳健经营谋求新发展。2)汇率风险。人民币汇率波动,将对公司进出口业务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对此,公司将从经营目标和整体业务布局出发,不断完善汇率风险管理制度,加强汇率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并选择有利的币种和结算方式,通过运用衍生金融工具等措施,提升规避汇率风险的能力。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注2]: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关于追加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李水荣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王维和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李彩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沈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翁国民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郑磊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陈文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李金方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叶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注3]: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参资公司之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2022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变动原因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换届。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2年宁波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甬环发[2022]21号),全资子公司热电公司被确定为2022年宁波市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该公司主要排放物为锅炉烟气,具体污染物包括烟尘、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方式为大气排放,现有排放口2个,均分布于锅炉后部。自2020年1月1日始,该公司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为《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7-2018)表 1“燃煤发电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之 I 阶段标准,即:烟尘≤10mg/m3、氮氧化物≤50mg/m3、二氧化硫≤35mg/m3。本报告期,实际排放水平均未超过排放限值,其实际排放均值为:烟尘1.65mg/m3、氮氧化物34.71mg/m3、二氧化硫8.55mg/m3。 本报告期核定许可排放总量为:烟尘20吨、氮氧化物200吨、二氧化硫140吨;本报告期实际排放总量为:烟尘1.82吨、氮氧化物39.96吨、二氧化硫9.87吨。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全资子公司热电公司已全面建成并投运污染物治理设施和污染物排放监测管理系统。污染物治理设施主要包括:静电及布袋烟尘处理装置、非催化还原法脱氮氧化物处理装置、催化还原法脱氮氧化物处理装置和氨法脱硫除尘超低排放装置。污染物治理设施的运行效果,即污染物排放值,已实现实时在线监测,并与环保监测系统联网,接受实时监督。报告期内,该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值均小于其所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7-2018)表 1“燃煤发电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之 I 阶段标准所要求的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政府排污许可制规定,未发生因超标排放而被处罚的情况。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未发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热电公司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完成了《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并已向政府环保部门备案,同时,认真做好环保工作部署,严格控制环保排放数据,积极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全面提升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能力。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热电公司根据环境保护有关制度规定,对各项环保排放指标开展自行监测,并在此基础上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各项环保排放数据开展24小时的在线监测、定期人工监测和在线监控仪表对比检测,确保达标排放。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3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水煤浆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因煤炭价格上涨,同意将自2021年7月至2024年6月期间子公司热电公司与逸盛石化的水煤浆日常关联交易年供货金额,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基础上追加1.5亿元人民币,至每年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 上述事项已经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请见2022年3月10日、2022年3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 本报告期内,热电公司与逸盛石化发生的水煤浆关联交易金额为89,654,497.50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16.15%。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