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莱克(300382):斯莱克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斯莱克:斯莱克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证券代码:300382 证券简称:斯莱克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八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46,116,740股 2、发行价格:18.16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837,479,998.40元 4、募集资金净额:821,761,963.74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 46,116,740股,将于 2022年 8月 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录 目录................................................................ 3 释义................................................................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公司基本情况 ..................................................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5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6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6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6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6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6 第三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27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 27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28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28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 29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32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32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 32 三、审计验资机构 ................................................. 32 第五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33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33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3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35 一、备查文件 ..................................................... 35 二、查阅地点、时间 ............................................... 35 释义 在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于 2021年 8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设立本次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对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上市地点、滚存利润的安排、发行决议有效期、募集资金投向等事项作出了决议。 发行人于 2021年 9月 8日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 2022年 9月 7日止。 发行人于 2022年 1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22年 2月 11日,发行人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发行人于 2022年 5月 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发行人于 2022年 5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发行人于 2022年 7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 70%,授权公司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2年 6月 8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年 7月 20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9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注册日期为 2022年 7月 15日,有效期 12个月。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简述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在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2年8月1日(T-3日)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向《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里的所有投资者发出《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等附件,邀请其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其中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7家,证券公司19家,保险机构6家,其他投资者69家,以及截至2022年7月20日收市后发行人前20大股东(已剔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董监高、员工持股计划、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未剔除重复机构),合并共计141家投资者。 除上述141家投资者外,2022年7月22日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后至2022年8月3日内(T日前一个自然日)新增22家意向认购投资者,在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向上述22家新增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书。上述新增投资者不属于发行人和安信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新增认购意向投资者名单具体如下: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中发出的附有《申购报价单》的《认购邀请书》合法、有效。本次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对认购邀请书发送范围的要求。 (2)申购报价情况 2022年 8月 4日(T日)上午 9:00至 12:00,在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 23名认购对象回复的《申购报价单》,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其申购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其余 22名认购对象(其中 4名认购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 2名认购对象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并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22名认购对象的报价均符合《认购邀请书》要求,均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 16.18元/股-20.20元/股。 此外,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提交了除《申购报价单》外的其他申购附件,因其未在报价时间内提交《申购报价单》,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申购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定价配售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8.16元/股,申购价格在 18.16元/股及以上的 18名认购对象确定为获配发行对象,申购价格在 18.16元/股以上的 14名认购对象的有效申购全部获得配售,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型投资账户、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积极成长型投资账户及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报价均为18.16元/股,按照“申购金额优先、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并结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上限,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型投资账户的有效申购全部获得配售,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积极成长型投资账户有效申购金额 2,500.00万元,部分获得配售,获配股数为 924,018股,获配金额为 16,780,166.88元,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未能获得配售。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46,116,74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837,479,998.40元。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时间为:2022年 8月 4日(T日)。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46,116,740股。 (六)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2年 8月 2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2022年 7月 5日至 2022年 8月 1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 16.17元/股,本次发行底价为 16.17元/股。其中,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和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8.16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12.31%。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837,479,998.4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 15,718,034.6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21,761,963.74元。 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构成如下: 单位:元
发行人和安信证券于 2022年 8月 5日向 18名发行对象发出《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下称“《缴款通知书》”)。 2022年 8月 9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验资报告》(苏公W[2022]B090号)。经审验,截至 2022年 8月 9日 12时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深圳湾支行 4000027729200243401账户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人民币捌亿叁仟柒佰肆拾柒万玖仟玖佰玖拾捌元肆角 (¥837,479,998.40元)。 2022年 8月 9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安信证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2022年 8月 10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公 W[2022]B091号),经审验,截至 2022年 8月 9日止,发行人实际向李怡名、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18名投资者发行 46,116,740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发行价格为 18.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7,479,998.4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5,718,034.6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821,761,963.74元(大写:捌亿贰仟壹佰柒拾陆万壹仟玖佰陆拾叁元柒角肆分),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46,116,74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775,645,223.74元。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斯莱克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 46,116,740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 2022年 8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十一)发行对象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李怡名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购报价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和安信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终出资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出资方均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其他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申购报价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中 UBS AG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李怡名、张建飞、李裕婷、王建华、苏莹、张鹏为自然人投资者,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般企业法人,前述投资者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主体,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财通基金优盛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合富 8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 5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安吉 13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全盈象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尚鼎 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永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安吉 10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光大银行—玉泉55号、财通基金安吉 9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多彩象定增量化对冲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苏豪多元均衡 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点赢 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尚鼎 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 3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 3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 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安鑫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丰利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盈泰定增量化对冲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西湖大学定增量化对冲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 2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建兴定增量化对冲 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征程 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 2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永铭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 3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 1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 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3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 3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佳胜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中航盈风 1号定增量化对冲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丰硕定增量化对冲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 5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 3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东泰前锦定增量化对冲 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 3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隐定增量化对冲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共计 40个资管计划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40个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完成产品备案。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泰柏瑞质量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质量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共计 3个公募基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公募基金产品已获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诺德基金浦江 6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9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10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1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12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20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2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59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共计 8个资管计划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8个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完成产品备案。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型投资账户、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积极成长型投资账户作为 4名发行对象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属于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主体,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其管理的铂绅三十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08205,铂绅三十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为 SNV065。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广发基金中邮金鼎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该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完成产品备案。 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优财鑫鑫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69853,优财鑫鑫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为 STV417。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私募基金作为认购对象的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5、关于发行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6、关于发行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和安信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益承诺安排,亦未接受发行人及上述人员或其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经核查,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十二)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锁定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前述主体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三)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制作和签署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和《认购协议》等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有关法律文件是合法有效的;发行人确定的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2年 8月 18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业务单号:101000011997),其已受理上市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斯莱克 证券代码:300382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2年 8月 25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