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中孚实业(600595):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中孚实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595 公司简称:中孚实业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马文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刘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哲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一节。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和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业务为铝及铝精深加工,配套煤炭开采、火力发电、炭素等产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易拉罐罐体料、罐盖料、拉环料、汽车板用料、新能源电池铝塑膜用铝箔坯料、高档双零铝箔毛料、3C电子产品用高表面阳极氧化料、油罐车用高性能板材、铝合金车轮、高纯铝锭等。 公司主要产品的终端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易拉罐、利乐包、无菌包等快速消费品包装领域,新能源汽车、货运挂车及罐车等汽车轻量化领域,新能源电池领域及消费电子领域等。 2、经营模式及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立足可持续发展战略,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以“铝及铝精深加工”产业为主,配套“煤炭开采、火力发电、炭素”等产业的上下游产业协同经营模式。 近年来,公司坚持绿色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在电解铝领域,公司已通过产能转移方式,构建“绿色水电铝”产业布局,有助于减少碳排放以履行社会责任,降低能源消费成本以提升市场竞争力;在铝精深加工领域,公司紧盯“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要求及轻量化市场需求,加大技术研发,加速市场开发及布局,致力成为国际高端绿色铝材优秀供应商。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铝行业是国家重要的基础产业,铝及铝合金因其良好的导电性、导热性、延展性、抗蚀性、重量轻等特点成为当前用途十分广泛的材料之一,建筑、交通运输、电气电子和包装等是铝材最主要的下游消费行业。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指引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成为经济发展新要求。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升,铝及铝合金的应用领域随之进一步扩大。如在新能源汽车、货运挂车及罐车、高铁、海洋船舶等交通运输应用领域,铝因其具有抗蚀性、重量轻等优点,成为应用最广泛的轻量化材料;在食品、饮料、医药产品等包装应用领域,铝制包装因其具有阻隔性优异、保质期长、易回收再利用等优点,消费需求稳步增长;在智能手机、穿戴设备以及电视等电子消费领域,铝因其强度高、重量轻等优点,应用增长较快。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优势 电解铝领域,公司已在水电资源丰富的四川省广元市构建“绿色水电铝”产业布局,实现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其电解铝生产用电为绿色、清洁、可持续的水力发电,吨铝碳排放可较火力发电方式减少约 11吨。在火力发电依然是电解铝生产主流能源消耗的背景下,公司绿色清洁能源优势凸显,为公司绿色高质量发展增加新动能。 铝精深加工领域,公司一方面利用再生铝能耗较低优势,提升再生铝在不同产品中的使用比例,降低碳排放;另一方面利用铝产品抗蚀性、重量轻等优势,加大铝材产品在汽车轻量化及新能源电池等领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二)铝精深加工优势 公司铝精深加工定位于“国际一流、国内领先”,主要设备均采用行业先进进口设备,整体装备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人力资源结构配备合理且具有竞争力,已构建了国内外优秀人才引进及自主培养双向人力资源发展战略;主要技术不断取得突破,主要产品已通过了 FSSC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ATF16949汽车质量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ASI绩效标准等认证。 目前公司铝精深加工的主要产品为易拉罐用罐体料、罐盖料、拉环料和新能源电池铝塑膜用铝箔坯料、油罐车用高性能板材、3C电子产品用高表面阳极氧化料等,已建立稳固的销售渠道,成为业内主流供应商,目前正在市场推广汽车板用料等产品。 未来,公司将紧盯市场需求,在做强、做优已有产品的基础上,利用设备、人才、技术等优势,加大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相关产品开发,持续提升产品附加值,加速国内外市场开发及布局,致力成为国际高端绿色铝材优秀供应商。 (三)科技创新优势 多年来,公司一直注重科技研发,并取得了显著的科研成果,通过自主创新研发、产学研联合开发等方式开展科技创新工作。公司依托“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河南省高效能铝基新材料创新中心”、“河南省高纯铝基中间合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铝基轻量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积极承担“铝电解双端节能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包装用超薄铝罐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开发”等省市级科研项目;掌握了批量化生产 0.208毫米超薄罐盖料技术;开发了 0.235毫米超薄罐体料;参与起草国家罐料标准 GB/T 40319-2021《拉深罐用铝合金板、带、箔材》于 2022年 3月 1日实施。公司开发的新能源电池铝塑膜用铝箔坯料、阳极氧化铝材、汽车板用料等新产品得到客户广泛认可,为产品多领域拓展提供了充足的技术储备。 公司自主研发的“大型铝电解系列不停电停开槽技术”获得国家科技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低温低电压铝电解新技术”使中国电解铝节能技术达到了世界领先水平,新型稳流节能电解槽技术使吨铝直流电耗降低 500千瓦时。 (四)区位优势 公司兼顾资源及产业协同效率,主要产业布局于河南省和四川省。 1、河南省铝土矿资源丰富,公司紧邻中国铝业河南分公司下属的上街及焦作氧化铝厂;巩义市及周边登封市、新密市为河南省煤炭基地,煤炭供应充足;公司产业园区所在地巩义市是“郑州—巩义—洛阳工业走廊”的核心城市之一,是郑州规划的千亿级铝工业产业基地,是国内西北原铝重要输出地和国内四大铝加工产业基地之一,产业集群化优势明显;境内四通八达的铁路、高速公路及国道省道交通形成了物流优势,吸引下游客户投资,具有成为国内发达的铝加工基地的潜力。 2、四川省水电资源丰富,全省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达 1.43亿千瓦,占全国的 21.2%,仅次于西藏;经济可开发量 7611.2万千瓦,占全国的 31.9%,居全国首位,是全国最大的水电开发和西电东送基地。(注:前述数据来自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五)管理优势 公司已建立管理科学、运转协调、精简高效的组织架构,管理团队配置结构科学,具有“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特点,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倡导“绩效导向、价值创造”理念,不断优化的薪酬绩效体系有利于吸引、保留、激励优秀人才,实现人才的价值创造;执行全面预算管理和精益管理,实现公司各个环节的规范化、流程化、精益化;全面实施行业对标,开展经营提升活动,坚持“跑赢市场、效益优先”的原则,经营水平不断提高。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公司紧紧围绕“增盈增效”年度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管理提升”为抓手,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营业收入及利润较去年同期实现双增长。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9.9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43.47%;实现利润总额17.4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75.44%。 (一)铝精深加工业务实现稳定盈利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大铝精深加工产品国内外市场开发,实现销量 25.11万吨,较去年同期增加 9.96%。公司不断优化铝精深加工产品结构,核心产品易拉罐罐体料、罐盖料、拉环料销量合计占比约 80%;汽车板用料实现批量供货。铝精深加工业务已逐步成为公司稳定利润来源。 为充分利用公司铝精深加工业务现有品牌、技术、市场优势,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提升盈利能力,公司于 2021年和 2022年先后启动年产 12万吨高精铝板带材项目、年产 12万吨绿色新型包装材料项目和年产 15万吨高精铝合金板锭材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年产 12万吨高精铝板带材项目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年产 12万吨绿色新型包装材料项目和年产 15万吨高精铝合金板锭材项目正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二)绿色水电铝业务增厚公司业绩 公司部分电解铝产能实现“绿色水电铝”产业布局后,符合国家“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要求,具有一定的能源结构和成本优势。报告期内,上海有色网铝锭均价 21,398.63元/吨,较去年同期上涨约 23%。受益于良好的市场形势,公司电解铝能源结构和成本优势得以体现,绿色水电铝业务增厚公司业绩。 (三)“煤-电”业务协同效应有效发挥 报告期内,公司煤炭业务正常生产,减少了煤炭价格波动对公司火力发电成本的部分影响,公司“煤—电”业务协同效应得到有效发挥。 (四)科技创新工作卓有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着力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提高技术创新水平,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累计申报专利 43件,获得授权专利 32件。中孚高精铝材和中孚铝业被认定为“2022年河南省制造业重点培育头雁企业”,中孚高精铝材和中孚技术中心被认定为“2022年度河南省‘专精特新’企业”。 (五)管理提升工作有序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展管理提升工作。一是优化公司薪酬绩效管理体系,采用“绩效导向、价值创造”薪酬理念,建立全面绩效管理体系,吸引、保留、激励优秀人才,打造人才核心竞争力。 二是优化公司组织架构及制度设计,建立管理科学、运转协调、精简高效的组织架构,推进功能组合,提高运行效率。三是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以构建“数字工厂、智能工厂”为目标,结合各业务板块实际情况,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铝精深加工产品销量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所得税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子公司中孚高精铝材、广元林丰铝电盈利缴纳所得税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中孚高精铝材年产 12万吨高精铝板带材项目、年产 12万吨绿色新型包装材料项目及广元中孚科技年产 15万吨高精铝合金板锭材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处置股票收到现金增加所致。 2 其他 (1)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单位:元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本期公司其他收益 2,825.2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1,558.09万元,主要为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本期投资收益 16,740.0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8,307.58万元,主要为本期联营企业广元高精铝材盈利增加所致。 (3)本期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437.57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1,876.89万元,主要为本期(4)本期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2,067.42万元较去年增加 1,816.13万元,主要为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增加所致。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注 1:主要为本期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所致; 注 2:主要为本期商业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注 3:主要为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注 4:主要为本期购买原材料支付款项增加所致; 注 5:主要为本期核算联营企业广元高精铝材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注 6:主要为本期处置巩义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注 7:主要为本期中孚高精铝材年产 12万吨高精铝板带材项目、年产 12万吨绿色新型包装材料项目及广元中孚科技年产 15万吨高精铝合金板锭材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注 8:主要为本期执行重整计划清偿债务所致; 注 9:主要为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注 10:主要为支付上年末应付工资所致; 注 11:主要为支付上年末应交税费所致; 注 13:主要为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注 14:主要为本期执行重整计划清偿债务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4.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绿色水电铝”权益产能,提高上下游产业的协同度,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豫联集团持有的林丰铝电 30%的股权,收购价格 102,591.90万元。本次收购系根据公司《重整计划》经营方案作出。本次收购标的林丰铝电享有广元林丰铝电 100%股东权益。广元林丰铝电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其生产用电为绿色、清洁、可持续的水力发电,吨铝碳排放可较火力发电方式减少约 11吨,在火力发电依然是电解铝生产主流能源消耗的背景下,能源结构和成本优势明显,符合“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 5月 27日、2022年 6月 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3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102,591.90万元收购豫联集团持有的林丰铝电 3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按照约定累计向豫联集团支付股权转让款的70%,林丰铝电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021年 10月 27日、2021年 11月 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新增项目投资的议案》,中孚高精铝材拟投资建设年产 12万吨高精铝板带材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该项目投资 1.13亿元,累计投入 1.87亿元。 2022年 4月 28日、2022年 5月 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增项目投资的议案》,中孚高精铝材拟投资建设年产 12万吨绿色新型包装材料项目,广元中孚科技拟投资建设年产 15万吨高精铝合金板锭材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报告期内,中孚高精铝材项目投资 0.69亿元,累计投入 0.69亿元;广元中孚科技项目投资 0.21亿元,累计投入 0.21亿元。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16年 9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 18,400万元入伙凤凰熙锦。凤凰熙锦由本公司、北京熙锦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本公司出资 18,400万元(占比 33.33%)为合伙企业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北京熙锦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50万元(占比 0.09%),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浙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浙江浙商产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50万元(占比 0.09%),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广州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前海金鹰粤通 54号第 3期”的管理人,代表“前海金鹰粤通 54号第 3期”,出资 36,700万元(占比 66.49%),为合伙企业的优先级合伙人。凤凰熙锦合伙企业财产专项用于收购本公司子公司安阳高晶股权以及对安阳高晶增资。 《凤凰熙锦坤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1)投资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原则:在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内,对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收益,普通合伙人不参与收益的分配;广州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前海金鹰粤通 5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第 3期)委托资产”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期间内,合伙企业对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分配年化固定收益;(2)投资项目:凤凰熙锦合伙企业财产专项用于收购本公司子公司安阳高晶股权以及对安阳高晶增资;(3)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远期转让安排:中孚实业拟将远期受让广州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财产份额。 2020年 12月 11日,公司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广州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前海金鹰粤通 5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第 3期)委托资产”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经管理人确认,广州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孚实业享有债权总额为 463,132,162.63元,均为普通债权。截止目前,广州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述债权已经得到清偿,正在办理股权转让事宜。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新冠疫情蔓延冲击经济运行的风险 目前海外疫情扩散蔓延态势还在持续,国内出现多点散发及局部聚集性疫情,面临的不稳定性风险因素增多。如疫情扩散得不到有效遏制并延续较长时间,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在做好稳健经营和风险控制的同时,通过与上下游客户的战略合作,建立特殊时期的业务体制,畅通上下游渠道,保持生产经营稳定高效,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公司经营及发展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2、行业竞争风险 受新冠疫情影响,国内外经济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对铝工业的发展也带来诸多不确定因素。 由于美国贸易政策及其不确定性,可能引发全球经济下行,影响铝价走势。 近年来国内大型铝企纷纷向下游铝深加工领域延伸,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公司将致力于铝精深加工产品的成本降低、工艺改进、质量提高,提升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 3、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原铝、氧化铝和煤炭。受市场影响,原铝国内外市场价格存在波动风险,长江现货铝价和 LME铝价之间的差价波动较大,对公司铝产品出口业务造成较大影响。若公司所需氧化铝、煤炭等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将对公司的生产成本造成较大压力。 公司将持续关注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提高原材料长协比例,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4、安全环保风险 在发电、电解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含有硫化物、粉尘等污染物;在铝加工生产过程中污染排放相对较轻。公司各工序均按要求安装有在线监控,一旦排放超标,将面临严格处罚。公司已按照最新、最严格的环保标准对现有生产设备及工艺进行升级改造,确保达标排放和高效运行。如国家加大环保要求,公司需进一步增加环保投入,将为公司运营带来额外的投资和成本压力。 5、出口风险及汇率风险 当前外部局势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疫情、海运运力以及贸易争端等事件可能对公司出口产品造成一定影响。汇率波动对出口产品收益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公司将通过远期结售汇方式等措施降低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1)中孚电力 2022年上半年废水、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排放总量均在排污许可量范围内,其中废水:COD24.63吨,氨氮 1.004吨;废气:二氧化硫 216.82吨,氮氧化物 352.19吨,烟尘22.14吨。 (2)中孚铝业 2022年上半年废水、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排放总量均在排污许可量范围内,废气:二氧化硫 132.43吨,颗粒物 8.66吨,氟化物 0.09吨。中孚铝业生产用水均为循环使用,生活污水进入中孚电力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排放。 (3)中孚炭素 2022年上半年废水、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排放总量均在排污许可量范围内,废气:二氧化硫 15.15吨,氮氧化物 28.94吨,烟尘 2.41吨。中孚炭素生产用水均为循环使用,生活污水进入中孚电力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排放。 (4)广元林丰铝电 2022上半年废水、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排放总量均在排污许可量范围内,废气:二氧化硫 195.66吨,颗粒物 4.803吨,氟化物 0.005吨。广元林丰铝电生产用水均为循环使用,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用于绿化、厂区降尘。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中孚电力于 2016年对废气治理设施超低排放改造:三套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系统、三套SCR法脱硝系统、三套袋式除尘器全部进行升级改造,各项排放指标均优于国家标准。全厂六套废水处理设施: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循环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含煤废水处理设施、含煤雨水处理设施。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实行环保设备专责制,定期巡检,按时检修,实施零缺陷制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2)2019年 8月,中孚铝业建设了“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系统,2020年 1月投入运行,污染物满足超低排放标准。2021年中孚铝业投资完成电解槽集气效率和净化除尘提标改造,再经脱硫设施后颗粒物排放浓度降低 55%,氟化物的吸收也有很大改善。日常定期巡视检查环保设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3)中孚炭素排放废气在原有除尘、脱硫等环保治理设施的基础上,于 2017年完成了特别排放限值提标改造,大幅降低了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2018年又完成了超低排放升级改造,进一步降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公司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控。全厂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实行环保责任制,定期巡检,按时检修,实施零缺陷制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4)广元林丰铝电 2019年建设了脱硫系统并投入运行,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排放浓度符合《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日常定期巡视检查环保设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根据巩政【2016】7号文件要求,编制了《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016年 8月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并在巩义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巩环备公告【2016】3号)。 核发了排污许可证。 (2)根据巩政【2016】7号文件要求,编制了《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电解铝工程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016年 8月通过专家评审,并在巩义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巩环备公告【2016】3号)。核发了排污许可证。 (3)根据巩政【2016】7号文件要求,中孚炭素编制了《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年产 15万吨炭阳极工程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016年 8月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并在巩义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巩环备公告【2016】3号)。核发了排污许可证。 (4)按照环保要求,广元林丰铝电编制了《广元林丰铝电年产 25万吨绿色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019年 8月,获得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评报告批复(川环审批【2019】81号),2020年 8月核发了排污许可证。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中孚电力、中孚铝业、中孚炭素、广元林丰铝电及时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在所在地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1)中孚电力所有废气、废水排放口全部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进行了联网。2022年初制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在自行监测、排污许可网站进行公示。2022年严格按照自行监测方案进行自行监测,自动监测数据及时上传至自行监测信息网站,手工监测项目按时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公示。 (2)中孚铝业废气排放口安装有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2022年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制定环保检测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委托第三方进行在线比对检测等环保监测,自动监测数据和手工监测结果及时在自行监测、排污许可等网站上发布。 (3)中孚炭素煅烧、焙烧废气排放口全部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进行了联网。2022年初制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在自行监测网站平台进行公示。2022年严格按照自行监测方案进行自行监测,自动监测数据及时上传至自行监测信息网站,手工监测项目按时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公示。 (4)广元林丰铝电废气排放口安装有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2022年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制定环保检测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委托第三方进行在线比对检测等环保监测,自动监测数据和手工监测结果及时在自行监测、排污许可等网站上发布。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 3月 10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豫 0100环罚决字【2022】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孚电力因未按时足额清缴第一个履约周期 2019-2020年度碳排放配额,被行政处罚 2.025万元。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中孚电力、中孚铝业、中孚炭素及广元林丰铝电严格按要求执行信息公开,污染物排放情况、季度报告执行情况,年度报告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监督。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中孚高精铝材废水、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中孚高精铝材生产废水进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和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中孚高精铝材废气配套安装了除尘设施及脱硝治理设施,排放口安装自动在线监测系统,污染物达标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实时传送至环保系统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制定自行检测方案,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环保监测。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电解铝产能转移。公司已完成林丰铝电 25万吨、中孚铝业 25万吨电解铝产能向水电资源丰富的四川省广元市转移,其能源消费由火力发电转变为绿色、清洁、可持续的水力发电,可有效降低碳排放。 2、再生铝使用。公司利用再生铝能耗较低优势,提升再生铝在不同产品中的使用比例,降低碳排放。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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