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龙头ETF (159637): 西藏东财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时间:2022年08月19日 22:07:02 中财网
原标题:新能源车龙头ETF : 西藏东财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西藏东财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8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西藏东财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简称新能源车龙头ETF
基金主代码159637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08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西藏东财中 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西藏东财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 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22〕985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12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2022年08月17日

的日期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 (单位:户)13,287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 (单位:元)696,744,453.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 利息(单位:元) 23,641.00
募集份额 (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696,744,453.00
 利息结转的份 额23,641.00
 合计696,768,094.00
其中:募集期 间基金管理 人运用固有 资金认购本 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 额(单位:份)0.00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0.0000%
 其他需要说明 的事项-
其中:募集期 间基金管理 人的从业人 员认购本基 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 额(单位:份)0.00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0.000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 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 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22年8月19日
注:1、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至 10万份(含)。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前往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认购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dongcaijijin.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9210-107)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始办理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会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敬请投资者关注。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并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基金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指数历史业绩不预示指数未来表现,也不代表本基金的未来业绩表现。

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证券市场发展的所有阶段。基金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波动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请务必详细阅读该基金相关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了解该基金的具体情况、风险评级及特有风险。请务必了解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在了解基金收益与风险特征的前提下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

如基金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时提供的相关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风险承受能力评价结果,请及时告知基金销售机构并更新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结果。

特此公告。


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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