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望软件(688083):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2年08月19日 22:42:29 中财网
原标题:中望软件: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083 证券简称:中望软件 公告编号:2022-064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李会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李会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4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 86,674,923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116,194股后的 1.09%),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部分股票目前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2年 8月 19日收到李会江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以来李会江先生未减持公司股票,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李会江先生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86,674,923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116,194股后的 0.12%),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期间内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李会江董事、监 事、高级管 理人员940,8001.09%IPO前取得:672,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268,800 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称计划减 持数量 (股)计划减 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拟减持股 份来源拟减持 原因
李会江不超 过: 100,000 股不超 过: 0.12%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100,000股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100,000股2022/9/13 ~ 2023/3/12按市场价 格IPO前取 得以及公 司实施资 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取得股东自 身资金 需求
注:计算计划减持比例时,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进一步承诺:离职后 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首发前股份;本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5、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6、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7、在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更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8、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转让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无条件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代表发行人直接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人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上述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减持计划实施后,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8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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