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飞马国际(002210):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飞马国际:2022年半年度报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Feima International Supply Chain Co., Ltd.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B) 二〇二二年半年度报告 【2022年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赵力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翔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本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包括宏观经济波动风险、政策变动风险、市场竞争与运营风险以及管理风险等,有关风险因素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予以描述,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6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1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释 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 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是前期依据《重整计划》计提的部分费用于报告期内结算产生结余。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包括供应链管理服务和环保新能源业务,“供应链管理+环保新能源”双主业发展是公司的 发展战略。 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主要与全国各地方政府合作开展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园、静脉产业园区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园区 以垃圾发电等为龙头项目,带动污泥、建筑垃圾等固废可再生资源处理与利用,形成再生资源利用、发电、供热、环保 减排、反哺农业为一体的环保新能源产业。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运营主体为子公司大同富乔,大同富乔主要是与地方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以BOT (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处置生活垃圾、污泥等以及通过垃圾焚烧方式发电,获取处理费和电费收入。 公司供应链管理服务分为贸易执行服务、综合物流服务等形式。贸易执行服务,是指在国内、国际贸易中,预先匹配上 下游客户需求,同时与上下游客户签订业务合同,然后集合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为客户全方位提供高效、安全、 低成本的供应链服务。综合物流服务,主要是国际物流服务、仓储配送服务以及进出口通关服务等。 报告期内,公司供应链管理服务运营主体为子公司上海合冠,上海合冠主要为IT电子行业、快消品行业等提供采购执行、 销售执行、通关物流、仓储配送等的一体化综合供应链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二)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2022年度公司经营发展计划”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主要开展实施工作 情况如下: 1、主要业务经营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克服新冠疫情起伏、国际地缘政治冲突导致供应链承压、材料成本大幅上涨等 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通过强化业务管理、优化业务流程以及加强内部管控等措施方式,相对较好地实现了整体业务的 平稳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503.78万元,同比下降15.15%,主营业务成本8,914.22万元,同比 增加8.58%,实现业务毛利1,589.56万元。 1)环保新能源业务板块,富乔一期项目保持稳定经营,并积极克服新冠疫情起伏等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化不利为有利, 充分利用新冠疫情“限流”期间调整安排对垃圾处理设备、发电机组进行重点检修与维护等,提升生产设备运行效率, 延长运行周期,为下半年以及后续周期生产经营奠定基础;同时,富乔二期扩容技改项目稳步推进,力争在年内实现全 面建成投产,二期项目垃圾处理设计产能将由500吨/天增至700吨/天,大同富乔垃圾处理整体设计产能将达到1,700 吨/天,进一步夯实公司“基本盘”业务,有效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 2)供应链业务板块,大力推进落实“控风险、调结构、提质增效”阶段经营目标,在可控总体风险的前提下,公司结合 内外部经济环境情况适度控制供应链业务经营规模,并对相关业务结构进行优化调整,持续提升供应链业务发展质量; 同时,在大客户深度合作、食品供应链业务方面亦取得了一定突破,较好地完成了阶段性目标,持续向好、向优发展。 2、信用修复工作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加强信用建设,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得到一定修复,业务合作机构数 量持续增加;与供应商、客户的商业互信也稳步提升中,各项业务实现良性互动发展,公司行业形象得到了较大改观。 3、推动适时注入资产和再融资方面,公司持续推进开展相关工作,密切加强对有关政策、业务发展、市场需求、公司累 积的经验与优势等进行分析论证,积极考察、调研有关行业资源,争取尽快实施完成相关事项,助力改善公司资产负债 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在相关事项具体实施 4、内控管理建设工作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有关证券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变化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 度进行了梳理、更新和完善,有效保障公司内部控制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 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较好地维护和保障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发展。 总体上,公司2022年半年度相对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经营计划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公司重整后相关业务实现稳步恢复、发 展,发展态势基本符合预期,“基本盘”发展更稳、更牢,为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各项相关 工作开展实施中亦仍存在一定不足,部分工作事项未达预期,下半年将集中力量和资源切实推进落实,致力更好地完成 年度经营目标,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运营主体为子公司大同富乔,大同富乔目前主要经营区域为大同市及其下属县辖区,以立足当地、 区域发展,打造品牌、外部输出为经营方针,通过打造样板、培养团队,探索可复制发展模式,建立“富乔”品牌,以 垃圾发电、秸秆热电等为龙头项目,带动污泥、建筑垃圾等固废可再生资源处理与利用,形成再生资源利用、发电、供 热、环保减排、反哺农业为一体的环保新能源产业。 报告期内,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容技改项目稳步推进,将力争在年内实现全面建成投产,二期项目垃圾处理设 计产能将由500吨/天增至700吨/天,大同富乔垃圾处理整体设计产能将达到1,700吨/天,进一步夯实公司“基本盘” 业务,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积极推进项目获取与运营工作,致力通过内生增长和外延并购相结合的 方式,推动环保新能源业务做大、做强,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发展。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供应链管理服务和环保新能源业务,“供应链管理+环保新能源”双主业发展是公司的发 展战略。经过多年的不断探索和积累,公司在业务平台与运营、企业资质、经营团队以及经营品牌等方面建立了较强的 竞争优势,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收入10,503.78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5.15%,主要是子公司大同富乔部分设备进入正常大修周期进行停产检修,发电量有所下降;以及新冠疫情起伏,子公司上海合冠业务规模有所下降,以上因素综合 叠加导致营业收入有所减少;主营业务成本8,914.2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58%,综合毛利率为15.13%,毛利率下降 主要是环保新能源业务营业收入下降以及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新冠疫情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管理费用为1,597.64万 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了15.01%,主要是公司加强费用开支管理所致;研发投入为111.39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了64.24%,主要是研发人工、材料费用支出减少所致;销售费用为0,较去年同期减少了100%,主要是公司部门架构调整 所致;财务费用为1,144.94万元,较去年减少了2.09%,主要是利息收入较上期增加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为-4,128.9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48.07%,主要是营业收入下降经营活动现金流净支出增加、项目投入等投资支出增 加以及开展筹资活动所致;营业收入下降、营业成本增加导致公司整体盈利有所下降,本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07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综合物流服务营业成本较上期增加 53.55%,主要是业务拓展营业收入增加以及受疫情影响等导致相关成本增加所致; 贸易执行服务业务营业收入较上期减少40.25%,营业成本较上期减少39.84%,主要是受到疫情等因素影响导致营业收入 和营业成本同比下降所致。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变动,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根据《重整计划》规定对持有原子公司“北京华油”的股权完成定 向减资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5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2022年以来,在国际地缘政治冲突加剧、新冠肺炎疫情起伏等国内外复杂局面下,宏观经济面临供给不稳、需求萎缩、 预期转弱等多重压力,整体经济形势持续向下,风险和不确定性不断增加。公司作为服务型企业,宏观经济环境尤其是 市场需求变化将对公司相关业务经营与拓展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如果不能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时调整优化经营 策略,将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 2、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从事的环保新能源行业为国家政策性扶持行业,但不排除因行业政策调整变化导致经营波动的风险。近年来,国家 及地方政府发布实施了一系列环保相关的行业支持政策和发展规划,为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经济基础、 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若未来环保相关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对公司相关业务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可能面 临一定的政策变动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加强行业政策分析研究,积极做好相应准备,提高公司 应对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3、市场竞争与运营风险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所在行业为国家大力鼓励或政策性扶持发展行业,行业发展前景良好,但随着行业发展以及其他竞争 者的加入与扩张,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同时,公司处于重整后留存业务恢复发展、信用修 复阶段,相关业务发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可能存在运营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发挥深耕行业累计的经验和优势, 持续提升运营管理水平,优化快速响应机制,通过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增强公司业务竞争力,保障公司稳定持续发 展。 4、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业务的恢复、发展以及相关业务拓展,将对公司的整体战略布局、生产运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市场开 拓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如果公司未能及时改进完善相关治理体系、提升管理水平,将可能给公司的可持续经营及有效 化管理带来风险。公司将推进公司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优化管理决策流程,提升内部管理能力。同时,公 司将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加强管理团队培训,引入专业管理人才,做好授权管理,降低管理风险。 5、商誉减值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较大,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相对较高,如未来大同富乔所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 以及所处行业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有证据表明其经营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将可能存在一定的商誉减 值风险。公司将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确保相关资产的核算和列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同时,公司将积极加强对大同富乔的支持和管理力度,切实保障大同富乔二期扩容项目建设,致力实现稳产、增产发展 目标,不断提升大同富乔经营竞争力和业务获利能力,降低商誉减值风险。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本项目采用3炉(3×75t/h 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3机(3×15MW 凝气式汽轮机)配置,垃圾进厂经磁选、破碎后, 采用以煤和秸秆为辅助燃料的循环流化床焚烧工艺,烟气治理采用炉内脱硫+活性炭喷射+半干法烟气净化+布袋除尘器处 理技术,垃圾渗滤液进入超浓污水处理车间后综合利用,垃圾焚烧产生的蒸汽用于发电,产生的电力除自用外,多余部 分并网外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2008年9月2日获得《关于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晋环函 [2008]650号)。2011年10月31日获得《关于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的意见》(晋环函[2011]2359号)。2015年1月29日获得《关于大同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同环函(服务)〔2015〕9号)。2017年7月4日获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表》(编号):2017-0200-0017)。2018年11月28日获得《关于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增加200吨/日城镇污水处理 厂污泥干化处理能力扩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同环函(服务)〔2018〕31号)。2019年9月17日获得《大(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