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起帆电缆(605222):起帆电缆2022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起帆电缆:起帆电缆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5222 公司简称:起帆电缆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周桂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管子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管子房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详细描述了未来发展面临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变动情况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18%,主要系销售订单增加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10.41%,主要系可转换公司债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费用摊销增加,市场开拓力度加大销售费用增长以及研发投入加大等所致。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变动情况说明:本报告期非经营性损益金额有所增加所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情况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主要系:1、生产订单增加带动采购付款额增加。2、 支付上年度年终奖、支付税费增加。3、支付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套期保值保证金增加。 (5)总资产变动情况说明:本报告期末总资产比上年末增长22.68%, 主要系在手订单需要以及受疫情影响发出商品增加,存货较上年末增长所致。 (6)基本每股收益以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主要系同比加权平均股本因实施股权激励增加,以及净利润降低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是一家从事电线电缆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专业制造商。经过近三十年在电线电缆行业的深耕细作,现已成为上海地区规模最大的电线电缆生产销售企业、全国最大的布电线产品生产和销售商之一。公司产品主要分为电力电缆和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两类线缆又细分为普通电缆和特种电缆,广泛应用于电力、家装、轨道交通、建筑工程、新能源、通信、舰/船、智能装备、冶金、石化、港口机械、海洋工程及工矿、海上风电等多个领域。 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及积极的自主创新,公司已拥有5万余种规格的产品,可满足耐磨、耐高温、耐寒、抗拉伸、耐弯折、防鼠蚁、阻燃、耐火、耐紫外光、耐辐射、电磁兼容等复杂使用环境要求。公司部分布电线产品被上海市电线电缆协会评为“五星级产品”;高柔性机器人电缆(耐弯折达2000万次)、高速电梯电缆、军用水密封电缆(耐水压10兆帕)、耐寒电缆(零下80摄氏度)、高能电子加速器用低阻抗直流高压电缆(阻抗低至24Ω,耐压DC 400kV)、大飞机用中频充电电缆(反复收放卷绕10000次)等高端特种电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公司自成立以来,以“铸就民族电线电缆制造业的脊梁”为企业使命,以“成为国内一流的电线电缆制造企业,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为愿景,始终如一地推行“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以服务为保障”的经营理念,凭借“质量高、规模大、品种全、交货快、服务好”取得一定的竞争优势和品牌影响力,跻身线缆行业头部。 (二)公司业务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制定并执行严格的供应链管理制度,采购中心与质量中心共同筛选合适的供应商。公司生产线缆需要耗用的原材料主要为铜材、铝材、绝缘料、护套料、铠装料以及一百多种相关辅料,为了保证购买原材料的质量并有效降低采购成本,由公司总经办牵头,采购中心寻找供应商进行横向比较,建立有效的供应商数据库,质量中心对原材料全面检验以保证质量,总经办结合公司生产、库存以及市场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审慎分析市场走势,公司适时进行采购,从而严格控制采购成本。 2、生产模式 生产模式主要是以“以销定产、适量库存”为原则。一方面,公司生产部门根据客户订单、销售预测情况、合理库存以及产能情况,制定生产计划,科学实施生产,保证销售订单的准时交付。另一方面,在客户对产品有个性化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客户订单,采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的模式下达生产指令单,实行按单生产,满足客户标准及差异化需求。 3、销售模式 公司实行以经销、直销相结合的线下销售渠道,以及依托于各大电商平台的线上销售渠道,为消费者提供了完善、便捷的选购服务。 (1)经销模式,公司依托在华东地区的多年经验,选取具有一定业务资源的公司开展经销合作,公司已建立起网点众多、覆盖面广、渗透力强的销售网络。公司的产品通过买断方式直接销售给经销商,由公司物流中心安排配送至经销商指定的终端客户。公司凭借建立起完善的存货存储及运输内控相关制度,通过 ERP 库存集成系统将存货信息与经销商共享,从而实现精准快速交货,同时通过良好的服务和大力开发有实力的经销商,充分利用经销商资源,实现销售网络的快速扩张,实现公司销售业绩持续增长。 (2)直销模式,以销售团队和电商平台(淘宝、天猫、京东、苏宁、拼多多等)为载体,直接面向海洋工程、国家电网、轨道交通工程、建筑工程、电气安装工程以及其他零散客户进行销售。公司线下直销主要是通过参与招投标方式和商务谈判方式获取各地电力公司、工程用户和其他客户的销售合同,公司直接与大型客户合作和参加重点项目的建设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线上直销又不同程度的满足了小微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重点工程的横向示范作用和网销纵向市场的下沉,必将有利于进一步推广公司的品牌价值和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4、定价模式 基于行业惯例,结合自身业务模式,公司采用“铜材价格+目标毛利率”的定价模式。铜材价随市价波动,通常基于发货/订单/结算前一段时间内长江有色金属现货市场、上海期货交易市场等交易市场的铜材现货或期货价格的均价确定,毛利率则根据加工工序道次、工艺复杂程度、 运输成本等多方面因素确定。 (三)行业情况说明 电线电缆行业作为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在我国机械工业的细分行业中位居第二,仅次于汽车整车制造和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电线电缆是输送电能、传递信息和制造各种电机、仪器、仪表,实现电磁能量转换所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器材,是电气化、信息化、智能化社会中重要的基础性配套产业,其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轨道交通、建筑工程、新能源、通信、舰/船、智能装备、冶金、石化、港口机械及海洋工程、工矿等领域,被誉为国民经济的“血管”与“神经”,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我国线缆行业经历数十年的快速成长期的发展,已经迈入了成熟期的发展,如今是退出企业增多、新进企业少,技术与规模入门门槛提高,制造技术有趋同趋势,缺乏变革性技术突破,传统产品毛利率较低,竞争较为激烈,其企业的发展更直接地体现在基于效率的竞争结果,覆盖全过程的精益化管理重要性愈发突出。在规模市场上其成本竞争能力处于行业效率前沿、在个性化市场上研发及产品质量技术性能处于行业效率的前沿。 随着我国市场监管约束趋于完善,优胜劣汰机制越发显著,进一步压缩低效劣质企业的生存空间,市场和资源将进一步向具有质量品牌影响力、创新引领能力和成本竞争能力强的优势企业集中,且将持续较长时间,最终形成头部企业占主导地位的局面。 “十四五”时期,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快速成长、战略性新兴产业迅猛发展、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新基建投资的兴起、新型城镇化建设将带动电力需求保持刚性、持续增长。随着电力需求越来越大,国家“双碳”战略的推进,未来新能源市场将会爆发式增长,给新能源装备电缆、节能环保电缆和特种电缆等产品带来了极大的市场机遇。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投入,在技术工艺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凭借对市场的准确把握和对行业的深刻理解,致力于为市场和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在多年的经营中,公司品牌效益逐步凸显,生产规模稳步提高,产品种类日益丰富,工艺技术不断优化,竞争优势得到进一步巩固。 (一)规模优势 公司立足行业多年,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生产规模位居行业前列,由于产品类别多、品种规格齐全、应用领域广泛、市场覆盖面广,在国内电线电缆市场上具有较大影响力。根据上海电线电缆行业协会出具的说明,公司目前为上海地区规模最大的电线电缆生产销售企业。 (二)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经验积累,根据产品结构、材料特性、控制精度和生产速度等因素自行设计相关模具和工装,在拉丝、绞线、挤绝缘、挤护套等生产工序上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公司坚持走自主创新路线,拥有院士专家工作站,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共拥有专利146项,拥有超过5万种规格产品,其中高柔性机器人电缆(耐弯折达2000万次)、军用水密封电缆(耐水压10兆帕)、耐寒电缆(零下80摄氏度)等高端特种产品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三)快速响应优势 公司依托多年的经营经验,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对存货的结构和规模进行动态调整,通过将存货信息与经销商实时共享,提前获取经销商要货计划,科学安排生产。“生产规模与效率优势+存货规模及结构优势”双轮驱动,保证了公司市场快速响应的能力,大幅缩短交货周期,满足客户对产品及时性的需求。 (四)营销优势 公司构建了以经销、直销相结合的线下销售渠道,和依托于各大网购平台的线上销售渠道, 打造全面完善的营销网络。目前公司拥有直属经销商超过300家,覆盖销售终端上万家,众多的销售终端为公司产品销售提供了有利的渠道保障,有利于公司满足不同区域、不同类别客户的市场需求。另外,公司在上海及周边地区构建了成熟、完善和可复制的经销模式和配套体系,为公司产品覆盖全国市场提供了有利保障。 (五)品牌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品牌发展战略,重视品牌建设与维护,不断通过品质、诚信和服务来打造自己的品牌,公司在行业内拥有良好的声誉和品牌优势。公司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与多年积累的口碑,旗下“起帆”品牌受到市场的广泛青睐,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名牌”、“上海市著名商标”、“中国电缆行业十大品牌诚信单位”等荣誉称号;“起帆”商标被上海市工商局列为“第一批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并被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认定为“全国质量和服务优秀示范企业”、“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 (六)区位优势 电线电缆行业因产品体积、重量大,运输成本较高,从而呈现本地品牌占据主导的特点。目前公司生产基地位于上海金山、安徽池州、湖北宜昌、上海闵行,长三角地区以及整个华东地区电线电缆用量均较大,这为公司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另外,长江经济带尤其是长三角地区原辅料生产、物流等配套产业发展较为完备,形成了明显的产业聚集效应。公司在上海乃至华东地区已经形成了良好的用户口碑和品牌知名度,这为拓展长三角以外的销售区域提供了有利条件。 (七)智能制造优势 为了推进公司数字化管理,公司不断升级生产管理系统(ERP)、云平台、物流源系统,实现从订单到生产到运输至终端客户全流程跟踪,并通过对数据的实时采集、管理和监控,使得生产运输可追溯,做到了事中控制和预防,打造为新型智能制造企业。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 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均同比上升;实现营业收入 816,375.65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了9.18%;实现营业成本736,978.0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了9.59%。 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利润40,964.9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1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375.6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0.41%。利润同比下降,主要是受华东地区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导致原材料采购、运输及产品生产等成本增加。 2022 年上半年,公司发生管理费用 7,630.1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72%;发生销售费用16,315.62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68.77%;发生财务费用7,983.41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49.42%;发生研发费用3,370.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7.78%。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18%,主要系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销售订单有所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随着销售订单增加相应成本也随之增加,以及股权激励费用分摊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1、市场开拓力度加大,销售人员薪酬以及市场开拓费用增加。2、公司发行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费用分摊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1、公司发行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费用分摊增加所致。2、公司规模增长,员工薪酬有所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1、银行贷款增加对应利息有所增加。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分摊费用增加。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投入加大,材料消耗以及员工薪酬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1、生产订单增加带动采购付款额增加。2、 支付上年度年终奖、支付税费增加。3、支付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套期保值保证金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1、公司上年度现金理财产品到期收回。2、本期公司购买现金理财金额减少。3、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购买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上年同期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期相比公司筹资活动流入金额减少。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建设北海起帆海缆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2022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该项议案。为拓展新的经营领域,提高产品竞争力,开发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公司战略布局及长远规划,公司拟在北海市铁山港(临海)工业区投资建设北海起帆海缆生产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预计18亿元人民币,整体建设周期4-5年,公司拟出资3亿元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北海起帆海缆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作为本次项目的承办主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 6 月 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上的《起帆电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北海起帆海缆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与政府签署相关投资协议,公司将在各方明确合同具体内容后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波动引发的风险 未来宏观经济若出现下行,致使相关产业对线缆需求下降,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将会受到影响,公司将面临因宏观经济环境变化而导致的行业需求萎缩风险。 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原材料成本占比较高,原材料价格变动将对营业成本产生较大的影响。 公司原材料主要包括铜、铝、护套绝缘料和铠装材料等,其中铜材成本占比最高,因此铜价出现大幅波动而公司对铜材采购不适时,将对公司产品成本影响较大。同时,若公司未根据铜价波动科学进行销售价格调整,可能对产品销售造成一定影响。尽管公司已经对主要原材料采取多种措施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但如果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3、市场竞争风险 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市场呈现充分竞争态势,目前国内电线电缆生产企业数量众多,素质参差不齐,生产工艺技术差距较大,小型企业受制于企业规模,多以“作坊式”经营来应对日益剧烈的行业竞争,市场集中度较低。在特种电缆需求日益丰富,行业质量监管持续加强,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如果公司不能继续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实现生产工艺和产品结构的升级,持续提高在电线电缆行业的综合竞争力,可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4、规模快速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各项投资项目的实施,业务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公司的资产规模和销售收入都将大幅增长,在战略规划、技术开发、财务管理、制度建设、资源配置、内部管理和控制等方面都将对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出更大的挑战,若管理出错,极易造成管理失控风险。 5、产品质量风险 电线电缆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性产品,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个部门,为各产业、国防建设和重大建设工程等提供重要产品支持,因此,电线电缆的产品质量至关重要。公司虽已经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通过多项管理体系及产品认证,并被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认定为“全国质量和服务优秀示范企业”、“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但未来如果因信息传递错误、生产人员疏忽或检测失误等因素导致公司销售的产品出现质量瑕疵,将可能面临客户索赔甚至客户流失的风险,对公司品牌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6、疫情风险 当前,全球疫情持续反弹,中国境内外部输入压力不断加大,多地出现本土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复杂。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公司高度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建立常态化的疫情防控机制,加强对全体员工与疫情相关的健康知识的宣传,突出内部疫情防控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事项正常开展。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5月9日在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振康路238号公司6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共31名,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38,676,349,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80.9802%,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周桂华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22年第一次临股东大会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2年6月23日在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振康路238号公司6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共32名,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37,323,300,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80.6563%,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周桂华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北海起帆海缆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各项污染物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建立了专门的能源管理机构,并基本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能源管理制度,各级能源管理机构和责任人按照相应的能源管理制度有条不紊的执行。目前公司实施中的减排项目有“铜中拉蒸汽改氮气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业锅炉冷凝水回收利用项目”。随着公司计划按照GB23331建立起标准化的能源管理体系,公司能源管理制度将进一步完善,为公司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和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内部条件。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庆智仓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桂华、周桂幸和周供华及其控制的庆智仓储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会促使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 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作除权除息处理),其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3、在上述限制外,周桂华、周桂幸和周供华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其离 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亲属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周婷、周悦、周宜静、周志浩、周智巧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会促使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其他股东 公司其他股东何德康、赵杨勇和赣州超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会促使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注2: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的庆智仓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桂华、周桂幸和周供华及其控制的庆智仓储持股及减持意向如下: 1、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本公司减持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等,减持过程中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本人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量的25%,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 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 3、为继续支持起帆电缆的发展及回报股东,本人/本公司原则上将继续持有发行人股份。如本人/本公司确有其他投资需求或急需资金周转,且采取 其他渠道融资较难解决,确实需要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在符合相关规定及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本公司将综合考虑二级市场股价的表现,减持所持有的部 分发行人股份; 4、本人/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规定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其他5%已上股东 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何德康、赵杨勇持股及减持意向如下: 1、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减持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及大宗交易方式等,减持过程中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则的规定,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量的100%。 3、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规定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3:稳定股价的承诺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1、启动条件 自公司股票正式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 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 司股价稳定,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2、停止条件 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后起90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 行:(1)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 市条件。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选择单独实施或综合采取以下措施稳定股价: 1、公司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董事会应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在履行完 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具体如下: 1、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 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回购股份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触发启动条件时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 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 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 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桂华、周桂幸和周供华将自股 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额原则上以其所获得的公司上一年度的现金分红资金为限,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 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 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其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 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三分之一,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 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对于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后,方可聘任。 4、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未履行稳定股价方案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未履行稳定股价方案的约束性措施作出承诺: 1、公司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措施 的,则公司有权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届满后将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 3、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如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 员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公司有权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届满后将对其从公司领取的收入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 注4: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1、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司承诺,若公司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 定后,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 款。 3、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 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本次新股发行价 格加新股上市日至回购要约发出日期间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4、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 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将购回原转让的限售股份,并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 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 法院等有权部门对上述违法行为作出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将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四)中介机构承诺 海通证券承诺:如因海通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海通证 券承诺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承诺:嘉坦律师已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嘉坦律师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