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威高骨科(688161):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08月22日 18:07:01 中财网
原标题:威高骨科: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未来将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详情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没有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计划或预案。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威高骨科688161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 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辛文智-
电话0631-5788909-
办公地址威海市旅游度假区香江街26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5,753,044,252.815,403,274,095.256.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4,722,837,010.784,531,539,606.554.22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1,105,226,286.151,095,315,818.330.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397,978,394.23369,150,481.237.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392,006,442.86364,168,048.287.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363,815,020.95407,784,522.96-10.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8.5413.99减少5.4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991.03-3.88
稀释每股收益(元/0.991.03-3.88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5.064.66增加0.40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2,30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 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包含转融通 借出股份的 限售股份数 量质押、标记 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 高分子制品股份有 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50.63202,500,000202,500,000202,500,0000
威高國際醫療有限 公司境外法 人16.8867,500,00067,500,00067,500,0000
威高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7.5030,000,00030,000,00030,000,0000
山东省财金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国有法 人6.3125,252,46725,252,46725,252,4670
威海弘阳瑞信息技 术中心(有限合伙)其他5.8323,333,33323,333,33323,333,3330
威海永耀贸易中心 (有限合伙)其他2.5010,000,000000
中保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中国保险投 资基金(有限合伙)其他0.783,123,000000
通用技术集团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法 人0.331,312,500000
上海国鑫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国有法 人0.331,312,500000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高毅利伟精选 唯实基金其他0.301,218,037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威高國際醫療 有限公司、威高集团有限公司、威海弘阳瑞信息技术中心(有限 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学利控制的公司,公司未知其他股东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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